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计2378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10分钟。
少年蝙蝠侠读书笔记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书笔记了。可是读书笔记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少年蝙蝠侠读书笔记,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少年蝙蝠侠读书笔记1
本书讲的是:深更半夜,天眼大开。一个金黄色的火球比太阳还亮1千倍。深宫之中,也开始像煮沸的`水一般沸腾起来。不久后,唐皇死在了龙榻之上。在一个温暖的小村户里有一对夫妻叫阿贵和金娘。因为他们的孩子没钱买药吃。结果五岁就离开了人世。这时“咻”的一声雪全化了,枯死在池子里的荷花也开了,他们突然看见一个金色的球慢慢的向他们靠近。谁也想不到球里面是个孩子,只不过有对翅膀。有一天他跟他爹去砍柴,结果大树倒在了他的身上,没想到他遇到了他一生色的师父。师父告诉他:“我有三个身份,一是正义之身,二是中庸之身,三是邪恶之身,你必须和中庸之身联合起来,才能战胜邪恶之身。”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们终于打败了邪恶之身。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做人要勇敢,不怕困难,只要你用心去做,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所谓:有志者,事竟成!
少年蝙蝠侠读书笔记2
虽然这么说可能有点偏激,但本着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原则,我还是想写点观后感,这片太糟糕了。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那么多人一致说这片好呢。难道缘于我看得是枪版(尽管人家说是目前最清晰版),反正这片我连着五次才看完,并且,每次都看得想睡觉。最后的镜头,那个警官一边煽情的说着,一边给蝙蝠侠个骑摩托的镜头。这两个场景切来切去,媚俗无比,真是不知道导演怎么琢磨的。
从题材上来说,自我世界观有点成熟,我就不怎么看超人类题材。我可以接受尼古拉斯的英雄片,但是总觉得看超人类题材就好象看一个人类极其严肃的维持蚂蚁群一般的傻不啦叽。超人还好,至少是我们小时候看得有点情结,蝙蝠侠呢,打造一身极品装备放这闹腾什么呢,既不像蜘蛛侠啊有点无奈又不是超人没有同类的孤独,纯莫名。漫画以及以前剧集的还好,这集的`蝙蝠侠愈发过分,给人一个吃饱了撑的的形象,并且妇人之仁。
少年蝙蝠侠读书笔记3
在《少年蝙蝠侠》的书中,我觉得有许多非常精彩的地方,它们让人感到十分惊险和刺激。
目睹父母喋血街头,几十年来带着“父母是不是太懦弱了”“我为什么眼睁睁看着坏人施暴”这样的'问题,布鲁斯·韦恩的脑子快崩溃了。
于是,年青的韦恩在青藏高原一家寺庙修行。老师达卡教他剑术与忍术。现实与回忆交织,韦恩不断地回忆起儿童时期去看歌剧的场面:舞台上的蝙蝠把韦恩吓坏了,他央求父母提前离开剧院。一家人离开了剧院,抢劫犯来了,他开枪射杀小韦,双亲,小韦恩被犯罪的阴影笼罩着……韦恩与达卡决裂后,秘密潜回歌德市。此时的歌德市,权钱交易鼎盛、黑恶势力强大。“稻草人”控制着毒品交易,稍有正义感的人都被投入精神病院,惨遭迫-害。韦恩家家财万贯,他在阿尔福莱德和福克斯的帮助下添置装备、制作行头,最终战胜自己对于蝙蝠的恐惧感而成为蝙蝠侠,人生道路由此而大逆转。好像小时候父母在耳边说:“人跌倒了,是为了要爬起来。”
我耳边现在还回响着蝙蝠侠的声音,他说:“人摔跤了,是为了要爬起来。”
少年蝙蝠侠读书笔记4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少年蝙蝠侠》的书,一回到家里我就读了起来。
这本书写了书是先写一个火球变成了一个天眼,皇上受到惊吓,不久后死了,接着一个中年人阿贵的院子上空掉下来一个卵状的怪物,它飘到哪里,哪里的雪和冰就融化了,当它飘到阿贵的荷花池里时,它突然裂开,里面出现了一个胖娃娃,手里抱着一只水晶球,阿贵的妻子将他取名为天赐。天赐长有一双像蝙蝠一样的翅膀,拥有自己的内能,而且非常高,师傅逼着他学艺,后来天赐知道了自己师傅也是蝙蝠人,他师傅让他每天在丛林里跑步,早上和晚上师傅还拿火烧他的背,使他成为铜墙铁壁的后背,让他练习飞行……十四年之后,他成为一个英俊的少年,他的师傅去世了,临终前师傅交待一件事给他说:在地球的两千年的'时候,我分成三个我,一个是中庸之身,一个是正义之身,一个是邪恶之身。昨天晚上邪恶之身找到我决战,不幸的是,我没有打败它,反而让他吸走了我的内能,你必须找到中庸之身始寻找邪恶之身,但邪恶之身打算和中庸之身合体,天赐要和它联合起来,成功的机会大些。天赐接受师傅的使命,开尽全身内力也打不过,最后中庸之身自爆和邪恶之身同归于尽。天赐终于完成了师傅的使命和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这篇作文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就是干什么事都要坚持到底,并且要相信邪不胜正!
少年蝙蝠侠读书笔记5
今天我看了《少年蝙蝠侠》这本书,书的内容是先写一个火球变成了一个天眼,皇上受到惊吓,不久后死了,接着在腊月里出现了荷花池,池里的上空掉下来一个金属球,这个球飘到哪里,哪里的雪和冰就融化了,当这个球飘到阿贵(主人公的父亲)的荷花池里时,金属球里出现了一个胖娃娃,手里抱着一只水晶球,金娘(主人公的母亲)将他取名为天赐。天赐长有一双翅膀,内力很高,威力强大。天赐觉得自己还太弱小,决定出去学艺。他向一个侏儒学习,每天在丛林里跑步,早上和晚上师傅还拿火烧他的背,使他成为铜墙铁壁的后背。十四年之后,他成为一个英俊的少年,他的师傅去世了,临终前师傅交待一件事给他说:在地球的两千年的时候,我分成三个我,一个是中庸之身,一个是正义之身,一个是邪恶之身。昨天晚上邪恶之身找到我决战,不幸的.是,我没有打败它,反而让他吸走了我的内能,你必须找到中庸之身和它联合起来,成功的机会会大些。天赐接受师傅的使命,开始寻找最终在王宫里找到了邪恶之身,打败了它,完成了师傅的使命。
通过读了这本书,使我受到了启发,为了完成使命不怕困难不怕艰辛,最终一定会胜利。我们在学习中遇到困难也要像天赐那样不怕困难,不怕艰辛,努力学习,一定会取得好成绩!
上一篇:读书笔记鲁滨逊漂流记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