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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安全管理制度(精选3篇)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篇2
为进一步规范仓库管理程序,促进仓库高效、有序的运作,落实业务员库存盘存制度,做到日清日结,加大应收款回收力度,确保公司资产不流失,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细则,望全体公司人员遵照执行。
一、仓库出库管理:
1、仓库管理人员按照凭单出库,不准先出货后补单,没有出库单一律不准出库,每发现一次库管人员没按规定无单出库的,按《财务仓库人员考核评分细则》评分标准扣1分,达到五次扣除全部考核工资。
2、库存商品本着先进先出原则出库,业务员领货要按仓库管理人员指定堆码装货,要按堆码顺序依次拿货,如业务员没按指定堆码和不按堆码顺序依次装货的,每发现一次负激励50元,由仓管人员反映,财务和部门主管核实后如属实从工资中体现。
二、业务员库存盘存制度
为了使业务员库存盘存制度有效落实,真正做到日清日结,本着对业务员负责态度,避免库存管理混乱事件发生,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现对盘存流程进行规范和奖惩措施;
1、各车必须做到每日盘存制,下午回库以后对自己所负责车辆进行盘存,然后开始开单装货,由各业务助理负责完善本车盘存,由财务人员协助并负责督促每车每日上交盘存表。
2、盘存人员必须对各车库存数据保证盘存准确,并签字上交盘存表到财务部,财务部负责核对,次日将盘存有差异部分以电话或微信方式通知各车,保证各车日清日结,对于不盘存和库存差异过大的停止出库业务。
3、相应考核每月对业务助理考核盘存绩效100元,原则上要求每日必须先盘存后装货,并签字上交财务核对,非常特殊情况不能上交当天盘存表的,必须上报财务人员签字,对不提交盘存表少一次负激励10元,每月达到五次扣除盘存绩效并负激励100元。对财务人员没有及时反馈盘存情况,按《财务仓库人员考核评分细则》评分扣分处理,一次一分超过五次扣除全部考核工资。
三、应收款回收管理
业务员销售货款原则上是日清日结,钱货两清,不准赊销,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市场竞争激烈,赊销已成为企业增加商品销售,扩大市场占有率的一种有效交易形式,由此产生的应收款有增无减,为此业务员销售产生欠款时要客户签字或打欠条,要杜绝业务员库存产生空库存,对业务员库存产生空库存现象要停止出库业务,欠款时间不能太长,一般不超过10天左右,要及时回收,欠款超过2个月还没收回的属于有问题欠款,对有问题欠款按欠款3%负激励。财务人员每旬对业务员欠款明细在各部门微信群发布一次,以督促业务员了解欠款及时回收,对财务人员每少发布一次按《财务仓库人员考核评分细则》扣一分,一个月少报2次扣除全部考核工资。
本细则从7月1日起执行。
幼儿安全管理制度 篇3
大型超市(卖场)同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只是在隐患的部位、种类上与小型食杂店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大型超市(卖场)管理理念较新,商业经验丰富,较受消费者欢迎,但因此而忽略细节管理的现象也比较普遍。据统计,近年来工商机关和消费者保护组织接到的大型超市(卖场)类申(投)诉数量有所增加,申(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食品变质,新鲜果蔬农药残留量超标,销售过期食品(包括赠品过期),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及QS标志等不全,进口食品无中文标志等。从食品类别看,问题最多的是鲜肉及肉制品,问题较多的是休闲食品。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大型超市(卖场)在食品采购时验收不认真,把关不严格,虽有相关制度,但执行不力,形同虚设。
1.重经济利益而忽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进货环节,一些地理位置好、知名度高、客流量大的大型超市(卖场)由于竞争优势相对较大,容易利用这种竞争优势,对供货商实施压价,以降低自身经营成本。另有一些大型超市(卖场)则是过分信任供货商,尤其是对那些合作多年的供货商,在进货时忽视食品质量查验,推卸自身应依法承担的食品检验检测责任,而将食品安全的把关责任完全交给供货商,导致农药残留量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的农副产品和生鲜食品流入大型超市(卖场)。
在运输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的运输设备、临时储存设施不过关,不能满足生鲜食品储存、消毒的基本要求,导致食品变质或过期。
在销售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的设备不能完全满足食品安全需求。当有些食品保鲜期因设备原因缩短时,有的大型超市(卖场)人为涂改生产日期,欺瞒消费者。
在存储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对相关设施投入不足。商务部《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规定:“销售需冷藏的定型包装食品……冷藏柜温度应当在零下2摄氏度至零下5摄氏度,冷藏柜应配有温度指示装置……销售需冷冻的定型包装食品……冷冻柜温度应低于零下18摄氏度,冷冻柜应配有温度指示装置。”一些大型超市(卖场)不及时更换已经超期使用而老化的冷藏(冻)柜,冷藏(冻)柜达不到保质温度;将必须在冷冻区存储的食品存于冷藏区并与其他食品混放,使交叉污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冷藏柜内,人为地增加分层,将标准的2层分隔成3层,导致最上层温度无法达到保质温度。
2.在食品包装上错误标注或者含混标注生产日期,使食品保质期模糊。
大型超市(卖场)销售的食品一直以新鲜、即时为特色,国家对食品保质期也有严格规定。但在日常经营中,有一些食品无法在保质期内顺利售出,是大型超市(卖场)经常遇到的问题。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个别不法商家采用了种种手段。
一是在包装上不标注熟食、蛋糕等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故意使标注模糊不清。以改刀熟食卤味食品为例,按照规定,该类食品保质期仅为一天,销售时限应为改刀后的4小时之内,并准确标注改刀时间;对于当天营业结束后尚未售出的改刀熟食卤味食品,必须销毁,并建立相应的进销货台账。但是,有的大型超市(卖场)经常不在改刀熟食卤味食品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或者只在包装改刀时间打印为“5:30”,使执法人员无法确定为上午“5:30”还是下午“5:30”。个别大型超市(卖场)借秋冬季节天气逐渐转凉、消费者容易疏忽食品保质期之机,将隔夜熟食与当日新鲜熟食混搭销售。
二是将生产日期向后推延,甚至出现生产日期标注为第二天(以执法检查时间为准来推算,下同。——编者注)或第三天的食品在当天上架销售的现象。
另外,不少大型超市(卖场)都向消费者销售超市(卖场)自行包装的食品。这本来是超市(卖场)为保证食品质量、增加食品种类而采取的便民措施,但有的经营者借机在自行包装的食品上打歪主意,出现缺斤短两现象。比如在生鲜果蔬及小食品上,大型超市(卖场)销货小票上标的所谓净重其实是商品加上包装的重量。
3.环境卫生管理有死角。
大型超市(卖场)的营业面积大,客流量大,食品的环境卫生很重要,如果处理不当,极易成为食品污染源,严重影响食品安全。
比如,有的大型超市(卖场)设有面食点心现制现卖区或者小食品现制现卖区,但环境脏乱,甚至经常有异味四散;对于现制现卖的蛋糕,不采取任何防尘防蝇措施。
很多大型超市(卖场)忽略了对购物篮、购物车的清洗消毒,使大量消费者频繁使用的购物篮、购物车成为细菌源。特别是在病菌活跃期或疾病流行季节,这一问题是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使消费者因食品污染而发病的概率明显增大。
在大型超市(卖场),消费者先选择购买后来又放弃购买的现象经常发生,而且在放弃已经选购的商品时,人往往已经到了大型超市(卖场)的收银台附近。这样,在大型超市(卖场)收银台附近,就会经常出现消费者放弃选购的各种商品,而其中的牛奶、冷冻食品等又对储存环境有特殊要求。有些大型超市(卖场)不督促员工严格遵守规定,致使上述食品无法从常温区及时归放冷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