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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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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管理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业管理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1

  一、作业程序规范化

  危险作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作业、监督、总结等过程,整个程序一定严格、规范。对于危险性大的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证制度。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应首先提出申请,说明要求作业的理由、时间、地点、规模和作业内容。申请一般应逐级进行,即班组向车间,车间向厂提出申请。

  作业审批,根据作业的危险等级由车间级或厂级进行审批。审批应主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进行,并按安全检查表进行。作业审批合格后,发给作业证,明确作业时间,参加作业人员,作业分工以及指定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在开始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前的培训,熟悉作业标准,掌握安全要点和异常情况的对策等;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工具设备准备;服装护具准备;确定并熟悉作业中的指挥、联络方式等。作业前的检查包括:自检、领导检查和安技人员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始作业,作业中,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均应严格按预定方案要求进行;监护人员应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作业安全。

  二、设备与工具使用的规范化

  作业中使用的设备与工具应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配备,并严格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工具完好情况、作业场所清理整顿情况、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配备情况等。

  三、施工(作业)组织设计的规范化

  施工(作业)组织设计是整个施工或作业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危险性作业开工前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应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并做好技术交底。

  四、作业(施工)现场的规范化

  危险性作业很多带有临时性,其作业(施工)现场的布设、安全防护、作业过程等,通常不像固定地点的重复性作业那样规范,这也是造成危险性作业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应加强对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使之规范化。

  1、作业环境布置及防护要规范化,应根据作业内容,合理确定各种设备、构件等大件吊装的走向路线;

  2、作业中需临时拆卸的栏杆、扶梯和翻移开的格栏板等部位,应及时拉上警示栏绳,铺垫行走跳板;

  3、作业中的各种工艺孔、洞必需加防护盖或围栏;使用的电焊机、废物箱等设备或物体,必须放在现场安全员指定位置,不得影响施工人员的安全通道;

  4、对所有使用的高压线应悬挂明显警示标志,对氧气、乙炔气胶管应架空,防止破损造成事故隐患;

  5、高空作业下部应设置警戒区域,拉好防护栏绳。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2

  凡进入煤气泄露区、高温、大风、雨雪等恶劣气象条件下的高处作业、清理料仓作业都属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要制定安全措施

  高炉作业区及各岗位班组作业负责人,应向参加作业的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制定防护措施,并检查落实后,方可作业。

  危险作业严禁单人进行,必须设可靠的监护人,事先做好安全确认,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制度。登高作业使用的各种梯子,必须完好可靠。铝制梯必须有防滑角,升降固定钩要齐全。

  在煤气区作业时,要遵守煤气安全技术规程。

  考核:未办理危险作业审批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办理审批但未落实安全措施的考核100元。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3

  1总则

  本制度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规定了风电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则,适用于场内生产运行、维护检修及各承包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2管理内容

  2.1 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2.1.1 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1.2 具有特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1.3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并持证上岗。

  2.1.3.1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焊工、起重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登高架设工,机动车驾驶员等。

  2.2 焊工的安全管理办法:

  2.2.1 未受过专门训练人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政府受权的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允许工作。

  2.2.2 焊工应穿帆布阻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面应有鞋罩,并应配有白光眼镜,电焊手套和橡胶绝缘鞋。

  2.2.3 电焊机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导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皮线。

  2.2.4装有氧气的气瓶不准与乙炔气瓶或其他可燃气体的气瓶储存于同一仓库。

  2.2.5 不准在带有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2.2.6 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容器上或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他物体上进行焊接。

  2.2.7 禁止在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易爆附近进行焊接时, 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0米,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全可靠措施。

  2.2.8 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必须打开盖子,清理干净。对存有残余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洗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准许焊接作业。

  2.2.9 在高空进行焊接工作,应做好防止高空坠落措施,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凡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2.2.10 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禁止登在梯子上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工作。

  2.2.11 在容器内进行焊接工作,应加强通风,严禁向容器内输送氧气。同时应有防触电的措施,并不准同时进行电焊及气焊工作。

  2.2.12 电焊工在合电焊机刀闸开关前,应先检查电焊设备应正常,合闸时应戴干燥的手套。

  2.2.13 焊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焊工上岗。

  2.3 起重工安全管理办法:

  2.3.1 起重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3.2 起重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3.3 起重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3.4 起重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 起重机械操作工安全管理办法:

  2.4.1 起重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2.4.2起重机械操作工应该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各不低于0.7,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操作起重设备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4.3起重机械操作工应了解所使用的起重机安全装置的构造、性能,并能熟悉各种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4.4起重机械操作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4.5 起重进行操作工每年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5机动车司机安全管理办法:

  2.5. 1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驾驶证,不适应驾驶员工作的人员必须调离岗位。

  2.5.2 严禁酒后驾驶,违者调离驾驶员岗位,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5.3 各种车辆不得超速行驶,厂内不得超过10km/h。

  2.5.4 严禁将车辆交于非驾驶员驾驶,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调离驾驶员岗位。

  2.5.5机动车除驾驶室按规定坐人,其他部位严禁载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调离驾驶员岗位。

  2.5.6机动车驾驶员每季要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要进行交通法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6 登高架设工安全管理办法

  2.6.1登高架设工必须是经过有资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政府授权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人员担任。

  2.6.2登高架设工应该身体健康,无听觉障碍,无癫痫,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的疾病,无妨碍登高架设的其它疾病和生理缺陷。

  2.6.3登高架设工应应掌握各种环境下登高架设的标准、要求,并熟悉各种架设、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2.6.4登高架设工应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章节。

  2.6.5 登高架设工每年应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上岗。

  2.7.特种作业人员由风电场统一进行造册登记管理,每2年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复试合格,发怔单位核准注册后有效。

  3管理目标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4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作业的管理,杜绝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的伤亡事故,保持公司生产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特种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环境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 安全环保办负责程序的建立、维护和更新。

  3.2 安全环保办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发证工作,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联系对全厂特种设备的年检。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所辖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管理。

  3.4 安全环保办负责全厂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监督。

  4. 程序

  4.1 特种作业的范围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压力容器操作;

  高、低压电工。

  4.2 安全环保办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界定和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安全主任必须建 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应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4.4.1 特种设备必须经市级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安全监督部门考核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4.4.2 安全环保办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维修人员经常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4.4.3 特种设备应根据其检验周期检验。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5

  一、本办法适用于课堂作业

  (一、二年级:拼音本、拼音写字本、三―六年级课堂作业本、作文),《语文补充习题》、《语文练习与测试》、《习字册》、语文单元测试卷及期中、期末测试卷、日记。

  二、各类语文作业管理规范:

  1、作业本封面要求:学生的作业本封面统一由任课教师规范填写(格式为:1、课堂作业本:学校全称、班级、姓名;其他:专用本簿名称、班级、姓名;)。

  2、各类作业本要保持本面整洁,不卷角,不缺页,不涂抹。

  3、作业书写一至二年级统一用铅笔(补充习题、练习册、试卷),二年级下学期的作业可以培养向钢笔逐步过渡,三―六年级用钢笔书写。用钢笔书写时,要以班为单位,统一颜色,一本作业用一种颜色的笔书写,作业中作图可用铅笔。如在作业书写用笔与色彩上有特殊要求的,可作特殊规定,但全班必须统一要求。

  三、语文课堂作业批改规范:

  1、正确。

  批改作业不能有知识性错误,避免错批、误批现象发生。批语用词确切,以正面鼓励为主。

  2、严格。

  作业的书写格式、使用符号、答题过程等,都应按规范严格要求。每次作业要书写课题名称、题目序号要有逻辑层次、一次作业中题与题之间要空一格,上一次作业与下一次作业之间至少要留2—3格。不符合作业规范的,要对有关学生进行严肃的教育,并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及时。

  及时批阅作业,及时向学生反馈作业信息,练习结果,可以增强学生的练习兴趣,及时纠正练习中的错误,提高练习效果。每次批阅作业都写上等第和日期。批改作业要精批细致,对学生的.共性和突出的错误要认真做好批改记录,利于认真总结,改进教法。

  4、规范。

  批改作业一律用红笔,教师批改作业要规范,勾和叉大小要适中,每题必改,每一道小题目都要打上一个钩,体现老师的精批细改。批完作业打的等第也要美观、清楚,给学生以榜样示范。如有错误,讲评以后一定要让学生及时订正并做好订正后的二次批改。批改符号统一。三至六年级要指导学生画好规范的批改等第格,等第格长4厘米,宽2厘米,左边上栏写书写规范的评定批改等级,批改等级分为“甲、乙、丙”;左边下栏写作业正确性的评定,批改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右栏画左下到右上横线,写明批改日期(如24/5),见例图。批改中不得出现红错、漏批、漏改现象,杜绝只写一个“阅”字、或一页只划一个“√”等不负责现象。更不得让学生代批代改。或在有错误的地方画上一横或打上“”

  5、提倡作业面批。

  特别是对学困生的作业批改。

  三、其他作业批改规范

  (一)作文批改规范

  1、批改符号要求:按语文教材中所规定的作文批改符号进行批改。

  2、大作文要求每次全面进行详细的眉批,总批,修改符号规范。眉批在内容上可以包含这几个方面:思想性、观察品质、想象力、内容的详略、条理、通顺、标点符号等。总批要从诸多角度给予学生习作中肯的评价和适当的鼓励,语言技巧点拨与人文教育相结合。总批语在学生作文结尾处另起一行书写。

  3、作文批改时,优美的词句要作标记并给予表扬鼓励,病句一般要划出,并标注问号,语病不重的建议学生在原处修改;语病重的,编好该病句号码,并于右侧订正栏标注相应号码及冒号,再作修改;错别字圈出来,并于右侧订正栏中画直角半框,学生于此处订正好错别字后,老师先批阅关框,老师再批订正的词句。

  4、大作文一定要先成草稿,经修改后再誊写。每次誊写习作时,用钢笔进行誊抄,居中写文题。大作文批改等第在首页第一行右上角,日期在文章末尾填写(注清周别即可)。

  (二)《语文补充习题》和《语文练习与测试》一定要与教学进度同步。

  教师要指导学生书写规范,保持页面整洁美观,错对符号规范。讲评及时,订正及时、到位,二次批改及时。

  (三)每一单元结束后要及时检测,及时批改、讲评、让学生及时订正,同时注意二次甚至三次批改。

  批改符号同语文课堂作业,要注明每一题所扣(加)分和所得总分。每一单元测试卷收好收齐,以备复习、检查所需。

  (四)《习字册》的书写与教学进度同步。

  教师要指导学生书写,做到一课一练。要求页面整洁,书写漂亮,力争发挥习字本的作用,使学生的写字水平逐步提升。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6

  1编制目的

  规范厂区设备内安全作业,保证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厂区域设备内作业。

  3作业证管理要求

  3.1设备内作业必须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3.2《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施工单位或交出设备单位负责办理。

  3.3作业单位接到《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

  3.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要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3.5《设备内安全作业证》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的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

  3.6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按《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3.7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按《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办理《动火安全许可证》。

  3.8《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值班长或工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3.9 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需重新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

  3.10设备内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设备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

  4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设备交出单位负责项目栏

  交出设备单位:

  交出设备名称:

  检修作业内容:

  设备内主要介质:

  作业时间: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设备隔绝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字:

  审批人:年月日

  检修单位负责项目栏

  检修单位:

  检修项目负责人:

  检修作业监护人:

  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

  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包括抢救后备措施):

  审批人:年月日

  分析项目

  合格标准

  分析数

  氧含量

  取样时间

  取样部位

  分析人

  终审审批:

  审批签字:年月日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7

  1、建立人员行为安全观察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行为观察的责任.方法.记录.考核等环节内容。

  2、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观察,做好相应记录。观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2.1在没有排除故障的情况下操作,没有做好防护或提出警告;

  2.2在不安全的速度下操作;

  2.3使用不安全的'设备或不安全地使用设备;

  2.4处于不安全的位置或不安全的操作姿势;

  2.5工作在运行中或有危险的设备上;

  2.6其他危险情况。

  3、对生产作业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将控制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如当上下楼梯时,如果附近有扶手,必须抓住扶手。

  3.1员工在执行操作任务时,要遵守相关程序内提及的所有安全规定。程序内若有未提及的安全问题或不能完全理解的条款,要立即和主管联系。

  4、对动火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预热器清堵.水泥筒型储库清库.临时用电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吊装.预热器清堵.水泥筒型储库清库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作业许可证应包含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5、设备检修作业时应实行停送电制度。

  6、为从业人员配备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参与水泥窑系统检维修的人员必须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以防碎片对眼部造成伤害。

  7、进入有限空间检修,应严格坚持“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专人监护.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7.1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

  7.2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7.3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7.4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7.5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7.6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7.7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7.8使用符合现场环境的安全电压照明;

  7.9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7.10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11制定事故应急预案。

  8、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9、特种作业人员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和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进行复审。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8

  一、目的:规范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职责: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制度的执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三、工作程序

  1、受限空间作业类别以及分级

  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单位的各种设备内部(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等)和生厂厂区存留的下水道、沟、坑、井、池、涵洞、污水处理设施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地下隐蔽工程、密闭容器、长期不用的设施或通风不畅的场所等)。通风不良的矿井也应视同受限空间。在受限空间的作业都称为受限空间作业。

  限空间作业分为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特级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三类。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紧急情况下为抢险救援人员需要进入受限空间时,可先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但是必须佩戴隔离式防护器具,事后要按照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补办手续。

  A、一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在不涉及有毒、易燃可燃和窒息性气体介质的受限空间,或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B、二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1)停工检修后将物料全部送出装置外罐区的工艺装置,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2)运送到安全地点的盛装过有毒或易燃可燃介质的设备容器,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都合格的受限空间。

  C、特级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在生产的工艺装置中,对设备进行完全隔离或孤立,经工艺处理后,氧气、有毒物、可燃物分析化验有任何一项不合格,或者因条件限制无法对设备内物料完全清理干净的受限空间。

  2、办理受限空间作业手续的规定

  理受限空间作业手续前,作业单位要编写受限空间作业施工方案,同时加盖公章,并按照下列要求完成审批。

  一)一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审批顺序为作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审批完成后,由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据《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存根)交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存档。

  二)二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审批顺序为作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安全总监或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后,由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据《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存根)交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存档。

  三)特级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审批顺序为作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批,报公司安全总监或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最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成后,由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开据《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审批资料(审批表、施工方案、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存根)交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存档。

  四)《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安全管理部、施工单位、监护作业单位各一份。

  (五)受限空间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份《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只限一处作业,不得多处施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需在有效期内作业,过期应重新审批。

  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一)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并经本作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二)作业许可证办理人应根据生产介质的危害因素安排对受限空间内的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进行分析或检测,1小时内完成采样分析工作。

  三)根据分析报告,确定作业许可证级别。结合危害识别评估结果由有关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措施,施工项目负责人、作业单位部门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施工作业负责人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四)作业单位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受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五)作业单位实施受限空间作业前,应采取可靠的隔断(隔离)措施,将可能危及作业安全的设施设备、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空间与作业地点隔开。无《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人员和监护人禁止进入作业。当受限空间状态改变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在受限空间的入口处设置“危险!严禁入内”的警告牌。

  六)受限空间作业应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1)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

  2)设备容积较大时要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应保证设备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为合格;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为合格;氧含量19.5%~23.5%为合格)。

  3)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指标(分析结果报出后,样品至少保留4小时)。

  4)设备内温度宜在常温左右,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4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5)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七)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八)受限空间内盛装或者残留的物料对作业存在危害时,必须进行工艺处理。

  1)对所进入受限空间要切实做好工艺处理,有毒、可燃、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含有残渣、余气。

  2)对盛装过能产生自聚物的设备,作业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蒸煮并做聚合物加热试验。

  3)打开设备人孔前,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温度低于50℃,压力为常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防止烫伤、中毒。

  4)所有与受限空间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加盲板断开,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图(表)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编号管理,防止漏堵漏抽。

  九)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受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作业单位必须立即停止受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十)在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十一)受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小于或等于12V;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十二)作业单位应当根据受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进入下列受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

  2)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防静电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防爆工具;

  3)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应穿戴防酸碱防护服、防护鞋、防护手套等防腐蚀护品;

  4)有噪声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5)有粉尘产生的受限空间,应配戴防尘口罩、眼罩等防尘护具。

  6)高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高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通风、隔热、佩戴通讯设备等防护措施;

  7)低温的受限空间,进入时应穿戴低温防护用品,必要时采取供暖、佩戴通讯设备等措施。

  四、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十原则

  一)方案原则

  凡是涉及到某处受限空间作业的,不论大小均需做出方案,方案做出前必须组织人员对此处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方案的简易程度视具体作业内容而定,且包含作业方案和安全预防及控制方案,方案要发到作业人员和监督人员手中且必须让其明确。

  二)培训原则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监督监护人员进行日常的或作业前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必须包括危险源的识别、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及相关的作业原则等。受限空间作业的风险常见有中毒、窒息、着火、爆炸、机械伤害、触电、砸伤或拆件损伤设备和盲目施救等,所以在对人员的培训上必须讲全讲细,且要求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作业风险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应急处置原则

  受限空间作业的有关人员具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置能力后,还应参加应急处置的模拟演练,以锻炼他们实际操作和灵活应变的能力。

  四)安全作业证原则

  在方案具备、人员到位、技术交底清楚、所有作业条件均满足时,由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确认后开具安全作业证,一旦作业,所有相应人员必须在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认可。

  五)中止交接原则

  因作业人员交换,或与其它工种操作对象衔接或配合而暂停后作业时,必须进行人员间的技术交底、重新过程检查、重新监测分析和再次签订安全作业证。

  六)监督监护原则

  本原则应贯穿始终,无论是作业时,还是前后检查处理时,均需要监督检查,监督监护必须到位且不得离开现场,监督监护时与作业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商定好联络信号或手势,并定时联络。

  七)标志原则

  在受限空间作业处、与该受限空间相连接的管道控制点、通道处、风道处或交叉作业处等,均应悬挂上明确的警示标志,同时控制阀门。警示标志旁应说明作业地点,尤其是作业点与控制点不在同一处更应特别注意,以免其它人员未见施工而乱动操作,从而引发事故。

  八)防护原则

  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必须正确选择、检查和佩戴好劳保防护用品或报警仪器,不得错用和使用失效防护用品,在选择、检查和佩戴过程中要相互检查合格后方可实施作业。

  九)检查处理原则

  作业前要进行检查处理:检查与受限空间作业相连的工艺管道是否处于有效盲断、隔离和拆除;检查与受限空间作业的通道是否畅通;检查警示标志是否正确到位;检查应急设施、物品是否到位;作业后检查作业点是否达到作业技术要求;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存在遗漏的工具、杂物或拆卸物等。

  十)实时监测分析原则

  对受限空间作业的有毒有害物质及氧含量必须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如在作业过程中,受限空间里面条件会随时发生变化,必须定时监测,终止作业后必须重新监测分析,并将数据结果及时传达给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技术规范,判断、分析并处理现场有限空间作业程序。

  五、受限空间作业事故现场处置

  1、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和现场初步处理措施及时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同时发出警报,通知指挥部成员及救援队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会同现场临时救援小组摸清现场情况,迅速疏散闲杂人员,拉设警戒带,综合进行事态分析,最终采取合适的救援行动((1)检测;(2)强制通风;(3)佩戴防护器具;(4)发生火灾的及时扑灭,有触电危险的要切断电源)。

  3、果断决策,快速行动,抢救伤亡人员和控制危险源,防止灾情扩大。抢救伤亡人员时,必须坚持“依然活着”的原则,深入现场,采取一切可能的安全方法,在保证避免造成新的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积极进行救援行动,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和受伤人员撤离现场。

  4、出现其它紧急情况,应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六、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并检查考核。安全环保部人员及各级领导有权随时对受限空间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制度或有危险时有权制止并根据违反制度的情节严肃处理。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带气作业是指公司所辖范围内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及通气等。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及通气作业应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局部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应按安全管理程序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大范围内的动火作业应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经公司安委会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条作业部门应制定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作业方案,填写停气、降压、管线改造作业报告和填写动火作业报告(附件一),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核,经审批后严格按批准方案实施。紧急事故的抢修除外。

  第三条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及通气作业,作业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并由部门兼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

  第四条燃气设施停气、降压、动火、管线改造及通气作业必须配置相应的通讯设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检测仪器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时,公司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第二章停气与降压

  第六条作业部门对停气与降压作业时间的安排宜避开用气高峰和恶劣天气。

  第七条供气部门对影响用户用气的停气与降压作业,应在作业之前通知用户。紧急事故除外。

  第八条停气与降压作业相关部门按下列规定做好准备:

  1、停气作业时应能可靠地切断气源,并将作业管段或设备内的燃气安全排放或置换合格;

  2、降压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降压速度;

  3、降压作业应有专人监控管道内燃气压力,严禁管内产生负压;

  4、降压作业时管内燃气压力宜控制在300~500P范围内;

  5、液化石油气管道停气或降压作业时,应采用防爆风机驱散在工作坑或作业区内聚积的液化石油气。

  第三章动火

  第九条运行中的燃气设施需动火作业时,应有施工、技术、供气、安全等部门配合与监护。

  第十条动火作业时,应划出作业区并设置护栏,作业区应保持空气流通,无燃气聚积。

  第十一条停气动火作业前,作业部门应置换作业管段或设备内的'燃气,并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的浓度,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在爆炸下限的20%以下,方可动火作业;

  2、采用间接置换法时,应取样检测混合气体中燃气或氧的含量,经连续三次(每次间隔约5min)测定均符合要求时,方可动火作业;

  3、燃气管道内积有燃气杂质时,应充入惰性气体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

  4、停气动火操作过程中,当有漏气或窜气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消除异常情况后方可继续进行;

  5、当作业中断或连续作业时间较长时,均应重新取样检测,符合本条1、2款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十二条带气动火作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设置燃气浓度检测器;当确认操作环境不会发生燃气爆炸时,方可带气动火作业;

  2、带气动火作业时,管道内必须保持正压,其压力宜控制100—500Pa,应有专人监控压力;

  3、新、旧钢管连接动火作业时,应先采取措施使新旧管道电位平衡;

  4、动火作业引燃的火焰,必须有可靠、有效的方法随时将其扑灭。

  第十三条带气动火作业设置放散火炬应符合下列规定:

  1、放散火炬的管道上应设置控制阀门和防回火装置;

  2、放散火炬应设置在带气作业点的上风向,并保持安全距离;

  3、火炬应高出地面1.5m以上;

  4、放散火炬现场应备有干粉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

  第四章通气

  第十四条通气作业应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用户停气后的通气,严禁在夜间进行。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在燃气设施维护、检修或抢修作业完成后,应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置换作业。

  第十六条置换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根据管线情况和现场条件确定放散点数量与位置,管道末端必须设置放散点;

  2、应在起点段安装压力表,在每个末端放散管上安装取样管;

  3、置换放散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控压力及取样检测;

  4、放散管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放散管应避开居民住宅、明火、高压架空电线等场所;当无法避开居民住宅等场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⑵放散管应高出地面2m以上。

  5、用燃气直接置换空气时,其置换时的燃气压力宜小于5000Pa。

  第十七条燃气设施置换合格恢复通气前,公司施工、技术、供气、安全等部门应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运行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10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11

  1、目的

  为了加强氧化铝厂大型检修项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各类大型检修项目安全、稳定、连续进行,杜绝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术语解释

  2.1大型检修项目:指作业人员超过30人,作业时间超过24小时,特种作业工种超过3个工种,涉及交叉作业的大型项目,包括氧化铝厂全厂停汽检修项目、焙烧炉系统停炉检修项目、棒(球)磨机更换衬板检修项目。

  2.2相关方:关注组织的环境行为或受其环境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或与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在本程序中指参与本公司检修作业过程的组织与个人。

  2.3危险作业:相对于正常生产过程中的操作、巡检、检修维护、运输、爆破以及大型吊装等作业而言,在此类作业过程中,存在(或产生)对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较大危害因素,容易发生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2.4有限空间作业:在密闭或半密闭的各类容器、贮罐、槽、地窑(沟)、下水道、反应器(塔)、箱盒、大直径管道、除尘器、煤粉仓、沥青仓、油焦仓、各种炉窑或其它狭窄或有限空间中的作业。

  2.5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等。

  2.6交叉作业:在同一区域(空间)内存在多处或多种类型的'作业同时进行包括上下、左右空间交叉作业,或分公司与相关方同时进行的作业。

  2.7高处作业:指离基准面达到2米或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根据坠落的高度,将高空作业分为四级:2-5米为一级;5-15米为二级;15-30米为三级;30米以上为特级。

  3、基本要求:

  3.1严格执行“三个负责”--谁主管谁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负责;谁审批谁签字安全措施谁对措施负责;谁监护谁对监护结果负责和“四个到位”--安全防范措施要到位;现场监督监护要到位;安全确认要到位;审批监护的责任要落实到位的原则。

  3.2相关方作业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办理“五方会签”手续,即:项目开工前,项目所在方(即项目所在厂矿和车间)、施工检修方、项目管理方、所在单位安环科和岗位操作方要签字确认。

  3.3严格执行《中铝广西分公司检修项目安全员负责制》,明确项目安全员,佩戴“项目安全员”胸牌。

  3.4相关方在开工前必须严格按照《外来施工单位和施工作业安全环保管理规定》与项目发包单位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交纳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

  3.5严格按照《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煤气生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办理相关危险作业审批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工作票。

  3.6构成立体交叉作业的,必须有具体的安全措施,长时间(超过1天)的检修清理作业,在每天作业前,项目安全负责人必须重新与岗位操作人员进行确认。每一个岗位(包括操作、检修、点检等)在每一项作业开始前必须对周围人员、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确认,确认没有危险方可作业。

  4、过程控制

  4.1氧化铝厂全厂停汽检修

  4.1.1严格按调度指令协调系统液量平衡和转移。

  4.1.2各车间检修前要进行安全动员,对检修涉及的项目进行危险预先分析,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措施,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

  4.1.3严格遵守《氧化铝厂安全作业规程》和车间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每个作业小组,必须指定一名技术全面、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安全监督和协调工作。

  4.1.4任何检修项目作业前必须经过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确认和检修人员再次确认两道程序后方可开始作业。

  4.1.5做好在线人员及相关设备的安全协调、溶出系统检修时,必须关闭相关部位的同位素放射源,检修后的试车必须通知调度室及相关车间岗位人员,并严格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4.1.6压力容器检修要重点做好泄压和排放料工作,拆卸过程要谨慎小心,不得一次性拆除全部螺栓,必须通过反复确认已无压、无料后再全部拆除,同时要切实做好有效的个人防护及监护工作。

  4.1.7对密闭容器、管道、槽罐的物料状况判断不清或无法判断时,必须上报厂部组织协调解决,禁止昌险蛮干。

  4.1.8检查、检修、清理槽罐、管道时,作业前要对系统做全面的泄放及安全检查和确认,在拆卸法兰、人孔作业中要高度警惕,要做到无压当作有压干、无料当作有料干,充分作好预防措施,拆卸时要按照安全作业程序和动作标准逐步松动,待槽罐、管道内料、压排泄完后方可全部拆除,同时要配戴好防护雨衣、胶鞋、面罩等防护用品。

  4.1.9全体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安全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对人员、工具、材料、吊索吊具、焊接设备、起重设备、设施以及检修电源、手持电动工具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其安全性,特种作业,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

  4.1.10涉及上下、左右立体交叉作业时,作业程序、人员必须协调清楚,敲击扳手使用时必须采用绳索捆绑,防止意外飞出伤人。

  4.1.11抓好各工序、场所、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特别是对跨工序管线进行改造或检修作业,必须通过相关部门、车间、岗位的协调与配合,同时严格做好卸压、排、放料工作。溶出、蒸发等系统酸洗作业时,特别要抓好隔离、放散、吹扫等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过程中临时增加项目和检修内容变更转移时,必须通知到相关的车间、岗位和部门并落实相关手续和安全技术措施。

  4.1.12各作业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和各现场、各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做好特殊条件下的通风降温工作,检修现场备好硼酸水,做好必要的应急措施。

  4.2焙烧炉系统停炉检修

  4.2.1严格遵守《煤气生产、检修管理标准》、《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并按照上述标准、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办好动火证并进行监督检查。

  4.2.2焙烧车间按照总调、厂调指令的时间停炉,停炉前与煤气厂调度室、煤气防护站联系,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按焙烧炉操作规程停炉。

  4.2.3停炉后待煤气厂对煤气系统调整完毕后,配合煤气厂对煤气的输气系统进行全面吹扫,吹扫时按煤气厂要求逐项打开所有放散阀。

  4.2.4吹扫煤气设施时,车间派专人现场巡查,吹扫期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焊机线和其他电气线路,焙烧炉40米内禁止动火,杜绝一切火源。

  4.2.5吹扫结束后,由焙烧车间向煤气防护站提出申请,对焙烧炉系统作全面的一氧化碳含量检测和试验,重点对煤气总管、t12系统、v08系统、v19系统以及放散管路和检修作业环境进行检测,待焙烧炉各设施及作业环境经过煤气防护站技术认可后方可安排检修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2.6检修作业前由焙烧车间打开各系统人孔,散阀残余物质并将设施内的易燃物清理干净,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气体,检修人员方可动火检修。

  4.2.7进入电收尘检查、检修前必须办理停电工作票,由电气车间停电、对电晕极进行放电和接地,并将电收尘外壳与电晕极连接,由焙烧车间与煤气防护站联系,对电收尘内部作一氧化碳含量检测,经确认电收尘内一氧化碳含量低于30mg/m3(25.77pp),内部残料已排除干净,温度降至符合检修条件时,方可允许检修人员入内检修。一氧化碳含量检测不得早于入内前30分钟,并保证适当的通风条件。

  4.2.8进入炉内,电收尘内进行检修的人员应作好个人防护工作,并给予良好的通风保障,检修动火中,每2小时,要求煤防站作一次检测分析。工作中断后,再次复工前30分钟内也要重新分析,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并要求检修人员明了煤防站检测的数据并按下表中所示标准控制作业时间。

  一氧化碳含量lmg/m3=0.859ppm≤30mg/m3≤50mg/m3≤100mg/m3≤200mg/m3

  ≤25.77ppm≤42.95ppm≤85.90ppm≤171.8ppm

  可连续作业时间8小时1小时30分钟15分钟

  4.2.9焙烧炉作业现场作业的检修工作票、停送电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由焙烧车间办理会签,工作票的使用时间超过其票上限定的时间由焙烧车间负责联系办理延长或重新办理等手续,电气车间检修电气设备的停送电工作票由电气车间负责办理,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事先征得焙烧车间的同意或通知焙烧车间有关人员。

  4.2.10作业单位及检修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在煤气设施上切割、敲打。高处管道、阀门以及设备内部作业,必须设置安全平台或系安全带。进入危险区域作业必须二人以上进行,并设置可靠的联系信号。

  4.2.11焙烧炉检修现场禁止吸烟。

  4.3棒(球)磨机更换衬板

  4.3.1检修前组织计控、电气、调度、安全、检修人员开好协调会,制定严密的组织措施、检修进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统一指挥协调,保证安全措施的落实。

  4.3.2检修单位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事先提交检修工作票,注明对所检修的设备及现场环境的安全要求,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落实,并在工作票上签字,检修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作业区。

  4.3.3设备所属单位必须在磨机检修前切断主机电源,关闭物料进口,并悬挂警告牌,同时用清水冲洗工作面,做好通风降温措施,待磨机表面温度至50℃以下时,方可允许检修人员进入磨机,作业现场要备好硼酸水洗液。

  4.3.4通风设施必须安全可靠,安装牢固,风机正面必须安装网罩。磨机内检修照明必须使用12v安全行灯。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品。

  4.3.5作业人员进入磨机后禁止开动“慢拖”,同时必须在“慢拖”开关上悬挂“禁止起动”的警告标志,配电室断电。如需开动“慢拖”,必须通知磨内人员全部撒出,并经过检查确认磨内、磨底无人后方可开动。

  4.3.6磨内检修时,磨外必须有人监护。检修结束时,必须把当班拆下的衬板全部清出磨外。球磨机衬板拆卸时要同时拆除相应的端部衬板,保证作业过程安全。磨机底部必须进行有效的安全隔离,挂好警示牌,并采取壁垒措施,防止卸球卸衬板时砸坏磨底其他设备、设施,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4.3.7天车在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其安全性能,吊具、钢丝绳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钢丝绳必须在其承重范围内使用,吊运钢球、钢棒、衬板等物时,必须捆绑牢固,吊斗、吊钩下严禁站人,转动磨体时,磨机底部严禁站人,起重、指挥等作业必须由专业持证人员完成,在调运物件时要打铃提示,兼顾周围人员,不可用力过猛、速度过快,防止物件撞人。

  4.3.8检修单位作业期间必须指派一人负责安全检查协调。设备所属单位,每班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检查、监督、协调安全工作。

  4.3.9做好人员、设备、作业环境的组织协调,对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器材、吊索、吊具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4.3.10筒体维修时,必须保证筒体内的强制通风,焊接作业必须在脚下衬垫绝缘材料,手持式砂轮机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4.3.11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作业现场要准备充足的饮水或清凉饮料。

  4.3.12吊装机具在使用前做好安全检查,要求部件齐全、无损伤、转动部件灵活注油。

  4.3.13吊装机具在磨机筒体上安装、拆卸之前,要做好人员安排:筒体上5人,其中4人同时平稳拉起或降落吊装绳,当遇到偏重时,另一人及时帮助,到位后插牢或抽上固定销子,同时筒体内有专人看护,机具下方不得有人。

  4.3.14吊装机具安装完毕,应先试吊确认无误后再正式使用。

  4.3.15正确使用机具:夹具限载300kg,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可在多块衬板叠层下抽取另一块衬板,需将上面衬板移开后再吊。

  4.3.16夹具要夹牢衬板再起吊。起吊时操作人员要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衬板滑落砸脚或起吊衬板的碰撞。

  4.3.17衬板在运输时要兼顾周围人员,不可用力过猛、速度过快,防止衬板撞人。

  4.4检修作业结束要求

  4.4.1检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4.4.2检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员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4.4.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4.4.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拆除。

  4.4.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

  4.4.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4.4.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4.4.8现场负责人要清点本单位参加检修作业人员。

  4.4.9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检修产生的垃圾应按要求分类处理。

  5、相关文件

  5.1《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q/chalco-gx'x06a12--20xx

  5.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q/chalco-gx'x06a13--20xx

  5.3《煤气生产、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标准》q/chalco-gx'x06a15--20xx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12

  (一)目的

  加强对火源的管理,防范火警事故的发生。

  (二)责任

  1、安全科负责执行本制度;

  2、动火作业部门履行本制度。

  (三)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

  (四)管理要求

  1.本制度中的动火作业是指烧焊、打磨、切割等能引起火源的危险作业;

  2.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远离进行动火地方最少10米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要先清理作业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准备好应急的消防器材,然后向安全科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安全科在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之前,要以作业现场进行检查,依据许可证上所列之项目逐条核对无误,确认不会由此引发火警事故后,才能发出危险作业许可证;

  4.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5.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走火通道;

  6.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安全科要全程监督,防止发生火警事故;

  7.安全科有权制止有危险的动火作业;

  8.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并监视现场至少30分钟,防止留有火种,引起后患;

  对不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13

  为贯彻落实上级“减负”精神,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二、全体教师必须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改革课堂教学方法,提高四十分钟的教学效率。

  三、严禁利用节假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

  四、考试采用口试、笔试相结合,演算、操作相结保,全面衡量学生能力。学生成绩不排队。

  五、严格控制比赛次数。学校不参加非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比赛。严格控制各级、各科组织竞赛活动。

  六、加强资料管理。学校严格控制各种资料的征订,非教育部门规定订购的资料,学校一律不准征订。

  七、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作业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以内。对三至六年级的作业量规定为:语文、数学、英语的课外书写作业各不超过20分钟。

  八、班主任负责协调各学科作业,坚持日统计。

  九、要针对学生学习水平,作业分必作和选做两种,严禁惩罚性和机械重复性作业。作业要体现多样性,分层作业,收集型作业、研究型作业等。

  十、加强学生作业的布置和批改的检查。教学处每学期第七周、第十五周对学生作业量及批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严重违反上述制度,造成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14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在医院范围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部门和岗位适用。

  3.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有限空间作业责任制

  4.1科室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职责

  4.2.1科室负责人职责:科室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为有限空间作业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4.2.2科室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2.3班组负责人职责:

  (1)在安排有限空间作业前,认真研究布置操作方案,如对操作方案有疑问必须立即反映暂停作业,不得有误。

  (2)对凡是进入有限空间检修、清理、作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严禁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全过程掌握作业期间情况,保证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向科室负责人、管理人员报告,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授权的人员进入。

  4.2.4作业人员安全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后,进入作业;并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5.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5.1通风

  5.1.1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5.1.2发现通风设备故障停止运转,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1.3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后方可进入。

  5.2照明

  相应部门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燃性粉尘时,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5.3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与使用。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6.1对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科室管理人员、班组负责人在对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6.2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6.3有限空间作业前,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6.4有限空间作业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6.5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7.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管理要求

  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施工作业的,应当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并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作业管理管理制度15

  目的

  1.1. 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触电、火灾、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安全,严格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和建立健全有关审批手续,根据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

  2.1. 各部门。

  危险作业审批

  3.1. 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经有关部门现场检查,符合作业条件,由公司指定人员审批后方可作业。

  3.2. 审批危险作业应重点把好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关。防护措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方面的法规、规范、标准和校颁布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制度的要求;

  3.3. 如情况紧急,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执行部门应有负责人在现场指挥,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并立即通知安全环境部。并将处理情况补填申请表;

  3.4. 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经验,严禁酒后作业。

  危险作业范围

  4.1. 高处作业(特别是高处交叉作业):凡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的,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在高处有固定操作室的除外)。

  4.2. 在有触电危险的环境作业或带电作业。

  4.3. 在禁火区内或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

  4.4. 进行爆破或有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5. 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4.6. 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4.7. 大件吊装作业。

  4.8. 其它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

  4.9. 重量超过50t以上,产品发运及发运过程中的相关作业。

  4.10. 有塌方、坍塌危险的土石方或拆除工程作业。

  职业卫生

  5.1. 危险作业中,执行部门应指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监护。

  5.2. 危险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要求。

  5.3. 危险作业区要清理整洁,通道畅通,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5.4. 作业前,要仔细认真地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整理和清点。

  5.5. 生产车间和仓库设置通风设施,使作业场所气体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5.6. 在生产现场设置冲淋设施和洗手池。

  5.7. 职工上岗前进行体检,工作期限定期进行体检,不安排有禁总症人员从事相关危险,有害作业,建立职工健康档案,据健康情况进行调整工种。

  5.8. 按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进行劳保用品的发放,并检查督促其正确穿戴,生产区域内严禁穿短裤、裙子、高跟鞋、拖鞋及带铁钉鞋,严禁赤膊上岗。

  5.9. 接触有毒物质职工喝水,进食前必须洗手、洗脸,工作后淋浴更衣,注意个人卫生。

  5.10. 在教育培训中,对生产中涉及的危险有害物质的危害有害性中毒后的处理方法,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培训、考核。

  5.11. 作业场所定期进行空气监测。

  5.12. 不断改进工艺、设备、使毒物浓厚、噪音、粉尘有效降低。

  附则

  6.1. 对违反规定的危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2. 危险作业应作为安全管理部门的安全检查重点,安全环境部和有关人员要切实做好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6.3. 本规定至公布日开始实施。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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