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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普法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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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普法计划范文第1篇

“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五五“普法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具体措施:

1、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普法任务。

小学生已处于成长阶段,由于年龄小,人生观和世界观还没有初步形成,法律意识极其淡薄,容易被社会上的丑恶现象迷惑,甚至做出违法的事情,有的连自己应享受的权利都不知道。本年将在镇党委和司法部门的配合下,对学生进行《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教育,使其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掌握初步的法律知识。

2、开拓教育渠道,多方位开展工作。

对于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是个系统工程,形成有采取浅显易懂,通俗有趣、生动活泼的教育形式,要拓宽教育渠道。要以板报、画廊举办讲座、报告会、故事会、演讲会、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教育。

3、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渗透法律知识教育,要抓住学校德育工作这个主阵地,时刻做好法律知识的渗透工作。使普法工作时时抓、处处抓,抓出成效。

(1)、利用晨会、思品课进行法律知识渗透工作。

(2)、利用班会、队会,开展自编字自演、自娱自教的普法活动。

普法教育是关系到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大事,我们一定要在邓小平的教育理论的指导下,抓住重点,求真务实,努力完成本年度的普法计划。

小学普法计划范文第2篇

市科协制定“五五”普法纲要以来,我单位在科普宣传过程中,始终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以“搭建平台、资源共享”的工作思路和“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方式,全面贯彻党的科普方针。认真开展学法、知法、守法活动,大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成立了以主席为组长的五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了《科协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工作计划,以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单位依法决策,民主管理的水平。现我单位遵照亳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精神,针对我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情况如下:

一、组织领导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健全,并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人员的变动随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由科协主席负总责,副主席具体负责,各种制度、普法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齐全,普法工作有计划地进行。制定了科协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并能在实行中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普法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六次会议,定期研究、检查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各有分工、职责不同,并能根据每年组织一次依法治理活动检查。

二、干部学法用法

我单位制定了学法计划表,并能按时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在学习和听报告中留有学习笔记,每年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科普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法律学习计划和制度,坚持经常学习,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尝到了学法依法用法的甜头。

三、全民普法教育

在五五普法学法的活动中,我单位利用三下乡、“科技宣传周”和“全国科普日”大型科普宣传活动,散发普法宣传材料,通过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宣传,加强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使百姓人人懂法守法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依法治理工作在各个层面全方位展开。通过五五普法,也使我单位干部职工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治旗能力更进一步加强,各个方面都收到了良好的实效。

四、存在的不足:

1、由于条件和经费所限,科协的普法宣传工作仅限于大型科普宣传活动进行的法律宣传,活动对学生和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教育的途径还不够宽泛。

2、对各学校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程度还不够,法制教育的内容、形式还比较单一,缺少丰富性和多样性。

小学普法计划范文第3篇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40号和省委〔20*〕55号文件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浙江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权限,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五五”普法),是“五五”普法内容的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浙江”、推进全省依法统计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营造统计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它对于增强社会公众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改革,确保各级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切实把《规划》落到实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国统字〔20*〕140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浙委〔20*〕55号),结合我省统计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按照“立足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小康,继续走在前列”和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统计这条主线,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坚持统计法制教育与统计法治实践、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统计业务工作三结合,为科学统计、阳光统计、依法统计、和谐统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特别是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统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部门及其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依法统计、“不出假数”、“真实可信”这一统计工作大局,把《规划》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从干部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开展统计普法,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密切关注执行统计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

———坚持开拓创新。根据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形式,拓宽统计普法覆盖面,积极探索统计普法的新途径,增强统计普法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坚持普治并举。统计普法必须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大力推进地方、部门、单位统计法治建设,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统计“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政府统计机构、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培养自觉遵法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二)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要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单位,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和人民群众之中,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

(三)强化依法治理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进程。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是统计普法的根本目的。要结合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按照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建立和健全政府统计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检查、稽查和巡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依法治理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法有效贯彻实施。

三、对象、内容与要求

(一)对象

统计“五五”普法的对象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

1、领导干部,即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

2、政府统计干部,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其他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即乡镇(街道)、村的统计人员和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

(二)内容与要求

1、领导干部学习统计法,重在提高依法管统计的能力。主要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和现代统计知识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使他们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支持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提供坚强后盾。

2、政府统计干部学法,重在提高依法行政(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主要学习:(1)《宪法》;(2)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即《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涉外调查管理办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浙江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规定》、《浙江省统计违法案件审理工作规定》、《浙江省统计稽查暂行规定》、《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罚款规定》、《关于在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中移送涉嫌违犯行政纪律案件的暂行办法》、《浙江省统计调查表布置与催报暂行规定》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3)与依法行政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即《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电子签名法》、《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4)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即《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通过学习,使他们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的观念,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违纪为耻的观念,树立统计信誉就是生命、统计信誉就是旗帜、统计信誉就是责任、统计信誉就是力量的理念,依法做统计,依法管统计,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学习统计法,重在提高依法统计的能力。主要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浙江省统计违法行为行政处分规定》及新出台的统计法律、法规、规章。通过学习,使他们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做好政府统计工作。

四、步骤与方法

统计“五五”普法工作采取自学、函授、辅导、测试相结合的方法,在自上而下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和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重点逐步推开组织实施。从20*年开始实施,到20*年结束。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

各地和各统计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划,主要做好组建或调整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和普法讲师团,制定本地、本部门统计“五五”普法规划,编制统计普法工作经费预算,征订或编写统计普法辅导材料,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同时,要根据省普法办的部署,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至20*年3月底)

各级和各统计业务主管部门要培训统计普法骨干,建立健全普法、执法等与依法行政工作相关的各项制度,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分解为具体实施的工作项目,每年原则上明确一个统计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并实施年度统计普法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统计“五五”普法,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期间,省、市两级应当对下级组织实施统计“五五”普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1、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政府统计干部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自学;(2)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习;(3)举办统计执法培训班、研讨班;(4)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5)举办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6)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7)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8)赴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地区学习考察。

2、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领导干部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单独或者协助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举行统计法制讲座;(2)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在党校和行政学院举办统计法制讲座;(3)发送统计普法学习材料,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

3、20*年原则上是重点抓好对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自学;(2)结合统计业务培训和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学习;(3)单独或者会同举办统计法制培训班、研讨班、讲座;(4)组织统计普法函授教育;(5)组织统计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6)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

对社会公众统计普法,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1)以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上旬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旬、5月份全省法治宣传月和集中性的统计执法检查、大型普查、新的统计法律法规实施等为契机,运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介开展统计法制宣传;(2)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或流动的统计法制宣传设施;(3)在各级政府统计信息外网上开设统计法制宣传专栏。

各级、各统计业务主管部门要在20*年年底制定《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办法》,并在20*年第一季度,针对前三年统计普法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统计“五五”普法查漏补缺工作。

对统计普法重点对象,原则上都要求参加由统计普法办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统计普法办核发《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其中市、县(市、区)级两级领导干部由当地统计普法办以省统计普法办名义组织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省统计普法办核发《浙江省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其他统计普法重点对象,由具有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权的统计局、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普法办组织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统计普法办核发《统计“五五”普法合格证》,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4月至12月)

检查验收工作主要运用听取当地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包括撰写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记事)、抽查、问卷调查、观看录像和图片、召开座谈会、根据检查验收标准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

市、县两级统计普法办应在20*年5月底前完成对下级统计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并向上一级统计普法办报送本地统计“五五”总结报告;省统计普法办将在20*年6月对各市统计“五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组织评选全国、全省统计“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分别向省普法办、国家统计局报送全省统计“五五”普法总结报告;20*年下半年,迎接国家统计局和省普法领导小组对统计“五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

小学普法计划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检查验收系统“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动“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在区计生局的统一领导下,局属各单位工妇组织积极配合和组织实施,共同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二)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中心实际出发,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将单位自查与系统检查和市区和全国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进来。

三、主要内容

根据我局“五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与民生密切相关及单位中心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和宣传情况,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全体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企业”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照《全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标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3月15日,根据区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动员部署。

(二)开展自查。3月15日至4月15日,局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在此基础上,对“五五”普法《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写出书面自查报告),于3月31日前报区计生局办公室。

(三)典型宣传。局属各单位要及时发现和推荐“五五”普法先进典型,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

五、检查验收方法

按照验收标准,采取听、查、看、考的方法进行,即,听取被验收单位主要领导汇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经验特色及存在问题;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档案;看普法机构、年度规划、总结等落实情况,考就是抽考单位干部、职工法律常识。

六、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是一项规模宏大的社会教育工程,要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此,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党总支等基层党组织和工会、妇委会等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特定对象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检查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区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区计生局总支书记

***区计生局副局长

成员:**区计生局副局长

**区计生局副局长、区计生服务站站长

**区计生局工会主席

**区计生服务站支部书记

**区流动人口计生办主任

柳蓉区流动人口计生办支部书记

马延蟠区计生协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工作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把检查验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小学普法计划范文第5篇

xxxx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二年,为了更好地开展五五”普法工作,桥北社区制定了“五五”普法规划及xxxx年普法工作计划,在开展法制宣传、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完成街道办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维护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区安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各类组织机构。

1、组织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我们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需的经费和必要的设备等尽可能予以解决。

2、根据普法规划要求,我们从实际出发,制定出社区普法宣传教育的具体规划(计划),确定普法内容。

3、进行思想发动,动员全体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普法学习活动,发动辖区居民自觉地加入学法普法队伍中。

二、以人为本,做好不同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立以法制宣传为先导,运用各种形式,最广泛地发动和调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共同参与行政执法的法制宣传思路。

同时,配合社区中心工作,利用举办各种宣传活动的机会,向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今年上半年共出版法制宣传板报3期,宣传画报2份,悬挂宣传横幅1幅。

在今年3月份的“学雷锋”活动中,我们在保安镇司法所的带领下,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计生、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余份。

我们积极参与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利用寒假期间组织辖区内中小学生参加社区公益劳动,通过参加劳动向他们灌输爱国守法、自立自强的思想。社区普法小组向学生们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等一些与自身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向他们做了禁毒宣传。同学们都觉得受益匪浅,纷纷表示平时一定洁身自律,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三、普治结合,搞好社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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