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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甄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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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以党的十,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为依据,按照整治一个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制定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总体要求,以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和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注重源头管理,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监督执法,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夯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性工作,力争使我镇的职业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卫生规范化建设工作;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1家。

(二)继续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木制家具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达到90﹪。

(四)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签订率达到98﹪。

(五)不发生群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三、主要工作

(一)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深入推进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省、市、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创建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1、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暨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考评细则》(以下简称《考评细则》,见附件1)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任务,全镇创建1家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今年是国家安监总局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最后一年,所有企业都要完成基础建设;今年也是我镇创建职业卫生规范化企业的深化之年,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采取有力措施,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各社区、村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未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的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要借力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列出工作计划,积极协调上级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加强对未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的用人单位的指导与服务,做到服务与执法并进,限定时间完成基础建设活动。督促用人单位对照《考评细则》,加大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改善作业环境,提高职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2、镇安办要会同镇工会工作委员会,把创建职业卫生规范企业作为基础建设的示范单位,及时召开推进会,组织专项培训,完善考核办法,严格考核标准,做到不走过场;要及时收集基础建设活动工作信息,大力宣扬用人单位好的做法,营造良好的职业病防治氛围。

3、工贸规模以上企业要率先垂范,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要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对照《考评细则》,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专职管理人员配置、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三同时制度落实、基础建设、健康监护等工作,全面、系统梳理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超标作业场所,列出治理计划,加大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投入,确保作业场所得到根本治理,控制和减少职业病新发病例。

(二)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意识。

各社区、村,镇安办要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大职业病防治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拓展宣传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基础知识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1、积极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强化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初次取证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要对2009年以来已取证培训且满三年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其中,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再培训纳入安全复训中一并培训考核,非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再培训可采取集中办班的方式进行。

2、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结合基础建设活动,指导、督促各用人单位抓好企业职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实际操作等有效做法,把职业病防治知识与日常管理措施结合起来,增强职业卫生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使从业人员熟悉职业病危害及防范措施,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各用人单位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案、建立完善培训档案记录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教育效果。

(三)重视源头管理,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事中和事后监管。

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对建设项目现场进行重点抽查,督促用人单位新、改、扩建和技改项目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义务,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监管,切实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针对本地老旧企业,要采取查漏补缺、分类指导的方式完善职业卫生三同时补救措施,对2012年6月1日前立项建成投产且具备控制效果评价条件的企业,要督促企业进行控制效果评价,对不具备控制效果评价的企业要督促其进行现状评价,对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以达到以评促改的目的。

(四)继续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开展水泥制造、石材加工、木制家具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的通知》、《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水泥制造石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木质家具、水泥制造、石材加工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工作。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要落实各项工程治理措施,督促用人单位持续投入整改,以达到治理要求。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回头看,回头查,摸清木质家具行业现状,对已整治企业,要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防控能力;对新建木质家具企业,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开展整治工作,使作业场所符合相应技术标准规范。2015年11月30日前,所有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都必须达到国家安监总局木质家具企业专项治理标准;对正在建设的木质家具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严格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要求,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积极配合工会,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签订。

充分发挥集体协商机制在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今年,县安监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将在高危行业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职业病防治集体协商和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工作。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以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为基础,凡在网上进行申报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完成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

(六)加大事前检查力度,继续强化监督执法。

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采取多种检查方式,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坚决查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入现场)要求,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暗查、暗访。要结合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以作业现场的执法检查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要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作为监督执法的重点,对不重视、不整改、不治理的违法违规企业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一规定四办法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罚。

(七)精心准备,高标准完成职业危害防治评估、职业病危害申报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

1、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今年,国家安监总局将开展第二轮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各社区、村和镇安办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县安监局《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罗安监[2015]8号)要求,确定参加评估的用人单位,组织相关技术力量上门做好指导工作。要针对参加评估用人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县职业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各社区、村要参照国家安监总局进行评估的方式、内容和主要指标及办法,在第二季度先期进行自行评估。

2、加强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和职业卫生统计工作。持续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变更申报,规范申报项目和内容,做到全覆盖。组织用人单位学习贯彻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开展专项督查,督促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煤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要求,把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统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统筹安排部署,要加大对用人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让用人单位统计人员熟悉统计操作流程,确保统计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社区、村,镇工会工作委员会和镇安办要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本地实际,调整工作思路,把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抓好抓实。要确保监管人员的稳定,进一步强化职业病防治的监管职责,充分调动安监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职业病防治监管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一年多来,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在法规标准体系建设、职能划转和队伍建设、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培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监督执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为此,本刊记者就《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以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采访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杨元元。

记 者(以下简称“记”):杨局长您好!请您介绍一下,自《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地方各级安监部门主要开展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取得了哪些新的进展?

杨元元(以下简称“杨”):自《职业病防治法》修改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了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一系列措施。各地区、各单位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推动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首先是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贯活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举办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图片展,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在宣贯会上解读了《职业病防治法》。各地区、各单位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网络媒体、知识竞赛、宣贯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其次是做好职业卫生法规规章建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5部总局规章(简称“一规定、四办法”)。与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修订并印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还制修订了《石材加工工艺防尘技术规范》等22项行业标准。

第三是推进职能划转和机构队伍建设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与机构编制及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职能划转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3个地级市和1541个县(区、县级市)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划转了职能,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总数达5000余人。上海、广西、海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重庆8省(市、区)完成了省、市、县三级职能划转;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湖北、四川8个省份完成了省、市两级职能划转。在推动职能划转的同时,不少省市还建立了安全监管、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工作合力。

第四是突出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及石棉制品、金矿开采等行业领域连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责令停产整顿和关闭了一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取缔了一批非法企业。组织对水泥生产、石材加工和IT(信息技术)制造企业进行了调研检测。各地区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其他行业领域进行了专项治理。

第五是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分别在黑龙江哈尔滨、云南昆明举办了《职业病防治法》、“一规定、四办法”宣贯培训班和职业卫生业务培训班,对省级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和职业卫生监管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

第六是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完善装备、保障执法、支撑有力”的原则,经中编办批准,重组成立了“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及“职业病防治康复中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公布了首批198名职业卫生专家名单。

第七是全面推进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核、审查、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2012年,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118个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申请进行了审核(备案)、审查或验收(备案)。

第八是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 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推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国职业病危害申报企业数量为37万多家,比上年增加了18万家。与此同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还组织开展了省际间职业卫生交叉执法检查,促进了地方之间的学习与交流。

记:目前,我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的形势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

杨: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形势十分严峻。一是职业病危害分布领域广、受害人数多,并且随着工业的进步,新的职业危害不断增加;二是相当多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基础薄弱,工人们作业环境恶劣;三是政府、用人单位及职工群众,还未真正认识到职业病预防的重要性;四是职业病时有发生,社会影响大;五是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尚未形成,目前32个省级单位中,还有6个单位职能划转没有到位,地市和县区没有划转职能的比例更高;六是监管队伍执法能力不足,技术支撑体系不健全,不能完全适应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需要。上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要采取更加积极、更加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记:2013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重点工作有哪些?

杨:2013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中心任务,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落实基础工作,构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深化职业卫生培训,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逐步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等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刚刚实施一年多,职业卫生监管体制正在逐步理顺,许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组织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方案》,拟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基础工作。计划用3年的时间,分期分批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做好宣传发动、试点示范、培训指导、循序推进、督促检查、验收总结等各项工作,保证基础建设方案确定的各项内容和要求如期完成,确保全国职业卫生工作到2015年全面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各项要求。

二是构建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快职能划转工作,力争使省级全部完成职能划转,地市级职能划转达到85%,县级职能划转达到75%以上。职能已经划转地区的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齐配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尚未划转职能地区的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协调,尽早完成职能划转,建立或指定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配备人员,主动开展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各地要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制度,提升科学执法水平,配备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满足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及时做好国家职业卫生专家的调整、增补工作,各省级安全监管机构也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专家队伍,发挥专家在法规标准制修订、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三同时”审查、现场监督执法等方面的作用。各省要鼓励和支持地市和县区建立地方专家队伍,创新管理办法,发挥专家的业务优势,推动本地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做好《高毒物品与高危粉尘作业劳动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围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矿山开采、选矿加工、建材生产、金属冶炼、五金电镀、箱包制造、皮革加工、制鞋、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制修订规划,并注重标准的实用性。2013年计划制修订职业卫生标准20项,各地也要结合本地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做好地方性职业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是构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支撑能力建设,理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支撑工作体系。同时将在部分省区开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探索和总结经验,适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通过示范引导、经验交流等措施,全面推动各地加强技术支撑机构建设。此外,还将探索建立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技术服务协会组织。

四是进一步深化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在进一步调研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研究制定《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和规范全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继续举办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执法业务培训班,扩大培训覆盖面,提升各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知识专题培训。围绕法规标准制定,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2009年4月10日至5月10日)。主要任务: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组织网络,召开启动会,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工作任务,制作调查表等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人员培训(2009年5月11日至5月31日)。主要任务:抽调人员,组建调查摸底工作队和监督检查工作队;开展“五病”普查前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诊断技术和调查表填写、资料分析等能力的培训工作。

第三阶段:病情普查(2009年6月1日至7月30日)。主要任务:深入乡镇、村、居民点开展地方病病情普查摸底工作,填写调查表、汇总统计有关资料并总结上报,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第四阶段:展室建设(2009年8月1日至8月15日)。主要任务:筛选县、乡、村展示材料,收集整理图片资料并安排布置展室,制定治疗计划,落实各项预防治疗措施。

第五阶段:自查初评(2009年8月16日至8月31日)。主要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自查,确认达到建设标准后向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县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领导小组于8月下旬进行初评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查漏补缺,规范完善,确保9月底前各项建设工作达到标准要求。

第六阶段:督促检查(2009年9月1日至9月30日)。县上将组织四大班子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限期进行整改,及时上报工作总结。

第七阶段:省市验收(2009年10月1日至2009年10月31日)。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部门职责:

(一)卫生部门职责

1、县卫生局

(1)加强对卫生系统各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及时抽调人力,备足物力开展创建活动。(2)按照地方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对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3)定期对全系统地方病防治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为其它部门提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卫生技术支持。(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县疾控中心

(1)提出地方病防治计划,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提交地方病防治阶段总结;按创评标准提出评估意见。(2)为全县防治工作提供卫生技术支持。(3)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举办防疫专干,乡、村医生地方病防治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使其熟练掌握五种地方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麻风病)的流行病学调查、诊断与鉴别诊断、病情监测和预防控制、防治效果评价等基本知识。(4)开展业务指导。指导各级地方病防治人员开展地方病现况调查,摸清全县地方病发病状况,指导乡村完成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的整理、分析、归档,及时完成图表上墙。(5)开展健康教育。培训各级健康教育人员,提高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宣教能力,指导健康教育工作实施,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传单、板报、挂图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使全县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家庭主妇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60%以上。(6)协调和督导全县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示范县建设资料全部进行微机分类管理,对资料进行汇编,并装订成册,建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工作展室,充实、完善地方病防治资料,加强归档管理工作。(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3、各级医疗机构

(1)成立相关组织,落实具体科室和具体人员负责辖区地方病防治工作。(2)完成辖区内地方病病情调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登记、上报病情。(3)发现地方病患者及时进行诊治。(4)在服务区域内开展面向病人和群众的健康教育。(5)制订本单位地方病防治工作方案和岗位职责,并严格执行。(6)全面收集本单位地方病防治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完成图表上墙,按时上报工作总结。(7)各级医疗单位区域划分:村级:负责本村常住人口、小学、托幼机构。乡级:乡镇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初中、高中由辖区卫生院负责;红化厂的职工、居民、学生由姚家沟卫生院负责。县医院负责本辖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居民社区、西街中学、竞存中学、逸夫小学及辖区托幼机构;县中医院负责辖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居民社区、凤翔中学、儒林小学、城关中学及辖区托幼机构;妇保院负责辖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居民社区、托幼机构。城关卫生院负责辖区农业人口、西街小学。关中、西凤厂内的职工、居民、学生由本厂医院负责。

4、卫生监督所

(1)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参加地方病防治工作机构和人员资质的检查。(2)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全县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地方病防治工作有序进行。(3)加大对碘(硒)盐市场和含盐食品的依法管理,严禁地方病危害食品流入市场。(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乡(镇)政府职责

1、建立和完善乡(镇)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督导检查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组建乡村地方病防治网络。2、在本辖区开展病情调普查,摸清病情本底,对现症患者造册登记,并将病情及动态变化等防治资料制成图表,及时上墙,并及时上报工作总结。3、参加并完成病区移民搬迁、退耕还林(草)、换粮、合格碘(硒)盐供应。协助完成本辖区现症患者治疗,协助创建办开展病情及碘(硒)盐监测工作。4、开展健康教育(1)宣教形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刷写固定墙体标语、张贴标语、制作板报、举办村民夜校等形式在目标人群中开展健康教育。(2)宣教目标:a、通过宣教,使群众了解“一盐防三病”知识,以及预防大骨节病“三防四改”(防寒、防湿、防阴,改善营养、改善环境、改良饮水、改善居住条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了解缺碘缺硒对人体的危害,以及食用碘(硒)盐的好处。群众(以家庭主妇为主)的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60%以上。b、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城区学校达到100%,农村学校达到80%以上。c、家庭主妇卫生行为形成率:城区60%以上,农村40%以上。5、督促村委会落实以下职责:(1)成立本村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职责,确保本村地方病防治工作顺利进行。(2)组织本村病情普查,摸清本村病情本底。(3)制定本村综合防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4)在本村持续开展健康教育,达到宣教目标要求。(5)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改水、搬迁、换粮等工作任务。(6)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按时上报工作总结。(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发展计划局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3、完成与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有关项目的立项、报批、验收等工作。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水利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将病区改水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病区改水项目选项、建设、竣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地方病防治卫生技术标准,并及时联系卫生部门进行卫生学评价。3、及时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财政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足额预算人均0.2元地方病防治经费,及时拨付示范县建设配套经费3万元,加大对地方病防治专项事业费和设备的财政支持力度。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商务(盐务)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加强盐政管理,严厉打击制售私盐行为,依法规范盐业市场。3、加强对食盐加工企业的规范管理,生产、贮存、分装、运输各个环节必须符合碘盐相关技术标准,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合格资质。4、合格碘盐覆盖率必须稳定保持在90%以上。5、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图表上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七)教育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按要求配备和加强各级学校健康教育师资力量,配备相关教学设备,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健康教育授课课时任务,并纳入教学考核。3、城镇学校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农村学校达到80%,学生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达到80%。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八)广电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在县广播电视台开办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每周1次,每次不少于10分钟。3、宣传地方病防治管理、法规政策、科普知识,及时报道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在上级评审期间形成宣传热潮。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九)林业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严格执行地方病退耕还林(草)政策和计划、任务,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3、制定退耕还林(草)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地方病危害因素,加大向病区倾斜力度。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粮食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严格执行地方病换粮政策和计划、任务,及时兑现有关优惠政策。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一)农业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加强对布病疫情的监测管理,严防畜间疫情向人传播。3、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二)扶贫部门职责

1、成立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工作机构,做到专人负责。2、严格执行地方病病区移民搬迁计划,并按时完成任务。3、凡属扶贫移民搬迁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地方病危害因素,项目立项、选址、验收,要充分听取卫生部门地方病危害综合评估意见。4、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按时提交工作总结。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职业病;公共管理;政府监管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职业病防治关系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关系经济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重大民生问题。近些年,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心、重视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努力下,特别是在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后,我国职业病防治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职业病危害问题也日渐突出,职业病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一、职业病相关概述

(一)、职业病

2011 年 12 月 31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法》对“职业病”明确定义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法定职业病共有10类132种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9种);职业性皮肤病(9种);职业性眼病(3 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 种);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性传染病(5种);职业性肿瘤(11种);其他职业病(3种)。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

指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三)、职业卫生服务

一个具有预防职能的服务机构,负责向用人单位、劳动者及其代表提出建议,帮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创造一个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以促进劳动者的体力与脑力健康,使工作适合于劳动者的生理特点。

二、当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面临现状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员数量巨大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统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近53万家企业网上申报了职业病危害,共涉及劳动者5400多万人,其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有1300多万。但由于还有大量企业目前还未进行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因此职业病危害接触人员的真正数量还要比目前统计到的大很多。

(二)、职业病危害面广量大,中小企业矛盾尤其显著

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多,分布广,大量存在于矿山、金属冶炼、医药化工、建材、机械加工、电子通信设备制造等30多个主要行业。而在这些行业中, 90%以上的企业都属于中小企业。由于这些企业车间工作条件普遍较差,采用的生产工艺又相对落后,加上中小企业主职业病防治意识薄弱,从而导致很多劳动者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环境中长时间工作,大大增加了劳动职业病的患病风险,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矛盾相当突出。

(三)、职业病具有群发性、缓发性,容易导致群体性患病

职业病是由于劳动者接触了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导致的疾病,在接触人群中,常有多人同时或先后发生相类似的健康损害,表现出一定的群发性。同时,很多职业病尤其是尘肺病和一些慢性职业中毒普遍具有较长的潜伏期,平常不容易引起劳动者本人重视,但一旦发病就往往很难治愈,具有一定的病死率和致残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用工制度的改变,员工劳动关系不固定,流动性增大,大量员工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十分复杂,健康影响难以判定。近年来,由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我国发生了多起由于职业病争议或职业病诊断纠纷引发的,对部分地区的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四)、职业病危害转移趋势明显,防治责任出现转嫁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发展,加之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普遍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很多外资企业为了转嫁职业病防治责任,将大量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车间或工厂搬迁至中国或将那些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给我国民营企业,从而把大量境外的职业病危害转移到了我国。 而在国内,由于地区间、企业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大家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认识的不同,职业病危害也明显表现出由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内陆欠发达地区转移,由大中城市向农村转移,由大中型企业向中小型企业转移等趋势。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相对薄弱

一是不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意识淡薄。二是职业卫生管理薄弱,作业环境恶劣,缺乏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三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未能得到有效贯彻。四是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不足,防护意识不强,深受职业病危害伤害。

三、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部门沟通机制

级政府应提升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步掌握各地职业病危害企业监管底数,加快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布局,积极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网络,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全国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由卫生、安监、发改、财政、人社、经信、住建、总工会、工商等多部门参加,建立定期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各省、市以及基层政府也相应成立职业病防治的协调机构,定期研究和交流职业病危害监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在依法落实各自监管工作职责的基础上,针对各个时期的突出问题,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督促企业单位及时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二)、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

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关键在于对建设项目的“源头”实施管理,避免先危害后治理造成的不必要损失,从根本上控制或消除职业危害。 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关于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的法律要求。卫生、安监、发改、财政、人社、经信、住建、总工会、工商等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面推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前期预防机制。

(三)、高危粉尘的控制

针对我国尘肺病例持续发生的现状,各级政府要及时制定专项方案,积极在煤炭矿山、装备制造、建筑建材、石材加工等矽尘、电焊烟尘危害突出的行业,重点开展高危粉尘治理,有效控制工作场所高危粉尘浓度。各地要积极探索高危粉尘防控技术和手段,指导企业通过采用通风、隔离、替代等方式切实提升本质安全度;逐步限制纯石英、石棉或含石棉产品的生产和使用规模;严格关停那些工作场所高危粉尘严重又缺乏治理价值的落后企业,努力减少新病例的发生。

(四)、生产性噪声的控制

近年来,职业性噪声聋患者有持续增多的趋势,各地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要积极通过隔离、吸音等工程措施,有效控制工作场所的噪声源,切实减轻对员工的噪声危害。要加强宣传培训,督促指导员工主动正确佩戴个人防噪用品。

(五)、启动企业职业病防治人才培养工作

有针对性的启动企业职业病防治人才培养工作,为企业持续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和人才储备。依托现有专家队伍,组建职业健康专家委员会,对企业或监管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遇到的技术性难题进行指导,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建议。积极完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的布局规划,强化综合性医院甚至是乡镇卫生院的职业病防治专业能力建设,确保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救治服务能满足各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需求。不断强化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机构能力建设,除了继续依靠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领域,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整体的技术服务水平。

(六)、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治经济政策

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专项资金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力争所有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进一步探索工伤预防在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的助推作用,完善与规范患病劳动者的医疗救治和后续保障,健全工伤预防与工伤康复、工伤补偿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地方财政、工伤保险基金、企业、社会多种渠道的投入机制,用于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队伍建设和相关技术发展。督促和引导企业等用人单位加大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投入,保证各项职业病防控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各级政府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励约束工作机制,根据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银行信贷、保险费率、评优评先等方面对企业进行激励约束。积极建立职业病危害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全员监督。认真执行企业职业病防治费用提取、自主创新装备增值税即征即返等政策,督促企业在财务预算中确保职业病防治投入。

(七)、引导全社会对职业病的关注

职业病防治工作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必须引导全社会对职业病的关注,只有全社会的重视,才能真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博、报纸等多种媒介,采用专家讲座、有奖竞猜、案例解析、公益广告、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各类宣传教育活动,传播国内外在控制职业病危害方面的先进做法和有效手段,以典型案例阐述职业病的严重性、可预防性,切实提升社会大众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时,可以将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列为全民健康促进的教育内容之一,既可让大家了解职业病的危害性十分严重,又能使他们知道职业病是可防可治以及如何进行有效预防,使重视职业病防治的理念深入每个员工甚至家人心中,形成一个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互相指导的良好体系。另外,还要积极发动社会大众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向政府监管部门举报投诉企业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八)、加强危险化学品职业急性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依托现有急救医疗资源,努力构造一套符合我国国情、覆盖全面、快速高效、运转协调的化学中毒和职业病救治体系。急性职业中毒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涉及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管衔接和信息沟通,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同时,政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中,要充分考虑职业中毒的特点,加强职业中毒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相关应急保障单位应当确保职业中毒控制、救援所需物品和装备到位,包括个人应急防护用品,特效解毒药品、快速检验试剂、现场应急检测仪器设备等。

结束语

总之,我们要通过积极建立健全政府职业病危害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职业病危害治理、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并落实职业病防治经济政策、提高全社会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和能力、强化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措施,多管齐下,全面推动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职业健康安全。

参考文献

工会职业病防治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 职业卫生 学科发展 报告

职业病的防治关系到整个社会中最具创造力的广大劳动者的健康保护,职业卫生学科的发展是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基础。我省中小企业占绝大多数,相当部分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传统的职业病危害尚未控制,新的职业病危害又不断产生,职业病危害形势还很严峻,严重影响着劳动者的健康,影响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经济的发展。本课题对我省职业卫生学科发展历史进行回顾、针对目前职业卫生学科发展,分析我省职业卫生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结合国家职业病防治的策略和我省的特点,提出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和学科发展的建议。

1 福建省职业卫生学科发展简史

1.1 职业卫生学科发展历程

职业卫生是预防医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任务是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劳动条件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影响。半个多世纪来,我省职业卫生学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做出了巨大贡献[1]。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我省按照“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八字综合防尘措施,以防治尘肺病为主,做好工业卫生工作。上世纪80年代,我省乡镇企业蓬勃发展,我省又将制鞋业中的“三苯”职业病危害做为重点进行整治,现在我省的鞋业都采用了无苯胶,消除了苯的危害。进入21世纪后,我省针对中小企业众多的特点,制订了有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策略,研究职业卫生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这些不同时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效地保护了我省职业人群的健康。

1.2 职业卫生机构建设

我省省级职业防治专业机构的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1月,当时创建了“福建省卫生研究所”,1973年筹建“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随后,各地市也都加强了职业卫生建设,三明、南平、龙岩和福州四地市也于上世纪70年代末成立了职业病防治院,专门负责辖区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使职业卫生的力量得到了加强[2]。1980年我省在“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 的基础上成立了“福建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1986年增挂“福建省放射卫生防护所”的牌子。为了适应我省职业卫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开展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安排,2003年7月在原福建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的基础上成立了“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并对其职能进行了调整,保留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的牌子,负责全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职业病、放射危害因素预防控制规划及工作方案;开展辖区内主要职业病、放射危害因素预防策略与控制措施的研究、实施、监督和评价;指导职业危害、核污染、职业中毒和放射事故的处置,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质储备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为化学中毒、核辐射受照人员和职业病患者提供医疗救治;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工作;进行化学品毒性检测与鉴定、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与评价。我省目前已初步建成了由省、设区市和县(区)组成的三级职业病防治和监督网络,从事职业病预防控制的专业技术队伍达到946人。

1.3 加强职业卫生学科建设,提升我省职业卫生的学术水平

经广泛协商和征求意见, 1988年7月29日在福州召开中华预防医学会福建分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科学会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华预防医学会福建分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科学会。各地推选参加会议的代表包括省地市职防院、防疫站、医学院校、厂矿职工医院的劳动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教学人员与临床医师共66名。会议选举产生了专科学会第一届委员会共30名。1994年9月,第二届劳动卫生职业病专科学会在福州召开会议,根据有关规定,专科学会更名为“福建省预防医学会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2006年7月,第三次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的会员代表大会在福州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三届劳动卫生职业病专业委员会,由33名委员组成。

2 福建省职业卫生学科发展现状

2.1 尘肺病防治

1987年11月~1990年3月,全省开展了尘肺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县及县以上有粉尘作业厂矿1260家,接尘工人116661人。全省累计发现尘肺病5149例,累计患病率4.23%,已死亡897例,病死率17.42%。还有观察对象4540人。除云母尘肺、铝尘肺外,其它10种尘肺我省均有发现,以矽肺最多,占77.2%。其次为煤工尘肺,占14.2%。现患尘肺合并肺结核为16.4%。尘肺地区以南平、龙岩、三明三地市最多。工业系统以煤炭、水电最多。工种以凿岩工、煤炭主掘进工、纯掘进工、主采煤工、纯采煤工发病人数最多。随着防尘措施的加强和完善,尘肺的发病工龄、发病年龄、死亡年龄均明显延长。本次调查摸清了我省尘肺患病现状及其分布规律,评价与验证了30年防尘措施的效果,预测了尘肺病的发展趋势,为采取防治措施,加强防尘卫生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调查成果获卫生部科技进步奖。

2003年6月,仙游县发生外来农民工患尘肺病的职业病危害事件,国务院联合调查组于2003年6月23日~28日对事件进行调查处理,按《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关闭非法石英粉加工作坊。“东湖矽肺”事件发生后,东湖村的经济受到严重打击,由于村集体经济和2/3的村民主要收入依靠石英粉的开采、运输和加工,因此,非法加工作坊的关闭直接影响到村民的就业、生活和当地经济的发展。若开展技术改造,不仅可以消化该村现存的43万吨的石英矿产资源,还可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指导开展石英粉加工的技术改造。帮助东湖村村委、企业业主加强管理,健全规章制度,逐步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建立健全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作业场所危害控制管理制度、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有毒有害作业操作管理制度等职业病防治制度。在技改和采取上述一系列措施后,东湖石英加工业走上了规范化、规模化的道路,各项职业卫生制度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工人的健康权益得到较好的保障,实现了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的“双赢”。2005年5月,由卫生部、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在我省莆田市召开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现场会,肯定了东湖村开展石英粉尘职业病危害治理的做法和经验,并向全国推广[3]。

2.2 职业中毒防治

我省于1979年4月~1981年4月在全省9个地(市)65个县(市)1778个国营、集体所有制厂矿企业开展了铅、苯、汞、三硝基甲苯、有机磷农药五种毒物的职业病危害普查,共筛查了21160名工人;全省共查出五种毒物职业中毒病人273人(其中铅中毒194人,苯中毒22人,汞中毒11人,有机磷中毒43人,三硝基甲苯中毒3人),既往中毒未愈者4人,检出率1.3%,中毒患病率1.2%,铅汞吸收或苯中毒观察对象1510人,占7.1%;测定有毒作业点2711个,合格1531个,作业点合格率56.47%。本次普查基本查清了我省毒物危害状况,明确了方向,为制定防治规划、开展科研提供了依据。普查中贯彻“边查、边防、边治”原则,促进了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本项调查意义重大,成效显著,获省政府1982年科技成果四等奖、卫生部1983年甲级科技成果奖。

1984年晋江市陈埭镇发生震惊中外的慢性苯中毒79人,死亡 3人的事件。该镇制鞋企业达1500多家,由于企业早期资金缺乏、生产工艺落后、劳动条件差等因素,中毒事件屡有发生。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开展职业卫生防护技术研究,督促企业安装了通风排毒设施,控制污染源。大力推行使用无苯胶。作业环境劳动条件得到了基本改善,作业点空气中苯浓度超标率从96.8%下降到35.9%,甲苯超标率从63.1%下降到39.7%。职业危害作业岗位工人实施健康监护,对检出的不适合从事苯作业工人调换了工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苯中毒防治知识。采取了一系列防治措施,发病率显著下降,取得明显成效,为我省制鞋业的管理与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福建省制鞋业“三苯”废气整治方案》,1997~2000年在省内规模较大的30家制鞋或鞋用胶水生产企业的90份胶水和有机溶剂样品进行了成分定性分析和急性毒性鉴定,为防治苯危害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开展作业场所的卫生监测,对接触“三苯”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监护,及时发现治疗苯中毒患者,减轻了危害,保护了劳动者的健康。

2002年7月~12月,开展福建省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销售和使用专项整治。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全省共现场督查2028家企业,其中已有690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实际监测6112点,监测率达69.9%,合格率为72.6%;职业健康检查33999人;有957名企业负责人、37636名劳动者参加了职业卫生培训。

2007年7月,我省福鼎市发生合成革生产企业二甲基甲酰胺中毒事件。调查组组织对有二甲基甲酰胺职业危害因素的11家企业中的10家进行作业场所检测,对其重点生产线或岗位的289名工人进行职业健康筛查和职业流行病学调查。针对合成皮革业的二甲基甲酰胺职业危害问题,组织开展了职业病危害评价,根据评价的结果,提出了整改建议,指导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2.3 噪声、振动防治

1980年5月~1981年3月,在福州、三明、南平、厦门等地的纺织、钢铁、机械、轻工、化工、电子、建材建工、造纸等八个行业开展噪声危害的调查,共监测121个厂矿企业2255个噪声作业点,噪声强度超过85dB(A)的有1166点,占51.71%;主要噪声源的频谱大多为高、中频段。若以90dB(A)为准,则有693点(即30.73%)超标。噪声危害以矿山、建材、造纸行业为重。调查体检噪声作业工人7539人,噪声作业组的高频听力损失与语言听力损失发生率分别为65.58%、36.98%。作业组噪声聋发病率为16.95%,对照组为3.33%,经统计学检验,两组有显著性差别。工业噪声调查研究结果为国家制定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为噪声治理与听力保护措施提出了具体建议。本项调研获得省政府1982年科技进步二等奖。

1982年1~3月,对三明、永安15个林区伐木场的358名链锯手及对照组129人进行了调查与对照研究,测试了链锯的振动参数,对作业工人进行了全面体检及白指诱发试验、甲皱微循环、骨关节X线拍片等特殊检查,检出48名手臂振动病患者,其中1期37人,2期11人;发现链锯组白指发作、手凉、麻、僵、颤、指甲凹陷、忤状指、指关节肿胀变形等症候显著高于对照组,白指发生率达17.0%,发病工龄平均为7.63±3.68年。证实了亚热带林区链锯作业对手臂的职业危害,为国家制定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及防护措施提供了科学依据。研究成果获得1983年省医药卫生科技成果二等奖、省政府1983年科技成果四等奖。

2.4 乡镇企业职业卫生服务

开展乡镇企业职业病危害调查及职业卫生服务试点研究。随着乡镇企业的兴起与发展,乡镇企业的职业病危害也日益突出。1984~1986年,我省开展了乡镇企业劳动卫生调查。全省共抽查1468个乡镇企业,体检粉尘作业工人1392人,检出尘肺病人124人,可疑尘肺50人,尘肺检出率8.91%,体检铅作业工人41人,苯作业工人5650人,铬作业工人9人,发现苯中毒117人,其中死亡3人,观察对象215人,苯中毒检出率2.07%。从调查结果看,乡镇企业的职业危害主要集中在鞋革业与小煤窑,其次是石料加工、石英粉生产等。在调查基础上,我省开展了乡镇企业职业卫生服务试点与控制对策的研究。1988年7月~1990年6月,首先在福州郊区洪山乡试点,而后将福州郊区、莆田县、晋江市、长乐市、柘荣县列为省级试点县。1988年实施乡镇企业管理办法后,我省扩大试点范围,在沿海与内地、富裕与贫困地区分别选择10个县进行了乡镇企业职业卫生工作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推广福州郊区、宁化等试点县的经验。努力探索、总结乡镇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模式、评价指标、尘毒治理措施、劳动者健康监护、行政执法等系列经验,组织交流推广,以减少与控制乡镇企业的职业病危害。1990年《乡镇工业职业卫生服务试点》获WHO职业卫生合作中心(上海)优良奖,《乡镇工业职业卫生服务对策试点》1996年获省医药科技进步三等奖。

2.5 职业病临床

在急慢性中毒的治疗上积累丰富临床经验。正己烷中毒临床表现为中毒性的周围神经炎,病情严重。我省成功治愈数家鞋厂100多名正己烷中毒患者,其中1/3人的下肢肌力为0级,肌肉萎缩。在苯中毒、砷中毒、汽油中毒、硫化氢中毒,三氯乙烯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氢氟酸中毒、氟化氢中毒、二氯甲烷中毒、二硫化碳中毒、放射性损伤、汞中毒、铅中毒等方面,能实施有效的治疗。承担尘肺患者的治疗、保健、诊断。为尘肺患者制定抗纤维化、提高抵抗力、减少并发症等治疗措施,为其提高生活质量、延长寿命和减少病痛尽力。采用抗矽-14治疗矽肺,其研究成果 1978年获上海市科委三等奖。还有“磷酸喹哌对猴实验性矽肺的治疗研究”1984年获国家科技发明三等奖,“汉防甲己素对猴实验性矽肺的疗效和毒性的研究”获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二等奖。

2.6 放射卫生

开展了福建省海域环境放射性水平调查,福州地区居民总膳食放射性水平调查以及福建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调查研究,弄清了福建省环境中放射性水平与分布,绘制了四幅福建省环境辐射水平分布图,发现我省有1.2万km2区域属于高天然放射性地区,居住有300万人。开展用静电径迹法对全国6个省市(上海、长春、呼和浩特、贵阳、武汉和福州)进行室内外氡浓度测定,成果获省医药卫生科技进步二等奖。1988年起根据中央的要求,对国内外核试验,坚持不间断地监测工作。保证了我国核试验安全进行,历年资料完整。当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事故时,测出8种放射性核素污染,为国家及我省政府提供决策的资料依据。成果获省卫生厅科技成果二等奖。

2.7 学科人才建设

福建省职业病防治院于1984年9月~1995年7月年期间,挂靠福建省卫校举办公共卫生医士班(中专),连续招收三届学生,每届招收50名。高中毕业生入学学制为三年,初中毕业生入学学制为四年,共培养了150多名公共卫生专业人员,目前已成为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技术骨干。进入新世纪,为了推进学科人才培养,中心与各高校联合培养了4名硕士、1名博士,已有4名被评为福建省职业卫生学科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1名被评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省级人选, 1名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委员会委员,且多批次选送人才前往国外高校进行高级访问和研修。为加快推进学科人才的建设,制定了各种人才培养计划和激励制度,极大地推动了我省职业卫生学科的建设。

2.8 学科学术交流

开展各种不同类型的学术活动,从1994~2002年,每隔1~2年,均召开一次全省性的学术交流会。1990年10月,专科学会在福州召开了第一届第二次学术交流会,以放射卫生为主题,会议邀请到日本名古屋大学池边幸正教授和饭田孝夫副教授以及来自上海、内蒙古等16个省市代表,共60多名专业人员参加学术交流。2007年11月,在厦门召开省科协第七届学术年会卫星会议暨福建省预防医学会2007年学术年会,主题为“防治职业病、构建和谐海西”。来自全省设区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校等150多位代表参加了年会。会议收到学术论文60多篇,内容涉及实验研究、调查研究、卫生监测与监督、职业健康监护、卫生管理及防治经验等方面,并编辑成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李涛所长、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苏旭所长和台北荣民总医院葛谨医师分别做了《我国职业卫生标准研究现状》、《我国放射卫生防护与核事故医学应急形势与挑战》、《回顾毒药物咨询中心二十周年》的专题学术报告。《职业医学》、《职业医学译丛》是华南区域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主办的刊物,我省作为协办单位,也积极组稿并参加编辑部的编委工作,协助审稿。

开展了与台湾学者的交流互访活动。为促进海峡两岸同行的专业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争取双赢、共同进步,从1999年4月~2002年底每年两岸都派出学者互访,进行学术交流,参访学习。在此期间我们前后共派出3批27名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出访台湾,接待台湾学者4批26名来我省访问学术交流。1989~2005年期间共有30人次赴日本等国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考察活动;日本名古屋大学先后有5批次16人次专家学者应邀来闽访问并进行学术交流。

3 福建省职业卫生学科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3.1 职业病防治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十分密切

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我省经济迎来一个大发展时期。伴随经济高速的发展,职业病危害的因素也相应增多,职业病危害风险也在不断的增加。据职业病报告的统计,在2000~2007年期间,我省的职业病发病趋势有所减缓,但总体还是呈现一个上升的趋势。尘肺是我省的重点和多发职业病,占职业病发病总数的76%,近8年时间里,尘肺病人现患人数增加了1倍;慢性职业中毒占职业病发病总数的22%;急性职业病中毒占职业病发病总数的1%,但它的死亡率很高。传统的粉尘、硫化氢、有机磷农药、一氧化碳、铅、汞、有机溶剂(如苯、正乙烷)等仍为我省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除了急性职业中毒外,绝大部分职业病都为慢性职业病,其发病往往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后一个时期才显现,容易被人们忽视。如尘肺病和职业肿瘤的潜伏期为数年甚至数十年,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疗,病死率高。职业病可防难治,根本上要从职业病危害源头上控制进行预防。职业卫生工作怎样从长期以来实行单一的监测―监护―评价工作模式转变为监测监护―风险评估―危害控制工作模式;面对这轮新的经济发展期,如何来评估和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克服经济发展―职业病危害严重―劳动力健康损害的不良循环怪圈,促进经济、社会和劳动力职业健康权益保障的和谐发展,是职业卫生学科要重新审视和研究的问题。

3.2 中小企业职业卫生问题是职业病防治的关键

根据省经贸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我省中小工业企业数为51821户,占全社会工业企业数的99.8%;从业人员488.40万人,占全部工业从业人员数的92.8%。2007年,我省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3540.84亿元,对全部工业增长贡献率达97.1%,对全省GDP的贡献率达42.7%。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以中小工业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超过60个,主要分布在电子、机械、石化、建材、纺织、轻工、食品等行业,在农村还存在大量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作坊,这说明中小企业是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就业、保持社会稳定的基本力量。虽然中小企业受到规模、资金、技术和人员素质的影响,存在比较多的职业病危害,尤其是农村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作坊的问题更为突出,但这类企业是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的产物,是推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对这类企业职业病危害的问题不能简单采取关闭手段来解决,要积极探索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控制的技术、措施和产业职业卫生政策并加以引导、规范和扶持。

3.3 基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基础比较薄弱

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很强的技术性,包括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的诊断鉴定、治疗、康复以及适用的职业卫生防护技术等。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作坊的职业卫生技术基础薄弱或者缺乏,而他们大都分布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较难得到职业卫生技术的支持。2000~2007年,全省每年报告职业健康体检的人数只有10万人左右,占卫生部门掌握的应体检的接触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的50%左右。如果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按照我省中小企业从业人员488.40万人的10%~20%推算的话,实际上职业健康监护率远远低于50%。这样往往本该发现的职业病危害没有被及时发现、及时控制;该发现的职业禁忌人员没有被及时发现,而继续从事所禁忌的职业危害作业;该发现的职业病病人没有被及时发现,从而使职业病危害后果不断扩大。因此,如何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技术能力和可及性,是职业卫生学科的新课题。

3.4 电离辐射职业病危害不容忽视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省的电离辐射应用突飞猛进。保护与辐射危害因素直接接触的广大放射工作职业人群的健康,是我省职业卫生工作所面临的最迫切的任务之一。宁德核电和福清核电建设项目已相继正式开工,一期和最终建设目标均分别为年发电200万和600万千瓦小时。核电是人类和平利用原子能的最大建设项目,这说明我省电离辐射的应用已跃入一个新的高度。我省辐照加工近年发展迅速,正在运行的辐照加工中心共4家,其中福建吉星和厦门万禾园辐照加工中心装机容量为200万居里钴-60,漳州万禾园和省农科院康普顿为50万居里。电离辐射在医学领域也广泛应用,截止2007年底,我省现有正在运行的放射治疗单位28家,各类放射治疗机器共103台;设置核医学科的医院20家;正在运行的CT机有140台、X射线诊断机约4000台。还有各种辐射装置大量应用于炼钢、水泥、造纸、液体罐装、烟草、金属板材等行业的自动化,压力容器及其他金属器件的探伤,农业育种,运输行李安全检查,物质成分分析,建筑与公路质量检测,大学及科研机构等领域。电离辐射的应用遍及社会与生活多个领域,根据不完全的统计,全省接触放射线工作的职业人员约5万人。

3.5 职业病诊断难度大

职业病诊断有别于疾病的临床诊断,它是归因诊断,也就是说能够被诊断为职业病,不仅只有临床症状和表现,而要确定劳动者有明确的职业史,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存在因果关系,且该病属于职业病名单公布的病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1)病人的职业史;(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但在职业病诊断中,诊断医师只能靠经验进行综合分析判断,集体作出诊断意见。到目前为止,大部分的职业病都缺乏职业性损害生物标志物为职业病诊断提供直接证据。不同毒物对靶器官有其选择性,职业病与职业危害因素的剂量反应关系、毒物的理化特征与致病关系、个体因素对致病影响等问题都困扰着职业病的诊断。目前,职业病的诊断中由于劳动者流动性大、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调查与评价等取证难,使得有些劳动者的职业病无法得到诊断,因此职业病诊断争议不断增加。

3.6 国际社会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我省的经济越来越开放,与全球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按照WTO/TBT协议规定,各成员国都应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政府的工作计划、实施法制化监督管理。我省也有相当数量以出口贸易为主的企业,发达国家要求我国的供货企业严格按照本国和国际标准或规范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据。因此,出口企业又面临着新的贸易壁垒――职业卫生贸易壁垒。ILO、WHO等国际组织制订了一系列的国际公约,如《职业安全卫生公约》(115号)、《WHO消除矽肺公约》、《WHO消除石棉相关疾病公约》和ILO《2006年促进职业安全与健康框架公约》等,都要求成员国采取切实的行动,在国际合作和各方共同努力下,达成 “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把工作环境中内在的危险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以预防、减少来自工作、与工作有关或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和对健康的危害。”[4-6]这些公约我国政府均作了承诺。对我省职业卫生学科来说,既要解决以粉尘、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传统的职业病的问题,又要开始着手研究工作场所中劳动者与工作环境因素、劳动工具之间的协调一致性的问题,从而确保劳动者工作的健康和安全,进一步创建舒适和高效的工作环境。

4 福建省职业卫生学科发展展望

4.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开展职业卫生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职业卫生学科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为我省的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生产力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职业卫生技术支持。利用职业卫生学科的技术和管理优势,积极参与制订我省的职业病防治规划,以指导规范我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我省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模式。同时,根据我省实际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标准的研究工作。

4.2 研究建立职业病危害评估预警和评价技术体系

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估技术模型的研究,选择职业病危害分析因子,筛选监测哨点,建立职业卫生信息系统和信息收集渠道。通过职业病危害评估预警技术体系,可预测职业病发生和发展趋势,确定我省职业病危害控制的重点,早期预警职业病危害事故,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的异常动态,评估可能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风险,为有针对性制定职业病防治重点,提出职业病的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为政府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完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方法,把风险评估等国际上在职业安全卫生领域应用的评价方法引入职业病危害评价,提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的实效,落实从源头上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4.3 加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技术能力建设

研究开发适宜中小企业职业病危害的工程防护技术和管理措施;筛选和推广防护有效、佩戴舒适、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研究以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村乡镇卫生院为依托,以社会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为补充,发挥各行业、各系统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和队伍作用的技术服务模式,提高基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覆盖面和可及性。要规范和增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内容,研究开发简便、适用的职业卫生技术。采用WHO推荐的捆绑控制技术等方法,制订出不同行业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方法,并指导这些企业使用。加强职业健康教育,以健康教育为先导、健康促进为方向,通过职业健康行为干预,促使职业人群采取有利于健康的行为。

4.4 提升职业病的诊断能力,开展职业病的康复工作

职业病诊断涉及劳动卫生学、职业病学、临床医学、法学和证据学等学科。要提升职业病诊断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医师的培训工作,提高综合知识水平;另一方面要研究职业性损害生物标志物、职业生物接触限值以及实验室诊断技术,为职业病的诊断提供直接的科学依据。职业病患者的康复是职业病治疗的有效补充,直接关系到职业病患者劳动能力的恢复和今后生活质量,必须尽早建立我省的职业病病人康复制度,开展康复工作,研究和推广职业病患者的康复技术,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减轻社会的负担。

4.5 建立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应急救治体系

总体的设想是建成以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中心为基地,依托全省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急诊科,建立覆盖全省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作为职业卫生学科来说,要着重解决化学中毒原因和化学毒物的识别和检测技术、掌握不同毒物毒性特征和理化性质、选择损害的靶器官、典型中毒症状和特效解毒方法;着重解决核辐射受照剂量评估技术,精确估算受照人员的外照射剂量、受照人员污染洗消技术和预防性服药的技术指导。

4.6 逐步推行职业工效学

职业工效学的主要任务是识别工作场所中存在的不良工效学因素,并对存在的工效学因素进行系统综合的评价,预测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安全等职业生命质量的影响,最后提出预防控制措施以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效率〔7〕。

参考文献:

[1] 李金奎, 邵华, 张志虎等. 职业卫生发展状况与展望[J]. 中国职业医学, 2008, 35(2): 151-153.

[2] 福建省地方志编撰委员会. 福建省志?卫生志[M]. 北京:中华书局, 1995: 35-38

[3] 福建省预防医学会. 辉煌的二十年[R]. 2008: 17-19.

[4] 全国职业病防治规划[EB/OL]. 省略.

[5] 国家劳工组织1981年职业安全卫生公约简介[J]. 现代职业安全, 2004, (5): 15-16

[6] ILO.ILO Decent Work Country Programme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2006-2010.

[7] 林嗣豪, 王治明. 工作场所工效学负荷暴露评估方法(综述)[J]. 海峡预防医学杂志, 2007, 13(4): 24~27.

课题组成员:

1. 缪剑影,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副主任技师。

2. 魏伟奇,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3. 王文勇,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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