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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开展计划{优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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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开展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国家科技计划 管理 发展 创新 改革

中图分类号:F0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10-009-04

党的十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是我们党放眼世界、立足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明确要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加快科技发展是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现我国建设创新型战略目标的重要基点。国家科技计划是政府科技投入的主要途径,是为实现国家发展战略进行统筹科技资源、激励和引导科技活动、落实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的重要手段,在推动国家科技发展、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国家科技计划的特点与作用

科技创新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依靠科技创新提升综合国力、增强地区核心竞争力,走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的道路,已经成为当前建设科技强国的必由之路。国家科技计划是政府将有限的科技资源配置到国家迫切需要的地域和领域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国家科技发展、提升国家科技实力、增强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

(一)体现政府意志,弥补市场不足

国家科技计划主要面向国家急需的高科技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着力解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是政府科技意志的具体体现。国家科技计划一方面能够实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体现政府意志;另一方面是弥补市场不足。国家科技计划的实施需要调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要多部门协调参与完成,而且一些创新性研究、基础研究研究周期长、成功率低,且不能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总体来看,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是国家科技计划的显著特点,这样就很难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为了弥补市场的不足,有必要发挥政府的调节作用,通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一方面满足国家发展需要,另一方面有效地弥补市场不足,从而保证关键科技领域有稳定的支持,促进国家科技研发活动稳步发展。

(二)战略性、前瞻性显著

国家科技计划针对某一特定时期内国家科技发展总体框架下,为了实现预定的科技发展目标,在政府部门的组织下开展的事关国家中长期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瞻性的科研活动,是国防和经济发展的根本保障,要为实现国家的经济、科技、教育及国防等领域的总体战略目标和任务服务。

国家科技计划是国家从战略层面布局科技资源的有效手段,是国家在着眼未来,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抢占世界关键领域技术制高点等因素下对科技资源进行的针对性安排。国家科技计划的前瞻性体现在:集中攻克关键领域的前瞻性技术难题,紧跟世界科技前沿,为国家获得关键的核心技术,保证国家的总体科技发展水平持续领先或逐步赶超科技强国,掌握关键领域的核心技术,为国家未来的科技发展提供导向、打下基础。

(三)是国家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国家科技计划立足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需求,着手解决国家科技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难题,是实现国家科技发展目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国家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科技计划围绕未来科技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行,因此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科技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各国推出的国家科技计划除了满足国家战略性发展需求外,还要服务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并不断把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促进本国的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美国和日本的国家科技计划现状

20世纪30年代以美国“曼哈顿”计划为代表的、政府主导的重大科技计划的成功,表明了国家科技计划实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让战后许多国家认识到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一些重大科技计划能够在国家科技进步中发挥显著的作用。

进入新世纪,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一些国家也在逐步强化国家科技计划的地位和作用,充分体现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加强提高国家科技竞争力的科技储备,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在经济、科技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国外科技发展对我们的影响不容忽视,许多国家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一些国家科技计划,了解科技实力强、技术水平发展迅速国家的国家科技计划的发展情况、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方向和最新的改革动向,将对我们产生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美国的国家科技计划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科技实力最强的国家,其国际竞争力稳居世界第一。美国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一直实施不同的科技计划,不断抢占关键领域的技术制高点,本着重要科技领域位居全球前列,若干领域处于主导地位的科技发展战略,维持其在全球科技发展中的绝对优势地位。

美国的国家科技计划分为两部分:一是在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等机构协调下设立的跨部门的科技计划,具体包括全球变化研究计划,新材料技术研究计划,高性能计算机与通信研究计划,数学与科学教育研究计划,先进制造技术研究计划,生物技术研究计划等六个跨部门计划和国家安全战略计划,基础科学战略计划,环境和自然资源战略计划,健康、安全和食品战略计划,信息和通信战略计划,交通研究与开发战略计划,民用工业技术战略计划,教育研究与开发战略计划,国际科学与工程技术战略计划等九个科技战略计划。二是联邦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科技计划,这些计划的设立或管理部门主要有:国防部、农业部、能源部、商务部、交通部、国土安全部、联邦小企业局、环保署、国家航空航天局、国家科学基金会、国立卫生研究院、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等。

美国没有成立专门统一管理科技计划的行政部门,其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建设主要依靠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等协调机构来推动,国家跨部门科技计划的实施和管理一般由各参与部门具体负责,并成立有专门的管理委员会或顾问委员会,各部门的科技计划在国家统一的法律约束下进行分类管理,从项目的立项到成果的转化应用都有具体法律规章来进行规范。总的来说美国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呈现出两大特点:一是从科技计划的管理政策到相关机构,都有法律法规或制度约束,保证了科技计划实施管理的规范性;二是依靠不同专业管理机构对科技计划实施专业化管理的分散为主、集中为辅的管理模式。分散体现为研发活动中以企业为主体,具有市场前景的竞争性技术的研发和科技成果的商业化以企业为投资和研发的主体,科技计划的管理由专门的机构负责,政府的职责时制定具体的科技规划、完善制度,制定相关的税收和金融政策进行引导和支持,起到监督和间接的调控作用。集中是指政府在基础性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及关系到国家安全和长远发展的前瞻性、公益性基础研究计划中,政府作为投资的主体,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机构直接负责制定具体的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管理。

(二)日本的国家科技计划

日本科技实力雄厚,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迅速崛起充分显示了其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经过多年的发展,日本政府形成了一套以《科学技术基本法》为核心的科技创新体制,并已经融合到政府内阁及相关部门具体的科技管理工作中。

日本政府的科技计划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国家重大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由日本科技发展的最高领导机构综合科学技术会议(2001年1月设立,之前是科学技术会议)负责,该机构主要是制定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协调各省厅的科技事务、对研发项目和国家重要研发项目进行审议或评估。二是政府各部门(省厅)制定的科技计划与发展战略,重大科技计划提交综合科学技术会议进行审议,一般的科技计划由部门的科学技术审议会议决定。三是各政府部门管理的科研机构(咨询机构)制定的科技计划,由科研机构的运营和管理委员会进行具体的实施和管理。日本政府不断强化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具体研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国家科技计划纳入增强国家竞争力的战略目标中。综合科学技术会议依据《科学技术基本法》从1996年开始先后制定了四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第一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1996-2000)、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01-2005)、第三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6-2010)、第五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2011-2015)。期间也先后制定实施了《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战略》和《国家科技新纪元工程》研究计划。2013年为配合“日本再兴战略”的启动,出台了面向2030年的《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近年来的科技经费预算重点支持国家科技行动计划重大项目、重点科技项目包计划、科技技术计划专项(包括基础研究、人才培养等内容)和科学技术振兴专项计划。下一步重点实施的科技计划还包括产业再兴计划、战略市场创造计划(针对关键领域进行专题攻关)、国家开展战略等。

日本对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制定针对性的计划、规划进行政策引导和宏观调控,一些具体措施表现出了借鉴国外的特征,如最高科技决策机构综合科学技术会议的设置类似于美国的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每五年一期的《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类似于我国的科技发展规划。日本政府制定具体的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计划时一般立法在先,将整个科技计划活动置于法律的保障和约束之下。日本宏观的科技发展战略或规划及一些重大科技计划由综合科技会议提出或审议,一般性的科技计划由相关部门的科学技术审议会议审定,各省厅依据专业发展需要实施的科技计划可自主制定,但要报文部科学省审查,避免与其他机构的科技计划重复立项;综合性的科技计划项目由文不科学省统一组织实施。总的来看,日本政府重大科技发展战略、科技计划等,是由与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相对应的审议或咨询机构审议通过,经各级政府的认可后才实施的,最高科技管理机构审议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各部门具体执行科技计划的设置与管理,充分体现了日本科技计划管理中高水平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三)美国、日本国家科技计划的总结

1.从计划的制定与实施看:均有从事国家科技宏观管理的高级机构,主要负责对重大科技计划的审议和相关法规及政策的制定,但不负责科技计划相关的具体事宜;具体科技计划的制定、管理和实施由政府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虽然科技计划的层次不同(有的是政府机构,有的是政府所属的科研机构),但都是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从科技计划类型看:基本分为基础类研究和应用研究;应用研究一般包括公共(益)技术研究、行业关键技术研发、政策引导计划、战略性科技专项计划等内容。

3.从管理制度建设看:十分重视立法工作,强化了国家法律法规对科技计划工作的保障和约束,赋予国家科技管理最高决策机构承担着协调多部门制定和实施科技计划的职能,突出了政府专业管理部门对具体计划的落实和管理。

三、我国的国家科技计划

为了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提高我国科技发展水平,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按照不同时期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了一系列不同层次的科技计划。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我国科技计划体系也在不断的改革和完善。从1982年开始,国家有关部门先后组织制定并实施的一系列国家级科技计划和相关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研究开发活动,促进了科研成果的广泛应用。

(一)我国科技计划的发展

我国的科技计划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六五”期间原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在《1978-1985年全国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重点项目和项目建议的基础上,经反复咨询、分析和讨论,从中筛选出最迫切和可能的38个项目,编制为《“六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于1982年11月经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讨论通过。“六五”攻关计划的出台,标志我国科技计划已从科技发展规划中分离出来,具备了独立的形式,成为我国第一个具有高度综合性和可操作性的科技计划,国家科技计划体也由此开始酝酿和产生。

“六五”(1981-1985年)期间,我国的科技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国家“六五”计划期间出台的科技计划有: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大技术装备研制计划、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国家技术开发计划、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国家重点工业性试验项目计划、国家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计划。

“七五”(1986-1990年)期间出台的科技计划:国家星火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扶贫工作、民科技开发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七五”期间,随着国家科技计划逐渐充实扩展,初步形成了一个具有多方面功能(研究开发、中间实验、技术成果推广应用)的、在三个层次分别部署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见下页表1)。

“八五”期间(1991-1995年),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加强技术的工程化与集成配套能力、推动基础研究发展、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计划相继出台。期间出台的科技计划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基础性研究重大项目计划(攀登计划)、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计划和示范工程、生产力促进中心。

“九五”期间(1996-2000年),国家科技计划在深度和广度上得到进一步拓展和延伸,根据国内外科技发展形势,分别制定了:社会发展科技计划、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知识创新工程、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科技兴贸行动计划、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三峡移民科技开发专项、国家大学科技园、西部开发科技专项行动。

“十五”(2001-2005年)期间,根据《国家“十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有所为、有所不为,总体跟进、重点突破,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实现技术跨越式发展”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对我国的科技计划进行了新的调整和完善,出台了: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奥运科技(2008)行动计划。

“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科技主管部门推进国家科技计划的改革和完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在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公益技术和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支持力度,由科技平台计划上升为主体计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4)》中的16个重大专项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经过多次的改革和调整,“十一五”期间已经形成由5个基本计划和重大专项构成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

进入“十二五”时期,科技主管部门根据科技发展形势和国家发展战略布局的调整,对科技计划体系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使得新的科技计划体系更加符合我国科技工作的需要。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科技计划体系对基本计划的内容进行了调整,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将国际合作专项计划由原来的“政策类引导类计划与专项”提升为与973计划、863计划平行的国家基本计划;第二,把原来的“政策类引导类计划与专项”调整为现在“政策引导类计划”和“其他专项”两个内容;第三,把“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改为“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同时,也相应的调整了各个计划的具体内容。这样一来,“十二五”科技计划体系由重大专项和基本计划组成。

上述国家科技计划的内容是以科技部管理的科技计划为主,我国的科技计划一般是以科技部为主进行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部、水利部、农业部、教育部、国防科技工业局、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国家部委协作参与。

另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也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科技计划。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二)我国国家科技计划总结

1.设立专门的科技管理机构。我国设立有国务院直属的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家科技规划、科技计划的制定和管理部门,目前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其余的科技计划均由科技部牵头组织实施。

2.科技计划在科技发展整个链条上全方位覆盖。我国的科技计划的具体内容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科研平台建设、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发展等多个环节,研究领域涉及多学科、多行业,参与主体包含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

3.计划类型分层设计。16个领域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是我国在重点领域实现战略性跨越的保障,基本计划是促进我国科技稳步发展和推动原始创新、带动关键产业发展的关键基础。基本计划中973计划侧重基础研究,863计划重点是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强化我国对外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计划目的是改善我国科研基础环境,政策引导计划重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其他专项为关乎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和行业提供针对性支持。

四、改革我国国家科技计划的思考

毋容置疑,我国科技计划的实施为我国的科技进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启动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工作的逐步开展,对于科技计划的设置和管理也应该进行一些调整。近年来暴露出来的一些科技计划管理和经费使用问题也对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此,应该与时俱进,逐步调整科技计划体制,使其更加适合科技发展规律和专业化管理的需求。

(一)当前我国国家科技计划继续调整的方面

1.不同部门的科技计划容易出现重叠。最典型的就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973计划,两个计划都重点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从公布的研究领域看有交叉和重复,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个项目多个计划支持的现象。

2.业务管理与行政管理分离,不利于科技计划的监督和调控。我国的科技计划的管理和实施以科技部为主,承担主体是中国科学院、高校、企业等机构,在行政上中国科学院归国务院直接领导,高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管理,企业实行了政企分开,原则上没有行政主管部门,业务上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主要涉及国防科技工业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科技部负责科技计划的立项、结题、经费划拨等日常管理工作,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各承担主体具体参与完成科技计划项目,这样对于监督和调控科技计划的实施带来一些不便,在我国现行的垂直管理行政体制下会造成不同职能部门管理上的交叉或错位,有时甚至是相互冲突,影响了科技计划的管理工作和执行效果。近年来科技计划项目中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经费管理问题也说明了这一点。

3.涉及市场调节领域较多。政府科技计划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弥补市场失灵,而不是直接参与或干预市场行为。近年来我国科技计划种类不断增加,涉及领域也在不断拓展,一些竞争领域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尤其是科技成果转化领域,政府通过科技计划用政府资金直接技术市场的发展、支持成果的转化等行为有些违背客观的市场经济规律,没有实现让市场发挥调节科技资源的额重要作用。

4.一些计划定位不准确。目前国家科技部开展实施的科技计划叫“国家科技计划”,其他部委的设置的专业性科技计划被称作“部级”科技计划,同样是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领域也一样,计划的级别有明显的差别。比如:国家软学科研究计划,主要是针对国家科技政策开展的软课题研究,而其他领域,如农业、扶贫、工业等领域的软科学课题被定为部级政策研究课题,同样是为国家不同专业领域开展的软科学研究课题却呈现了明显的级别划分。

5.科技计划中间管理环节错综复杂。目前,表面上看国家科技部在实行科技计划的管理职能,除了前面说到的科技计划管理中业务管理与行政管理分离的问题,科技计划中间管理环节也十分错综复杂,相关的专业管理部门也不能直接行使管理权力。比如科技重大专项的实施,科技部制定规划后由各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牵头实施,专业管理部门并不直接负责科技计划的管理实施,而是转交给下属的事业单位或行业协会,由这些机构负责科技计划的立项、评审等日常管理工作,无形中延长了科技计划的管理链条,增加了科技经费寻租的空间。

(二)改革我国国家科技计划的思考

1.改革目前科技部主导国家科技计划的管理模式。应该参照美国、日本设置国家科技计划的一些做法,各种科技计划应该根据专业领域分别划分给不同的职能部门来负责实施和管理,科技部负责相关规划、计划的制定,并研究出台相关的引导政策。如:973计划可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合并实施,工业领域、信息通信领域可由工业信息化部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管理,农业领域的科技计划由农业部负责实施和管理,医学领域可由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实施,等等。

2.成立国家科技工作协调办事机构。成立由国务院直属的国家科技工作协调办事机构,负责协调安排各部委负责的各类科技计划,审核各部门科技计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避免部门重复立项。该机构还应该负责完成由科技部拟定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法律法规的审查工作。各专业性计划交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自主审定、实施。

3.适当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内容。突出国家科技计划服务社会需求、弥补市场不足的作用,逐步取消国家科技计划对竞争性和市场能够很好发挥调节作用的领域,同时及时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引导市场的发展。进一步强化对尖端技术、关键产业技术研发工作的支持。

4.明晰国家各类科技计划的定位。国家科技计划服务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需求,通过国家专门的科技发展规划进行明确,由中央财政资金直接支持,具体的实施和管理由各专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没有在国家科技发展规划中明确的科技计划均不是国家科技计划。各行政管理部门为满足各自领域发展需求设立的科技计划属于部门计划。同时,应该加强从而进一步明确国家科技计划和部门科技计划的定位,理顺相关科技计划的层级。

5.简化科技计划管理的中间环节。消除当前各级部门“转包”科技计划管理权限的做法,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科技计划应该由具体的业务部门直接负责科技计划的立项、实施、验收等管理工作,避免行业协会和其他中间机构组织成长为“科技计划项目中介”,增加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复杂性,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因此,要消除科技计划管理中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强化专业管理部门对科技计划的直接管理和监督,逐步实现国家科技计划的专业化管理。

[科学技术部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科技计划成果进场交易运作模式研究”(2013GXS6B210)]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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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国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国家科技计划年度报告(2011)[Z].http:///ndbg/2011ndbg/.

[4] 中国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国家科技计划年度报告(2013)[Z].http:///ndbg/2013nd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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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赵铮,顾新.发达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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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张宏.我国科技计划管理的现状、问题和改进[D].山东大学,2007

新技术开展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规划与设计;需求获取;难点分析;技术引入

中图分类号:TN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12 (2013) 12-0000-01

现阶段,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这便对网络相关参数的设计规划增加了难度。近年来,网络技术人员着重进行了网络规划设计难点与技术的创新探索,以期全面降低网络资源需求的变动性,并基于安全化的资源共享进行了仿真技术引入应用。笔者认为进行新技术创新应用有助于缓解网络规划与设计方面的发展困境,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先介绍了网络设计与规划难点,并基于难点进行了新技术应用探索,以启发网络发展技术创新人员,突破网络规划发展困境,从挑战中获得发展。

一、网络规划设计难点分析

现阶段,网络发展与应用中以资源分享与应用具有普遍性与急切性,网民需求不断增加的同时,网络规划设计更加注重追求高水准的数据资源以提升民众的资源使用满意度,也更加注重网络规划设计的依据客观、有效水平,以全面提升网络规划决策的科学水平与资源利用安全性,以形成全面、系统的网络规划局面。

(一)网络多元规划与设计方案的制定难点

现阶段,网络规划设计主要分为短期、中期、长期规划,但是多元规划方案设计在实际的网络发展中应用并不广泛,网络技术人员在进行网络规划设计工作时常忽视规划方案的重要性,以致网络规划设计缺乏相应的延续性,影响了网络技术的可持续发展。此外,网络规划方案制定工作的难度还存在于规划设计方案的实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实施工作不仅要基于规划需求,还要在实际应用中进行网络资源应用客户的利益保护,切实保护网络新规划前的客户投资,提高客户资源服务使用的满意度,而且,网络规划设计还要在规划实施中对新技术的应用前景进行预测,这便增加了网络规划设计的难度。

(二)网络规划设计中的需求分析难点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信息交流需求,网络规划设计还面临着一定的需求分析难点。网络规划设计中的需求获取与分析难点主要是网络规划与设计人员在进行网络规划设计时面临的网络信息资源统计难点,其中还包括客户需求调查精确性与时效性难点,现阶段网路技术人员已经进行了需求分析技术研发,但是该技术的应用中仍然存在一定难点。

网络需求获取与分析作为网络规划设计工作的基础,能为网络规划设计提供目标参考,还能提升网络客户信息资源的使用满意度。网络规划设计中的需求获取与分析难点主要是指网路资源共享过程中由于技术功用有限而导致的网络规划目标缺失,该难点的存在直接影响了网络规划设计中网络性能指标的缺失,长期发展还会影响网络资源的现代性、时效性及有效性,直接威胁着网络的可持续发展。

现阶段,局域网络的规划设计需求分析难点解决具有紧迫性。局域网基于专项性能提供特殊教育、服务等网络资源,网络规划设计中的需求分析需求量大。局域网的规划需求分析能够为网络资源提供网络建设发展规划指导,还能提升网络建设安全性,对网络结构规划意义重大。

(三)网络规划中的组网技术难点

现阶段,社会各行业的组网规划发展不断深入,网络规划设计中的组网技术也面临发展困境。当前ATM、FDDI、千兆以太网等主干网技术应用比较广泛,其中后两种技术在应用中优势越加突显,成为广泛应用的主网技术。社会网络规划设计发展中出现了组网难点,各种主干网络技术应用优势因为技术布局应用不合理而导致优势不能得到有效发挥,技术功用大打折扣。

目前,在网络组网规划设计中已经实现了楼层建筑中的局域网组网,其中核心组网设备运行中采用千兆以太网,更高层次的广域网组网还未应用成熟,导致各项主干网技术优势不能有效统筹组网,影响了网络技术设计向更高层次上发展。

(四)网络规划设计中的结构性布线难点

网络规划设计中的结构布线状况是影响网络运行的关键影响因素,现阶段,网络规划设计中的故障多半源于网络规划中的结构布线,解决网络规划设计中的结构化布线难点是提升网络运行顺畅度与质量的关键环节,还能减少网络应用中的故障,对于提升网络信息资源使用客户的满意度具有战略意义。

网络规划中的结构化布线能够为社区局域网提供便利的网络传输,还能借助通信设备实现广域内的信息管理系统连接。切实解决网络规划设计中的结构化布局难点能够全面提升网络信息共享的效率,还能有助于进行网络拓展,并将多模光缆与双绞线联合应用于网络规划设计中,全面提升网络建设水平。

二、网络规划设计困境探索中的新技术应用

网络规划设计难点多数关系到网络规划设计技术水平,加大网络技术创新,切实提高网络规划技术水平,能够全面推进网络规划设计工作。笔者就现阶段应用比较广发的需求获取分析技术与网络规划设计仿真技术进行分析,希望对网络规划设计难点的解决提供思路。

首先是需求获取分析技术,该技术主要包括关键人物采访、实地调研、网络展示等。该激技术应用过程中先要了解网络规划设计目标,并基于需求获取的目的强化信息交流,其全面提取关键的需求信息,以为网络规划设计提供精确度较高的信息资源,切实推进网络规划设计突破难点,获得切实进步。

网络仿真技术主要应用于网络设计工作中,该技术的应用核心是三层建模机制,其中还包括仿真方法要点,高技术应用于网络规划设计中能够全面提升网络资源共享的安全性,还能通过仿真机制与引擎缩短网络建设周期,降低网络规划成本,提高系统的开放性,推进网络广域规划工作的开展。

三、结语

本文着重分析了现阶段网络规划设计工作中的难点,笔者还基于现阶段的技术应用中进行了网络规划设计技术探讨,希望能为网络规划设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思路。此外,网络规划设计工作是网络获得总体发展的前提与基础,系统、科学的网络规划设计能够切实推进网络技术水平的综合提升。

参考文献:

[1]余佳.网络规划设计中的需求获取技术探究[J].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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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航.TD-LTE网络规划设计研究[D].北京邮电大学,2012(3).

新技术开展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信息时代;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功能区域

我国的城市化水平正在不断加快,城市规划设计事关整个城市的格局和特色,一个好的城市规划建设能为整座城市添光。所以城市规划设计正在日益受到重视。针对新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的新要求,理应加入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利用高新技术的优势,提高城市规划效率、为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和城市区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规划科学性。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它们在城市规划的实现中也是随处可见。从传统的单片机,到现在的GPS全面定位和地理信息系统的普及,为我国城市建设和城市化的推广进程提供了重要的技术基础。

1 新时期城市规划设计需求分析

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和需求会随着时代、地区和城市发展水平的不同而改变,根据当代城市化水平设计理念,城市规划建设应该不断提高对技术层面上的需求。应该形成以城市动态为基础、立足城市发展战略、利用高新技术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的科学化。在这个宏伟蓝图里,需要不断加大对信息技术、遥感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技术方式的应用,从而有效提高城市规划设计的进程。应该着力改变传统的二维空间思想,加入三维空间思想,以三维空间为布局理念,不断引入其他各个方面的因素,比如时间、空间、社会需求、经济需求、人们基本生活需求多方面因素,实现新时期城市规划建设的新发展,满足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需求。

2 信息技术下的城市规划设计

2.1 新时期城市规划设计工作对信息技术的要求分析

现代城市规划设计越来越偏向于高科技,由于新时期对城市规划设计的需求也完成了升级,所以单单依靠以往的城市规划设计理念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所以在这个背景下,规划设计对信息技术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多层次服务对象、时间空间的精确性要求、类型数据的处理等等都需要城市规划设计加入信息技术的应用,这样才能满足现在城市规划设计的需求。由于信息技术本身的发展存在着不规范、开发企业各自为战的局面,城市规划设计既然依托信息技术,当然也会出现各种不规范、不智能化、可视化不足等缺陷。当然这些缺陷都会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逐渐被克服。

2.2 信息技术在城市规划设计中的应用

利用计算机技术可以让城市设计图更加美观,这就是信息技术的一个重要应用:数据处理。利用GPS定位技术和地理信息系统,能够使得规划者对整个城市的基本情况了然于心,同时计算机科学技术的PS技术和CAD技术,能让城市规划设计图设计得更加美观和清晰。另外,通过计算机遥感技术,可以让规划者宏观的了解整个城市的基本地形地貌,从而为更进一步规划城市交通和标志性建筑提供了技术基础。我国地理信息系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颇具规模,地理信息系统含盖了整个城市的地理信息,为设计规划设计提供了非常详细的地理数据库,同时地理信息系统里的详细数据,并且也提供了空间模型和模型分析,可以让设计者可以从容的计算出各种交通要道的位置和长度,从而促进了城市规划工作的进展。

2.3 信息技术对城市规划的影响

信息技术的特点是自动化、高速化、智能化,运用机械代替人脑,实现运算的高速化。而依托于信息技术的城市规划,也显现出高效率的一面。办公自动化、计算机辅助、信息共享等等应用能够提高城市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满足城市规划设计的管理需求。计算机的IO口输入输出技术、图像处理技术能够对传统图形设计作业进行修正,让设计者一有灵感就可以进行设计,把设计方案体现在图纸上,而不必进行繁琐的画图。

现代网络技术发展迅速,上网人数逐年升高,网络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利,也拉进了人们的距离。信息化网络化的崛起,给城市规划设计带来了集思广益的效应,设计者可以在互联网上发起投票或者征集方案,聆听来自城市各个角落的人们的心声,倾听他们对城市设计有哪些需求,通过这些需求的征集,可以让城市规划设计更加人性,更加符合大众的审美观念和心理需求。

2.4 信息时代促进了规划设计工作的开展

现在城市设计人才非常紧缺,设计人员迫切与从业人员进行沟通,交换心得和体会,这样能让设计工作更好的开展,这时候,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作为沟通媒介,就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利用网络技术可以成立一个交流平台,各个地方的设计人员和从业人员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交流,新技术和新方法得以传播和分享,使得相关研究人员能够更加了解城市规划设计的最新成果,从而促进了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进展。

3 信息时代促进了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性的建立

现代信息网络化时代,能够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城市设计中来,设计者通过不断在网络平台上城市设计信息,从而让这些城市设计信息接受人民的审核和评价,从而使更多的人了解到设计者的设计方案,对自己所居住的城市将发生怎样的变化也会比较清楚,同时他们也可以提出自身的意见和建议,所谓集思广益,众人拾柴火焰高,来自城市各个区域的意见在网络上得到汇总,从而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宝贵思路,也避免了城市规划设计的不合理导致重复建设等问题,对我国城市规划建设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奠定了基础。

4 结语

我国构建和谐小康社会的步伐正在不断加快,而城市化水平正是反映和谐小康社会建设程度的指标。城市规划设计对城市幸福指数和宜居水平还有城市的经济发展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目前城市规划设计的新需求,不断加快信息化、数字化,才能提高城市规划设计的效率。计算机辅助技术在城市规划设计过程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计算机辅助技术高度渗透,网络化、信息化技术在城市规划设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的高速化、智能化、自动化的特色正在弥补传统城市规划中的种种不足。以高新技术为依托,立足群众的心理需求,提高城市规划设计工作的质量,为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推动做出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梅晓丹.GIS信息时代的城市规划[J].黑龙江交通科技,2007(9).

新技术开展计划范文第4篇

在市场经济里,企业作为一个独立运营以及自负盈亏的主体。随着市场竞争的逐渐激烈,企业为了在这个充满竞争的市场中稳定发展,实现企业效益最优化是当前所有企业的运营标准。税收作为企业法定义务,已经成为企业主要成本,其直接会给企业税后效益带来一定影响,制约企业效益最优化标准的落实,税负管理成为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的主要形式。

和市场经济发展相迎合,对税收筹划的探究最早源于西方国家,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比较完善的理论体系。而我国对其探究起步比较晚,理论方面还有待完善,对涉税风险加大思考力度,是企业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试图对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涉税风险进行探究。在实践方面,对各个行业自身具备的特性以及具备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思考,我国对税收探究方面含有分行业优势。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促进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为了鼓舞其快速发展,国家以及有关部门颁布了诸多税收优惠政策,这给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管理方面提供了便利。因为当前对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探究还不完善,还没有构建完善的税务内控管理体系,制约高新技术企业的今后发展。所以,我们应该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的探究力度,结合不同的风险因素,提出相应的税负内控管理措施,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更好发展。

1 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概述

1.1高新技术定义

高新技术这一词汇最早出现于西方国家,其是对产品以及产业中含有较高技术含量以及水平经过一系列评估之后得到了结果,在20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美国在颁布有关新国际辞典时,第一次将高新技术定义为应用或者涉及顶尖形式的技术。从狭义角度出发,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一项具备国际对比性的高技术含义,从广义角度来说,高新技术涉及了两项内容,一个是高技术,另一个是新技术。

高新技术自身作为一个动态发展含义,当前在我国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标准。西方国家把高新技术定义为开展工业应用以及迎合市场特殊要求的科学领域。我国国家科技成本在综合国内外探究的条件下,把高新技术含义定义成构建在综合科学的基本上,位于当前科学技术前沿,针对发展生产力来说,推动社会文明以及提升国家综合水平的新技术。国际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在二十一世纪初期,对高新技术九大行业进行了明确,其中包含了航天领域、计算机领域、电子通信领域以及化工领域等[1]。现阶段,我国将高新技术范畴规划成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等。

1.2高新技术企业特点

1.2.1高投入

高新产业因为其技术水平具备先进性,位于科学技术前端,需要投放大量的资金来实现探究工作,同时运用大量现代化设施,投放一定数量的科研人员。产品生产之后还要开展市场检测工作,只有在产品推入到市场后得到良好的反馈,并且具有大量市场需求,才可以大规模生产。在2002年,微软等知名企业研发投放经费占总营业收入的15%,真实投放经费高于30亿美元。华为企业在开展研发工作时,投放经费数量为31.8亿元,占企业总营业收入的14%以上。在技术浪潮的推动下,微软等企业已经将技术研发放置在第一位,同时把技术当作企业长时间发展的主要优势,每年投放的研发费用高达五十亿美元。

1.2.2回报期长

高新产品的产品研发需要消耗大量时间,同时当产品研发之后,还要开展技术改善工作,通过市场检测的方式来迎合消费者要求。高新产业之后再实现规模化之后才可以获取一定回报,进而从技术创新直到规划的总体环节中,需要经历漫长的检测过程。针对研发工作来说,其自身就具备一定的漫长性,当产品研发完毕以后,产品市场检测到技术改进都需要市场人员以及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反复检测和研究,才能迎合市场要求。在规模化环节中,产品生产需要重新构建一个生产线。所以,高新产业回报期相对较长[2]。

1.2.3高风险性

高新技?g的探究位于科学技术延伸段,其包含了诸多学科,涵盖面比较广泛,成败不明确因素无法预测和管控。所有创新型思维、规划以及研发等具备一定的风险性,有可能获得成果,也可能遭受失败。高新技术产品更换效率比较快,技术要求相对较高,产品应用周期比较短,市场拓展难度系数高等特性直接决定了高新技术企业高风险性。在高新技术企业开创时,风险大小将直接影响着创新质量。产业化前期中试验资金以及种子资金风险性比较高。由此可见,为保证资金效益,必须对强化资金管理,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采取有效控制手段,从而有效保障高新企业的经济效益。

1.2.4动态性

高新产业产品在研发时,具备一定的动态性,高新产业技术创新并非一次性,而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高新产品可以实现稳定发展的主要因素在于技术方面的创新,不管是在原有高新技术的条件下实现技术改造,还是开展个性创新,都作为高新产品获得竞争实力的主要依据。当微软企业在研发的Basic软件产品获取一定成果之后,开始将大量资金投放到DOS研发工作中。待DOS研发获取一定成果之后,微软企业及时把大量资金以及人力资源投放到新技术研发中,同时研发出了windows XP、windows 7等一系列新型的软件产品。当前,微软企业有将大量资金投放到“无缝计算”技术研发中,在开发MSN、移动软件、数字电视等方面实现了创新。

2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特殊性

2.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自身具备的特性在于附加值高,结合增值税征税原则,其增值税负将会高于其他企业。为了防止高新技术企业税负较大,国家在增值税方面给予高新技术一定优惠政策。首先,在二十一世纪初期,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销其自行产品,按照税率17%进行纳税以后,对其增值税真实税负高于3%的部分实施即征即退政策。其次,在2006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研发的产品,在按照税率17%进行纳税之后,对其增值税真实税负高于6%的部分实施即征即退政策[3]。最后,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其研发销售的计算机产品,都按照税率6%进行增值税缴纳。此外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在开展技术转让、技术研发以及有关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时,获取的收入实施营业税免收优惠政策。

2.2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税务筹划的特殊性

2.2.1新企业会计准则对税收的影响

首先,会计政策选择具备税收倾向。针对新会计准则来说,其涉及了诸多会计政策,企业在开展税务缴纳工作时,应该对新会计准则给企业纳税带来的影响进行思考。大多数企业会选择给企业纳税以及节税带来优惠效益的会计政策。其次,收益计量改变。债务充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都针对效益,给出了全新要求,这会给企业核算效益带来一定影响。收益会计的改变必将会导致税收方面出现改变。最后,新业务税收影响。针对新会计准则来说,其增添了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员工薪资等内容,这些新内容对新业务进行了规范,并且,新业务中涉及了诸多税收影响,我们不可忽略这些新业务造成的影响[4]。

2.2.2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税收筹划

真实情况下,税收筹划作为纳税人员迎合税收环境做出的反应,这种反应不但可以缓解纳税人整体税负,同时还能减少风险发生。在新会计准则的作用下,针对税收筹划问题,我们需要从三方面入手,第一,新会计准则的改变导致税收筹划发生改变。由于新会计准则中涉及了诸多改革,例如权责发生机制以及历史成本原则改变等,这都会给企业收益带来一定影响,从而制约税收规划方面中财务运营。第二,新会计准则选定给税收筹划带来的影响。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落实税收筹划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对会计准则中有关规定进行思考,结合企业真实状况,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即便在选择的过程中,主要是结合企业真实运营状况以及管理要求,但是运营的形式不同,所产生的结果将存在差异,从而给企业税收筹划带来一定影响。所以,在会计准则的作用下,现在会计政策越多,其税收筹划空间越广泛,这是由于会计政策作为落实税收筹划工作的主要措施。第三,首先是公允价值应用。公允较之计量方式将会给企业资产以及债务明确带来一定影响,从而影响企业自身效益,约制企业税收操作以及筹划。其次,会计政策的选择。由于存货计量方式、固定资产折旧形式以及会计核算方式等存在差异,导致税收倾向有所不同,合理选择会计政策,能够起到筹划节税的效果。

3 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

3.1方案风险

方案风险主要指企业税收筹划方案的制作人员因为自身素养以及信息获取的制约,建立的税收筹划方案不能切实可行,具备一定不明确性。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是税收筹划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依据。身为税收筹划方案规划主体,税收筹划方案规划工作人员,不但要掌握财务、税收政策、内部管理以及经济法律等有关知识,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税收筹划以及分析评估能力,并且还要对税收筹划需要的有关信息有所了解。方案规划工作人员假设不具备专业的税务筹划知识和能力,或者无法全面获取税收筹划有关数据,必然会导致税收筹划方案缺少合理性和科学性。

3.2政策风险

税收筹划含有的主要条件在于税收的“非中性”,换句话说,税收具有一定的弹性区间。政策风险主要指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时,运用这些政策而出现的风险。政策风险涉及了法律不明确风险以及税收政策不平稳风险,其中税收法律不明确使得纳税人或者税收筹划方案的制作人员对有关税收政策了解存在失误,导致税收筹划方案被失误部门当作偷税漏税的依据,引发税收筹划失败[5]。

3.3执行风险

税收筹划作为一项合法行为,迎合立法人员要求,我国税法执行环节中详细对税收解释权由税收行政执法部门掌握进行了明确规定,所以,这种合法性一般交由税务行政执法部门来明确。执行风险主要指在明确环节中出现的税务执行偏差,把筹划方案认定成偷税现象,进而形成的税收风险。

3.4技术风险

高新技?g企业主要以技术创新企业为主,技术创新在其发展环节中起到关键性作用,其技术风险主要源于技术创新环节中的不明确。技术风险和科学技术之间的本质存在不可预测关联性,指因为技术方面的不明确,使得科研失败现象出现。技术风险涉及了诸多内容,例如技术规律限制、技术垄断等。

3.5财务风险

财务风险主要指因为高新技术企业运用各种融资形式所产生的风险,尤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举债环节中存在的由股东担负的风险。因为高新技术企业高运营风险引发财务风险。高新技术企业假设运营规模以及效益、资金投放以及效益产出等方面相违背,产业销路不合理,导致资金流缺少稳定性,当企业债务比较多,融资成本相对较高,从而引发财务风险。

4 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的税负内部控制管理优化措施

4.1强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立项管理

让研发项目具备一定的创新性,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研发经费累计折扣优惠共享的基本条件,所以,应该加大立项管理力度,防止随意立项现象出现。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自身对将要开展的研发项目实施客观评估,并且制定项目规划方案;其次,由专业部门开展技术评估探究工作,对其创新性进行考核[6]。最后,企业研发项目具备一定的创新性,降低和税务部门的了解偏差,降低不必要的税务流失,从而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全面落实。

4.2加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预算作为科研费用累计折扣的主要内容,其中包含了项目支出总预算、项目支出预算以及项目研发预算等。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对项目真实资金支出以及预算支出差异进行评估,这样可以给高新技术企业对一段时间内真实科研费用应用情况的核查工作开展提供条件,结合累计折扣方式实现抵税。

4.3规范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独立设置“研发支出”账户,对研发项目费用实现转账核算,精准归集全部费用;独立计算出高新技术产品营销效益。对高新技术产品的营销效益和其他产品的营销效益出现分离处理,这样可以给后续的认定以及审核工作落实营造条件,迎合相关所得税管理要求。结合有关扣除管理方案中相关要求,对科研费用归集项目、标准以及范畴进行划分。

4.4加强后续管理

设定专业的部门或者工作人员,开展研发项目管理、研发成本机制化落实以及追踪等工作,追踪实施高新明确标准,确保企业在平时管理工作中结合认定要求来操作,迎合认定需求,给研发费用扣除以及审核工作做好准备[7]。

4.5加强备案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包含在备案管理范畴中。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把税率为15%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纳入到事前准备方案中,把研发项目、新产品以及新工艺环节中存在的研发费用纳入到所得税额累加扣除范畴中,属于事后备案,纳税人结合纳税标准以及有关备案数据,经税务部门核查明确之后做好备案工作。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应该给予备案管理工作高度注重,保证备案工作的实时性和精准性。

新技术开展计划范文第5篇

??? 《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 修改的部分内容是: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结扎术和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但须具备相应条件。

??? 此外,修改后的条例还规定,各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互相通报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审批情况。

??? 依照条例的规定,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条例规定的项目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行使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受理、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和赔偿调解的职能;对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该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作了哪些修改?

???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

???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下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

??? 放置宫内节育器;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精)管结扎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

??? 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上述全部或者部分项目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其申请的项目,进行逐项审查。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批准。

???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十条:

??? 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申请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具有1名以上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其中,申请开展输卵(精)管结扎术、早期人工终止妊娠术的,必须具备1名以上执业医师;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诊疗设备;具有与申请开展的项目相适应的抢救设施、设备、药品和能力,并具有转诊条件;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符合与申请开展的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和条件。

???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一条:

??? 各级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互相通报开展与计生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的审批情况。

??? 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

??? 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行使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的受理、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和赔偿调解的职能;对发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事故的该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 五、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四条:

???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对本行政区域内已经获得批准开展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项目的乡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重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开展相应的项目,并收回原批准文件。

??? 六、删除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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