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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科研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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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台湾地区;防灾;科技计划

一、 台湾推动防灾“国家型”科技计划的背景

台湾属亚热带地区,台风频繁,每年平均约有3.6次侵台,近年台湾的台风灾害损失,平均每年约为200亿元(台币,下同)。同时,台湾位于欧亚大陆板块与菲律宾海板块交界之处,属世界上有感地震最频发的地区之一。世界银行2005年曾有报告指出,台湾地区有73%土地及人口曝露于地震、洪水及旱灾等或其它自然灾害,在世界上属于易受自然灾害伤害的地区之一[1]。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统计,从1958年起,台湾几乎每一年都有自然灾害的伤亡及损失。其中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为1999年发生的“921”大地震,有2,415人死亡;其次为1959年发生的“八七水灾”,造成667人死亡;第三为2009年8月的“莫拉克”台风,共有643人死亡 [2] 。自然灾害不仅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也给台湾社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例如,1959年8月7号受台风“艾伦”影响,在台湾引发了“八七水灾”,官方统计损失高达35亿元以上,约占当时“国民”所得的11%[3]。1999年的“921”大地震是近100年来台湾西部发生的最强烈地震,有关方面预计地震造成的损失将高达数百亿美元[4]。

面对频发的自然灾害,台湾“国科会”曾于1982年推动了五年一期、共计三期的大型防灾研究计划,为台湾相关自然灾害的防救工作建立了一定的基础,也培育及凝聚了防灾科技人才。但由于台湾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快速变迁,对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逐渐增高,当局也认识到必须尽快研究制订出更加具体有效的防灾救灾对策,并加强将防灾科技研究成果落实于防灾业务。1996年召开的台湾第5次“科技会议”,形成了“加强防灾科技研究及相关基础研究,特别是跨领域任务导向的整合研究,以‘国家型’计划推动”的建议。在1997年台湾首次设立的四项“国家型”科技计划中就包括了防灾科技计划。

二、 防灾科技计划的设立和终止

防灾科技计划是台湾的第一个“国家型”科技计划。台湾“国科会”在1997年正式设立防灾科技计划,并将1998年定为计划的预备年。防灾科技计划作为跨部门、跨领域的整合型计划,由“国科会”与防救灾业务相关行政部门共同研拟、推动与执行防灾减灾有关的上、中、下游的科研工作,并对研究成果加以整合,落实应用于防救灾业务上,以期提升台湾整体的灾害防救科技效能。

该计划分别于1999~2001年、2002~2006年执行了第一期和第二期,计划投入的总经费约34.1亿元(第一期计划7.5亿元、第二期计划26.6亿元)。参加该计划执行的台湾行政部门有“国科会”等十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设立有防灾“国家型”科技计划办公室管理整个计划的实施工作,开展的研究项目总数超过1,200个。台湾“行政院”于2003年在防灾“国家型”科技计划办公室的基础上宣布设立“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负责该计划的运作管理。此后,由于防救灾科技研究与落实应用导入常态运作,防灾科技计划在执行两期后于2007年终止执行。该计划结束后,由“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负责全台灾害防救研发力量的整合与强化,协助政府拟订有效的防救灾对策,提升社会的整体抗灾能力。台湾有关部门还共同研拟了“强化灾害防救科技研发与落实运作方案”和“灾害防救应用科技方案”,这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看作是防灾科技计划的后续计划。台湾防灾研究工作推展历程如下图所示。

三、各期防灾科技计划的执行情况

防灾科技计划第一期实施的时间为3年,自1999年至2001年止。总经费约10.4亿元(含预备年2.9亿),由台湾“内政部”、“交通部”、“经济部”、“财政部”、“农委会”、“教育部”、“卫生署”、“环保署”、“公共工程委员会”、“国科会”等10个行政部门的13个单位共同推动。主要目的是结合相关部门,有系统地推动上、中、下游科技研发工作,整合研发成果,使其转化成可落实应用于防灾业务的技术。

计划第一期的工作以对台湾地区威胁性最高的台风、暴雨、地震等灾害为研究对象,分为防台(含气象、防洪、泥石流)、防震、防灾体系(含防灾体制、防灾资讯系统)等3组。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防救灾研究与实务所需的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数据库;

(2)研发灾害潜势的评估方法,并据以进行全台灾害潜势分析;

(3)选择示范区进行危险度评估及灾害情况模拟,以确立灾害危险度评估与灾害情况模拟的方法,作为今后划分危险区的依据;

(4)以潜势分析与情况模拟成果为基础,建立一套决策支持与展示系统,供相关行政机关与民间机构应用;

(5)研拟示范区的防救灾计划,为相关单位提供执行防救灾业务的依据,并对防救灾业务单位依计划的实际操作结果进行验证,以确立作业模式;

(6)针对现行的防救灾体系及其运作、防救灾相关法规等进行评估、检讨,并参考前述危险度评估、情况模拟等结果,提出现阶段的改善建议,作为今后继续改进防救灾工作的指引。

第二期防灾科技计划为期5年,于2002~2006年期间执行。第二期计划延续并强化第一期计划的工作内容,一方面持续推动防灾科技的研发,另一方面促进研发成果与防救灾实务的结合,以加速台湾灾害防救水平的提升。第二期总经费约为26.6亿元,由台湾“国科会”、“灾害防救委员会”、“农委会”、“公共工程委员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住民族委员会”、“卫生署”、“环保署”、“内政部”、“经济部”、“交通部”、“教育部”等12个行政部门的18个单位共同推动,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较计划第一期有所调整。此外,第二期计划还将“921”大地震的后续相关研究工作纳入,补充当时灾害防救的缺失并希望能有助于灾后重建工作的推动。

第二期计划规划的研究内容基本上保持了第一期计划的规划思路,即分为防台(含气象、防洪及坡地等3个研究群)、防震(含地震及地震工程等2个研究群)及体系(含防救灾体制、社会经济及防救灾信息等3个研究群)等3组8个研究群。第二期计划的课题架构将包括7项课题主轴,其重点放在以下三个方面:

(1)应用落实课题。第二期计划通过检讨第一期计划及其成果,就其中完成度较高且可运用的研发成果,研拟转移、应用到各县市政府防救灾实务的课题,并进一步研议相关配合作业使地方政府能主动参与和投入适当人力与资源,以建立防灾科技研发成果往下扎根的移转模式,落实第一期计划的研发成果。

(2)加强扩充课题。第二期计划以第一期研究成果为基础,规划了待强化或扩充的研发课题,在既有的研发成果上再力求精进,以增加其成效。其次,由第一期计划的推动及“921”大地震的经验发现和社会经济相关课题的研究,在灾害防救计划的研拟与相关工作的推动十分重要,故第二期计划将扩充此领域的研究范围。

(3)“921”震灾课题。就“921”大地震以及灾后重建工作所面临的诸多课题进行检讨,选择其中有助于强化台湾地区灾害防救水平及灾后重建顺利进行的课题,拟订相关计划进行研究,此类研究将着重其时效性与优先级。

在1999~2006年期间,防灾科技计划的年度经费及研究人力投入详见表1:

表1 1999~2006年台湾防灾科技计划年度经费及研究人力投入统计表

年度 经费(亿元) 人力(人年)

1999年 2.129 534

2000年 3.049 550

2001年 2.330 558

2002年 4.952 1528

2003年 5.355 1632

2004年 5.558 1839

2005年 5.189 1530

2006年 5.498 1625

四、防灾科技计划成果简介

通过两期防灾科技计划的执行,已获得若干具体研发成果,并落实应用于相关防救灾工作,主要体现在:开展灾害趋势与危害度分析、建立防灾救灾资料库与决策支持系统、重大灾害勘察与评估、强化灾害防救体系、强化灾害应变作业效能、协助地方政府强化灾害防救作业能力、推动社区防灾工作、加强和推动防灾教育等方面。防灾科技计划第一期获得的成果主要包括:

(1)防台方面

完成无人飞机台风观测远距离遥控模式操作测试,有助于提升台风观测与降雨预报的正确性,以及拟定台风侵台前紧急应变的措施。完成台南县市、嘉义县市、高雄县市、台北县市、新竹县市、云林县、桃园县、基隆市、台中县市、南投县、苗栗县、彰化县、宜兰县及屏东县等地区的盐水潜势模拟分析,并依《灾害潜势资料公开作业要点》进行审议。完成神木地区出水溪流域泥石流灾害及治理评估报告,建立全台崩塌地资料库及地理资讯系统架构,泥石流危险溪流潜势分级、陈有兰溪(泥石流示范区)自然环境资料库及情况模拟方法等。

(2)防震方面

有效掌握台湾地理特性的资料,包括活断层位置分布图、场址土壤分类图、地下水位及山崩潜态图。建置完成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系统(HAZ-Taiwan),配合进行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与情况模拟。

(3)防灾方面

完成救灾基本资料库的建立,有效整合防救灾资料库、模式库与灾情资讯。详细记录“921”大地震协助国外紧急搜救队至灾区进行抢救工作的作业方式,利用HAZ-Taiwan系统进行地震震度范围的模拟分析,并建立“921”大地震灾情资料库。为使研发成果落实应用,2000年5月台北市政府与“国科会”签订合作协议,将淹水潜势资料、泥石流危险溪流与坡地灾害防治、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决策支持系统与灾害管理决策志愿系统等成果与技术转移至台北市政府相关业务单位,并协助台北市政府规划建立地区防灾计划与防救灾组织。

第二期防灾科技计划共有9个研究群,包括气象、防洪、坡地、地震、地震工程、人为灾害、社会经济、防救灾体制与防救灾信息等,其中人为灾害研究群成立较晚(2003年8月成立),其余8个研究群在第二期计划中执行项目工作的重要成果具体如下:

(1)气象研究群

进行台风降雨气候统计模型的建立、更新、验证与改进工作;协助推动Aerosonde台风观测任务,并于2005年10月成功穿越龙王台风抵达台风眼,创台风研究的世界记录。

(2)防洪研究群

完成台湾地区22县市淹水潜势资料,并进一步针对水灾近况演练需要,重新检讨与制作高精度的淹水潜势数据,以支持水灾情况演练以及相关工作推动并落实应用于灾害防救相关单位。

(3)坡地研究群

初步探讨示范区崩塌降雨特性分析并且将潜势资料初步落实于坡地灾害小区避难规划。

(4)地震研究群

以“921”大地震系列强震资料来研究台湾中部场址土壤非线性反应;以气象局强地动观测网所搜集的强震资料来研究高屏地区场址效应,此项研究成果可提供快速发展中的高雄都会区未来建设时的基础防震参考。

(5)地震工程研究群

台北示范区工址特性的研究,根据地表运动资料及仿真地震数据建立台北盆地显著周期分布图和台北盆地的工址设计反应谱;台北示范区维生管网系统的危害度分析与评估,进行台北市示范区机率地震的模拟分析并初步建立台北市示范区土壤液化潜能评估方法和台北市示范区地下自来水管、道路之网络系统SSP(series system in parallel) 。

(6)防救灾体制研究群

协助完成灾害防救基本计划的制订并推动小区防救灾活动。

(7)社会经济研究群

推动自然灾害保险机制的运作与研究,并规划台湾天灾风险社会、经济与心理基本调查内容与主题。

(8)防救灾信息研究群

规划灾害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及系统架构并建立灾害管理决策支持系统数据库。

除此之外,第二期计划还在防灾科技研发推动机制方面、重大灾害勘查与检讨评估方面、建立防救灾数据库与决策支持系统方面、学术研究方面、提升灾害防救作业效能方面以及协助“地方政府”强化灾害防救能力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五、简评

防灾科技计划开始实施以后就一直强调防灾科技成果的研发并将成果转化为实际防灾运用技术,以期望能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社会损失。有评估指出,虽然该计划执行两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尚不足以应付台湾未来多变化的艰巨挑战。

从计划的投入情况看,经费投入在第二期有飞速的增长,从第一期的7.5亿元跃升到26.6亿元,相应的人力资源投入在第二期也呈现出了极大的增长趋势。这主要是因为研发成果转化为实际防灾运用技术阶段需要大量的人力去推广促进,这其中也包括计划第一期执行期间台湾发生“921”大地震,有关抗震救灾的研究需要和课题大量增加,从而刺激了计划第二期的投入增长。从产出来看,第一期主要是防灾相关的一些科学基础研究工作,比如建立防救灾研究与实务所需的数据库、研发灾害评估方法、建立决策支持系统等;第二期在沿袭第一期研究的基础上主要是推动研发成果落实应用于灾害防救相关单位。该计划在学术研究上也有一定的产出,例如该计划的有关研究工作在2006年一年就发表学术论文338篇,召开国际防灾学术研讨会16次(其他年份的数据未公布)。

至于防灾科技计划为何在执行了两期以后宣布结束,“官方“给出的理由是“国家灾害防救科技中心”成立后,防灾减灾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转入了日常运作,不再需要以“国家型”科技计划方式予以推动和投入资源。其实,这与防灾科技计划设立后的执行过程和效果与当局最初设立“国家型”科技计划的宗旨有一定程度的偏差不无关系。从“国科会”1996年拟定的《“国家型”科技计划推动要点》就可看出,设立“国家型”科技计划必须有长期而明确的目标、能开发出创新技术,具有国际性、前瞻性,能够整合产业的上中下游以及官产学研资源,促进产业投资等[5]。显然,防灾科技计划的性质和特点并未与上述要求充分契合,而且其研究成果能发挥促进产业投资的功效甚微,该计划的终止就顺理成章了,这从 “国家型”科技计划后期推出的多个计划均为与台湾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也可以看出倪端。

参考文献

[1]《科学技术年鉴》[M].台北:国家实验研究院,2008.

[2]张修武,谢明昌.台湾的灾变天气[A].中国气象局.2011年海峡两岸气象科学技术研讨会论文集[C].中国气象局:2011:3.

[3]戴宝村.台湾历史上的八七水灾[N].Taiwan News,20010806(台湾之窗专栏)

研究生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加强农业科技管理,大力发展知识农业

1、适应知识农业发展需要,创新农业科研教育组织

为提升农业科技水平,策划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与目标,加强科技计划的管理与考核,“农委会”于1986年成立任务编组的“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于1993年改组,确定该小组的主要任务:(1)农业科技发展政策及法规的拟定;(2)计划的规划、评审及预算编列;(3)计划的推动、管理、成果检讨与绩效的考评;(4)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的规划、推动与管理;(5)科技会议的筹划及其结论与建议事项的推动;(6)与相关“部、会”、学术及研究机构有关农业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联系。随后又改组为任务编组的“农委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委员会。这一时期台湾农业科技集中在“农委会”农粮处主管,部分科技项目由“农委会”有关业务处室管理。此外,“国科会”生物处主管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的基础研究。

为了适应知识农业发展的需要,“农委会”着手研究调整农业试验研究机构,于2000年把拟成立“农业部”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研究设置“农艺研究署”,从事全台湾农业科技研发工作。

为了迎接生物科技新纪元的到来,“中研院”设立生物农业科学所,台湾大学成立生物技术中心,中兴大学成立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民间企业于1998年投资12亿元新台币成立了花卉生物技术公司,投资六亿元新台币成立家畜疫苗公司。近几年还先后把屏东技术学院和嘉义技术学院扩大为屏东科技大学和嘉义科技大学。

各有关农业科技的研究机构的分工是,“中央”研究院主要从事学术及基础方面的研究工作;大专院校则以教学及训练人才为主,研究工作为其业务的一部分;公营事业机构研究所及财团法人或类似组织的研究所从事专业性特定项目的研究工作;而原省属的试验研究机构为从事台湾地区全面性的试验研究工作的主干。有关农业科技研究发展对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与商品化及应用,依上、中、下游各层次负责推动。

2、应对国际农业科技发展趋势,加快高新技术创新步伐

1992年“农委会”农业研究发展小组依据《台湾科学技术发展12年长程计划及6年中程计划》、《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有关农业科技发展目标,以及历次“行政院”科技顾问会议农业组顾问建议事项,确定生物技术、生物防治、种苗繁殖、栽培渔业、动物用生物制剂等五个领域的研究发展重点,加以推动实施。其湾“农渔牧产业自动化”十年计划,约投入经费25亿元新台币。

从1997年7月至2000年6月,台湾“农委会”按照台湾地区“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中的有关“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要求,在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整合农业科技研究群及区域推广体系、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研究取得一批成果。

2000年夏季,台湾“农委会”研究拟定“迈进二十一世纪农业新方案”,做为2001年至2004年农业政策蓝本。该方案提出了“发展农业知识经济,厚植农业竞争得基”策略,明确了新世纪初台湾地区农业知识经济的发展重点。2001年台湾农政机关用于扶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的经费预算为450.01亿元新台币,2002—2004年约需195.18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知识经济发展。

2001年“农委会”制定台湾地区农业各领域科技发展中程纲要,包括11个研究领域,分别是作物科技领域、林业科技领域、渔业科技领域、畜牧业科技领域、农业环保科技领域、农产品加工科技领域、农业自动化科技领域、农业共通性科技领域、农业生物技术领域、林业防灾科技领域,“农委会”计划从2000—2004年度,共投入241.56224亿元新台币用于支持农业科技研究。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二十一世纪前十年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发展方向主要是:(1)在生产方面:建立高科技、高效率的农业生产体系,提高国产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突出加强生物技术的研发与运用,创造台湾地区农业的新绿色革命:加速农业自动化与信息科技应用,提升产业竞争力。(2)在生活方面:生产卫生、安全、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提升国民生活品质质,重点发展高品质且多样化的农产品,满足消费大众需求;结合民间力量发展食品科技,带动产业发展。(3)在生态方面:减轻农业生产对环境的冲击,强化农业支持生态环境维护的功能,重点改进动植物生产、检疫防疫技术与体系,保护国内农业生产环境;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利用,维护自然生态环境。

3、大力推动农业生物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鉴于农业生物技术将成为21世纪世界产业发展趋势,为了加快台湾生物技术的研究创新及其应用技术的发展,突破台湾农业发展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瓶颈,提升传统农业的技术能力,近十几年台湾在生物技术产业发展方面,不断增加研发经费、人力和设备投入。

1995年8月台湾“行政院”第2443次会议通过《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并于1997年修订方案内容,确定将农业与医药领域的生物技术,作为台湾全力发展的重点科技。“农委会”为落实“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1996年优先执行了花卉种苗、动物用疫苗及生物农药三个推动计划。

1997年3月,台湾“国科会”委员会选定农业生物技术为台湾四个“国家型”科技计划之一。同年10月,成立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专案计划规划工作小组。1998年1月,聘任该计划个案咨询委员会委员。1998年2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的目标、规划重点提交“国科会”委员会审定通过,推动执行,课题申请通过率为45.2%。1998年7月,公布1999年度第一期三年的课题补助金额,共有42项课题列入该“国家型”计划。其主要研究目标是:(1)整合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既有人力、物力与技术资源,落实产业应用,使农业生物技术在台湾得以生根并茁壮发展;(2)加强本土性的具有产业发展潜力的农业生物技术产品,以提升台湾生物技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3)建立台湾研发与应用体系,确保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永续发展,尽快提升台湾的农业生物技术水平;(4)整合以产业发展为导向的尖端农业生物技术研究,把台湾建成为亚太地区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研发与营运中心,促进台湾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

该科技计划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花卉及观赏植物领域,(2)植物保护领域,(3)水产养殖领域,(4)动物用疫苗领域,(5)农产品保鲜利用领域,(6)农业环境保护领域,(7)保健及药用植物领域。

4、加快农业科技管理创新

“农委会”为加强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及本会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的执行、管制与运作,设立农业科技审议委员会,该委员会的任务是:农业科技研究发展方向规划的咨询,农业各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制度、法规、策略及重大方案审议之咨询,农业科研计划资源分配审议的咨询,农业科研计划成果检讨审议的咨询,其它农业科技发展事项的咨询。委员会下设农业、林业、渔业、畜牧及生物技术五个技术领域审议小组,各技审小组的任务是:对“农委会”个别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审查及管理考核咨询,“农委会”科研计划与业界合作事项协调及审议的咨询,“农委会”有关科研计划事项的咨询。

为加强农业科技研究发展计划执行绩效评估,促使农业科技研究经费有效运用,“农委会”2001年3月6日成立农业科技绩效评估委员会,该评委会的任务是:以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计划为对象,评估过去该领域的研究计划执行绩效;评估农、林、渔牧及生物技术等领域科技研究成果所建立的技术,对提升台湾地区农业产业竞争力的效益。评委会设委员23—25人,由“农委会”主任委员遴聘学养优异、经验丰富,对产业科技、经济充分了解的相关产、官、学、研界专家兼任。评委会在对各领域专业技术进行评估时,得视需要聘请该领域的相关专家若干位参与绩效评估。此外,还在台湾地区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中设立了咨询委员会,在台湾地区农业科技中程发展纲要各领域聘请评审委员会。

二、注重农业科技投入,扶持技术创新

从下表可以看出,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投入常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

1996年度(1995年7月1日—1996年6月30日)台湾地区农业科研经费为21.135亿元新台币(下同),其中农业基础研究(含农艺学、园艺学、农业化学、畜牧兽医、森林及水土保持、渔业科学及农业工程)的经费投入为3.9450亿元新台币,其经费主要来源是“国科会”和“中研院”,共执行537个研究课题,参加研究人员1206人。同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含农作物科技、林业科技、渔业科技、畜牧科技、食品科技等)的经费投入为17.19亿元,执行197项整合性研究发展计划,参与研究人员5142人。

在研究成果方面,共有952篇研究、72本专著、934项技术报告发表,完成55项技术创新和923项技术服务,实现技术转移18项,取得专利权6项、著作权3项。从1996年度的农业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结构看,应用研究占70%(12.172亿元),应用基础研究占3%(0.439亿元),商品化开发研究和技术发展占18%(3.077亿元),其他研究占9%(1.504亿元)。

1997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5.3857亿元。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应用研究与技术发展经费投入为16.6880亿元。从1998年度台湾地区农业科技各领域经费投入结构看:重点产业及资源保育利用研究发展的经费为10.94648亿元,农业生物技术领域经费2.12078亿元,食品加工科技经费投入为1.79738亿元,遥测技术及精准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为0.44965亿元,农牧渔产业自动化科技经费投入为2.60亿元,其中重点产业领域内部经费投入结构为:作物育种及生产技术研究2.822亿元,农业生物遗传资源研究利用0.8亿元,动植物防检疫与病虫害防治研究1.25755亿元,渔业生产科技研究发展0.805亿元,畜牧生物科技研究发展1.46606亿元,农业废弃物利用及公害防治技术研究0.44431亿元,水土森林资源保育利用及水利科技研究0.95641亿元,农业经济、农产运销技术与农民辅导研究0.52亿元,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国际合作及计划管理0.6亿元,农业资导系统建立研究与利用1.07515亿元。

“农业生物科技国家型计划”经费,包括台湾地区“国科会”、“农委会”、“中研院”、“环保署”和财团法人台湾农业生物技术中心五部分的研发投入,预估1998至2001年度,总额达到8亿元新台币。各年度分别为0.2亿元、2.11亿元、2.6亿元和3.1亿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1、制定农业技术成果转化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农委会”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科技计划已有成果拟进行产学合作加速商品化的项目一览表》、《“农委会”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等法规。

《“行政院”加强生物技术产业推动方案》提出台湾地区生物技术发展策略是加强研究发展与其成果移转、扩散及应用,整合产、官、学、研的研究发展体系,成立“国家型”计划,畅通研究、发展、生产三者之间的渠道,以加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其中与农业相关的主要内容有:修订生物性农药开发相关法令规范;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国家型计划以花卉种苗、水产养殖、动物用疫苗、生物性农药、保鲜技术等方向为重点,并落实于产业发展;加强花卉新品种智能财产权保护,并纳入植物种苗法新品种命名及权利登记范围的花卉种类,加强花卉新品种权利保护,以提高育种研发意愿,推动花卉种苗产业发展。

“农委会”为提高农业科技研发绩效,鼓励民间产业界积极参与农业科技研究与开发应用,以加速落实研发成果于产业发展,于2001年4月3日制定了《农业科技计划产学合作实施要点》。“农委会”的经费支持主要用于人事费、研究设备费、包括杂支、材料、仪器设备维护等其它研究有关费用、管理费和必要的技术移转费用。

《“农委会”主管计划研究成果技术转移执行要点》提出,移转研究成果的技术或智能财产权给予厂商时,应以该成果作价取得价款。技术成果移转作价原则以“农委会”资助研究总经费乘下列百分比收取之:(1)参与开发的合作厂商收取5%,未参与开发的厂商收取10—15%。(2)技术成果最终使用者若为供个别农家使用则收取5%,供农企业使用则收取10—15%。

2、推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的研究

台湾地区各年度的农业科研课题均包括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方面有关的研究课题。从2001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科技计划研究重点内容看,与推广相关的研究主要有,在农业政策方面,设有《农产运销制度、法规、批发、零售、渠道与市场的规划及评估研究》在健全组织及人力资源,提升农业经验管理效益方面,设有《农民组织功能研究》、《农业推广体系研究》、《农村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人力资源研究》、《农民福利制度研究》、《农业金融结构研究》;在农业生物技术产业方面,设有《推动花卉种苗、生物性农药、动物用疫苗及水产养殖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研究》;在农产运销电子化方面,设有《推

动产销与网络商城信息整合研究》、《农业自动化与电子化推动配合措施研究》、《农产运销自动化及电子化研究》等。

从1999年度台湾地区“农委会”主管农业科技计划实施结果看,安排与农业技术推广相关的研究课题主要有,《现有农业网站与农业推广网络系统评估》、《农业知识信息推广体系研究》、《农业推广远距离教学系统的规划》、《农业知识创新的传播研究》、《作物基因转移技术的开发应用研究》、《生物技术在植物病虫害诊断与防治上应用研究》、《生物性农药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生物肥料的生物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应用生物技术加强花卉种苗产业发展研究》、《加强推动动物疫苗产业发展研究》、《农产品服务业自动化计划配合措施研究》、《加强食品工业技术及管理的辅导》、《灵芝和樟芝菌种发酵培养技术开发研究》。

【参考文献】

1996年、1997年、1998年“中华民国”科学技术年鉴,“行政院国家”科学委员会编印

“农委会”九十年度委外办理之科技计划研究重点、汇整单位及汇整人一览表

研究生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档案;经验;教训

一、引言

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50年到1965年,我国共招收研究生22700多人。[1]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经迈入了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西北大学的研究生教育也取得了显著成绩。然而,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距离研究生教育强国相差甚远;与国际和国内一流大学相比,西北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在创新方面仍存在巨大差距。创新是研究生教育的灵魂。“实现两个百年发展目标”、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4年)》以及实施“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对创新研究生教育提出了新要求。实现创新的路径之一就是从历史中进行借鉴。本文以西北大学馆藏档案为依据,试图从历史和个案的视角,对1956-1966年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系统梳理,总结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践

1、西北大学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基础

(1)国家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为高等学校开展研究生教育提供了现实需要。1956年,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进入了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期。“为适应国家各项建设突飞猛进的新形势,高等教育必须迅速地培养大量忠实于祖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技术干部、管理干部、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并保证提高培养干部的质量,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和政治水平,以赶上国家的需要。”[2]部分高校和中国科学院为满足这一需要,积极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实践。时全国十四所综合大学研究生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培养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

(2)学校拥有一批著名教授,为开展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师资力量。1956-1966年,历史学科有侯外庐教授、陈直教授、陈登原教授、马长寿教授,文学学科有付庚生教授、刘持生教授,地质学科有张伯声教授、杨钟健教授、夏开儒教授、霍世诚教授、王永焱教授,物理学科有岳潞憬淌凇⒔仁寿教授、田渠教授,化学学科有冯师颜教授、数学学科有杨永芳教授、刘亦珩教授、刘书琴教授,生物学科有吴养增教授、李中宪教授、陈兆骝教授等一批著名教授在西北大学执教,为学校开展研究生教育提供了师资保障。

(3)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为开展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条件保障。学校立足西部,主动面向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地质、物理、化学、历史等学科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并取得了突出成绩。以地质系为例,1949-1959年,地质系教师完成科学论文77篇,完成调查和研究近50项。[3]科学研究不仅推动了学科发展,也为开展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条件保障。

2、研究生招生政策

1949-1966年研究生招生政策,经历了“从最初的推荐、审查,以政治素质为主的政策,到严格的政治审查基础上的选拔考试政策,然后重回政治审查的老路,接着是教育大革命下的研究生扩招,然后又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采用严格的选拔考试,接着又回到四清运动下的推荐、审查方式,直到最后的停止招生”。[4]西北大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认真做好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

3、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录取情况

1956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公布了《1956―1957学年综合大学等院校招收副博士研究生计划》,批准西北大学在光学(旋光方面)招收2名副博士研究生,由岳潞阒傅迹煌时批准西北大学在几何、函数论、普通物理、光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政治经济学共计7个专业招收二年制进修师资研究生共计13人。[5]经过考试选拔,最终录取副博士研究生3名,其中光学2名、中国哲学和社会思想史1名;录取师资进修研究生13名。这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后西北大学在研究生教育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正式开始了研究生教育的实践与探索。

说明:1.本表数据根据1956-1966年西北大学馆藏档案统计。2.光学、自然地理、构造地质、民族史4个专业分别包括1957年招收研究生的5名计划,其中物理1名、地理1名、地质1名、历史2名。

4、西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的特点

(1)计划性。1956-1966年,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具有非常明显的计划性特点。从中央到各单位,不仅有长期的规划,而且有中期计划和短期计划。高等教育部先后制定了《高等教育十二年规划(草案)》和《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等。计划在十二年内招收研究生35500人,[6]其中,下达给西北大学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为9个专业195人;[7]计划在1953-1957年每年分别招收研究生2887人、1145人、1824人、2363人、2575人。[8]

西北大学也制定了《西北大学十二年规划》《西北大学第一个五年计划》和《西北大学1963-1972年培养研究生规划》。1956-1967年,学校在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动物学、植物学、自然地理、经济地理、地质学共计10个专业计划招收研究生201人,毕业研究生总数113人。同时,计划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招收研究生13人。[9]

此外,招收研究生的各个高等学校还需要制定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并上报高等教育部审核批准。以1956年为例,西北大学上报高等教育部的研究生招生计划为:中国哲学和社会思想史、光学专业招收四年制副博士研究生各2名;计划招收光学1名、几何1名、函数论2名二年制进修师资研究生。[10]教育部最终批准西北大学在中国哲学和社会思想史、光学专业分别招收2名副博士研究生,招收二年制进修师资研究生几何1名、函数论2名、普通物理2名、光学2名、分析化学2名、物理化学3名、政治经济学1名。[11]

(2)多样性。首先,从研究生的称谓看,既有副博士研究生,也有进修师资研究生,还有普通研究生。1956年,西北大学计划招收副博士研究生4名,其中光学2名、中国哲学和社会思想史2名;最终录取了光学2名、中国哲学和社会思想史1名;计划招收进修师资研究生13名,最终录取了13名。1957年3月25日,高等教育部“决定不用‘副博士研究生’这个名称,去年招收副博士研究生一律称为研究生。”[12]西北大学的进修师资研究生也仅仅招了一届。

其次,从学制看,有二年制、三年制、也有四年制。1956年,西北大学招收的师资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副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1957年,高等教育部决定暂不招收二、三年制的研究生,只招收四年制研究生。1959-1966年,研究生的学制均为三年。

第三,从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的计分标准看,有四级计分和百分制计分。1956年招收的副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马列主义基础》成绩按照四级计分,外语和专业课成绩按照百分制计分。

(3)不均衡性。首先,从学科门类和专业看,研究生招生呈现出不均衡的特点。从表一可以看出,招收研究生的专业数和录取人数,文科远远低于理科。仅有4个文科专业专业招收了6名研究生,所占比例分别为21.1%和13.0%;15个理科专业招收了40名研究生,所占比例分别为78.9%和87%。从图一和图二可以看,无论是分专业招收研究,还是分年度招收研究生,均呈现出剧烈震荡的特点。就年度招收研究生的特点而言,这是由于“1953年完成了大规模的院系调整,产生许多单科院校,急需大量补充师资,所以对应的师资研究生数量激增。……同时从1955年开始招收四年制的副博士研究生,极大地激励了广大知识分子积极向现代科学进军的爱国热情和激情,所以招生人数持续增加,到1956年重新达到了一个新高。”[13]1961年,陕西省高教局为了给省属高校培养师资,除了给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和导师增加为省内培养研究生计划4名外,又增加了7个专业和8名导计划招收12名研究生,使得该年研究生招生达到了历史最高。

其次,从各专业完成招生计划看,也表现为不均衡的特点。期间有7个专业没有完成招生任务,少录取研究生11名。具体为:1956年的中国哲学和社会思想史专业1名,1957年的物理专业1名、地理专业1名、地质专业1名、历史2名,1959年的分析化学专业1名,1964年的地貌学专业1名、民族史专业2名,1965年的区域地质专业1名。究其原因,一是报考人数太少甚至无人报考,如1957年报考全部4个专业的人仅有1人;1959年报考物理化学的仅2人,而分析化学专业没有人报考。二是严格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如1964年“由于民族史和地貌学考生成绩很差,离最低录取标准较远,决定不予录取。”[14]

(4)不连续性。从表二可以看出,西北大学共有四年没有招收研究生,分别是1957年、1958年、1963年、1966年。具体原因各有不同:1957年,西北大学计划招收收研究生5名,其中物理1名、地理1名、地质1名、历史2名。1957年是由于“我校本学年招考研究生,只有一人报考,未录取。”[15]1958年是由于招收研究生来源困难,高等教育部停止了绝大多数高校的招收研究生工作,其中就包括西北大学。当年全国共招收研究生275名,其中农科9名、林科6名、师范242名、文科13名、理科5名;工科、医药、财经、政法、体育、艺术均停止招生。[16]1963年是由于西北大学发现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而主动停止招生。1966年,西北大学在分子物理等6个专业计划招收研究生10名,但是由于“”开始,从此开始停止研究生招生工作长达12年之久。

(5)重视导师的意见。研究生指导教师是研究生教育的关键。教育部明确要求,“高等学校研究生的录取名单,应由研究生的导师提出意见,经教研室和系主任审核,报校长和校务委员会批准。”[17]“录取时应该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录取名单最后应交由校委会通过。如果导师意见与其他方面意见有不同时,应该共同商讨研究,力求做出的决定,确有充足的依据,各方面满意。”[18]同时,还对导师带研究生的人数做出了如下规定:“业务水平高,科学研究开展得好,对研究生培养有经验的导师,如条件许可,一般在同一时期可带4-5名研究生,不能再多;业务水平高,但对培养研究生的经验不够,科学研究开展得还不够好的导师,如条件许可,一般可只带1-2名研究生;业务水平一般的教师,不应招收研究生。”[19]此外,“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导师挑学生,学生选导师”。西北大学在录取研究生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如地质系、历史系经过系务会议讨论并征得指导教师的意见,提出了初步录取意见。

三、结论和启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于1956年7月11日、1956年8月9日批准西北大学在光学、中国哲学和社会思想史专业分别招收副博士研究生2名。这标志着西北大学在新中国成立后在研究生教育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正式开始了研究生教育工作。

2、西北大学立足西部,肩负建设西北的使命,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严把招生质量关,研究生招生工作总体良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在考试和录取中,实行推荐报考、政治理论课以平时成绩代替、重视导师在录取中的作用、规定导师的招生人数、重视对导师的考核等做法,对今天的研究生教育和学校“双一流”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3、受当时环境的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还处于探索期,在制度设计、执行操作等方面还有不足。如没有指定参考书目,不利于考试备考;一些专业不能完成研究生招生计划,还不时出现研究生停招现象等。因此,今天的研究生教育需要吸取教训、不忘初心、回归本质,需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需要一个健康、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需要充分发挥高校的办学自。

【注 释】

[1][4] 谷秀娟.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历史考察(1949―1966)[D].湘潭: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2007.Ⅰ.24-25.

[2][6] 高等教育部.高等教育十二年规划(草案),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6-1-永久,41、2,西北:西北大学档案馆.

[3] 安三元.西北大学地质系十年来科学研究工作的回顾与展望,西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59.2.107-116.

[5] 高等教育部.1956―1957学年综合大学等院校招收副博士研究生计划,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6-8-定期,111,243-244,西安:西北大学档案馆.

[7] 西北大学.进行规划工作的几个文件,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6-1-永久,87,西安:西北大学档案馆.

[8] 高等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下达第一个五年计划,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6-1-长期,10,西安:西北大学档案馆.

[9] 西北大学.西北大学十二年规划(草案),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6-1-永久,71,西安:西北大学档案馆.

[10] 西北大学.西北大学上报高等教育部1956年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电报稿,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6-8-定期,63.

[11] 高等教育部.1956年暑假高等学校招考副博士研究生、进修师资研究生选拔专业、人数,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6-8-定期,243-244、246.

[12] 高等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部通知关于研究生的名称问题,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7-4B-长期,5,西安:西北大学档案馆.

[13][16] 谷秀娟.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历史考察(1949―1966)[D].湘潭: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2007.5.26、25.

[14] 西北大学.关于报送1964年研究生初步录取名单的函,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64-25A-永久,51,西安:西北大学档案馆.

[15] 西北大学.我校1957学年度未录取研究生的报告,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7-4A-永久,132.

[17] 教育部.1962年研究生选拔考试办法,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63-36B-永久,6,西安:西北大学档案馆.

[18] 教育部.关于今年高等学校研究生新生录取工作问题,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62-25-永久,9,西安:西北大学档案馆.

[19] 高等教育部.关于今年招收四年制研究生的几点意见,西北大学档案,案卷号:1957-17-定期,西安:西北大学档案馆.

研究生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调研目的。按照《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功经验,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针对性、操作性以及创新性强的调研成果,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和制度,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二、调研内容。1.影响和制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包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理论与实践的创新,人口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出生缺陷预防等重点工作情况。2.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包括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情况,群众生殖健康状况,群众人口和计划生育权益维护情况。3.人口计生系统干部队伍思想观念和工作状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调研方式。1.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通过座谈研讨等形式征求各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人口计生系统、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意见和建议。2.与“十一五”人口发展和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人口计生“三线考核”相结合。在开展业务工作评估检查的同时,突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题调研的内容。3.与开展重点调研课题研究相结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开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人口发展功能区工作、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制机制、人口计生队伍及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监督制约机制等重点课题研究,加快研究进度,尽快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四、进度安排。10月8日—10月13日为调研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两件事,一是研究制定调研方案,设计访谈提纲;二是印发调研通知。10月中旬—11月中旬为集中调研阶段,主要做好两件事,一是实施实地调研、座谈研讨;二是各调研组撰写并提交调研报告。11月下旬为成果运用阶段,一是举办调研成果汇报交流会;二是遴选部分优秀调研报告经委党组审定后,上报省委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上旬-2009年2月为后续工作阶段,要结合调研成果,进行对照检查,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

五、调研提纲:一、市、州党委政府,省直各相关部门: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情况,在党政领导重视、部门综合治理、公共财政投入、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特色做法、主要成效、经验启示以及存在的问题;党委政府下一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具体措施;在人口和计生工作中还存在哪些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问题?对于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有哪些意见和建议?二、人口计生部门: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情况,特别是特色做法、主要成效以及经验启示有哪些?本部门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有哪些?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下一步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思路和具体措施有哪些?广大党员干部反映强烈、最迫切希望解决的影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哪些?对于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有哪些意见和建议?广大党员干部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思想认识如何?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如何突出实践特色,有效设计活动载体,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科学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最需要省人口计生委解决的突出问题是什么?对省人口计生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有什么建议?三、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最满意的是哪些地方,最不满意的是哪些地方?享受了哪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享受了哪些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在享受相关经济社会政策时能否得到优先优惠?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是什么?希望得到哪些帮助?人口计生工作中是否存在强迫命令、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对人口计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研究生科研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基本科研业务费;高校;制度;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10-0209-02

2008年,为提升高等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财政部、教育部开始试点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从2009年起,国家财政每年投入15亿元,对中央高校进行稳定资助。哈尔滨工程大学从2009年末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以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借鉴试点单位经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校内管理制度,涵盖了体系构建、项目分类、实施细则、经费管理、项目管理等多个方面,既规范了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又促进了青年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

一、基本科研业务费校内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

财政部、教育部在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之初,先后出台了两个文件,分别是《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和《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73号),这两个文件是学校制定本校规章制度的依据。在充分学习、领会这两个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学校首先成立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分管科技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人力资源处、发展计划处、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学校整体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处,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过程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立项原则

学校在实施基本科研业务费前,首先明确其宗旨在提高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主要用于支持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和立项竞争前培育。基本科研业务费实行项目管理制,主要支持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等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方面的创新性研究项目。立项和管理遵循“引导启动、扶弱支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原则。

三、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项目类别

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下设六个计划:分别是自由探索计划、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引进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国家基金培育计划、学生科技创新计划。

自由探索计划主要资助各学院围绕本单位学科发展方向,自行组织项目进行科学研究,鼓励各学院组织理工结合、跨学院合作的项目,鼓励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所属青年教师申报项目。

重大项目培育计划主要围绕学校优势和交叉新兴学科,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背景,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重大研究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等重大项目立项为培育目标。为鼓励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要求每年应有具备国际科技合作背景的项目立项。

引进优秀人才资助计划主要用于学校引进的拥有博士学位,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青年教师,通过申报项目择优立项的方式进行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两年,重点培育35岁以下教师申请新世纪优秀人才资助计划项目。

创新团队培育计划主要资助以优秀青年教师为主要成员,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前沿性研究方向组建的创新团队,连续资助不超过三年,优先支持有海外学术大师领衔的创新团队。

国家基金培育计划主要资助专家评价较好但未能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研究目标是下一年度全力争取获得相应国家级项目立项。

学生科技创新计划主要资助在校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各计划的设置及经费分配由领导小组根据每年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可用额度和项目运行情况动态调整。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立项和管理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请人为学校在职教师或全日制学生,其中教师在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申请当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专家学者。申请者作为负责人当期只能承担一项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作为负责人承担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未经验收前,不得申请其他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自由探索计划以分管科技工作的学院领导为项目负责人,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由若干研究课题、研究目标、研究人员及管理措施等内容构成的实施方案,经领导小组组织评审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重大项目培育计划、引进优秀人才资助计划和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由各学院组织申报,学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评审专家以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为主。国家基金培育计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同行专家评议结果择优资助。学生科技创新计划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年度实施方案应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后,负责人须签署《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任务书》。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计划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院系负责日常管理(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由校团委负责管理),学校进行监督和检查,各学院按学校要求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由校团委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总结报告。对于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研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且有持续研究必要,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滚动支持,领导小组视项目执行情况,可直接批准。因主观不努力等原因导致项目未按计划进行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撤销项目并收回剩余经费,报请领导小组在下一年度减少对该项目所在单位的经费支持,并按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五、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管理

各类计划实施项目负责人制,所有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内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可开支范围,合理编制经费使用预算,资金使用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执行。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小型专用仪器设备购买费用。(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4)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住宿费(含出差补助)及市内交通费。(5)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申报检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论文论著出版费、版面费、文献资料检索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专用软件购置费等。(7)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进行学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8)劳务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学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的少量劳务性费用。(9)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所发生的短期出国考察、邀请国外专家来校交流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活动所发生的国际旅费。

基本科研业务费各项开支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含科研房屋占用费),不得偿还债务,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财务处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经费预算,执行年度结算。基本科研业务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属于国有资产,严格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管理。

六、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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