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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预计全年完成经营收入11.5亿元,实现利润1000万元,上缴税金900万元,工业总产值8.5亿元,
1、稳定工作。商业企业人员多,历史遗留问题多,困难多,包袱重,干部、退伍士兵、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一直以来是维稳工作的难点。商会下大力气排查调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变职工上访为领导下访,以心换心、交流感情、互相理解,有效地避免和控制了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扭转了动辄上访的不利局面,确保了系统大局的稳定。
2、党风廉政建设。20__年,紧紧围绕区委、区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学习《廉政准则》,着力打造“文明、高效、廉政”机关。利用党委会,班子会,深入学习有关条例和中央、省、市、区领导的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组织心得体会交流。同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班子成员都签订了廉洁自律承诺书,下属企业全部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做到了人人有责任,层层有目标。定期召开党风廉政会议,做到了警钟长鸣。
3、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年初单位主要领导与系统各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工作职责。在日常检查中,检查组突出重点,不留死角,积极清理和消除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了事故的发生。
4、政务信息公开及政府信息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相关制度,及时主动地通过我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工作信息。
5、机关内部建设.今年以来,仍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重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__区商会机关管理制度》新的制度除对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和考核等事项进一步明确外,还结合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对水、电、电脑使用和机关车辆使用及维修等情况都作了明确规定,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新管理制度的实施,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树立了良好的机关形象。
1、计划全年完成经营收入12.6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上缴税金1100万元,工业总产值10.5亿元,
2、抓项目,促发展。____中央商务区位于__区__五路东侧、__六路以南,项目东、西、北三面环市区主路。集商务、餐饮、购物、休闲娱乐、居住等多业态于一体。项目总占地面积1011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5880平方米,预计总投资15亿元。项目有__市__置业有限公司、湖北十堰诚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项目已于20__年10月9日奠基。
3、抓党建,转作风,强队伍。强化效能效率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机关公信力和执行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干部观念、境界、作风方面存在的“僵、惰、低、散、慢”等问题。对系统内干部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摆,制定整改措施,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在商业系统大力营造“事业至上,发展第一”的浓厚氛围。
4、抓稳定,保安全,固基础。制定相应稳控措施,对商业系统范围内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和等问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维稳领导小组成员对经常上访的个别人专门稳控,确保不激化矛盾。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商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打造我县决战工业七百亿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原则,切实加强猪肉食品安全生产、本系统内外部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商贸工作和谐稳定、商务运行形势平稳、群众思想道德、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具体工作任务安排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为本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领导,我办成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等原则,建立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主管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的领导责任机制,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纳入目标考核范畴,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细化到个人,形成人人头上有任务、肩上有责任的良好工作责任机制,坚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与责任人的责、权、利、誉挂钩,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二)围绕工作目标,积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严格按照《2014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要点》文件要求,利用我办社会管理综合建设之机,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和改进涉及公共安全的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
2.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做到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建立健全干部职工队伍学习、教育、管理以及责任查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干部职工队伍道德法制教育经常性工作制度,切实加强道德建设、廉政教育,加强干部职工队伍日常管理、检查、监督,努力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自我管理水平,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开展见义勇为献爱心活动,切实改进干部职工队伍的作风。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包括临时人员)因参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行为以及吃卡拿要等各类违纪违法犯罪行为而被党政纪处分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3.加强机关内安全保卫工作,节假日期间,我办坚持并安排干部职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人防、物防和防火、防盗、防爆、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一方平安。
4.加强国家安全保密工作和网络安全体系建设,严防计算机各种病毒对网络系统的侵入和攻击,安装防火墙,防止黑客入侵和人为破坏,做好数据备份,确保信息不丢失。
5.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及时排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等不安定因素,采取有力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6.自觉抵制,严密防范“”等组织的非法活动,严禁非法宗教活动。
7.强化安全工作,消除任何不安全隐患,确保单位无发生违法犯罪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把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工作要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要确保工作成效,就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加强督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工作措施,明确活动内容、每项任务的负责人、序时进度,保证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
商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要抓好学习,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基层党的建设始终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区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委会精神,紧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356”、××区委、区政府“369”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各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把工商部门打造成为××服务质量最优、服务水平最高、服务环境最好的直属部门,坚持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尽职尽责规范市场秩序,尽心尽力促进和谐发展,为实现“领先渝西、赶超主城”的××工商工作目标,为“精美城市、××地、幸福××”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实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356”发展战略和××区委、区政府建设“精美城市、××地、幸福××”目标要求,做科学发展观的自觉实践者和有力推动者。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在加强、改善和创新基层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始终贯穿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履行党务职责,创新党建形式,营造激励环境,培养行家里手,发挥党组织在保增长、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组织引导党员“当先锋、做模范、创一流”。
二要继续把解放思想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过程
2010年是建设“精美城市、××地、幸福××”和基层工商所实施属地化“精细监管”的重要一年。各支部要带领广大党员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思想开窍,干活漂亮”的要求,团结组织党员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贯彻落实××区委要求,继续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总结查找并有效解决部分党员宗旨意识、思想道德、工作作风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团结带领党员做科学发展观的自觉实践者和有力推动者。
三要围绕中心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建设创新型党组织
面对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继续把“保增长、保稳定、保就业”与××市工商局十项重点目标考核统一起来,按照国家总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提出的“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以及“四个统一”、“四化”建设和“四高”目标要求,深入落实××市局“1356”工作思路,采取“揉捏成团”的方式,整合工商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做大做好工商工作的“五个版面”,促进××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四要进一步加强党支部组织建设,着力夯实党的组织基础
一是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强化对支部的精细管理、常态化管理。认真研究解决支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建立的长效机制,做到支部工作常抓常新,充满活力。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的作用,在支部工作和管理上出成果,见成效。
二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增强党员教育的针对性。树立党员的政治荣誉感,挖掘发现一批党性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的好党员、好干部。发现典型、树好典型。同时,关心党员切身利益,切实为党员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帮助党员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抓好党员经常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新党员的教育和管理,重点放在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组织学习好、理解好。同时,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工作。
三是目标任务明确,考核更加细化。年初及时制定下发区工商分局机关党委2010年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明确目标和支部应该完成的主要工作,细化和进一步完善支部年终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使支部工作与工商业务工作真正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奖惩。
四是继续规范组织生活。坚持“”制度,使党内组织生活更加经常化、民主化、规范化;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重新核查党员每月党费应缴数额;继续扎实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部每季度必须上报一条党建工作信息,并及时通报支部好人好事;强化新形势下党员发展质量,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
五要开展“四讲”活动,抓好党风廉政和队伍建设。
一是“讲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转型的新形势和监管执法的新任务,培育勤学习、善思考的工商队伍。
二是“讲民主”,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重大问题广泛征求意见,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政务公开。
商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进度计划的格式在国际上并没有统一的规定。FIDIC合同条款第14条“进度计划”里虽有四款内容,但也都未具体说明递交进度计划格式方面的要求,第14.1款只是要求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若干天(国际工程合同一般规定为28天)内,按工程师合理说明的格式及深度要求递交一份进度计划,以获取工程师的同意。为此,承包商还是无法知道具体要递交哪一种格式的计划,因为该格式要求取决于工程师的个人情况,因人而异。有人习惯于传统的、简单直观的格式,也有人更喜欢复杂的、有数据图表处理功能的计划软件生成的格式。于是这里又引出了三个具体的问题:
首先,如果在签约后一段时期内,业主还没来得及指定工程师,如埃塞某公路修复工程,项目开工较长时间后,业主还没指定工程师,而是安排了一个临时工程师,合同条款里没有这一方,更没有相应的责任和权利规定,特别是该工程师就是业主的高级职员,这显然有失其公正性和独立性。此时,该进度计划的格式要求和递交时间等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了。
其次,虽然第14.1款指明了“工程师应合理说明”的格式,但并没规定在多少天内说明该格式,承包商只能推测最迟在开工令签发后28天之内。如果承包商递交的格式不能让工程师满意,也没有相应的条款来规定工程师如何要求承包商修改其格式,更没有规定承包商可以修改几次。第14.2款对修改计划有规定,但这里不是对格式问题进行修改,而是要求进度计划能够正确反映施工进度。为此,承包商只能推测,这里的计划修改应该包含格式的修改。
第三,如果工程师以后要求的格式与当初承包商随投标文件递交的格式不一样,应该如何处理?例如,投标时承包商递交了简捷的甘特图计划表,而后来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提交用P3软件编制的进度计划。因为通常情况下,中标后修改的进度计划是在投标时递交的进度计划基础上修改出来的。
所以,承包商只能从投标文件或技术规范要求里推断出工程师可能对计划格式的要求,并有权以合理的费用和格式编制该计划,若工程师对该格式有某些特别要求从而导致承包商的费用增加,则承包商有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格。
二、计划的递交、修改与同意
如果承包商没有按时提交进度计划怎么办?本款规定了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将提交进度计划,但并没有进一步规定如果承包商未能在28天内递交进度计划该怎么处理。而且,若承包商没能按该款要求递交进度计划,FIDIC合同本身并不认为这就构成了承包商违约,原因是业主很难证明由于承包商没能按时提交进度计划而造成其重大损失。由此看来,承包商延误递交进度计划,似乎对业主影响不会太大,业主也较难提出由此招致损失的索赔证据。
第14.1款说明了承包商在某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递交进度计划以取得其同意,但没有说明工程师收到该计划(虽已按其要求的格式和深度编制)后多少天内给予同意,本条款或其他条款更没规定如果工程师不表态(既不说同意,也不说不同意)将会发生什么结果。特别是如果该工程已经开工,将会出现不同的结局。例如,该计划就某些施工项目需要得到工程师特别同意前,承包商是否需要与工程师协商暂停施工? 或者承包商是否可以通知工程师该工程可能因此而被延误或扰?
此外,如果工程师对修改后的进度计划仍然感到不满意,又会有什么后果呢?FIDIC条款没有规定(14.2款指的是施工过程中的修改),但可以推断,承包商应继续修改,再递交,直到工程师满意为止,而此时现场施工既不能停工,也不能放慢。对照图纸的审批程序,我们可以发现,合同条款没有规定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递交的进度计划后,是以怎样的方式表示同意的。当然,承包商可以借助于FIDIC第1.5款向工程师索要书面批复,但工程师也会利用该款进行反驳:第1.5款要求“批准、同意将为书面的”,但并没说“必须是书面的”。值得注意的是,本款规定工程师对进度计划批复用的是“同意”而不是“批准”。埃塞俄比亚某公路修复工程项目便是一例,承包商递交进度计划后,工程师却没什么“动静”,工程倒是一直在进行。无论是第14.1款,还是14.2款,都没有规定一旦承包商递交了进度计划(或修改后的进度计划)后,如果工程师没有批复,承包商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同样,如果承包商方面不愿做进一步的修改,合同也没有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当然,承包商如果未能或延误递交切实可行的进度计划,则会在工期延误索赔上使自己处于不利的位置,因为该延误是由干扰事件引起的还是由于自己投入不足引起的,必须要有参照才能确定。同样,承包商还将为此失去运用下列合同条款的依据,而且难以维护自身利益,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
第6.4款:工程师出图延误而不能满足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安排;
第12.2款:外界障碍或条件干扰按原进度计划施工;
第20.4(g):咨询工程师设计不当造成的风险损失;
第27.1款:施工现场发现化石或类似事件对进度的干扰;
第31.2款:其他承包商的干扰;
第36.5款:测试的影响;
第40.2款:合同中途停工的影响;
第40.3款:业主征地延误造成进度落后;
第45款:变更令的影响;
第46款:进度计划将有助于发生索赔后的时间评估;
第59款:指定分包商的工期延误。
此外,合同条件没有设立对承包商不提交修正进度计划进行强制措施的条款。所以,如果承包商不愿意修改,或递交间隔时间过长怎么办?如埃塞某公路项目工程,工程师几乎每个月催承包商递交修改的进度计划,但承包商就是不予理睬。对此,小浪底工程合同的解决办法值得考虑:在合同第60款里增加一条:大意是进度计划递交(或修改递交)并得到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得到支付。
根据FIDIC合同第14.2款和/或一些特别应用条款规定,承包商应定期(每月或每季)向工程师提交一份适时修正的进度计划。工程师根据现场的施工进展情况,要求承包商适时提交反映实际进度的计划,以便工程师及时掌握承包商投入的资源。因此,适时修正的施工进展是工程师实施进度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工程师分析进度拖延、分清施工延期责任、确定延期或赶工费用的基础。
三、进度计划与合同的关系
进度计划是否是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答案是不确定的,一般国际工程合同文件中,进度计划不作为其组成部分,但也有例外,这是因为:
第一,尽管在合同中明文规定承包商应呈交进度计划并获得咨询工程师的同意,但这些资料通常不属于合同文件。因为进度计划是双方签订合同之后才由承包商正式编制、提交给工程师,虽然经过了工程师同意,但它只是承包商据此实施工程的一个程序性文件,并没有改变业主、承包商双方在合同中的任何义务,它只是提供了一个时间参照系,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受其制约。其中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并不是在合同签订后所递交的文件就不构成合同文件,如补遗、承包商负责设计的图纸等就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其次,该进度计划交给工程师并让其同意,而不是让其批准。众所周知,国际合同管理中,经常遇到来自业主、工程师或银行方面意义相近的批复――批准,同意,不反对――但其中的区别还是有的,批准比较正规、严格,一旦文件被批准,就不会轻易改变。如果要改变,也得履行正规手续,稍有不慎,便会招致工期的延长和/或费用增加的索赔。而同意的语气份量就要轻微一些,履行方式也简单一些,甚至点头即可,无需书面内容。不反对就更弱一些,其态度处于灰色地带,这就给对方留够了充分“再反对”的余地。所以,本款对进度计划的批复是“同意”而不是“批准”,其目的也在于此,工程师可随时或定期让承包商修改、再递交。再者,无论工程师的回复是批准还是同意,都不会减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其实,在许多情况下,工程师给出同意后,就穷于应付其他事务,而往往忘记了自己还有拒绝的机会。所以,有经验的承包商往往会充分利用这一点。
第二,在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合同文件对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法并无具体要求。因此,在国际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师会设法不使自己卷入今后有可能产生的争议之中。为此,在合同条款起草中,给予了工程师某些否定的权利,但从不要求工程师告诉承包商如何施工。FIDIC合同条款的总原则是承包商应该按期完工(包括中间节点工期),但如何达到目标或采取什么手段则应由其自主做出切合实际的、比较经济的施工组织安排。咨询工程师代表业主监督工程进度,但无权改变或干预承包商安全、均衡和准时地完成合同义务。
第三,假如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法组成了合同的一部分,那以后如果承包商掌握并准备采用更好的办法时,工程师无论同意与否都会被卷入合同问题。为此,国际合同文件组成中一般不包含承包商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法。
第四,在FIDIC合同协议格式第2节所列合同文件的清单中也没有进度计划的位置。
第五,根据FIDIC合同条款第51.1款规定,工程师有权指令改变工程任何部位的任何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如果进度计划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承包商自然被赋予了索赔的权利。
我们还可以从下面的案例得到反证:
案例一:在承包商递交的计划中,其完工日期比原合同文件提前。而实际情况是,承包商完工时间比计划完工时间晚,但又比原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前。那么这时业主会不会要求承包商支付误期赔偿金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原工期是合同的一部分,是被业主接受的。而之后递交的计划工期只是被工程师同意而已,而这种同意的前提是原合同的存在。因此,该计划没有法定合同作用,因为它不是合同的一部分。
案例二:某合同原定工期29个月,并规定进度计划为合同组成部分。承包商签约后,递交了计划,并标明在25个月内完工。实施中,发生争端,承包商认为该进度计划根据第14款不是合同的一部分,承包商仍可在29个月内完工而不受25个月计划的限制。
仲裁判定:进度计划是合同的一部分,因为签约时有此附加条件;承包商应在25个月内完工;业主没有提供资源及财务帮助以保证承包商在25个月内完工的合同义务,计划在25个月内完工只是承包商的一厢情愿。提前完工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其自身利益,如减少支出和节省管理费。该案例的教训是:承包商提出缩短工期的计划只是给自己增加了义务,但没有明确权利,造成被动。如果想提前完工,应将业主为确保提前完工的相关义务也写入合同。
承包商在签约时也不能接受将进度计划强行列入合同文件。
案例三:某业主在标书中强制承包商必须满足标书规定的施工方法,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附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说明,在签约时特别说明后,又将此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说明列入合同中。承包商签约后,在施工中发现按标书所附的施工方法和时间根本无法施工,提出要按第51.1款由工程师发出变更令后改按可行的施工方法继续施工。
仲裁判定:由于签约时已做特别说明并列入合同,这个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说明便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因此,根据FIDIC第13.1款,只要法律和实际上可行,承包商就有义务按该计划的进度安排施工。
侥幸的是,经证实标书中原规定的施工方法确实不可行。因此,新的可行的施工方法改变了这类工作的性质,承包商得到变更令并为此获得补偿。所以,对业主来说,强制把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说明列入合同文件也不见得是件好事。但也有相反的情况,请见下面案例。
案例四: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某标段国际联营体承包商自递交了目标进度计划以后,由于一直不服工程师对厂房顶拱增加锚索变更对工期影响的评估,到1999年10月工程完工时,一共递交了12份正式的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其中1997年至1998年期间有近八个月未按合同提交修改施工进度计划。工程师迫不得已按合同向承包商现场经理发出警告,承包商才勉强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不满足中间完工日期的修正进度计划。由于合同的通用和特别条件还没有对承包商不提交修正进度计划进行强制措施的条款,使得工程师在分析承包商的索赔处理中显得被动。小浪底工程实践进一步表明,如何确保进度计划在工程师的控制之中,对业主来说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但承包商还是不能接受把计划列入合同文件里。
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只是不能按原进度计划完成某些单项工序时,尽管咨询工程师可以根据第63.1款提出警告,但这本身不构成承包商的违约。承包商有权根据第8.1和8.2款合理支配实施工程所需资源及施工方法,只要能保证最终的工期即可。但是,对于分步竣工的项目,如果中间几项有延误,但最终却能够按时完工。按照美国的法律,部分工程的按时竣工对协调整个工程的进度十分重要,所以仍然要扣除违约金。所以,承包商应修改该条款,使其按照最后竣工日期计算,这样可以给承包商赶工的机会。但对于大型水利电力工程项目,有些中间节点工期却是至关重要,承包商必须按期达到每个中间节点目标。比如,非关键线路上的浮动时间,在单一承包商施工项目上比较好处理,但在多家承包商同时施工并有穿插作业的工程项目上,浮动时间归属问题往往会引起争议。请看下面例子:
案例六:1999年初,正当业主考虑如何按期实现第一台机组发电时,III标承包商突然来函说由于5号/6号尾水洞、尾水管洞及6号发电洞在合同第二卷技术规范1.2款完工日期未做限定,因此,按照承包商的理解,这些项目的完工日期应是III标竣工日期2000年7月31日。考虑已接近第一台机组发电日期,业主对此合同问题非常重视。经业主和工程师的检查,问题确实如此,工程师在审查计划时也未对这些项目的最迟完工日期进行约束,但认为作业承包商根据合同上下文的理解,上述项目应该在发电之前完成。承包商不服,由此造成了合同纠纷,问题就出现在浮动时间归属问题上。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尽管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进度计划不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但却规定了合同各方的义务和权利,要求合同各方遵守该计划,按照计划载明时间履行各自义务。下面再来分析进度计划在合同管理中的主要作用。
通常,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进度计划最主要的作用是工程师将根据承包商递交的进度计划与现场实际进度进行对照、比较,从而监控工程施工进度,或根据第6条的规定安排提供图纸、指示等;或根据第59条的规定,确定提出分包合同的时间;以及根据第46条的规定,解除承包商的义务;协调承包商与从事第31条所谈项目的在现场作业的其他承包商的关系等。业主有些事务性工作安排也直接或间接地受此计划影响,如业主要根据承包商按照14.3款递交资金流要求去筹措资金,或据此进度计划去协调其他设备供应商的进度;或根据此进度计划解决有关征地问题。这一点,可在FIDIC其他条款里找到佐证。
合同条款第6.3款规定: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就很可能造成进度计划和施工被拖延或中断,承包人应通知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内容应包括所需的图纸和指令,需要的理由及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怎样的延期或进度中断的详细说明。如果承包商按照合同条款第14款递交的进度计划里已经清楚地表明需要工程师颁发指令和图纸的时间,那么该进度计划也就成为合同条款第1.5款规定的不折不扣的“书面通知”。
合同条款第6.4款进一步规定如果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商所要求的图纸和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进度的延误和(或)费用的增加,则承包商有权得到相应的补偿。为避免将来不必要的争执,承包商应该在其进度计划里规定,业主或工程师应该提供图纸、资料或指示的时间要求。同样,业主按照合同条款第42款向承包商提供路权和现场,也应该根据进度计划提供业主按照投标函附录规定的时间向承包商提供的现场,如果投标函附录中没有规定,则依据承包商提交给业主的进度计划,按照施工要求的时间来提供。那么,一旦业主或工程师未能在这一时间内提供承包商需要的图纸、资料、指示或路权、场地,那么业主或工程师将被视为违约。当然,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
1.承包商要求业主或工程师提供图纸、场地的时间要求,应该合理;
2.承包商应清楚地表明所需要提供的图纸资料;
3.图纸的深度要求也应该合理。
进度计划是控制现场进度的,如果工程未按计划进行,工程师要求更新计划时,须在考虑修订进度计划之前,先确定根据第44条承包商有权得到的任何工期的延长,这一点至关重要。此外,承包商还应遵循第44.2款,如不遵循这一点,可能会在对承包商因此有权得到的任何额外付款进行估算时使问题复杂化。
商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监理;进度计划;进度控制
监理的主要任务是监理工程师利用业主授予的权利,从组织、技术、合同和经济的角度采取措施,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实施全面管理。定位于技术服务的监理在现场担当了三大控制的重要角色,监理的工作如何能在坚持监理规范的前提下,做到让业主满意,始终是监理单位追求的最高目标,也是监理事业得以良好发展的基石。我国现阶段监理工作的重点主要集中在质量控制上,而对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然而,从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质量、工期和投资来看,尽管质量是工程项目最基本的目标,但工期和投资却是直接影响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两大目标,也是业主最关心的目标。在此,本文对施工监理过程中的进度控制作以探讨。
1重视工程进度计划的审批
进度计划是在工程项目实施前围绕如何实现进度目标所作的统筹安排。进度计划既是进度目标的分解和落实,也是进度动态控制的依据,因此,进度计划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进度能否得到有效控制。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承包商进度计划时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1)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合同及业主主要时间节点的要求。承包商的进度计划首先必须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同时还必须符合业主控制性进度计划中一些关键时间节点的要求。
(2)进度计划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施工方案中的施工部署、施工方法、施工工艺 、施工机械以及施工组织方式直接影响进度计划安排,因此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时必须检查施工进度计划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如果有矛盾必须要求承包商调整进度计划或施工方案。
(3)资源计划能否保证进度计划的需要。在报审进度计划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提供各工种劳动力、施工机具、材料(尤其是周转材料)主要资源计划作为附件,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查资源计划是否与进度计划相符,来评价进度计划的可实施性,如资源计划不能满足进度计划的要求,应要求承包商调整资源计划或进度计划,进度计划一旦被批准,资源计划也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
(4)进度保证措施是否合理。在进度计划报审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商提供进度保证措施作为附件。进度保证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措施。进度计划一旦被批准,这些措施也将作为进度控制的依据。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没有采取这些措施而导致工期延期,一般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意工期延期申请。
(5)该进度计划是否与参与本工程的其他承包商或甲供材料和设备进度计划相协调。当所监理的项目由多家承包商施工,在审批各承包商进度计划时必须注意各承包商进度计划之间的协调,比如土建与机电安装、机电安装与精装修、室内工程与室外工程之间的时间进度一致,否则,一旦批准了承包商的进度计划,而各承包商在时间进度上又存在矛盾,将会给监理工作带来被动,甚至索赔。
(6)进度计划中的关键工作及非关键工作的总时差(机动时间)是否明确。关键工作是进度控制的重点,关键工作一旦出现拖延,必然导致整个进度的延期。因此,控制了关键工作的进度也就控制了施工进度。非关键工作尽管不是进度控制的重点,但当非关键工作的延误超过了总时差时,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因此,对那些总时差较小的非关键工作,也应给予足够的重视。明确关键工作和非关键工作总时差的目的除了确定进度控制的重点外,还为审批工期延期申请提供依据,一般来说,只有当关键工作出现延误,或非关键工作的延误时间超过了总时差时,承包商才有可能获得延期。
2加强对工程进度计划的控制
工程进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仅需要编制合理、科学的进度计划,更重要的是要抓住进度计划的落实,因此, 监理工程师应采用科学的控制方法和手段来控制工程进度。
2.1组织措施对工程进度的控制
当监理工程师的书面通知方式效果不佳时,一个又一个的监理通知却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没有引起承包商的高度重视时,这时监理工程师组织一个进度控制的专题会议进行专门的解决是最为适当的措施之一。召集现场各参建单位参加,组织召开现场进度协调会议,协调总包单位不能解决的内外关系。首先,在会议之前监理工程师收集相关的进度控制资料,比如,承包商的人员投入情况、机械投入情况、材料进场和验收情况、现场操作方法和施工措施环境情况。这些都将是监理工程师组织进度专题会议的基础资料之一。通过这些事实,监理工程师才能对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有一个真切的结论,除了指出了承包商进度落后这一结论和要求承包商进行改正的监理工程师意思之外,监理工程师还能建设性地对如何改正提出自己的看法,对承包商将要采取的措施得力与否进行科学的评价。试想如果没有这样全面的一手资料,承包商是不会轻易地认可监理工程师的看法的,也就不会达到以理服人的效果。监理工程师也不会对承包商采取的措施是否会达到预期的效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现场专题会议一般是由现场的项目经理、副经理、相关管理人员、各专业工种负责人、业主代表和监理人员参加。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有记录,会后编制会议纪要。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组织措施:如增加作业队伍,工作人数,工作班次,开内部进度协调会等;必要时同步采取其它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的调度等。督促承包商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供应,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2.2 技术措施对工程进度的控制
(1)及时组织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使施工人员做到事先心中有数,尽可能的消除设计缺陷,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有效地保障施工的连续性。
(2)优化施工技术方案,提高劳动生产率。要求承包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及时编写施工技术方案。承包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在实施中不得随意改变。
(3)积极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提高施工技术水平,依靠技术进步,加快施工进度。积极为承包单位提供新技术信息、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组织专题技术研究,攻克技术难关;协助解决技术难题,同时检查技术培训、上岗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技能,以全员技术素质保证施工进度。
2.3经济措施对工程进度的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该认真分析合同中经济条款内容,特别是在造价确定和支付手段上,对进度达不到计划规定要求比率的,有不少的合同规定将减付工程款,以给承包商一定的压力来促进进度达到计划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控制过程中,可以对承包商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交流。经济支付是杠杆,也将是不可缺少的方式之一,而且是最重要的进度控制手段。在进度控制过程中,从对进度有利的前提出发,监理工程师也可以促使甲乙双方对合同的约定进行合理的变更。比如,我们在某个项目上,原来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对承包商的资金周转极为不利,同时也有条款失衡的倾向。在进度严重拖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通过与业主和承包商的沟通,使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在合同方面又进行了合理的补充,对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作了部分调整,最后达到了提前竣工的目标。目前国家标准《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已实施,这标志着由总价合同向单价合同的本质转变,每月验工计价时,监理工程师逐项审核已完工程量,套用承包商中标时的相应单价,确定当月应付工程款。完成多少按比例支付多少,对各方均公正、公平、有利。
2.4合同措施对工程进度的控制
运用合同措施是控制工程进度最理性的手段,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是承包商的法律义务。在合同签约阶段,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制定出合同中有关进度的条款,明确合同工期及界定工期延期或延误的条件,规定承包单位对项目施工进度的责任及相应的经济条款,以减少在合同执行中的纠纷。在合同执行阶段,严格按合同的条件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有效地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各阶段施工任务。严格进度款拨付签署制度,核定进度报表中的完成情况,确保进度款拨付数额与实际完成相吻合,既要保证承包单位的合理收益,又要防止超报、重报。严格合同管理,正确区分工期延误或延期的条件和责任,合情合理地办理工程延期申请,严格执行工程合同中的进度奖罚条件。
3加大对工程进度控制的组织协调
现场协调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计划的要求对现场进行日常的、系统的、全面的控制,及时消除进度计划执行中的各种障碍和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平衡,从而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监理工程师尚需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要健全各单位的协调机构和落实具体人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方案、工作方法、工作流程,抓好预测和预防,要抓日常、抓动态、抓倾向、抓重点和关键;(2)、督促检查现场道路、水、电及动力使用的情况,建立良好的施工秩序;(3)、迅速、准确的传递有关施工信息,沟通各方面的情况;(4)、做好天气预报的收听,以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减少气候对进度计划的不良影响;(5)、及时召开现场调度会或碰头会,进行日常进度中问题的调节,保证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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