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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理财计划范文第1篇
因为股市目前不是高歌猛进的时节,买买信托还是又省心省力又保收益的。天信08A1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金额起点人民币20万元,信托期限18个月。预计收益5.5%+或有分红(预计税前年收益率)。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投资于债券及其回购、基金、股票、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及以不超过信托计划规模5%的资金投资于经国家批准的金融衍生产品。收益分配:当信托资金投资总收益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后,其年收益率等于或小于5.5%时,受托人将不收取报酬;当其年收益率在5.5%至8.33%之间(包括8.33%)时,受益人享有5.5%部分的信托收益,受托人提取超过5.5%部分的信托收益作为管理信托事务的报酬;当信托资金年投资总收益率超过8.33%以上时,受益人享有5.5%部分的信托收益以及超过8.33%部分信托收益的60%。其余信托收益将作为受托人管理信托事务的报酬。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15亿元人民币,由天津市财政局和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并列为第一大股东,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100余亿元人民币。
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
推荐一个工具――中国保监会开发的“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系统包含资格管理、展业登记管理、培训管理、诚信管理、电子档案管理等5个模块,采用B/S模式(Browser/Server),通过互联网传输数据,将全国保险营销员的基本情况全部纳入系统。社会各界可以登录http://iir.circ.省略网站对保险营销员资格情况、展业情况以及历史诚信记录进行查询,保险监管机关、保险行业协会和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该系统对保险营销员进行信息化管理。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上线启用,拓宽了社会各界监督保险营销业务的渠道。此外监管部门提示,今后社会公众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产品时,应当要求其出示《保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保险从业人员展业证书》,并可采取登录http://iir.circ.省略网站、拨打免费声讯台电话960160123以及向营销员所的保险公司进行查询等方式,了解保险营销员的相关信息。
投资理财计划范文第2篇
信托计划是指信托公司向各个投资者募集资金,然后将募集来的资金用于特定的投资方向。信托计划的投资对象很广,不仅包括上市交易的证券,也包括未上市的公司的股权,新股的申购,证券投资基金,还包括一些贷款项目和公益事业收益权项目等。
信托的投资者也叫委托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约定信托的期限、费用和受益人等条款。信托计划到期后,信托公司将投资收益扣除信托公司应得的报酬或费用后,全部交由信托计划规定的受益人支配。
与很多其他的理财产品不同的是,委托人可以与信托公司约定本身以外的另一方为受益人。信托计划也有一定的投资门槛,从几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
银行信托理财
银行信托理财是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开展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者购买银行的信托理财产品,银行将汇聚的资金交由信托公司进行投资。由于很多信托计划的资金门槛动辄百万,这样高的门槛让投资者望而生畏,银行推出的信托理财产品将分散的资金聚集在一起在投资信托计划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保险理财
其实保险从广义上来说就是理财产品的一种,但是有一种“保险理财”产品不同与一般的保险产品,因为它既具有一般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又具有投资增值的功能。
保险公司将投保者缴纳的保费分到两个不同账户中:保单责任准备金账户和投资账户,前者主要负责实现保单的保障功能,后者用来投资,实现保单收益。
这样,投资者发生保单约定的保险事故时,可获得保险赔付金额加上投资收益;如果保险到期没有发生保险事故,则投保人获得保费全额退还加上投资收益。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是指基金公司为单一投资者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或者为特定的多个投资者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具有较高的资金门槛,投资者委托的初始资产一般不能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投资者在基金公司可以拥有专门的投资账户,资金交由具备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托管。基金公司根据客户的意愿决定投资的方向,并根据自身的研究和判断选择进行投资。基金公司定期收取资产管理费,并且可以与客户约定,根据委托资金的管理情况提取适当的业绩报酬。但在一个委托投资期间内,业绩报酬的提取比例不能高于所管理资产在该期间净收益的20%。
基金公司专户理财的投资范围包括: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金融衍生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券商集合理财
券商集合理财,也叫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是一种类似基金的理财产品,实质就是由证券公司管理的一种基金。投资者将资金交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把从投资者集合来的资金投资于金融市场或者其他投资领域,取得的收益在扣除管理费用之后分配给投资者。
券商集合理财分为限定性投资和非限定性投资两种。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限定投资于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基金、上市交易的企业债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二十,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非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由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约定,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像基金一样,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可以让投资者申购和赎回,也叫做参与和退出,参与和退出需要缴纳参与费和退出费;券商集合理财也像基金一样定期分红。与基金不同的是,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更高:一般基金的最低投资额是1000元,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的最低投资额是5万元,而非限定性集合理财计划的最低投资额是10万元。
券商定向理财业务
券商定向理财业务是证监会即将允许推出的一种证券公司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或理财服务,这种服务针对中高端投资者,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类似于基金公司的专户理财。享受这种服务的投资者拥有专门的投资账户,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本身的意愿以及自身的研究和判断,将客户的资金投资于不同的投资渠道,所获得收益有投资者支配,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收取管理费或者分享一部分投资收益。
定向理财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及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金融衍生品以及证监会允许的其他投资品种。
投资理财计划范文第3篇
1、缺乏全面投资管理思想全面投资管理思想包括投资的全过程管理和管理主体的全面动员。投资的全过程管理是指投资管理不仅是对投资决策和资金的投资使用管理,而是从项目建设的提出、可行性报告、到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后的可行性评价等全过程管理;管理主体上的全面动员是指投资管理不仅仅是决策者、计划和财务部门的参与,而是在需要全体员工的参与。但是,我厂无论是在全过程管理,还是在管理主体的全面动员上做得远远不够。
2、会计核算人员不能参与投资过程管理目前,采气二厂在投资管理上,投资核算是由财务资产科承担的,但由于财务人员工作地点远离产能建设目施工现场,参与管理的内容也仅限于投资核算和投资核对。近几年,由于项目投资大、工程量多,油气资产分布范围广,财务会计人员对油气资产的价值、性能和存放地点等不能参与全过程管理,也不能参与预算及决算分析,项目投资计划的实施、控制由建设单位-产能建设项目组具体负责,财务人员无法对投资的使用进行控制。同时,油田工程建设的特殊性,每年都有大量的未完工程,需要第二年继续实施,而下达的投资计划是包括所有工程的,这样对当年已完工程的投资是否超支无法核实,只是显示每年都有大量投资未完而结转到下一年使用。所以,财务人员投资核算的局限性直接影响到投资计划的控制和油气资产价值的真实性。
3、业务发展投资调整计划下达较晚,给投资核算造成困难第二采气厂的年度调整计划由于要先与长庆油田公司规划计划处进行核对,并经公司办公会审定后,上报股份公司、专业公司、油田公司审批后才能下达,因为流程和审批较长,下达给我厂时已经是当年的12月。而投资调整计划又是年度计划实施状况检查、财务决算、统计年报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一些投资项目未以业务发展计划明确下达,但却安排先实施,使得工程项目的维护时没有依据,如果按照具体实施的项目维护工程项目,并将实际发生的成本核算到单项工程,年底又要根据调整计划进行账务调整,造成财务核算非常被动,也影响财务的监督、控制职能的发挥。
二、对策及建议
1、加强投资计划的刚性约束要实现投资核算的规范必须从源头抓起,做好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所有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投资估算、概预算、计划的下达、工程的招标、合同的签订等规范运做。根据油田公司目前的投资管理现状,首先应增强投资计划的刚性,只有计划具有刚性,计划才能实现其指导性和约束性。但要增强投资计划的刚性,必须做好投资的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概预算工作。所有的投资项目在费用发生之前,投资计划明确下达,资金渠道明确,把原来“事后算账”的要钱机制变为“事前控制”,同时将投资计划控制指标签订到项目组的业绩合同中,年终考核,节奖超罚。2、强化投资单井控制指标管理由于我厂的投资计划是长庆油田根据单井地面工程标准化投资管理体系,以单井为单元下达投资的,公司对我厂产建项目组单井范围内的投资实行总量包干,下达的投资由我厂产建项目组自主控制,自求平衡,并且要按照公司投资计划和审定的建设方案细分投资控制目标,落实到与单井投资控制有关的每一个环节中。
3、加强投资的预算管理2010年长庆油田公司开始使用ERP系统后,工程项目核算从工程项目的创建、预算分配、工程成本归集、月末结转、转资直到最后项目关闭,都与以前的核算方式有了很大变化,各单位按照规划计划处下达的计划和项目进行分区块总额控制,虽然不能具体到单个项目进行预算控制,但是一旦实际发生数超出分区块项目预算总额,超出预算的凭证无法审核记账,只能与业务端进行投资核对,对核算不准确的项目进行调整。ERP系统的使用提高了对投资的过程监控,改变了以往财务部门事后算账的局面。
4、财务核算人员要参与产能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要想参与到产能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必需做好以下四点:一是举办项目工程管理知识培训班,提高财务人员的多专业业务素质。由于投资涉及到工程计划、概预算、建设、验收等一系列过程,会计人员要想完全了解产能建设各明细项目投资的使用情况,就需要了解每项工程的概预算方案,了解每项工程的实施过程及费用构成要素。二是财务人员参与到工程全过程管理,通过对工程实施过程的跟踪分析,明确预算与实际发费用的差异,进而找出投资管理的重点。三是要从人员上保证投资核算准确和投资管理两项工作的开展。根据长庆油田的管理特点,建议产能建设项目会计核算人员由项目组管理,长驻项目组,直接参与到工程的全过程管理中,而在账务核算业务上隶属财务资产科管理,只在月末月初和年末年初回归财务资产科,开展财务凭证挂账审核、付款资料交接、月末关账、凭证交接等各项财务工作,确保财务准确核算,财务资料齐全,使得投资核算工作和投资管理工作两相不误。
三、结束语
投资理财计划范文第4篇
可是很快我又清醒过来,复利的神奇需要条件,在现实中依照复利发财可能无异于做梦。比如有三个容易被投资者忽略的问题:首先是你的本金有多少?本金太少缺乏谈复利的意义。其次是到哪里去找没有风险的每年都能达到10%收益的投资产品?再者你是否可以投入精力在众多投资品种中分析选择以便收益率始终能超过10%?
好了,让咱们转入话题,审视一下我们的理财规划。之前我们说过多数投资者根本没有长期投资计划,那么如果你有详细的财务规划,是不是就算告别了那些所谓心血来潮的投资者呢?让我们看看个人财务规划中会有哪些容易被忽略的漏洞。
1 错误理解自己的财务现状
在国内,专门聘请理财顾问为自己做财务规划的人很少,即使有专门的理财顾问,也未必会对他全盘托出自己的“小金库”,因此很多个人财务规划都是仿照媒体或其他渠道公开的资料参照制定。一份周密的财务规划是建立在财务现状分析之上的。财务现状简要而言是指一个人的收入、支出情况。个体巨大的差异性决定了每一个人的财务状况不可能100%相同,因此没有一个现成或者标准的理财计划适合特定一类人。
比如说,A类人每个月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和稳定的生活费用支出,此外还能将固定比例的一部分工资存入银行;B类人由于职业关系,收入来源波动性很大,支出占收入的比例也很高;C类人经济来源没有保障,而支出数额相对固定;D类人从上一辈处继承了大量财富……这些人的财务规划是不可能类似的。所以参照别人的规划来为自己理财,有点像盲人摸象,是不可能取得预期收益的。
2 模糊了“可以承受”和“愿意承受”两个概念
我们一定要分清楚“可以承受”和“愿意承受”两个概念的区别。“可以承受”是指根据科学的分析和测算,个人投资者在财务状况允许的情况下能够承担的损失的程度。“愿意承受”就不需要科学的分析和测算了,主要和个人的心理因素有关。部分投资者出于心理方面的原因,例如急于快速致富,或者过分担心自己原先积累的财富出现损失,而过分高估或者低估自己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急于致富的投资者的资产组合可能会过分倾向于股票、垃圾债券这类高风险的证券,一旦市场情况不利,将遭受其难以承担的损失;过于保守的投资者的资产组合可能过分倾向于低风险的固定收益证券,在资本市场高速发展时,将丧失资产快速增值的机会,且可能影响其未来的大额支出计划和退休计划。
3 收益越高越好
“在今年底保证30%的收益,总资产突破百万。”类似痴人梦语的收益预期不是玩笑,很多人在2007年股市向好时都有过类似的豪言壮语。“我要求的投资收益是多少?理财计划所能达到的投资收益是多少?”这是所有投资者关注的核心问题,也是一个理财计划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希望达到的收益率和能够达到的收益率是有区别的。
很多投资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希望找到一个提供高收益、低风险的产品,但当问及收益率目标时,又很少有人能提供确切的数字,都回答越高越好。这就是收益和风险偏好严重脱节的例子,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几乎不存在高收益、低风险的产品。
投资者在确定了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后,将在市场中寻找基于该风险程度的金融工具。如果我们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价格基本合理,基本反映其风险程度,那么该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将是一个比较稳定的数值。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在预期收益和理财计划所能达到的收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基本原则很简单:高风险,高收益。如果您觉得理财计划所能达到的收益率符合您的风险偏好,那就请您忘却诸如“越高越好”一类的想法。
4 投资冀暇有多长
投资期限的长短对理财计划包含的资产流动性会产生很大影响。我们很难想象一名70岁的老人会选择期限为20年而且不能提前终止的理财计划。理财计划的投资期限和未来预计的支出项目有很大关系。
例如如果积攒未来的子女教育费用,由于子女教育费用数额比较大,在较短的期限内很难一次性积累完全,而且肯定要列入支出项目,因此对理财计划的流动性要求不严格,但对定期、定量将一部分资金留存作为教育费用的要求就比较严格。又例如需要随时购买房屋的中青年白领人士,由于购买房屋的时间地点不确定,因此理财计划的期限不能太长,流动性必须好,以便随时应付可能出现的大额支出要求。
再比如即将退休的投资者,每个月需要一定金额的固定收入满足日常支出,而且随时准备应付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该类投资者的理财计划期限可以比较长,但是流动性也一定要好,而且每个月能够提供固定金额的收入。
5 借钱给别人投资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人把钱借给熟人或朋友进行投资,一方面可以获得收益,另一方面也是做个顺水人情。听上去不错,殊不知,这类投资隐藏的漏洞最大。因为是熟人,很多该用书面固定下来的投资条件就不会很正式,一旦面临亏损,无法及时收回本金,此外还有无法即时获得一手信息,投资亏盈没有凭证等等问题。
有一朋友出钱投资老同学的生意,谁料想风华正茂的同学驾车途中遭遇不幸,同学的父母年事已高孩子幼小,朋友只得帮着变卖机器、清退厂房,投入的本金连一半都没拿到,一笔糊涂账算得他打落牙齿往肚里咽,到现在还有几个工人追着说欠他们几年工资和奖金。总之,借钱给熟人投资面临巨大风险,如果是帮朋友忙,索性借钱给他们好了,只要写清借条和附加条件即可,别去想收益的事。
6 “买什么”比“买多少”更重要
在财务规划中,保险会占有一定比例。买多了,会影响现金流;买少了,达不到保全资产减少风险的功效。有人买了几十万的寿险,以为额度足够万事无忧,谁知遭遇车祸腰椎受损,当初投保的几十万寿险只保身故不保残疾,无法获得保险赔偿。
保险为何在关键时候“失灵”了呢?这是因为在进行保险规划时,忽略了“全面保障”的概念,致使保险计划存在“漏洞”。因此,在选择保险时,“买什么”比“买多少”更重要。但要把保障人身最基本的三大类风险――身故、意外伤害和疾病都配置齐全,又会影响投资者的现金流。
成熟的投资者会评估自身职业、健康情况等要素,排查高风险因素,购置相对少的险种,对自己的财产和人身进行最大的保障。
7 对自己的财务太放手
要想财富积累上有好的效果,不花点时间是不行的。有了良好的预期,以及周密的财务规划,还需要的就是花费时间和精力了。
有人做过统计,美国百万富翁们平均每周大约有44到45小时花在挣钱而不是消费上,而他或者他的妻子每周要花掉一小时以上的时间计算财富累计、或者制订财富计划的,在富翁中占到接近2/3;而没有做过详细的财富计划的人,大多是富二代或者意外致富者。
因此,不要以为做了财务规划,就可以躺下睡大觉,还是需要多花点功夫,关心自己的财务状况,关注投资项目,收集更多投资信息,财富是不可能从天上掉下来的。
8 赚买白菜的钱,操卖白粉的心
除了足够关心自己的财务,还要有正确的理财心态。在投资者中,那种只相信“拿到手里的钱才是钱”的现金崇拜者是少数,大部分都正在进行着某项投资以保证自己财富的有效增长。但也有不少刚刚挣得“第一桶金”的投资者急于“钱生钱”,本想以中长期投资为主,结果在实际操作中却一心想赚快钱,最终陷于“把投资当投机”的流沙之中。他们不仅花了更多的精力折腾,而且实际赚到的也未必多,最重要的是把投资心态弄坏掉了。
投资的价值就是复利的魔力,理财专家不断地告诉我们:投资需要耐心。投机教父科斯托兰尼说得好:只有一无所有或者特别有钱的人才有本钱投机,其他人还是脚踏实地吧!
9 没有一劳永逸的规划
有了财务规划,只是迈出了投资理财的第一步。要知道,此时适合你的投资计划,彼时未必适合。
比如,当你是个孤家寡人时你所做出的那些投资决定,换到你拖家带口时的情景里就未必适合;当你收入高时你会更容易盲目乐观,对以后收入的期望值也会估计过高,可是一旦你的收入开始缩水,这时你的理财计划就需要进行调整了。此外,当你处在财富积累上升期的时候,也很容易高估以后的现金获得状况,一旦收益降低,原来的消费支出计划就会很严重地威胁到你的财富。
经济周期很难进行预测,人的一生会有数不清的变化,如果不加留意,吊在一个一劳永逸的投资计划上等着财富自己增值,无异于守株待兔。
10 对某项事物支出过多
是的,理财最重要的是积累财富,不管你有怎样的财务规划,量入为出甚至是节俭都是有必要的。收入明明属于普通白领阶层,却每年都要买一个价值不菲的包包,或者看到商场打折就买块贵重的手表,去趟香港就疯狂购物以为捡了便宜,这肯定是有损财富积累的。
投资理财计划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建设资金投资管理,明确投资建设职责,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合理、有效地运用政府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按照“计划、资金、建设、监管”四分开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凡区政府建设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试行办法。本试行办法所称的区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额或部分使用区政府建设资金建设的项目。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
(二)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区政府建设资金的构成包括区财政性资金、政府融资资金以及其它政府建设资金(中央、市补助资金;各种捐款、附加、基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总规模应当与地方可用财力相适应,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集中财力、保证重点的原则;
(二)政府投资项目坚持民主化和科学化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原则;
(三)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预算不超过概算、决算不超过预算的原则;
(四)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政府采购制度。
第四条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过程中,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编制、审批、上报;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控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督促和检查。
(二)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设交通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
(三)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进行财务、会计管理和监督,并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相关的政府采购工作。
(四)区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司)是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载体并负责对融资的资金、财务进行管理。
(六)区投资项目的主管单位(以下简称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检查、督促建设单位抓好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投资控制,并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
(七)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编制
第五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计划、年度投资计划(包括区政府承担的市重大项目的前期工程投资计划)。
第六条区发展改革委于每年第三季度发出编制下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各项目主管单位依据区域总体规划,根据中长期建设计划和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下年度建设计划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区城司确定年度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资金额度,并根据总的资金额度对各单位的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平衡,同时对重大、实事项目听取区人大、区政协和市民代表意见,然后拟订年度政府投资计划方案,于每年第四季度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区财政局、区城司根据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安排项目年度预算。
第七条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项目主管单位在当年第二季度末向区发展改革委提出计划调整的申请,由区发展改革委会同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预算变化、政府融资执行和计划实施情况,提出计划调整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的个别项目,经区发展改革委报区政府同意,在资金总量内由区发展改革委调整投资计划。
第八条凡列入区中长期建设计划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应将项目基本情况报送区发展改革委,以列入投资项目备选库。
第九条项目主管单位应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组织编制和上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方可列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第三章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第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政府投资项目的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立项审批包括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及项目调整审批。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一般性项目可以直接报区发展改革委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第十一条项目建议书按以下程序审批:
符合区区域总体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并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批。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审批,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以下程序审批:
政府投资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区发展改革委审批。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对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委托投资咨询机构评估并提出评审意见,评估费用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由区发展改革委初审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估算等一般不得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超出项目建议书20%的,应重新编制项目建议书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初步设计按以下程序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并根据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设计与优化,合理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含工程概算)由区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会审后批复。
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等不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凡工程概算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额10%的,应重新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拨款程序
第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实行统一预算管理。在项目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获得批准后,其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区财政局(区城司)提交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和项目概算,并按照预算管理的要求,及时向区财政局(区城司)报送项目年度预算。
第十五条拨款程序:
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区发展改革委初步设计批文向区财政局或区城司提出申请;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根据区发展改革委可行性研究报告批文向区财政局或区城司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或区城司审核同意后,依据年度投资计划按工程建设进度拨付工程款。至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拨付合同工程款80%-90%。一年质保期满后,经接收单位验收合格拨付剩余工程款。
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所发生的费用,原则由各项目主管单位垫付,待项目正式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后,项目费用纳入建设成本。前期工作有征地和动拆迁且费用较大的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向区财政局或区城司申请前期经费。
市及其它配套投资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向市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司及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国债、市拨切块资金、补助资金对应相应项目列入投资计划盘子。
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项目法人制或建设制。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的暂行规定》执行(计建设[1996]673号)。
第十七条区经营性公益项目应市场化运作,公开向社会招商。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转批区财政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府[]12号)实行政府采购。区监察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城司)、区审计局、区检察院对项目施工招投标的开标、评标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招标原则上采用施工图预算报价招标;因特殊原因需采用初步设计概算或单价费率报价招标的,须报区人民政府核准。
第二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招标为项目投资方、建设单位共同组成联合招标人。监理内容包括:质量、投资、工期、安全等。各监理单位按季度向项目主管单位报送项目监理情况。项目主管单位则向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财政局(区城司)报告项目监理情况。
第二十一条项目主管单位应逐月对所属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分析,保证项目建设按照正式下达的计划实施。
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单位应按月向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重大项目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重大办)、区城司及项目主管单位上报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报表。区发展改革委应当会同上述部门每季召开一次例会,区重大办向区人民政府报告项目建设工程进度、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第六章政府投资项目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是区政府建设资金项目的财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进行监督和指导。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的管理,并对区城司融资资金进行监管。区财政局应当根据政府投资项目进度,统筹安排资金,合理调度资金,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实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
第二十四条各项目主管单位不按本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擅自建设或扩大政府投资项目的,区财政局或区城司不得拨付建设资金。
第二十五条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实行财政财务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区财政局在财务监督中发现的建设单位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行为,有权采取停止拨款或返缴拨款等强制措施。
第七章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
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进行审计。区审计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和审计管理。
第二十八条区审计局依法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工程量、建设资金进行全过程审计,区审计局对最终审计结果负责。
工程项目的审计严格按《区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办法》(金府[2003]35号)实施。
第二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完整的工程决算报告上报区发展改革委,同时抄送区建设交通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城司)。
第三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区审计局应在工程决算书完成后的2-4个月内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同时抄送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委、区财政局(区城司)、区重大办。
第八章政府投资项目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自综合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由建设单位或被移交单位向区国资委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并相应作财务会计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由区国资委进行国有资产委托监管的,必须将投资项目的资产数额通过财务会计的处理,相应调整委托监管的基数。
第九章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区发展改革委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额以及功能等是否与项目批准文件相符合,项目能否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结论中的效果。
区财政局、区城司对政府投资的项目进行现场跟踪管理。
第三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工程接收或管养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属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除竣工验收外,在项目一年质保期满后由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区建设交通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区城司等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第三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认可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报区建设交通委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区建设交通委或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责令其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责任,给予项目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行政职务、禁止其3年内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四)转移、侵占或挪用建设资金的;
(五)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不接受区财政局财务监督或对其提出的意见拒不改正的;
(七)其它严重违反本试行办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中介机构在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设计、咨询评估及对项目概、预、结算编审时弄虚作假或评估、编审结论严重失实的,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禁止其一至三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咨询评估及项目概、预、结算编审工作;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纠正,并依法追究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违法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
(二)违法拨付建设资金的;
(三)其它严重违反本试行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
第三十九条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除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外,并依法追究有关行政领导人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干部任用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索贿受贿的,没收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试行办法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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