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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保工作总结{集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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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保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于医院财务个人工作总结精选范文 ??医院财务工作在医院各级组织的领导下,结合计划安排,全科人员目标明确,同心同德、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医院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医院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各项制度的改革,不断地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努力加强财务管理,保证医院各项经济目标的顺利实现。经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完成了的财务计划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用心进行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职工队伍职业道德素质

??1、组织财务科会计人员学习预计20xx年度将实施的《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透过学习让会计人员提前掌握国家关于医院会计制度的变化。

??2、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如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审计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后全部考试透过。

??3、对收费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强调收费员“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的重要性,并将医院目前正在执行的《收费办理制度》《退费管理制度》《医院关于加强医收费票据控制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对收费员进行了讲解。

??二、做好日常工作及财务分析,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根据医院的实际状况,加强医疗业务收支管理。努力增收节支,减少医疗费用支出,充分利用医疗技术和设备,用心开展医疗服务。实现总收入xx万元,其中财政补助xx万元,医疗收入xx万元,药品收入xx万元,其他收入xx万元,总支出xx万元、其中医疗支出xx万元,药品支出万元,财政专项支出万元,其他支出万元,因此本年累计结余约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门诊收费员总计收费单据张,收费金额万元。住院处住院登记人次,收取押金万元,办理病人结帐人次。

??三、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医院资产安全

??1、采用有效的方法和监控措施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医院每日货币资金流动量较大,为确保资金安全,收费处要按下发的每日收费制度执行,出纳每日都按时将现金送交银行。由于医院的特殊性,经常在出纳银行存款后有病人交费住院,造成现金超库的状况,为此财务建立了现金报告制度。财务科对门诊收费员退费进行随机抽查,以此监督退费行为,但发现此项工作仍有缺陷,财务思考新的管理办法以堵塞漏洞,强调退费、报损、作废票据务必全部上交,建立了票据交接机制。

??2、每半年、年终组织全科财务人员对医院物资实地盘点,对医院物资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协同相关科室共同管理好医院财产物资。

??3、今年12月中旬连同设备科人员将对全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

??四、强化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

??1、用心推进新农合医保医疗工作的开展,认真了解有关政策规定,配合有关工作,使医院有关工作开展得越来越顺利,有利于医院的发展。

??2、医院物价方面的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就应认真作好有关方面的调查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荐,使得医院医疗收费更加合规合理,有助于增加医院的市场竞争潜力。

??五、用心配合推进医院数字化建设以及医保软件接口工作

??财务科及其所属部门在医院软件更换,医保接口软件运行不畅中,为医院数字化的早日实现,并克服了各种困难,用心配合各部门工作作出了努力。医院HIS系统财务有关管理方面的报表有怠于进一步完善。

??六、用心对外沟通,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有序推动工作

??1、与发改委、财政局加强联系,使得我院工作有序推进,年度财政拨款到帐以及明年医院预算支出上报工作完成。

??2、理解了物价局今年收费许可证年审并顺利透过。

??3、医院信息卡收费申请,因提前与物价局联系,说明医院数字化建设需要,得到了物价局支持,使得信息卡收费申请及时得到批复,保证了医院门诊医生工作站的顺利实施。

??总之,医院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保证了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医疗收支费用的管理较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关于医院财务个人工作总结精选范文

??20xx年来卫生局计划财务工作在局党委与财政局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服务,为我市卫生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在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项目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清理化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2号)和《xxx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审计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积极与审计部门结合专门成立债务清理工作组,负责此次工作的具体实施,首先组织召开了xxx市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及财务人员参加的债务清理工作会,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及申报截止时间,要求各单位做到不虚报、不漏报。经过半个多月的实地调查和审计确认我市1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于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建设维修和医疗设备购置等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截至审计日债务余额为3571792.86元,其中:基本建设方面债务2909772.10元,购买医疗设备债务662024.76元。

??二、卫生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20xx年卫生国债项目建设三个,续建xxx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工程,新确定下达投资计划xxx市120急救指挥中心、xxx市卫生监督所两个新建项目。

??xxx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800万元,xxx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门诊、医技综合楼,二期建设病房楼、保障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20xx年门诊医技综合楼开工建设,目前一期建设项目门诊、医技综合楼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

??120急救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包括办公楼总建筑面积580平方米、指挥调度室设备购置、救护车及车载设备购置等。项目总投资266万元,其中:办公楼建设投资145万元,配套设施建设121万元。

??xxx市卫生监督所业务楼建设项目,主体四层,总建筑面积1400㎡,由办理发证大厅、投诉接待室、询问调查听证室、陈述告知室、快速检测分析室、计算机房、档案室、罚没物品暂存室、图书资料室、库房、司机值班室、更衣室、消毒室、会议室、卫生间等组成。项目总投资280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将资金采取封闭运行的模式,工程款根据工程进度按程序进行拨付,由施工单位和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三家按工程投资额度确认后批准

??拨付资金。项目建设资金直接到达施工单位账户,杜绝了截留、挪用资金等现象。

??三、引进政策性资金情况

??积极与财政部门结合,向上级争取各项政策性资金,截止到20xx年11月份已经争取到上级各项政策性资金8520。99万元,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四、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参与了《xxx市医疗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讨论稿)》的制订工作,制定了《xxx市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次考核办法》,参照考核办法对各卫生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下拨绩效工资专项补助258.31万元;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20xx年年按照分配方案下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817.50万元,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机构做到按规定优先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各单位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下拨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452.5万元。及时合理的专项资金下拨,确保了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等医改工作扎实有序的进展。

??五、做好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

??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确实做好新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首先,我们结合财政局与会计结算中心参加了省财

??政厅组织的新会计制度培训班,加强自己对新会计制度的学习与掌握。其次,将新会计制度的相关文件下发到各医疗卫生单位,让各单位提前了解新会计制度的相关精神。第三,组织各基层医疗单位的会计及报账员参加了省卫生协会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培训班》,以确保20xx年7月1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20xx年1月1日医院财务制度在我市的顺利实施。

??六、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厉行节约工作的部署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健全规章制度,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贯彻落实,将经费节约指标进行量化管理,严格进行把关。为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确保关于厉行节约各项规定要求落实到实处,我科与局纪检部门结合,制定了xxx市卫生系统各单位20xx年公务费用量化管理指标,明确目标,对超出量化指标的单位实行限期整改与停止公务费报销的方式进行管理,取得了好的成效。

??七、财务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规范经济核算。

??(一)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完成20xx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落实支出项目。对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核实,严格执行部门预算。

??(二)做好国家、省下达我市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加强资金监管。配合审计局对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专项工作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财务业务管理:一是继续抓好我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制度建设,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医疗机构内部核算和分配制度。二是加强财务信息交流,组织召开会计培训班等,及时沟通情况,促进工作开展,提高财务人员自身素质。

??(四)做好对二级机构的支出管理工作:明确了医疗设备、器械的采购、工程建设项目、药品的采购及药款支付的具体程序及所需手续,并实行了大额支出报销会签制度,要求所有超2000元的支出必须经局相关领导审批,在确保人员工资、正常业务支出的情况下方可列支招待费等其它费用,有效的控制了费用的支出,减少铺张学浪费。

卫生院医保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统筹推进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着力打好基础,提升质量,巩固成果。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分级诊疗、医保支付方式、药品(耗材)保障供应、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就,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面提升。

(二)总体目标

2024年,全面持续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卫生行业特点和体现城市公立医院用人自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进全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全面推开,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基本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慢性病综合防治更加有效。到2024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健全高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

(三)改革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立足区情,先行先试。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已明确的改革任务,加大推进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对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先行先试、勇于突破,探索建立符合辖区实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3.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创新医疗、规范医药、健全医保,实行“三医联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使各项改革措施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4.创新体制,完善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把着力解决深层次的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不断健全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改革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范围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

1.完善分级诊疗病种管理。完善区级医院负责250+N种常见病、多发病,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50+N种普通病的诊治机制,推动医疗机构功能精准定位,合理分工。在落实省、市、区、镇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机构500种疾病诊治的同时,市、区、镇医疗机构每年分别新增5个及以上分级诊疗病种。所有病种实行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占出院病例数≥50%。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

2.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拉开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全面落实。按照区医保局《关于转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市、区医保部门制定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措施,坚持总额预付制度,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符合市各级医疗机构分级诊疗病种,参保患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按照评估确定的病种定额标准,统筹区内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按60%、70%、80%的比例进行报销,参保患者承担定额标准内个人自付费用,超出定额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遵循“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鼓励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精神,统筹区域内一级(乡镇)、二级(县区)、三级(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75%、65%。转市域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为50%。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医疗机构,有序就医。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确保医保基金区域内支出率同比增加5%以内。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3.动态调整分级诊疗病种支付标准。区卫健局组织专家对区属医疗机构诊治能力进行评估。区医保局根据《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规定及区社会发展和基金收支状况,确定新增加的分级诊疗病种,并适时调整起付线和支付比例,其中,起付线调整幅度在统筹区内一级(含未定级)、二级、三级、统筹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50、150、400、1000元以内、支付比例调整幅度5%以内,由区医保局会同财政部门予以调整。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二)推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创新。

4.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现代医院管理模式。强化区“医管委”和“医管办”监管职能,对2所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绩效考核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监管。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用人自,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提高医院内部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医院收入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控制在10%以内,全面提升医院决策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5.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和绩效评估。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数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单位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薪酬挂钩。对服务效率高、技术能力强,服务质量好、社会评价高的医疗机构适当提高补偿总额和绩效工资总量;个人考核结果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挂钩。建立健全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对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建立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改进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

6.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根据省、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制定完善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确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及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空间。进一步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坚持在每个建制镇办好1所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加强基层“中医馆、国医馆”建设,鼓励发展上规模、有特色的非公立医院。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7.完善区域医共体建设。以医院为龙头,联合区中西医结合医院、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及民营医院,组建区域性医疗共同体。以建设信息系统为抓手,推进医共体工作,实现“基层首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目标。医共体内实施逐级转诊,通过医保杠杆重点推动向下转诊,确保区级医疗机构向下转诊率达到5%以上,向上转诊率逐步下降,引导医共体主动开展疾病预防、健康等管理,规范、合理使用医保费用。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8.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将村卫生室纳入卫生院统一管理,实行乡村卫生机构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镇卫生院每月对村卫生室开展1次综合或专项督导,每月或每季度进行1次综合或专项考核,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收入与服务质量、数量和群众满意度等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改善乡村医疗条件和就医环境。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9.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医疗机构之间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要签订远程医疗合作协议,约定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远程医疗邀请方开展医学影像、病理、心电、超声等检查,受邀方进行诊断,收费标准按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邀请方留取部分诊断费用后,将其余部分拨付受邀方。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人社局

10.开展日间手术试点。由医院牵头组建日间手术联盟,积极开展日间手术。根据省、市卫健主管部门确定的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遴选符合区实际的日间手术病种,区医保局确定病种支付标准,不得将单病种包含的费用转移至门诊。医院三、四级手术占全年手术总量比例≥50%。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三)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11.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本药物使用激励机制,提高基本药物使用占比。推进基本药物分级保障,基本药物分级使用品规比例或金额比例应当逐年提高,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品规比例分别不低于30%、50%、70%或金额比例分别不低于20%、45%、50%。完善二、三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实行签约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政策,将医保目录内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引导慢性病等疾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减少其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2.全面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区属公立医院所用药品、医用耗材均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阳光采购,强化监督制约,完善配送管理,利用药品信息网络平台,建立供需信息双向反馈机制,确保采购信息共享,保障临床用药,有效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价格,确保采购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3.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加强区属医疗机构临床药师队伍建设,全面开展临床用药一线监督,重点监控临床辅药品、营养性药品和高价格药品的使用,对各级医疗机构使用金额排序靠前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动态监测,定期分析通报,促进合理诊疗,保障合理用药。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14.保障药品使用安全。全面执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政策,进一步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规定,统一采购配送。严格执行省上制定的高值耗材采购办法,加强重点监控药品、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严格执行短缺药品监测和报告制度。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均设立总药剂师,发挥用药指导作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四)改革完善综合监管制度。

15.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对医院的监管职责,建立综合监管制度,强化会计和审计监督。建立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协调机制和督察机制,建立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制定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方案,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医保局

16.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等制度。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对发生欺诈骗保实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

17.建立健全区属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制度。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依法执业管理组织,在区卫健局设立综合监督股,落实岗位职责和专门人员,规范各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依法执业水平。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建立灵活开放的选人用人机制。

18.落实经营管理自。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使用管理、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医务人员职称评聘、医疗业务发展等方面的自,优先保证基层用人需要,在薪酬、职称聘任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优先向基层倾斜。区属公立医院补充事业编制人员以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为主,按照政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自主设置岗位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招聘的备案人员经区政府核准后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局

19.完善基层人才招聘编制管理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形成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照区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20.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升服务能力,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核定的收支结余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职工绩效奖励。落实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补贴和工作津贴,提高镇卫生院医务人员收入,激发活力和动力。公立医院实行内部考核与奖惩,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完善公立医院用药管理,严格控制高值医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财政局

21.积极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因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优绩优酬,允许卫生技术人员薪酬高于当地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制订薪酬标准时应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健全以岗位医疗质量、工作量、医疗费用控制、患者满意度、医德医风等为重要指标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挂钩,逐步建立医务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将医疗机构通过执行省上药品和耗材招标采购、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政策降低的费用,主要用于提高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40%,公立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贡献突出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22.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加强医教协同,加快学科带头人培养,对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师,按照规定接受规范化培训。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岗试点。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准入、退出和绩效管理制度,继续安排培养大专村医,试点推行乡村医生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稳定推进乡村医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到2024年,力争使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中心卫生院每万服务人口都有2名全科执业医师。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

23.创新医疗卫生人才发展。制定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国家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纳入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各项规定和优惠政策。加大基层人员激励力度,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制度,稳定骨干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六)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24.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公共服务等投入政策。全面掌握医院、区中西医结合医院负债总量,采取多种渠道,逐步偿还和化解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历史债务,逐步降低医院资产负债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医保局

(七)切实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25.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区居民健康信息管理平台,搭建区域卫生健康信息虚拟专用平台。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应用,规范远程诊疗、检查检验、用药等服务行为。实施健康医疗信息惠民行动计划,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工信局、区医保局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阶段(8-9月)。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省、市《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方案》,结合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路径,完成时限、考核指标,按照方案进行安排部署。

(二)深化推进阶段(9—10月)。按照总体要求,全面实施各项改革措施。

(三)完善提升阶段(10月以后)。按照2024年、2024年两个时间节点,认真总结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提升改革水平,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医改工作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根据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和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区医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要切实把医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统筹协调医疗、医药、医保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明确年度目标和时间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强化政府推进综合医改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各级财政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转变投入方式,完善补偿机制,切实保障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卫生院医保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市卫生系统“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基本路径;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努力实现从打好基础向提升质量转变、从形成框架向制度建设转变、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着力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等三个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强化医疗服务的公益性,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药卫生体制的运行效率,加快形成群众“病有所医”的制度保障,不断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十二五”期间,继续确保农民应参尽参,重点做好农民工和贫困农民的参合工作。年,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到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力争达到80元以上,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医疗需求相适应的筹资机制。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左右。通过调整新农合补偿方案、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扩大保障范围,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达到15万元以上,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范围,使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用于村卫生室的比例达到50%左右,并适当提高支付比例。(农合办、规财处负责)

2.完善新农合管理体制。按照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要求,积极协调、争取支持,探索整合新农合制度和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和经办资源,不断完善管理方法,努力避免重复参合(保)。加强市级新农合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充实县级经办机构人员队伍,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逐步对乡级经办机构推行县级统一垂直管理,明确界定职责。进一步落实经办机构的法人自,提高经办能力和效率。创新新农合经办的体制机制和服务模式,制定出台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新农合医疗保障服务。(农合办、医改办负责)

3.提高新农合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依托市级卫生信息资源综合平台,逐步实现各统筹区域经办机构之间、各经办机构与各定点医疗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在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实现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年基本实现省内医疗费用异地即时结算。加强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两项保障制度间信息资源的共享。(农合办、规财处负责)

4.加强新农合基金管理。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监督和风险防范机制。将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控制在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15%以内,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以内。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农合办)

5.改革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结合疾病临床路径实施,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增强新农合对医疗服务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建立新农合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制订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次均(病种)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情况列入新农合对医院的分级管理评价体系。发挥好新农合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的作用,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参合农民小病到基层就诊,促进形成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将新农合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积极推动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机制。充分发挥新农合的引导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和新农合联动机制,形成对医疗行为内控和外控相结合的调控机制,为群众提供适宜、可承受的医疗服务。(农合办负责)

6.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在普遍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程度基础上,通过有效制度安排,充分发挥新农合、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公益慈善等多种补充保障模式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保障机制,对患有儿童白血病等20类重大疾病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再给予补偿。不断扩大重大疾病基金的筹资规模和重大疾病保障种类,增强保障能力。在提高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基础上,做好新农合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衔接。积极探索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形成重大疾病多重保障机制,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农合办负责)

(二)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

1.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补偿机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措施,巩固基层改革成效。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一般诊疗费及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开展调研督查、出台文件等办法,努力消除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与《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7号)文件精神不一致的规定和做法,切实落实该文件关于岗位设置、竞聘上岗、人员招录、药品采购和补偿机制等相关规定。健全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考核,考核结果与确定财政预算,负责人聘用、奖惩和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挂钩。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绩效工资的有效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例,奖励性绩效工资占40%以上。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组织人事处、医改办负责)

2.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巩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成果,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常态化健康有效运行。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省统一规划设置的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将其他符合省规划要求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步落实对乡村医生的各项补助和支持政策。将符合区域卫生规划,且已承担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公立医院、国有企业等单位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同步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支持政策;对其他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将其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继续推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工作,出台基本药物优先使用的鼓励政策,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医院评审、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比例。(基药处、医政处、中医局、规财处、医改办负责)

3.加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管理。继续坚持基本药物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规范开展采购工作。做好基本药物供应保障调研工作,及时向省级药品招标机构反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探索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协调机制,做好短缺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药品类基本药物的供应保障工作。(基药处负责)

4.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继续支持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8%以上。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设置一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年,全面建立起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的协同机制。对服务尚未覆盖所有行政村及未达标的村卫生室进行补充规划建设,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政策,探索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和后备力量建设,逐步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农卫处、社区处、规财处负责)

5.积极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把建立全科医生制度作为强基层的关键举措,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政策,通过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执业医师招聘和设置特设岗位等方式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到年,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有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1500名以上,每万名城市居民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每个乡镇卫生院有2-3名全科医生。开展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加强签约医生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大力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巡回医疗,推动服务重心下沉,服务内容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转变。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积极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试点。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量占门诊总量的比例。(科外处、社区处、农卫处负责)

6.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协调力度,针对卫生人才实际,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文件制度规定,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建立城乡之间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制度,探索县(市、区)域人才统筹调配和柔性流动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向基层流动。通过优先聘用、提前晋升职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高等医学毕业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鼓励开展全科医生县乡联动试点项目,促进县乡人才流动。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充实基层人才队伍。严格落实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晋升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前到农村或社区服务累计1年以上的政策。鼓励大医院退休医生到基层和农村执业。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落实津贴补贴政策或给予必要补助。(组织人事处、农卫处、社区处负责)

(三)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办医责任。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进一步明确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目的和应履行的职责,扭转公立医院逐利行为,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质。积极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通过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含国有企业所办医院)数量和布局,严格控制建设标准、规模和设备配备。禁止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医政处、中医局、规财处负责)

2.推进补偿机制改革。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性收费、药品收入加成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投资购置的公立医院大型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价格,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设备原则上由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检查价格。由于上述改革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补偿。配合有关部门提高诊疗费用、手术费、护理费收费标准,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政处、中医局、规财处负责)

3.健全医疗费用增长约束控制机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大处方、重复检查、滥用药品等行为的监管。指导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单病种费用控制等措施,主动控制成本;定期与医保经办机构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严格落实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等指标考核。制定包括次均费用和总费用增长率、住院床日以及药占比等指标的医疗控费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的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作为绩效考核、医院评审的重要指标,及时查处为追求经济利益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及重复检查等行为。加强对费用增长速度较快疾病诊疗行为的重点监控,控制公立医院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借鉴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模式,开展药品带量采购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政处、中医局、基药处、法监处负责)

4.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强化卫生行政部门规划、准入、监管等全行业管理职能。研究探索采取设立专门管理机构等多种形式确定政府办医机构,由其履行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和医院主要负责人的任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新设立的公立医院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内设机构和编制员额,并根据服务功能定位和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加强公共卫生职能科室建设。(组织人事处负责)

5.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理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理事会与院长职责,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定和修改等权力由政府办医机构或理事会行使。建立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进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确定财政预算,院长聘用、奖惩和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薪酬由政府办医机构或授权理事会确定。严禁把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公立医院财务核算制度,严格控制非业务支出,加强费用核算和成本控制。(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6.提升医院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推行临床路径,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规范医疗行为。推广应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推广中医中药,实施临床药师制度,推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辅助检查结果互认,规范抗菌药物等药品的临床使用。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核心,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落实公立医院疾病控制职责,规范开展疾病监测及健康指导、行为干预等预防保健服务,促进防治结合。全面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大力推广优质护理,加强节假日门急诊服务管理,开展“先诊疗、后结算”和志愿者服务。积极推进区域统一预约挂号平台建设,普遍实行预约诊疗,改善就医环境,明显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发展面向县及乡镇医疗机构的远程诊疗系统。(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7.以县级公立医院为重点,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十二五”期间要把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放在突出位置。年首选在章丘市和平阴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采购机制、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开展“试点县级医院重点帮扶工程”,巩固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加大三级医院对试点县级医院的帮扶力度,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学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拓展深化试点内容,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尽快形成改革的基本模式并逐步推广。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鼓励社会资本对公立医院进行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投入,以合资合作方式参与改制的不得改变非盈利性质;改制过程中要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四)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协调财政部门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年达到40元以上,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项目执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推进卫生监督进社区、进农村工作,年底前各县(市)区在每个乡镇、社区都要设立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在每个行政村派设卫生监督协管员,逐步建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联动机制。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实施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市居民健康素养动态监测制度,加强健康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控烟健康教育与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科学就医和安全合理用药。到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50%以上。(社区处、农卫处、法监处、爱卫办负责)

按照国家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总体部署,继续开展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完善口腔卫生保健服务网络,以龋病和牙周病为防治重点,做好牙防工作。继续按规定落实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项目。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10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疫苗可预防传染病的发病率进一步降低,维持无脊灰状态,努力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完善慢病防控体系和防控机制,扩大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覆盖面,以示范区创建和减盐防控高血压项目、脑卒中防治项目为抓手,提高慢病综合防治水平。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规范实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积极开展精神卫生健康促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支持环境。切实加大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加强霍乱、乙肝、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重大及新发传染病的首发、危重、死亡病例和暴发疫情的流调与处置率达100%,努力实现不发生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目标。(疾控处、妇幼处、医政处负责)

完善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农村应急救治、精神疾病防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能力建设。提高疾病监测、预防、控制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规范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职能科室设置,加强医疗机构疾控管理专兼职人员培训,不断强化医院公共卫生职能,促进医防结合。大力实施“健康.幸福”行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到“十二五”末达到90%以上。做好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环境卫生监测工作,开展病媒生物防制达标行动,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努力培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扎实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新突破。加强对已命名的省市级卫生单位、卫生乡镇、卫生村长效机制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健康·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健康示范社区(村)、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餐厅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的形成率。加强流动人口以及农村留守儿童和老人的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严格开展绩效考核和效果评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全额安排。(疾控处、妇幼处、法监处、应急办、食安处、爱卫办负责)

2.推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按照《市医疗卫生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全市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和布局调整。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原则上不再新建公立医院。积极整合辖区内检查检验资源,建立区域集中检查检验中心,促进大型设备资源共建共享。医疗机构检验服务对社会开放,检查设备和技术人员应当符合法定要求或具备法定资格,实现检查结果互认。每个县重点办好1至2所县级医院(含县中医院)。优化医疗机构布局结构,完善区域医疗服务条件,加强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和中医等薄弱环节建设,提高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和康复等领域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继续支持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规财处、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和医疗服务中的有效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到年,力争建成2所三级甲等中医医院,5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设立中医病房且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的5%,三级医院设立中医门诊3个以上,二级医院2个以上。实施“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97%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为主的乡医或能中会西的乡医。加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建成2个国家级、13个省级、12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鼓励有资质的名老中医和药品零售企业提供中医及坐堂服务。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中药资源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中医局负责)

3.促进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制定出台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政策,清理修改相关政策文件,放宽准入,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依法开办私人诊所。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落实价格、医保定点、土地、医院评审、重点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政策,对各类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先支持,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集团发展。积极发展医疗服务业,鼓励康复医疗机构发展,扩大和丰富全社会医疗资源。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左右。(医政处负责)

4.加强卫生人才培养使用。加快建立和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以驻济高等院校为平台,加大护士、养老护理员、药师、儿科医师以及精神卫生、院前急救、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院和医保管理人员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高层次人才培养。继续加强基层在岗人员培训,重点实施具有全科医学特点、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等针对性、实用性较强的培训项目。继续开展乡村医生普通中专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执业)医师过渡。通过定向培养、学历提升、岗位培训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推进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具备行医资格的人员申请多个地点执业,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备案、考核、评价、监管政策,建立医师管理档案。(科外处、组织人事处、医政处、中医局负责)

5.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涵盖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新农合管理、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到年,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基本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管理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药品器械、医疗服务、医保信息等数据标准统一。尽快建立具有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等复合功能的医保信息系统,实现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对接。利用“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监管等应用系统信息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诊疗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效融合。(办公室、规财处负责)

6.强化医药卫生监管。积极推动制定基本医保、基本药物制度、全科医生制度、公立医院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卫生地方法规体系。建立我市科学规范的医疗机构评价体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药品招标采购、医保报销等关键环节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医疗机构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医疗执业保险和医疗纠纷处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鼓励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法监处、监察室、医政处、中医局、基药处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卫生系统“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改办,张继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崔蕾任副主任,朱谦、孙燕为成员,负责医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局、局直各单位要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和中心任务来抓,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局机关各处室要依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各县(市)区业务工作的督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员,确保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沟通协调。卫生部门作为医改工作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从大局出发,主动工作,积极作为,带头建立完善符合当地情况、充分发挥部门优势、调动部门积极性的工作机制。主动经常向相关部门通报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取得理解支持,努力把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凝聚到推进医改工作的共同目标中来。

(三)加强分类指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在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鼓励基层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不断完善政策,积累改革经验。要加强对辖区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单位的成功经验。

卫生院医保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 工会办公室工作和宣教工作

XX年1月6日在本院会议室举行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以总结本院XX年的工作情况和探讨XX年的工作计划,及职工的反馈意见为议题;工会组织并详细记录大会情况及落实情况。3月25日上午九时在住院部三楼会议室举行沙埕中心卫生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3月29日九点半在住院部三楼会议室召开“沙埕中心卫生院班子扩大会议(医疗安全)”;4月7日上午九点召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动员大会;5月10上午召开“沙埕中心卫生院发展党员支部会议”工会委员郭泰辉、连丽蓉两位同志通过支部党委会无记名投票选为预备党员;5月21日开展“八荣八耻”学习宣传会议。

正值“医院管理年”,于下半年6月4日再召开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题会议”,加强职工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情操的培养,更好的发挥职工爱岗、爱院精神,维护医院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6月7日,举行“关于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会议”,与工会倡导“老有所养”相符合,支持和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月4日,召开本院领导班子会议,工会建议发展新聘用员工为新会员,让新会员参加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在本院党政领导关怀下,工会会员100%参加医保和社保。7月10日,院班子科组长护士会议,再次强调职工养老权、劳动权及医院纪律。8月10日,紧急召开“抗击第8号强台风‘桑美’工作会议”,布署工作落实到位。职工们紧密团结在党政领导周围,对抗强台风对沙埕人民生命安全的威胁。9月30日,又一次召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职工再次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和领会文件精神。10月15日,召开“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会议”,得到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11月1日,举行“关于切实沙埕中心卫生院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会议”,统一思想,明确目标。11月23日,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全员会议”。以上行政会议工会委员都有列席参加并有议题、记录、落实。

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工会认真履行拟定的XX年工作计划表。普遍重视和加强工人阶级及工会工作宣传,积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如“三八”妇女节组织女职工参加了集体聚餐、唱卡拉ok活动,促进女职工紧密团结、相互帮助,调动女职工创造美好生活的积极性;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力弘扬劳动者风采,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激励本院职工群众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组织资深医务人员下乡到沙埕镇南镇村义诊,深受广大民众欢迎,并组织本院职工前往浙江省苍南县渔潦度假风景区观光旅游,陶冶广大职工的思想情操、增进职工间的团结和友谊,从而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凝聚力;5月12日护士节组织女职工聚餐后观看了“福鼎五中校艺术节”的精彩表演,让职工们感受青年时期学习时间的宝贵,更能在本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掌握实践操作技能、提高业务的理论水平,更好地发挥救死扶伤的工作。

史无前例的超强台风“桑美”袭卷我镇,惨不忍睹的破坏,大多数职工房屋损毁严重,在岗人员仍然坚持战斗在抗台第一线,众志成城,服从“抗台指挥部”安排,抢救伤员、消杀防疫、宣传饮水、食物预防知识;“十·一”国庆期间,全体员工以热情的工作态度,乐观的救死扶伤精神支持当地灾后重建,深受地方百姓的好评和尊敬。

积极完成XX年年《生活﹒创造》、《就业与保障》等工人和工会业务报刊征订工作。

二、 经济保障及女工工作。

为了让本院职工掌握高医疗水平和培养高尚医德,新年新事新风尚,特拟定在XX年年元旦节期间主办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岗位成才等活动。

“桑美”台风造成当地人员伤亡惨重,财产损失巨大,经济陷入瘫痪,我院职工经院党政领导及时妥善安排,由工会组织统一转移,未出现人员伤亡事故。但医院职工财产损失惨重。职工宿舍楼的窗户玻璃无一幸免,医院组织人力抢修,一切费用由医院承担。工会组织发放救灾物资,首先救扶对象是困难户、严重受灾户职工、退休职工。尽一切力量解决战斗在抗台第一线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更好的配合当地灾后重建工作。

工会已经成立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并确立监督员,进一步健全劳动保护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合格班组活动,为了更好开展女职工维权工作,女工委连丽蓉被选为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成员。

三、 组织民管、经审及财务工作

于XX年10月24日,选出本院新一届工会主席郭泰辉、副主席董帝熙等工会委员,组织开展工作,并对工会会员的花名册进行整理、登记,为了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健全规范,按照计划在XX年年“春节”前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让职工参政议政、发挥主人翁精神。回首XX年卫生院行政工作,展望XX年年,认真执行工会工作计划,工会发挥围绕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这一中心,紧密团结职工更好地服务大局。

在卫生院领导组织下,对本院在岗职工做好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和续签工作。,卫生院领导非常重视培养愿意长期服务卫生院的大中专医技人员,并给予生活上的关怀。卫生院有十多位大中专医技人员非本地人员,家属不在身边,生活饮食问题一直是大家困扰的现状,由工会组织成立小食堂,得到卫生院领导大力支持提供煮饭菜和吃饭的场所,并为小食堂每位成员每个月补贴30元。让大中专医技人员安心地从事基层工作,为当地广大民众继续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卫生院除了在生活上给予在岗职工关怀

和照顾,还重视培养有志从事基层工作的大中专医技人员。今年六月份,选送医护人员各1名上福建协和医院进修胃镜操作;一名医生在福鼎市医院进修麻醉专业。工会组织鼓励支持三位进修职工,充分享受学习权,学成回归,更好的服务于基层卫生事业。

以上就是沙埕中心卫生院工会XX年总结。总之,本院工会按照市卫生系统工会的要求和部署,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距离卫生系统工会的全面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有待于继续努力、奋进完善、力争完成工会的各项任务。

卫生院医保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坚持公益性管理体制

现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7所,其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6所,乡镇卫生院21所(其中中心卫生院7所,一般卫生院14所,2004年,21所乡镇卫生院已全部上划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共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21人,拥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员49人,编制床位1594张,实际开放1380张;有民营医院2家,核准床位70张;有村(居)委会卫生所(室)539所,从业乡村医生719人,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2011年县级医疗机构业务总收入1.6亿元,21所乡镇卫生院业务总收入1670万元。不存在承包、租赁、改制等影响公益性的现象。

1、逐步改变服务模式,全面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强化组织实施。重点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九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截止2012年6月底,免费为3.57万名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为4.33万名6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9700名孕产妇开展孕前孕后保健。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32.10万份,按总农村人口数40.8万计算,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8.67%。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加强慢性病防治,进行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管理病例4.15万人,糖尿病管理病例1.637万人,重型精神病患者建档0.566万人。加强健康教育,向社会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发放健康宣传资料50万余份,发放健康教育手册10万份,内容涵盖疾病预防、健康保健、预防接种、生活常识等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等。

实施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一是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建立“光明·微笑”工程长效机制,为全县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自2009年5月19日“光明·微笑”工程正式启动实施以来,截止2012年6月底,我县累计为2494名白内障患者(2012年1-6月,共完成125例白日障患者复明手术,占全年任务数的107.76%)、95名唇腭裂患者实施了免费手术治疗。二是积极开展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工作,截止今年6月底共筛查和初诊先天性心脏病疑似患儿141名,白血病患儿8名。57名先心病患儿、8名白血病患儿赴省定点医院进行治疗(2012年1-6月,共有33名先心病患儿、2名白血病患儿赴省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分别占全年任务数的143.48%、200%)。三是在全县范围内为符合救治条件的尿毒症患者实施免费血透救治。截止2012年6月底,共筛查出尿毒症患者51名,其中43名患者享受免费血透救治。

2、摸清底数,扎实做好基层债务化解工作。

按照“制止新债、锁定旧债、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要求,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先清理后化解、先承诺后补助”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客观公正的态度,我县力争抓住这次难得的机遇,用两年时间全面清理化解我县乡镇卫生院长期债务。一是摸清家底。我县已先期按照有关要求,对乡镇卫生院历年来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形成的债务进行了逐项、逐笔清理排查,待省实施方案出台后,全面配合有关部门对长期债务进行审定及锁定。二是逐步化解。配合有关部门将审核锁定债务从乡镇卫生院整体剥离,由县政府特设债务专户,统一接纳、登记、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全部债务化解。三是完善制度。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卫生投入责任,足额安排发展建设的补助资金,不留经费缺口,严格制止新债。严格项目审批制度,计划未批准、资金未落实的项目一律不实施;已批准实施的项目,不扩大建设规模、不提高建设标准、不增加基层负担。

3、抓住关键,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

2012年,按照省发改委批复的投资计划,县精神病院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900万元,规模为8111平方米,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地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即日可以开工建设;县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面积1600平方米,总投资2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10万元。目前还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待县城规划修编调整落实建设用地后可开工建设。

(二)坚持多渠道补偿机制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我县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人员支出和业务支出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其中: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经常性收支差额由政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补助。

1、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补助资金。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县政府根据卫生发展建设规划,分年度实施。足额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房屋更新等补助资金。规划中兼顾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为基层发挥中医药的简、便、验、廉优势创造必要条件。

2、落实项目配套资金,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县财政按照人均2元的标准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配套经费,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按照省、县8:2的比例配套,建立稳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药物制度保障机制。卫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和质量等进行绩效考核,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综合核定收支差额,基本工资全额保障。县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综合核定。即,在核定乡镇卫生院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核定其经常性收入、经常性支出,对其经常性收入不足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由财政安排补助。在核定乡镇卫生院经常性收支时,充分考虑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实施绩效工资等合理的收支增减因素,按编制、按任务,通过绩效考核,进行多渠道补偿。

4、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根据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相关规定,我县对乡镇卫生院按医疗收入的2%提取医疗风险基金,用于乡镇卫生院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纠纷赔偿。

5、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及时拨付项目资金。根据《省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资金具体使用办法,由有关业务部门实施后报相关考核验收材料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的项目进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下拨项目资金,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6、增加基药报销比例,提高群众受益水平。2010年,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参合农民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治疗,使用的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5%,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5%。基层医疗机构执行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一般诊疗费已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执行新农合支付比例。

7、推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含量。推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将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对医疗费用的约束和费用结构的调整。在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同时,也使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得到体现。2012年7月份,我县被省卫生厅批准为第二批推行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县。我县高度重视,启动召开了动员大会,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三)坚持竞争性用人机制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五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21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改革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

1、科学核定人员编制。全县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的单位21个,核定编制数505名(含精神病院70名),全县乡镇卫生院编制最多的藤田镇中心卫生院85名,最少的乡镇卫生院编制也有8名,按市编办核定的乡镇卫生院总数435名已全部落实到基层卫生院。

2、科学设置岗位,实行全员聘用。我县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岗位设置。在合理确定编制人数的基础上,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凡2001年以来新聘用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五年一聘。对医学院校新聘人员五年内没取得执业资格人员一律解聘。

3、公开选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2009年以来,我县公开选聘了14名乡镇卫生院院长,今年我们将再次依据公开、公开、竞争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通过竞争上岗的形式,择优选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力争年内所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都进行公开选聘。

4、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补充机制。一是完成了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借用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选调考试工作,目前正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二是对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详细的摸底,制定了对长期离岗占编人员告知书,进行书面告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对16名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了清退。三是在理顺借用人员、清退离岗人员前提下,对空编单位进行人员补充。急需、缺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按照政策规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公共卫生人员应具备卫生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紧缺的专业也应具备专科以上学历,优先招聘全科医师、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中医药人员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共招聘卫技人员179名。四是组织开展全科医师培训,转变基层服务模式。自2009年开始,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我县先后派出33名临床类别执业医师、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参加了省卫生厅举办的全科医师培训班,参训学员涵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

(四)坚持激励性的分配机制

1、明确职责分工,组织领导到位。一是为加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县政府牵头,卫生、财政、人事等部门组成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绩效工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有序、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实施。二是县卫生局会同人保局、财政局在每年年初制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卫生局成立了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根据县卫生局制定的实施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和考核方案,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

2、坚持公开公正,民主实施到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遵循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

3、建立激励机制,考核监督到位。县卫生局研究制定了《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定期考核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挂钩。同时出台了《县2011年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主要是从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进行考核,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职工月考核结果,作为上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称(务)晋升、分配、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主要依据。考核方案明确了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考核挂钩,注重综合考核评价原则,奖优罚劣,全方位监督。

4、统筹资金来源,财政补助到位。全县公共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绩效工资财政全额保障;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额为600.6万元,其中财政保障经费为323.4万元,占53.85%,不足部分通过单位经常性业务收入和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给予全额保障,建立并完善了绩效工资多渠道补偿机制。

5、掌握时间节点,绩效发放到位。掌握绩效起始节点、发放节点和资金到位节点,确保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到位。同时,县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基层卫生院“年终结余利润的50%用于发展事业,50%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实施方案。

(五)坚持规范性的药品采购机制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我县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配送工作顺利进行。2009年12月24日,我县在沿陂镇中心卫生院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0年,在全县其他6所中心卫生院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元月份,全县14所一般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县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卫生、发改、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县卫生局印发了实施基药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建立了在全市卫生系统推广的“建立健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具体做法如下:

1、清查摸底,为集中采购盘点家底。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清查摸底工作。一是摸清库存药品数额;二是摸清常用品种及规格;三是摸清常用药品使用数量;四是摸清原有采购渠道及供货商;五是摸清采购价格;六是摸清供货时间及退货程序。

2、培训宣传,为集中采购提供动力。针对基层卫生院现状,加大了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宣传相关政策;二是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三是开展三级培训,主管部门参加市级培训,机构负责人培训基药采购方针和审核、验收、付款等程序,药房人员培训网上采购操作实例及基药采购政策规定。

3、检查监督,保集中采购科学合理。一是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下基层开展调查,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主管部门将督查列入日常工作范围。采取季度常规督查、年度综合检查,日常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三是会同财政、发改、监察等部门开展督查。

4、通报点评,保集中采购持续发展。建立采购通报制度,对采购数量、品种、占比等进行统计、排位,定期通报;多次召开协调会议,收集基层医疗机构对方案实施的意见、看法,存在的问题和难题,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反映;同时利用会议进行逐个点评。各乡镇卫生院自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县21所乡镇卫生院网上采购药品总金额497.8621万元。其中基本药物442.3226万元,占采购药品总金额的88.84%。(上级要求是大于70%)。

(六)逐步推行乡村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1、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12月24日我县在沿陂镇中心卫生院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我县乡镇卫生院门诊人均药品费用为24.27元/人次,同比下降36.13%,住院病人均次费用476.29元,其中药品费用353.35元,同比分别下降24.63%、25.31%,门诊病人数增加7.81%,住院病人数增加6.27%,广大农民群众获得了更多医改带来的实惠。

2、开展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一是召开了启动动员会议。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这项民生工程,2012年2月16日,我县召开了由县医改办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乡村医生代表、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暨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动员大会。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会议结束后,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方向、实施步骤、实施时段等。同时,为保障乡村医生实施基药后,其个人收入不下降,县新农合管委会制定下发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试行)》,将乡镇卫生院、实施基药并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确定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将一般诊疗费[乡镇卫生院10元、村卫生室6元。包括现有门诊挂号费、门诊检查费、注射费(含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皮下注射、静脉输液、小儿头皮静脉输液)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医技检查费、列入门诊统筹补偿范围。三是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工作模式开展。2012年3月份,县卫生局对全县217个行政村的所有卫生室进行了调查摸底,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确定了藤田镇杏塘村卫生室、沿陂镇水东村卫生室等67个村卫生室为我县实施基药的试点村卫生室。

3、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投资27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9.6万元),对接省里统一规划设计开发一体化的业务系统,实现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用户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药品管理和绩效考核等基层业务应用,提高基层规范化服务水平方便城乡居民获得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化、科学化的医疗保健服务,以及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药品和实时结报医药费用服务,有效落实医改措施、监测医改效果,提高管理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医药费用,促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加强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和管理。县卫生局每年均组织1-2次乡村医生在岗培训;乡镇卫生院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乡村医生会议,每月派人到村卫生室指导,年底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和奖惩的依据,极大的提高了乡村医生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不足

三年来,我县医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卫生局机关人员编制不足,县农医局所需专业人员严重不足。

2、健康档案等资料管理难度大,实际操作不便。目前,我县的档案均为手工纸质档案,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和慢病档案暂由村级卫生室管理,方便日常的随访管理,在集中体检、复查迎检考核时再统一交到卫生院填写、补充和完善。如果集中放在卫生院,不便于日常随访。孕产妇、0-36个月儿童和预防接种档案则统一放在卫生院管理。

3、服务对象配合不到位。例如体检的问题,虽然多次通知通告,仍有不少对象不来参加,特别是城区的退休人员(许多单位每年会组织到县级医院体检),农村的部分60岁以上老人还常年在外务工;而60岁以下的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很难配合进行跟踪随访,特别是城区各单位的在职职工,即使有病也是直接到县级医院找专家,不会到社区或卫生院(所)登记建档和随诊。

4、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奖励方案还有待完善,分配机制不灵活,职工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入。

5、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面还存在一体化管理阻力大、乡村医生积极性不高、乡村医生补偿比例偏低、部分村乡村医生年龄偏大和服务能力偏低等问题。

6、卫生人才结构和素质等方面还不尽合理,特别是卫生管理人才缺乏。卫生管理人员普遍未系统学习过现代医院管理知识,多数管理干部来源于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缺乏系统的管理知识的培训,不能满足卫生事业发展需要。

7、卫生医疗机构中高层次人才严重匮乏,中初级人才的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从经费、政策和工作环境方面重点加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重点要加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提高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扎实抓好新农合工作,不断提高住院病人的实际补偿比,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

2、进一步细化措施,创新方法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各项工作,强化督导与考核。

3、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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