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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阶段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注重学习,加强自身建设。督导组坚持把搞好自身学习放在第一位,力求先知、先学、先掌握,做到先学一步、多学一点、学深一点。除参加厅教育办组织的集中学习外,还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讨论和主题实践活动,带头发言、谈体会认识,带头在支部内讲党课,同时能利用业余时间抓好自学。目前,督导组同志已完成学习时数超过56个小时,完成读书笔记4-6万字,联系实际撰写心得体会5篇,学习活动参与率达100%,做到学习一课不缺。在学习中坚持做到“五个努力”,即努力吃透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决策精神,努力把握厅先进性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努力增强督导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准确性和针对性,努力将认真履行督导职责的过程,作为虚心学习、积极服务、不断提高的过程。
二、把握方向,突出工作重点。督导组根据中央、省委、厅党组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及一系列精神,坚持标准,坚持质量,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工作方向,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收到实效。在督导过程中把握五个重点:一是重点督导做好准备工作,与派驻单位共同研究教育方案、实施计划和主题实践活动;二是重点督导开好局起好步,开好动员大会,提出督导意见和要求;三是重点督导学习动员全过程,参加派驻单位重点讨论,查阅考勤登记、讨论记录、笔记内容等;四是重点督导派驻单位领导带好头指导支部书记发挥作用;五是重点督导进度落实,做到与厅同步。同时,根据厅教育办不同阶段的工作部署,做到“三个抓”:即抓领导带头起表率、抓规范动作保质量、抓边学边改求实效,真正引导派驻单位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解决实际问题,达到提高素质、加强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工作的目标要求。
三、积极参与,开展分类指导。厅机关动员大会后,督导组就先行一步,针对不同单位情况,开展分类指导,深入派驻单位了解情况,为开展督导工作摸实情、打基础,同时积极为派驻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出主意,想办法,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学习制度,探讨确定主题实践活动内容等。经常与派驻单位教育办联系,面对面开展指导,对难点、重点细心给予解答。在教育活动动员会和转段动员会上,督导组就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把握的关键环节进行强调和部署,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都要到派驻单位现场督导,分别组织召开派驻单位领导小组、领导班子、支部书记等不同层次的座谈会,传达上级精神,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总结经验,指出不足,督促整改补课,确保质量,不走过场。既紧紧依靠派驻单位党委开展工作,又做到指导不越权,到位不越位,虚心听情况,坦诚提意见,真诚解难题。
四、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督导组深入各派驻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走访党内外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谈心活动、电话访谈等多种方式,进一步进行思想宣传和发动,征求广大党员群众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及进制定督导工作计划,调整和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督导工作的实效性。到目前为止,先后参加直属单位动员大会4次,参加党委及支部座谈会9次,上门个别走访交换情况十多次,涉及到领导班子、中层干部、一般党员、普通群众等不同层面的座谈对象百余人次。在全面掌握各单位先进性教育开展进展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学习动员阶段的“八点要求”、分析评议阶段的“一抓手、三目标、五标准、七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建议。
五、严格把关,加大督导力度。督导组能切实履行好督促、检查、指导的工作职责,把好“三个关”,一是把好质量关。对直属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保证各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能按照中央、省委和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推进;二是把好进度关,对直属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各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都能跟厅机关的步调和节奏,不拖厅机关的后腿;三是把好正式启动和转段关。要求派驻单位每一个支部都全面完成学习动员阶段任务才能转段,对各支部对照计划进行检查,全部合格才能转段。所有支部正式启动和转段报告、各单位领导小组提出正式启动和转段报告并经过书面批准后才能启动和转段。
督导阶段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旅游标准制定、贯彻、实施、评价和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标准全覆盖的旅游标准化工作格局,建立较为完备的旅游标准化体系和旅游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培养和造就一支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规范提高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培育一批具有代表性、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的旅游示范企业或名牌企业,引导旅游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旅游业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二)具体目标
年,启动区域内康辉旅行社、美露丽夫国际大酒店,荷园休闲山庄、七星湖国际生态园、百花苑度假山庄、布衣山房、建设镇固胜村等重点示范旅游企业和单位全面实施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年,扩大旅游标准化实施覆盖面,区域内80%以上的旅游企业全面实施旅游标准化建设;年,区域内其他旅游企业全面实施旅游标准化建设。
1.建立全区旅游标准化示范体系。培育市、区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区、镇各1个,市、区级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5-10个;建成省级乡村旅游标准化示范点1个,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企业1个。
2.构建全区旅游标准化体系。编制全区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旅游标准化体系表,制定完善适应本地旅游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3.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队伍。开展试点培训5次,培训人员500人次。
4.完善旅游标准化产品体系。新增国家A级旅游景区1家,新增星级饭店1—2家、绿色饭店2家、等级旅行社1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10家、乡村旅游示范乡镇1个和乡村旅游示范村2个。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分解任务,召开启动大会,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的实施。
1.成立区全面实施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工作机构。
2.根据《区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开展前期准备工作。
3.确定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示范乡镇和单位名单。
4.召开全区实施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启动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5.营造浓厚的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实施氛围。
6.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依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构建试点支撑体系、旅游标准化体系和实施体系,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开展同市级部门的工作对接,逐项落实。
1.制定《区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全面执行《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配合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建立游客满意度评价体系和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评估体系,为全面推进标准化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及功能配套,重点加强旅游标准化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旅游标准化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快速便捷的公共信息服务。加强城区导向及旅游标志系统建设,实现行政区域内主要旅游道路及重点乡村旅游示范点、主要星级农家乐的标准化导向信息系统全覆盖。
3.构建标准化人才队伍。在区级有关部门落实人员和邀请市内院校1—2名专家学者和业内人士组建区旅游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指导和参与全区实施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
4.开展标准化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旅游企业人员进行多层次、多类型和多岗位的分类专项培训,推进旅游标准化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5.健全旅游标准化政策保障机制。研究制定旅游标准,宣传、贯彻、实施旅游标准化激励政策。争取专项经费,加大对乡镇的支持力度。制定对实施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成效突出,通过试点达标的单位或企业予以奖励的政策。
6.实施旅游标准化试点和推广。各示范单位和旅游企业对照旅游标准化体系查漏补缺,适时组织自查、自评、自改活动,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
7.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网站、公益广告和主题活动等方式,宣传推广实施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情况,加大旅游标准化成果报道力度,增进社会对旅游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查评估阶段
在各示范单位和涉旅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区旅游标准化评定委员会对照标准开展分组检查和辅导,进行查漏补缺。
(四)第四阶段:迎检阶段
制定迎检方案,配合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迎接省旅游标准化评定委员会的现场评估。总结成果,推广经验,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持续完善各项标准,不断改进旅游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五)第五阶段:推广提升阶段
到年,旅游企业实施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覆盖率达到80%;到年,基本实现旅游企业标准化行动计划全覆盖;到年,按照省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深化推广,巩固成果,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现旅游企业标准化工作全面达标。
三、责任分工
区农工办、区外事侨务旅游局负责乡村旅游业态等标准化工作。
区政府民宗办负责督促指导区内宗教涉旅场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配合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做好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制定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旅游相关工种技能人才培养、旅游相关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旅游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技能大赛,组织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工种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区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负责督促指导城市旅游街区、城市道路、停车场和城市公园等执行国家和行业旅游标准的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企业贯彻执行城市公共绿地建设与养护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在市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局指导下制定并完善相关地方标准。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旅游车站、公交车公司等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旅游标准,并在市交通运输局指导下负责规划实施公路旅游导向标志系统。
区农牧林业局负责制定农业旅游观光等地方标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牛尾—莲花森林公园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并在市林业局指导下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区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特色餐饮街区、旅游餐馆和旅馆等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并在市商务局指导下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区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负责督促指导文化、娱乐等涉旅服务行业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并在市文化新闻出版局指导下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区卫生局负责督促指导医疗救护场所、旅游等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医疗救护和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
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城市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执法检查,指导涉旅单位开展环境保护等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指导全市涉旅行业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并为标准化工作提供有关统计成果。
区外事侨务和旅游局负责督促指导国家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旅行社、旅游购物商店等旅游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旅游标准;开展旅游企业标准化实施工作,并参照市上标准制定旅游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和相关地方标准。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区外事侨务旅游局做好全区旅游行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旅游厕所的标准化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企业贯彻执行环卫设施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在城乡管理执法局指导下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区公安分局负责督促指导旅游及相关服务行业贯彻执行治安、消防安全等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在市公安局指导下制定相关地方标准。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市旅游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及建设用地标准等相关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旅游行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及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质监局负责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指导工作,并监督各项标准的实施。
区邮政局负责全区涉旅行业单位邮政网点的标准化工作。
区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协调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创新手段,相互配合实施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创建工作机构
区政府决定成立区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另行文),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外事侨务和旅游局),具体负责全区旅游标准化工作的组织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确保旅游标准化工作顺利开展。各涉旅企业要确定具体责任人,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
(二)建立创建工作机制
建立典型带动机制。区、乡镇分别确定一批重点单位,树典型、带全面,整体推进全市旅游标准化建设。建立宣传报道机制,各乡镇于每月20日前向协调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工作简报、区外事侨务旅游政务网等媒体渠道及时反映我区旅游标准化工作动态。建立结果运用机制,将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旅游企业评先、评优、评级的重要依据,对达标单位予以公示,对不达标单位通报批评,督促其限期整改。
(三)加强督查督办
区目督办、区监察局、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全面完成旅游标准化行动计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督导阶段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工程管理 工程监理 工程质量监督 区别 关系
中图分类号:TE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渐渐发现工程监理与工程管理之间存在着相同点,更不能否认两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里,我将对两者详细分析,同时对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之间关系作出分析。
一、工程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理的共同点
后者的理论根源就是工程项目管理,所以两者有许多相似之处,如管理服务方式、管理服务方法、工作程度及委托形式等在建筑市场上都是独立的第三方。
两者的服务对象都是代表建设单位的,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按服务对象主要可分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而我国两者都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服务。
二、工程管理与工程质量监理的区别
1、前者是指导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后者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业主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服务活动。
我国建立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最初构想是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即:从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研究开始、到设计阶段、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都实行监理。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费用都要进行控制。但由于监理的产生和发展,首先从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等内容监督为主,人员的配配、工作内容等方面都较强地体现了施工阶段的监理。再者根据《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即: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的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上目前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单位也是施工阶段的监理。但这并不表明,除了施工阶段,其他阶段可以不实施监督、管理或咨询。为了比较准确地界定和理解工程建设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可以把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建造、保修等阶段的服务,称为咨询服务或项目管理或者说在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证书上拟增加“项目管理和相关技术咨询等工程服务”的内容,也就是说,工程建设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工程项目管理是后者的发展。
2、工作服务内容方面的不同:
(1) 工程范围:相关法律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规定如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或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2) 阶段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阶段、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a)协助业主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b)协助业主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c)协助业主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评选并进行投资控制。(d)协助业主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设备材料采购招标。(e)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事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f)协助业主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g)项目管理约定的其他工作。
3、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工程项目管理是适应建筑市场中建设单位的新需求而生,其发展过程也是整个建筑市场发展的一个方面,没有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执导或干预。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开始就作为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它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
在《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对工程建设监理都有明文规定,而且规定了某些工程项目必须是强制执行的。而工程项目管理是政府提倡和鼓励的一种管理方式。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及深度要求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明确责任,政府并无强制规定。
4、服务范围方面的不同:
由各自相应的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5、执业资格人员和企业资质要求不同:
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多项执业资格。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等一项或多项资质。而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只有监理一项资质。
6、管理人员工作的深度和细度不同: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一定特殊地位。它可以根据业主授权,有权对承建单位的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预先防范或指令及时更改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而且还强调承建单位的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如今,安全也纳入了监理的范围,将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法制化。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深度及对承担的责任明确界定。
其次,我们作为工程监理人员也应对自己的所属单位有所了解。
建设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级监理单位的资质标准和监理范围参照有关条文,不再细伤叙。
三、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关系
这里,我们要明确工程建设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
1、前者是在项目组织系统范围内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横向监督管理,而后者则是项目组织系统外的监督管理主体对项目系统内的建设行为为主体进行的一种纵向监督管理。
2、前者的实施者是社会化专业化的监理单位,而后者的执行者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前者属于社会的民间的监督管理行为,而后者是属于政府行为。
3、前者具有明显的委托性,后者具有明显的强制性。
4、前者的工作范围由监理合同决定其范围可以贯穿于工程的全过程全方位远远大于后者的范围。
5、它们在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也存在较大的区别:工作依据不尽相同;而且广度与深度不同,前者对工程了解更具体,后者仅仅侧重于施工阶段;工作权限不同;工作方法与手段不同。
四、结束语
督导阶段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项目管理 督办 过程管理
引言
督办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办公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重要体现。所谓督办,就是办公室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领导的意图,对本组织各子系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会议决定、领导批示及交办任务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和结果反馈。它是办公室“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职能的综合体现,也是加强执行力,达到政令畅通,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重要保障。督办工作的成效如何,不仅直接反映办公室的工作效能,而且影响着组织的管理水平。
一、督办工作的特点与现状
随着领导工作和管理工作现代化、科学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对督办工作的要求也随之提高。为此只有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督办工作的内在特征,逐步把握其运行规律,才能更好地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其工作水平,发挥其系统效能。督办工作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实效性,督办工作讲求实效;②权威性,督办工作的权威性是由其工作内容、运行方式和目的所决定的,是客观的、必然的;③原则性,这一特点是由督办检查内容的严肃性和督办检查过程的复杂性所决定的;④时限性,查办工作十分注重效率,一些重要查办事项和突发事件都具有明显的时限性;⑤综合性,督办工作涉及各个领域,内容广泛。督办检查接触方方面面,起着重要的沟通、协调、联结和综合作用。
督办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督办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方面,有相当一部分同志没有充分认识到督办工作的重要性,认为督办工作就是“嘴皮子”工作,仅仅停留在发通知催,打电话要,缺少必要的督促检查,对目标落实情况关注不够。另一方面,在实际督办工作中,由于思想和资源上准备不足,在遇到一些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现象或者工作过程遇到阻力时,往往难以得到充分理解和有效支持,给督办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督办工作机制不健全。由于督办工作制度建立不完善,督办工作结果运用不到位,直接导致了督办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程序不够明确,操作不够规范,办公室在接到督办任务后,很少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开展督办。上级领导也很少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办工作,如何围绕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重点工作,系统地开展督办。督办工作缺乏应有的力度和措施,造成了现用现抓的被动局面。
督办工作效果不明显。近年来,虽然在行政管理政务督办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包括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质量管理思路等,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虽然制定了大量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但大多属笼统模糊的粗放式的管理规定,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化的制度和规定比较少,各种程序衔接、时间要求、质量标准等方面规定不严、不细,责任不明,增加了过程监控的难度。导致督办重点抓得不准不及时抑或不能正确领会领导对其所督办工作的真正要求;或是对其所督办的工作没有深入地调查研究,流于简单化、任务化,督办结果达不到领导或上级要求等等。
二、督办工作一个特殊的项目
1.项目与项目管理
项目是指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并相互关联的活动,这些活动有着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必须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依据规范完成。项目具有以下特征:项目通常具有独特性;项目有明确的目标和限定条件;项目具有一次性。项目管理是指以项目为管理对象,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手段和工具,通过项目策划和控制,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并通过项目的有效实施为组织创造价值。项目管理本身不能督办工作,但它能为督办工作创造更好的条件, 使它更容易、更快地取得成效。是督办工作的一个系统的方法。
2.将项目管理引入督办工作的可行性
Cleland和King给出了5个通常的标准来判断何时应用项目管理技术和组织:一是不熟悉性,也就是所做工作具有非常规性;二是当工作需要多部门介入和投入多种资源时,其工作量大;三是处于市场和消费行为迅速变化的环境;四是当需要各部门间相互合作时的相互关系;五是若项目不能完成会导致财物损失、失去市场份额或声誉受损。
在上面分析了项目管理的适用标准之后,下面结合督办工作的特点进行对比分析,具体如表所示。从对比结果可以看到,在督办工作中引入项目管理的方法从理论上说是适用的、可行的。
表1 项目管理标准与督办工作特点比较
3.以项目管理的方法进行督办工作的意义
项目管理是一个比较新的研究领域,而督办工作是一项传统的政务工作,将两者结合起来,从理论上对于督办工作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在实践上,把项目管理的方法引进到督办工作领域内,会使督办工作在实际操作上有新的突破。
三、基于项目管理方法的督办工作
督办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有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概括起来可以分为拟办、立项、交办、催办、办结、反馈和归档七个环节。结合一般项目管理理论,可以将督办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流程:
启动阶段。这一阶段首先要建立项目小组,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主要涉及督办工作的拟办环节,在接到重要工作部署或领导指示、交办事项之后,办公室要及时提出拟办意见。拟办意见包括项目小组即承办部门(牵头部门、协办部门)、承办时限和目标要求等。一些重大和复杂事项,拟办意见应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报领导审定。
项目目标一般分为成果性目标和约束性目标,成果性目标一般是指最后的处理结果,约束性目标包括成本、进度和质量。项目管理主要是对约束性目标的管理。
计划阶段。在项目的计划阶段中,需要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统筹规划,制定项目的进度、质量和资源计划,进行总体设计。主要涉及督办工作的立项环节。进度计划是首要的。进度计划反映出时间的要求和部门之间的协调。进度计划有很多工具,比较常用的有网络图和文字描述。
资源计划包括人力资源和可调动的物质资源。在督办过程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通过合理分配和激发人的能动性可以发挥不可估计的作用
质量计划跟目标紧密相关,质量的最终目标也是为了实现项目目标。
最后,可以根据上面计划制定工作分解结构图,把工作和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执行阶段。督办的执行阶段主要涉及交办、催办、办结三个环节。交办一般采取发《督办通知书》的形式,把督办事项交承办部门办理。办公室在交办时要做到任务量化、进度时限具体化、目标责任明确化。在办理过程中,办公室要按项目进度计划,适时加以催办及时了解督办事项的运行情况和办理情况,积极协助承办部门解决遇到的困难。承办部门在工作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办公室应按照质量计划对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承办部门补办或重办。
收尾阶段。收尾工作主要包括反馈和归档两个环节。一项督办任务完成后,要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应形成办结报告及时向批示领导报告结果,做到批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同时,应将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领导批示、办结报告、检查反馈等,整理归档。对一些重大和复杂的督办任务,还可以对督办情况进行一个总体评价和总结,作为今后实施类似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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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阶段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依据《*市城市夜景灯光管理办法》和《*市城市景观照明规划》,坚持“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围绕特色、打造精品”的原则,高品位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重点打造雄州主城南北大道夜景亮化景观,逐步实现我区景观照明系统从数量向质量、从分散向集约、从普通光源向绿色光源、从突击型分散管理向长效化集中控制管理的转变,努力营造新的城市夜环境,展示出*特色风貌,提升*城市形象。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灯光亮化领导小组,由区长孔令才同志任组长,副区长徐有俊同志、副巡视员刘军同志任副组长,以及各责任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全区灯光亮化建设的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和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市容管理局,鲁其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继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推进和协调、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进度的督查考评等。
三、基本概况
本次雄州主城区城市夜景灯光亮化范围南起区公安分局,北至方州广场,全长4.5公里,经初步设计概算需投入资金约1500万元。
四、责任分工
1.区建设局负责实施方州广场、棠城广场、公园广场、龙津桥、延安桥、区公安分局至棠城广场段绿化带的灯光亮化工作,并督促下属单位办公楼的灯光亮化;同时,对需要出新的楼宇拿出指导性意见,并负责南北大道沿途杆线下地工作。
2.下列楼宇由房屋产权单位或经营单位自筹资金,按设计方案自行实施灯光亮化工程,并同时做好楼宇出新工作:区国土分局(国土大厦)、卫生局(人民医院、血站、妇保所)、交通局(海事大楼、交通宾馆)、法院、体育局(室内球馆)、文化旅游局(图书馆)、城镇开发总公司、工业指导办(华宫大酒店)、农林局(农技大楼)、计生局(原计生局办公楼)、建设局(环宇设计院)、检察院、供电公司、广电大厦、金宁广场楼宇。区国税局国税大楼拟搬迁,视情而定;区地税局(地税大楼)、邮政局(邮政大楼)及金融系统: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人保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
3.区市容管理局负责实施区政务中心和公安分局楼宇、宁连立交、公交站台、沿线广告牌及棠城商住楼灯光亮化工程,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支付;负责公共户外电子显示屏建设工程;负责各灯光亮化单位单体的深度设计。
4.建立夜景灯光亮化控制中心,统一控制灯光亮化开启和关闭。安装电表,灯光亮化产生的电费由区财政承担。
五、进度安排
本次灯光亮化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为规划设计阶段,时间为5月下旬至6月底。
1.5月20日开始委托深度设计;
2.6月15日组织深度设计评审;
3.6月20日组织招标工作;
4.6月30日确定施工单位并组织实施。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7月下旬至9月底。
1.7月20日前完成外墙出新美化工作。清洗饰面外墙砖,美化出新围墙,粉刷陈旧性墙面,重新统一制作沿街广告牌;
2.9月30日前完成灯光亮化工作。严格抓好质量管理,不得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材料标准。要倒排工程进度,形成工程时间倒计时,确保按时完成灯光亮化工作。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30日。
各亮化责任单位向区灯光亮化办公室申请验收。区灯光亮化办公室开展经常性督查,及时通报全区的灯光亮化进展情况,对行动迟缓,实施不力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牵头部门区市容管理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门分管领导,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灯光亮化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在6月13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报送区亮化办。
2.认真设计,打造精品。本次灯光亮化工作要坚持规划先行。除制定灯光亮化的总体规划外,对重要的地段、楼宇还要制定富有特色的局部规划和单体规划,并对规划反复论证,确实使灯光亮化工作有章可循,达到“远”、“细”“精”标准。
3.加大投入,提高质量。做好灯光亮化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工作,是加快建设速度,提高建设质量的可靠保证。各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合理安排灯光亮化的建设、管护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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