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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自查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安全检查自查支农扶贫项目资金范围和内容
我们认真组织自查的是20*年至2009年省、地、县等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的安排、到位、使用、管理的安全情况,重点检查的内容是:1、易地搬迁扶贫项目资金,2、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3、其它项目扶贫项目资金,4、小额信贷扶贫项目资金。具体检查的主要内容是:1、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办法执行情况,3、审计扶贫项目资金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4、支农扶贫资金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5、支农扶贫资金管理的机构及人员建设落实情况。
三、自查20*年至2009年支农扶贫项目资金的规划和落实情况
我办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省市扶贫部门的要求,在20*年制定了《*县十一五整村推进重点村扶贫开发规划》和《*县十一五易地搬迁扶贫开发规划》。我县整村推进扶贫20*年至2*0年计划争取扶持项目36个村民小组,争取扶持投入资金6*.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入财政扶持资金465万元,市县投入资金26万元,群众自筹和投工投劳资金115.9万元。我县20*年到2009年实际争取扶持项目54个村民小组,还有一年时间我们已经超额完成18个项目,超出50%。已经争取扶持扶贫资金1417.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20.81万元,市级资金351万元,县配扶贫款37万元,县级部门扶持配套资金312.9万元,集体群众自筹和贷款295.49万元。超额完成总投资810.3万元,超出134%,超出一倍多的投资。我县易地搬迁扶贫20*年至2*0年计划争取扶持5个村民小组128户499人。易地搬迁项目计划总投资1044.89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230.54万元,市县级投资77.*万元,群众自筹737.29万元。到现在实际完成4个村民小组111户385人搬迁任务,完成计划总人数的77%。实际完成总投资8*,6万元,其中:国家省级投资162.5万元,市县级投资55.6万元,整合投资138.9万元,自筹资金450.6万元,完成计划投资的77%,争取明年完成规划任务。小额信贷扶贫计划每年扶持发放200万元,总发放1000万元,到2009年实际完成发放1760万元,其中:扶持种养业的1685.5万元,其他项目的74.5万元。
四、支农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情况
我县扶贫项目和资金都是严格按照申报、审批、施工、验收、审计的程序进行,有项目有资金,资金跟着项目走,专款专用。具体的支农扶贫项目由困难村组根据自己的困难实际,认真计划项目内容,写出项目建设申请,乡镇审核同意,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再由县级主管领导申批,上报市扶贫办。项目立项后,由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联合下文到县,资金到位后,我们会同财政、监察、审计、城建等部门对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严格按照招投标形式进行,这样有效地保证了项目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对中标单位项目的投资、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实施要求等进行全面公示;整村推进项目各建设单位都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对项目的实施内容、质量、进度等进行监督和管理,严格按照计划内容和文件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不准随意调整项目,从而保证了整村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办十分注重扶贫开发工作项目的管理,为形成县、乡、村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一盘棋运作格局,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为主,每个村选派干部和村民代表,成立了项目实施监督小组,工程建设中经常到现场检查督促工程的质量,工程进度和资金的开支使用情况。扶贫专款资金的管理收支由县财政农财科设立专门帐户运行,并按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分期分批拨款,具体的拨款办法为:开工拨款40%,中期拨款30%,验收审计合格拨款20%,留下10%左右的资金作风险抵押金,待一定的时间工程没有问题,才拨完工程款,只要项目按质按量圆满完成,我们没有拖欠过一分钱的补助款,资金下拨是及时有效;从20*年开始实行专项资金报帐制,采取财政管资金,扶贫办管项目的办法,工程资金报销是实施单位向县级报帐,县级再向市级报帐的方法,工程完工后,组织县、乡、村、组进行验收审计,验收工程数量和质量是否按合同保质保量完工,对建设点从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效益的20个小项现场进行考评打分;认真审计资金的开支是否专款专用,写出验收审计报告,做到工程项目当年施工,当年受益。还有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县监察局、审计局、人大、政协等部门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执法监查,通过检查审计,我县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项目审批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认真负责,做到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扶贫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的“三专”制度,资金使用上严格把关,从未出现挪用,挤占和改变用途的情况,专款专用,并且帐目清楚、单据齐全,手续完备。我县的扶贫资金,与其他县相比,投资小、效益好,很受山区人民的称赞,发挥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审计反映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和扶贫资金管理机构及人员落实情况。
我办协同县审计局于2009年2月13日至4月14日,对支农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投入、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市审计局下发了玉审决[2009]10号《审计决定书》所提出的“*县扶贫办未经批准,于20*年8月至2009年2月期间向扶贫项目实施的村组收取项目规划费、工程项目监理费及考核押金163000元,已经开支使用和退还了114935元,还有48*5元,根据中央的文件规定,责成我办将余下资金48*5元退还原项目实施单位用于项目支出,并立即停止此项收费行为。”的审计决定,我们根据提出的决定,作出的回复意见和整改措施是:*县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工作,在各级的支持帮助下,为改善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落后面貌,提高文明卫生程度,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项目的建设管理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为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保证项目按时、按量、保质顺利完成,使扶贫项目和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真正使扶贫项目建设规范化,正常化,合理化;我们认真和扶贫项目的领导深入讨论和研究,并报分管的县级领导同意,以文件的形式制定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考核考评办法:从而才向项目的小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没有结余,实际已经用于开支整村推进的项目规划设计、部分监理费和考核奖励,还有一部分是未付的项目监理费,根据我们的实际,请求在审计部门的监督下,由我办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及监理费;并且我们已经及时的同项目实施村组、监理单位联系,就项目的费用进行支付和退还。其二是从2009年起,我们不在收取费用,严格按有关的政策执行,保证专款专用,使扶贫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
*县扶贫办是独立的副科级单位,但我们只有编制3人,所以很多事无法自己完成,只能依靠县发改委进行工作,从而我们机构不健全,人员太少,我们根本没有一个财务人员,就连驾驶员也要作为财务的出纳使用,职责难以明确,会计工作未能达到规范化要求,我们有时下去查账检查,是没有依法办事,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是有一定的困难问题。
六、支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我县的扶贫开发工作,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上,虽然发挥了很大的效益,为山区人民服务致富奔小康作出了贡献,但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扶贫工作点多面广,难度大,任务艰巨,但扶贫投入的资金不足,财政资金越来越少,特别是县配资金更是扣了又扣,减了又减,有的项目规划做好,但因县配资金不到位造成难于向贫困群众解释说明,群众意见大,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扶持,才能改变贫困面貌。
2、扶贫投入转向,只保重点和民心工程,扶持投入相对集中一部分人,对改变全县上万人的贫困面貌任务难于完成,还有工程项目建设中,所扶持的资金与工程的造价相差很多,工程出现负债太大,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影响工程的进度和质量。
3、因资金的来源和管理转变,造成工作上不利。我县从2000年开始已由市县扶持资金转为省市县扶持资金,并且资金管理采用专帐专户,报帐制,手续过多,资金不能及时到工程项目,造成工程进度难于保证。
扶贫自查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几年审计查处的扶贫资金案例看,由于扶贫资金涉及面广、项目多、布局分散、监管难度大,因此在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亟需加强监管和整改。
(一)扶贫资金长期滞留、闲置
案例1:因农户搬迁意愿发生变化、村镇规划调整、项目建设用地难以落实等原因,至2016年9月底,某县2012年至2014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951.3万元财政资金闲置2年以上。
案例2:由于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部分资金分配审批时间过长、部分项目推进较慢未满足支付条件等,截至2016年6月25日,某省三个县财政扶贫专项资金888.7万元闲置1年以上。
(二)扶贫资金监管不到位,存在挪用套取或违规使用现象
案例1:2013年至2016年,某县现代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2个单位通过虚报种植面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套取扶贫贷款贴息等财政补助资金156.64万元。
案例2:2012年至2014年,某县扶贫开发中心、教育体育科技局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格,致使部分学校、学生违规申领雨露计划补助资金71.88万元。
案例3: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某县将345.92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用于博物馆和广场建设。
(三)扶贫项目推进缓慢
案例1:2014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委下发通知,在6个省区组织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一期),项目实施期为2014年至2016年,要求到2015年实现95%以上行政村通光缆、农村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30%。由于某省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耗时较长,截至2016年6月底工程未开工,44个子项目尚处在初步设计阶段。
案例2:2012年11月,某县将1000万元产业扶贫资金用于名特优鱼类繁育养殖产业化扶贫项目建设,计划于2013年11月建成。由于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主管部门工作推进缓慢等,截至2016年6月25日,该项目仍未建成运营。
(四)决策失误、管理不当
案例1:2013年至2015年,某省13个县的生猪养殖项目等25个产业扶贫项目,因县扶贫、财政等部门立项研究不充分、审核把关不严,导致种植养殖物被变卖或死亡,663.28万元扶贫资金未达到预期效益。
案例2:2014年至2015年,某县共组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2个,计划帮扶3229个贫困户脱贫。至2016年9月,实际完成投资3592.29万元,由于部分项目未实现与具体帮扶对象有效对接、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实际仅对接245户帮扶贫困户,且均未实现脱贫目标。
(五)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
案例1:2011年至2015年,某省财政预算安排扶贫小额贷款贴息3.25亿元,在14个县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试点工作。截至2015年底,14个试点县均未发生扶贫小额贷款贴息业务,试点工作未能推开。
案例2:2015年,某省安排5个县开展光伏扶贫试点,已核准的68个光伏电站计划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截至2016年5月底,由于土地落实不到位等,4个项目尚未开工建设,17个已开工项目尚未建成。
案例3:某县违规认定扶贫对象,审计发现,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二、加强扶贫资金审计,助力脱贫攻坚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扶贫项目跟踪审计,保障精准扶贫政策落地生根
深刻把握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扶贫项目立项审批、资金拨付、扶贫资金投入使用等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督,及时反映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重大问题,保证扶贫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审计机关要与当地扶贫、财政、发改等部门充分沟通,掌握基本情况、资金总量、重大项目及投资情况,加快推进扶贫项目审计全覆盖,做到审计监督“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加强精准扶贫政策跟踪审计与财政审计等其他专项审计的衔接配合,其他审计中发现的涉及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跟踪审计报告中要及时、充分反映,发挥审计合力。审计人员要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现场勘查测量扶贫工程建设情况,核实扶贫资金到户情况,准确掌握扶贫资金使用和扶贫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揭露违法违纪问题。持续关注扶贫进度安排、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落地、扶贫人力调配和扶贫推进实施等,完善脱贫攻坚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制度,全力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地生根,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
(二)着力监督检查扶贫资金绩效,提升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要将绩效理念贯穿扶贫审计全过程,循着资金流向,从政策要求、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一直追踪到项目和个人,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在对扶贫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后,重点抽查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特色产业发展、教育卫生、村级道路畅通、生态建设、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等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走访,了解扶贫项目实施后,是否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扶贫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项目实施后群众是否满意,重点揭露脱离实际、盲目决策,以及后续管护缺失等原因导致扶贫项目建成后废弃闲置,造成重大损失浪费、重大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等突出问题,促进扶贫重点项目发挥实效。
(三)创新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聚合效应
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机制,支持贫困县搭建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平台,推动解决财政支持贫困县资金条块分割、上级管得过死、贫困h主体责任与相应资金自不匹配等问题,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关注贫困县政府是否围绕本县突出问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捆绑使用,把扶贫项目与各类项目工程、政策试点安排统筹协调推进,把扶贫开发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科学融合,提高脱贫攻坚的整体效益。
(四)强化扶贫审计整改落实,保障扶贫开发成效精准
扶贫自查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精准扶贫;原则;审计重点;路径与方法
党和国家把精准扶贫全面脱贫工作提升为国家战略。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大、分布地域广、地理环境差异大、贫困原因多、群众诉求多样化,精准扶贫工作任务艰巨,地方政府制定的扶贫、脱贫政策措施多种多样。为促进扶贫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安全、使用高效,扶贫建设项目符合基本建设规定,发挥审计在扶贫领域的有效监督。
一、精准扶贫审计应把握的原则
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一要转变思想观念和思维模式,对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的做出职业判断,在审计职业判断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客观求实,正确把握“三个区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是否符合中央决策布置和重大改革方针政策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将推进改革中摸着石头过河与明知故犯,把还无明确规定的创造性工作与明令禁止仍自做主张,把为推动改革和促进发展与谋取私利,这三种不同行为的失误和错误严格区分开来。在审计结论中,谨慎的作出评价、定性和处理处罚意见,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相关行为。2.坚持问题导向,对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在审计工作中,对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环境污染和资源毁损、履职尽职不到位等违法乱纪问题,对、权钱交易、骗取套取扶贫及相关涉农资金、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问题“零容忍”,一定要做到定人、定责、定损失、定利益输送,追查到底。3.坚持鼓励创新,敢于为创新者保驾护航。在审计工作中,要保护利于扶贫政策落实、财政资金整合和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维护群众利益的创新举措,要坚决支持,做好总结宣传推广。4.坚持推动改革,剖析体制制度机制问题。关注影响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对扶贫开发政策措施落实、简政放权、降低绩效等体制机制性阻碍问题,要及时反馈,积极推动制度完善和深化改革。5.坚持绩效审计,提高扶贫资金自然资源利用效益。通过精准扶贫审计关注政府部门履职尽责、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关注困难群众、自然资源、规划、扶贫资金及项目的有效结合,规划跟着自然条件资源群众意愿走、项目随着规划报、资金围着项目给,发挥扶贫资金与自然资源在精准扶贫脱贫中效益最大化。
二、精准扶贫审计重点
在精准扶贫审计中,根据“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目标,沿着政策、资金、项目、绩效这个主线,围绕‘十大工程’,‘六个精准’,‘五种渠道’,‘四个施策’”等精准扶贫内容,重点审计以下内容:1.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持续关注产业扶贫、生态保护扶贫等政策措施的进展和效果:一是查处责任不落实、机制不完善、方法不恰当,以及不作为等问题;二是查处应纳入的没纳入,不该纳的建档立卡等精准扶贫对象识别不准问题;三是查卫生扶贫、教育扶贫等17个精准扶贫项目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四是查处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不及时,资金及项目使用不公平公开的问题;五是关注村级组织扶贫信息是否及时公开公示,导致群众无法监督的问题;六是反映困难群众收支不真实,被脱贫的问题。经过审计推动扶贫攻艰问题整改和问责,促进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到位和制度完善健全,达到以审促废改立和促落实。2.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情况。围绕国务院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措施和要求,检查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进展情况:一是检查是否及时制定并报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具体方案;二是检查统筹整合是否存在流于形式,实际仍按原来的方式管理,造成资金闲置、交叉重复等问题;三是检查是否存在整合不及时,影响统筹整合使用的情况;四是检查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造成资金闲置的问题;五是关注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领域的问题。通过审计检查揭示,推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达到盘活资金提高使用绩效的目标。3.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情况。在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按用途区分,对私吞侵占等行为“零容忍”。一是编造虚假申报资料获取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支出;二是扶贫资金被违规用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等挥霍浪费支出,或者被侵占挪用;三是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到楼堂馆所等领域;四是在扶贫资金安排使用上,超标准超范围等问题。五是挂上龙头企业或合作社的牌子,并没与贫困户建立增收利益机制,由干部或个别人控制,并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六是违反政府采购政府或设计招投标等建设工程基本程序的行为;七是关注扶贫开发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4.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审计人员要将“绩效”审计理念贯穿扶贫审计工作全过程。一是关注是否真正将扶贫资金用到精准扶贫户身上;二是扶贫项目的安排是否结合农户的意愿和实际等,充分调动农户积极性,使扶贫资金发挥效益;三是项目规划是否因地制宜,有无脱离自然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造成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垒大户”“造盆景”等把扶贫资金集中到龙头企业、能人大户身上,作为扶贫亮点等“形式主义”问题;五是扶贫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管护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利用效率不高、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等问题;六是关注污染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等问题。5.着力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性问题。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阻碍扶贫开发方面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搞好相关调查,深入剖析产生原因,做出客观公证的评价,并有针对性提出操作性强建议,推动制度机制完善;搞好精准扶贫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做好宣传推广运用;对审计问题整改的后序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实现路径与方法
1.加强计划管理。建立独立的审计计划部门对计划制定、落实、调整,审计项目的目标,审计重点的把握等进行调研,以提髙计划立项的统筹性、科学性和针对性。编制中长期审计项目规划,并做到长短结合,秩序渐进稳步推动。2.强化项目统筹。把扶贫审计项目的具体内容和工作原则,统筹纳入到政策跟踪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具体审计项目中,作为相关审计项目的一个审计事项,确保扶贫审计落到实处。3.积极运用计算机审计技术。构建审计数据集中分析团队,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加强对扶贫对象、资金项目等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数据与审计经验和业务思路结合关联分析,快速锁定疑点和问题,并进行延伸调查,迅速得出审计结论,提高工作效率。4.统筹安排扶贫审计工作。统筹使用审计力量,采取“1+N”模式,在开展扶贫项目审计工作基础上同步开展其他审计项目,或在开展其他项目审计时,加入扶贫项目审计内容,扩大审计影响,放大审计成果。通过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开展,揭示扶贫攻艰存在问题并促进整改,建立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促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提高资金管理规范安全使用高效,保护创新创造,总结推广扶贫工作先进经验,为精准扶贫贡献审计力量。
参考文献:
扶贫自查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围绕完成2024年度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局再动员再发动,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紧扣最新脱贫标准和程序,在对象识别、资金投入、政策落实、精准帮扶、脱贫成效等方面持续发力。
(一)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效果。
1.压实单位包村任务,强化单位包村职能。
班子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广泛收集村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包村工作制度、分年度实施帮扶计划。局领导班子成员与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就如何发展村集体经济、如何加强村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探讨。干部职工继续实行脱贫户一季度一走访未脱贫户每月一走访工作机制,深入贫困户家中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及脱贫设想,就如何帮助已脱贫户发展经济,未脱贫户如何脱贫共商计策。
2.落实干部职工包保任务,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排查。
为切实解决帮扶工作单一化,要求所有结对帮扶责任人结合走访帮助贫困户做一些立竿见影的事情,建立互信互助的帮扶关系,随时掌握贫困户家庭信息变化情况,制定具体有效的帮扶措施。6月份,为全面贯彻落实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扶贫开发小组要求,全面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用水安全突出问题大排查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群众们对包保工作的满意度。
3.深入推进抓党建促扶贫工作,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上半年继续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协助帮扶村选配好村驻村扶贫工作队成员,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贫困村积极开展“三变”改革,发展村集体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助力脱贫攻坚。
5.开展访贫慰问活动,以救助帮扶为辅助措施,进行思想扶贫
一方面以救助帮扶为辅助措施,切实解决贫困户困难。针对不同的类型,对造成贫困的对象落实各项救济措施,帮助其渡过难关。结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上半年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等活动,对包保村的贫困户进行慰问。由帮扶责任人自行捐助,为贫困户送去慰问金、米、油、春节对联大礼包,深得贫困户的好评。另一方面加强与贫困户沟通,进行思想扶持。发动群众,共同参与,确保扶贫工作见成效。上半年通过加大力度宣传教育,激发广大贫困户的热情与积极性。通过思想教育发动贫困人群积极投身于扶贫工作,通过与各村联合制定的脱贫计划,使更多的贫困户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了“公益岗”岗位,稳定脱贫成果。下半年,将继续加大力度,将通过加强思想交流谈心,促使其增加脱贫信心与参与务工的热情,使其投入劳动来使自己脱贫。
(二)集中力量,全面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对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县脱贫攻坚“抓整改、补短板、强弱项、促攻坚”专项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整。自5月初针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开展全面、彻底的查找和逐村、逐户、逐项摸底排查,将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与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限逐一进行整改,确保全县脱贫质量持续稳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
1.设立机制、专项排查。局领导班子按乡镇分小组对全县扶贫“十大工程”双基工作道路畅通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局综合规划股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交通扶贫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内业等方面进行专项督查,局财务审计股对扶贫资金投入是否到位、扶贫资金拔付支出是否及时等方面要进行自查,确保扶贫资金拔付使用及时精准。
2.查找问题、限时整改。各小组到分包乡镇主要查看内业资料、实地查看扶贫项目工程整体推进情况及扶贫资金拔付使用情况,本着“实地查找、限时整改”的原则,对各小组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限时销号,整改到位。对排查出来的个性、共性问题都切实加以整改。
二、扶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今年上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结合年初工作计划,扎实推进交通扶贫项目建设,助推脱贫攻坚。
(一)任务及进展情况:
2024年,县交通运输局计划投资2.76亿元,改造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436.49公里。全县实际施工838条,长度436.49公里,涉及20个乡镇(阙店、开发区没有建设任务)。截止2024年6月7日,未招标道路9条28.850公里,占比6.61%;正在招标道路90条53.178公里,占比12.18%;招标完成739条354.462公里,占比81.21%;水泥混凝土路面在建118条71.075公里,占比16.28%;水泥混凝土路面完工512条207.167公里,占比47.46%。
(二)存在问题:
1.乡镇间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施工已接近尾声,部分乡镇仍在招标进度,无实质性开工。
2.程序资料报批不及时,完工道路施工资料与进度不同步等。
(三)经验做法与下半年计划
(1)压实目标、全力推进
紧紧围绕年度目标,提前制定工作计划,督促乡镇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在早、实、快上下功夫。
(2)强化监管、加强调度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确保每个项目在路基施工中、混凝土浇筑前、混凝土施工中都要有技术人员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实现每旬一调度,并将通报发送至县政府和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扶贫工作微信群”中。
(3)严控质量、督促整改
针对农村公路施工队伍良莠不齐、原材料质量不稳定、管理难度大的特点,从材料、施工质量管控抓起,从管理源头抓起,要求项目乡镇尽可能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质量风险环节。县交通局定期开展质量巡检,22个乡镇(开发区)全覆盖,针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对照问题,严格整改并反馈结果。
(4)奖优促后、突出考核
年中和年底,按照《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考核办法》进行打分、排名,将畅通工程考核结果纳入县民生部门对乡镇的考核。对先进乡镇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后进乡镇给予通报批评,以此促进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扶贫自查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以农村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将移民搬迁与小城镇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县城、集镇、中心社区集中安置等多种形式,切实搞好贫困群众移民搬迁工程,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发展问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城乡统筹、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城镇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
2、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各乡镇要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推动。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动员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3、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等,一次规划,分步实施。
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文化、自然条件因素,合理确定安置规模和类型,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优先向贫困户倾斜优惠政策。
5、坚持整村组搬迁、相对集中安置。项目村贫困户全部纳入搬迁范围,相对集中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落户。
6、坚持整合资源、联合共建。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计其功”的原则,整合各部门的项目资金,确保移民新区建一个、成一个,使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二、搬迁对象和目标任务
(一)搬迁任务。“十二五”期间,全县共搬迁安置1526户、6886人。其中,王家湾乡103户、369人,镰刀湾乡153户、821人,化子坪镇135户、617人,招安镇417户、1997人,沿河湾镇427户、1721人,西河口管委会99户、516人,高桥乡91户、342人,砖窑湾镇80户、407人,真武洞镇21户、96人。
(二)实施范围。“十二五”期间,全县扶贫移民搬迁共涉及9个乡镇、34个村、61个村民小组。
王家湾乡2个村、3个村民小组,即:张家塬村麻山、南塔村民小组,曹家洼村曹家洼村民小组。
镰刀湾乡4个村、7个村民小组,即:刘沟村定坪、刘沟、马沟村民小组,康河村老庄塔、老庄畔村民小组,高沟村牛峁河台村民小组,史川村背庄村民小组。
化子坪镇4个村、8个村民小组,即:梁河村庙沟村民小组,河西沟村阳山梁、学水湾村民小组,曹渠村王大湾、曹渠村民小组,咀头峁村牛庄、史坡塔、咀头峁村民小组。
招安镇11个村、24个村民小组,即:白坪村五圪堵村民小组,康岔村高山腰、叶老庄、铁龙山村民小组,周石尧村道渠湾村民小组,张新尧村阳畔、排来沟村民小组,碾盘沟村碾盘沟、老树河、九滩沟、阳畔村民小组,柴新庄村补子沟、崖尧沟村民小组,九台村南山畔、阳湾、高家峁、九台、崖尧河村民小组,周屯村白家沟村民小组,岳中庄村苗家山、白台、白咀村民小组,谢屯村中咀村民小组,三王河村黄柏刺湾村民小组。
沿河湾镇7个村、10个村民小组,即:玉家河村白家尧村民小组,寺腰岘村宋家沟、韩塔村民小组,侯沟门村海眼塔、桃树洼村民小组,边墙村边墙、尧台沟村民小组,碟子沟村新窑湾村民小组,砖窑沟村新庄洼村民小组,高家峁村崖尧沟村民小组。
西河口管委会2个村、3个村民小组,即:街砭村街砭村民小组,崖尧砭村崖尧砭、范台村民小组。
高桥乡2个村、2个村民小组,即:北宋塔村唐家沟村民小组,高桥村陈家沟村民小。
砖窑湾镇1个村、1个村民小组,即:砖窑湾村砖窑湾村民小组。
真武洞镇1个村、1个村民小组,即:阳庄村野家尧则村民小组。
(三)具体目标。通过实施扶贫移民搬迁,实现贫困群众住房有保障、环境有改善、增收有渠道、产业有发展,使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一是户有安全、经济、实用住房,人均住房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二是村有1-2个主导产业,户有1-2人掌握实用技术;三是交通、电力、通讯、电视、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达到或超过当地城镇水平;四是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享受到城镇同等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五是群众收入水平大幅提升,迁到城镇的群众收入力争达到当地城镇居民平均水平,迁到中心社区的群众收入力争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平均水平。
三、搬迁方式、安置办法和新村建设方法
(一)搬迁方式。按照省市有关移民搬迁政策要求,采取整村搬迁为主,分散搬迁为辅,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搬迁。
(二)安置办法。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总体要求,对有条件的搬迁群众,实行县城、集镇、中心社区集中安置;对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对特困人员在个人自愿的前提下,由政府建免租金周转房,产权归集体所有,由当地村委会统一集中安置。
(三)新迁村建设方法。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一规划、综合配套”的原则,采取集中统建与群众自建相结合方法建设。跨乡镇、跨村在县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建房可实行集中统建,在中心村安置建房可实行统建、联户或分户自建。无论采取何种方法建房,都必须统一规划,征得群众同意。移民新村项目建设采取招、议标制,公开确定实施单位。对于贫困户建房原则上由贫困户自行确定,在项目实施中,要有群众代表参与监督。
四、扶贫移民搬迁工作程序
扶贫移民搬迁工作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查,县扶贫办审批,市扶贫局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户主自愿提出搬迁安置书面申请,报村委会评议。
(二)村委会将评议出的搬迁对象张榜公布,并组织搬迁户集中讨论决定新村建设规划初步实施方案(地址选择、住宅标准、建房规模、建房形式、房屋分配方案、新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案、资金除省市县配套补助资金外,搬迁户自筹资金方案)。若无异议,上报乡(镇)政府审查。
(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申报的搬迁对象进行审核,并选择有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对移民新村建设进行规划设计,之后报县扶贫办审批。
(四)县扶贫办审批后,将审批结果通知各乡(镇)、村委会组织实施,同时报市扶贫局备案。
五、扶贫移民搬迁新村规划设计
(一)移民新村选址要科学、超前、有发展空间,坚持近水、近电、近路,要与城乡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确定的集镇、中心社区布点相一致,经群众集体讨论后,提交专业部门进行科学论证,县扶贫移民搬迁领导小组根据多方意见研究确定。
(二)统一规划设计由县扶贫移民搬迁领导小组负责,选择有资质的规划设计部门进行规划设计。规划设计审定前,要组织搬迁户进行讨论,征求群众意见,群众建房既要适当超前,又要结合群众的承受能力和传统习惯。
(三)移民新村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要超前,一次规划到位,分步实施。住宅内水电路等生活必备项目规划设计要一步到位,不留缺口,确保搬迁户新房建成后顺利入住。移民建房面积人均不得少于20平方米,每户最高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六、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政策
(一)扶贫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政策。
1、省扶贫移民搬迁建房补助标准按照每搬迁一人补助3800元,每户补助1000元宅基地整理费,在享受省上人均补助的基础上建房仍有困难的特困户,按照搬迁贫困户总数的10%计算,每户再补助10000元。
2、市扶贫移民搬迁建房补助统一实行“1+5”政策。即每搬迁一户补助10000元,每人补助5000元。除省上建房补助外,不足部分建房补助由县财政解决。
3、根据县实际情况,扶贫移民搬迁继续实行“1+2”建房补助标准,即:除省市补助外,每搬迁一户补助10000元,每人补助2000元。
(二)扶贫移民搬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补助政策。
1、省财政按照扶贫移民搬迁每搬迁一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补助资金标准2300元。主要解决移民新村的巷道硬化、给排水、电力入户等村内群众急需项目。
2、市、县财政配套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标准每搬迁一人补助2300元。
3、项目乡(镇)、村组按规划设计实施项目,自筹资金及时到位,县财政按每户5000元标准给予奖励。
4、扶贫移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除省、市、县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部门配套和群众自筹解决,部门配套项目不能安排的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县上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统一安排实施完成了项目工程的,省、市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补助资金不予重复安排。
(三)扶贫移民搬迁管理经费
县财政按省、市、县补助资金总额的1.5%安排管理经费,主要用于规划设计、项目评估论证、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费用支出。
七、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资金管理
(一)中、省移民专项资金和市县配套补助资金,要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账储存,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二)扶贫移民搬迁建设补助资金由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共同负责直补到户。不经搬迁户同意,不得统一支付。
(三)公共设施项目采取预付资金和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办法。保证金按照项目资金总额的5%预留,剩余资金在项目动工实施前预拨三分之一,项目实施过半后,由县扶贫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达到实施合同要求后,再拨付三分之一,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资金。预留质量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支付。
(四)审计部门要依法对移民搬迁资金实行年度审计,纪检、监察部门每年要进行专项检查。凡转移、挤占、挪用、拖欠移民搬迁资金的,都必须如数返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凡欺上瞒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移民搬迁资金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八、扶贫移民搬迁项目的检查验收
(一)乡(镇)自查自验。由乡(镇)政府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照统一的标准逐项进行验收,并报县扶贫办验收。
(二)县办验收。由县扶贫办牵头,抽调相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按照项目规划设计逐项验收。对于验收达到优秀等次的县上给予通报表彰,对于验收不合格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责其限期整改。
(三)检查验收内容:当年搬迁计划任务完成情况、瞄准贫困户、补助配套资金兑付、建房面积及质量、新村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移民户入住、档案资料和村立碑、户挂牌情况等。采取百分制,总得分95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扶贫、财政、交通、电力、水务、卫生、教育、广电、农业、林业、电信、畜牧、国土、经发、审计、纪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白于山区扶贫移民搬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扶贫办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工作的日常事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扶贫移民搬迁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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