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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药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规范管理和健康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当前,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和广告环节中存在违法违规和成人“性用品”市场混乱无序等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国家7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非常及时,很有必要。省上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作了安排,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一)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二)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和技术服务质量。
三)查处生产、销售伪劣成人“性用品”行为,规范广告宣传,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中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
五)构建诚信氛围,增强产品和服务提供者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六)廓清执法体系,提出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建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
二)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药品经营企业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
三)查处违法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严肃查处未经审查批准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的行为。查处篡改或超出批准内容对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进行虚假违法宣传的行为。
四)查处违法使用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
五)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打击无证生产、经营成人“性用品”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销售计划生育药械的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重点查处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品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仿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生产和销售有质量问题并对消费者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七)建立完善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监管机制。调查研究计划生育药械和成人“性用品”市场准入、生产、经营、广告宣传、使用中存在突出问题,提出建立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的政策建议,为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奠定基础。
三、组织领导及部门职责
专项整治行动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参加。市上成立陇南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口计生委。
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进行。
一)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牵头,负责起草行动方案,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展;协调并负责向政府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和向社会相关信息,定期公布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组织各部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规范使用计划生育药械科普宣传活动。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清理整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使用中存在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为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违法问题,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查处擅自生产、销售、进口应当获得而未获得强制性认证证书产品的违法行为,以及仿造或冒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违法行为。
四)卫生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合,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及无相应行医资质的人员非法进行人工终止妊娠和使用促排卵药品的行为;清理整顿医疗机构使用假冒伪劣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促排卵药品的行为。研究医疗机构中计划生育药械使用存在问题,提出政策性建议。
五)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配合,查处无照生产、销售成人“性用品”违法行为;查处虚假违法的计划生育药械和技术广告,查处违法成人“性用品”广告。
六)公安部门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部门、工商部门配合,依法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计划生育药械等犯罪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时间安排
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于年集中开展,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部署队伍
制定印发《陇南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本县(区)本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县(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
年月底以前,各县(区)要将落实全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市计划生育药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整治阶段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各县(区)对本地区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整治。
各县(区)及市级相关部门汇总当月本系统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填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和执法监督报表报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级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8日前报送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同时报送各自相应的省级主管部门。
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报送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总结阶段
月份市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区)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此基础上,查漏补缺,迎接月份国家、省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公安等七部门的督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和管理,事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落实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抓好这项工作,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组织督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县(区)和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县(区)和单位要通报批评。
对计划生育药械市场的专项整治是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整治工作情况市上将纳入对各县(区)各相关部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抓出成效。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各县(区)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地抓好关键环节。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大案要案做到案件调查清楚,依法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各县(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
社区药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着力解决药品安全领域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建设覆盖全区的药品安全保障体系,为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又好又快推进“率先全面达小康、建设和谐新*”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在既已建立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责任体系基础上,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药品安全“网络化”管理体系,*8年底前,全区100%的街道、社区将行政区域内的涉药单位100%的纳入药品安全管理网格中。
三、工作内容
(一)划分网格
1、一级管理网格。以街道为单位,设定为药品安全一级管理网格,网格区域为各街道行政区域。
2、二级管理网格。以社区为单位,设定为药品安全二级管理网格,原则上一个社区为一个网格。
(二)配置人员
各街道、社区建立组织,明确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药品安全一、二级网格化管理工作。
1、一级管理网格至少配备协管员1人、信息员若干人。
2、二级管理网格至少配备信息员1人。
(三)配备设施
各街道、社区为“网格化”管理工作配备必需的办公设施、设备。两级管理网格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分别挂“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标牌,配备办公桌椅、电话、电脑等办公设施。
(四)建立药品安全工作制度台帐
各街道、社区相关工作制度上墙,各项书面台帐健全,同时在电脑中建立涉药单位信息电子表格等基础数据库。一级管理网格负责对辖区内二级管理网格的涉药单位电子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区药监部门负责对一级管理网格建立的涉药单位电子信息档案进行数据整合,形成全区涉药单位信息数据库。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准备阶段
摸清和掌握辖区各街道、社区药品安全管理现状等基本情况,制定“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部署落实阶段
召开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培训“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协管员、信息员)。
(三)建档实施阶段
各街道、社区完成本行政区内涉药单位数据建档工作,协管员与所分管“网格”内涉药单位完成对接,落实管理措施,反馈、上报管理信息资料。
(四)检查验收阶段
结合全区综合工作考核,对各街道实施“网格化”管理情况进行考核。一级网格同期进行对二级网格的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街道、社区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领导。要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排出薄弱环节,研究改进措施,重点组织攻关,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人。
社区药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我局建立稽查支队之后的第*次全系统稽查工作会议,也是新的监察稽查体制建立之后的第一次稽查工作会议。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会议。三年多来,稽查队员们和系统全体同志一起,为**的药品市场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完成支队组建、建立内部机构方面,在增强人员素质、提高稽查技能方面,在打击假冒伪劣,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在处理投诉举报、严格依法办案方面,在推行执法公开、加强廉政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在开展日巡夜查、实施举报投诉无休日方面,在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方面,在探索处队合作、推行监管稽查相结合方面,在开展志愿者活动进社区方面,在规范药品储运、邮购方面,在加强与公安的合作,建立联动机制方面,在打击社区非法药品交易方面,在整治药品违法广告方面,都形成了独特的经验!在这次新的体制变动之中,大家思想不乱、工作不断、组织不散、精神不涣,按上级的要求,在顺利变革体制的同时,保持了工作的连贯。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局和全系统三百名同志,向稽查队员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过去的成绩是已经的辉煌,面临的任务是当前的责任。随着国家食品综合监管新体制的建立,对地方药品监管体制和食品监察稽查体制也带来了相应的变化,经过半年多的努力,我局新的食品药品监管和稽查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并开始运作,这一新体制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组织下,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具体指导下建立的,是适应**市食品药品市场特点的,是和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相一致的。对于这个已经建立的新体制,我们要从思想观念、组织结构、队伍建设、事权划分、职能规范、制度制定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去适应它,研究它,细化它,完善它,充分发挥它的体制性优势,更好地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赋予我们的责任!
刚才,**同志已经代表局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总结了前几年的工作,提出了下阶段的任务,这是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过的,请大家务必贯彻好,这里,我再谈几点意见。
一、新体制已经建立
1、七个县(市)、区局新组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主要承担稽查职能,撤销原县级药检所,一批熟悉药物专业的人才进入稽查队伍。
2、六个城区在建立分局的同时,增挂稽查队的牌子,承担稽查职能。
3、市局稽查支队调整职能,在药品监督稽查基础上增加食品监察稽查职能,并与城区分局划分稽查事权,共同承担城区稽查职能。
4、市局规范稽查工作管理体制,在法规处增挂稽查处牌子,在实际运作中则实现稽查处和稽查支队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由支队承担食品药品稽查的工作职能,由稽查处承担支队和十三个县(市)、区相互之间的沟通、协调、合作和必要的统一指挥工作。
新的稽查体制的建立,不仅仅是我局新增食品综合监管职能的需要,也是为了解决我市在药品稽查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的需要,也是推进监管稽查有机结合、提高工作效率、实施预防在先的需要,也是药品监管两网、食品监管三网建设的需要。新的稽查体制达到了以下效果:
1、增强了力量。原体制有支队38个编制监管老城区,有七县(市)、区30个编制监管七县(市)、区,合计68个。现在有支队19个编制,六城区45个稽查队员,七县(市)、区76个稽查编制,合计140人。
2、下移了重心。新建区稽查队和县稽查大队与街道、乡镇、社区、农村接触密切,了解情况快捷准确,反应处理迅速。
3、整合了资源。虽然从人员力量上讲,老城区的稽查编制没有增加,但19个稽查编制融入45个分局总人数之中,可以综合调配,在食品药品之间、监管稽查之间实现互补,提高人员的时间安排效率。
4、提高了效果。药品的监管与稽查是药品安全的两个密不可分、相互促进的环节,是原支队与局机关处室的沟通重点。现在在分局层面,完全合在了一起,实现了管查联动,将更有效地监管好食品药品安全。
5、规范了行政。市局建立稽查处之后,可以有效地协调全市十三个县(市)、区的稽查工作,不再采用市局委托支队协调各县(市)、区局的变通办法,更加名正言顺。
6、贡献了人才。在这次体制变动之中,我系统从市局机关提拔的中层干部有14名,其中,从支队提拔了7名,占了一半,比例很高。
二、新问题需要研究
在新的体制下,也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它、解决它,从而保证新体制蕴藏的体制能量充分发挥,欠缺得到弥补。当前我们要重点关注并化大力气解决的有:
1、处理好稽查处与稽查支队的关系。稽查处是机关处室,承担局在稽查方面的职能,不承担稽查队员的指挥工作,不承办案子。支队是独立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稽查职能。要划分好彼此的职能并在具体实施中协调好。
2、处理好支队与大队、区队的关系。现在支队与大队之间的事权划分基本上沿革原支队与县局的关系确定,比较成熟。当前是划分好支队与区队之间的事权,划分时可以考虑这样几个原则:一是原支队的职能要有一半放到区队,因为原支队有一半编制到了分局;二是分局中应有40%的力量用于稽查,因为编制分类是这个比例;三是责任和权力必须配套;四是监管和稽查必须协调;五是支队和区队之间的信息沟通、工作联动要有制度明确和保证。
3、处理好药品监督稽查和食品监察稽查的关系。按照人员编制这次支队没有增加食品编制,而县(市)、区局是综合增加食品编制,不分监管与稽查,是因为考虑了药检所人员转为稽查大队人员这个因素。按照食品综合监管三句话的新职能,具体的食品监察稽查现在职能尚未明确,目前食品稽查执法办案的工作量不会很大。但既然名称有了改变,就要注意这方面的职能变化(主要是上级对职能的解释)和上级工作部署(比如保健品广告监测),保证完成。尤其是各县(市)、区局、分局,更要合理调配力量,安排工作,不可偏废。
4、处理好老办法和新办法的关系。稽查支队在三年多的实践中创造了很多行之有效的外部稽查、内部管理、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办法,,应当坚持和发扬光大。同时,对新形势要有新的适应办法,比如在稽查组织上,原支队按业务分为四个大队,支队指挥大队如臂使指,非常顺畅,现在如果共同处理城区的稽查问题,支队指挥区队就与以前不一样,其间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就要靠新的办法来运作。诸如此类的问题,支队和区队都要研究,提出一个有效的办法来。
三、努力奋斗,开创稽查工作新局面
1、要承前启后,保持支队的优良传统。原支队同志三年多来在创下功绩的同时,形成了一种事业为重、责任在肩、坚韧不拨、团结奉献的精神,这种精神要继续下去,将其化为种子,在各分局生根发芽,作为稽查队员的传家宝。
2、要搞好市局与分局之间的稽查事权划分。稽查事权划分是市、区两级局之间整个事权划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已经下发的文件草案中作了初步的规定,希望通过半年左右的运作,稽查处、支队和分局能结合实际,既完成工作任务,又形成规范分工的要求,对文件提出修改调整意见,局将正式下文公布。
3、要明确稽查处和支队的职能分工。稽查处是市局的一个处室,支队是直属市局的一个独立行使稽查执法权的执法机构,名称不同,性质不同,职能不同,人员安排上也不同。根据现有体制,实质上是丙块牌子、一套班子。由于是两块牌子,所以,职能要划清:处负责局的相应职能,比如提出规划和计划,起草政策和制度,协调支队和县(市)、区局、分局,指导案件业务等。支队负责具体的市场稽查,人员指挥,案件查处,指导大队、区队等。名义要划清:对外行为该用处的用处的名义,该用支队的用支队的名义。同时,由于是一套班子,处又只有处长一个人,所以,处的日常事务要由支队办公室承担,当然不是通过定岗定编,而是通过定责任定任务来承担。这种分工明年年初也要通过局下文来确定。
4、整合稽查力量。按现有稽查体制,稽查力量的整合体现为三层。第一层是分局。现在分局接受原支队分拆的19人,新增承担其他职能的26人组成稽查队,这样的体制,整合得法,力量会加强,整合不得法,力量反而削弱。第二层是支队和分局,要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把分散的力量宜集中的集中,宜分散的分散。第三层是全市力量的整合。现在全市挂稽查队员牌子的人员已经有140人,原先由市局委托支队行使的协调职能也已名正言顺地由稽查处来行使,要树立稽查的理念,科学地把握这支力量,提高其运作效率,完成法律赋予的任务。
5、突出管查结合,预防在先。监管和稽查密切结合,是市局在稽查支队成立之初的要求,是被市和七县(市)、区局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工作原则。现在建立了城区分局,在十三个县(市)、区层面上全面实现了组织上的管查一体,使得工作上的管查结合成为顺理成章的事,必须全力做好。管查结合的目的在于信息共享,提早介入,在于预防在先,防患未然,在于处理联动,协调一致,所以要把市场准入、审核认证、检查验收、突击检查、专项整治、处理举报投诉等监管、稽查工作结合起来,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发生不安全问题的可能。
6、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工作是原支队的一个工作亮点,这个优良传统也要保持下去,和监管相比,稽查在宣传方面具有更多的由工作特性决定的优势:常在基层,了解情况多;接受举报,发现问题快;直接办案,进入程度深,常掌握第一手资料。如果再加上人为的优势:具有较强的敏感性,寻找较准确的宣传报道角度,培养较快速的写作速度和较高的写作水平,稽查的宣传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每一位稽查队员都要谁做、谁写,努力成为能想、能干、能说、能写的多面手。
7、继续做好广告监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市药品违法广告整治的牵头工作由我局组织,我局将此项工作放在了稽查支队,经过近一年的实践,成绩斐然,有效遏制了药品非法广告的。现在,根据省局的部署,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也将由支队承担,支队要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要研究具体监测管理药品食品非法广告的办法,明确支队、县(市)局、区分局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工作流程,切实把这件事抓好。
8、逐步形成预警机制。稽查处于和社会、市场相接触的第一线,绝大多数违法乱纪、制假售劣的行为,往往在稽查中被首先发现,所以,稽查人员不仅要依法制止、打击违法行为,而且要见微知著、亡羊补牢、防患未然,及时地提出警告,及时地提出工作建议,举一而返三,尽量使问题能在萌芽状态即被消除,并逐步建立能防止、杜绝或减少问题产生的机制,建立减弱问题危害社会程度的机制。
9、重视社区网络。我局从2003年开始,陆续聘请了六个城区340多名乡镇、街道和社区的药品监督员、督查员,二年来,市局纪委监察室和法规处做了很多工作,通过这一支队伍,配合稽查支队,在安全用药进社区、清理家庭小药箱、打击社区非法药品交易方面发挥了作用。新的食品综合监管体制建立后,监管范围扩大到了食品,管辖主体放到了各区分局,各区分局也已着手健全完善这一网络,增加了人员,建立了联系,开展了活动,有的还安排了工作计划。下步市局、支队和区分局要共同动脑筋、化力气、下功夫,继续在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打击社区非法药品交易、接受举报投诉、开展志愿者活动等方面发挥他们的作用,同时,搞好教育培训引导,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
社区药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职责,研究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规模、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继续深化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统筹推进药品管理体制和供应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与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一体化”改革,通过组建医联体,提升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和医疗费用监控,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二)深化新农合制度建设。加快新农合制度建设由扩面、打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实现新农合制度的持续深入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50元左右,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75%,住院实际补偿比达60%以上,21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例不低于70%。大力推进新农合患者省内异地住院即时结报,积极推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强化基金风险监测评估和定点机构监管,加强新农合管理制度建设,继续深化综合控费费用支付方式,探索试行按病种、按床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新农合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新农合制度与大病救助、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的信息互通和操作衔接,充分发挥基金效益。
(三)健全基层运行新机制。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药品总金额的比例必须达到60%以上,乡镇卫生院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比必须达到65%以上,允许配备使用一定比例的国家基药目录外药品(具体比例待省卫计委制定后另行通知)。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基药(包括国家基药和省增补基药),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比应达65%以上,村卫生室采购国家基药金额占比应达70%以上。改革和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政策,引导合理用药。巩固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成果,提高二、三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量。改革医疗机构药物采购方式,推行带量招标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货款及时回款率达90%以上。医疗机构100%上网采购已挂网类别高值医用耗材。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加强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100%。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政策,完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和乡村医疗机构评审工作,继续拓展和深化乡村(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做好基层居民健康“守门人”。
(四)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完善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办发〔2014〕53号)精神,科学编制《广安市健康服务2015-2024发展规划》,在区域卫生规划中给社会办医预留合理发展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建立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资本办医体系。落实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社会保险定点、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同等对待的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一批规模大并能够做精做细的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直接投向卫生资源稀缺的地区,如城乡结合部、城市新区、开发区、郊区等;鼓励社会资本兴办1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力争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量占全市总服务量22%;支持建立区域性的疾病防治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医养结合,重点发展健康养老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按照“优化资源、方式灵活、有序管
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一)认真执行现行计生政策。严格实施目标责任制管理,坚决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防止生育水平出现大的波动,确保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4‰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81%以上。建立出生人口风险预警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推进计划生育证件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程序,明确办理时限,切实解决办证难问题。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进一步稳定良好生育秩序。
(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严格落实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积极探索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新模式,推进帮扶持续健康发展。开展创建示范家庭活动,每个县选择1-2个乡(镇)探索建立计划生育家庭养老模式新机制,重点解决好失独家庭在生活、养老、健康、精神等方面的困难。
(三)加强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将武胜县、邻水县分别纳入“省优”“国优”创建单位,提高基层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推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与婚前健康检查深度融合,切实便民利民。强化信息化建设,力争到年底前全市村级移动终端使用率达100%。转变避孕药具管理发放方式,转移发放重点区域,扩展发放平台,提高服务目标人群针对性。推进计生文化惠民,打造具有计生文化特色的宣传载体,制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计生文艺作品。
(四)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卫生计生机构合并的优势,真正把b超管住,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管住,把出生实名登记工作抓住。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的力度,开展“四抓”,即抓准入、抓信息、抓监管、抓惩处,建立完善查处“两非”区域协作机制,形成“一盘棋”的人口性别比治理格局。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降低到正常值内。
(五)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流入人口信息查验和交换处理工作,提高流动人口“一盘棋”服务管理水平;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和要求,做好信息采集录入、均等化服务、流动人口维权等工作,实现计生服务管理无缝覆盖;稳步落实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简化办事流程,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管。
(一)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认真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革和完善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切实做到既确保公卫经费使用安全,又使11类公共卫生服务产品提质扩面。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健康管理率。扎实做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超额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公共卫生与医疗急救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
(二)切实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传染病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疾控机构等级达标创建工作,指导广安区、邻水县创建二级以上等级疾控机构。加强免疫规划工作,做好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确保儿童免规信息化系统运行良好。指导广安区创建省级免规示范区。抓好重精管理工作,重精检出率达到4‰。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岳池县创建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华蓥市创建省级结核病综合防治示范区。
(三)加强卫生应急工作。继续推进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决策指挥系统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动态管理机制和卫生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组织开展卫生应急队伍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卫生应急工作各项措施,指导邻水县创建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县。
(四)提升妇幼保健能力。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改革,整合卫生计生技术服务资源,加强市、县(区、市)、乡三级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以落实市政府“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免费两癌检查”民生实事为重点,继续开展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叶酸补服等5个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建设,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高度重视“单独两孩”政策带来的高龄孕产妇短期大量增多的挑战,切实做好高龄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医疗服务,切实保障孕产妇及新生儿安全。
(五)深化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全力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工作,认真开展好卫生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农村改厕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认真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完成健康促进医院试点、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等中财、省财健康教育项目,提高全市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六)依法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工作。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建设,加强监测数据管理,明确哨点医院工作任务,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应急处置能力。继续开展集中消毒餐饮具监督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强化协商合作机制。
(一)加强服务体系顶层设计。积极开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总结评估,按照“立足2015年,统筹未来五年,辐射今后十年”的思路,做好“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和区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设置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快推进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抓大项目促进加快发展、抓好项目促进科学发展、抓项目集群促进跨越发展”的思路,力争对上争取资金在2014年基础上增长20%以上。加快推进广安市人民医院第二住院大楼、儿科大楼,广安市妇幼保健院和前锋区人民医院建设,启动邻水县中医院、岳池县中医院迁建,加强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力度,确保全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率分别达到95%、90%、90%以上;2012年中央投资项目完工率达100%和20
13年中央投资项目完工率达90%以上。(三)切实加强三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机构评价、急救指挥系统三大体系。充分发挥质控中心的作用,严格技术准入管理,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核心质量安全制度;改革医疗机构评价体系,对规模、收入等考核要弱化,对人民群众满意、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等的考核要强化,引导医疗机构注重内涵建设,注重精细化管理,注重医疗质量安全;完善和规范120急救系统,50家网络医院规范开展院前急救工作。启动实施核酸检测项目,加快推进血站实验室改造、核酸检测设备招标采购和人才培训工作,力争年内正式开展核酸检测工作。继续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大型义诊周”活动,抓好惠民医疗服务项目落实。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治未病”健康工程,提高中医药预防和医疗保健服务覆盖面和质量。深化“名科名医名院”战略,抓好重点专科和重点学科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县级中医医院基层指导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提升中医药的影响力。按照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任务要求,将标准化中医科设置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适宜技术开展项目、中医药服务量纳入重点监督考核内容,确保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做好卫生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衔接,优化程序,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后的监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废物管理。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合理用药。加强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加强无偿献血及临床用血管理,开展血液安全检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继续保持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和100%自愿献血目标。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全力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各县级行政区域实现全覆盖。切实做好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工作。
(六)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加强监督体系建设,整合执法资源,加大重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继续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放射卫生监管专项行动,开展医疗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检查。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健全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完善基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制度,推进监督员职位分级管理试点,加强综合监督能力。开展卫生计生执法稽查,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行政案件。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治责任和最大政绩。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广安市党建工作责任制暂行规定》和《中共广安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转作风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构改革后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和制度建设。
(二)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深入推进预防腐败“广土工程”,深化“廉洁医院”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省、市2013—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五年规划,加强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加强项目、财务、人事等重大问题决策监督和党员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切实加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医疗卫生行业腐败行为。
(三)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继续开展贯彻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诚信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切实抓好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天成指数”分析研判和预警工作,落实“天成指数”动态管控和责任追究。继续规范的处理流程,加强督办的跟踪落实。
(一)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修订完善《广安市名医评选管理办法》、《广安市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广安市十佳医生(护士)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积极评选表彰并进行重点培养。创新人才引进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作用,重点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人才。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签约免费医学生30人。联合人社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政策文件,力争通过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方式为全市医疗卫生单位新增工作人员250名。建立以岗位职责要求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金计提办法,探索适应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继续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和申报力度,认真做好科研教育管理工作,完成住院医师规培100 人,完成全科医生转岗培训38人。探索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持续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培训。深入推进对外交流合作,探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与广安深度合作,完善与重庆、成都、上海徐汇区和江苏泰州市等地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合作机制,安排50名医务人员外出接受免费进修培训。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继续加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的检查力度。
(三)加速信息化建设进程。完成基层医
社区药品安全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加强市场监管。全面关停活禽市场、野生动物及制品食用及交易、浴池、烧烤店。疫情防控期间共检查农贸市场175家次、超市216家次、张贴通告220余份,发放和张贴相关提示2100余张,签订承诺书40份,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区市场正常运转及稳定。
规范药店经营。在要求各大药店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销售的发热、咳嗽药品进行实名制登记。压实药店社会责任,要求其主动调配口罩、消杀等物品,做好物资保障。
稳定市场秩序。处理价格投诉案件2起,对辖区内2家口罩生产企业检查9次,召回不合格口罩10000余个。
(二)着力“四个提升”行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企业开办提升行动。上半年共办理营业执照1407户,其中企业313户,个体户109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5户。推行全程电子化,目前共办理全程电子化设立429户、变更168户。提供免费帮办服务,共帮办企业11户。
二是开展企业注销提升行动。推行简易注销程序,共办理31户。对无法进行简易注销的企业实行正常注销,目前共办理正常注销197户(含个体工商户)。
三是开展监管提升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制定抽查计划,计划涉及21个部门,抽查事项112项,其中部门内计划87项,部门间联合抽查计划25项。
四是开展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提升行动。积极鼓励企业进行专利申报。今年来我区专利申请总量共70件,其中发明26件,实用新型42件,外观设计2件,同比上涨420%;专利授权总量46件,其中发明4件,实用新型41件,外观设计1件。加大日常执法力度,目前共查处商标案件7件,案值45100元,罚没款73660元。
(三)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水平,牢固树立安全防线。
食品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对全区7家快检室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连网。全面排查固体饮料、婴幼儿食品等,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19家次,其中固体饮料经营户17家次。全面铺开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协助皖西农贸市场完成市规范化农贸市场的验收。
药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抽检药品20批次、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10批次,化妆品4批次。开展医疗器械、药品、化妆品等市场的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包括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医疗机构5家、零售药店8家,责令整改3家;疫苗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药品医疗器械风险隐患排查等工作。
特种设备监管更加深入。开展特种设备日常安全检查,检查使用单位20余家,特种设备150余台套,发现隐患3家,下达监察指令书3份,整改3家,立案2件。稳步推进特种设备大数据清洗工作。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提升我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水平。
(一)稳步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聚焦质量品牌高线。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质量发展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质量强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铺开质量强区工作。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监管执法优势,今年上半年,全区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2件,涉案金额24.4万元。全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突出抓好口罩、消防产品等社会热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后处理,加大对市荣恩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口罩缺陷产品召回力度,产品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抽查化粪池筒等产品共计12套并送检,产品检测全部合格。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持续规范市场秩序。
全面整合执法队伍。提请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并正式印发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三定方案编制工作,预计6月底前完成全部改革事项并正式挂牌。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上半年共计办理案件64件,其中食品案件45起,药品案件3起,工商质监案件16起,共计罚没款金额852891.88元。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推进12315体系建设,上半年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188起,受理94起,其中投诉89起,办结83起,举报5起,己全部办结。
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联合司法、商务、财政、发改委等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在优化营商环境上要有更大提升。
一要优化市场主体准入。进一步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二要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做到线上“一个平台”和线下“一个窗口”办理。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逐步推开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将普通注销登记时间由省提出的2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结或即时办结。三要大胆探索创新。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围绕精简审批事项、压减申办材料、提高服务效率做文章。四要持续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流程,逐步开展抽查任务,及时登录平台录入抽查结果。争取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要有更大作为。
一要全面开展质量强区创建。全面开展质量强区创建工作,要按照申报验收的各项条件,全面启动,夯实基础。二要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切实推进政府质量激励政策,鼓励企业、行业组织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加强质量发展理论学习和专题培训,大力开展质量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三要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提升行动。起草拟定《市区实施知识产权强区战略若干政策》,大力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推进结构调整,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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