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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按照市会议精神,我县从四月中旬开始,对2001-2005年我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县政府对这次评估工作非常重视,,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 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经过主管部门的周密安排和综合协调,各有关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在预定的期限内顺利完成了评估工作任务,并撰写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中期监测评估报告》和《中期监测统计报告》。
我县共有人口近50万,妇女占总人数的一半,0-14岁儿童有9万人。2002年初,县政府制定了《乐亭县妇女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和《乐亭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五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我们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形成了符合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整体工作格局。即:党委重视,政府协调,人大监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广大妇女儿童积极参与的格局,有利地推动了规划的实施,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到目前为止,妇女儿童《规划》中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大部分均已达到,仅有一小部分没有完成。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取得了“双提高”(妇女儿童地位提高和妇女儿童素质提高),“双促进”(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的良好效果。下面将五年来我们的具体做法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奠定了妇儿工作的思想基础
贯彻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设计部门多、工作对象广、任务指标实、专业性科学性强,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为此,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加大政府干预的力度,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有政府把《规划》中涉及的指标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系统管理,并作到了“三个到位”:
1、领导认识到位。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伟大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是21世界的主人,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为此,县委、县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来抓,提高到战略的位置来认识,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到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了一名副书记和一名副县长亲自抓此项工作。各级领导把《规划》的实施作为自己任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周密部署,真抓实管,同时注意摆正了三个方面的关系。即:摆正了完成《规划》与本地国民经济发展的关系;与培养跨世纪人才的关系;与提高全民素质的关系。为规划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目标责任到位。明确目标,划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可以减少互相扯皮,又有利于加强协作。工作中各单位从强化责任入手,把《规划》的落实纳入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明确规定把完成指标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并建立健全了妇女儿童的网络体系;即以卫生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局牵头的妇女儿童保健体系;以妇联、司法局、法院、公安局牵头的维权体系;以教育局、宣传部、广播电视局牵头的宣传教育体系;以人事劳动局、总工会、卫生局牵头的妇女就业与劳动保护体系;以农委、妇联、科技局、畜牧局牵头的帮扶体系;以县委组织部、妇联、教育局牵头的妇女儿童人才培养选拔体系。同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如:每月的联络员例会制度、委员汇报制度、宣传制度、培训制度等。使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为落实《规划》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
3、督导检查到位。为掌握全县《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专门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县妇儿工委还成立了监测评估小组,每年对《规划》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评估。通过自查评估,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任务,明确哪些指标已经完成,哪些方面和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便于研究制定响应对策,为《规划》的顺利实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齐抓共管,措施得当,确保了规划实施的整体推进
实施《规划》涉及到部门多,领域广。为使这些职能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规划》中指标凡是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都做到了及时沟通、协调,共同完成,使各自一摊分条管理的工作真正符合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要求,使各“条”在“块”中结合,在妇女儿童身上形成综合效益。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全面实施“四大工程”
1、素质工程。五年来,为落实好《规划》,我们始终注意把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并注意从基础抓起。为提高人口素质,县妇幼保健医院积极开展了预防神经管畸形项目;县计划生育局实现“四上门”服务制度,即:婚后上门传授优生知识,孕后上门指导孕期保健,产后上门讲解科学育儿及节育知识,术后上门开展生殖保健服务;县妇联还积极协调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卫生局在全县开展“十万家长学三优”活动,先后组织了“读书竞赛”、“少生快富美好家庭征文”,以及“爱心献给孩子们”巡回医疗服务等活动;县妇联在全县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这些实质性工作的开展,使我县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降到了目前的千分之4.78;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实施“春蕾计划”使我县千余名贫困女童得到了救助,继续完成学业,杜绝新文盲的产生。为提高广大妇女的科技素质,县妇联牵头与县科技局、县农业局、畜牧局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科技知识,按照我县农业产业化特点和区位优势,大力普及种植、养殖、加工等项新技术;县妇联在全县组织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依托三级科技培训网,对参赛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培训。为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县司法局、县妇联采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炕头学法,编制法律小故事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为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宣传部、文明办、县妇联还积极组织开展了“家庭美德事迹报告会”、“公开评选好婆婆、好媳妇”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各学校通过主题班队会、校外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儿童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通过“三校联办”(农民业校、农业技校、人口学校)、“三教统筹”(科学知识教育、家庭教育、计划生育教育),既讲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又讲科技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教育引导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社会多奉献。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儿童参与《规划》实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保健工程。为改善全县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条件,县委、县政府多次研究以产科建设为重点的医院房屋改造问题,要求每个卫生院都要达到300平米以上的医疗业务用房,产科必须有独立的专室。2005年政府投资2316万元用于基层卫生院的改造和卫生事业发展,建起了符合要求的医院和家庭病房,购置了先进设备30多台(件);为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这五年中我县孕产妇的住院分娩率达到了99.7%,产前医学检查率达到了100%,孕产妇死亡率降至为0。进一步加大了镇(乡),村防保站建设力度,各站配备了3名防保人员,负责本镇乡妇女儿童保健管理、监督检查以及业务指导等项工作,充实了大批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承担妇幼保健任务,加强农村乡级医疗保健网络建设,实现了一村一个卫生室;以卫生局为重点,创建爱婴县、爱婴医院。全县2所县级医院、5所基层分院达到了省要求的标准。
3、人才工程。21世纪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赢得了主动。为此,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县把培养新世纪人才做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坚持抓早、抓小、抓妇女人才的培养。在0-3周岁散居儿童家庭中,我们积极引导儿童家长注重培养幼儿广泛的兴趣爱好,并注重孩子的智力开发,当好启蒙教师。在县妇联的协助下,通过社会力量办学,在我县建立了早期教育学校,实施了0岁教育计划,为提高家长素质和教育孩子的能力,还建立了“爱信诚”学校。在学校教育中,全县中小学普遍成立了文艺队、体育队,组建了各种活动小组,设置了音乐、舞蹈、绘画、书法、劳动技术等课程,丰富了校外活动,优化了第二课堂,使一大批特长学生脱颖而出;在培养妇女人才工作中,县妇联通过开展“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着力培养了千名女农民技术员,这些女技术员在县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县妇联建立了妇女后备干部人才库,与组织部后备干部人才库联网管理。县妇联对妇女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并不定期地向组织部门推荐,做到了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使一大批优秀妇女干部走上了领导岗位。目前,全县干部人数9282人,其中女干部数为4762人,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68人,县级女干部5人;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分别有41人和42人,女性比例占19%和24%。同时县委组织部还加强了对女知识分子、各类女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为她们施展才华创造宽松的工作环境,从生活上关心她们,使她们在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4、拉手扶贫工程。为了让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让贫困面临失学的儿童完成学业,县妇儿工委还在全县实施了拉手扶贫工程。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对贫困妇女和贫困儿童的帮扶工作,把全县贫困户分包给28个涉农部门,多方扶持,鼓励他们尽快脱贫。几年来,县科技局、农业局、林业局和畜牧局等多家职能部门对贫困户妇女在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县妇联以“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为依托,在全县开展了“一助一”(一助多)团结互助奔小康活动,使全县三百多名科技专家与女能手结成了帮带对子,女能手与贫困户妇女结成了帮带对子,这些贫困户不仅脱贫致了富,有的还成了女能人。县计生局以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为依托,对全县符合条件贫困户妇女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也给予了政策上的优惠;为让因贫困即将失学的儿童继续完成学业,县成立了“救助会”,制定了章程,并设立了救助基金,除政府拨专款外,鼓励社会热心人士捐款资助。到目前,我县没有一名儿童失学。
(二)抓重点、攻难点,着力实现“三大突破”
在实施《规划》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需要急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在硬件建设、基础教育投入、人才培养、改水改厕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会影响妇女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制约《规划》的顺利实施。为此,工作中我们加大力度,狠抓了“三个突破”。
1、实现硬件建设的突破。我县是农业大县,基础薄弱,财政比较拮据,财政的不足成为困扰《规划》实施的难点问题。为确保各项指标均衡发展,县委、县政府班子形成共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一定要舍得投入。为此,五年来,县财政性教育经费共支出40260万元,卫生方面的投入8084万元,主要用于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改建校舍、医院和卫生院以及卫生室,购置先进设备等,如今各大医院设备齐全,各卫生院都配备了各种医疗保健设施,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购置了b超仪和红外线治疗仪等先进设备。为妇女儿童保健提供了可靠的医疗保障。
2、实现妇女儿童生存保护环境的突破。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们把妇女生存保护环境做为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加以改善。五年来我县的爱婴医院的建设已经达到了高标准,妇幼保健人员大力宣传母乳喂养的好处,通过举办孕妇学校,发放母乳喂养的宣传手册等,使“母乳喂养好处多”的观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在有条件的分院、卫生院和县级医院设立了母婴室,不断加强对孕产妇母乳喂养的宣传指导。县委、县政府把乡村卫生室建设列入小康建设的规划中,要求与党支部“两室”建设一起布置,一起检查验收,使这些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规划》的目标任务,村村建起了活动室。同时我们把改水改厕工作也纳入重点难点工作之中,这项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面广,最直接的阻力就是传统的陋习。为彻底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改水改厕规划》,确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做为小康村镇建设达标的验收条件,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经过各级组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使这项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63.18%,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了80.65%。
3、实现了素质教育的突破。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家长教育观受到了一定的冲击,新的“读书无用论”以及“只有高考一条路”等错误观念又有所抬头,实施《规划》面临着新的矛盾和问题。针对这一现状,县妇联、教育局联合全县开展了“素质教育进家庭”活动,县妇联还结合家庭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素质教育0岁抓起”的新思路。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挫折能力。通过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引导广大儿童家长进一步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的教子观、人才观,努力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新型公民。
三、求真务实,扎实运作,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五年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规划》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展顺利,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改善,达到了“四个优化”。
(一)优化的社会环境
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面向(面向领导层、社会、妇女儿童),加强宣传,营造了全社会都来关心妇女儿童事业进步发展的良好氛围,“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只要是涉及妇女儿童的事,各级各单位都予以优先考虑。妇女儿童置身于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学习、生活、劳动,充分享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广大妇女学科学、用科学,努力为社会贡献聪明才智,儿童少年学文化、爱科学,长大立志成材。
(二)优化的育人环境
五年来,从硬件投入到基础教育投入,我们的育人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到目前,全县已经全部修建和改建了危房,破旧校舍已经不复存在了,由于生源的逐渐减少,各镇乡逐步在撤校合并,预计今年暑假后全面完成撤、并校工作。大力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3.2%,学龄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了100%,小学巩固率达到了100%,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9.2%,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1.6%。各学校现代化教学设备齐全,初中全部普及了语音室、微机室,实验室、仪器室全部达到了二类以上标准。学校以净化、美化、绿化、地面硬化和校园文化“五味一体”的创建花园式学校充分发挥了校园环境的隐形教育功能,并全部通过了普九验收。由于公安、司法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加强了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率降至为0.023%。为了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成为现代化建设的复合型人才,在农村,村村建立了妇女儿童活动室,购置了各类图书;通过“双学双比”各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充分调动了广大妇女学科学、用科技,靠科技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县共培养女农民技术员1280名,十万名参赛妇女掌握了2-3门实用技术和1-2门高新技术。在城镇,广大女职工积极参加“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她们爱岗敬业,一技多能,成为企业改革的支持者和参与者。通过加大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力度,到目前全县县直大部分单位都配备了女领导干部,14个乡镇全部配齐了女领导干部,女领导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98%。综合素质的提高使参政议政能力也不断增强,
(三)优化的就业环境
《规划》实施以来,社会各界积极为女职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针对下岗问题,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对下岗女职工再就业实行减免税收等政策。为了使下岗女职工适应社会不同岗位的需要,掌握实际技能,县妇联成立了巾帼培训中心,各种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并和县劳人局再就业培训中心联合,组织下岗女职工参加培训,使广大妇女技能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为她们积极开拓就业渠道,教育引导下岗女职工转变择业观,下岗不矢志,鼓励她们自谋职业,闯出自己的新路子,使她们尽快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五年来共培训下岗女职工2000多人,全部走上了工作岗位,上岗就业率达到100%。
(四)优化的保护环境
在城镇企、事业单位中,认真贯彻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和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女职工“五期”劳动保护不断加强。每年,总工会、妇联会同妇幼保健医院和县医院为女职工义务检查身体一次;各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每季度为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查体查病一次;在优化儿童生存保护环境中,通过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使孕产妇早期检查率、产前检查率和保健覆盖率均达到了100%,母乳喂养率达到了98%。每年“六一”节期间,卫生部门组织医疗技术人员巡回全县,义务为儿童查体;通过实施改水改厕工程,全县农村卫生环境有了很大改观。
环保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十五"以来妇女儿童工作的主要成效
从妇女儿童现状看,至2004年末,***户籍人口共有88.94万,其中女性44.28万人,占49.79%;妇女儿童50.6万人,占56.89%;18岁以下儿童12.4万人,占13.94%。"十五"期间,随着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区政府把妇女儿童工作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逐年递增区妇儿工委业务经费,业务经费与"十五"初期相比递增6.14倍,妇女儿童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是积极优化女性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综合素质。重视女性人才工作,立足区域女性人力资源优势,制定《***2003-2007年女性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与妇女发展理论研究会联手开展"***女性人才成长发展的实践与探索"课题研究,扩充女性人才信息库,积极拓展女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视野和渠道。目前,我区局级女干部数量明显上升,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100%;全区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59.92%,其中局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处级女干部比例、处级正职女干部比例分别为15.38%、24.83%、22.90%;本届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33.2%,比上届递增4.2%;本届区政协中女委员占委员总数34.06%,比上届递增1.37%;全区职代会女职工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4.15%。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占68.66%,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38.95%,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占68.14%,高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女性比例比"九五"分别上升4.54%和4.08%,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自2003年开始全面启动"百万家庭网上行"培训实事项目,至2005年8月底受益群众达2.7万人,其中女性占95%;完善妇女的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完成了339个居委、村社区活动室达标建设工作,兴办各类文体活动,在区、街道(镇)、居委三级网络中,有知识女性社区服务工作站106个,拥有志愿者近千人。进一步加强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培训,全区现有女性社区体育指导员500多人。
二是高度关注儿童学习生活,为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一流文教优势区"的功能定位,使区域内儿童享有良好的充分教育和优质教育。目前,我区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已分别达到99.16%、99.95%、99.95%、98.51%;而且,区教育局、区妇联、区托幼办、区人口和计生委联手加强学前教育,整合社区和教育资源,努力构建0-3岁学前教育网络,完善0-6岁学前教育体系,建立了3个早期教育基地、4个早期育儿中心(健康育儿、亲子教育、机构教养研究、信息交流中心)和12个亲子活动点,其中包括创办了全国首家0-6岁婴幼儿亲子育儿中心并已被命名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基地的紫薇幼儿园;在光启公园建立"家庭教育活动基地";会同市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中心成立"科普家乐园";区儿童保健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儿童的体格发育指标达到了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的标准,部分指标如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的控制和防范能力等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三是倍加关爱困难群体,着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由财政每年专项拨款20万元,持续五年为困难妇女免费妇科普查,受益妇女达3.4万余人,并持续多年通过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慈善基金会等部门对妇科普查中的重症妇科病人实施医疗救助。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验证率达到87.38%。而且,在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建立了帮困基金。在"九五"末期投入150万元帮困爱心基金的基础上,"十五"至今又投入150万元,用于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从2002年起,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对低保家庭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区域内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困难儿童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政府职能,创新妇女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
作为区政府协调机构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从区域整体考虑,整合政府各种资源和社会团体的资源,强化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与各部门"十五"计划目标责任同步发展的意识,加强对达标过程的细化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
(一)开展绩效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建设"透明、高效、职业化"公共政府理念,区长、分管区长多次专题听取区妇儿工委的工作汇报,强调指出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将妇儿工作纳入公共政府建设之中,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的重要任务,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依法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实现妇儿发展新的突破和提升。针对我区中期监测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区妇儿工委制定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简称《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此评价范围涉及妇儿发展"十五"计划中可量化指标和重点、难点、空缺指标共88项及具体责任目标;评价对象适用于23家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妇儿工委;评价内容由攻关立项、绩效总结和绩效评估三部分组成;评价的过程分为准备、实施、评审和奖惩四个阶段。实行"目标管理、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做到目标量化、责任细化、管理强化,各司其职;每年的绩效评价结果上报区府纳入各部门公共目标年度考核,逐步形成长效机制。绩效评价目标责任签约书除包含常规97个指标外,更强调重点、难点指标的攻克,同时突出了23个成员单位和13个街道(镇)的个性化指标和在完成"十五"计划促进妇儿发展中各自所承担的实事项目,也包括对一些跨部门难点指标的合力攻关要求。2003年以来,区妇儿工委主任(分管区长)与各成员单位领导、街道(镇)妇儿工委主任就年度具体目标任务签约。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由五年一签约改为每年一签约,有效促进了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意识、"主人翁"精神日益显现,就妇儿发展的重难点指标联手科研攻关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为确保妇儿发展"十五"计划的如期完成和启动"十一五"计划的编制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版权所有
(二)以项目为抓手,扩大妇女儿童受益面随着区域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为了适应区域功能转型和加强社区建设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区政府在2004年7月份制定并下发《***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社区社会事业示范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05年-2007年)》,重点是以创建示范性项目为抓手、条块结合、上下联手,力争让社区居民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便利的公共服务。区妇儿工委根据区域资源的特点及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创建社会事业项目2005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创建规定项目: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积极为儿童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街镇申报、部门对接的基础上,区政府与各街道(镇)上下联手投入134.6万元的项目资金用于13个街道(镇)社区儿童活动场所的建设,年内全面完成儿童发展"十五"计划的重点指标。区科协、科委协同相关部门投入50余万元推进社区青少年科技体育俱乐部项目,确保每个街道(镇)拥有1-2个独立儿童活动场所。
环保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健全反拐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任务,加强合作,建立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被拐卖妇女儿童遭受的身心伤害。
二、组织机构和保障措施
(一)建立市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制度
1.市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1)组织制定、实施、监督、评估《实施计划》;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的反拐工作;
(2)协调和推动反拐市际协作;
(3)组织各县(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总结和交流反拐工作经验及相关结果。
2.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联席会议由以下部门和单位组成:市*局、市委宣传部、综治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交通局、农业局、文化出版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工商局、法制办、广电中心、妇儿工委办公室、扶贫办、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市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局负责同志担任,市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局刑事侦查支队,承担市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每年不定期召开市联席会议。
(二)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1.各级政府每年为各有关部门开展反拐工作安排一定经费,列入部门年度预算
2.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公益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助,多渠道募集资金。
三、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完善相关法规,加大反拐宣传、培训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教育力度,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实施《实施计划》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创造良好的反拐社会环境和工作氛围。
任务分解:
1.完善相关法规,为加强预防、打击犯罪及被解救妇女儿童救助和康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2.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反拐的宣传、教育及培训活动,提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反拐和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市*局、市委宣传部、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市教育局负责,市司法局、文化出版局、人口计生委、广电中心、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3.在全市*机关内部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对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市*局负责)。
4.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和易被拐卖人群中,开展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建设,尤其是提高妇女和留守儿童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市*局、团市委、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负责,市教育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配合)。
5.在“重男轻女”思想较为严重的地区和未婚成年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贫困地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拓展农村就业渠道,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根除滋生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土壤(市*局、市委宣传部负责,市教育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6.加强反拐工作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积极推广集预防、打击、救助和康复为一体的成功工作模式,推动反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二)建立健全预防犯罪机制
在农村社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易发场所和各县(区、管委会)间合作三个层面上,构建和完善预防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网络,努力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到2*年底,全市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得到综合整治。
任务分解:
1.建立和推广以社区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分工明确并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市综治办负责)。
2.贯彻国家、省、市的开发扶贫政策,加大对农村贫困妇女的扶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实用技术教育和务工技能培训,提高贫困妇女脱贫致富能力(市扶贫办负责,市劳动保障局、发改委、农业局、妇联配合)。
3.鼓励和支持妇女积极参与社区事务和管理,积极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增强其维权意识。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社区成员尤其是妇女自身的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市民政局负责,市*局、司法局、教育局、妇联配合)。
4.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市司法局负责,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5.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提高妇女反对拐卖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维护、关爱妇女的良好氛围(市司法局负责,市民政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配合)。
6.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防止其过早流入社会。同时,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反拐意识教育(市教育局负责,市民政局、文化出版局配合)。
7.加强对易被拐卖人群的援助工作,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帮助家庭贫困妇女儿童解决生活困难,加强对其生活能力的训练。积极利用现有救助管理机构和福利机构做好流浪未成年人、弃婴救助及安置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市司法局、财政局、卫生局配合)。
8.加强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的预防犯罪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将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市*局负责,市综治办、妇儿工委办公室配合)。
9.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中介活动。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加强对各类职业中介活动的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积极研究在劳务市场及其周边地区发生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市人事局、广电中心、工商局配合)。
10.在流动人口聚集的汽车站、码头、娱乐场所、旅店加强反拐宣传工作,防止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市交通局、*局负责,市司法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11.积极做好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的改造、监督和教育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市司法局、*局负责)。
12.在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跨部门、多机构共同参与综合整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要将帮助易被拐卖人群和预防犯罪纳入各自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引入发展项目,既积极预防犯罪又提供个人发展机会。扶贫机构尽可能对妇女儿童实行项目倾斜(市综治办负责,市*局、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扶贫办配合)。
(三)打击犯罪和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
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发现、侦破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效率,迅速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到2*年底,侦破案件数占报案数的比例比2007年明显提高。
任务分解:
1.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以*机关为主,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工作机制。
——市*局要切实加强反拐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市*局负责)。
——认真贯彻落实*部即将制订出台的与儿童心理和生理相适应的案件调查程序,组织全市*机关开展相关培训(市*局负责)。
——适时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拐卖儿童专项行动(市*局负责,市综治办、民政局、劳动保障局、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坚决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买方市场”。依法查处非法用工单位和使用童工的行为,取缔非法劳务介绍、婚姻介绍等中介机构以及非法网络中介。对收买、介绍、强迫被拐卖妇女儿童从事易及其他强迫性劳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其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对阻挠、抗拒*机关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买主”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市*局、劳动保障局负责,市总工会、工商局、民政局配合)。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各级反拐工作机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依托刑侦综合信息系统及时采集录入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信息。
——建立信息系统,完善全市打击犯罪的信息收集和交流机制(市*局负责,市民政局、妇联配合)。
——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向执法机关举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市*局负责)。
(四)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救助和康复工作
不断完善救助机制,提高被解救妇女儿童接受培训、救助、身心治疗等必要援助的比例,保护被解救妇女儿童的隐私,积极帮助其回归家庭和社会,避免遭受二次伤害。使大部分被解救妇女儿童获得必要救助,迅速回归社会、正常生活。
任务分解:
1.建立和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救助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增设必要的救助服务、中转康复和培训机构并保障其人员和经费需求,确保更多被解救妇女儿童得到基本救助或妥善安置。同时确定救助服务专用电话热线,对社会公开,要指定相应应急救助机构,确保被拐妇女儿童得到及时救助安置(市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市*局、教育局、卫生局配合)。
——制订有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的工作方法(市民政局负责,市*局、教育局配合)。
——鼓励有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为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专业服务(市民政局、团市委负责)。
——有关高校、科研单位、福利机构和心理咨询机构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培训救助康复相关专业人才(市教育局负责,市民政局、卫生局配合)。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机构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各县区要指定专门医疗机构(市卫生局负责)。
——法律援助机构依法为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市司法局负责,市*局配合)。
——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培训,增强其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相关技能(市民政局负责,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2.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社会关怀,保障其顺利回归及融入社会。
——积极、妥善安置查找不到监护人的被解救儿童(市民政局负责,市妇联配合)。
——积极帮助被解救的适龄儿童入学、回归学校和适应新的生活(市教育局负责,市民政局配合)。
——积极帮助不能或不愿意回原住地的受害妇女和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使其获得适宜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并在异地就业(市民政局负责,市劳动保障局配合)。
——做好被解救妇女儿童及其家庭和所在社区工作,保障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区,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问题(市民政局负责,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3.为回归社会的被解救妇女儿童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就业、生活和维权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市民政局负责,市劳动保障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4.加强对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市*局建立专门档案,民政部门、妇联跟踪了解被解救妇女儿童的生活状况,必要时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市*局负责,市民政局、妇联配合)。
5.加强对被拐卖妇女儿童身心健康领域的研究,寻求更为有效的康复治疗方法(市卫生局负责,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配合)。
6.加强地区、部门和机构间在救助被解救妇女儿童工作上的合作,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并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市*局负责,市综治办配合)。
环保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妇女儿童是社会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儿童的健康事关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和民族素质的整体提高,是重大的国计民生问题。保护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是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为此,根据市政府下发的《天津市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__-20__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xx县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0__-20__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__-20__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__-20__年)》,以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目的,以农村妇女儿童和特殊人群为重点,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多部门合作,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卫生服务体系,推动我县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建立由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的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妇女儿童健康保障制度,形成良好的筹资机制,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事业科学、持续地发展。
(三)建立能够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的三个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控制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解决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改善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到20__年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四)采取"稳步推进、确保重点"的工作原则,在五年时间内,全面提高我县妇女儿童保健水平。一是确保我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0/10万、6‰和7‰以内;二是重点保障出生缺陷发生率到20__年控制在2%以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以控制出生缺陷为主要目的的三级筛查工作,确保救助工作的落实;三是积极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提高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到20__年我县的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三、行动措施和工作目标
(一)控制孕产妇、婴儿死亡率,保障母婴安全
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实行部门领导承诺,逐级落实责任,实施有效评估。
2.加强助产技术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建立我县危重孕产妇、婴儿抢救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危重孕产妇和婴儿抢救绿色通道,保障母婴安全,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3.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的系统管理,全面推广使用"天津市母儿保健手册",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99%,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8%;加强高危孕妇的专项管理,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4.加强执法监督,打击和取缔非法开展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行为。
5.加强对外来人口孕产妇和儿童的系统管理与保健服务。
(二)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1.充分利用"孕前检查"工作平台,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
(1)做好孕前传染病检查,检查率达到90%。
(2)启动孕前叶酸增补项目,发放率达90%。
(3)启动孕前健康教育项目,普及率达90%。
2.突出重点人群管理,进一步做好出生缺陷二级预防。
(1)继续做好产前筛查,筛查率达90%。
(2)启动出生缺陷高危孕妇综合管理项目,干预率达95%。
(3)加强孕期保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扩大儿童先天疾病筛查和干预范围,有效减少儿童智残、听残、视残、肢体残和儿童死亡,提高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功效。
(1)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95%;对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患儿救助率达100%。
(2)启动新生儿听力筛查项目,筛查率达95%;同时在聋儿佩戴助听器救助的基础上,开展人工耳蜗手术救助项目,救助感音神经性聋儿,救助率达100%。
(3)启动新生儿白内障筛查干预项目,20__年达到90%,病患儿童干预率达100%。
(4)启动新生儿髋关节发育不良筛查干预项目,到20__年筛查率力争达90%,干预率达100%。
(5)启动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项目,筛查率达90%。
(三)解决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1.启动控制剖宫产项目,剖宫产率下降到40%以下。
2.启动育龄人群和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项目,覆盖率达到90%;加强生殖健康服务能力建设,青少年生殖保健服务的可及率达到95%,人工流产后保健服务的覆盖率达到85%,人工流产下降1/4。
3.做好传染病母婴垂直传播阻断工作,降低性传播疾病的发生率。妊娠妇女乙肝、梅毒、hiv的检测率达90%以上,梅毒检查阳性的妊娠妇女的治疗和随访率达95%,感染梅毒产妇的新生儿治疗和随访率达95%,先天性梅毒的发病率小于0.5%。
4.启动已婚育龄妇女妇科病普查项目,控制妇女生殖道感染,降低乳腺癌和宫颈癌的死亡率,到20__年妇科病普查率达80%。
5.启动儿童六龄齿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干预率达90%。
6.启动儿童肥胖和高血压健康促进干预项目,将血压列为儿童体检常规项目,对肥胖和高血压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干预率达90%。
7.启动儿童心理行为干预项目。
8.启动儿童视力保护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xx县《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副县长杨霞同志任组长、县卫生局局长杨百成、县
妇联主席田淑敏、县国动委综合办秘书陈军同志任副组长,宣传部、妇儿工委、卫生、财政、计生委、教育、民政、公安、广电、物价、残联、劳动、工会、红十字会、体育及乡镇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由卫生局副局长董志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把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明确具体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组织实施与绩效评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确保《行动计划》相关工作指标的完成。县政府将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和各职能委局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指导新闻媒体,针对妇女儿童健康问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宣传报道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妇女儿童卫生工作的成果、经验及重大活动的相关信息。
2.县妇儿工委负责《行动计划》的社会宣传、组织发动、项目评估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宣传教育规划、健康促进和年度计划,负责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和协调,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负责有关宣传材料的编制和印发。
3.县卫生局负责实施《行动计划》项目,为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进行质量控制和工作总结,协助制定宣传文稿,参与宣传活动。
4.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相关财政政策、做好资金保障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督查管理工作。
5.县人口和计生委负责做好出生缺陷高危孕妇综合管理工作,广泛开展育龄人群、青少年的孕期和生殖健康教育,做好孕妇信息搜集和反馈工作,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协助卫生部门做好叶酸增补工作。
6.县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配合卫生部门落实托幼机构及在校儿童的项目检查,改善儿童健康状况。
7.县民政局负责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孕前保健以及孕前传染病检查工作,对婚姻登记人员开展叶酸增补工作的宣传,并做好相关救助工作。
8.县广播电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动计划》的社会宣传和妇女儿童保健知识的普及工作。
9.公安xx分局负责提供我县常住和外来人口资料,维持稳定的医疗及公共卫生环境。
10.县物价局负责对助产技术收费标准严格监管,坚决制止乱收费、乱涨价。
11.县红十字会负责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募捐支持,参与妇女儿童健康教育活动。
12.县残联负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缺陷儿童的救助、相关干预和儿童致残疾病筛查的相关支持。
13.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医疗保险(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有关公共卫生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权益。
14.县总工会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女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在女职工中开展相关健康教育。
15.县体育局负责根据妇女儿童生理和年龄特点,开展适合妇女儿童的健身体育活动,提高、改善广大妇女的健康水平,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16.乡镇政府要体现政府主导,负责辖区《行动计划》各项工作落实的组织、发动、协调等工作。
(二)技术保障
加强妇女儿童卫生体系建设。一是要加强妇女儿童保健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二是要加强医疗及预防保健单位职能科室建设,增加服务项目,提高服务功能;三是要加强妇女儿童保健网络建设,形成以妇幼保健所为管理中心,以县 医院、中医院为技术支撑,以乡镇医院、卫生院!为枢纽,以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依托的县、乡、村三级妇女儿童保健网络。
(三)经费保障
县、乡人民政府将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不断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制定持续增长的财政支持政策,逐步加大对妇女儿童保健工作的经费投入。
五、建立妇女儿童健康工作联席会制度每半年由妇儿工委组织召开一次由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联席会,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了解各单位工作情况,随时解决存在问题。
环保局妇女儿童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仅仅围绕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坚持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进步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幸福的内在要求,2011年以来。强化领导,明确职责,突出重点,分工协作,全妇女儿童工作开创了新局面。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进一步增强,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社会风气日益浓厚,女性就业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卫生保健工作得到加强,儿童教育事业不断发展,妇女儿童的法制环境和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事业的蓬勃发展,对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始终把妇女儿童工作放在突出位置
坚持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列入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直以来。对各项指标逐年部署,逐年考核,确保了妇女儿童工作领导力度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督查考核到位。
构筑网络。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以来,一健全组织。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建设。及时成立了常务副长任主任、重点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其他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也都相应设置了组织机构和专职人员。根据工作实际,又先后几次调整充实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2001年的21个职能部门发展到现在35个职能部门。联络员例会制度、委员汇报制度、宣传制度、培训制度的逐步建立健全,全妇女儿童工作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健全的网络体系。为确保两个规划顺利实施,对一些重点难点指标,还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形势,制定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明确责任。坚持将妇女儿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二层层部署。政府都要召开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总结工作,查找问题,部署下一年度妇女儿童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年中,委、政府还要专题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并对重点难点问题专门立会研究,给予解决。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女工作领导的意见》凌委办发[2009]13号为促进妇女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根据两个规划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各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与21个乡镇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签订了妇女儿童工作目标责任状》确保任务细化、责任到人,并在年中予以严格考核。同时,还积极探索建立齐抓共管、共同推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工作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指标,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城单位女性从业人员比重、妇女病普查率等指标,明确一个牵头部门主抓,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推动发展。为确保规划指标任务完成,三加大投入。对妇女儿童工作高看一眼、多给一块,坚持在财力分配上予以倾斜。几年来,先后投入5000多万元建成了义务教育学校,投入1400多万元,新建、维修九年一贯制学校18所,学校布局、校园硬件建设得到极大改观,顺利通过“普九”提高标准验收。投入(万元,成立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并将其逐渐打造成为我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阵地。近3年又投入2500万元新建医院办公大楼、投入650万元新建计划生育办公大楼,配备了高标准妇幼保健所、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重大疾病防控中心,形成了完善的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按照《锦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通知》要求,2010年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拨付资金5万元,开展免费婚检工作的启动经费,今年又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此外,还每年拨专款2万元,用于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检测评估工作。可以说,政府对社会事业投入的增加,为我儿童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物质保障。
二、突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两个规划工作目标
涉及劳动就业、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司法保护等多个方面。规划实施过程中,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始终坚持以重点、难点指标为抓手,妇女就业、参与决策、卫生保健、权益维护等方面求突破,带动了规划的全面实施。
一妇女就业状况不断改善
积极开发就业岗位,高度重视做好妇女就业工作。帮助女性寻求就业机会,妇女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2010年我就业人数26.2万人,其中女性11.6万人、占比44.2%全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借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平台,积极举办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班,先后对2万名下岗失业女性进行系统培训,并安置就业13200人。还通过“阳光工程”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探索妇女就业和再就业新途径,几年来通过基地培训城乡妇女万余人次,提供就业岗位6800个、安置女性就业7000人次。妇女儿童培训中心被省农委和阳光工程办公室评为省级优质培训基地,受到省领导好评。
二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能力明显增强
努力创造妇女人才成长的环境和条件,自《规划》颁布以来。提高妇女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事务决策及管理的程度和水平,妇女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目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26.1%和25.4%。每次委组织部门提拔干部、培训后备干部都优先考虑女干部,目前四个班子中有3名女领导,直32个部门配备43名女领导干部,其中9名担任部门一把手,21个乡镇全部配备了女领导干部,258个行政村村村有女委员、比例达到31.7%全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达到46.26%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例达到20%比2001年提高3个百分点;企业董事会、监理会中女性代表比例达到10%女职工民主参与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此外,委组织部、人事局、妇联三家单位联合下发文件,明确直妇委会主任享受正股级待遇,为妇女干部的健康成长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条件日益改善
全面落实各项免疫措施,一是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严格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扎实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全面加强传染病控制,对艾滋病、性病高危人群实施主导干预。同时认真开展碘盐监测、碘缺乏病监测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健康教育。
发放奖励费230万元。全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扶人员3917人,二是全面落实奖扶政策。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兑现率100%全共兑现37855人。享受特扶人员共502人。
做到三进农家”即宣传品进农家、优生知识进农家、咨询服务进农家。加强优生指导。组织各乡镇对新婚、待孕、怀孕的育龄妇女进行调查,三是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出生缺陷预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和孕期保健知识。开展优生指导结对子活动,特别注意病残孩家庭再生育的跟踪服务,配备优生咨询服务室,随时解答优生咨询问题。
统一规范人口文化大院、人口文化广场、人口文化屋的建设标准,四是全面普及人口计划生育知识。完善102线、锦朝线、兴阎线人口生育百里宣传带基础上。每个乡镇至少建立了一个高标准的示范基地。积极建设人口生育文化示范社区,大凌河街道紫光花园小区设置大型宣传画17幅、小广告牌5个;社区办公室悬挂宣传板和公开板;小区门外大街两侧设灯杆宣传牌13块。同时,对破损过时的标语口号等进行修缮,共更新维修大石碑标语20块、墙体标语25条、灯杆宣传牌和大铁牌41块、宣传板53块,壁画长廊近二百平米。大力树立独女致富户典型,深入开展人口计生志愿者行动,加强计生宣传硬件建设,全育龄人口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四妇女儿童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随着科教兴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全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提高。2010年末,36周岁儿童入园率为90%比2001年提高了25.5个百分点;农村儿童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到100%一园和二园均进入辽宁省示范幼儿园行列,大有、三台子、谢屯3个乡镇中心幼儿园被评为锦州首批示范中心幼儿园,双羊、三台子、白台子3个乡镇中心幼儿园被评为锦州一级中心幼儿园。先后被评为辽宁省学前教育先进和辽宁省学前教育普及。2010年,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5年巩固率均达到100%全学龄儿童接受小学教育保持着较高的水平。2010年,初中毛入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指标继续得到巩固提高,初中学生辍学率为0.73%比2001年下降1.97个百分点;高中学生毛入学率为95%15岁及以上女性成人识字率为92%中小学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100%接受中学教育中,男女生的性别差异进一步的缩小。2008年我被评为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双高水平”县。2003年特殊教育学校被评为辽宁省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2010年被评为辽宁省特殊教育先进集体。
持证上岗率达100%小学专任教师1936人,全中小学校长均具备规定的学历及任职要求。专科以上学历1604人、占83%初中专任教师1165人,本科以上学历826人、占70.9%师资力量得到明显加强,为教育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软实力保障。
五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积极扶助失学儿童,全全力维护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权利。关爱留守儿童。通过开展“情系贫困儿童,爱心奉献未来”主题助学工程,先后联系3000余名热心人士为贫困儿童做家长,累计捐资192万元,资助1800名学生继续学业。投入27万元为27户单亲低保母亲建房、修房。余积镇希望小学、第一小学等建立了10个留守儿童之家。家庭教育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举办大型家长培训班和家庭教育报告会,开办《家教专栏》家教之友》栏目,全共有家长学校395所,受各级表彰的家长达千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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