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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服务方案范文 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本社区实际特制定2020年社区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一、着力完善健康档案信息。
按照《xx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3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培训和指导,发挥好项目办的作用,统一驻村医生工作台帐目录,继续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中的家庭、个人信息和建档体检等进行补充和完善,力求健康档案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定期开展健康档案信息的更新和维护,确保健康档案时效性、连续性。重新调整城关镇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责任区块,全面规范开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力争全县城镇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5%。
二、着力加强村卫生室紧密型一体化管理。
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根据规划全面完成建设任务。进一步完善村卫生服务室一体化管理,整合乡村卫生资源,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督查,严格执行统一人员准入与执业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绩效考核的“六统一”管理原则,巩固乡村卫生服务机构紧密型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全面启用HIS系统,实现看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费有收据,进药有凭证的目标,确保百姓得到优质、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三、着力做好第五轮参合体检和老年人健康管理。
继续开展以重点人群为主的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和规范管理率在65%以上;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达到90%以上;各地要制订适合当地的操作性强的年度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在当地政府、村委会支持配合下,以下村体检为主,到院体检为辅,保证体检项目和质量,及时书面反馈体检信息,体检结果全部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
卫生室服务方案范文 第二篇
根据国家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和卫生局的统一安排,我院对xx镇的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
(一)体检范围:
xx镇居民中65周岁以上老年人。包括流动人口中在当地居住半年以上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一般情况下要到卫生院体检,行动不便人员择期上门体检。
(二)休检地点:
XX卫生院。
(三)体检项目:
按着《健康体检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内科、外科、妇科、眼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等物理检查;心电图、胸透、B超(肝、胆)影像学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肾功能、血糖、血脂等实验室检查。
(四)体检时间
XX年10月15日至XX年11月15日。具体各村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档案管理人员尽快将全镇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档案检出来,并登记造册。各村卫生室尽快统计本行政村65岁以上老年人名单(未建档案部分),并及时上报卫生院办公室。
2、各村卫生室负责动员和组织工作,并一定要按时通知到本人。
3、通知时特别提醒:
(1)携带个人健康信息卡、身份证。
(2)体检当日空腹。
(3)体弱多病者由家人陪同。
(4)体检前一天晚上,少食油腻食品。
4、办公室负责老年人健康体检档案的管理工作,体检工作结束后将档案重新归档,并及时输入电子档案。
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是国家的惠民政策,是公共卫生工作,各村卫生室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前期动员工作,尽快将上级布置的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完成,并做好、做实。
卫生室服务方案范文 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和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政卫〔2018〕226号)文件精神,提高服务质量,改善就医环境,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和群众就医满意度,决定在全市卫计系统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提出的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工作方针,以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使广大群众能够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建设健康巩义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卫计委负责全系统“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动员和协调,组织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督促方案的落实,配合省卫生健康委、郑州市卫计委开展复核或抽查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相关要求,对照标准,逐项逐条,查漏补缺,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二、活动目标、范围和形式
(一)活动目标。用3-5年的时间,力争使全市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部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二)活动范围。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应参加活动,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照执行。
(三)活动形式。以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建设为主要形式,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功能任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管理、危急重症病人的初步现场急救和转诊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二)合理配置资源。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医务人员技术水平、开展业务项目、工作量等因素配备适宜的床位、人员、设施和设备。
1.乡镇卫生院:
(1)建筑面积、床位:床位10-20张的,建筑面积达到300~1100平方米;床位21-99张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0平方米;100张床位及以上,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55平方米。
(2)人员配备: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0%。设立中医科的,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2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且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
(3)主要设备配置:参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必要的中医药服务设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空气消毒机、麻醉机、胃镜、呼吸机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建筑面积、床位: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400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日间观察床不少于5张。实际开放床数不少于20张,1-50张(含)床位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5平方米;50张床位以上的,每增设1张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30平方米。
(2)人员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不低于单位职工总数的80%,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占比50%以上。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执业医师。其中,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不少于1人,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公共卫生执业医师分别不少于1人。根据医护比不低于1:1的比例配备注册护士;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至少配备1名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3)主要设备配置:在《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配备相关设备的基础上,配备DR、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凝仪、十二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测仪、远程心电监测、基于信息化的便携式出诊设备、出诊交通工具以及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其它设备。服务能力特别突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配备空气消毒机、呼吸机、动态心电监测仪、动态血压监测仪等设备仪器。
卫生室服务方案范文 第四篇
为保障“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有序开展,提高活动实施效果,根据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对象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建设任务(一)镇卫生院。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8条基本条款和12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标准)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以下简称指南)所明确的80条基本条款和10条推荐条款开展建设。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应结合《江苏省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基本标准(试行)》(苏卫办基层〔2019〕20号)、《关于深入推进社区医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基层〔2019〕10号)文件精神,纳入卫生所职能,同步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社区医院建设试点任务,拓展完善服务功能。三、活动目标通过建立符合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点的服务能力标准和评价体系,统一基层机构基本建设标准、明确服务能力、提升服务目标。力争年内建成2个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60%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2家达到省推荐标准。到2022年,实现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较大幅度提升,所有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力争30%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定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四、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深入学习体会。院长(主任)及各职能科室负责人带头研读标准和指南,并组织全员讨论,研究活动建设思路和服务能力提升重点。2、梳理任务清单。明确专人负责,对照标准和指南,逐条开展自评估。通过对各条款建设任务的评档(A/B/C/D),查找能力提升薄弱环节及问题症结,分类梳理列出重点建设任务清单。具体可分为三类:近期能实现类、持续改进类和需要政府或部门支持类。对于需要上级支持的项目,应及时上报。3、制定提升方案。对于所列任务清单,按照提升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要求,分类制定“优质服务基层行”实施方案,建立专项台账,挂牌推进,对账销号,限期完成。4、录入申报系统。6月15日前,登录国家“优质基层服务行活动”申报信息系统,,进入“优质服务基层行”申报栏目,填报年度完整信息,通过该信息系统实现在线自评。5、推动持续改进。通过国家、省、市反馈情况,比对分析机构各条指标评档在县域内、市域内、省域内的位次,确定下一步努力目标。全面评价年度各指标提升效果,对没有达到预期档次的指标,分析问题症结,调整完善整改措施。(二)市卫生健康委1、建立活动机制。活动由委医政医管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组建由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常态化开展活动的组织、培训、现场指导和审核工作。2、审核申报系统。6月25日前,完成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申报基本信息的审核和校正。8月15前完成对申报自评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医疗机构处核,审核采取信息系统上报资料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通过审核达到基本标准或推荐标准的基层机构,上报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申请复核。3、加强短板建设。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条指标评档情况进行分析和排序,比较其在全市、全省的位次分布。逐条分析差距原因,研究部署面上提升计划,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制定“一院一策”提升方案。4、解决共性问题。对于共性的体制机制等问题,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务实管用的解决措施。对于上级政府及部门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要推动基层全面落实。5、组建专家团队。组建如皋市基层服务能力建设专家指导组(附件),涵盖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三个方面,包括医院管理、护理管理、感染管理等12个专业,对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各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卫生所工作的融合,强化组织领导,重点推进各项建设任务,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进服务质量,不断提搞辖区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推动健康如皋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卫生室服务方案范文 第五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调研组深入调研收集的意见,反映古樟工业区泉商产业园布局不合理,居民与厂房混合在一起,并且缺乏必要的公共设施,工业小区管委会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与县城建局沟通商洽,就如何做好整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改措施
古樟工业区一、二期开发建设近2000亩,目前基本成形。在开发当中,涉及鹧鸪、石板桥两个村民小组近百户群众的拆迁。任务十分繁重,为了做好拆迁工作,尽可能照顾拆迁户利益,根据拆迁户要求,分别在两个村民小组选择了两处安置点,集中两个组的拆迁户在两处安置地上根据拆迁协议建设住房,两处安置地的公共设施问题也已基本到位,只有安置地内的道路还没有硬化,部分档土墙未砌建,我们将针对反映的问题,与开发商协调,进一步明确责任,属开发商建设的要求开发商在年内予以完成,属政府出资建设的请示政府尽快实施建设。
泉商产业园目前总体规划设计还未通过评审,规划设计文本基本完成,在评审当中,我们会根据泉商产业园的功能布局,尽量做到厂区与居民保留区之间有一定的间隔地带,同时在居住相对集中的地方规划建设综合服务区,使泉商产业园功能更加完善,配套更加齐全。
二、具体责任
为更好地落实好该整改措施,将泉商产业园项目建设指挥部同时作为该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古樟工业区一、二期存在问题的协调解决和泉商产业园项目建设的领导。
三、时间安排
(一)古樟工业区一、二期部分基础设施力争在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
(二)泉商产业园项目从规划到开发建设需要较长时间,根据石党办字〔2013〕67号文件精神,力争在2014年内前完成。
卫生室服务方案范文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国家及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革新精神,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革新,提高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乡镇卫生院的设置
根据乡镇行政区划,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原则上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市卫生局负责监督和管理,乡镇予以协助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要符合国家《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要求,布局合理,规模适宜,功能适用,确保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要设置预防保健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医疗卫生工作。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开展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认疗护理。
(三)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防治工作。
(四)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精神卫生的干预防治工作。
(五)落实国家和省免疫规划政策措施,开展孕产妇、儿童、老年人的保健工作。
(六)协助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调查和处置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七)开展康复治疗、康复训练、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服务。
(八)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承担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业务管理的指导。
(九)协助做好区域内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公共卫生工作。
(十)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乡镇中心卫生院除履行乡镇卫生院职责外,要协助做好对乡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乡镇卫生院的革新任务
(一)革新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
1、核定乡镇卫生院编制在xx月xx日前完成。按照《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试行)》(机编2号)核定人员编制。核定的编制是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2、科学设置岗位。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编制总额的90%,根据服务人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共卫生人员。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实行全员聘用在xx月xx日前完成。根据卫生院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实行竞争上岗、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所在上岗人员实行全员聘用,乡镇卫生院与竞聘上岗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竞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卫生院正式在职人员。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
乡镇卫生院院长由市卫生局会同相关部门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每届聘期原则上为3—5年。乡镇卫生院院长原则上要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定期进行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连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可以提前解聘。
(2)实施步骤。
①报批设岗方案。乡镇卫生院在xx月xx日前根据《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本单位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上报。设岗方案由卫生局、编办、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xx月xx日前报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在核准的岗位总数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②确定竞聘人员。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岗位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③组织竞聘上岗。市卫生局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4、乡镇卫生院空岗人员的补充。乡镇卫生院编制和岗位空缺补充人员,必须在核准使用的编制、岗位和年度招聘计划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二)革新分配制度,实施绩效考核。
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科学核定承担的工作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根据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核定;基本医疗服务任务根据近3年的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并综合考虑影响医疗服务任务的因素核定。
对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按照《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执行。xx月xx日前由市卫生局组织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财政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乡镇卫生院在市卫生局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补助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不合格的,按照考核档次确定相应的补助水平。各乡镇卫生院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补助资金,由财政局和卫生局统筹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
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每周期为半年)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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