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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工作计划{整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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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巴西坎迪奥塔二期C项目计划统计

中图分类号:F407.6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引言

在国内电建市场日趋饱和的今天,“走出去”到国外拓展业务成为国内电力施工企业战略突围的一个方向,施工企业在跨出国门后遇到的是和国内烔异的项目管理环境。笔者在巴西坎迪奥塔二期C项目参建过程中深有感触,如何尽快的适应这些差异,是企业做好项目、干好工程、打开市场前的必修功课。笔者在此对巴西坎迪奥塔二期C项目进度管理方面的所见所知进行大概总结,以期让国内同行对巴西乃至美洲国家的项目管理特点和思路有所管窥。

2巴西坎迪奥塔二期C项目简介

巴西坎迪奥塔二期C项目1×350MW(以下简称为巴西项目)安装在巴西共和国,南里约格兰德州坎迪奥塔市,坎迪奥塔二期C项目1×350MW电厂位于该州电力公司的梅迪西总统热电厂(即坎迪奥塔二期A、B期)的西北。本工程安装一台亚临界凝汽式燃煤机组,容量为350MW,属扩建性质,三大主机及辅机等均采用国产设备。业主单位是CGTEE,业主监理:UAT,中信国华国际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山东电建一公司是EPC项目总分包,主要负责电厂的设计、设备的采购以及现场施工。

3计划管理组织机构

巴西项目设置施工计划部来负责整个项目的计划管理控制、施工协调、质量技术管理、信息管理。目的在于规范施工计划部与各专业工程部之间的工作接口,明确各方责任,保证工程量等统计工作的渠道畅通,为施工计划的更新和工程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工程圆满按计划完工。

考虑巴西项目签证办理较为困难,为确保现场计划管理工作的连续性,施工计划部设置计划统计管理人员2名,同时各部门及专业施工处设置计划统计管理人员(含兼职)人员1-2名,保证信息传递的畅通。组织机构简式图如下:

4计划统计管理控制流程

计划统计管理人员自2007年进点以后,首先完善了各项计划统计管理制度,将各项管理工作在前期策划时力求做实做细。为了让各部门明确计划统计上报批复流程,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计划统计管理工作流程图,生动的展示了巴西项目计划控制步序。

计划统计管理流程图如下:

5计划管理平台及管理

巴西项目总体施工计划采用Microsoft Office Project 2007软件进行编制。

巴西业主、监理对计划统计的管理要求极为苛刻。自初稿完成后,前后经过大约3个月的时间,同业主、监理多次开会沟通、修改,于2007年7月16日得到业主CGTEE,监理UAT的批准,初始计划编制条目达到6290条,且每项作业任务都含有前后逻辑关系,也就是说,如果关键路径项目发生了变化或是关键路径项目出现负的浮时,都能够从该计划中清晰的体现出项目的滞后情况,正所谓牵一发动而动全身。

在该计划出版后,根据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每月定期对该计划进行更新,并作为项目月报的第一附件上报给业主、监理。

在计划的执行过程中,在某节点出现报警时,分析造成的原因及可采取的赶工措施,及时上报给项目经理进行决策。如根据项目部的要求,参与配合合同部门与业主的谈判工作,根据商务合同的要求,陆续编制第7、第8、第9以及第10补充协议计划,通过合同补充协议,将工期合法向后延时。

为了确保总体进度计划中各项节点的准确性,牵头组织各专业认真盘点现场剩余工作,并根据现场的人力资源、机械资源,做出了详细的分析部署,如编排各类节点控制计划、剩余工作计划,做到阶段提醒及到点检查考核。

除了总体进度计划外,业主、监理还要求提供总进度S曲线,内容包含图纸设计进度S曲线,设计转化进度S曲线、设备制造S曲线、运输S曲线、土建工程S曲线、安装工程S曲线等。同时作为项目月报附件之一。

总进度S曲线涵盖整个EPC工程项目,是业主、监理对计划进度的一个宏观控制曲线。要求根据基准计划每一道任务的权重,推算出该任务占总体计划中的百分比,以此确定初始总进度S曲线。计划管理人员每月月底定期收集相关数据,将S曲线的比例值放入到总体进度计划中,对总进度S曲线进行更新,通过S曲线,可以更加直观的看到工程进展情况。

自巴西项目进入分部试运阶段以后,业主还要求每周上报四周滚动调试计划,内容包括上周调试计划的完成情况,本周以及后两周的调试计划。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共完成报业主四周滚动调试计划30期。四周滚动调试计划的编制更加有助于机组调试期间的各项工作安排。

6巴西项目的统计管理

巴西项目的统计管理主要由月报、日报、周报、计划统计管理资料等组成,这里主要对月报、日报进行重点阐述。

月报是现场计划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月报的组成包含正文(含月度概述、月度进展报告、设计进度报告、设备制造报告、环境及安全报告、质量管理报告、人力资源报告、签证办理报告)以及8个附件:总体计划更新,当月人力资源表格(含每日人员组成),当月机械资源表格(含每日机械组成),月度S曲线更新,当月现场进展图片,当月来往文件摘要,图纸清单,转化图纸清单。月报内容涵盖内容广泛,通过月报,可以对整个项目的当月进展有更加具体的了解。截至2010年12月31日工程结束,共完成编制报业主月报48期。

日报也是巴西项目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报内容涉及非常详细,涵盖当天的天气情况、人力资源、临建及主体的施工情况,设计、制造、船运、现场加工的进展以及质量环保安全的情况。每天向业主监理提供工程日报,有助于做好统计工作,虽然这项工作很繁琐,需要每日对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但对整个工程的日后统计乃至今后类似工程的建设参考都有很大的意义。截止至2010年10月31日,共完成报业主日报1398期。

自机组开始吹管以后,每天编制项目试运日报。在试运日报中,对当日的试运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并将试运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同国内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落实,加快问题的处理进度,满足项目试运要求。

另外,计划统计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工程图片的积累记录,做到图片记录日常化,为日后的各类索赔及反索赔提供图片依据。为此,计划统计管理人员每天深入现场,对工程进展进展情况以图片的形式及时进行记录,定期以图片形式向项目经理进行汇报。

7计划协调机制

巴西业主、监理对项目计划管理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每周定期召开周进展会议、月度进展会议、调试例会及专门的总进度S曲线会议,来了解进展情况。除此外,我方为了更好的抓好进度控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每周组织同分包商的例会、内部例会、月度计划平衡会以及试运期间每天的例会。

为了确保总体施工进度,每月定期组织各专业召开项目月度施工计划平衡会,根据现场实际进展中的重点难点,确定各专业当月计划的控制节点,并以此作为月度考核目标。在计划签发后,计划人员每天深入现场,对各项控制节点进行跟踪落实,同时在每周施工例会上进行汇报,并于月底对各专业月度计划的节点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随着工程进展的不断推进,土建施工中面临着诸多的问题,通过与巴西分包商的周例会,可以了解土建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一些具体的施工细节,对土建进展情况做到深入了解,更好的提出协调方案,或进行合理的施工步序调整。

另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定期针对重点问题组织相关专业召开专题会议,对重点难点事宜进行专门的协调解决。

8计划统计管理心得

计划的刚性执行力就是良好经营的保证。计划统计管理程序在项目伊始就要出版下发,以便作为日后执行过程中的依据。加强过程中的落实考核制度,通过奖罚考核手段,加大对项目进展的监管监控,起到提升管理、降本增效的作用。

鉴于巴西项目的特殊性以及签证工作办理的难度,计划统计管理人员时常要克服人员不足的状况,必须要坚持做到“当日事、当日毕”的工作原则,以及时、准确、高效的工作态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应积极参与现场调试、试运工作,进一步熟悉系统流程,从中协调并促进系统调试工作不断向前推进,满足现场总体要求。

巴西业主、监理对计划统计工作要求极为严格,我方在满足对方的同时,在各类计划执行前,必须要求其进行认可公示,避免出现改动频繁状况,以增强计划统计工作的严肃性。

当项目进展出现难点时,应及时发现,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协调。如可编制专门的土建交安计划、项目剩余计划等,在出版下发后进行定期盘点考核,以保证满足总体进度的要求。

9结束语

巴西坎迪奥塔二期C项目已交机一年多,在巴西工作的这段时间,感慨良多,一直想将心得进行系统的总结,仅将所想到的进行了概述,不足之处请给予批评、指正。

作者简历:

当日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一)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二)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第五条国务院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并与相关部门有关人口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相关权益。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等部门和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对流动人口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指导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以下称育龄夫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依法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第七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还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出具婚育证明。

第八条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成年育龄妇女可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等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接到通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十条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下列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一)免费参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

(二)依法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落实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第十二条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较大的市的规定,为已婚育龄妇女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已婚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不得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法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接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十七条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第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协助查验婚育证明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流动人口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避孕节育情况检查的;

(三)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由乡(镇)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设立街道办事处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者未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查验婚育证明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为育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或者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或者出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收取费用的;

(四)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向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和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3个月内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批评教育。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

当日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1)生产计划采取“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制定原则生产计划的制定以确保电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减少设备重复停电为基础,同时,满足设备的维护、预试、定检、大修、技改、基建工程等有关需求。充分考虑设备的运行状况,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设备健康状况不良的优先安排检修。生产计划编制的重点是关键、重要设备的停电安排,包括输电线路本身的检修及其他设备检修导致线路、主变被迫停运的情况。计划编制应符合天气及本地电网的运行特点。如并网电厂机组检修应主要安排在电力相对充足的月份进行,主要输电线路与主变的检修尽量安排在负荷潮流较轻的月份,并注意季节气候的分布规律。在法定节日、重要保供电、恶劣天气期间,尽量避免安排安全运行风险较大的关键设备停电检修工作。

(2)生产计划的制定内容生产工作计划必须完整,计划内容需完整涵盖全部工作,即要包括班组的全部生产性工作和非生产性工作。生产工作计划包括年度生产工作计划、月度生产工作计划和周(日)生产工作计划、临时计划。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应通过月度生产工作计划继承和分解,月度生产工作计划应通过周日生产工作计划继承和分解。应加强周日生产工作计划的执行管理,以确保月度和年度生产工作计划的完成。生产班组是生产部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主体。生产班组应严格执行本班组周(日)生产工作计划。生产班组班长根据本班组周(日)生产工作计划,结合每天的具体情况派工,建立对应的作业表单。

2安全生产节奏模型管控

2.1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准备

(1)班组安全生产事先安排作业现场各种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工作,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制订生产中所出现问题的处理措施。

(2)事先了解各项工作任务和每个成员的技能、体力、身体健康状况,做到量才适用,轻重分配得当;安排安全配备设施,为作业人员配备完善的安全防护用具、设施,保障作业人员得到职业防护。

(3)学习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学习了解完善的岗位工艺技术规程制度、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制度以及安全技术规程制度等,熟悉工作流程,保障作业工艺质量精准度需求,落实质量控制措施。

(4)事先安排好材料放置、工器具设备检验工作,开展工作前,材料准备是否齐全、各种材料、备件摆放整齐有序,安全标志齐全,安全色标醒目;工器具、设备管理整洁,安全装置齐全,杜绝工器具带隐患作业。

(5)事先做好班组成员安全培训工作,班组成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达到合格后才能上岗,要保证成员严格执行安全纪律、工艺要求、劳动纪律。

2.2开展生产作业现场风险评估辨识

各项工作开展前要召开班前会,对电网方式、设备状态、组织协调、资源配置、作业人员以及监督人员安排部署。遵循风险可控的原则,找出可能引发事故(事件)、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生产过程或生产现场的特征,及时回顾和更新,予以公布。

2.3生产任务分项量化计算

生产班组开展精细化管理,量化工作,遵循工作量与工作能力、强度相匹配的原则。凡可计量的工作,在明确数量计划的基础上,估算每个量化部分的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确保每一个劳动力布局合理,不窝工、不过量。

(1)班组当日作业量综合取值原则①作业人员的精神状态、气候:工作负责人须认真检查每个作业人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禁止作业前夜酗酒、熬夜,禁止有高血压、心脏病史人员高空作业;尽量避免高温和低温时段户外作业,夏季宜安排在7时~12时、16时~18时期间作业,冬季宜安排在中午时段作业。②技能水平:进行班组人员现场作业胜任能力评价,作业人员年龄、技能等级水平、特种作业资格、专业工作年限、从事各类型日常作业项目经验、作业项目关键点把握等方面,以评估每个生产班组人员能从事的作业项目类型。③五种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监护人、操作人)的设置量、车辆、材料、测试设备、安全工器具配置、当天工作的作业风险等级以及衍生风险等方面综合考虑进行管控。

(2)单项作业能力(人数):开展本项工作的最基本人员数量。

(3)单项最大作业量=班组总人数/单项作业能力(作业需求人数)。例如:变电检修班,21人,工作负责人8人,进行悬式绝缘子更换作业,单项作业能力(作业需求人数)5人;单项最大作业量(项)3人,综合考评:技术含量较高,需要登高、攀爬软梯。2012年12月止,发生6次。目前依靠技术经验较丰富的员工开展。若同时出现3起,以及高电压的变电站并不能同时开展。风险度相对较高。

(4)如当日所有必须开展的工作按公式计算后大于班组人数,提交本部门审核,遵从计划停电管理和重要设备维护、设备状态、现场作业风险评估综合管理要求,对工作筛选安排。

2.4生产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个工作日,生产班组班长应对当天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提出存在问题和改善意见。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要进行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和改善意见,完成PDCA闭环管理。

2.5管控模型审核

(1)各级生产单位(部门)确定相关管理职责,在日常工作对班组安全生产节奏管控加强管理。工作节奏模型非为常态时期和特殊时期工作节奏模型。常态时期的工作节奏管控根据各专业工作要求实行差异化模式。

(2)特殊时期是指高风险、重要保供电和节假日,为维持节日祥和的氛围,避免因停电、电能质量、服务差错、民事、电价调整等因素引起的客户抱怨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及公司形象,特珠时期管控执行特殊时期管控模式要求,要结合当时电网运行方式、设备、人员状况、气候等急缓轻重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取值确定。

(3)开展模型的过程中关注模型的调节,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工作。如更换监护人、工作班成员,由其所在单位重新评估作业风险等级。人员变更后的作业风险等级不得高于原来的风险等级。若高于原来风险等级,应报上级部门批准。

3总述

当日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是2007年劳动保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按照劳动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厅的部署做了大量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关于原有企业年金移交有关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的要求,现就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总结提出如下要求:

一、内容要求。各市移交工作总结应包括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的分工协作、具体做法、移交组织的选择及签约;签约移交的原有企业年金资金规模(及利息尾差余额)、企业数、个人账户数等内容。各市劳动保障局要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各级社保机构经办的原有企业年金的移交工作情况一并进行总结。

二、时间要求。请各市于2008年1月18日前将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总结报省厅。在报送正式文本的同时,可先传真至025-83276055或发电子邮件至:xwz@,以便省厅按劳动保障部的要求,在1月底前将全省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总结上报劳动保障部。

三、未完成或未全部完成原有企业年金移交的市也请书面上报原因。

2007年以来,各地按照《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2号)的要求,积极推动移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在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为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经部企业年金工作协调小组研究,现对各地反映的几个问题电话答复意见如下:

一、关于签订移交协议

尚未签订移交协议的地区,应当按照“先移交、后规范”的原则,抓紧办理签约手续,确保在2007年底之前完成原有企业年金管理主体的变更。其中实行整体移交的地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确定接收移交的受托机构签订移交协议;实行分散移交的地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人(企业)和确定接收移交的受托机构签订移交协议。确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协议签订的地区,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于2008年1月底前向劳动保障部报送专题报告,说明情况和理由。

二、关于整体移交和企业年金过渡计划设立

按照整体移交要求,各地应当以省级或地市级为单位实施,不得下放到区县级。为避免原有企业年金基金财产拆分所带来的损失,有效管理运营整体移交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受托机构可申请设立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并在签订移交协议后,制定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受托管理合同,分别与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受托机构兼任账户管理人或投资管理人的,有关委托管理合同的内容可包括在受托管理合同中;受托机构应当将《受托管理合同》、《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投资管理合同》以及移交协议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劳动保障厅(局)备案,备案材料一式四份;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劳动保障厅(局)应当自收到符合规定的备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机构出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确定认函,给予计划登记号。备案通过的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即设立。受托机构应当自取得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确认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计划确认函(复印件)送达各参与移交企业。

三、关于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登记号的编制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受理备案的,计划登记号第1、2位使用省级代码,第3、4位为“00”;由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局受理备案的,第1、2、3、4位使用省级和计划单列市级代码。计划登记号后8位的编制办法两者相同,第5、6位为“GD”,第7、8、9、10位为四们数年份,第11、12位为顺序号。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受托财产托管账户名称为“托管人XX公司XX过渡计划投资资产”,投资资产托管账户名称为“托管人XX公司XX过渡计划投资资产”。“XX公司”为受托机构的简称。“XX过渡计划”为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的名称,其中,“XX”为地域名。以省级、计划单列市为单位整体移交的,用省级、计划单列市地域名;以地市级为单位整体移交的,用地市级地域名。“XX公司XX过渡计划”名称应当与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确认函中的名称一致。

四、关于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的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厅(局)对其所辖市域内的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管理业务进行监管,并就有关情况向劳动保障部报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劳动保障厅(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向其报备的企业年金过渡计划规定一定时间的过渡期,原则上自企业年金过渡计划设立之日起不超过1年。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为2年,并报劳动保障部备案。

在过渡期内,受托机构不得接受参与移交以外的其他企业加入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参与移交企业不得退出企业年金计划,且其新增企业年金缴费应当纳入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管理运营。参与移交企业应当自移交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企业年金方案的修订或制定,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参与移交企业在收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复函后,应当在1个月内与受托机构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过渡期满时,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即终止。之后,参与移交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由现有管理机构管理运营其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也可以另行选择其他具备资格的管理机构。受托机构应当自企业做出选择之日起1个月内,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劳动保障厅(局)报告有关情况。

五、关于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的信息披露

受托机构应当每月向各委托人公布企业年金过渡计划各投资组合的单位净值。受托机构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各委托人分别提交其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的季度、年度管理报告。其中,年度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劳动保障厅(局)提交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的季度管理报告、年度管理报告。

账户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机构分别提交各委托人交付的企业年金基金及过渡计划的季度、年度账户管理报告;托管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向受托机构提交过渡计划季度、年度托管和财务会计报告。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投资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受托机构提交经托管人确认的过渡计划季度、年度投资组合报告。

六、关于保留账户的处理

对因企业关闭破产、劳动关系变更等原因出现的保留账户,在过渡期内,可将保留账户的基金财产一并转入企业年金过渡计划,由受托机构统一进行管理运营。其中,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受益人可以一次性领取账户余额。过渡期满后,受托机构应当将保留账户的基金财产并入依法设立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运营,直至其有条件转移或个人账户余额领取待遇完毕。

七、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团体养老保险的处理

当日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项目,施工,进度,控制,分析

建筑施工中,如何通过有效的进度控制与管理,确保工程工期,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这真正体现了企业施工管理的水平。建筑施工项目进度管理主要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编制出最优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执行该计划的项目施工过程中,经常检查项目的实际进度情况,并将其与计划进度的情况相比较,若出现偏差则分析出现的原因以及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及时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并对原先计划进行修改,如此循环,直至工程竣工验收。施工项目的进度管理的总目标是确保施工项目的既定目标工期的实现,或在保证项目的施工质量而不增加项目的实际经济成本的条件下,适当缩短工程项目的施工工期。项目的进度管理,是施工项目的一大主要管理目标。企业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保证按期完成各项施工的任务,这是实现项目目标的重要要求,也是对工程项目实现有效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下面针对项目施工进度的控制与管理进行几方面的分析:

一.项目进度控制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项目经理部应按项目管理的工作分解结构,将项目进度控制总目标分解为可以管理的项目单元,通过控制这些项目单元的进度,达到控制整个项目进度的目的。项目进度控制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由子项目负责人、计划人员、调度人员、作业队长及班组长参加的项目进度控制体系。

二.施工企业进行施工的进度控制的意义:施工进度控制是项目管理的的三大控制目标之一,它是保证施工项目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进度控制不仅能够确保工程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及时发挥投资收益,而且有利于施工企业节约费用、增加收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下面根据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步骤,探讨如何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与管理:

1.进度控制程序。

(1)根据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日期、总工期和竣工日期确定施工进度目标,明确计划开工日期、计划总工期和计划竣工日期,并确定项目分期分批的开工、竣工日期。

(2)编制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根据工艺关系、组织关系、搭接关系、起止时间、劳动力计划、材料计划、机械计划及其他保证性计划等因素综合来确定。

(3)实施施工的进度计划。当出现进度偏差,导致工程出现不必要的提前或延误时,应及时进行施工的调整,并根据施工的进展情况合理预测未来的进度状况。

(4)全部任务完成后应进行进度控制总结,并编写进度控制报告。

2.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应依据施工合同、施工进度目标、工期定额、有关技术经济资料、施工部署与主要工程施工方案等进行编制。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工程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应采用带时标的工程网络计划技术,根据关键线路的工作,实现施工的连续性和均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实际进度信息,整理加工后一进度计划进行比较和分析,利用网络计划的工期优化、工期与成本优化和资源优化的理论以及进度控制检查结果不断调整计划。劳动力、主要材料、预制件、半成品及机械设备需要量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

3.施工中对进度管理方案的实施分析。

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应通过编制年、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实现,并应逐级落实,最终通过施工任务书由班组实施。在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的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进度控制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度措施进行合理调配;在计划图上进行实际进度记录,并跟踪记载每个施工过程的开始日期、完成日期,记录每日完成数量、施工现场发生的情况、干扰因素的排除情况等;执行施工合同中对进度、开工及延期开工、暂停施工、工期延误、工程竣工的承诺。

(2)跟踪工程的进度,对工程量、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的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报表;落实控制进度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

(3)做好调度工作,调度工作主要对进度控制起协调作用,协调配合关系,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实现动态平衡。调度工作的内容有:检查作业计划执行中的问题,找出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督促供应单位按进度要求供应资源,确保资源供应进度计划的实现;控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按计划进行作业条件准备;调度令等。

在进度控制中,当发现资源供应出现中断、供应数量不足或供应时间不能满足要求时,或由于工程变更引起资源需求的数量变更和品种变化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项目经理部应将分包人根据进度计划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到项目进度控制范畴,并协助分包人解决项目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当发包人提供的资源供应进度发生变化,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应敦促发包人执行原计划,并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进行索赔。做好调度工作,使施工衔接紧密、及时,从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工期,保证了工程进度。

4.对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与调整。

(1)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应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记录进行。施工进度计划检查要求以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下列内容: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窝工人数、窝工机械台班数及其原因分析;进度偏差情况;进度管理情况;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必须依据施工进度计划检查结果,采用科学的调整方法进行。施工进度计划调整应包括施工内容、工程量、起止时间、持续时间、资源供应等;在施工进度计划完成后,项目经理部应依据施工进度计划及其执行的实际记录、检查结果、进度计划的调整资料等及时进行施工进度控制的总结,包括合同工期目标及计划期目标完成情况、进度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施工进度计划的应用情况及改进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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