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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行动计划范文第1篇
3月4日,北京市召开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据悉,北京市将制定并实施《中小学德育三年行动计划》,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课堂。这项计划将以弘扬和培育北京精神为重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统筹今后三年北京中小学德育工作。在开设德育骨干课程和学科德育课程的基础上,开设《中华传统文化》《志愿服务》《北京精神》三门地方课程。今年,北京将启动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支持和引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并在三年内推出500所中小学校园文化示范校。
上海:学科德育引爆课堂革命
自2005年以来,上海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科德育”实践。德育主阵地开始从课外转向课堂,融汇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在“教育回归本源”的理念指导下,上海根据中小学各门学科的知识特点及其本身所蕴含的德育资源,编制了涵盖中小学全部21门学科54个学段的学科德育实施意见,为每一学段、每一门课程实施学科德育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操作建议。
“学科德育”在上海的中小学课堂引爆了一场“静悄悄的革命”,语文、历史等人文社会学科注重“以情育人”“以史育人”;物理、化学、地理等自然科学学科注重“以理育人”;音乐、美术等艺术学科注重“以美育人”,教材中隐含的、固有的育人内容被挖掘出来,与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无缝对接,潜移默化渗入学生心头。老师们“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上海许多学校还建立了各学科综合教研的机制,教师共同研究和开发教案。
中山:启动“学雷锋再出发做修身励志好少年”万人行
2月13日,中山市教育局在石岐中心小学隆重举行“学雷锋再出发―做修身励志好少年”万人行动的启动仪式。本次活动在全市各镇区教办,市直属学校还各设立了1个分会场。
制定行动计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核电工程 计划 管理
中图分类号:TM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4(c)-0068-02
核电工程计划管理是进行核电工程建设的灵魂与核心,通常情况下,核电项目的建设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管理,这需要借鉴其他的工程管理的经验,在保证核电工程具备较高的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同时保证核电工程的施工进度。在核电工程管理中,首先需要对核电工程的计划进行管理,然后依据施工的进度,对计划进行动态的实时跟踪,进而逐步建立起一个完善和全面的核电工程计划管理体系,再依托核电工程的人员配置,做好核电工程的计划管理,为核电工程的顺利开展做好基础工作。
1 核电建设的计划层次
通常情况下,核电工程的计划可以分为6个管理层次,分别处于核电工程的不同阶段,是对工程各个阶段的分级管理,确保整个核电工程处于有序正常的施工进度中,保证核电工程的可控制性。根据核电工程的建设进度,在核电的不同施工期制定不同的工程计划。例如,一级进度计划、二级进度计划、三级进度计划、四级计划母体、四级计划(年度计划)、五级计划、六级计划、系统安装完工计划、房间移交计划、专项进度计划、核清洁计划等。不同的阶段采用不同的计划,通过对计划的管理来实现对核电工程建设的有效控制。
2 不同计划层次的工作内容
2.1 核电工程一级进度计划
在核电工程的施工之前,需要对核电工程的整体建造有着详细的工程计划和工程进度的安排。不仅需要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的工期安排、关键项目和线路、工程的施工风险等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并制定施工计划,在此基础上,进行核电工程的二级施工进度计划。
2.2 核电工程二级进度计划
在完成一级进度计划之后,二级工程进度计划开始制定,主要由工程的承包方进行编制。在一级进度计划的基础上进行工程的细化。一般情况下,二级进度计划主要包括里程碑、BOP、核岛、常规岛的设计、设备交付、制造、土建施工、安装施工、房间和系统的移交等。
2.3 核电工程三级进度计划
核电工程三级进度计划主要是指核电工程的承包商就核电工程的土建和安装等分包单位进行工程合同的签订,并对工程的进度进行详细的制定。工程分包商根据二级进度计划进行三级进度计划的编制,在工程合同中明确施工区域、施工项目的完工日期等,其制定的计划内容涉及图纸设计、设备和原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交付等,工程设计内容更为详细、系统和全面
2.4 核电工程四级计划母体
核电工程四级计划母体主要是指由分包单位进行编制的核电工程总体控制计划,其中包括工程的施工、工程的进度管理、工程的协调等各项内容,是对整个核电工程施工活动的全面管理。四级计划母体是建立在三级进度计划的基础之上,对核电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详细的分解,按照不同的工作包、厂房、施工区域、施工标高等更为专业的进行施工步骤的细分,四级计划母体从文件的准备到工程施工完成后的工作报告都有着具体的时间安排,同时也是进行年度计划、半年度计划、完工计划的基础。
2.5 核电工程年度计划
在完成了四级进度计划母体后,对于核电工程的施工进度有了较为详细的划分,在此基础上,截取一年的工程施工计划,进行核电工程的年度计划,一般情况下年度计划主要是依据各个分包商的工程计划、工程工期和施工活动进行编制。
2.6 核电工程6个月滚动计划
核电工程6个月的滚动计划主要是从工程的四级计划母体中截取的,工程半年度滚动计划主要是由分包单位进行编制,是对于工程的施工和生产活动进行的详细的计划编制,并对这些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定期的编制、更新、审批和,是对整个核电施工工程的一项动态管理,可以真实地反映出核电工程各项工作的实际完成情况,同时也是各个施工队进行施工计划编制的基础。半年度滚动计划是以核电工程的6个月的施工周期进行编制,核电工程的分包商每月15号进行计划的编制,25号进行计划的提交。第一个月的计划主要是对过去工程施工进度的累计,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主要为执行月,最后3个月为工程的预测月,对工程的施工和开展进行预测。
2.7 核电工程六级计划(双周滚动计划)
核电工程的六级计划又称之为双周滚动计划,由各个施工队或者施工厂进行编制和的周施工计划。六级施工计划的编制主要是分包单位根据工程的五级进度计划来进行编制,将每个月的计划进行细分,月指标详细分配到每周,形成核电工程施工的周指标,周指标的计划编制要集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反映的是工程的未来两周的施工活动,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每周编制。
2.8 工程安装系统完工计划
核电工程的安装系统完工计划主要是由工程分包单位进行编制和,该项工程计划中包含了核电工程中每个系统的相关信息和活动项目,该计划每个月进行一次编制,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进行提交。其中涉及的工作内容包括:核电工程各项系统的安装信息和安装进度,EM4包回路的水压试验,各个系统和工作包的EESR目标日期以及实际完成日期,各个系统的检查日期。
2.9 核电工程房间移交计划
房间移交计划由工程的分包单位根据工程的现场施工进度以及工程的施工计划和安排,每月进行工程房间移交计划的编制,提交给工程的总承包商,在完成房间的移交后,开始由安装的分包单位进行安装施工活动的开展。
2.10 核清洁计划
在完成了房间的移交和返移交后,土建单位会进行工程的装修施工活动,在不破坏房间的前提下进行装修施工活动的开展。在完成房间的装修工作后,开始对房间进行清洁,核清洁计划的编制主要由土建分包单位进行编制,最后提交给总承包单位。
2.11 工程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的编制需要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进行制定,例如,根据工程工期滞后的情况,可以制定专项的工程赶工计划;针对工程施工的重点区域、设备的引入和安装、施工中的重要节点、管道的安装和压力测试等,可以进行详细的专项计划编制。
综上所述,随着人们对核能源的利用越来越广泛,核电厂的建设也越来越普遍,核电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序,需要对工程的整个施工阶段进行详细的计划,以此来更好地对核电工程的各项建设进行控制,保证核电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有条不紊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飞,王冠.浅析核电工程项目的设计计划接口管理[J].能源与节能,2013(6):47-48.
[2] 王盼.核电工程计划管理浅析[J].经济管理:全文版,2016(7):187-188.
[3] 张建伟.浅谈核电工程设计计划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9).
制定行动计划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核电 ;业主公司;进度控制
中图分类号:TL48 文献标识码:A
引言:近十年来我国核电建设普遍采取投资方组建业主公司,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或主要过程委托给专业化的工程公司来执行。不管是全过程委托,还是主要过程委托,作为业主公司都必须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为了使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从而实现投资方的要求,业主公司必须对整个项目建设的总体进度进行控制,而工程公司则需要承担进度控制的具体职责。
一、进度控制概述
工程建设的进度控制是指对工程项目建设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计划付诸实践,在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直至工程竣工,交付使用。
项目进度控制,与投资控制和质量控制一样, 是项目施工的重点控制内容之一。它是保证项目按期完成、合理安排资源供应、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
为了控制项目建设进度首先要明确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施工进度总目标的确定既受到工程施工条件的制约,也受到工程合同或指令性计划工期的限制,同时还要结合工程公司和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效益要求,确定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参考同类型电站的实际情况,以正常工期为施工进度控制总的目标。正常工期根据正常施工速度来确定。
(2)以最优工期为施工进度控制总目标。最优工期可以采用以正常工期为基准,应用工期成本优化的方法来确定。
(3)以合同工期或业主公司给出的指令工期为施工进度控制总目标。
业主公司进行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是:审查工程公司提交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其中的重要内容就是检查工程公司对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等参建单位相关进度的控制情况。工程公司应按合同范围,审查参建单位编制各分部工程的总进度计划,并督促和审查参建单位编制年度、季度、月度和周作业计划,控制各级计划的有效执行,同时向业主公司汇报进度执行情况。
进度控制的目标与投资控制、质量控制的目标是对立统一的,一般说来,进度快就要增加投资,但工期提前也会提高投资效益;进度快可能会影响质量,而质量控制严格就可能影响进度;但如果质量控制严格而避免返工,又会加快进度。进度、质量与投资三个目标是一个系统,工程管理就是要寻找三者间的平衡,解决三者之间的矛盾, 既要进度快,又要投资省、质量好。
二、工程进度计划
(一)、项目进度计划体系
核电工程项目进度计划体系通常采用多级联动的动态计划管理体系,整体划分为六个级别,分别从一级进度计划到六级进度计划。
一级进度计划即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由业主公司制定并实施过程控制,是整个项目计划体系的基础和总框架,以下各级进度计划均需在一级进度计划约定的范围内。
二级进度计划即项目各分部工程的接口进度计划,由工程公司制定并实施过程控制,是设计、采购、施工和调试等各分部工程的指导计划。
三级进度计划即项目各分项工程的总体进度计划,由各参建单位制定并实施过程控制。
四级和五级进度计划是各参建单位根据负责的项目工作内容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的六个月滚动计划和月计划。
六级计划即参见单位制定并实施的周计划,通常以任务清单的形式进行控制。
整个计划体系可用如下简图表示(六级计划未在图中体系):
1、一级进度计划
一级进度计划即工程总进度计划,用于确定整个项目的开竣工日期及各主要阶段的工期,确定各项工程施工的衔接关系。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基本要求是:保证项目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迅速发挥投资效果;保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和均衡性。工程总进度计划编制的正确与否是保证各项工程以及整个建设项目按期交付使用、充分发挥投资效果、降低工程成本的重要条件。
2、二级进度计划
二级进度计划是在一级进度计划框架下,由工程公司编制出版的各分部工程总体进度计划,主要约定各分部工程间的进度接口。如设计二级进度计划和采购二级进度计划,二者对设计接口和采购提资等重要接口时间点进行明确;再如建安二级进度计划和调试二级进度计划,二者对系统的安装完工和移交调试的时间点进行明确等。
二级进度计划作为各分部工程的接口进度计划,起着横向协调各分部工程,按照一级进度计划的要求,同步向前推进的重要作用。
3、三级进度计划
三级进度计划是承包商按照所承担的合同范围,在二级进度计划框架下,对合同约定的工作编制的总体进度计划,作为承包商承担相应合同责任的附加要求列入合同文件。
三级进度计划根据各分部工程的划分,主要有工程设计三级计划(又根据设计范围拆分成核岛主系统设计合同、核岛辅助系统设计合同、常规岛设计合同和BOP设计合同等,对应每个合同包都有独立的三级进度计划)、设备采购和制造三级计划(根据设备供应商和采购包进行拆分,对应每个采购包都有独立的三级进度计划)、土建三级进度计划(根据核岛、常规岛和BOP工程进行拆分)、安装三级进度计划(根据核岛、常规岛和BOP工程进行拆分)、调试三级进度计划等。
三级进度计划应包括对应合同范围内的所有活动。
4、四级、五级和六级进度计划
对于土建和安装这样较为庞大和复杂的合同包,其承包商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四级、五级和六级进度计划,以有效指导整个现场施工按部就班地开展。
四级进度计划是对承包商所承担的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的细化,除了对主要工作的时间和逻辑上的细化外,还必须对整个工程量计划进行平衡,绘制总工程量曲线和各专业工程量曲线,并通过施工逻辑和工期的优化,尽量使工程量曲线趋近于抛物线。在工程量曲线的基础上,承包商还必须对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配置足够且合理的资源,包括所动用的人力和施工设备,以及相关的委托采购物项和消耗性物资等,编制与之相匹配的人力动员计划和曲线、重要设备和专用工机具配置计划和曲线等。这个过程需要重点关注的要点包括:人力和设备配置计划是否能满足完成计划工程量的需要;基本工作程序是否合理、实用; 施工设备是否配套,规模和技术状态是否良好;如何规划运输通道;员工的工作能力如何;工作空间分析;预留足够的清理现场时间;材料、劳动力的供应计划是否符合进度计划的要求等。
五级进度计划是承包商在四级进度计划基础上编制的月度施工计划。该计划采取三个月滚动出版的形式,每期计划内容包括当月施工计划以及后两个月的计划预测,以指导技术、物资等部门做好施工技术和物资准备,同时也使各施工队对后续进度安排有提前的准备。五级进度计划主要由各施工队负责制定和实施。
六级进度计划是承包商各施工队在五级进度计划基础上编制的周施工进度计划,即周任务单。六级计划采取双周滚动出版的形式,每期计划内容包括本周施工任务单及下周预计任务清单。六级进度计划由各施工队负责制定,由施工队下设各班组负责执行。
(二)、专项进度计划
在各级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如为了保证某个重要节点或专项工作的按期完成,需要跨板块、跨专业、甚至跨承包商间通力合作的时候,往往需要用到专项进度计划。
专项进度计划由工程公司统一组织编制,所有参建单位在执行原有各级进度计划的同时,投入优势资源,在该部分工作中执行专项计划的安排,优先确保该部分工作按要求完成,以确保专项计划得以有效实施。
在整个项目周期中,专项计划的级别应高于各级进度计划,但工程公司必须做好统筹策划,专项计划的数量不应过多,以免影响正常的进度计划体系的运行。
三、进度控制的过程
核电工程项目进度管理也必须遵循PDCA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即对各级进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必须进行及时必要的跟踪和检查,并依据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对计划偏差进行纠正,对后续计划进行修订。在进度控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采用各种控制手段保证项目及各个工程活动按计划及时开始,在过程中记录各工程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及完成程度。
(2)在各控制期末(如月末、季末,一个工程阶段结束)将各活动完成程度与计划对比,确认整个项目的完成程度,并结合工期、生产成果、劳动效率、消耗等指标,评价项目进度状况,分析其中的问题。
(3)随时掌握各施工过程持续时间的变化情况以及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施工内容的增减,施工内部条件与外部条件的变化等,及时分析研究,采取相应措施。
(4)对下期工作做出安排,对一些已开始、但尚未结束的项目单元的剩余时间进行估算,提出进度调整的建议,以及相应的措施,根据已完成状况做新安排和计划,调整计划网络,重新进行网络分析,预测新的工期状况。
(5)对调整措施和新计划进行评审,分析调整措施的效果,分析新的工期是否符合目标要求。
四、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的不利因素
要有效的进行进度控制,必须对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事先采取措施。
对工程进度不利的影响很多,可归纳为人为因素、技术因素、材料设备与构配件因素、机具因素、资金因素、水文地质与气象因素以及环境、社会因素等。
人的因素是最主要的干扰因素,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对项目的特点与项目实现的条件认识不清。比如过低的估计了项目的技术困难,没有充分考虑到设计与施工中遇到的问题,需要开展科研与试验,这既需要资金也需要时间;
(2)对于工程建设工作的协调不力,项目建设的外部环境不稳定;
(3)对建设条件事先没有搞清楚,对项目的交通、供水、供电问题不清楚;
(4)对于施工物资的供应安排不清楚,物资供应与施工进度不匹配,物资供应不配套等;
(5)项目参加人员的工作失误。如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作拖拉,领导层不能及时决策或决策失误等;
(6)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失误。
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才使进度控制显得十分重要。在施工过程中,管理者一旦掌握了实际进度情况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之后,其影响大多是可以得到控制的。
制定行动计划范文第4篇
摘 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度变迁过程反映了转型时期中国特定时空背景下制度变迁的机理:落实宪法赋予的公民的同等权利和创新既往的管理模式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变迁的主要内容;市场化改革带来的对现存治理体系和制度安排的挑战是促进制度变迁的主要原动力;制度创新的主体力量是政府,其过程表现为体制内的上下互动。由于制度供给主体的功能局限性导致我国的制度文本和制度实施效果之间存在巨大的落差,只有突破制度变迁与创新过程中的单一动力作用,建立公民、社会、国家之间的持续互动机制,才能实现制度的有效供给和均衡。
关键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变迁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10)04-0082-05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问题作为转型时期中国特定时空背景下出现的问题,它的治理政策的变迁一方面是市场转轨和社会变迁的结果,另一方面又受当前国家模式和政治构架的规制。由于中国处于转型这个特定时空场域,其复杂性使得我们很难对当前中国制度变迁的机理作全面的透视,但笔者还是希望在综合各种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有限资料的研究来厘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变迁的逻辑。
一、权利回归和模式转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变迁的内容分析
改革开放之后,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化和机制的常规化,以户籍制度为载体的公共福利制度和行政管理体系依然存在并得以延续。作为行政管理体系一个环节的计划生育管理体系也深受影响,形成了城乡有别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其配套体系。在农村,国家实行的是依托村民委员会体制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在城市,自20世纪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城市计划生育管理采取的是“部门管理”和“户籍管理”为特征的模式,其具体的管理措施主要是对单位职工采取部门管理,通过行政考核等手段把单位职工落实计划生育纳入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之中,让各部门管理其下属单位,以达到保证育龄职工落实计划生育的目的。除此之外,对单位体系之外的人,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实行自上而下――市、区、街道,直至居委会,对辖区内无固定单位的居民进行纵向“一竿子插到底”式的行政管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依托于户籍制度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国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变迁也主要围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模式及其配套的福利措施这两个方面展开:
一方面实行权利回归措施,改革户籍制度、逐步剥离户籍制度所带有的各种福利措施、赋予流动人口平等公民权等权利回归措施。1999年国家计生委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2004年颁布、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与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更是明确指出“现居住地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这些具体措施中间已经涉及到改革现行的以户籍制度为载体的公共福利制度体系等内容。逐步剥离以户籍制度为载体的各种福利,使户籍管理功能回归本位,使各种福利制度与普遍的公民身份相联系。虽然制度实践过程中存在瑕疵,但是改革户籍制度、给予流动人口平等的公民权利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
另一方面创新流动人口的管理模式,改变传统的“两地共同管理”模式,实行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和部门合作的属地化管理模式。1991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计生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原则强调了现居住地和常住户籍所在地“共同管理”,没有规定哪一方应该负主要责任,而且也没有规定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协作、分工等,造成了配合不好,甚至互相推诿现象的发生。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及其后续的相关文件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的责任,确立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和部门协作机制。1999年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第六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并且明确了流出地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有“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流动人口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管理部门、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2004年开始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更是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会同公安、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建设、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共同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机制”。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分析
公共选择学派认为,政府也是一个“经济人”单位。一般认为,政府通过制度创新提供制度安排所要实现的目标有两个方面:一是经济方面的目标,即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政府力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速经济增长,从而使财政收入最大化,政府将为每一个利益集团设计不同的财产权利。由于存在所谓的竞争约束和交换过程中的费用约束,在使财政收入最大化与降低交换中的费用,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持久的冲突。二是政治方面的目标,即实现政治支持最大化。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度变迁,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用上述理论来解释。由于城市流动人口规模的日益扩大,在东莞等市区甚至已经超过居住地的人口规模,流动人口管理成本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流动人口的管理无法纳入国家治理体系的网络之中,流动人口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国家试图通过新的制度安排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赢得民众广泛的政治支持。具体而言,我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变迁的动力机制可以从三个维度来厘清:从宏观层面分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变迁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国家为适应市场转轨和社会转型的需要主动作出的制度调整;从中观层面分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变迁反映了当前的行政调控机制无法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是国家治理机制应对社会变化的适时调整;从微观层面分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变迁反映了国家破除了旧有的利益壁垒,维护民众公民权利、实现利益均衡、重塑合法性基础的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规模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统计,我国的流动人口数量从1993年的7000万增加到2003年的14亿,10年内翻了一番,流动人口超过了全国人口总数的10%,约占农村劳动力的30%,其中15岁到35岁人口占全部流动人口的70%以上。[1]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流动人口为14735万人,其中,跨省流动人口4779万人。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流动人口增加296万人,跨省流动人口增加537万人。[2]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日益庞大,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压力也不断加大,为了适应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需求,国家需要适时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作出调整,对流动人口的计生工作作出新的制度安排。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变迁反映了当前的行政调控机制无法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是国家治理机制应对社会变化的适时调整。现代国家的构建和治理理论告诉我们,现代国家建立的过程就是国家权力不断向社会渗透的过程,对社会的组织化、网络化管理不仅是现代国家构建的基础,也是国家有效治理的前提条件。有调查表明,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率比户籍人口要低10%左右。而且,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所占的比例也是非常高的。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2005年对江苏、广州等6省市的调查,农民工计划外生育约占各地违法生育总量的50%―80%,其中深圳、广州、东莞三市,农民工违法生育分别占各市违法生育的95%、87%、61.6%。[3]由此可见,当前的行政调控机制已经无法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1999年国家计生委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2004年开始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都明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并规定了流出地和流入地地方政府和计生部门的职责,其中流出地政府和计生部门有“为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等;流入地政府和计生部门有“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等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网络管理一直没有建立起来。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2006年组织开展的第六次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资料和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各省上报的跨省流入18―49岁人口数量为4849.9万人,而各省上报的跨省流出人口总数为5429.6万人,跨省流出人口比跨省流入的数量多580万人,据此我们可以推算,至少有580万人没有纳入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范畴。而其中各省上报的流入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为1225万人,但是上报的流出人口中已婚育龄妇女总数为1743.2万人,中间存在518.2万的漏统,所以我们可以说“盲区”中的人口以已婚育龄妇女为主,其比例高达89%。[4]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变迁反映了国家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利益壁垒,维护民众公民权利、实现公民资格基础上的利益均衡。据广东省统计,2002年广东省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占全省孕产妇死亡总数的83%,是广东省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率的4倍多。流动人口中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数占全省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总数的97.3%,是全国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的23.3倍。[5]国家计生委农民工计划生育与和生殖健康调研组的调查显示,至少72%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由农民工自己负担,大约80%的农民工从未获得过免费的避孕药具。流动人口的权利保障措施无法得到落实。所以国家计生委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在第九条就规定:“流动人口现居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2004年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更是要求,“现居住地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以期打破旧有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利益壁垒,将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都纳入国家社会治理网络体系,赋予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同等的公民权利,实现对流动人口基本权利的保护。
三、体制内的上下互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变迁的过程分析
一般而言,制度创新主体不外乎三种:个人、个人之间自愿组成的合作团体和政府机构。新制度学派的代表人物戴维斯和诺思认为,制度创新可以在上述三级水平上同时进行。个人、个人之间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的创新在一个自下而上的社会变革原则下是可以大量存在的。但是在中国,由于集权政治框架的规制,制度变迁主要表现为体制内利益的调整和均衡,提供制度安排、实施制度创新最主要主体的主要是政府。而在政府内部,制度创新又表现为政府层级的差异,越是权力中心的最高层越可能成为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而下一级的政府机构则充当“第二行动集团”唐兴霖教授将制度创新的决策者和首创者称为“第一行动集团”,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帮助“第一行动集团”获得利益并分享追加利益的称为“第二行动集团”,“第一行动集团”最先认识到现行制度的弊端,预见到潜在利益,并最终提出制度创新的方案;“第二行动集团”执行、维护“第一行动集团”所作出的制度创新方案,他们共同努力,促成制度创新。,高一级政府作为“第一行动集团”直接提供制度安排,或者为下级政府――“第二行动集团”的制度变迁设立整体性的边界和方向。“第二行动集团”一方面执行、维护“第一行动集团”的制度创新方案,另一方面在“第一行动集团”所规制的制度框架与边界范围内继续进行制度创新并将其制度创新的有益成果反馈给“第一行动集团”以寻求其制度成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度变迁遵循政府内部上下互动的逻辑,它的主要路径选择为:中央政府一方面直接提供制度措施,地方政府执行该制度措施,另一方面为了考虑各地的不同情况,中央政府又为制度创新设立整体性的方向与边界,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设立的方向与边界范围内展开一系列制度创新,其中卓有成效的制度创新成果将会被法制化和规范化,从而作为一种确认的制度被推广。
1991年,鉴于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和计划生育的严重性和迫切性,国务院“第一行动集团”颁布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作出了“两地管理”的模式的规定,此项法规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进入规范化阶段。各地在该项法规的规制下进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问题的管理。但是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扩大化和机制的常规化,该法规在实践过程中权责不明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国务院又适时调整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模式。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原则。按照这一新制度原则,各地努力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的执行和改革。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地方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级市还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许多地区都建立了统一的外来人口领导协调机构,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管理体制之中。同时,根据2004年7月份国家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的调查结果。全国31个省(区、市)人口计生委均设立了不同类型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包括专门的流动人口管理处、挂靠在相关处和事业单位性质的流动人口管理站(办));全国76%地(市)级人口计生部门设置了流动人口管理机构;约78%的县(市、区)级人口计生部门设立了流动人口管理机构;25%的乡镇(街道)级设置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构。围绕着“第一行动集团”提供的制度成果的推广和执行在各层下级政府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在中央政府设立的制度边界和框架内进行制度创新,并谋求制度措施的法制化和规范化。2001年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与工作改革的意见》,并以2001年年底在杭州召开全国城市社区计划生育会议的形式对包括社区计生管理机制建设在内的全面推进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做出了部署,明确提出了“依托社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机制”。[6]根据这一制度精神,各地方开始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其中有代表性制度创新成果主要有:(1)上海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模式:以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为指针,把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增加经费投入、强化服务意识、增加相关管理者的责任。(2)武汉的“三长责任制”模式:以公安局长、工商局长、计生委主任为主,劳动、人事、城建、房地、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模式。它是一个多部门参与配合、共同负责的综合管理机制。(3)济南的“两位一体”模式:依托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站,发挥暂住人口协管员和基层计生工作人员两支队伍的合力作用,在基层形成“两位一体”的管理机制。(4)宁波的“社区化管理”模式。把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管理的模式,为流动人口提供社区化的管理和服务。[6]这些制度创新成果都先后作为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成果得以法制化和规范化,并且在不同程度上得以推广。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制度的变迁都是体制内政府主动供给的产物,其中既发挥了中央国家机关的政策主导作用,又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是一个在中央政府提供的制度框架内上下持续互动的过程。
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运用“需求――供给”的理论架构来分析制度变迁,提出了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的理论,肯定了政府在建立制度安排方面的价值。但同时林毅夫也强调,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集团利益冲突以及社会科学知识的限制等等,政府可能不能建立有效的制度安排,由政府提供制度安排具有特定的功能局限性。这点在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中也表现突出,例如2004年颁布和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与服务工作若干规定》要求:“现居住地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区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简称“三同”)。但是在实际的运作过程中,由于各地方政府不愿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以户籍制度为代表的一些正式、非正式的制度壁垒的存在,所谓的“三同”管理和服务远没有“同”起来。综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府变迁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我国,由于受集权政治框架的规制,制度创新主要表现为由政府充当创新主体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由个人、社会组织充当制度创新主体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很难启动,其创新成果也很难得到法制化和规范化。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体系的制度,它的变迁与创新应该体现为国家、社会与制度之间交相互动的过程,而不应是单一动力作用的结果。个人特别是由个人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的制度创新对制度供给的平衡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人们为一些共同目标而结合到一起的团体或实体的社会组织的发达与否,不仅体现着社会发育的完善程度,而且还会切实影响制度措施的实施效果。换句话说,发达的社会组织影响制度的运行和创新,既可能成为制度执行的主要力量,也可以成为制度创新的重要载体。鉴于当前转型时期社会组织不发达这个特定的时空背景,政府除了应该承担制度供给的主体职能之外,更应该放松管制空间,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提供制度空间,并积极寻求与社会组织和团体的合作,鼓励其进行制度创新,并将其创新的有益成果法制化和规范化,以期实现对社会的合作管理和善治。
参考文献:
[1]朱玉,周婷玉.全国流动人口十年内翻番.省略/new/php/20050106/38170.php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主要数据公报[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6(2).
[3]国家计生委农民工计划生育与和生殖健康调研组.对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问题的调研与建议[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6(2).
[4]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展规划司.2006年全国人口形势变动特点[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7(11).
制定行动计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进度;控制
对施工进度的有效控制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能力的体现,也是企业赢利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管理手段。施工进度控制的具体任务是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季度、月旬作业计划,并控制实施。下面就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的控制进行探讨分析。
一、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因素的分析
由工程项目的施工特点决定,尤其是较大和复杂的工程项目,往往都工期较长,影响进度因素也就较多,其主要因素有:
1.相关单位的影响。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起决定性作用,但是建设单位与业主、设计单位、银行信贷单位、材料设备供应部门、运输部门、水电供应部门及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都可能给施工某些方面造成困难而影响施工进度。
2.施工组织管理的影响。流水施工组织不合理、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调配不当、施工平面布置不合理等都将影响施工进度。
3.技术管理失误。施工单位采用技术措施不当,施工中发生技术事故,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缺乏经验,不能保证质量等都要影响施工进度。
4.施工条件的变化。施工中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与勘查设计不符,自然条件的变化,如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软弱地基及恶劣气候、暴雨、高温和洪水等都对施工进度产生影响、造成临时停工或破坏。施工中如果出现意外的事件,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火灾、重大工程事故、工人罢工等都会影响施工进度。
二、施工进度控制原理的分析
1.组织管理原理。工程项目实行进度计划控制。首先必须编制工程项目的各种进度计划,包括工程项目进度总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季度和月(旬)作业计划等。其次必须组织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各专业队伍,工程项目经理和有关劳动调配、材料设备、采购运输等各职能部门都按照施工进度规定的要求进行严格管理、落实。最后还应有一个项目进度检查控制系统。自公司经理、项目经理,一直到作业班组都设有专门职能部门或人员负责榆查汇报,整理实际施工进度资料,并与汁划进度进行比较和调整。
2.信息反馈原理。施工的实际进度通过信息反馈给基层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工作人员,在分工职责的范围内,经过对其加工,再将信息逐级反馈,直到主控制室,主控制室整理统计各方面的信息,经比较分析做出决策,调整进度计划,仍使其符合预定工期目标。
3.动态控制原理。工程项目进度控制是一个不断进行的动态控制过程,也是一个循环的进行过程。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一致时,便产生超前或落后的偏差。分析偏差的原因,采用相应的措施,调整原来计划,使两者在新的起点上吻合,继续按其进行施工活动,并且尽量发挥组织管理的作用,使实际工作按计划进行,实现工程进度的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项目的进度计划控制全过程,就是计划、实施、检查、比较分析、确定调整措施、纠偏、再计划的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的循环过程。
4.网络计划技术原理。在工程项目进度的控制中利用网络计划技术原理编制进度计划,根据收集的实际进度信息,比较和分析进度计划,又利用网络计划的工期优化、工期与成本优化和资源优化的理论调整计划。
三、施工进度控制的方法
1.提高对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认识。工程项目施工准备是施工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施工前的技术准备、物质准备等工作,对合理供应资源、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2.制定切实可操作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要紧密工程实际,不流于形式,计划是控制的前提,没有计划,就谈不上控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就是确定一个控制工期的计划值,并制定出保证计划实现的有效措施,保证计划合同工期的完成。
在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时,应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所动用的人力和施工设备是否能满足完成计划工程量的需要:基本工作程序是否合理、实用;施工设备是否配套,规模和技术状态是否良好;如何规划运输通道;工人的操作水平如何;工作空间分析;是否预留足够的清理现场的时间;材料、劳动力的供应计划是否符合进度计划的要求等。
3.进度计划的贯彻。检查各层次的计划,形成严密的计划保证系统;层层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施工任务书:计划全面交底,发动群众实施计划。
4.进度计划的实施。为了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建立各层次的计划,形成计划保证系统。工程项目的所有施工进度计划都是围绕一个总任务而编制的,在贯彻执行时应当首先检查是否协调一致,计划目标是否互相衔接,是否组成一个计划实施的保证体系。二是做好计划交底,全面实施计划。项目经理、施工队和作业班组之间分别签订承包合同、在计划实施前要进行计划交底工作,按计划目标明确规定合同工期。相互承担的经济责任、权限和利益。保证项目阶段各项任务目标以及时间进度的实现。三是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就是在施工各阶段、环节、专业和工种的紧密配合。是进度调整的主要实现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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