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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精神卫生工作计划{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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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精神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新年开始,各项工作有得进一步更好的开展,曹庄镇卫生院在精神卫生工作方面按照县卫健委、县精神病院的要求,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加强对精防工作的组织建设,强化目标管理

为更好地推进乡镇精神卫生工作,提高精神病人工作水平,检查总结精神病工作的经验,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将精神病人工作做的更好,明确责任制,专人负责,努力完成工作目标保障精神病基本生活,改善精神病人生活状况,优化精神病人参与社会生活环境。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扶困助困活动

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情况清,对无劳动能力精神病人的生活保养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政策,继续做好精神病人困难和无劳动能力精神病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做好精神病人贫困户春节慰问工作,利用街道劳动保障所、救助站、乡镇网络、乡镇志愿者等开展广泛的社会化帮扶精神病人活动,切实为精神病人办实事,解决生活困难。

三、依托乡镇开展各具特色的乡镇精神病人工作

充分利用乡镇资源,开展各具特色的乡镇精神病人工作,把精神病人康复、职业培训、法律援助、生活保障纳入乡镇建设开展精神病人各种康复活动,完成康复指标任务,争创精神病人工作示范乡镇。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精神病人工作

精神病人的程度各有不同,应该更好做调查、摸底、掌握实情, 精神病人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病人工作,有关方针政策,把精神病人工作做的更好。

卫生院精神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总体目标。2011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实现“双百”目标,即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达到100%,被关锁(以无理的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8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90%;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75%。

(二)年度目标。

1.2009年:初步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和城乡统筹的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达到100%;被关锁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60%;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到6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70%。

2.2010年:被关锁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10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达到7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80%。

3.2011年: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经费财政投入机制、完善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较高的精神卫生服务队伍;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到8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达到90%;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到75%。

二、工作要求

(一)推动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法制化进程。积极开展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立法调研,起草形成《*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市、区(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

1.改、扩建现有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不断改善房屋、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3年内全市精神科床位总数达到5400张,达到国家“中等配置”要求;

2.保证精神卫生防治专项工作经费满足市、区(市)县常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人才培养、应急处置、疾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工作的需要;

3.在社区(乡镇)公共卫生经费中,按每人每年1元标准列支,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精神疾病防治管理。

(三)完善精神疾病医疗保障体系。将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实现精神疾病患者参保率达100%,参保费用由市、区(市)县两级残联解决;城乡精神疾病患者参保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定额拨付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

(四)建立精神卫生专业防治网络。建立以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主体,综合性医院为辅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为依托的精神卫生专业防治体系。*市精神卫生中心是全市精神卫生工作临床诊疗和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其他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展精神疾病临床诊疗服务;各区(市)县卫生部门指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精神卫生防治科,统筹管理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工作。

(五)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精神卫生防治专业机构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精神疾病防治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六)建立精神疾病监测网络。组织开展全市精神疾病患病情况普查,掌握精神疾病患病基数,建立精神疾病健康档案,准确掌握患者现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精神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依托市科技局“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科研课题研究结果,建立全市精神疾病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精神疾病信息监测网络。

(七)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危机干预。全面开展地震灾区各类重点人群的心理康复服务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参与,建立*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

各区(市)县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精神卫生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开展精神疾病普查,负责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立卡工作,开展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2.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

3.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将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并逐步提高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定额拨付标准。

4.残联组织负责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线索调查,协助组织患者就诊,建立社区康复站、工疗站(社区精神康复日间照料站)、庇护工场等,开展精神疾病患者的后期康复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解决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5.公安部门负责对具有肇事肇祸行为和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强制治疗和保护性治疗。

6.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精神卫生工作经费,保障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持续发展。

7.教育部门要依靠学校现有工作队伍和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针对不同年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心理指导和帮助。

8.司法部门负责做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及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

(三)技术保障。成立*市精神卫生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工作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并拟定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精神卫生个案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精神疾病患者随访和质量控制工作。

(四)经费保障。

1.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投入,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的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经费纳入城乡公共卫生经费统筹安排。

2.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经费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报销范围,残联组织为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经费,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五)加强督导。各级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精神卫生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阳光救助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与治疗,切实做好被关锁(以无理的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精神疾病患者的阳光救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救助目标

2009—2010年,对全市2000余名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分批次解锁,开展阳光救助。2009年底,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60%;2010年底,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100%。

二、救助程序

(一)确定医疗救治机构。

1.选择定点医院,实施分片医疗。以100张左右精神科床位、20名左右精神科医务人员、具备相应医疗设备设施、能组织开展社区精神卫生防治为标准,在我市现有精神卫生机构中确定定点医院。并依据定点医院收治能力和区域解锁病人数量,实施划区分片救治。

2.准备后备医院。在实施就近分片定点医疗救治的基础上,指定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市德康医院作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其他定点医院无力收治的以及疑难重症患者。

(二)制订救助计划。市残联负责对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市卫生局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全市医疗救治计划。市残联将线索名单下达各区(市)县,由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组织残联、卫生、民政、公安等单位开展解锁工作。各定点医院根据接收病人计划,提前做好床位安排。

(三)确定救助患者。

1.开展入户调查,确诊病人。各区(市)县卫生部门根据残联提供的线索,负责安排定点医院精神科专业人员在当地政府协助下进行入户调查,对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核实诊断并出具《疾病诊断意见书》;相应定点医院组织2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入户对每名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确定诊断,提出救治方式建议,填写《诊断通知书》和《个人一般情况表》,建立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数据库,将诊断结果报当地卫生部门,由卫生部门向残联、劳动保障、民政和公安部门通报。

2.核定有关情况。各区(市)县残联根据诊断结果对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认定,并会同民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核定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险方式和家庭经济状况。

2009年由残联资助未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标准不足者进行补足。2009年以后根据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是否享受低保的情况,由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分担参保费用。

3.发放阳光救助卡。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诊断通知书》填写《阳光救助卡申请书》,由残联发放阳光救助卡,实行“一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一卡(阳光救助卡)、一表(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随访表)”。

(四)开展住院医疗救治。经认定后符合住院救治条件的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由残联审核批准下发阳光救助住院通知单,患者持住院通知单到定点医院享受最高不超过6600元的免费住院救治。患者在定点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按参保水平报销后,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政策实施医疗救助,剩余部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救助费用按每人每日12元进行补助,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五)转入社区管理。对于不需住院治疗或经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由定点医院建立与阳光救助卡同号的随访表,拟定社区治疗方案,将患者转入所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进行社区管理。此类患者凭阳光救助卡在定点医院享受每年每人800元的免费门诊救治。社区医生对患者服药情况、病情等进行随访。

三、救助要求

(一)救助原则。

1.坚持医疗质量第一原则。认真执行有关精神疾病诊疗规范,切实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2.坚持低成本、广覆盖原则。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诊疗目录实施救治,最大限度降低医疗成本,控制医疗费用,尽快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二)人员培训。市卫生局负责做好相关管理人员、定点医院业务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

(三)信息报送。各定点医院将救治患者的情况、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将患者社区管理治疗的情况,每月汇总后逐级上报卫生、残联和民政部门。

(四)督导评估。市卫生局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人员对各区(市)县和有关部门、单位实施阳光救助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各区(市)县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要定期对辖区内阳光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资金筹集和结算

(一)资金筹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所需资金主要包括患者参保费用、院前处置费用、住院期间治疗和生活费用、门诊费用、社区管理费用等。

社区管理费用按社区人口每人每年1元标准,列入社区(乡镇)公共卫生经费解决,其余费用由以下三个渠道解决,即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符合低保条件者再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最后通过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阳光救助专项资金托底。

(二)费用结算。定点医院安排专人负责救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管理。在患者入院时要确定其医疗保险关系(是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确认是否符合当地的低保条件。定点医院根据患者医疗保险关系、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等情况分别向医疗保险部门、民政部门和残联进行费用结算。

五、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9年7月底前,由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卫生局)牵头负责,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印发各项具体实施方案;下达线索名单,开展线索调查,确定救助对象;核定患者参加医疗保险方式,帮助未参保者参保,为参保标准不足者补足标准。

(二)住院救治阶段。2009年8月底前,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达到20%,2009年10月底前达到40%,2009年12月底前达到60%,2010年6月底前达到80%,2010年12月底前达到100%。

(三)社区管理和门诊救治阶段。不需住院治疗的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在确诊后即纳入社区管理,启动门诊救治;经住院治疗病情稳定的患者在出院后即纳入社区管理,实施门诊救治。

六、部门职责

市和区(市)县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管理、协调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卫生部门。承担阳光救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组织各定点医院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根据划片医疗的实际情况,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开展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精神疾病患者社区管理治疗;组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救助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二)残联组织。负责提供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组织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负责阳光救助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发放阳光救助卡,建立阳光救助费用结算制度和流程,参与患者的入院安排工作,建立康复站、工疗站(社区精神康复日间照料站)、庇护工场等,开展患者的职业康复工作。

(三)民政部门。按有关政策对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的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开展救助。

(四)劳动保障部门。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提高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报销比例,为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就业指导。

卫生院精神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2014年7月,韩国电视剧《没关系,是爱情啊》的热播,向观众普及了精神卫生常识:精神障碍患者并不可怕。精神病和感冒一样,也是一种病症。经过多种治疗方法综合治疗,精神障碍患者同样可以恢复健康、回归家庭。

由于人们对精神卫生的错误观念,导致本该去精神专科医院就诊的心理精神病症患者大量涌入综合医院,辗转于各科室接受着无谓的检查、治疗,陷入病情恶性循环的怪圈。

在这次调研活动中,针对当前精神卫生领域的问题,调研组列出了正视精神卫生的“药单”。

1.建立精神卫生工作综合管理机制

《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要建立由政府组织领导,卫生、民政、公安、教育、司法、人社、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精神卫生工作管理组织,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各负其责,统筹安排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就业、管理和福利待遇等问题。

2.合理配置精神卫生资源

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对精神卫生资源实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强对精神卫生机构的管理,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条件的综合医院要开设心理咨询门诊,为不同的人群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心理保健和早期干预工作。教育部门应将心理卫生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提高他们对应激事件的应对能力。

3.扶持和发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

把精神卫生社区服务纳入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制订社区管理计划和医疗保健制度。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培训基层专业人员,提高防治水平。同时,调动非专业力量,发挥家庭在监护方面的积极作用。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工作的资金投入,推动社区预防、治疗及康复工作一体化。

4.依法分类收治

对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案件,公安机关要及时出警,采取措施依法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对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已达犯罪程度的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不负刑事责任;但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精神障碍患者,依照新《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强制医疗;对已经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危害他人安全风险的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依照《精神卫生法》的规定进行诊断和治疗;对曾经肇事肇祸、住院治疗后进入缓解期的精神障碍患者要加强缓解管控,健全定期检查、定期服药、定期走访等制度。一旦病情出现反复,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诊断和治疗。

5.健全救助体系

设立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行为损失保险,由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出资投保。当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造成他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或者由政府设立被害人公益救助基金,向社会募集资金,对因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造成的损失给予补偿。

6.加强精神病康复设施建设

卫生院精神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卫健局“夺争树”和“精彩计划”文件要求,落实刘方斌重要讲话精神,克服我院“庸懒散慢虚粗”方面存在的问题,激发全体医务人员比拼赶超的争先意识和动力,现结合医院实际工作任务,决定在我院开展“三争三比”和“夺争树”活动,旗帜鲜明叫响个人出彩、工作多彩,打造基层卫生我领先渭滨品牌,为渭滨出彩添砖加瓦。

一、“夺争树”目标

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争取全市基层卫生院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公立医疗机构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树立标杆,力争省内有位有名,打响基层卫生和医养结合第一品牌。

1、公共卫生争第一,公共卫生工作在去年全区第二的基础上,继续从基础做起,狠抓慢病管理、3-6岁儿童保健项目实施力度,完善12项公共卫生项目信息化管理,项目按时完成后必须及时录入系统,从今年起公共卫生取消纸质档案,全部从平台抽检。所以要确保平台录入。半年和年终各项指标必须全部达到优秀,争取取得全区第一的好成绩。

2、健康扶贫方面,按时优质完成季度签约,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实行车接车送。结合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改善村级卫生室和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在硬件建设方面,计划投资40万元购买急需的DR一台,急救设备一台套,康复科治疗设备10余台,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医疗设备硬件落后的面貌。

3、高标准制定医院2024年奋斗目标,各科室要按照各项工作任务,细化任务指标,制定2024年奋斗计划。在改变服务态度和群众满意度方面,全院每个职工要实行微笑服务,缩短取药缴费时间,延长治疗时间。具体业务方面要加强中医科再发展,骨科扩大发展,稳步增加门诊和住院患者,降低均次费用,降低药占比,提高我院业务收入稳步增长30%以上。到人人有责任,人人有目标,完成有奖励,落后有处罚。争取业务收入稳步增长,树立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思想。

二、精彩计划

1、为了提高群众满意度,从3月底开始医院实行无假日医院,周六周日、节假日正常上班,增加在岗工作人员,每天延长工作时间半个小时,方便群众就医办事,

2、主动响应区委区政府关于“走出去、引进来”的号召,制定关于赴市外、省外学习方案,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思想观念,增强改革和创新意识,用新思维,新办法解决医院发展困境。计划4月份赴成都市高新区考察学习几个卫生院和社卫中心,学习人家绩效管理、业务发展和有偿签约工作。5月份赴西安市雁塔区考察学习,观摩学习专科发展、中医特色科室发展等项目。6月份计划结合党史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赴革命教育基地进行红色教育。

3、打造特色科室,一是计划引进“千河骨科”,进行全方位宣传,开设骨科病床,增加骨科设备和器械,提高我院骨科在全市知名度和诊疗水平。二是计划合作耳鼻喉和眼科,填补基层医院耳鼻喉和眼科科室空白,增加服务项目,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4、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医科,一是聘请高年资名老中医来我院坐诊,实行传帮带,促进中医诊疗水平;二是计划投资购买一批中医理疗设备;三是在现有中药颗粒剂目录基础上,扩大范围,增加药品种类,做到常用中药饮片颗粒剂全覆盖。确实让老百姓对我院重新认识,更加信任。

三、组织保障

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科长、单项(艾滋病、传染病、慢性病等)工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我院“夺争树”和“精彩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各科相应成立单项工作专班,确定年末要实现的“夺争树”和精彩目标计划,专人负责,拿出可行、创新、得力措施,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工作步骤

1.制定目标,研究方案阶段(3月底前完成)。各科室拿出本科室切实可行计划,于3月26日前报办公室汇总,3月底前制定本单位创先争优精彩计划实施方案,打出本单位在全区、全市卫健系统争夺树和精彩计划口号。

2.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1月)。分管领导包抓,各科室围绕科室科室目标和单位总体目标,按月积极实施推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提高,促进既定目标早日实现。

3.总结验收阶段(12月底)。由院班子按照医院分配计划逐项对照,检查总结争夺树和精彩计划完成情况和取得效果。

五、保障机制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考评机制。通过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的建立,确保夺争树和精彩计划目标实现。实行主管领导对书记负责、科长对主管领导负责、职工对科长负责工作目标责任制,树立一盘棋思想,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新冠疫苗接种、医养结合、公共卫生等中心、健康扶贫重点工作任务的高质量完成,在全市、全区树立好口碑。

(二)建立月分析月研讨提高机制。每月召集“夺争树”和精彩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各科汇报工作当月所做的工作,存在问题,解决的方法策略,通过分析研讨,有效推进工作进程,保障目标逐步实现。

(三)建立工作任务奖惩激励机制。提炼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再坚持外宣激励政策基础上,建立“夺争树”和精彩计划奖惩机制,对纳入目标的单项工作每季度考评打分,年末统计,公布排名,对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且有创新的科室负责人和责任人纳入本单位评先范围,在职称评定、先进名额等方面优先考虑。

(四)建立好点子金点子促工作机制。通过职工会议或科室会议大讨论、意见箱投递、发放专题意见征求表等形式,发挥思想碰撞,头脑风暴作用,集思广益,征集金点子、好点子并应用于工作实践促进工作任务目标高质量完成。

(五)建立参观交流拓展思想机制。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同城和省内外交流学习,汲取先进理念和经验,打开视野,拓展思路,为创新和实现精彩计划奠定思想基础。

(六)建立纪律作风整顿维护机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查摆“庸懒散慢虚粗”方面存在问题并积极落实整改,深入领会刘方斌区长讲话精神,发扬李黑记积极创新求发展、讲求速度和效率企业家精神,通过实施“三争三比”,完善制度、强化纪律,保障工作任务和精彩目标的实现。

(七)建立争做“渭你服务”代言人机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做好群众和基层单位的疾控特色服务,积极为“渭你服务”代言,全方位宣传渭滨为家乡代言,要体现文明单位风采,让群众和服务对象感受到“滨至如归”。

卫生院精神卫生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要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任务,并及时收容和治疗“三无”精神疾病患者。卫生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要承担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任务,调整现有精神卫生机构的服务方向和重点,提高治疗与康复水平。公安机关要了解掌握本地区内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有关情况,督促家属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对扰乱公共秩序、影响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肇事肇祸的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治疗工作。

精神疾病是在各种生物、心理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人的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识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精神疾病不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增多,竞争压力加大,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明显,严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与此同时,儿童和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老年性痴呆、抑郁、药品滥用、自杀和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危机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精神卫生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

一、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庭状况

提起“精神病”,常人总有一种似骂人的意思。人们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视,瞧不起或者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恐惧,避而远之。由于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就导致家中有人患了精神疾病,为顾及所谓的“面子”,不敢公开,延误了及时治疗的最佳时间。

精神疾病患者属于我国残疾人范畴,他们也有享受就医的权利,他们是最可怜的精神残疾人,他们精神上虽然残疾,但是他们的人格和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

实质上,一个家庭,只要有一个精神疾病患者,不论是经济上的消耗、还是精力上的折磨都是说不出来的苦。患者在社会上杀人、放火、毁了物,作为监护人的家庭还要负责任,这种长期被折腾、消耗的家庭,可以说是非常贫困的。从整个精神疾病发病率来看,精神病医院收治的患者只是少部分,他们也希望得到各级政府的扶持和救助,希望“医疗救助”能重点考虑到那些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庭。

二、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与现状

精神卫生机构有民政精神卫生和卫生部门精神卫生,必须具备治疗、预防、宣传精神卫生工作能力,如我地区仅有民政精神卫生,即要肩负民政部门精神卫生工作,又要肩负卫生部门精神卫生工作,同时,还要担负公安机关肇事肇祸的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治疗工作和全区精神卫生工作的预防、宣传工作。已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也是该地区医疗卫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因此,建院当初的根本目的、服务对象,都发生了“面”、“量”的变化。而建院当初主要任务是收容社会上流散的“三无”对象精神疾病患者,属于民政“社会救济”范畴,所需费用通过社会救济渠道予以解决。医院对他们实行终生供养和生活管理的封闭管理模式。1986年由于复员退军人中的精神疾病患者有增多的趋势,经有关部门批准,增设了“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疾病疗养院”,专门收治复员退军人的精神疾病患者。这些措施的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这些精神疾病患者的人道主义关怀,体现了社会主义优越性。从而,精神卫生工作为保持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众多精神疾病患者早日回归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根据全国第三次精神卫工作会议统计,已上升至13.47‰,(上海为16.9‰),其中有两点更为突出:一是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的刑事案件、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发生率增多;二是精神疾病患者,由于贫困,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这类患者约占总数的60—70%。然而遗憾的是,社会的快速发展,精神疾病患病率也在明显上升,而我院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医院业务用房破旧狭窄,得不到及时改造,医疗辅助检查设备严重缺乏。原因:一是因给精神疾病患者治疗时,该患者有突然袭击精神卫生工作者的可能,二是患者之间互相伤害,三是患者随时有破门、破窗而逃可能。精神卫生工作者上班时,被患者打伤、工作服被撕破是常见的事。而患者之间相互伤害或毁物等,甚至出现自杀、逃跑,值班人员还按规定被追究责任。因此,精神卫生工作的工作条件非常艰苦,责任重大,心理压力更大。正因为这样的工作环境,精神卫生工作者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

民政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的不足,我们深知,由于地方经济欠发达,财政能保障工作人员的工资就已经是很不错了。从外观上,人们普遍认为,民政精神卫生隶属民政局,有钱。实质上恰恰相反,所有的民政专项经费中,没有关于精神疾病的专项经费,加上民政部门都是专款专用,因此,民政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非常缓慢,甚至停滞在80年代初的基础上。民政精神卫生工作,在业务上还要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但是在医院发展规划和经费设备支持上,卫生行政部门几乎没有什么可以解决民政精神卫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国家扶持基层医院的设备,更不能考虑到民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更为棘手的是患者欠费,精神疾病患者大多数在农村,其次是公安机关送来肇事肇祸的精神疾病患者、还有困难企业中的精神疾病患者。这些患者的监护人,都有一个共同点“贫困”。从而,使民政精神卫生的发展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民政精神卫生,生存困难、发展更困难,它属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医疗机构,存在着严重的后天营养不良,这是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加大对民政精神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应该引起政府的重视。

三、三个“关注”

1、精神卫生工作,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国务院办公厅《(2004)71号》文件,对当前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原则、工作目标、组织领导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随着社会的转型,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增多,各种竞争加剧,各种压力增加,精神疾病的发病率呈明显上升趋势。尤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平安中国”的今天,民政精神卫生工作不容忽视,迫切需要引起各级政府部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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