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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医生工作计划(汇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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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 B超;引导;高危人工流产;临床分析

【中国分类号】 R714.21【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44-5511(2012)02-0380-01

人工流产术是目前避孕失败后的普遍补救措施,已成为非计划妊娠的主要治疗方法。但人工流产术的并发症多、风险性高、难度大[1]。特别是早孕合并哺乳期子宫、瘢痕子宫、畸形子宫、子宫过度屈曲、剖宫手术后半年内、子宫肌瘤、多次刮宫、宫角部妊娠等高危因素人工流产病例,手术难度明显加大,如采用常规方法,全凭术者的经验与手感在盲视下操作, 存在一定盲目性,易发生手术并发症,给受术者身心造成不同程度伤害,同时也给妇科医生、特别是年轻医师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近年来,B超引导在高危人工流产术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减少了术后并发症的发生,提高了手术操作的安全性和成功率。两年多来,我站对早孕合并高危因素者采取B超引导下施术,取得了满意的临床效果。对此进行回顾性分析,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2009年1月至2011月8月,将我站诊治的早孕合并高危因素人工流产术275例,按照病人自愿原则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两组。观察组:B超引导人工流产术109例;对照组:常规人工流产术166例。高危因素主要包括:哺乳期子宫、瘢痕子宫、畸形子宫、子宫过度屈曲、剖宫手术后半年内、子宫肌瘤、多次刮宫、宫角部妊娠等。两组在年龄、孕次、孕周及高危因素种类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并无手术禁忌症。仪器选用韩国麦迪逊SA-5500型超声仪,探头频率3.5MHz。

1.2 方法:观察组:人工流产术前行常规B超检查,明确宫内妊娠及孕周,同时查血常规、血型、出凝血时间,常规消毒外阴、阴道后辅巾。患者术中需适度充盈膀胱,探头置治疗巾下在下腹部作子宫多切面扫查,明确子宫大小、形态、位置,子宫畸形类型,子宫肌瘤大小、位置、宫腔是否变形及孕囊着床部位等情况,然后,在B超引导下,手术器械到达孕卵着床部位,吸刮出孕囊。手术结束前仔细检查宫腔,避免组织残留。对照组按常规人工流产术步骤进行,无其他监视。

对比两组在手术时间及术后并发症情况。其中,出血量以负压吸引瓶除去绒毛和蜕膜组织计算。要求受术者手术后半月内,第一次月经复潮后,术后3- 6个月来本站复诊,检查是否完全流产,有无感染,月经恢复时间及经量多少,有无闭经等。

1.3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2.0软件分析,组间比较采用p值检验。

2.结果

2.1 两组手术效果比较:观察组手术时间2-5min,术中出血量3-11 ml;对照组手术时间4-20 min,术中出血量5-75ml。观察组与对照组在手术时间和术中出血量的统计数据比较有显著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细数据见表1。

表1 两组手术时间及出血量比较 ( x-± s)

2.2 两组手术并发症比较:观察组发生并发症10例,发生率9.17%,对照组发生并发症35例,发生率21.08%,两组统计数据比较有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术后月经改变主要包括月经量变少或闭经。观察组术后月经量变少6例,无闭经者发生;对照组术后月经量变少12例,闭经3例。详细数据见表2。

表2 两组术后并发症比较

3.讨论

人工流产术是早期终止妊娠的有效方法之一,也是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医师的常规工作和基本业务。但对于早孕合并哺乳期子宫、瘢痕子宫、畸形子宫、子宫过度前屈或后屈、剖宫手术后半年内、子宫肌瘤、多次刮宫、二次流产间隔不足6个月、宫角部妊娠等高危因素人工流产病例,其手术风险高、并发症多、成功率低。一旦手术失败,再加上不少手术病人并非主动就医,医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承担的医疗风险很大,计划生育部门的医患纠纷很多。因此,寻求一种安全、有效的人工流产支持技术,成为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水平的迫切要求。

理论研究认为:B超引导下的人工流产术可以变盲视手术为近直视手术,能够通过仪器直观观察子宫位置、大小、屈度、子宫畸形类型、孕囊着床部位,可以清晰掌握孕囊与肌瘤的位置关系,帮助手术医生在宫腔内选择正确的操作方向、力度和深度,动态并准确引导器械定位于孕囊所在位置施行手术,可以及时观察术中胚胎组织的清刮程度,不仅能够避免盲目反复吸刮宫腔给子宫内膜带来的过度损伤,而且可以有效防止漏吸、吸宫不全等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由于B超引导下的人工流产术具有可视性,所以降低了手术难度,缩短了手术时间,减少了术中出血,病人的痛苦程度也会明显减轻,更愿积极配合医师完成手术,因而人流综合症发生率将会显著降低。

临床实践证明:109例B超引导下高危人工流产病例的观察组与166例常规人工流产手术病例的对照组比较,在施术医师和手术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工流产术并发症率从21.08%降至9.17%,发病率明显降低;并且将漏吸和子宫穿孔发生率从4.2%降至0发生率,将月经改变率从9.04%降至5.50%;在手术时间方面,将平均用时从5.5min降至2.8min;在术中出血量方面,将平均出血量从10.5ml降至5.5ml。因此,对于高危因素病例,利用B超引导可以极大程度提高手术的准确率和安全性,值得在各级医院,特别是以人工流产术为基本业务的县级计划生育部门推广应用。

但B超引导下的人工流产术也存在一定缺陷,比如:由于术中充盈膀胱而使部分气体进入宫腔,在超声下难以将这些气体与腔内出血及残留组织进行区分,致视野欠清或误吸伤害问题的发生;部分医师可能过分依赖B超,因而对手术器械运用熟练程度不够;B超引导下施行人工流产术,相当而言手术器械较昂贵,在一些乡镇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站可能难以推广等等。另外,在B超监护的同时,应用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软化、扩张宫颈,进行高危病例人工流产的研究[2],本文尚未讨论,尚需进一步探讨。

参考文献

[1] 李军等.人工流产并发症[J].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2010,179(8):503-505.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强化教育,提高认识

我院于6月5日至7日利用晚上时间组织全院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24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依法规范人员服务行为,在全院形成“依法治育”的浓烈氛围,真正做到计生法律法规人人皆知并自觉执行;与此同时,强化对院领导班子、B超室、妇产科人员及马荡分院等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齐抓共管基础管理,落实重点制度,明确要求大家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凭证流引产管理制度。凡计划外怀孕对象流引产必须持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外怀孕流引产通知书》,计划内怀孕对象申请流引产,需持县级以上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出具的终止妊娠的医学鉴定,经县计生委审批领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许可证》。全县只有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计生指导站在查验上述有效证明后,方可施行流引产手术,我院对此要做好宣传、引导和配合工作。坚持凭证接产管理制度。对来我院作胎位检查、住院分娩对象,要求B超室、妇产科等相关科室和人员严格查验服务证。围产期保健卡、住院病历、分娩登记簿等都必须记载服务证号码,对服务证正在办理之中,无证、人与证不符、证件有涂改、无照片、无钢印及急产妇未带证的,先按常规程序收住入院待产接产,入院后当班人员必须立即向医疗组长、分管院长或院长汇报,并立即与镇计生办实行“一级汇报”,必要时向镇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或县计生委联系,同时将汇报情况、处理结果记载于专项登记簿,以备查验,绝不瞒报漏报。坚持B超检查管理制度。我院依法加强对B超等可用于性别鉴定的医疗设备及相关技术使用的管理,设立警示标示,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杜绝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现象,对大月份孕妇确因诊疗需要作B超检查的,由经治医师提出申请,填写服务证号,医疗组长把关,经分管院长核准后方可检查,且检查时双人在场。班外开机一律实行“双锁制”和院长或总值班人员在场制,同时明确B超申请单及诊断单保存五年以上备查。坚持《出生医学证明》统一扎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由接产当事人如实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登记表》,经分管院长核准后,由院长加盖单位公章与围保卡一起由专人负责到县妇幼保健所统一办理。坚持计生2024信息上报制度。及时做好计生2024信息上报工作,明确相关人员责任,认真、准确、及时填报“两禁止”和围产儿报表,对出生婴儿注明性别,如实填报新生儿总数。两种报表在每月5日前由专人上报至县妇幼保健所,为防止谎报、漏报、瞒报信息而造成严重后果,院明确相关人员填写上报时由分管院长审核后,再由院长签字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出。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

b超医生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深化宣传教育,强化规范管理,以查处“两非”案件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源头监管、规范管理等整治“两非”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标本兼治的工作格局。通过综合治理,使男女平等观念深入人心,逐步消除“两非”行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二、治理重点

治理的对象是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店、无证B超窝点和各种“两非”行为等,活动的主体以各乡镇及公安、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为主,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

(一)强化宣传

1.设置2024禁止“两非”内容的固定标语,各单位要在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场所等显眼位置刷写标语2条以上,每个村(居)要在主要路口刷写2条以上。每一个医疗保健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每一期宣传专栏必须有禁止“两非”内容。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在超声诊断室、染色体检测室、药房(库)、妇科、产房等工作场所,统一设置2024禁止“两非”的醒目标志。

2.各乡镇、区直2024单位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可采取文艺演出、专题讲座、知识竞赛、踩街游行等宣传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3.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开通“两非”举报电话:,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两非”线索。各乡镇也要开通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对举报属实的个人给予1万元奖励。

4.进一步落实计生优惠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给予农村纯女计生户更大的优惠,让他们政治有地位,经济得实惠,生活有保障。要通过利益导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出生人口性别结构问题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管理

1.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一是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各医疗单位在为产妇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产妇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电脑储存产妇信息,按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保存好存根联、分娩接生登记簿、出生证发放登记等2024资料。

二是终止妊娠手术实名登记。各医疗保健机构、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在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时,必须核实孕妇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有两名医护人员在场施术并签字,并保存好登记簿、电脑储存信息等2024资料。

三是孕妇超声波检查实名登记。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进行超声波检查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后,方可实行超声波检查。在场两名医护人员、孕妇必须共同签字或盖手印确认,并保存好电脑储存信息及登记簿等2024资料。

2.严格规范B超使用管理制度。各医疗保健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必须制定B超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并定岗定责。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应当张贴从事超声医学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公布本单位和公安、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场所开展超声检查,除经批准开展义诊活动工作外,不得随意改变超声诊断工作场所,并严格按照超声检查的管理制度进行超声诊断。严禁进行超声流动检查或将超声诊断仪借外单位及他人使用行为。

3.严格落实防疫、接生登记信息共享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统计、报告、通报制度,加强与2024部门的配合和沟通。要按照《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记录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并发症的原始资料,认真填写新生儿出生、死亡和预防接种等登记表,按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预防接种管理规范》要求认真记录接种对象的接种卡、接种证等相关资料。记录项目要真实、完整,故意漏、错项,造假、谎报和瞒报,视为出具虚假证明行为,依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每月10日之前向计生部门通报上个月接生登记信息;要严格遵守信息通报工作制度,适时向计生部门通报住院分娩、终止妊娠、孕妇B超实名登记情况。开展助产技术以及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单位,要及时2024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区卫生局、区人口计划生育局。

4.严格落实手术报批制度。

一是对孕14周以上出现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胎儿患严重缺陷、或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必须查验并保存受术者由省卫生厅指定的有产妇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产前诊断结果或市病残儿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方可施行。

二是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及时实施手术,或由医疗单位出具的有三名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签署的“确需终止妊娠”医学诊断结果后,经科主任、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手术后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报告。

三是对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已婚者必须查验并收取其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证明》(并由乡镇级计划生育机构的人员陪同,陪同人员需出示计生办证明,同时在手术单上签字负责),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后方可实施;未婚者必须查验能证明其未婚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和未婚证明等)并收取复印后方可实施。

四是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对特殊情况医学需要住院分娩、终止妊娠、B超的,必须报告院分管领导,经分管领导、科室主任确认签字后方可施行,并于24小时内通报区卫生局和人口计生局,同时报送B超检查(急诊)、住院分娩、人工终止妊娠孕妇无法提供有效证件情况登记表至区卫生局、区计生局、本单位医务科备案备查。

5.加强孕情跟踪管理。

一是各乡镇要组织计生专干、计生管理员对近三年持《生育服务证》对象生育情况全面清理登记,重点排查孕情非正常消失对象。

二是对持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对象,实行全程跟踪访视,凡“双查”发现有孕的,指定包组村干部为孕情服务跟踪责任人。凡发现持证怀孕对象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或发现擅自引产,要在24小时内报告区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计生局),并协助调查取证工作。

三是村计生管理员及时做好登记,每月5日之前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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