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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烟波浩渺的人类历史长河中,我们可以找到这样一长串光辉的名字,他们灿若繁星:包拯、海瑞、曼斯菲尔德、马歇尔、丹宁勋爵……等等还有很多很多,他们都是以自己的人生诠释了“法官”的深刻内涵。通过他们,我们发现,“法官”这个职业与许多美好的词相联系:公正、廉洁、忠诚、睿智、奉献…。儿时的我梦想着自己长大后能够成为一名“智断天下奇案”的法官.当我怀着对法官的向往与憧憬,参加了法官录用考试并被爱民区法院录取,成为了法官队伍中的一员。工作以后我渐渐明白,做为一名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使命、一种责任。法院是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后一道防线,所以法官们每天都在跟涉诉群众打交道,为群众排忧难、化矛盾、解纠纷。选择法官这个职业,就是与清苦为伍、跟压力作伴、和单调同行。然而,在我身边仍有许许多多的法官,他们不辞辛苦默默无闻地付出着。究竟是什么动力支撑着这些法官数十年如一日的坚守着自己的岗位?身边的法官用他们实际行动告诉我,这个动力来自他们对公平正义的无限崇尚,来自他们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每个法官为之奋斗一生的不懈追求。一位庭长曾语重心长的对我说:“作为法官要做到头顶法律,心怀公正,心系百姓。”是的,法官肩上的责任非常重大。一名法官只有时刻把"公正"二字放在首位,把百姓的利益放在心头,才能对得起我们胸前的天平,才能对得起百姓对我们的信任和重托。
做为一名法官,首先,也许是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颗炽诚的为民之心。这颗为民心能大能小:公心大,私心小;能多能少:责任多,私欲少;能软能硬:服务软,作风硬;能粗能细:生活粗,工作细……只有拥有了这一腔情系人民的宏大心胸,人民法官才能正真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真正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就拿我的亲身经历来说吧,我进入法院工作后,被分到立案庭。立案庭是法院的窗口,它代表着一个法院对外的形象。在立案庭,每天会面遇到不同文化层次,不同职业阶层的当事人。其中,有的当事人不但不知道立案条件,甚至连起诉状都不会写,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立案庭的法官都会一遍遍,不厌其烦的为其进行讲解,即使这样也会遇到当事人的不理解。
法官不是官,不能摆官样,面对普通百姓,法官应当具有平和的心态、热情的态度、宽容的性格。要给予当事人更多的人文关怀,这也正体现了人民法官的“人民性”。法官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把人民的需求当作自己毕生的追求,切实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要彻底改变个别法官“板起脸来问话,背起手来走路”的衙门作风,真正把当事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来办,努力把案件办实办快办好。
在工作中,法官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权,让人民群众充分沐浴到法治文明的温暖阳光。法官要善于用法理、感情、人格、艺术的力量去做群众工作,注意用群众语言回答和处理问题,让群众听得清楚、听得明白、听得亲切,努力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在外界看来一提到法官,给人的印象就是一副冷峻、严肃的面孔,其实当好法官更需要具有慈悲的热心肠。民事案件复杂多样,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要想顺利地解决民事案子,秘决只有四个字"热心"与"真情"。当事人到法院后,让他们一进门就看到笑呵呵亲人般的面孔,听到热呼呼朋友般的话语,感到暖融融春天般的温情。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感情距离缩短了,一切难题也都迎刃而解了。
我曾审理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被告是位年迈的老人,开庭时老人的情绪非常大,并且不停的讲她家里的一些事情。看到这种情况,开完庭后我与老人约了个时间,耐心地倾听她的讲述,老人讲了很长时间后,其心情也平复多了,并提出想要和对方进行调解,这让我喜出望外,老人说:“你能听我把话说完,我感觉心里敞亮多了。”渐渐的我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官,就要事事处处体现出对当事人的关心,要耐心的倾听群众的诉求,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俗话说,细微之处见精神,工作中,要设身处地替当事人着想,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官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做为一名法官,还应当有一颗秉公执法的公正之心。人们之所以崇敬法官,是因为人们将法官视为正义的化身和守护神,公正是法官的生命,公正是法官的使命,公正是法官人格魅力的最完美体现。公正既是法官职业存在的理由,也是法官追求的价值追求。《美国法官行为准则》规定:“法官应该本着提高司法机构在老百姓中的公信力来履行职责,所有法官必须具备正直、公正的品行”。《德国法官法》在法官誓词中写到:“法官仅服务于真理和公正的事业”。可以看出,公正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共性要求。
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当事人敬畏威严的法律,同时也就会对公正执法的法官产生钦佩。天平,是人民法院院徽章上的标志,是法官的标志,这在世界各国是一致的,其意不言自明:法官审理案件,应像天平一样保持公平、公正,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一碗水要端平,当人们将最后希望的目光投向法院的大门时,所渴求的就是一碗水要端平——无论自己最后是赢了,还是输了。“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
法官怎样做才能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呢?笔者认为,可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实现。
首先、在审判案件过程中要做到程序公正。程序和实体一样,都要体现公正与效率原则,当事人不仅要从理智层面上接受司法权威,而且要在情感上尊重和信仰司法权威,使失衡的社会关系迅速得以修复,使失和的人际关系重新达到和谐状态,这就必须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受程序公正。法院的程序公正就是指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和诉讼权利的平等性,要求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坚持正当、平等的原则,其要旨在于审判过程的正当性,具有与形式公正相似的价值基础。“程序合法是绝对的,结果合理才是相对的”。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正义”,如果没有合法正当地程序保障,即使做到了实体公正,也极易引起人们的怀疑和猜测。
作为法官,从拿到案卷到向当事人宣布裁判结果,每个程序地向前推进都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彰显出自己的品格魅力,不打折扣的严格程序和平等的过程会让双方当事人都尊重法律的威严,信任法官的裁判,才能够达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审判境界。
其次、裁判案件要实现实体公正。要在裁判案件中真正实现实体公正,首先要求法官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娴熟的审判技能,所以法官必须具有坚持不懈学习的意志,将这种学习的理念和实际的学习付诸于整个法官生涯过程中,在不断学习中成为知识型、专家型法官,在不断学习中提高审判技能。有人曾问宋鱼水,审判中最担心什么。她回答:“担心自己考虑不周,忽略了案件中的某个环节,以至于认定事实有误;担心自己专业能力不够,想问题出现偏颇。因为法官必须对当事人负责,案件的任何差错都是难以原谅的。”法官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创造性,要实现法律的公正,有善良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具备熟练的业务知识和高超的综合判断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其次是要讲究审案方法,研究审判艺术,经常性的就审判实践中有价值、有争议的某一课题进行调研、探讨,从中发现一致的东西并运用于审判实践中。要加强调解艺术的研究,提高调解的能力,要具有较强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善于掌握和理解当事人的心理并从中切入来实现当事人双方各自利益的归属,真正做到定纷止争。肖杨院长曾说:“解决基层问题,提高诉讼调解是重要因素,关键在案结事了。再者,要撰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这需要法官的业务、智慧、语言表达、文字组织、逻辑思维等各方面的能力在里面,裁判文书是面向当事人、面对社会大众的,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是理性的,是可以让当事人读懂自己的官司输赢的,同时在语言的运用方面、法理的阐释方面、逻辑的思维方面也是应当具有个性的,是能够体现出主审法官的人格魅力的。
最后、法官要实现形象公正。有人认为,塑造一个人,应当先塑其神韵,此话耐人寻味。同样,要实现司法公正,就要塑造良好的法官形象,就要培育法官的精神形象。当前,在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中,有人把形象公正纳入到司法公正的理念中来,其核心内容是:超然、中立、独立、理智、廉洁和文明。在笔者看来,比较感性的形象公正就是善良的性格、热情的态度、端庄的仪表、冷静的表达。一般来说,可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来塑造:一是不懈地学习教育,法官精神和形象不是某个法官单一的表现,而是一种群体意识,要通过共同理想、忠诚法律、正义信仰、司法理念等方面的教育作为实现法官形象公正的有效途径之一;二是司法实践,通过实践嬗变为意识和行为,通过实践体验法官精神的意义,体验形象公正的真谛;三是环境渗透,法官要将自己置于善良、健康、向上的环境当中,要让自己与丑恶隔离,自觉抵制来自各方的不良影响。形象公正的法官更能直接地显现自己的品格魅力,并将个性的魅力充分地融入审判实践中,更能真正实现案件审判中的程序公正、实体公正,实现法官的最终价值所在。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民群众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是永恒不变的。当前,在改革发展持续深入、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公正的诉求越来越强烈,对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维护公正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人民法官执法办案,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尊重法律事实,又尊重客观事实,努力使依法作出的判决与依道德作出的判断有机统一起来。坚决防止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坚持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各方当事人的诉权得到充分保护。其次,“公正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过程不公开,人民群众就无法对审判活动和结果做出客观、正确的评价。要通过立案、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公开,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赢了让其感到“赢得堂堂正正”,输了让其感到“输得明明白白”,真正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的公正。
“一身正气办铁案,万缕柔情为人民”是群众对法官的最高褒奖,也是法官不懈奋斗的人生追求。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人民法官基本职责和神圣使命,法官作为新时期的公平正义守护神,应当牢固树立公正的角色意识,视公正如生命,视公正为使命,视公正为人生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价值追求。法官作为新时期的公平正义守护神,还要牢固树立“为民意识”。要具备为民之心、亲民之举、爱民之风、利民之能。只有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将群众利益作为法院特别是法官最关注、最重要的环节,才能把法律化作利剑,才能把法律化作春风,才能把法律化作宁静。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作为一名年轻法官,我深知道前进的道路任重而道远,但我已做好了准备。我要以身边的优秀法官为榜样,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和法官同仁们一同为实现“百姓冷暖记心头,公平正义洒人间”的庄严承诺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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