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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帮扶计划范文第1篇
根据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计划生育协会《2024分配年度农村计划生育扶贫资金的通知》(人口〔〕32号)文件的精神,我镇今年将继续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帮扶工作,以进一步推动“生育关怀行动”。经研究决定将区安排给我镇的20.5万元的扶贫资金、“幸福工程”救助资金1.5万元分配到各村(居)。
为确保我镇计划生育帮扶工作落到实处,现就做好年计划生育扶贫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原则
按照各村(居)与计划生育包村干部摸底的二女结扎未帮扶、未救助且符合人口〔〕32号中规定的年帮扶和救助条件的对象,按实际人数进行分配。
二、帮扶对象条件和帮扶资金规模
帮扶对象的具体条件:一是夫妻双方必须是农民并属于农村计划生育二女扎户中(违反政策外生育的不给予帮扶)。二是最小子女在年7月1日以后出生并按要求落实绝育措施且去年尚未帮扶的优先安排。三是有生产发展项目。四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五是村改居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也可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帮扶——1、有承包责任田的。2、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3、所在居委会未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范围,本人也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农村税费改革前按规定缴纳各种农业相关税费的。
三、帮扶资金规模
今年我区安排给我镇的重点帮扶资金及幸福工程帮扶资金共22万元全部用于重点帮扶对象及“幸福工程”救助户,重点帮扶对象41户,“幸福工程”对象3户,每户5000元。
四、明确任务、统筹规划
各村(居)务必做到:一是要搞好计划生育贫困户的调查摸底。二是要加强领导,做好帮扶资金安排,制定具体帮扶实施意见,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扶工作。三是要严格审查帮扶对象,不符合帮扶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列为帮扶对象。四是要坚持“小额资助、直接到人、项目扶持、劳动脱贫”的帮扶模式,帮扶对象要有生产发展项目,并由本人提出申请,不搞生活救济。
对于村居的配套资金,镇不做硬性规定,可以用来帮扶农村其他计划生育贫困户以及城区的计划生育贫困户,不断扩大帮扶面。
五、严格程序,选准对象
1、帮扶资金指标安排到各村(居)后,召开会议确定帮扶对象,发挥民主入户调查。首先由村计划生育协会(小组长)会员2024产生,协会小组长再报村协会筛选出帮扶对象,后经村委会和理事会共同研究确定帮扶对象。凡不符合帮扶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列为今年的帮扶对象。
2、帮扶对象确定后,村委会和村计划生育协会必须将帮扶对象夫妻双方的姓名、是否农民,属二女结扎户中的贫困户、帮扶资金(每户5000元)、选定帮扶项目等具体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1星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张榜公布1星期后,群众没有意见,再报镇把关审核,镇计划生育办公室、计划生育协会根据各村上报情况,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做好核对审查工作,最后确定各村帮扶对象名单,杜绝讲人情照顾。
3、经上级审核后,各村专职副会长将《区年计划生育扶贫项目资金申请表》一式5份发给帮扶对象填写(其中:市、区、镇、村(居)、个人各持1份),村计划生育协会要填报帮扶对象花名册一式3份(区、镇、村(居)各1份),各村(居)要认真做好申请表、花名册等各项具体内容的审核工作,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和花名册分别装订成册于年8月18日前上报到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便填写“镇级帮扶意见”。
4、帮扶资金的发放于年8月19日前将帮扶资金直接下发给每个帮扶对象(不搞实物分配)。镇召开计划生育帮扶资金集中发放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总结年计划生育帮扶工作情况,各村要指定1至2个帮扶对象交流经验(书面材料于8月18日前送镇计生办)。引导村与村之见和帮扶对象之间,互相借鉴互相学习,以促进年计划生育帮扶工作顺利发展。同时,此项资金必须由帮扶对象亲自签领,不能代领。
六、加强指导,跟踪服务
在确定帮扶对象时,要选择既是计生贫困户,又是勤劳骨干、有生产能力的对象。在建立生产项目上,要根据各地实际和群众自己的意愿,以风险小、周期短、见效快的种植、养殖、小加工、家庭副业等项目为主,不搞:“一刀切”,不搞强制命令。各村(居)两委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帮助对象选好“短、平、快”且风险小的项目,落实好帮扶联系人,做好后续工作,善始善终抓帮扶,为帮扶对象提供技术、信息等帮助,特别是要争取农业、科技、文化、卫生等各2024部门的支持配合,帮助做好项目的技术培训、信息指导等跟踪服务,形成齐心协力抓帮扶的局面,同时,要定期、不定期地做好跟踪监督和服务工作,使帮扶对象能通过建立项目发展生产提高收入,尽快脱贫致富。
七、善于结合,增强实效
帮扶工作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通过帮扶工作增加困难户的经济收入,促进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要求做到“五个结合”(一是要与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政策相结合,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保障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二是要与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相结合,提高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水平;三是要与开展计划生育“三联创”活动相结合,推进“三联创”活动深入开展;四是要与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想结合,增强活动吸引力,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五是要与“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居)”活动相结合,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进村民自治)。
八、大力宣传,树立形象
要通过各种形式,结合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2024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向群众、向社会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的帮扶工作,在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健全计划生育保障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真正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在政治上感到光荣,在经济上得到实惠,在生活上得到改善,从而改变部分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片面看法,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度。还要宣传帮扶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群众明白实行计划生育有优惠,知道党和政府没有忘记他们。要让群众明白扶贫资金不是生活救济款,而是计划生育部门、计划生育协会为扶持诬蔑计划生育贫困户解决生产困难,帮助发展生产,鼓励农民劳动脱贫而争取得到的帮扶款,使农民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
九、要总结经验,培植推广帮扶工作的先进典型
各村(居)今年要培养1至2户帮扶示范户的典型,及时总结村级和个人帮扶工作的先进经验,注意扩大原帮扶面的影响,大力推广典型经验。要深入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主动介入帮扶户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抓好帮扶示范户的典型培养。
一对一帮扶计划范文第2篇
一、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将计划生育“三结合”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镇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镇长同志任副组长,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同志、社会事业与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同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同志、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帮扶领导小组,把帮扶计划生育户率先致富活动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确定分管计划生育的副镇长同志负责抓好此项工作。由计划生育办公室、、三位同志负责联系,一年召开两次以上的帮扶单位协调会,交流帮扶活动进展情况,并通过交流,帮助农户提供最有成效的种、养殖信息、防病的资料等,不断增强农户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目标任务
1、根据市人口局发什市计生领[2013]1号文件精神,全镇2013年帮扶总户数为109户,其中新增户16户(由市发改局和民政局各帮扶8户);联系户32户(分别由市发改局和市民政局各10户,我镇帮扶12户);帮带户61户(分别由市发改局和民政局各18户,我镇帮扶25户)。通过帮扶使计生户年人均收入较上年增长8%以上,学会2-3门以上致富技术,有一个稳定增收的项目,无计划外怀孕、无计划外生育。具体落实分配任务见附表。
2、由镇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经济发展办和科委、妇联各部门和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在谷华村16组大棚蔬菜种植和木泉村秋菜种植,和平村养殖进行帮扶。
三、实施措施
1、各村、2024部门要同镇社会事务办一道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帮扶任务、责任、经费、项目、措施“五落实”。认真确定帮扶对象,制定帮扶规划。利用行业优势,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方面落实帮扶措施,在资金、项目上向计划生育户倾斜,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真帮实扶,鼓励、引导、扶持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率先致富和改善生活。
2、各帮扶单位要切实落实真帮实扶的措施,要把相对贫困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家庭确有困难的以及独生子女病残或死亡的农村计划生育重点户纳系户中来,在项目资金、物资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尽快帮助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强持续发展的能力。
3、及时交流帮扶活动的进展情况,向被帮扶户宣传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活动的意义,不断增强帮扶户的致富积极性和以“大户带小户”的宣传方式,解决农户的实际困难。在帮扶基地内,将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协会建设、“婚育新风进万家”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整体上推动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发展和壮大。努力开创新的致富局面。
4、镇社会事务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及时2024汇报部门帮扶活动开展情况,负责填写上报全镇帮扶情况统计表(册),组织对全镇部门单位帮扶活动情况进行调查考核,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四、优惠政策
1、计生户在发展种养植(殖)业中需要贷款,信用社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办理和利率上予以优惠。
2、镇农业服务中心优先为计划生育户提供良种、科学种植,并在在种子价格上予以优惠。
3、镇畜牧站要优先为计划生育户提供家畜、禽防病的药物及指导工作。
4、镇社会事务办在安置退伍军人时,优先安置计划生育户子女。民政部门应在本系统内把全镇的独生子女贫困户特别是“5.12”地震中子女死亡、伤残后又无再生育能力的家庭优先纳入困难救济、低保、安身工程等项目中重点扶助。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同等条件下,对计划生育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对象优先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五、考核办法
采取平时抽查和年终全面检查相结合,综合考核评估,并将结果纳入政府综合管理目标考核。按什市计生领[2013]1号文件附件七“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来考核。
一对一帮扶计划范文第3篇
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相结合,继续深入推进“三结合”工作,积极引进帮扶项目,拓展帮扶形式壮大帮扶规模,增强帮扶实效,从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手,落实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三结合”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引导社会公共资源优先向计划生育家庭配置的平台作用,围绕解决计生困难户家庭衣、食、住、行、上学、就医、权益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坚持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信息方面政策倾斜,齐帮共扶,确保帮扶效果,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惠,树立新的生育观念,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使“三结合”工作在解决“三农”问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目标任务和帮扶措施
今年市人口委给我镇下达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带户为48户(详见分配表),镇人口办、妇联、水利、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畜牧站七部门负责人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制定帮扶措施,选准帮扶对象,符合项目的需要。选择的帮扶对象原则上应经过群众讨论,并在村内公示。坚持以政策帮扶为主导,以基础建设为龙头,以项目覆盖着手的帮扶方式,落实好帮扶措施,创新帮扶工作思路、拓宽帮扶领域,明确主要领导亲自抓,保证帮扶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的投入。帮扶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任务落实到户,与帮扶户见面,商定致富项目,签订帮扶协议,做到有活动纪录,有培训会、送物资的图片。
三、政策倾斜,利益导向,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行业优势,每年对被帮扶户给予物资、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倾斜,对贫困计生户要优先扶持发展种养殖业和“两高一优”农业,优先供应良种和农用物资,优先劳务输出,优先减免社会负担。要从关心被帮扶计生户的生产生活出发,制定和落实扶持计生户发展增收,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措施;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帮助计生户发展1—2条致富项目,每月上门服务1—2门致富技术,提供1—2条致富信息,及时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通过帮扶使被帮计生户当年人均收入比上年增收30%左右。
四、做好部门帮扶工作资料归档
(一)做好帮带户的效果评估。
(二)有协调会和活动记录。一年四次,有部门开展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的自查资料,报镇人口办,由人口办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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