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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合同封面(通用3篇)
深圳劳动合同封面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学历: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省、市劳动管理部门规定及甲方聘用员工方法,经甲、已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声明条款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具体声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声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是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甲方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乙方声明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材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户籍证明等)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乙方承诺其应聘时未患有不适合工作岗位的疾病;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其它法律关系,否则、视为乙方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合同,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_______________个月。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与乙方另行订立协议,特别约定服务期。如该服务期超过本合同的期限,则视为对本条款的变更,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至服务期期满时止。
二、试用期/见习期/实习期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______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三、在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即视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试用期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累计超过三天的;(不包括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福利假日)
2、乙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隐瞒应当告知甲方的重要信息;
3、乙方未通过试用期绩效考核的。
第三条作息和公休
乙方在甲方工作及其公休时间按照甲方为其所定岗位作息和公休时间执行。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努力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并根据工作的需要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乙方全面素质。
三、甲方认真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保障乙方享受合法权益。
四、甲方按双方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的合法报酬。
五、甲方有权力对乙方的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对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甲方有权予以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按质、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指标。
二、乙方有权参加企业民主管理、本着实事求是、公平互信原则获得荣誉和物质奖励。
三、乙方在从事管理工作期间,有义务有责任为企业的发展出力献策,有权利对企业的管理漏洞、不合理处提出质疑。
四、乙方自觉遵守甲方劳动纪律,遵守国家法规,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五、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工作分配,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第五条劳动报酬及社会福利
一、试用期内甲方根据给乙方所安排岗位,试用期工资________________元/月,转正后工资________________元/月,旺季每个月公休4天;淡季或不营业期间工资_______________元/月,并且保证随时上岗,旺季不能按时公休的每天补助___________元。
二、合同期内,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时给付乙方按规定享受的工资、奖金。
三、试用期过后,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负责代扣代缴。
四、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续订、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需要续订合同,甲乙双方要在合同期满前30天协商议定。
二、合同期未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故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4、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违法或犯罪,被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
6、乙方患病或负伤,医疗终结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甲方因经营方式调整需裁减人员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由于甲方无法正常生产或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期内甲方无故辞退乙方,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给乙方违约补偿金。
二、合同期内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需付给甲方违约金。金额为补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含甲方原支付给乙方的招聘费、培训费以及因乙方离岗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乙方缴纳金额5000元起。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
调解或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向迁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档案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单位规章制度甲乙双方遵照执行,其规定相关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深圳劳动合同封面 篇2
深圳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 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
乙方月工资为 元。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不得无故拖欠。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甲方应依法制定各项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管理。
六、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2 、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从事或者不能胜任原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又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4、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达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三)、(四)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
(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应当即行终止。由于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期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女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生活补助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的发放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乙方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待遇等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定执行。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九、乙方在职期间(含转岗),由甲方出资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当乙方在甲方未满约定服务年限解除本合同时,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计收赔偿金,其标准为每服务一年递减实际支付的培训费总额的 %。
十、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相抵触的,以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编码:
乙方(签名):
鉴证人员(盖章):
合同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深圳劳动合同封面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名称 姓名 住所 性别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
(主要负责人) 号码 联系人 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 。
(二)试用期为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 乙方的工作地点 。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小时(不超过8小时)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 元)或按 执行。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它约定 。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作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 作业,可能产生 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 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 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供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四、其它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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