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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疾人协会工作计划{整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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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疾人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迅速扩大。“十五”期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642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任务的25.9%,相当于“八五”、“九五”期间残疾人康复数的总和。

――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截止到2005年底,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80%,特教学校发展到1662所,在校生达到 56万人。其中,盲生6.3万人,聋生18万人,弱智生31.9万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快速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取得新进展,5年累计达到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分数线的人数为1.8万人,录取人数为1.6万人,高等特殊教育院校录取人数为4067人。

――残疾人就业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通过建立完善政策法规、强化培训与服务、积极开发新的就业岗位等多种措施,推进了残疾人就业工作,促进了残疾人就业权利的实现。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167.3万人。建立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3048个。

――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农村扶贫开发将残疾人扶贫作为重点之一,统一安排实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帮包带扶”活动。通过扶贫开发,“十五”期间,累计扶持贫困残疾人1165.9万人,实际解决温饱699.7万人,实用技术培训454.5万人。

――残疾人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一些地方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给予了特别扶助,提高他们的保障标准和水平。一些地方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

――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活跃。文化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越来越多的方便和服务。“十五”期间,建成地市级以上残疾人文化活动场所1036个、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244个,体育活动场所1026个,组建残疾人艺术团体156 个。举办了两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展示了残疾人的艺术才华。特奥运动发展迅速,参加者达到50万人。特殊艺术和残疾人竞技体育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共获得676枚金牌。雅典第十二届残疾人奥运会上,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取得了金牌总数和奖牌总数双双第一的优异成绩,实现了历史性的重要突破。

――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国大中城市的主要道路和公共建筑物及居民住宅设置改建了一大批无障碍设施。不少电视台开办了电视手语新闻栏目,越来越多的电视节目和电影加配了字幕,为残疾人走出家门、进行信息交流、参与社会生活和享受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

――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为基层工作提供了基础条件。“十五”期间,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截止到 2005年底,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共计2106个,比上年增加17.3%;在建项目共计 292个;筹建项目共计279个。

――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是政府联系残疾人的纽带和桥梁,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保障。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32个省级残联中,领导班子全部配备了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40.6%配备了驻会盲人理事,43.8%配备了驻会聋人理事;18.8%的省级残联机关完成了配备15%以上的残疾人干部比例任务。乡镇(街道)已配备残联理事长 40647名,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2917名。村委会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290804名;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9994名。残联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代表性得到较大加强,干部队伍结构有了明显改善,残疾人工作者综合素质普遍提高,与广大残疾人的联系更加紧密。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残联系统共有编制76133个,工作人员80984人。

――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有18个省级残联单独设立了维权机构,14个省设立了残联合署维权机构,6个省(区、市)维权职能在其他部(处)或维权处同时承担其他职能。6个省(区、市)完成了对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订;2639个县和 17777个乡镇(街道)制定了扶助残疾人的规定。全国县级以上人大对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8278次。全国各级政协举行视察和专题调研5751次。全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开展专项检查10032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广泛开展,全国设立残疾人维权(示范)岗4370个,3102个律师事务所接受各级残联指定或委托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残疾人接受法律援助和服务35.8万人次,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大要案447件。

――专门协会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共成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13378个。其中,盲人协会2756个、聋人协会2730个、肢残人协会2886个、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2464个、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2437 个、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和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二者合一的105个。全国的市和市辖区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0%;县(含县级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 76%。

――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稳步发展。“十五”期间,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从初始阶段的个别单机应用,已逐步形成了全国残联系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与工作体系。5年来,在规范管理、系统搭建、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稳步开展。截止到2005年底,中国残联组织开发并投入基层使用的各类项目管理软件30余个,记录了数百万条的业务数据。80%的县级残联实现了统计数据的电子化管理,有效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和数字的准确性。全国25个省级残联,131个地市县残联建立了互联网网站。20多个省级残联纳入了全国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22个省级残联和中国残联建立了机关内部办公网。

智力残疾人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xx年—2015年)

为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切实推进我市“全国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城市”及“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两个创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7号)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提供“十二五”规划基础资料》的通知要求﹙邛发改函〔〕39号﹚,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域”为导向,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的﹑最直接的﹑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以“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营造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活动,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二、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准确掌握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现状﹑发展差距和突出问题,紧紧抓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机遇﹑发展潜力,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二﹚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原则,健全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政府目标管理机制﹑残工委工作协调机制﹑残疾人事业纳入大局机制﹑部门配合与残联主体作用发挥机制以及残疾人工作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残疾人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三﹚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建立健全残疾人服务优先﹑优惠﹑优质政策,统筹和协调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施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促进城乡和区域均衡发展,着力构建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四﹚全面覆盖,便捷高效。壮大服务队伍,完善服务机构,扩大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残疾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服务。三、总体目标﹙一﹚力争到2015年末,建立覆盖全市﹑城市一体﹑硬件一流﹑功能多样﹑服务周到﹑管理规范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城乡残疾人“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劳有所得﹑学有所教”。残疾人社会保险“全覆盖”,残疾人社会救助“无盲点”,逐步缩小残健之间﹑城乡残疾人之间﹑不同类别的残疾人之间的差距。﹙二﹚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政策制度框架,形成完善规范长效操作性强推广价值高的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使全市残疾人服务工作,有标准可依﹑有规范可循。推动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力争我市“残疾人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达到“三圈层领先﹑创一流”水平。四、工作内容﹙一﹚康复 1.主要任务﹙1﹚力争用五年时间到2015年末,完成全市4.5万残疾人基本状况和康复需求调查,建档立卡并制订落实“个性化”服务方案录入信息化服务平台。﹙2﹚新建社区康复站14个。选拔培养具有初、中级技术职称的康复工作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50%以上的乡镇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康复科(室)、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50%以上的村(社区)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服务率、建档率均达到60%;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人及其亲友康复服务满意率达到80%。﹙3﹚残疾人办证率达到80 %。围绕实现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认真实施助听、助明、助行康复项目。26个镇乡全面开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阶段评审工作。对有康复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4﹚进一步完善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服务功能。在临邛镇建立“阳光家园-康复工场”1个,全市范围培育打造康复示范村(社区)26个。对有康复训练需要的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5﹚充分发挥市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委员会中残联的作用,加大三级预防干预宣传力度,完善聋儿康复工作体系,经过训练的脑瘫儿童和聋儿言语能力和智力发展较之训前有明显提高,进入普幼小率达到70%以上,每年开展残疾儿童家长定期培训四期。﹙6﹚配合市卫生、民政、医疗保险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完善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住院服药﹑各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残疾人必需项目的医疗保障机制和康复救助无障碍体系。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贫困残疾人进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7﹚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具备 手术指征并有康复需求的白内障患者95%以上达到手术复明,超额完成市残联下达的配用助视器及家长培训任务,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8﹚认真开展“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和“辅助器具无障碍市”的创建工作,达到精神病患者检出率6‰、监护率95%以上、显好率80%以上,社会参与率65%以上,肇事率下降到0.02%以下。全市精神病患者都能得到医疗救助。有康复训练需求的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率达到60%,其中,机构康复训练率达到30%。使肢体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到100%。 2.主要措施﹙1﹚完善“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和“辅助器具无障碍市”创建实施方案。协助临邛镇做好残疾人“阳光家园—康复工场”场地选址,人员培训、经费筹措、设施建设等前期筹备工作,落实好14个新建社区康复站申报、审查,搭建形成能覆盖全市的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框架。﹙2﹚扎实做好定期业务培训,以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示范,镇乡社区康复站为基础,针对各乡镇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康复需求,邀请省市残联从事康复的专家教授,对乡镇残联专干、康复员,定期开展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从起,社区康复站人员培训每年四期,专干业务培训(以会代训)4期/年,随着康复服务的不断延伸,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3﹚扎实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和康复训练服务。结合“五个宣传日”活动,通过《今日》、《电视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巩固“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创建成果,以争创“全国精神病防治无障碍市”、“全国辅助器具无障碍市”为奋斗目标,将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推向新高。﹙4﹚定期督查,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进一步明确科室人员岗位职责,细化市、市目标责任到人,目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总结、有档案可查。建立乡镇残联康复工作目标逐月台账评分制,力争将两个创建工作纳入镇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逐步缩小大小镇之间、残疾人服务多少之间及服务质量优劣的差距。﹙5﹚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大康复经费的投入,将康复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残保金预算,逐年投入康复经费180万元。﹙二﹚教育 1.主要任务﹙1﹚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符合普教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人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7%以上。﹙2﹚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培训残疾人1人次。﹙3﹚开展残疾学生学习救助,保证残疾学生不因贫因残辍学。 2.主要措施﹙1﹚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统筹全市特殊教育工作。市委、市政府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重点扶持。﹙2﹚教育部门要整合教育资源,科学规划特殊教育学校布局。在普通中、小学校推行随班就读和设立特教班;把市聋哑学校办成一所集聋教、盲教和培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特教中心。﹙3﹚教育部门要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教育、人事部门将残联系统主办、社会力量开办的特殊教育机构教师职称评定纳入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定范围。﹙4﹚教育部门统计义务教育对象时要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5﹚教育、残联等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后进入义务教育阶段的的入学转介工作。﹙6﹚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要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100%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7﹚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自强助学、彩金助学、阳光圆梦等助学项目。﹙8﹚特殊教育的学前教育、残疾人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并逐年加大投入。﹙9﹚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开办特殊教育机构。﹙三﹚培训与就业 1.主要任务﹙1﹚完善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体系建设。﹙2﹚促进残疾人比较充分就业,鼓励、扶持残疾人个体从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使残疾人就业率不断提高。﹙3﹚全面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增残疾人就业600人。依法征收,规范管理,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就业服务能力。﹙5﹚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2.主要措施﹙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就业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依法征收、严格管理、合理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市政府法制办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残疾人就业法规,适时组织起草我市具体实施办法。﹙3﹚各级政府要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配套完善就业服务机构设施。劳动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公共就业服务的范围。﹙4﹚劳动保障、财政、残联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对吸纳贫困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残疾大中专学生见习给予生活补贴,对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对残疾人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介机构介绍残疾人就业给予职介补贴,对贫困残疾人个体从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自主创业残疾人予以资金扶持。﹙5﹚民政、国税、地税部门要将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列入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计算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福利企业,加强对福利企业的规范管理。﹙6﹚各级政府要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7﹚各级政府要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非公益性岗位、优先租赁场所等形式安置残疾人社区就业。﹙8﹚劳动保障、残联等部门要进一步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能力评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工作。﹙9﹚工商、公安、劳动保障、卫生、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盲人按摩行业的管理,规范盲人按摩场所;开展保健按摩师技能鉴定和医疗按摩人员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四﹚扶贫救助 1、主要任务﹙1﹚完善贫困残疾人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需求。﹙2﹚完善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当提高特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家庭“低保”补助标准。﹙3﹚扶持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4﹚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救助,每年资助2700名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少儿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5﹚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金补贴。 2.主要措施﹙1﹚各级政府要将残疾人救助与保障纳入公共救助与保障范围,统筹安排并优先扶持。﹙2﹚民政部门要将贫困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对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中专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孤残、老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在实施政府“安身工程”时,要优先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危房改造。﹙3﹚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对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好自强助学金、彩金助学、阳光圆梦等助学项目。﹙4﹚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5﹚残联要积极开展“广厦行动—助残安居”工程,加大对非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住房的改造力度。﹙6﹚房管部门要对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金补贴。﹙7﹚劳动保障部门要确保残疾职工和农村失地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8﹚残联切实开展特困残疾人家庭生活专项补助,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和家庭手工业,开展贫困残疾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和残疾儿童参加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9﹚农业、扶贫部门在农村扶贫开发项目、实用技术培训、扶贫资金安排上优先安排残疾人,并认真落实康复扶贫贷款项目。﹙五﹚托养 1.主要任务﹙1﹚建立以集中托养机构为示范,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2﹚发挥各级公共资源,满足各类残疾人的托养需求。﹙3﹚引导社会资源开展托养机构建设和托养服务。﹙4﹚建立全市残疾人托养管理﹑指导和示范机构。 2、主要措施(1)以公办、公助民办、民办等形式,为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庭护理、职业康复等服务。(2)整合现有福利﹑教育﹑卫生和社区服务设施的托养内容,完善敬老院﹑福利院残疾人集中托养功能,开展残疾人托养、康复托养等托养服务。(3)鼓励个人、社会团体和经济实体出资修建综合性、专业化的托养服务机构,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全日制托养、日间照料或家居护理服务。(4)建立市级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指导和管理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六﹚维权 1.主要任务﹙1﹚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2﹚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3﹚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4﹚加大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我市“五五”普法规划。 2.主要措施(1)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规定和残疾人教育条例实施细则。(2)加大对全市残疾人优待和优惠政策的落实监督及检查力度,做到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保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3)建立市、乡镇残疾人法律援助站,为残疾人提供优质、优先、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4)乡镇、村及社区扶助残疾人措施,要切实落实到村、到户、到人。(5)加强法制宣传,增强残疾人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6)认真贯彻《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协调解决残疾人困难,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七)文化体育 1.主要任务﹙1﹚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进全社会的助残意识,培育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2﹚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3﹚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机构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求,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有效的服务,开展特殊文化活动。﹙4﹚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5﹚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体育人才的选拔,开展经常性的培训。 2.主要措施(1)高度重视残疾人宣传文化工作,把开展扶弱助残活动列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在全社会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把开展扶残助残活动纳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中。(2)充分发挥电视宣传的龙头作用,巩固广播、报刊阵地,丰富宣传内容。(3)社会公共文化设施要对残疾人优惠、开放并提供相关服务,积极鼓励残疾人参加各种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促进残疾人的交流。(4)市、乡镇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特殊艺术的规划、指导,重视人才培养,广泛开展残疾人各类艺术创作,全面繁荣残疾人文化艺术。(5)加强组织领导,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市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要关心、重视和扶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制定规划,管理、指导、协调全市残疾人体育工作,推动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6)积极为省、市输送优秀运动员及优秀艺术人才。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应免费向残疾人开放。﹙八﹚基础设施建设 1.主要任务﹙1﹚加强和推进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2﹚全面推进“七位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2.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满足残疾人的康复服务指导和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就业服务职业培训﹑辅助器具供应﹑盲人按摩﹑法律救助﹑文体活动等“七位一体”的综合服务需要,做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九﹚无障碍设施 1.主要任务﹙1﹚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2﹚加强无障碍知识培训和宣传力度。﹙3﹚推进公共设施无障碍、居住环境无障碍﹑家庭生活无障碍建设。 2.主要措施(1)由政府牵头组织成立市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出台《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科学界定职责,实现规范管理。(2)新建或改建社区住宅、公共设施时,主管部门、业主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工程设计人员、施工人员要提高无障碍意识,认真听取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机构的意见。(3)有关部门要依据法规、规定,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十)组织建设 1.主要任务﹙1﹚以市、乡镇、村(社区)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规范化服务型组织体系,不断巩固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机构健全、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组织网络。﹙2﹚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的作用,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3﹚加强市残疾人联合会“七位一体”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良好条件。 2.主要措施(1)制定实施全市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努力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2)加强对残疾人干部队伍的培养和培训力度,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数据库,选拔更多的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3)活跃专门协会的工作,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围绕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开展适合本类别残疾人特点的各项活动,推进残疾人素质教育,更好地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的职能。适当安排专门协会活动经费。﹙4﹚建立健全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核心、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为纽带、村(社区)服务机构为基础的村(社区)残疾人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为全市残疾人提供生活保障、教育、康复、文化体育、权益维护等各种帮扶服务。(5)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的基础情况和基础数据,完善残疾人服务档案,整合各种公共信息资源,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全面优质的“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十一) 信息化建设 1、主要任务(1)依托市政务外网,完善市残联内部办公局域网建设,构建与上级残联和市政府各部门横向信息交换平台。(2)构建覆盖全市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3)做好残疾人事业信息报送和基础数据统计管理工作。(4)依托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市残联逐步完善公众信息网建设,提高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网站信息无障碍。 2、主要措施(1)进一步发挥《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作用,增强高端、中端、低端平台的服务功能。(2)市政府信息办牵头在全市各级职能部门信息化管理系统中实现残疾人数据的全覆盖和相关数据的共享。(3)加强统计管理、规范统计渠道,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台帐,推进统计数据电子化。(4)加强残联系统干部职工信息技术普及和专业技术培训,实现全市所有残疾人工作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5)推动全市残联系统信息网站建设,开辟就业信息平台,建立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网上查询系统。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市级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住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潜力、发展机遇,确保完成本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努力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智力残疾人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以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完善托养服务功能、提高托养服务水平为重点,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健康状况;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地推动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的落实;重在建设,强化服务,注重发挥受助家庭的示范幅射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缓解当前托养服务供需矛盾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平,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任务目标

2012年,我城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80名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员开展居家托养服务。其中:良庆镇10人,那马镇10人,大塘镇16人,那陈镇18人,南晓镇16人,大沙田街道10人。

四、资助标准和资金筹措

(一)资助范围。享受低保、无业、二级及以上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

(二)资助标准。按照市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对残疾人的资助标准是每人3000元,其中50%(1500元)用于补贴残疾人员生活费用;13%(390元)用于残疾人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生活等服务设施设备;12%(360元)用于社会服务;5%(150元)用于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20%(600元)用于本辖区集中托养机构(那马精神病院)服务场所的扩建、无障碍环境及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

(三)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按每人补贴1000元,市财政配套安排每人1000元,城区财政配套每人1000元。

五、资格审查

(一)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应当符合的条件:

1.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我城区政府规定标准的我城区籍困难残疾人家庭;

2.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处于就业年龄段(男性16-60周岁、女性16-55周岁)、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3.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要与城区残联或本社区居(村)委会签订一年期的托养服务协议。

(二)资助的办理程序。

1.申请资助的残疾人家庭据实填写由城区残联提供人《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服务家庭资助申请审批表》;

2.城区残联及时审查核准各镇(街道)残联报送的审核材料,确定受助对象。

六、托养形式及服务标准

(一)托养形式。居家托养主要针对无自理能力、家庭有照料条件、适合在家庭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是根据残疾人的不同情况和不同需求,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结对关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期上门和针对服务等形式,为居家残疾人提供家政服务(清洁居家卫生、生活用品购买等)、康复服务(简单康复、疾病护理等)、紧急援助等。

(二)服务标准。实行居家托养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必须有法定监护人、家人或邻里能正常提供生活保障,基本满足其生活照料需求。

七、工作程序

(一)提出资助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按照要求据实填写《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申请审批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履行审批手续。城区残联负责受理管辖范围内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的申请,逐一提出审核意见,汇总形成资助方案报城区人民政府及市残联。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成立良庆区2012年实施“阳光家园”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智力残疾人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及一系列重要决策,使残疾人事业与西部大开发、大发展同步进行,特制定《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年年)》。

一、“九五”期间的基本估价

“九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国残联的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市残疾人事业按照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市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要求,圆满地完成了“纲要”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残疾人事业开始步入健康持续发展的轨道。

残联各级组织建设体系基本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残联组织体系日趋完善。市和13个区县残联全部理顺了关系,机构单设,经费单列,局级建制。实现了“一体化的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有机结合的业务、统筹安排的经费、综合利用的场所”的要求,全市231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健全了残联组织。4839个村(居)委会建立了残疾人工作小组。

康复工作全面完成“九五”计划任务。全市共建立康复服务指导机构和基层社区康复站14个,完成任务100%;建立聋儿语训部2个,完成任务200%;建立低视力康复站2个,完成任务200%;建立用品用具供应站6个,完成任务100%。全市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1172例,达“九五”任务数的274%;完成肢体残疾矫治手术2024例,达“九五”任务数的918%;完成低视力康复1302名,达“九五”任务数的930%;完成聋儿语言训练384名,达“九五”任务数的167%;完成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562名,达“九五”任务数的216%;完成系统化肢残康复训练9444名,达“九五”任务数的2097%;完成肢残装配矫形器贫补829名,达“九五”任务数的180%;完成聋儿家长培训243名,达“九五”任务数的347%;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15373件,达“九五”任务数的118%;特需人群补碘661419名,达“九五”任务数的272%。

“复明工程”被市政府连续三年列入为群众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受到中残联和省残联的充分肯定,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好评。

扶贫解困全面推进。全市13个县(区)残疾人扶贫全部纳入政府扶贫攻坚计划统筹安排,13507名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并解决温饱。3200名特困残疾人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之列,落实扶贫贷款470万元。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处级以上,区、县局级以上干部和残疾人结成对子的“千助千”扶贫活动进展顺利,共结扶贫助残对子1289对。全市开展助残活动的单位和团体达890多个,建立助残志愿者联络站315个,助残志愿者已达38000多人。每年开展的百名贫困救济活动、百名残疾人轮椅受赠活动、百名新闻助残扶贫活动、百名特困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落实活动、百名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活动等五个百名扶助活动深入人心。

残疾人就业工作稳步发展,劳动就业全面开展。全市13个县(区)已有12个县(区)建立了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并在4000多个单位开展了工作。收取就业保障金480万元。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6800人,集中安置残疾人4436人,扶助城镇残疾人个体就业13000人,农村残疾人就业96510人。全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80.5%。开展了各类形式的残疾人职业培训,共培训残疾人7722人,其中城镇培训2100人,农村培训5622人,盲人按摩培训160人,完成任务数的133%。

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残疾人法制体系初步建立。市法律援助中心残疾人联络部和13个县(区)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站已全部建成,市和13个县(区)、231个乡镇先后制定出台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扶助残疾人的优惠政策,3154个村(居)委会制定了扶助残疾人的村规民约。连续三年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开展执法大检查,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举办各种法律知识培训班,使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基本走上依法治理的正轨。

宣传文化教育工作取得大的进展。“九五”期间,共发各类宣传稿件1036篇(条)。体育事业成绩显著,共获得奖牌98枚,其中国际级奖牌:金牌2枚、银牌5枚、铜牌1枚;国家级奖牌:金牌16枚、银牌10枚、铜牌10枚;省级奖牌:金牌34枚、银枚13枚、铜牌7枚。教育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共建特教学校5所,在校生1912人,普校设特教班10个,入学少年儿童91人,随班就读共1276人,入学率为90.8%。

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正在加快。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大楼投入使用,残疾人陪员楼基建已动工。户县残疾人康复医院六层楼主体工程峻工,高陵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其余区县残联基础设施建设陆续开展。

“九五”期间,市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但仍存在着薄弱环节: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发展不平衡,乡镇(街道)专职干部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够;农村小额扶贫贷款发放工作进展缓慢,跟不上事业发展的需要;推行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因实行省、市、区(县)三级操作办法,影响了区(县)的积极性。

鉴于上述基本状况,结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倍努力,使存在的不足在年至年内彻底解决。

二、“十五”计划纲要的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以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关于残疾人事业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南,遵循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经济社会发展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机遇,振奋精神,大胆探索,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全面提高残疾人的社会地位、参与能力和生活水平,使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法制建设、权益维护和文化生活以及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等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促使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跨上新的台阶。

三、“十五”计划纲要的目标任务及完成措施

(一)康复

1、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四级社会化网络康复服务体系,全市共建社区康复指导站150个,积极开展社区康复训练,使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

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6571例,肢残矫治手术354例,矫形器装配贫困补助741例,低视力残疾人配用助视器226名,智残儿童系统训练420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726名,聋儿听力语言训练370名。

加强残疾人用品用具的供应网络建设,在5个县、2个远郊区建立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开发研制和供应残疾人用品用具160种,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增强其生活自理能力。

建立健全聋儿语训机构4个(市聋儿语训康复中心、市聋儿语训部、周至聋儿语训站、临潼聋儿语训站)。完善各种语训设备,提高招收聋儿的能力,完成聋儿听力语言训练,力争成为全省聋儿语训先进单位、全国聋儿语训一流机构。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及其残工委要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领导,协调计划、民政、卫生、教育、财政等部门和残联,按照业务分工,相互配合,各负其责,保证残疾人康复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从年起,市和县(区)政府每年按10%的递增速度增拨康复经费。

(2)进一步完善以区县残疾人康复综合服务机构为指导,以街道(乡镇)社区康复站为骨干,以居(村)委会及残疾人家庭为基础的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体系。制定全市统一的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实施意见。

(3)组织实施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市和区县的白内障复明机构及有条件的医院眼科要加强技术力量,对有适应症的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有条件的区县要建立和完善低视力康复站(点)。以儿童、少年中的低视力患者为重点配用助视器。

(4)加强聋儿语言康复工作。充实市、区县聋儿语训机构和功能建设,建立稳定的师资队伍,在全市逐步建立社区康复指导站,加强对聋儿家长的培训和指导。

(5)肢体残疾康复注重矫治手术、假肢和矫形器装配、功能训练三者之间的有机结合和系统服务。医疗机构实施矫治手术时应考虑假肢或矫形器的装配以及功能训练,避免二次损伤。同时,做好转介服务和业务指导。从事假肢、矫治器装配的人员要掌握必要的医学工程知识。医疗部门要供应急需、面广、经济、实用的器具,并提供装配等售后服务。

(6)加强和完善已健全的智残儿童康复机构,结合家庭训练,提高智残儿童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认知能力。智残高发区要因地制宜地设立智残儿童康复站,开展对智残儿童的训练。

(7)建立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机构,为残疾人优惠提供经济、实用、急需的用品用具,做好用品用具供需摸底调查,加强科研和产品开发。

(二)教育

1、任务指标

可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其他儿童、少年同等水平;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左右;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有较大发展。

积极开展特殊教育。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原来市盲哑学校、市第二聋哑学校、临潼盲哑学校、长安县盲哑学校、户县特殊教育学校等5所学校的基础上,再新建1所市培智学校。全市共设特教师资培训中心1个,在长安、临潼、户县、第二聋哑学校设培训站4个。举办弱智儿童辅读班20个。全市盲哑学校教师达300人。平均每年在校残疾生保持在2500人。举办“汉语双拼盲”、“中国手语”学习班10期,培训人数达500人次。

积极开展职业培训教育。根据社会需求,依托各级政府、社会各办学单位、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城镇就业培训3000人,农村就业培训7500人,盲人按摩培训150人,在校学生职业培训600人,全市共培训残疾人11250人。

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均应进入普通高级中等以上学校学习。

2、主要措施

(1)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部门要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普及义务教育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统计义务教育对象时,必须将残疾儿童、残疾少年专项列出,入学率未达标的,不得宣布实现“普九”。

(2)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依托,形成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格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制定特教资格标准,规范特教学校管理。使盲聋哑学校教师达300人,弱智儿童辅读班教师达20人。

(3)以普通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主,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辅,大力开展中短期培训,积极发展初、中等职业教育。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进行残疾人职业培训。教育部门要利用各级职业教育机构,开办各种中短期培训班,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劳动部门所属各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将残疾人职业培训纳入工作计划。各行各业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学员,针对残疾人求职需求,设班就读,为残疾人提供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及职业培训机构要切实做好本地残疾人职业培训的调查摸底、规划安排、组织协调、转介服务、设点开班,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

(4)招生部门要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录取残疾考生的有关法规,确保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入相应的教育机构学习。同时,在残疾人中开展宣传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5)重视“汉语双拼盲文”和中国手语推广工作。以盲聋哑学校及特教师资培训机构为依托,开展“双拼盲文”师资培训,重点做好特教班及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通过电视手语讲座或开设手语教学辅导等多种形式,在聋哑残疾人中逐步普及中国手语。

(三)扶贫

1、任务指标

控制新的贫困残疾人产生,在全市残疾人温饱问题得以解决的基础上,努力促使不低于20%的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2、主要措施

(1)将残疾人扶贫解困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议程,加强领导,落实经费,采取措施,消灭贫困。

(2)继续搞好特困残疾人的专项扶贫,促使康复扶贫贷款用于扶持覆盖大、投资少、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直接解决和带动残疾人脱贫,切实使贫困残疾人受益。

(3)制定落实扶助残疾人脱贫的优惠政策,做到政策扶持到户,科技推广到户,技术培训到户,生产服务到户。

(4)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五保供养制度,使应保未保的特困残疾人全部进入低保或五保供养范围,并逐步提高供养标准。

(5)进一步建立完善助残志愿者队伍。深入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社会互助,倡导社会各界帮、包、带、扶到户。开展每年度的“百名贫困救济”活动、“百名贫困残疾人助学”和“千助千”扶贫等各类助残扶残活动。实行领导包扶责任制,“一帮一”结对子,扎扎实实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6)依托当地各级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班,积极开展科技扶贫活动,使农村贫困残疾人掌握生产劳动技术知识,促使他们尽快脱贫。

(7)结合西部大开发和“山川秀美”工程,在全市各级残联和残疾人中实施“自强绿色行动”。各级残联积极建设自强林、自强园等果林基地。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要积极发展种植、养殖业,发展庭院经济。提倡残疾人种植自强树,亲友为残疾人种植关爱树,政府和机关为残疾人送植温暖树,志愿者为残疾人扶植助残树。五年内,全市发展自强果林基地10个,面积达到1000亩,残疾人自强树30万棵。

(四)就业

1、任务指标

使城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并相对稳定在85%左右,基本实现残疾人就业普及、稳定、合理的目标。

依法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由“九五”末的6800人增加到7800人。机关、团体、企业单位,城乡经济组织普遍要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投资100万元,建成市和13个区县联网的全市残疾人就业信息网络,并与各级劳动力市场信息网互联,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有效服务。

2、主要措施

(1)依法全面推行按比例就业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并出台《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各区县也制定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相关政策。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2)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工作,使全社会理解支持,主动安排残疾人就业,逐步形成安置残疾人就业光荣,不安置残疾人就业可耻的社会氛围。

(3)依法规范残疾人就业录用手续。用人单位必须与残疾职工签定劳动合同或办理录用手续,与健全人同工同酬。若提出解除合同或变更人事关系,应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并报当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机构备案。

(4)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以工代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水平。

(5)制定并出台《市关于加强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扶持保护政策。积极推进福利企业和残疾人劳动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多渠道、多形式地扶助残疾人个体就业。逐步形成并完善分散按比例就业、相对集中就业和扶持个体就业工作网络。同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逐步将从事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城镇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6)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奖罚措施。对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要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对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又拒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组织建设

1、任务指标

建立健全

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四级残疾人组织体系和工作网络,达到机构、内容、标准、形式、服务五统一。

加强各级残联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机构改革中配备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

区县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达到45岁左右,文化程度达到大学专科以上,领导班子中必须有残疾人代表。

街道、乡镇级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年龄达到42岁左右,文化程度基本达到大学专科以上,领导班子中必须有残疾人代表。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由社委会主任担任,副主席由残疾人或社委会社会保障干事担任。委员由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代表和社区有关方面人员共同组成。

加强基层残联干部培训。结合实施中央西部大开发战略,不断提高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的素质,造就一支开拓进取、高效务实、人道廉洁的干部队伍,举办干部培训班8期,培训干部800人次,使残联干部的文化程度基本达到大学专科以上。

2、主要措施

(1)加强各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建设,发挥其综合协调作用,表彰奖励残疾人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2)全面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残联的组织作用,进一步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改善工作条件,强化工作手段,使各级残联真正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残疾人的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残疾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3)开展争创残疾人工作先进区(县)活动。不断提高残联干部素质。加强机关廉政建设。遵照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支热爱残疾人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掌握社会化工作方法,具有“团结、实干、开拓、高效”的工作作风和一专多能的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工作队伍。

(4)按规定召开好各级残疾人代表大会,搞好选举换届工作,依据“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要求配备好各级残联领导班子。

(5)以社区为重点,加强基层残疾人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社区残疾人工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中,将残疾人工作列入总体规划,纳入社区建设内容之中,并将社区残疾人工作做为有关部门工作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各级政府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要吸收同级残联为成员单位,各级民政部门要听取残联的意见,把社区残疾人工作列入社区建设工作计划,给予具体指导。各级教育、公安、司法、劳动保障、建设、文化、卫生、体育、文明办、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把社区残疾人工作纳入各自的工作领域,兼顾特性,同步实施。

(6)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自强”活动。通过开展“建家做友”、“自强不息”等活动,激励残疾人奋发向上的精神。通过表彰“自强模范”,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到西部大开发大发展的建设中去。

(7)加强基层残联干部培训,采取以会代培、召开现场会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分期分批对市及区县残联干部进行培训。

(六)法制建设

1、任务指标

形成较完善的残疾人事业法制体系,使残疾人事业有法可依,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四级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和完善法律服务网络。制定并出台《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规程》,使残疾人法援工作规范化。

增强法制观念,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对《残疾人保障法》的贯彻和出台扶助残疾人有关规定进行检查。

不断修订和完善扶助残疾人的规定,出台各种政策,使残疾人事业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

2、主要措施

(1)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以《残疾人保障法》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完善优惠残疾人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建立完备的执法体系。

(2)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和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健全制度、理顺关系、明确责任,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化、规范化。

(3)依托城乡社区法律服务网络,以法定或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为骨干,就地、就近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优先、优质、优惠的服务,为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残疾人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或酌情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4)深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加强《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托业务工作、结合重大活动、利用新闻媒体,进一步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残疾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为西部大开发、大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5)加强执法检查。市和县(区)每年要组织一次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对《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帮助残疾人解决有关问题。

(七)基础设施建设

1、任务指标

按照中残联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府

“在两年内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的要求,两年内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聋儿语训和弱智康复等配套设施。13个区县中,3个城区、5个县建成建筑面积不低于300至500平方米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区县残联基础设施建设5年内应达到:有残疾人康复指导、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用品用具供应服务、就业服务、机关办公等各种服务设施。

2、主要措施

(1)区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由区县投资建设,地方计划部门应予以立项,划拨相应资金,免征土地转让金,减免建设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2)对确有困难的区县,除市财政给予适当资助外,要积极争取省、中央给予适当补贴。

(3)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除市财政投资外,要争取省、中央适当的资金支持。

(八)社会环境

1、任务指标

弘扬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创造文明进步、充满爱心的社会环境,为西部大开发、大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不断完善宣传网络,拓展宣传信息交流渠道,充分发挥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的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刊登和播发宣传稿件1000篇(条)。

认真搞好“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国际聋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红领巾助残”活动,继续开展争当“助残志愿者”及“千助千”活动,增强全民助残意识。

在图书馆、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博物馆等社会公用服务设施和公共场所新建、添设和改建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专门设施,开设方便残疾人使用的专设窗口,使残疾人可以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举办两次全市性残疾人文艺演出竞赛活动,开展经常性的各种类别的文化艺术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提高残疾人特殊文艺水平。培养5名以上有竞争力的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

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举办市第三届残疾人运动会。组建市残疾人健身康复中心,组织残疾人普遍开展体育健身运动,并使3至4个竞技体育项目居国内国际领先水平。

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除代步工具外,作为解决残疾人就业的一项过渡性措施,“十五”前期,每年全市机动轮椅车控制在500辆以内从事营运,并使运营管理规范化、统一化。五年使参加营运的残疾人有30%从事新的行业。

完善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五年内对市内未建造无障碍设施的各大商场、街道及公共活动场所进行改造,全部建立无障碍设施。

2、主要措施

(1)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事业新闻促进会的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并积极组织“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奖”及参加中残联、省残联“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的评选活动。

(2)加大残疾人事业的舆论宣传,树立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使其逐步深入到乡镇(街道)、社区。进一步办好电视台《每周回眸》双语新闻节目。创造条件在其它媒体上开办1—2个类似的节目。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展览会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举办自强不息报告演讲会3—4场。

(3)活跃残疾人文化活动,特别是加强社区文化活动,积极开展残疾人摄影、书画、棋类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活跃特教学校校园文化,举办专项文化娱乐活动。出版特殊产品,开辟残疾人活动室、图书室,办好盲人有声读物图书馆(室),逐步形成有益于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社会文化环境。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充实完善业余建制、专业管理的残疾人艺术团,突出精品意识,节目推陈出新,进行3—4次巡回演出,激励和感召全社会。

(4)依据《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规定,将各地区残疾人体育纳入政府主管部门和各级体委的工作之中。市和区县残疾人体协要积极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比赛和健身活动。市上每年举行一次单项或小型比赛,每四年举办一次大型综合体育运动会。建立业余建制,相对稳定、适时更新的残疾人骨干运动员队伍。集中力量,发挥优势,抓好重点项目,提高竞技水平,积极参与全省、全国和国际比赛。

(5)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以邓朴方在中国残联第十四次工作会议上关于加强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重要讲话为依据,发挥肢残协会的作用,做好残疾人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智力残疾人协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今天,人大常委会内司委视察组一行专程视察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下简称《残疾人保障法》)及《*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情况,实地察看残疾人苗木帮扶联合体建设和钱江新城无障碍设施建设,召开残疾人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等一会儿还将分别听取市建委、市财政局、*集团有关工作汇报,这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高度重视和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支持,必将给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政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就我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依法推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制维权等方面的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概况

按照全国残疾人第二次抽样调查结果统计,我市现有残疾人47.7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36%,其中视力残疾6.484万人、听力言语残疾16.733万人、肢体残疾10.823万人、智力残疾3.*9万人、精神残疾4.*4万人、多重残疾6.68万人。多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支持下,我市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残疾人事业在新的起点上加快发展,残疾人的生活品质得到有效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形成。自《残疾人保障法》实施以来,我市就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同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总体布局。特别是《*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颁布后,我市又将此法纳入了普法教育进行宣传。为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机制,在贯彻中央、省里文件精神的基础上,2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的暂行规定》(市委办〔20*〕16号),《暂行规定》涵盖了残疾人事业各个领域;为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力度,20*年,我市新修订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与管理;为进一步推动社区医疗卫生工作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结合,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合力做好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社区康复站、残疾人家庭康复服务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完善社区康复服务考核办法。与此同时,各区、县(市)也先后制定了针对残疾人的特别扶助政策。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形成。

(二)残联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得到加强。一是残联组织进一步建立完善。目前,有12个区、县(市)残联机构已单列、理事长实现专职,并新建了*经济开发区残联。二是残联组织的代表性得到加强。20*年初,市残联第五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区、县(市)和街道(乡镇)两级残联和四个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换届工作圆满完成。通过换届,各级领导班子整体素质、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进一步提高,残联新任领导干部构成更趋多元化,残疾人干部的配备取得了重大突破,有61.59%的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有61%的街道(乡镇)残联配备专职理事长或选配专职委员。三是积极开展街道(乡镇)残联规范化建设。通过3年创建,197个街道(乡镇)残联达到市级以上规范化建设标准。四是探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乡镇)残联专职干事新机制。通过公开招聘,配备了六城区街道(乡镇)残联专职干事54名。

(三)残疾人基本社会保障得到提高。

1.残疾人教育方面:在全国率先实行免收残疾学生高中、中专学杂费政策。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相伴十六年、爱心助成才”扶残助学活动,残疾儿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每学年补助500元;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在规定学业年限内接受教育的,小学段每生每学年补助300元、初中段补助500元、高中段(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补助1000元,特教学校残疾学生补助600元;残疾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就读全日制大专、本科院校的,每生每学年补助2000元;残疾人参加成人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给予大专学历300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5000元的一次性就学补助。据统计,20*年以来,共给予10*名残疾学生助学补助162.37万元。

2.残疾人培训方面:我市高度重视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社会需要开展残疾人siyb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定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办好盲人按摩等传统培训项目,加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推广盲人电脑和中国手语培训。近年来,全市已累计免费培训残疾人16700多名。

3.残疾人就业方面:一是加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力度。针对财政体制调整、市属企业下放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市修订出台了《*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与管理,加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的力度。同时,为加快社会福利企业发展,加大残疾人集中就业安置工作力度,我市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对社会福利企业为集中安置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由企业所在财政部门在下一年度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50%给予补贴;对超比例安置残疾职工的企业,分档给予每人每年1000元、2000元、3000元的奖励。近年来,我市安置分散按比例就业残疾人3543人,集中就业残疾人3*9人。二是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我市在原有的《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市区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经营减免有关费用的通知》、《关于*市城镇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适当补贴的通知》等政策的基础上,最新制定了《*市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办法》,将从自主创业开办费补助、安置残疾人就业补助、小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减免、自主创业服务等方面完善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4.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

一是认真实施两个保障办法。《*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出台后,我市各部门加大贯彻实施力度,确保城乡残疾人按照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重度、困难残疾人全部纳入保费援助和医疗救助范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优惠扶持政策。目前,对市区2109名参加基本医疗和1326名参加基本养老的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不含困难残疾人)给予了保费援助,即:其个人参保费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

二是实施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规定成年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人员,一级和二级成年肢体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视力残疾和综合残疾人员,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给予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他残疾人员在未就业期间可由本人(或亲属)单独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00%—200%的二级及以上残疾人,参照当地的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补助金。目前全市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共25510人,其中享受低保金15963人,享受生活补助金9547人。三是实施残疾人托(安)养工程。为切实解决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经费困难问题,我市提高了对重度残疾人托(安)养经费的补助标准,其中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费用补助由省里规定的7500元、3750元、3750元分别提高到10000元、4000元、4000元。目前,全市实施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595名,日间照料185名,居家安养2217名。

5.残疾人康复方面:一是建立“光明工程”机制。为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我市充分整合“助听”、“助行”、“助明”和省残疾人康复工程等工作载体,形成“光明工程”工作机制,实现困难白内障患者“出现一例、发现一例,发现一例、治愈一例”的目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开展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医疗康复。二是探索建立残疾儿童监测体系。目前,部分区、县(市)已开展新生儿出生缺陷干预和10岁以下残疾儿童报告制度。三是开展“十个一”社区康复达标创先活动(即社区五个一:一张康复工作网络,一个康复训练场所,一支康复员队伍,一套康复训练台帐,每年一期康复培训。家庭五个一:一套个人康复档案,一套康复训练计划,一套康复训练器材,一张康复员联系卡,康复员每月上门一次)。五年来,全市社区建立康复站463家,建站比例为97.58%,基本形成社区残疾人“15分钟康复圈”;所有社区配备专(兼)职社区康复协调员,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建档率达90%。上述各项指标在全省均处于领先地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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