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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继续深化以“法治六进”为载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年初召开了“法治六进”工作会议,制发了《哈密地区____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关于明确地区“法治六进”牵头配合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牵头配合部门的工作职责,要求各牵头单位加大对试点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全力做好今年的“法治六进”工作。举办了哈密地区“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来自两县一市、地直各单位及驻哈有关单位负责普法工作的专(兼)职人员78人参加了培训,进一步推动了地区“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配合地委宣传部积极开展春季“三下乡”活动,以送法律法规和法律服务,坚定农牧民“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法治观念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目标,在五堡镇、现代农业园区、沁城乡等地巡回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800人次, 免费发送法律宣传光盘、法律知识读本、法律知识宣传画等资料10000份;组成法制宣传队深入20个乡镇(场)、街道的村、社区、学校,用维、汉两种语言进行法制讲座22场次,听课群众220__余人。专程邀请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维吾尔族副教授和新大法学院哈萨克族副教授2名为哈密市回城乡、花园乡、五堡镇,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海子沿乡,伊吾县前山乡等乡镇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及、村民代表、妇女代表、老干部、老党员、宗教人士举办六场(次)农牧民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精心设计编印了与广大农牧民、农民工群众日常生活、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题的“农牧民、农民工法律知识读本”法律宣传资料10000册,免费向农牧民、农民工发放,教育引导农牧民增强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欢迎。
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组织地区司法局干警到地区一中、花园乡中学等学校开展双语法制讲座9场次,邀请哈密劳教所组织强制戒毒人员到地区一中举行了“法制宣传警示教育”主题教育活动,面对面地向学生开展现身说法,听课人数达630余名,有力提高了青少年依法自我保护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能力。
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载体,打造“六五”普法新亮点,创建了哈密普法宣传QQ群,以县市及地区各部门百余名法制宣传联络员为主体,强化了地区法制宣传教育的信息动态交流。与唐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开展“唐人文化”杯读书学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不断充实完善哈密普法网内容,及时做好法制新疆网站信息维护工作。以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在时代广场前举办了声势浩大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地、市司法、行政执法、部分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84家3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共接待群众1500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56000余册(份),150块展板,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已任,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地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劳教协管工作,为地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公信力
以地区“民生建设年”活动为切入点,结合“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推进“执业为民送温暖、法律服务献爱心”活动。指导全地区律师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接待日”活动,强化对律师参与涉法工作的日常考察、年度考核和规范管理活动,确保律师参与涉法工作的进一步规范。上半年参与地区领导在接待日期间接待上访群众58批,159人次,其中:涉法涉诉38起、91人次。组织律师行业积极开展了走访慰问送温暖、捐资助学等活动,有力提高律师行业的社会形象。
加大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律师和公证行业年度考核工作。组成考核组采用征求意见与实地检查、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通过查阅档案资料、现场抽考提问、随机抽卷评查的方法重点督促检查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执法执纪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均符合年检注册相关内容的要求,各所整体素质、执业纪律、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比往年明显提升。经过考核: ____年度地区12家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全部合格,执业律师59人中 55人确定了考核等次为称职,4名新执业不定等次。4个公证处中地区公证处被评为优秀,19名公证员中6名优秀,其余称职。认真开展律师和公证投诉工作,上半年完成投诉案件调查2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着力开拓煤电材、煤化工、风光电、煤炭生产外运“四大基地”建设的法律服务市场,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开拓法律服务新市场。举办了地区律师届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律协理事会、正副会长,并对协会工作进行了细化分工,推动律师协会的高效规范运行。同时,表彰了五年来涌现出来的4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11名优秀律师,取得了良好效果。为加强对律师参与诉讼活动行为的管理,在全地区实行律师在法院出庭参与诉讼庭审统一着装,进一步规范诉讼活动和律师出庭、着装行为,确保庭审活动的严肃性,增强律师执业的责任感。组织全地区律师开展了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职业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律师职业道德和业务实务培训,努力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上半年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78家,各类诉讼1011件,非诉讼案件39件,仲裁16件。认真做好____年国家司法考试资格申领工作及____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宣传和各项考务组织工作。
在地区公证行业集中开展“贴近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对地区公证机构开展公证质量、使用要素式公证书和新的定式公证书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进一步提高公证办证质量,加强公证诚信建设。上半年公证机构共办理国内公证3200件,涉外公证116件,涉港澳台公证4件。
积极组织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参加能力测评和能力验证,进一步规范完善鉴定程序,提升司法鉴定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地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审核公告初审工作,经审核地区2家司法鉴定所,6名司法鉴定人均顺利通过审核公告。组织开展地区司法鉴定行业专项检查活动,查找清理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整顿司法鉴定行业。在全地区司法鉴定行业实行了鉴定机构、鉴定程序、鉴定标准、鉴定风险、鉴定收费和监督机构公开,同时实行鉴定廉洁承诺和诚信执业承诺制度,进一步地提高了鉴定公开透明度。制定了司法鉴定风险提示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做好鉴定所新增酒精检测项目初审工作,填补了地区酒精检测司法鉴定的空白。积极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妇女儿童等困难群众提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上半年共办理司法鉴定398件,其中为困难群众办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件,减免收费3万余元。
(二)着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全面推动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
在全地区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八项便民措施。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经济困难群众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同时把与人民群众民生紧密相关的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纠纷、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纠纷和拆迁赔偿纠纷,纳入到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二是完善便民服务举措。积极协调在地区9家律师事务所和人民群众来访接待中心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推行工作站初审,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提出申请。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推行统一的接待咨询、受理、审查、指派、办理、归档的程序规则,提供“一站式”服务,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法律服务。四是进一步完善点援制制度,依据办案人员专业特长,实行法律援助案件统一指派制和受援人“点援制”相结合的指派制度。推行“调解优先,诉讼保障,诉讼和调解相结合”的法律援助模式,做到每办一件案子就化解一起纠纷、增加一份和谐。
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农村”活动,深入回城乡、滨河路社区、重工业加工区以及哈密劳教所进行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免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指南、宣传资料、宣传物品以及法律援助便民卡,极大地提高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上半年共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12场次,举办法制讲座8场次。
强化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和案卷归档程序,制作双语非诉讼调解协议模式、接案笔录、会见笔录、诉讼风险告知书。组织对县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案卷和承办案卷进行抽查,进一步规范了案卷的装订和归档。上半年共回收案卷67件,发放办案补贴22300元。加强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对48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律援助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律师律师事务所就工作站如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行详细讲解,有力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82件,同比增长168%,为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33万元。
(三)继续加大劳教协管力度,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加强与哈密劳教(戒毒)所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劳教工作动态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参加地区防艾滋病、防肺结核调研工作,共同做好劳教场所的疾病控制方面。协助、指导哈密劳教所加大对危安类和“三类”劳教人员的管理力度,认真做好 “危安类”、 “三类” 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三、全面加强基层工作,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 调解员对一定区域、行业、领域存在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和党委、政府交办处理的矛盾纠纷,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化解久拖不决的矛盾。要求县(市)司法局每季度,基层司法所每半月,基层调委会每10天组织一次民间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切实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了人民调解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制度,同时对基层司法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加强经常性、面对面地指导和督查,确保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有加强、有提高。
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组织工作领域。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起草了《关于地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的意见》、《关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积极加强与卫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把调解领域向医疗、交通等部门延伸。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通知》,整合地区司法行政职能,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集中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截止目前,全地区已建立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1个,道理交通调解室1个。
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一是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受理、登记、调解、协议书制作、督促履行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员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了基层司法行政统计分析工作座谈会,并对各县(市)统计人员就基层司法行政网上管理平台和各项数据的填报要求进行了培训,提高调解员能力水平。
积极建立“大调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大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着力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地区《关于大力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多措并举,推行“四进”工作新机制,推动“大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诉调对接现场会精神,加强诉调对接工作制定了《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征求意见当中。上半年全地区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80个,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34件(其中调解成功2877件、履行2829件),成功率达98%、履行率96.4%。共开展矛盾排查573次,参与1411人。
(二)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夯实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对县市的个别司法所办公用房仍然存在被其他乡镇、街道站所占用情况,且司法所标识标牌悬挂仍不规范(司法所办公门前必须悬挂司法行政徽和司法所标牌)等问题进行了清查,不断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积极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协调,争取解决基层司法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的人员配备。
加强基层人员培训,举办了地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班,采取理论联系实际,以案释法、突出重点、破解难点、上下互动、现场答惑的形式,重点讲授了《人民调解法》及处理民事纠纷应注意的问题、《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流程以及司法行政工作统计分析工作等内容,实地观摩了兵团农十三师火箭农场司法所刑释解教人员网上信息工作平台和哈密市陶家宫司法所社区矫正档案,同时,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培训内容进行了闭卷、开卷考试,收到了良好的培训效果。完成了____年度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工作者年检注册,地区23个法律服务所,5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自治区司法厅审核。
(三)积极开展基层调研活动,推动基层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活动。组成工作组深入到巴里坤县石人子、城镇、花园、海子沿、三塘湖司法所广泛开展以“化解社会矛盾、服务基层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专项调研活动,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工作中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依法管理和经济快速发展,力争重点任务、重点工作有新进展和新突破。二是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活动。深入三道岭矿区开展调研活动,与矿区领导、三道岭公安分局领导在法制宣传教育、社会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理方面达成了共识,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职能作用,协助集团公司共同做好矿区社会稳定,为矿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
(一)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在对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本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加大排查力度,对社区矫正四类人员进行了认真摸排,建立完善地区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库,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
(二)组织建立使用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和《 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要求,组织建立使用了网上信息管理平台,对于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和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矫正教育和适应性帮扶,加强社区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防止了脱管漏管。
(三)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培训工作。一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下发后,地区司法局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分段解读、仔细学习,并将学习计划列入____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充分利用《哈密普法网》、工作联系QQ群下发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实施办法》的答记者问,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尽早学习、了解掌握和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同时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的“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宣传工作。二是将学习内容纳入地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对地区48名基层司法所长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重点进行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的使用进行了重点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理念和管理水平。
(四)全面部署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题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取得的成效、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下一步打算和建设性意见建议进行交流,为今后如何做好无缝衔接和规范管理,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了广泛交流。编印下发了《哈密地区社区矫正工作手册》,下发到县市基层科和基层司法所每名司法行政干警,以供学习和工作中查阅,对进一步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水平,发挥了切实有效地作用。
截止目前,全地区刑释解教人47人,安置43人,安置率91% ;帮教47人,帮教率100% 。全地区累计接受社区服刑人员287人,累计解除66人。
五、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队伍科学管理
一是认真抓好队伍理论武装。年初对____年度政治、业务学习作出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创先争优、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落实个人目标量化管理,严格实行学习签到、学习检查、学习通报制度,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集中培训、座谈交流、撰写体会、邀请学者讲授等形式,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把思想认识和工作思路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地区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巩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成果。
二是坚持整合资源,分类施教,通过邀请地委党校讲师,为机关公务员、律师党员和社区干部举办“加强道德建设”专题讲座,组织地区13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赴对口受援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参加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培训,举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强力打造一支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是紧紧围绕“严格管理抓警务、规范履职强效能”的主旨,以规范干警履职行为,增强干警警容风纪意识,强化干警纪律作风养成,有效提升警务效能为目的,在全系统开展专项督察工作,对地区及县(市)司法局警容风纪及警用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进一步规范了警容风纪和警车管理使用工作。
四是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结合地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地区司法局____年度绩效管理考评工 作方案》,进一步强化机关服务意识,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地区司法局公开承诺,组织开展好季度考核、半年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工作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机制,开展机关效能定期、不定期督查工作,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加大治懒治庸、督查督办、行政问责力度,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固本强基,着力加强司法行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廉政机制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年初召开____年地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安排业务工作的同时,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并与各县(市)司法局、直属法律服务部门及局机关各科室、每一名干警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党廉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是继续推行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在法律服务窗口单位、办公场所显要位置设置政务公开栏和党务公开栏,在哈密普法网开办党务公开栏目,及时更新地区司法局党务公开微博,根据地委工作要求,开设地区司法局党务公开网,对局组织机构、领导班子分工、组织活动开展、党员发展情况、主要职责、办事依据、办事职能、办事程序、财务收支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有效接受社会的监督,改进了服务质量,提升了服务水平。
三是深化社区结对共建工作。牵头召开社区“结对共建”工作联系会议,协调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各项建设,并为社区开展“三八”妇女节联谊会协调筹备落实活动资金7000元、帮助社区担任主持开展文艺演出活动。以“党员奉献日”活动为载体,开展关爱服务。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100余份,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送法进社区便民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举办法制讲座、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为社区居民进行婚姻、家庭、继承、劳动合同以及治安管理等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提高居民依法办事、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自身优势共促党建工作,采取到结对社区举办政策宣讲,举办法制教育培训班、邀请社区党员干部参加局机关道德建设及加强党的建设知识讲座,组织参观地区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发展项目的形式,协助结对社区党支部搞好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切实加强滨河路社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四是开展节前扶贫慰问活动。在节日期间深入巴里坤县下涝坝乡小红柳峡村开展了扶贫慰问活动,根据地委安排,对巴里坤县萨尔乔克乡巴牙村进行扶贫工作调研,对____年拟扶贫援助项目进行了调研。同时加大对老干部工作力度,每逢节假日组织慰问老干部,组织老干部到哈密地区风景点考察观光,参观哈密经济发展 工业经济、农村经济发展项目,感受哈密的发展变化,采取多种渠道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老干部心里。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 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地区经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以及涉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青少年、流动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全员覆盖。继续开展法治进机关、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学校、法治进企业和法治进单位活动,不断强化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治六进”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活动,稳步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着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网络,重点推进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人民调解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努力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业务,重点向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群体性矛盾纠纷延伸。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开展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做到各类矛盾早发现、早化解。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规定,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按规范要求做好接收、管理、执行、变更、解除矫正各执法环节,防止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社区矫正人员帮扶工作,帮助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地区司法局与地区检察分院将在7月份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地区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大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有效管控、帮教、安置衔接机制,组织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及时进行排查摸底,做到底数清、行踪晓、情况明,不漏管、不失控。重点做好“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回归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十”的胜利召开。
(四)大力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积极拓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领域,切实做好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做好针对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律师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律师管理考核制度,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不断规范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拓展公证法律服务领域,为援疆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建设以及发展现代化农牧业、新型工业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机制的规范和指导工作,不断提高司法鉴定队伍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水准。
(五)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继续在全地区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落实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能援多援。加强与工、青、妇、老、残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大业务指导力度,规范各站点运行机制,建立良好的法律援助工作格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评查活动,探索建立地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力度。
(六)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继续推进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把国债项目建好、管好、用好。强化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力度。加大指导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司法所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使司法所业务工作更加规范,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七)不断加大劳教协管力度,确保劳教场所安全稳定
指导、配合劳教所开展警务督察活动,对干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努力排除不安全因素。积极做好 “危安类”、 “三类” 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督促哈密劳教所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稳定防控机制、排查机制、应急机制和领导责任机制,强化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线,确保“十”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扎实有效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我区依法治区进程
1、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三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区六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局3月6日召开了由各乡、街道司法所负责人及司法局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暨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仪式,结合我区20*年整体工作安排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的“关注民生年,强基固本年”的总体思路,对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做了布署:全区各司法所全部达到自治区级达标司法所,认真做好“法治六进”试点工作,拓展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渠道,深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形成社会化大调解格局。
2、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五个“宪法、法律宣传月”,区司法局会同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五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4月11日在钟楼广场举行大型“宪法、法律宣传月”咨询活动,组织街道司法所以及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30余人参加,现场向过往群众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法治六进”宣传手册》、《法律援助条例》等宣传单800余份,为现场群众解答当前热点、重点的法律问题,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在为期一个月“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全区有400余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20000余册(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30多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区的“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3、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等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转到推进法治实践、解决实际问题上来,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进一步强化“法治进乡村”工作。4月10日,在小拐乡召开了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国栋主持“法治进乡村”工作会议,副区长赵晖做题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法治进乡村”工作新局面》的讲话,对小拐乡今后“法治进乡村”及依法治乡、依法治村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如何结合小拐乡实际不断开创“法治进乡村”新局面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时市公证处、天缘律师事务所、胜利法律服务所分别与小拐乡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市公证处主任、天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及胜利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采用互动形式为80多名民、汉农牧民讲解了公证法律知识、《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法》及《婚姻法》等内容的法律咨询讲座,现场气氛热烈,受到大家的欢迎。
3、稳步推进“法治进机关”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活动。区委、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学法,中心组把学法与政治学习结合起来,以邀请法律专家授课、集中学习、自学、讨论等学习方式,坚持不懈地学好法,用好法。上半年,邀请先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中心组、部门负责人、党员干部举办《宪法》、《劳动合同法》等专题讲座2场,领导干部学法100余人次,使依法决策的能力得到了加强,驾驭管理的能力也有了较大提高。
4、紧抓“法治进学校”工作不放松,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区各中小学校充分发挥法律讲座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认真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我们把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基础性工程来抓。配合辖区20所中、小学校德育处,把法律常识教育渗透到教学的每个环节、使他们受到潜移默化的效果。邀请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就《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多部法律作为讲课材料,进行法制讲座或专题报告,以案讲法,以事论理,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目前,为辖区学校共举办法制讲座10场,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教师进行法律答卷3000余份,切实维护了学校、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上半年,普法工作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针对辖区各企业自身情况,有条不紊的开展“法治进企业”活动。坚持对辖区每个企业单位进行走访调查,详细了解辖区单位的学法需求,为他们提供服务,并组织邀请专业律师对辖区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和法律咨询。目前,为辖区企业单位共举办法制讲座8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2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组织各类法律答卷6000份,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了法治理念,杜绝违法事件的发生,为积极探索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奠定基础,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工作有序开展。
二、巩固基层,强化基础,积极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1、抓机制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功能。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功能,通过一系列专项维稳活动,加大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力度。截止6月中旬,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765件,成功率95%,其中调解婚姻家庭纠纷103件,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咨询3*次;调解消费纠纷30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3.94万元。由于各类调解组织调处得力,未发生激化事件,确保了一方平安。二是继续强化联动机制功能,推进“三调联动”。今年3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三调联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布署。1-6月份,共受理法院、派出所移交案件17件,超过20*年总受理案量。区人民法院移交人民调解委员会民事案件9件,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结6件,其中1件未调成,2件正在调解中,派出所移交治安案件8件,全部办结。三是激励居民投入社区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强化人民调解的群众自治功能。我区各街道以“大调解”工作格局为平台,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如昆仑街道的“一长三员组织网络”(楼栋理事会长、纠纷信息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永红社区的“楼栋理事会”、汇福社区的“调解热线电话”、天山街道的“心桥苑吧”、韶山社区的“情暖人心法律服务热线”、银河街道苑泉社区的“情系民调、构建平安”民情室、金龙镇办事处的“阳光心态法律关爱咨询站”等民间纠纷调解特色点,半年来共有459名义务调解员协助辖区调委会调解各类民间纠纷90余件。
2、抓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质量是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环节。2002年,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人民调解协议书确定为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文书,从而确定了其法律效力。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依法做好调解工作,精心制作调解协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区实施人民调解工作“一案一补”,下发了《*依区关于人民调解工作“一案一补”的通知》,规定了补贴方案和方法。为了提高广大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我局加大了培训力度,先后举办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培训”、“调解员法律、业务”培训和派外培训,组织参加法院庭审旁听590人次。
3、法律进社区常抓不懈,“12348”专线为民解忧。上半年,各街道所辖53个社区调委会法律服务站在法官、警官、公证、律师、法律工作者5支法律服务队伍的大力支持下,举办法律咨询165场,法律讲座148场,受益群众达6260人次。法律服务紧贴社区和企事业基层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和邻里纠纷居高不下的现实,大力开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及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法律工作者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引导大家领悟抽象的法律条文,以达到听得懂、讲得出、用得上的良好效果。
“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上半年受理法律咨询83件,其中农民工维权法律咨询18件,大部分得到了法律援助,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咨询婚姻家庭纠纷来电来访30件,回复率100%,对反映有家庭暴力的电话,迅速通知所属社区及时调处,避免了矛盾激化。
三、不断强化安置帮教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针对帮教安置难的社会问题,根据自治区综治办等9部门转发的《关于深入贯彻中央综治委等8部委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今年重新调整了我区帮教安置指导委员会(克区党办[20*]30号),各街道(乡)及社区(村)相应成立63个“帮教安置指导小组”实行三级管理,为规范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认真制定帮教安置办公室工作职责、帮教安置工作管理程序。年初,根据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帮教安置工作计划起草了对各街道(乡)及社区(村)“帮教安置指导小组”的考核细则,经多方征询意见,已通过并下发各街道司法所,按照考核细则要求,每季度考核各街道司法所帮教安置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们采取多种措施给予刑释解教人员人性化关怀。多年来坚持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列入每年综合治理考核之中。摸清底数,对辖区在册的帮教对象建立个人档案,定期回访,了解思想动态。截止20*年6月5日刑释人员20名。其中汉族9人、少数民族11人;刑释人员中犯盗窃罪6人;犯抢劫罪1人、涉毒犯7人、犯罪1人、其他犯罪5人,均妥善落实了安置帮教措施。
我局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高度重视。根据*依区综治委《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克区综治委[20*]8号)文件精神,我局召开全区司法助理员例会,专门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和布署。通过学习文件精神,让全体干警了解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促进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认识到在我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议要求我局干警要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各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的召开,使我区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工作方向,对今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加强法律援助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确保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报告制度。注重办案质量的监督检查,向法院、当事人征求办案质量意见,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和便民利民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小拐乡、5个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职能作用,有效的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1-6月共办理法律援助51件,其中民事案件36件、刑事案件15件;涉及未成年人案件17件、残疾人5件、妇女11件、老年人4件、一般贫困者及外来务工人员18件,法律文书28件,接待来访解答法律咨询154人次,较好地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
五、继续抓好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抓重点,创特色,全面落实“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全民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深入开展以渔农村普法“三四五六”工程和“法系民情百村行”等活动为载体全民普法活动,重新聘请了以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劳动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等部门普法业务骨干为成员的“五五”普法讲师团,明确了讲师团职责和授课范围。综合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普法教育阵地,开展了寓教于乐、形式多样、载体新颖的教育活动,促进了全民学法,增强了教育效果,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据统计,20*年“法系民情百村行”活动深入到全区三十二个渔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先后举办法制讲座28次、制作法制漫画图板27块并在本岛各社区(村)巡回展出、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猜活动50多场次,制作法律知识谜语790条,分发普法资料10000余份(册),现场接待法律咨询3650余人次。普法讲师团深入各渔农村、各乡镇(街道)、企业单位,共授课136次,有4500余人接受集中法制课教育。
公务员学法特别是区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逐步规范。按照《舟山市*区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管理办法》要求,把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的轨道。组织征订和发放了“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做到人手一册;6月下旬,邀请浙大法学院教授为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开设《物权法》讲座,并编印、发放了《物权法》读本2000册;结合区管后备干部统一考试,把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考试范围。8月份顺利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国家公务员学法考试。
青少年法制教育精彩纷呈。围绕“知法守法和明辨是非”这个主题,开展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四个一”活动。“六一”节前夕,展茅、虾峙等乡镇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针对中小学生不同的心理、生理及认知能力,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沈家门各中学组织开展劳教人员巡回“现身说法”活动;6月中旬,和区教育局联合开展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共有5568名学生参与了网上竞答,参与面遍及全区城区和渔农村各中小学校,并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选手和组织到位的学校予以表彰,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推向高潮。
渔民法制教育规范有序。紧紧抓住伏季休渔这一有利时机,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渔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发挥渔村“闲管家”的良好辐射作用。充分挖掘渔村现有的老党员、老干部资源,通过组织培训、定期发放学习资料等形式使其掌握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小事向渔民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教育、引导渔民知法守法。二是大力开展“普法早市”活动。巧抓渔村群众赶早市的习惯,在乡村市场旁边设点,通过悬挂横幅、展出法制图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猜、进行现场法律咨询等形式向广大渔民宣传《渔业法》、《中日、中韩渔业协定》等与渔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编制渔村法制“顺口溜”。将多部常用法律法规编制成通俗易懂的“顺口溜”传唱于各个渔村,做到使渔民群众都“乐学易懂会用”。四是深入开展“普法之光伴您行”活动。精心制作三十一集法制短片,内容集动漫、专题片等多种形式于一体,在全区各岛际客运船上播放,做到每天一集,一月不重复。五是开辟法律宣传栏。按照省普法办的要求,在每个渔村建立一只统一规格、标识的法制宣传栏,每月赠送2期4张的农村版法制宣传挂图,由渔村定专人定期维护、更新内容,为广大渔民提供一个日常学习法律知识的载体。六是编印渔农村普法宣传资料。针对渔区多数群众文化素质不高,难以全面领会以法律条款和专业术语的实际情况,通过以图析法、以案析法的方式,把法律条文简单化、通俗化,编印一套渔农村家庭普法书籍《图说法律》(上下两册),共3万册,发放到渔农村家庭。七是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渔农村普法讲师团到各乡镇、街道和渔村巡回举办法制讲座,对基层干部和职务船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6月份,六横、东极等乡镇率先结合渔民、职务船员四小证培训对渔农民开展法制教育,1000余名渔农民受到了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7月,全市渔农村法制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区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区渔农村普法工作取得的成效,普法载体和方法在全市进行推广。
外来人口法制教育进展顺利。全区各乡镇依托外来人员法制学校,认真落实教材、师资和场地,合理安排时间,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外来人口法制宣传工作。联合区总工会把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同技能培训有机结合起来,配合开展以“懂法律,学技能,正确维权”为主题的“万名农民工培训工程”,在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社区、建筑工地开展了外来人口普法“四个一”活动,使外来人口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主题法制教育活动有声有色。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区实际,确定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东港街道塘头村、沈家门街道西大社区、沈家门第三初级中学、勾山街道海王水产公司、沈家门民间客运站为法律进机关、进村庄、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联系点,针对不同对象不同的学法需求,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法律法规,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5月,会同区委政法委,在展茅镇螺门社区开展“崇尚法治、促进和谐”试点工作,从抓好“八个一”入手,把试点工作引向深入。同时,积极参加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的“情系百姓、温暖万家”、“医疗、法律、文化”三下乡等活动,深化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全市法制文艺汇演,我局与区文广局、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精心排练的三个节目(小品《回头是岸》、说唱《四姐妹说法》、摇滚快板《五五普法谱新章》),获得观众一致好评。
依法治理工作重点突出。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星级达标活动。全区已有90%的村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其中新街和塘头社区被省司法厅评为五星级民主法治社区,东大、福兴、灵秀、浦东等9个社区被评为四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此外,还有81%的村(147个)和86%(18个)城市社区达到三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抓基层,打基础,努力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根据省厅下达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有针对性选择六横镇、朱家尖镇司法所等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通过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做法,进一步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步伐。目前,各司法所均配备了电脑、传真、一体机、数码相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还新添了手提电脑,并和区局实现联网,六横、东港司法所还配备了汽车,全区司法所平均建筑面积达到165平方,登步、蚂蚁岛、白沙等11个司法所达到市级规范所标准,达标率为91.7%,其中东港、沈家门、勾山、桃花等8个司法所被评为省级示范所,达标率为66.7%。对尚未达到省示范所标准的登步、蚂蚁岛、白沙、东极4个司法所的进行重点指导,为年底顺利通过考核,实现全面达标作好充分准备。
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在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三级调解网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渔农村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区43个渔农村新社区调委会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标准。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调解网络建设,在巩固和完善“海上调解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把人民调解组织向旅游风景区和规模以上企业延伸,桃花镇在三个风景区都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全区共建立各级人民调解组织305个,调解人员1510名。同时,通过组织培训、开展案例点评和首席人民调解员评选活动,不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水平。8月,组织召开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实行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并就人身损害赔偿、经济合同、担保、婚姻家庭等方面法律法规和人民调解业务进行了培训。20*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36件,调处成功1025件,成功率达98.17%,未发生因民间纠纷引起自杀和转化为刑事案件情况。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稳定。
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按照帮教工作社会化、衔接工作规范化、安置工作市场化的要求,不断探索创新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上半年在勾山街道启动归正人员安置帮教“一二三四”工程试点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二”是要建立归正人员职业技术培训基地和过渡性安置基地二个阵地;“三”是要建立专职、兼职安置帮教队伍和帮教志愿者队伍三支队伍;“四”是要健全党政领导结对帮教制度、社区安置帮教工作责任考核制、归正人员困难救助机制、归正人员衔接、登记和访谈制度四项工作机制。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在全区全面推行。据统计,目前,全区共有归正人员549名,其中刑释516名,解教33名。接受帮教549名,帮教率为100%,安置538名,安置率达98%,归正人员重新犯罪呈逐年下降趋势,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
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启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为全省第三批社区矫正试点县区,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戴灵芝为主任的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明确了办公室组成人员;与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财政局、人劳社保局等成员单位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衔接制度,制定下发了《舟山市*区社区矫正实施方案》。6月下旬召开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动员大会,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经过调查摸底,全区共确定各类社区矫正对象252名。9月底全区各乡镇(街道)均完成了社区矫正对象现场集中交接手续,目前已接手管理社区矫正对象115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1名、被宣告缓刑的88名、被暂予监外执行的4名、被裁定假释的9名、被剥夺政治权利并有社会上服刑的13名),并聘用180名社会志愿者,全部落实公益劳动基地,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网络体系初步形成。
三、抓服务,强管理,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公平的法制环境。
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在巩固和扩大律师、公证、法律工作者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成果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法律服务队伍责任意识、管理意识和服务意识。组织开展《物权法》学习,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结合年检注册,重点对区属三家法律服务所在违规设点、违规收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查处和整改,使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均达到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综合考评检查标准。同时,从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入手,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确保法律服务队伍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
法律援助深入人心。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目前,已初步建立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并且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一支覆盖全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妇联、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老龄委、团委、局和残联等单位联系协调,联合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特定对象提供法律援助,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二是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条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不断调整法律援助困难标准,经济困难标准由受援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倍放宽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5倍确定,从而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和处于法律援助案件边缘线上的低收入群体获得了法律援助。三是重视对农民工和涉军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开通了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健全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机制,并设立5万元的专项基金。全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7件,解答“12348”法律咨询2351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600万元,有效地解决了渔农村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打官司难的问题,进一步提升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一是继续做好律师随同政府领导接待工作。区属两家律师事务所指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每月一次到区局参加接待,及时为政府领导当好法律参谋。二是结对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由区局统一搭建平台,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分别联系1-2个乡镇,和所属各社区开展法律结对服务活动,通过签订责任状、印发便民服务联系卡等形式,积极参与社区各项法律事务活动。三是围绕新型社区建设、海事诉讼等涉法诉讼等问题,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拓展服务领域,逐步建立具有专业分工合作的团队化法律服务格局,促进法律服务质量的提高。1-10月份,区属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共受理各类案件352件,接待和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450余人次。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挽回经济损失320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抓队伍,树形象,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四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大调解”体系建设得到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法律服务事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落实,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强力推进“依法治区”,努力使全区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台阶
(一)、认真制订2005年法制宣传工作意见。根据市《2005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与区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2005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区全年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认真做好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考核工作。1月14日,区委宣传部、区人事局、区司法局联合组织了全区公务员“四五”普法考试工作,全区共设32个考场,闭卷考试。全区1100余人参加了考试,司法局承担了阅卷工作。
(三)、创新宣传形式,开通××区司法局普法网站。2005年4月28日,区局普法网站正式开通,该网站设有司法动态、原创:法律宣传、法律服务、局长信箱等栏目,进一步拓展了我区普法宣传的渠道。
(四)、编印基层普法读本《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针对农村普法书籍较少的现实,区局组织力量,编印了《村(居)民法律知识100问》普法小册子,该书收集了一些与村(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并附有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标准,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该书由区委书记夏文达同志亲自作序。
(五)、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村村行”活动。2月5日,组织佩剑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在广场社区设立了法律咨询处,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拉开了法律进社区的序幕。同时,出动宣传广播车巡回广播宣传,为各镇、办事处、工业园区及50多个村送去了法律书籍2000余册,宣传挂图500套,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六)、精心组织,参加全市大普成果展,并以此为契机,在全区开展大普法宣传活动和“一日一法”宣传活动。据统计,在“大普法”期间,共展出展板200余块,悬挂20余幅过街横幅,发放10000余份宣传材料;市司法局还带了20多块展板参加我区的大普法宣传活动,区委副书记刘厚远、区人大、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到现场参加活动。此后,从5月26日至6月10日,又组织了20家执法单位在我区惠客隆门前开展了“一日一法”宣传活动,使大普法宣传活动更加深入人心。
(七)、对四五普法考核工作进行了调度布置。5月26日,我局召开了由区有关单位宣传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议对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进行了布置,对有关部门承担的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考核工作要求,这次会议对迎接四五普法检查验收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2005年上半年,全区共发生纠纷527起,调解527起,调解成功510起,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起14人,人民调解协议被法院采用7件;全区法律工作者共诉讼、非诉讼案件294件,办理法律援助27件。至5月30日止,全区共刑释解教人员44人,解除劳教16人,均落实了帮教措施,避免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问题,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一)、进一步加强“大调解”建设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一是充实司法所工作人员,落实司法所人员工资待遇,为大调解工作的开展夯实基础。二是通过优化调解队伍结构,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并对全区200多名骨干调解员和司法所长进行集中培训,使调解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三是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提高调解中心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四是围绕中心,搞好服务,重点围绕城乡热点、难点和群体性集访案件,有力保障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员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网络,推行“中心户长信息员”预警机制。二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从制度入手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同时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消灭在激化前,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三)、认真开展压降民转刑专项活动。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今年4月份为“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活动月”。为此,区局成立了压降民转刑案件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关于开展压降民转刑案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全区司法干警、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拉网式的排查,深挖纠纷苗头,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纠纷隐患进行疏导、调处,分类汇总,设立专门台帐,制订调处预案。经统计,我区在此次专项活动中共排查出各种纠纷隐患221起,对此,区局已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基层司法所、村级调解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司法所全年工作进行量化管理,百分考核。并强化镇、村两级基础工作台帐规范化建设,统一要求,统一印发,使镇村两级基础台帐又上台阶。
(五)、做好社区矫正试点推广的准备工作。原创:一是落实对象,摸清现状。通过排查摸底,我区有社区矫正对象145人,区局已分类统计,打印成册。二是组织全区10名司法所长参加市局举办的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努力锻造高效精干的社区矫正队伍。三是落实社区矫正试点镇。经过调研,区局确定在××镇、塔山镇进行试点工作,现办公设施等已落实到位,即将接受社区矫正对象的移交工作。
(六)、落实帮教措施,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一是指定专人抓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强化档案管理。二是狠抓两劳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三是继续做好“六清”工作,注意宣传发动群众,在各村成立帮教小组,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名回归人员进村后都能得到很好地帮教。
(七)、加强对法律服务所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今年1月份,我局在全区开展了法律工作者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重点是针对法律服务所存在的法违纪及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对违反规定,私自转所的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处罚。同时,在3月份,对全区9家法律服务所、33名法律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做好申报工作。
三、加大对律师、公证的管理力度,精心打造法律服务平台
(一)、认真执行上级关于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律师教育整顿活动。上半年全区律师办案150余件,无一例投诉案件发生。
(二)、积极配合区局进行律师接待群众上访工作。及时制定接待计划,律师准时上班接待。
(三)、2005年上半年,全处共办理公证3905件,其中民事类公证355件,经济类公证99件,信用社小额贷款公证3449件。一是开展“四学”活动,即学政治理念,学业务技能,学创新意识,学道德规范,强化学习意识,打造“学习型”队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四个环节,实行办证与收费分离制度;同时,认真做好公证投诉查处工作。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制定并遵守“四不”“、四坚持”,打造公证“精品工程”。四是紧紧围绕“公证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开展公证整顿活动。
四、以民为本,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使弱势群体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2005年上半年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4件,其中民事13件,刑事11件,解答法律咨询126余人次,受援人数34人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的良好形象。
(一)、强化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的运行机制。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四项制度”,即:统一立案审批制度、完善援助公示制度、受援人意见回访制度、案卷统一归档制度,通过这一系列制度的实施,我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初步走上了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整合内外资源,拓展法律服务渠道。一是督促律师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二是鼓励法律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三是吸纳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活动;四是加大法律援助中心自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力度。
(三)、依法维权,确保弱势群体的利益。年初,一外来工张某上班时,从塔吊上掉下来,造成脊柱严惩受伤,构成四级伤残,用工单位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便不问了。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张某亲属的申请及时指派律师为其申请劳动促裁,同时申请法院先予执行,最终为受援人索赔工伤补偿10余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四)、以创建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为契机,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2005年5月,按照市局苏司援[2005]2号文件要求,在人员素质、硬件水平和台帐建设方面下功夫,积极开展“江苏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我区法律援助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五、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等活动,积极推进队伍建设,塑造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一是认真组织,搞好思想动员。二是实事求是,做好分析评议。三是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四是在广泛征求意见多层次的反馈基础上,做好自我分析。五是求真务实,开展民主评议。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司法干警们的思想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工作主动性有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党员同志们能始终坚持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衡量自己,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六、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一是继续坚持“以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二是党组一班人始终能够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领导班子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领导班子坚持做到廉洁自律,清正做官,正直做人,做到勤俭办一切事情,不搞铺张浪费。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司法局党组一班人也清醒地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首先是学习还需加强,搞好政治业务学习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加强学习,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二是党组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工作很重,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创新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完善和落实理论学习制度,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二是抓好民主集中制各项具体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三是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定期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现状进行调研分析,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推动队伍的作风建设。
二、做好“四五”普法的考核验收工作。通过考核验收,我们将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整改。迎接省、市对我区“四五”普法检查验收。
三、组织好全民普法20周年纪念活动和“12·4”全区法制宣传日活动。今年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周年,我区将组织一系列活动纪念全民普法20周年,并把该项活动与第五个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声势,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继续完善和深化全区大调解机制的健全,开拓性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狠抓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落实工作,经常检查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的落实情况。将安置帮教对象落实到人头,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按照市局相关要求,抓紧进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前期准备,争取在下半年有所突破和尽快展开。
五、落实预先纠纷排查工作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警惕性,一经发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原创:二是在节假日及党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确保我区在假日和国家的重大活动举行前我区的社会政治稳定。三是充分重视基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于人民来信,局领导亲自抓、亲自批办、督办,将基层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抓紧抓实,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加大法律援助体系建设力度。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拓宽法律援助资金筹集渠道,力争建立法律援助基金会。进一步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切实保证办案质量。
区司法局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 社区矫正工作
目前,全区已经累计接收各类矫正对象161名,已经解矫69名,现有矫正对象92名,其中缓刑66人;刑满释放后继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15人;假释7人;暂予监外执行的4人。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依法管理,注重实效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
首先进一步规范公益劳动管理。区司法局统一制作了公益劳动卡。街道、镇司法所坚持把组织公益劳动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公益劳动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在刑意识,改变其好逸恶劳的恶习。各街镇司法所都制定并实施了因人而异,因地制宜的公益劳动计划,保证服刑人员完成每月不少于16小时的公益劳动,培养他们吃苦耐劳的思想,加强劳动创造财富的思想认识,让他们在劳动中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树立重新生活的信心。全区.建立了8个公益劳动基地,每个基地有1名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对劳动时间核算和劳动质量的评定。在公益劳动过程中,一些社区矫正对象改过自新,并能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敬老院的老人免费赠送牛奶、饼干和日常生活用品。孔浦街道根据自身特点,结合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多形式, 灵活个性化地组织劳动,街道社区组织公益活动时,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帮助搬桌做各项准备工作等。
其次是组织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各街道、镇司法所,制定并实施了知识系统性,内容丰富性,形式多样性的集中教育,街道、镇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活动,以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集中教育学习紧密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特点,在有效地帮助其克服自卑、消极、敏感心理,改变不良行为,充实其精神生活并提醒他们吸取以往的深刻教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马街道采取免费为社区矫正对象订制浙江法制报的方法促进其学习教育;庄桥街道也采取了让社区矫正人员订制法制报的方法加强法制教育。
第三是及时有效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辅导。六月份,区司法局联合百合心理咨询中心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在庄桥街道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团体辅导活动。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和不同心理,引导他们克服心理障碍,促进自我调节,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达到他们即早回归社会的目的。庄桥街道的14名正在矫正的对象全部到场,同时,部分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和公安派出所以及法庭的领导也参加了旁听。课上互动活动比较热烈,一位矫正人员声情并茂地说,在犯错误后,心理压力是相当大的,这样的课和心理辅导,让他们看到希望。另一位因过失致人死亡的矫正对象说,通过这堂课,让他明白了,人的一生是不可能没有挫折的,重要的是如何面对挫折,调节自我,走出压抑,重获新生,同时,他也表示非常感谢政府对他们关心和引导,让他们感觉到温暧和关爱,更有信心走好日后的人生路。
(二)、加强指导,完善制度
由于社区矫正对街道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为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区司法局积极走访街道,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指导。第一季度,我们组织人员对社区矫正期满办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并撰写了《社区矫正“人户分离”问题初探》调研文章,从而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庄桥街道开展了创建示范街道活动。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了五个统一:统一衔接和首次谈话、统一实施分类管理、统一执行考核评议会制度、统一解矫程序、统一工作台帐。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日常管理制度。11月初,我们组织了慈城镇和白沙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座谈会,深入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建立和职能发挥情况。并对甬江和孔浦街道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抽查,从而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察。
其次,为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和技能,在9月底,我们分二批组织了社区、村矫正工作志愿者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条例、考核办法和请假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讲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中马街道还自行组织本街道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到监狱参观学习。达到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的目的。
第三,为了加强公安局江北分局与区司法局的联系,及时制定并下发了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名单。要求每个月,公安局江北分局各派出所的联络员与辖区司法所按照相关规定,不定期地交流信息,交换意见,相互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帮教和管理工作。今年还出台了《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期满档案的几点意见》。同时,定期召开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工作例会,通过健全工作制度,达到了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研究工作、协调问题的目的。为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分类教育等一系列工作奠定基础。
第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检查和监督。去年市财政下拨我局社区矫正人头经费73200元,区财正下拨我局社区矫正人头费85000元(按半年计算),同时区财政还下拨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20__0元。共计工作经费2782
00元。今年初,我们及时下拔给各镇、街道,并在第一季度时,对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各基层单位都能做到专款专用,将少量的经费用在刀刃上。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并组织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培参加培训,甬江街道对个别相当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救助。没有发现违规使用现象。同时,我们认真组织好20__年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的下拨和使用情况检查等工作。(三)、严格管理,正面引导
首先是做好日常的监管工作。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汇报一次,随时掌握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每月按照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办法,进行考评,年度进行汇兑。去年年末,甬江街道对二名表现特别优秀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了物质鼓励。从而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同时,我们注重档案的建立。做到一人一档,将日常表现、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及时收入个人档案中。按照《关于规范社区矫正对象期满档案的几点意见》,进一步规范档案的建立。
其次,做好节假日或特殊时期的走访帮教工作。今年春节,我市也遇连日大雪,给广大市民带了绪多不便。我局及时组织人员,指导和协助走访社区矫正人员中的重点帮教对象。撑握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以确保他们情绪稳定,过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同时对特别困难的人员送上救济金,帮助他们重新树立人生奋斗目标。在奥运会期间,我们也认真做好走访,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奥运会期间无社区矫正人员闹事或再犯新罪。
通过我们引导和帮助,社区矫正人员目前无重新犯罪倾象。并能积极回报社会,中马街道二名社区矫正人员主动捐钱助学,在这些汶川大地震后,社区矫正人员踊跃捐款捐物支持灾区,尽己所能为灾区献爱心。据统计我区已有31名社区矫正人员共捐出5000余元。孔浦街道一位社区矫正低保户也向灾区捐出300元。
二、 安置帮教工作
全区现有归正人员共有481名;已落实帮教的470名,已安置442名。去年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8名。目前共排摸出人户同在和户在人不在二种类型刑释、劳教人员481名,其中人户同在江北区的470人;户在江北区人不在的11名(目前尚有6人无法确定去向和取得联系);其中a类46名;b类129名;c类249名。去年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8名(与去年持平),其中a类5名;b类3名。
(一)、精心组织,全面摸底。上半年,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局及时研究部署,对区内归正人员开展调查摸底的工作。各司法所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基层,依靠基层干部采取逐村、逐个社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方法,对归正人员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摸底。各司法所首先对帮教对象档案进行汇总整理,然后根据掌握的名单深入社区逐个核查情况,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近期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通过认真深入排查,全面摸清了现有归正人员情况,掌握现住地址、就业、生活情况及近期思想动态、现实表现,重新犯罪情况,逐人登记造册建档。在调查摸底中,各街道、慈城镇的居委会调解(治保)及村、社区干部都能认真负责,对户在人不在的对象,通过其家属、亲人或亲属,逐一排摸,目前还有6人无法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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