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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关于我和书的故事作文
【篇一】
在读书上,数量并不列于首要,重要的是书的品质与所引起的思索的程度。书不但是叫给你知识的老师;它还是你的一个知心朋友;更是一个你想去就去的故地。
书是一种神秘的东西,他并不只是一些文字,他可以让你的脑海里勾起一个画面,他是知识的宝库。还会吧你的意志炼强。
我读过的书总最喜欢的是《福尔摩斯》,这部小说结构严谨,每一章都曲折离奇,引人入胜。看起来不可思议的事,但经过推理又合情合理。特别是在血字研究是,通过写字的习惯来判断犯人的身高,通过脚印来判断犯人的样子和年龄……
福尔摩斯的形象立体丰满。他有一个鹰钩鼻和一双犀利的眼睛。平日里经常倦怠、懒散,但只要一碰到案件,特别是一些奇案、怪案,他就会变成一个精力十足的大侦探,不辞辛苦地奔走在伦敦肮脏狭窄的街道上或苏格兰烟雾笼罩的古堡中。他把破案的过程当作是一种人生的乐趣,他甚至公然承认自己可不是为伸张正义才做私家侦探的。
当我刚买他的时候,他那个复古蓝的书皮已经深深吸引了我,我看他没多久的时候,那神奇的事已经把我迷恋得爱不释手,因为快考试了,我经常晚上拿着手电在被窝里看。
有一次,我晚上在被窝里看,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直到第二天早上,这本书还在我手中紧紧的窝着,我拆知道发生了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我跟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撇我吃饭,睡觉……反正阅读已经成了我生命总的一部分。
书就是真么神奇,它可以让你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活力起来,让一个孤独的人满足起来。
【篇二】
在下雨天,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是多么惬意啊!
那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我就一股脑钻进里面了。那书的内容是:鲁宾逊出身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他一心要遨游四海,了解世界,终于不听父亲的劝告而离家去做了船员,他在非洲沿岸遭到海盗袭击成了奴隶,逃脱后在巴西开始经营种植并发了财。为了补充庄园劳动力他登上了非洲的航海之途。途中突遇风暴,他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荒岛上得救。他从遇难船上运出粮食、衣物、工具等物,开始了岛上独立生活。《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后来又搭救了一个土人,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第二十八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宾逊帮助船长制伏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宾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我看到惊险处,我的心也十分紧张。我几乎与主人公连在了一起,主人公高兴我高兴,主人公悲伤我悲伤,主人公……
这本书伴随了我许多快乐的时光,使我得到了这一种,文学艺术美的享受。使我见识了很多。
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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