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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重视人才引进开发
1、根据企业需求,拓宽人才引进渠道。一是外出引才。今年,我们根据需求,先后组织近200家企业赴*、*、*、*等外省市参加人才招聘会,以及赴上海参加高层次人才交流会。今年,我市共引进各类人才5300名。截止年底,我市人才总量达到117*6人,其中高层次人才有1971人。二是订单引才。根据企业提供的紧缺人才的需求,联系有关院校,直接培养和配送人才,增强人才引进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到目前为止,我市“订单”合作院校已有湖北黄冈职业技术学院等18所,今年为我市输送毕业生2000多名。三是举办首届校企人才合作恳谈会。9月22—23日,我市举办首届校企人才合作恳谈会,来自全国38所大中专院校参加,涉及数十个切合我市需求的专业。我市近200家企业参加了恳谈,40多家企业与院校签订人才需求意向书1500多份。
2、强化公共服务,搭建人才供需平台。一是依托市场,扩大现场交流。今年年初,根据我市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的特点,我们举办了第二届春季人才招聘周,进场设摊单位达500多家次,张贴广告650多家次,推出岗位2600多个,参加现场应聘3000多人次,达成就业意向1000多人。同时每周定期举办人才集市,全年共举办52期,进场设摊单位4200多家次,推出岗位6200多个。二是畅通渠道,开辟网上交流。我们充分利用网络便捷、快速、覆盖面广的特点,完善*人才网,让人才供需双方共享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全年*人才网新增会员单位40余家,网上信息1400多条。
3、出台优惠政策,优化人才吸纳环境。一是出台《*市引进和培养人才实施办法》。10月25日,市政府下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引进和培养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64号),对重点引进对象、引进人才待遇、人才培养开发、人才激励制度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二是扩展人事内容。今年市人才交流中心共接收毕业生档案5341份,截止12月底,毕业生回本市报到3150人,报到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年共办理人事4200多人,档案转出542份。集体2270多人,涉及32个单位。随着人才市场的发展,人事的内容也不断扩展。我市人事开辟了人才租赁服务,已与市电力公司、市浦发银行签订了人才租赁协议,协议员工今年增加到580人。
二、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
1、坚持实行“凡进必考”的人事考录制度。根据本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的补员制度。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为前提,进一步完善人事考录制度。今年,我们组织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71人,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60名,从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1名。在考录过程中,实施“阳光操作”,从制定招考简章到报名、考试、体检、考核每个环节都规范运作,严格把关,并推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制度,最大限度提高整个招考过程和各个环节的透明度,赢得了社会的共识。
继续做好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办理公务员转任39人,公务员调任6人,非领导职务审批130人,惩戒3人,辞职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70人,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20人。公开招聘市基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工作人员21人和市卫生监督分所13人。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录用公安高专毕业生16人。
2、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把好公务员登记关。共完成了七大机关3001人次的公务员登记工作,并根据登记信息建立了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同时做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申报工作。二是做好20*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20*年度的公务员考核,我们坚持“规范考核行为,严格考核程序,提高考核质量,注重考核结果应用”的原则,把德、能、勤、绩、廉五方面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的同时,强化对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考核。规范考核程序,重点抓好优秀等次比例和不称职等次的确定。有些单位对本年度受党政纪处分和效能告诫的对象,没有按照规定确定考核等次,我们审核后及时予以纠正。全市2986名公务员参加考核,被定为优秀等次353人,称职等次2536人,基本称职等次6人,不称职等次1人,不定等次90人。三是组织市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下村锻炼。我们与组织部一起组织市级机关新录用35名公务员下村锻炼,时间为一年。
3、继续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今年,*市下达给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共计27名,其中团级干部4名、营职干部9名、连排职干部9名、技术干部4名、自谋职业1名。为圆满完成今年军转干部安置任务,我们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落实安置计划。把团职干部作为安置工作的重点,对营职以下(含营职)及技术干部则实行考试与考核想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根据考试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军转干部按照职位要求自愿选择接收单位,已全部安置完毕。
4、重视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今年以来,按照上级人事部门的统一安排,市人事劳动培训考试中心组织1100人次国家公务员参加公务员公共基础课程培训考试,组织6800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素养和方法》课程培训,有3100人次参加了考试。我市在今年五月份被批准设立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点后,全面开展全国计算机等级培训考试工作,共培训238人次,962人次参加了72场次的2729模块考试。
三、加强机构编制控制管理,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1、认真实施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一是调整职能,撤并设立行政审批科;二是集中办理,行政审批科原则上进驻市政府办证中心;三是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通过六个月的不懈努力,全市35个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内设机构由132个减少到40个,减幅达70%,各部门调整到行政审批科的审批事项有560项,占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95.1%,办事环节由原来每项平均约3.1个减少为1.6个,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并为*市各县市区提供了经验。
2、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对各事业单位的职能、经费和工作饱和度进行分析,为制定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政策提供依据。二是指导事业单位分类方案拟订。要求各主管部门认真审核,通盘考虑各事业单位的分类意见,提出拟定意见。到目前为止,已上报分类方案的事业单位有331家。三是认真审核各单位的分类方案。参照*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初步意见,对各单位上报的分类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形成了我市市属事业单位拟分类方案。
3、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的控制与管理。一是确立从严控制、严防反弹的思想。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不再审批各部门有关增加机构和行政编制的请示报告,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也要通过转变职能、调整机构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途径解决;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扩大机构编制;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也要从严掌握,做到总量控制。二是维护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重申经上级党委、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同级党委、政府批准的部门“三定”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动。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实行机构编制管理的“三个一”制度,即凡属机构编制事宜由机构编制部门一家承办,主管机构编制的领导一支笔审批,机构编制部门一家行文。严肃认真对待机构编制审批工作,坚决按规定程序办事,杜绝政出多门、越权乱批机构编制的违规行为的发生。
4、规范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市编办把建立规范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在10至11月份举办了两期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培训班,参加培训有232人,培训率达100%。为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中,一是把好法人条件审核关。按照依法成立、机构名称、开办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条件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法人登记。二是把好年检关。加大力度,对已办理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全面进行年检,今年参检事业单位224家,年检率为97%。年检时对事业单位开办资金、业务范围、住所等进行认真的审查,对合格的继续确认其法人资格,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法人资格。三是对新设立事业单位进行跟踪督办,符合一个登记一个。全年新登记事业单位15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76家,法人注销登记1家。
四、推行专技职务评聘分离,加强专技人员队伍建设
今年,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资格社会评价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脱颖而出,为我市人才总量增加和人才档次提升作出了努力。
一是积极开展非公企业专技人员资格评价工作。今年在全市非公企业中开展建筑、机械、电器、船舶行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价工作。一年来,组织各类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资格全国性报名考试及资格审查共计43个种类7563人。审查委托省、*市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89人,其中高级232人、中级57人。审查和初定各类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1362人。举办船舶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培训考试283人。二是重视做好高层次人员选拔推荐和培养考核工作。做好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和*市“21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推荐和培养考核工作。今年我市推荐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8名,选拔*市“21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1名。第二层次7名。三是努力做好外国专家在温服务工作。及时为各外教单位和外智引进企业审查、申报、办理各类证件,建立信息互通渠道,详细掌握外国专家在温的工作和生活情况。
五、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认真做好工资改革工作
工资福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关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我们认真执行上级工资制度政策文件,以极其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做好工改工作。今年,共办理20*年机关工作人员工改3755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改16689人,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36*人。办理机关工作人员级别和职务变动晋升工资856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晋升工资1459人。兑现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奖金5937人。办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2*人。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干部住房困难补助328人。办理市以下基层农林水一线科技人员浮动转固定工资110人。办理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病故手续27人。每月核定市财政统发工资10571人。组织春节慰问老干部和住院干部职工200多人。完成20*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年报工作。
按照职能要求,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5月20日,举行形势报告会,邀请市委宣传部慕毅飞副部长作报告,有近600名企业退休人员参加。11月27日,举行十七大精神学习报告会,邀请市委党校陈晓苏副校长作报告,有近500名企业退休人员参加。12月16日,组织全市企业退休干部文艺活动,有400人参加。重阳节,下拨经费由各主管局组织全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登高活动。元旦期间,将举行企业退休人员书画展。二是11月至12月组织9000名企业退休人员免费健康体检。三是参与市政府领导接待企业退休人员上访活动,做好政策的解释工作。四是做好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解困和维稳工作。各项待遇及时落实到位,八一和春节前夕,走访慰问他们中的特困对象。加强与主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对重点上访对象落实五包责任制,确保我市企业军转干部的稳定。
六、出台就业再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再就业服务
我们按照“立足经济发展,注重岗位开发,坚持市场导向,完善服务体系”的工作思路,继续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年来,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7572个,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126名,其中就业困难人员7*名,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
1、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再就业援助。2月2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5号),提出了今后两年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并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就业再就业政策规定,包括对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免费发放《再就业优惠证》,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援助等。截止年底,我局已发放《再就业优惠证》4*6本,《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证》1022本,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确认开业审查核发一次性创业补贴计382人,发放资金76.4万元。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新办营业执照有1000多户,其中就业困难人员有509户。
2、召开推介会,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今年共举办了4次大型就业再就业推介会,共有312家用人单位参加,提供就业岗位10384个,其中普通工岗位5632个。会上前来求职登记1739人,达成意向1027人,当场录用546人。每次推介会前,预先进行广告宣传,争取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参加。会上还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设立下岗失业和被征地人员培训报名点。
3、开展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外省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和就业再就业能力。按照“规范、对路、适用、专业”的原则,根据市场和企业需求,通过联合办班、企业自培等方式,开设计算机硬件维修、计算机系统操作、车工、钳工、电工、市场营销等专业,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培训。另外,对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鼓励他们利用自身优势进行创业。市就业处全年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1774人,创业培训300人。同时对外省来我市务工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到年底止,参加培训的外省务工人员2*2人,其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2*8人。
4、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促进社会和谐。今年共完成4个充分就业社区和14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室的创建工作。通过建立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室,构建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完善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功能,把下岗失业和被征地人员以及大中专毕业生的劳动就业纳入有效管理,实现就业服务工作重心的下移。
七、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完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
1、继续加强公共职介中心管理。一是加强对公共职介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完善工作人员奖惩制度,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三是严格审查用工信息,杜绝虚假信息,提高介绍成功率。今年公共职介中心共用工信息9732条,提供就业岗位31276个,为21432人提供了免费就业介绍服务。
2、开展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活动。年初我局对全市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打击黑中介,重点检查解决职业介绍机构在职业介绍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职业介绍所,非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未经核准登记,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提供虚假信息,超标准收费等。在清理整顿中,依法取缔无照职介机构2家,查处超标准收费2家、提供虚假信息3家。
3、加大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力度。一是开展年度审验工作。按照《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年初对全市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了年度审验工作,着重查验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允许经营的业务范围,对查验合格的发给职业介绍核准证书,不合格的要求整改或停办。二是开展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通知要求,从诚实守信、遵纪守规、履约尽责等方面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服务信用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绩效进行评定,确定他们的等级。通过此项活动,提高了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信用水平和服务能力。截止年底,全市共有职介机构51家,其中公共职介机构(市劳动力中心市场)1家,民办职介机构50家。全市全年进场登记29162人,介绍成功22109人。
八、加强社保体系建设,发挥社会保障功能
1、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制订目标任务,继续列入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二是继续实行新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三是开展以《浙江省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四是下到各镇、街道督促、检查和指导。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养老保险扩覆工作顺利进行。截止年底,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1916人,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50人,全年共征缴养老保险费459*万元,基金支出21595万元,基金累计结余98748万元。我们及时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新增养老金,继续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不断发展。一是关注特殊群体,解决福利企业中就业的残疾职工优先纳入职工医疗保险问题。二是积极稳妥做好医保扩面工作。将参保范围扩大到市属集体以下各类企业,实行用人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捆绑的参保办法,并允许企业参加医保人数至少不少于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数的60%。三是加强监督力度,严格定点医院的检查和考核。至12月底,完成了*市下达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指标,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总数达到78030人,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6347万元,基金支出10498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1218万元。
3、积极探索工伤保险改革新思路。为方便企业参保,各镇、街道劳保所都采取了便民服务措施,代办各项手续。我局社保科在规定时限内给参保职工作出工伤认定,为方便工伤职工,缩短认定期限,提高工作效率,在新河和箬横两镇进行工伤认定简易程序试点。市社保中心对参保的工伤职工及时发放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参保时间与待遇挂钩原规定截止每月18日,19日至月底不再受理,对此群众意见较大,现通过与地税协调,不设时间限制,受到群众欢迎。截止12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238370人,完成*市下达的工伤保险扩覆任务。全年共认定工伤5021起,组织职工劳动能力鉴定971人。全年工伤保险费收入2120万元,基金支出2120万元,基金累计结余895万元。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5954人,生育保险费收入178万元,基金支出178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66万元。
4、继续做好失业保险扩覆和基金征缴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宣传手册进行失业保险扩覆宣传,并开展街头咨询活动。二是分解指标。根据*市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解到16个镇、街道,列入年度考核工作目标。三是规范申领发放程序。尽量缩短申领审核时间,无特殊情况一般都是当场审核办理,以方便失业职工申领。四是失业保险费移交地税部门征收。5月份起,失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征收,既有利于征收,又扩大了参保人数。截止11月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总数为77896人,比上年净增7685人,超额完成*市下达的考核任务。征缴失业保险费1774.79万元,失业保险金支出167.31万元,累计结余5962.31万元。
5、重视完善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今年,我们切实承担好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综合管理工作职责,做好政策解释、参保手续办理、个人帐户管理和待遇结算工作。妥善处置实施进程中反映出来的新问题新矛盾,稳妥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市15个镇、街道的256个行政村已开展此项工作。共有21*2位被征地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障,缴纳保障费35302万元,基金积累达37603万元,已有15762位被征地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障金待遇,累计发放养老保障金10320万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稳定中推进,开展调研,探索农保新模式的建立。参保总数达到41.54万人,基金结余达到8228万元。严格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将农保基金全部纳入安全渠道运行,确保基金安全增值。9月份,接受了*市审计局对我市自1993年农保机构成立以来至20*年的全部农保基金的筹集、运营、发放及管理的专题审计监督。做好档案、财务规范管理、个人帐户清理核对和续保工作,保持政策和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6、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在基金征缴方面,加强与地税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共同做好缴费基数稽核工作,对弄虚作假、拖欠社保费的企业和个人及时提交劳动行政部门和地税部门处理。在基金发放方面,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认真做好社保基金核算工作。在基金管理方面,及时足额将各项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今年以来,省、*市和本市审计部门对社保基金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我市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总体良好。基金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截留、减免收入、扩大支付范围和挤占挪用等现象。
九、依法调处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近、就地、就快”解决劳动争议,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我们本着“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积极指导各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劳动争议调解委和派出庭开展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4月9日,下发《*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对镇、街道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年各镇、街道劳动关系协调委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3903件,结案3647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609.96万元,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加大市本级仲裁委办案力度,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要求,市本级仲裁委积极受处劳动争议案件。今年共立案349件(其中派出庭72件),作出不予受理4件,处理去年余案22件,合计处理375件。在今年立案的349件案件中,工伤赔偿283件,劳动报酬34件,劳动合同24件,其他争议8件。已审结356件,结案率为96%。通过审理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04.32万元,为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61.64万元。为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化解矛盾,一是在案件处理中尽量做到方便当事人,保障其充分行使申诉权利;二是严格按仲裁规则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三是调解与裁决相结合,并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处理劳资矛盾,迅速化解矛盾;四是在处理好个人劳动争议的同时,集中精力审理好集体争议案件。
3、重视组织和制度建设,提高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一是及时调整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保证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充实仲裁员队伍,加强仲裁人员培训,提高仲裁员业务水平。将部分到省厅参加培训后的人员聘任为兼职仲裁员,规定了专职仲裁员定期学习制度,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争议问题和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进行了专题学习。三是明确内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内部监督。为保证办案质量,在仲裁科(院)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从案件立案、审理到结案实行分工负责,落实各人责任。
十、开展劳动用工整治,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一年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为契机,以*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达标考核内容为基准,在开展劳动用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用工,规范劳动管理行为,查处劳动者投诉案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打造“平安*”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止12月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出动检查722人次,检查用人单位803家(其中主动监察用人单位793家),检查涉及职工69494人;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519件(其中处置1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53件),为872位劳动者追回拖欠克扣工资124.25万元;行政立案处罚案件70件,结案67起,结案率为95.7%,处罚金额37.32万;完成书面审查6632家。
1、注重“三春行动”品牌建设。一是“春雷行动”取得新突破。正月初八一上班,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市就业处组织人员对全市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摸底排查,3月份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整治,现有51家职业中介机构依法从事职业介绍活动。二是“春苗行动”取得新进展。以打击违法使用童工行为为内容的“春苗行动”,我们既打“歼灭战”,更打“持久战”。今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立案查处童工案件54件,清退童工57人,处罚金额35.5万元。三是“春雨行动”取得新成效。去冬今春,我们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开展以清欠农民工工资为主题的“春雨行动”。组织力量进行摸底排查,并要求所有企业自查自纠,同时确定43家企业为重点监控对象。制订完善企业欠薪应急处置预案,并建立劳动保障重特大案件应急小组,确保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实施有序处置。
2、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特别是开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宣传月活动。既采取宣传车巡回宣传、设点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图片板报等简明直观的形式进行宣传,也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短信等大众媒体进行宣传,还组织宣讲团下到各镇、街道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在日常巡查中,还面对面对企业主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讲。
3、及时受理劳动者举报投诉。为了使每一起举报投诉案件都能得到及时依法处理,我们在工作中引入信访案件限期办结制,落实首问责任制,实行“一杆子”负责制。今年4月份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设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接待室以来,由于轮流值班,责任到位,极大地提高了调处每一起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的效率和质量。方便了劳动者的有效投诉,减少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截止12月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不含咨询)案件519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每一起处理结果都尽量得到当事人的满意。
4、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长效机制。一是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和欠薪保障金制度。除市级设立欠薪应急周转资金50万元(财政到位30万元)外,全市已有13个镇、街道设立辖区欠薪应急周转资金,共计162万元。同时我市已有70家建筑企业(项目)共交纳欠薪保障金1100余万元,为切实解决建筑行业拖欠工资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首创童工领回保证书制度。发现童工,我们在给予企业相应处罚后,要求该童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必须到场,同时写下保证书,保证看管好孩子,绝不让孩子在未到务工年龄就开始做工。保证书制度的创设,有效地防止了童工“回潮”,受到了*市法制办的肯定和赞赏。三是完善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网络。至目前,我市各镇、街道和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均成立了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他们从建立基本台帐做起,严格实施“三册一表”制度,强化对本辖区用人单位的日常监管。我们还将劳资纠纷调解网络向村级延伸,城北街道在全市率先实施劳动保障协管员制度。
5、继续抓好“双推”工作制度化管理。一是深入调研,不断完善“双推”考核办法。深入各镇和街道,座谈听取如何更好落实“双推”目标任务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综合分析,力求“双推”考核目标任务基数合理。二是积极部署,狠抓“双推”工作落实。召开会议,部署“双推”工作任务,要求各镇、街道从5月份开始整理资料,上报报表,保证在10月底完成今年的“双推”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双推”工作简报作用,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并宣传有关劳动法律知识特别是《劳动合同法》;结合劳动法保障执法检查,对各镇、街道的“双推”情况进行检查。12月上旬,我局组织人员对各镇、街道“双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抽查。截止10月31日,各镇、街道共有20247家企业与366519名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不包括国有和市属集体企业),1581家企业工会或联合工会与所在企业或被覆盖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与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基数比较,企业覆盖面超过了4.84%,劳动合同签订率超过了6.39%,集体合同签订率超过9.84%,点上劳动合同签订合格率达到100%。企业职工台帐均已建立,并已输入电脑。我市连续几年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这为明年《劳动合同法》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继续推进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对新河镇羊毛衫行业工资进行了第五轮协商,各工序工价比上一轮增加了5-10%,使职工工资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总理11月26日在《浙江*市新河羊毛衫行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主要做法》上批示:“*的做法可以总结推广。”
十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
1、加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力度,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今年*市局下达给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数885人,其中技师160人。为完成目标任务,一是我市出台了加强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40万元已到位。二是我们深入各镇、街道进行宣传,征求意见,制作了高技能人才培训(推荐)鉴定计划数,并将培训数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三是我们多次下到各镇、街道,反复做工作,督促落实培训推荐任务的完成。至12月底,我市完成高技能人才培训推荐1038人,其中高级工837人,推荐技师201人(不含其它渠道上报的技师),超额完成*市下达的培训推荐数。
2、开展大比武和评选活动,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7月20日,我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联合举办20*年全市维修电工技能大比武。经过理论知识测试和实际操作,有6名选手分获一二三等奖,前5名选手授予“*市技术能手”称号,一二三等奖6名选手颁发给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另外,积极组织参加*市首届首席技师评选活动,我市有8名选手获得首席技师称号。通过大比武和评选活动,促进了技工岗位练兵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3、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工上岗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相结合。根据企业规模、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条件,今年又在宝利特等6家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这样我市共有13家企业建立了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规范了企业技能人才培训,推动了职工技能素质提高。
4、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努力实行就业准入制度。今年我们不断拓展考证的空间,经过艰苦的努力,得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全年共培训鉴定核发《职业资格证书》8762本,其中初级6642本,中级1283本,高级837本,超额完成*市下达的鉴定任务8170人。
5、重视做好市技工学校的招生、学生实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今年市技校招生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经全校教职工共同努力,想尽千方百计,终于圆满完成招生任务,实际招生223人。*届毕业生人数为178人,通过学校推荐与召开双向就业洽谈会形式,一次性就业率达96.4%。模具和数控专业29名学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该校推广生产实习教学法,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技能素质。该校已成为以车工、钳工、维修电工、数控加工为骨干专业,培养新型机械机电制造业技术人才的省级重点技工学校,今年9月10日被国家人事部和教育部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十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本年度我局受理行政复议3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3件;申请人向市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44件(其中人事行政复议1件),均未作出撤消行政行为决定;申请人提请法院行政诉讼案件42件(其中人事行政诉讼2件),我局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人均出庭应诉,败诉2件;举办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社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组织开展民主恳谈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今年3月14日和4月10日我局分别在城西街道和石桥头镇就失土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劳动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险参保开展了两次民主恳谈活动。通过恳谈,深入基层,了解了民情,宣传了政策,有助于改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从而把工作做得更好。
3、积极做好信访排查调处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活动,做好企业退休干部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两起全市性集体信访的三级接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大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实行信访件按时办结制度,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本年度共调处各类信访件64件,回复市政府直线电话和市长信箱交办单30件。
4、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今年我局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0件,委员来信2件,共计33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所有建议、提案和来信全部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做到面商率100%。31件建议和提案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13件,占总件数的41.9%,列入解决计划10件,占总件数的32.3%,留作参考8件,占总件数的25.8%;满意25件,满意率达80.6%,基本满意6件,基本满意率为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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