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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督查员日常工作计划{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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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督查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严格带头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自身的三违行为。

二、完成全厂机电设备台账及工具台账的建立、更新,责任到人。

三、完成厂内满足生产所需的各种设备设施检测工作(包括接地检测、防避雷、变压器油质、度量衡器检测、压力容器类检测、电子衡检测、特种设备年度检测)。

四、完成厂月度材料计划收集、汇总、编制工作,对到货材料执行验收工作。

五、负责厂内生产需求材料加工量的分配、监督、考核工作。

六、组织和规划厂内技术工种的教培工作。

七、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办公室卫生、考勤、资料保存、资料归档、资料分类、图纸测绘)。

八、抓好各类设备安全检查及机电质量标准化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转。

九、参与厂采矿设计方案的制定,负责各掘进巷道或工艺改造的机电工程类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

十、服务生产的现场管理工作。

??1、对辖区机电设备设施的整体规划,整治规划制定并落实。

??2、对辖区机电设备设施疑难故障的辨别,检修指导。

??3、对辖区机电设备设施的检查、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

4、对现场三违行为的查处。

5、对现场记录的检查工作。

十一、完成上传下达的工作,确保厂内的机电管理指令有效到达现场组。

十二、完成设备设施的外联外修工作。

十三、经常深入一线,掌握设备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查找隐患,采取措施,督查落实整改,预防事故发生。

十四、负责全厂的小改小革申报,验收。

厂区督查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厂部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分场、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在科室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安监科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为基础,以实现人身、设备安全为工作中心,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 “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危险源专项整治行动”、“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在“高”、“严”、“细”、“实”上狠下功夫,扎实开展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截止2013年12月24日全年未发生责任事故、未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一般以上设备事故、未发生火灾事故,圆满完成年初制订各项安全生产目标。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1、认真履行安全监督职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厂部制定的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将责任内容进行了分解和落实,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真正在思想上树立了“安全第一”,使各级各部门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安全生产当作头等大事去抓。2013年初安监科组织完善了厂部各部门及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了厂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更新了厂部三级安全网,发布了2013年安全生产计划,并提出了具体的保证措施。同时在9月下旬完成厂部安全管理标准、制度的修编和发布工作,共编制管理标准6个,安全管理制度4个,职业卫生管理制度2个,使厂部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2、强化安全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通过开展春季、安全月、汛前、中秋、国庆、秋季、冬季等专项安全检查共8次,发现问题267项,截止12月24日,完成整改253项,剩余项结合下一年度检修计划完成,通过整改有力地保证了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3月安监科发布了全厂开展春检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共制定春检重点检查项目13大项、检查内容57条;列出检查表、自查整改表、整改措施计划表,使厂部春检工作有章可循;并按照“边查边整改”和班组自查自改、分场全面复查、厂部阶段性检查和总体验收的工作原则,层层落实。

按照主管局《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安监科在5月下旬制定了安全月活动方案,成立了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在5月31日组织召开了动员会。把“安全生产年”作为重点,面向生产一线人员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应急知识,强化遵章守纪、安全责任意识和反违章意识,为构建“企业安全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9月按照厂部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秋检活动计划和方案。各部门成立以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部门管理人员、副主任、班组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做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今年秋检厂部共列重点检查项目22大项,重点检查内容117条。通过查领导、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查措施,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贯彻工作,各部门认真层层分解厂部重点检查项目,落实到班组、个人。在秋检期间,共发现系统缺陷106项,共完成设备缺陷处理91项,剩余15项已经编制整改措施计划。

3、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巡查,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科积极参加厂部每月的安全分析会、班组安全日活动及班前、班后会。完整记录安全会议内容。督促检查各分场、各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

强化“两票”管理工作。针对“两票三制”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立足严格管理,强化对“两票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基本组织措施”的认识,从2013年1月开始,月度审查“两票”合格率持续达到100%,基本消除无票作业、无票操作的违章行为,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

在日常安全文明生产巡查、检查中,安监科坚持每个工作日不少于2次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检查,扎实开展节前安全大检查工作。同时结合生产实际,不定期的开展隐患排查、反违章和文明生产大检查等活动。截止12月24日,共下发安全整改通知书10份,处理各类生产违章、违规现象31次,月度安全分析会和安全网会议各12次。每月及时向生技科报送安全生产要点共12份。

安监科年初组织制定并发布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不断加强两措计划开展落实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做到月度有检查、季度有总结。

在完成以上工作的同时,安监科同步做好扩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火力发电机组检修全过程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全年对#8炉扩建、#5和#6锅炉过热器管更换等外包项目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和管理。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责任、现场监督和指导、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不断强化对外包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和规范化管理,狠抓“反违章”工作,严格对施工单位及进厂特种机具、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5、扎实开展“反违章”工作,认真落实应急管理

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是动摇安全生产基础、引发事故的首要因素。安监科以“处罚为手段、教育为目的”,始终坚持将“反违章”工作当作重要的日常工作,将反违章工作重点落脚于生产现场,确保安全生产可控、在控。

11月及时更新《应急预案》,为我厂的应急管理提供依据。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落实特殊时期应急带班和值班工作。通过明确职责和分工,培训和演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提高了厂部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进一步保障职工健康和设备安全,真正将“超前预控”工作落到实处。

4、切实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夯实安全基础

严格落实厂部、车间、班组的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达到培训率100%,参考合格率100%。完成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相关人员及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并分别以厂部文件形式下发执行。

根据我厂实际情况开展了以下培训工作:

(一)组织制定了2013年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内容包括了厂部重要的安全生产制度、各项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学习、演练。组织电工、焊工、司炉、吊车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时参加市安监局的定期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确保持证上岗,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档案。3月份全厂进行安规学习并统一考试全部合格。9月针对我厂新工人进行安全培训6人次,累计90学时。为进一步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10月对运行分场机、炉、电各专业进行供暖前的安全培训、对燃化分场的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用多形式、多样化、全方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和自我保护的相关知识,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基础。

在职工通行频次较大、较集中的操作室、厂区出入口、车间等处悬挂安全标语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上级、厂部的安全生产精神。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等活动,开展防洪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有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厂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按期对我厂的特种作业证送市安监局审核,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来我厂进行安全检查。积极响应厂部号召,安监科踊跃投稿,畅谈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细节决定成败》等稿件陆续在《热电时报》上刊发。

5、开展重大危险评估和整改,对存在的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

根据厂部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组织完成本年度重大危险源评估。通过自评,我厂当前存在的厂部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项目有6个,分别是锅炉、升压站、汽轮机、煤场龙门吊、厂房桥式起重机械、油库。重大危险整改项目共18项,截至12月24日已全部完成整改。通过落实整改,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确保安全生产稳定。

长期坚持对厂部危险点、危险源进行查找、分析,强化安全检查的力度,逐渐建立、完善检查标准,及时落实相关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不断消除危险点和危险源。按照“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整改。

6、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强化职业卫生预防

安监科负责全厂职工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入库验收和发放。2013年累计发放各种劳保用品22项总计1万多件。其中为输煤工发放口罩、棉手套、棉帽、棉鞋、棉大衣200多件,为化运职工发放耐酸碱鞋8双,为电专业职工发放绝缘鞋62双,为检修工发放披肩帽、防尘口罩、耐油鞋等90多件。

12月安监科安全员郭荣婕与仓库保管一起对积压十几年的劳保库存进行清点并建立了劳保用品帐策,为今后劳保用品合理的计划、有序的发放奠定了基础。

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的规定,扎实推进和做好8号炉等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

二、2013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各单位部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有待加强,暴露的问题仍然比较多,个别员工仍存在思想麻痹,办事图方便、侥幸心理等现象,违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生产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不强,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到位,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不利影响。班组安全管理基础不牢。从班组安全活动记录、班前后会中反映出部分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流于形式,无法有效贯彻、执行厂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设备基础较差,尤其是电气专业。设备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工作任务集中,设备可靠性有待提高,安全生产形势严峻。

3、两票、三制执行管理有待加强。两票合格率在月度审查中虽合格率均达到100%,基本消除了无票作业和无票操作。但在执行过程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票现象仍时有发生,有章不循、规章制度掌握不透彻、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危险点分析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及作业前安全交底工作流于形式等现象尤为突出。值班人员交接班、设备巡回检查、设备定期轮换和实验制度贯彻仍不彻底,巡检质量不高。

4、反“三违”工作有待加强。反违章和“无违章创建”工作的制度、体系虽然已经建立,但距离杜绝“三违”的规范运作和实现还有差距。安全隐患、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5、安监科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有待加强。安监科作为厂部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主体,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虽然重视,但执行力、主动性和对班组的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仍不足,要切实纠正对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错误思想。10月份厂部配备安全员一名,但是该安全员未参加市安监局的统一培训并未取得有效证件。目前安监科任务繁重、安全员力量不足等因素,仍是制约我厂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

6、厂部新入厂职工、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较多,安全意识和技能参差不齐,安全基础不牢靠,给安全管理、防范人身和设备等事故相关工作带来较大难度。

7、安全文明生产、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治理力度有待加强,管理标准有待提高。

8、厂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基础知识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通过今年发生不安全事件和部分职工暴露出的“有章不循”的问题、现场作业违章的问题,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部分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仍然不高。

9、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的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设备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工作需进一步规范。

10、应急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厂部、各部门应急预案仍存在不全面的问题,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开展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演练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14年工作计划

根据《xx市热电厂2014年工作计划》的统一部署,在总结2013年工作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安监科2014年工作总的思路是:一个中心,两个转变,三个提高,四个树立,五个加强。一个中心就是始终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作为全年工作的唯一中心。两个转变就是全厂干部职工要由“要我安全”、“我要安全”转变为“我会安全”;安监科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牢记“安全为生产服务”,生产上需要的就是安监科应该做的。三个提高就是进一步提高全厂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水平,努力提高安监科人员自身的专业知识。四个树立就是牢固树立“任何风险都可以控制,任何违章都可以预防,任何事故都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牢固树立“安全创造效益,安全维护企业生产力,安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安全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法管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方法观;牢固树立“安全只有起步,没有终点”的安全认识观。五个加强就是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加强设备管理,加大设备巡检、消缺和维护力度,保证设备健康运行;加强危险点预控和防范,做到万无一失,有备无患;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加事故防控能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基础。

2014年安监科重点工作:

1、完善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安监科将在年初完善厂部安全岗位责任制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将按月对各部门、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及整改记录进行检查。通过严格落实安全分析会、安全生产会议等基础工作,灌输“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管理理念,通过安全细致化和强硬管理,加强安监科对各部门的日常监管,促进各部门管理人员抓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各项工作,提高执行力。

2、抓好班组安全管理和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要重点抓好各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厂人员、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代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管理、重在落实。安监科将定期、不定期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促进班组安全基础建设。通过厂部、车间及班组扎实的三级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监督做好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检验和取证工作,继续做好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送检工作。

3、持续深入开展反违章、打击习惯性违章活动,对“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坚决打击无票作业等违章行为。倡导“违章是事故之源,遵章是安全之本”的理念,将反违章工作重点落脚于生产现场,强化反违章巡查和治理力度,将反违章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加大两票执行过程监督和管理力度,通过落实各级责任、加强两票知识培训,辅以严格的过程监督和考核,夯实全厂的安全管理基础。

4、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吸取历年来厂部机组非停和兄弟单位机组非停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控制机组非停。

5、按照厂部统一工作部署,扎实认真的组织开展春季、秋季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月活动、节前安全大检查、特殊时期安全活动。力求把安全检查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反复抓,抓反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巩固整治效果,实现安全生产。

6、严格参照《火力发电机组检修全过程安全管理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对外来施工单位、大小修期间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进厂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强化作业现场的指导、监督、考核,提升作业人员的规范检修意识、成品保护意识、防止二次污染意识、定置摆放意识等。

7、把文明生产作为日常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现场文明生产的监督工作。坚持每日巡查和每周检查,存在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加强对卫生死角、重点污染区的监督治理力度,提升我厂文明生产整体水平。

8、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应急预案标准化编制工作,强调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监督好各部门开展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练以及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切实提高全厂整体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9、按照厂部“两措”计划,组织各部门“两措”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复查、总结、考评工作,做到每月有小结、每季度有总结。严格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组织好厂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活动,监督好各部门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工作。

厂区督查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一工厂主管安全职责

1对工厂的安全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管理工厂的安全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5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制定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发生;

6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二质检部安全职责

1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3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三机电设备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工厂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四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负责劳动保护措施所需物资和防护器材的采购、供应,并确保采购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五后勤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1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3负责厂内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伤、触电等的急救措施,及时准确的进行抢救、报警;

4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六生产部门安全职责

1在编制生产计划时要同时编制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3在生产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做出详细记录报告分送厂安全部门;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七车间主管安全职责

1保证国家和上级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在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3对车间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八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工厂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3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清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做好记录,参加和协助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4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九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并制止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果断正确处理事故,并及时性如实汇报,保护好现场;

4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厂区督查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一、安全检查工作

1、现场安全巡查

安全巡查是预测和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的一种有效方法。安质科人员每天对施工区域进行1-2次的安全巡查,包括对作业环境、安全设施、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等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立即联系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整改关闭,对隐患较大的情况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关闭,有效的做到了事前处理。9月份共进行安全巡查30次。

2、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是针对性、专业性较强的隐患检查方式,能深挖每个单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科在传统专项检查模式的基础上,不断将检查形式进行优化,实行按两种形式开展检查工作:一是按施工区域进行安全专项检查(如:锅炉施工区、主厂房施工区、烟囱施工区、凉水塔施工区、输煤系统施工区等);二是按作业类别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如:施工用电、大型机械设备作业、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脚手架搭设、防火防爆、防雷和接地、雨天未用设备的停电和断电情况等)。两种检查方式存在交叉和互补,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检查网络的严密性。9月份共组织专项检查13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安全专项检查统计表

序号 时间 检查项目 隐患和违章(数量) 整改关闭 未整改关闭 整改率 备注

1 9月2日 输煤系统 6 6 0 100%

2 9月3日 施工用电安全检查 6 6 0 100%

3 9月7日 #2锅炉 8 8 0 100%

4 9月8日 #1锅炉 3 3 0 100%

5 9月9日 主厂房区及#1炉 7 7 0 100%

6 9月10日 #1锅炉及天桥施工 5 5 0 100%

7 9月13日 #2锅炉 8 8 0 100%

8 9月14日 施工用电和防火防爆 8 8 0 100%

9 9月16日 #1炉 6 6 0 100%

10 9月17日 #1炉 5 5 0 100%

11 9月22日 #2炉 7 7 0 100%

12 9月23日 主厂房及天桥施工区 7 7 0 100%

13 9月24日 电焊、气割及防火防爆 10 10 0 100%

合计 86 86 0 100%

3、安全联合大检查和每周安全例会

(1)本月共组织开展4次安全联合大检查,安全科组织监理、二公司安监部和锅炉、汽机、消防安装等各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联合行动,对现场#1、#2锅炉、主厂房、电除尘、碎煤机室、生产办公楼等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

检查后,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在现场调度室召开安全网会,各区域负责人或安全员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部提出来并做分析,提出整改措施,立即指定相关人员整改。现将联合大检查情况统计如下:

联合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时间 参加部门 隐患和违章(数量) 整改关闭 未整改关闭 整改率 备注

9月4日 筹建处安质科、二公司安监部及机、炉、电、消防等各施工项目负责人、监理部安全管理人员 9 9 0 100% 考核1项

9月11日 10 10 0 100% 考核1项

9月18日 11 11 0 100% 考核2项

9月25日 12 12 0 100% 考核1项

合计 56 56 0 100% 考核6项

(2)组织召开安全例会4次,计划完成率为100%。每周六安全例会,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对下周的安全工作做出重要部署,使安全工作具有很强的整体性和连贯性;

二、安全监督管理

随着#1机组各项试验和试运工作的全面开展,安质科根据实际需要,加大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时间投入,有力的保障了#1机组各项试验和试运工作的顺利进行。9月份,安质科重点对12项工作进行了安全监督。

1、9月1日,对#1给水泵油压调整进行安全监督进行安全监督,油压调整顺利;

2、9月2日至9月13日,对#1炉烘炉前的准备工作和烘炉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烘炉工作顺利完成;

3、9月8日,对流化风机试运进行安全监督;

4、9月9日,对#1锅炉流化风机试运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流化风机运转情况良好;

5、9月10日,对锅炉点火油枪雾化试验前准备和过程进行安全监督,试验非常成功;

6、9月15日,对#1炉风量标定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7、9月16日,对#1炉风量标定、布风板阻力试验等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8、9月17日,对#1炉风帽清理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9、9月18日,对流化试验进行安全监督,流化试验顺利完成;

10、9月19日至9月21日,对#1机组蒸汽吹管进行安全监督,吹管过程顺利;

11、9月20日,对#2发电机定子吊装过程进行安全监督,吊装顺利完成;

12、9月26日至9月30日,对#1机组整体启动试运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机组启动顺利;

三、消防应急演练

20xx年9月1日上午10:00,阳城电厂筹建处安质科组织新员工和各专业组成员,在综合水泵房南侧进行了20xx年度第二次消防应急演练,各部门负责人、电建二公司和监理领导也参加了此次活动。

本次演练共设两个项目,水带操作和油类灭火,让参加人员学习在发生火灾、爆炸后如何做出积极响应,做到一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能够及时扑救,避免事故的发生与扩大。演习由电厂新员工实地动手,基本保证每人都亲自操作,学会并熟练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四、制度制定工作

厂区督查员日常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核设施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所受电离辐射照射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条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遵循放射卫生防护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实行卫生监督制度。核设施的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都应依照规定编制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和执行预防性审批制度。

第二章放射卫生防护监督

第五条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实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下称省级)两级管理。在实施监督时,执行卫生监督员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全国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实施统一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修)定有关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标准;

(二)负责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时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的审批;

(三)对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制定核设施事故国家医学应急计划;建立核事故国家医学应急救援体系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全国核设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周围公众受照剂量及居民集中点的放射卫生监测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医学监护并建立相应的档案数据库。

第七条核设施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实施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阶段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的审评工作;

(二)组织制(修)定特定的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的实施办法;

(三)负责制定核设施事故省级医学应急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对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及执行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法规、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核设施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工作场所及核设施的放射性流出物进行监督性监测;在核设施周围居民区设立放射卫生监测点,进行Υ累积剂量和饮用水、食品及空气中放射性活度测量;

(六)按规定定期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有关监测数据和资料。

第三章放射卫生防护管理

第八条核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标准制定所属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规程和管理办法;

(二)指导、检查和督促所属核设施营运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技术标准,保障核设施工作人员的安全;

(三)对所属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监测数据和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四)负责所属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五)协助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所属核设施实施放射卫生防护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放射防护机构直接负责所营运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核设施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放射卫生防护规程,对所营运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安全负全面责任;

(三)接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卫生防护监督和检查,按规定向核设施主管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和报告。

第四章预防性卫生审查

第十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按第四条规定编制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书经核设施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同时抄送核设施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放射卫生防护评价报告书后,组织放射卫生防护专家进行审评,并在三个月内作出审核结论。经审核批准后,其批准书作为发放核设施建造、运行和退役许可证的参考条件之一。

第十二条核设施厂址应选择在人口密度较低、远离大型厂矿和人口中心的地区,拟建核设施的厂址应有周围半径50公里内实有人口的卫生学评价资料。

第十三条核设施厂址周围必须能满足设置非居住区和应急计划区(指需制定场外应急计划的核设施)的条件,并具备能配置足够的卫生医疗、交通运输和通讯联络设施的条件,保证核设施事故时应急计划的实施。

第十四条核设施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个人剂量限值按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执行。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制定正常运行时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限值;对周围公众所造成的个人年有效剂量当量管理限值为:

核电厂0.25mSv

核供热厂0.10mSv

后处理厂0.25mSv

废物处置场0.25mSv

第十五条核设施运行前一年,营运单位应完成核设施周围公众生活环境和人群健康情况的调查;掌握关键核素、关键途径和关键居民组资料。监测和调查的范围应根据核设施的类型及环境的特点确定,其半径可取30-50公里。

第十六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就业前医学检查,按照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的有关规定、标准进行鉴定,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并经专业培训合格者,方可向卫生行政部门领取放射工作人员证和委派放射工作。

第十七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在核设施运行前制定的《核事故场内应急计划》,经核安全部门批准后,其副本应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章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第十八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设立专门的放射防护机构,配备专职的放射防护人员,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具体负责核设施的放射卫生防护工作。

第十九条核设施营运单位根据实际和可能的辐射水平,将电离辐射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并给予相应的标志:控制区红色,监督区橙色,非限制区绿色。

第二十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根据放射工作人员所处的工作条件,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甲类:在此类工作条件下,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可能超过个人剂量限值的十分之三;

乙类:在此类工作条件下,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不超过个人剂量限值的十分之三,但可能超过年剂量限值的十分之一;

丙类:在此类工作条件下,工作人员的年剂量当量不超过个人剂量限值的十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根据放射工作人员的工作特点,核设施营运单位应提供切实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按需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第二十二条核设施营运单位必须对处于甲类(必要时对乙类)工作条件下和进入控制区工作的人员实施个人剂量监测,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根据实际接受的剂量进行放射卫生防护评价。

放射工作人员佩带的个人剂量计类型应抄报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接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对超限值照射的人员,营运单位应建立审批制度,实施严格的个人剂量监督;对受到核事故或其它意外照射的人员应进行事故剂量调查,确定实际受照剂量,并进行放射卫生防护评价。

第二十四条营运单位应经常对放射工作场所进行放射水平监测,确保工作人员在符合防护要求的场所中工作。

第二十五条营运单位应定期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的项目应根据受照类型、程度和健康情况确定。甲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每年检查一次,乙丙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每两年检查一次。

第二十六条对受到超限值照射的人员,营运单位应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核设施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医学处理和随访观察。

第二十七条核设施放射工作人员的常规医学监督、超限值照射人员的医学处理及职业性放射病的诊断治疗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授权的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十八条核设施正常运行期间,营运单位必须对场外周围居民区进行有计划的常规放射性监测。监测的范围应当根据核设施的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确定,其半径可取30-50公里。

第二十九条营运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建立健全控制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的程序,确保排放符合要求。

第三十条核材料或乏燃料运输中,承运单位应采取有效的放射防护措施,将辐射照射控制在可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水平,确保承运人员和沿途公众的安全。

第三十一条营运单位每年须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类监测和检查结果编制成报告,经营运单位负责人审定和核设施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次年二月十日前(当工作人员受到事故或其它意外事件照射时应立即)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及后果给予处罚:

(一)拒绝接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进行的监督与检查;

(二)拖延、隐瞒、谎报或拒绝报告有关资料和数据;

(三)管理不善,对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造成意外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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