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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段考总结{甄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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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段考总结范文第1篇

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按照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改革,建立多元录取机制,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学校优质、多样、特色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考试评价机制为指导思想,遵循育人为本、公平公正、减负提质、改革创新、普职并重的原则,形成符合西宁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

1.西宁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步骤为:

第一阶段:2017年9月,在西宁市城区(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初中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全面开始实施。

第二阶段:2024年9月,在西宁市三县(湟中县、湟源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地区初中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推广实施。

第三阶段:2024年6月,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规定,原来的“中考”,以后统一改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它是检测初中在校生是否达到初中学业水平的水平性考试和建立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的高中选拔性考试;是初中毕业证发放的必要条件。考试科目将国家课程方案所规定的学科全部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

2.此次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变化有:

考试科目全覆盖。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中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范围。

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科目分值(呈现方式)(见下表)

升学成绩构成。考生升学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构成。

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秋季新入学的七年级起,依托“西宁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系统”,从思想品德(德)、学习态度与能力(智)、身心健康(体)、艺术素养(美)、实践与创新五个评价维度对学生进行全方位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的形式呈现,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之一;升学时将等级折算成分数后计入升学成绩,每个评价维度各占10分,满分为50分。每学期各校综合素质评定结果,A等占学生总数的50%,B等占学生总数的45%,C等占学生总数的5%左右,D等不超过学生总数的1%。

初一段考总结范文第2篇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海南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琼府〔2016〕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本实施意见,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有利于维护教育公平,有利于中考、高考改革的衔接出发,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处理好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关系,在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同时,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和发展潜能,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为初中毕业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坚持普职并重。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设计,为学生提供多样化选择,将适合不同教育的学生合理分流到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畅通学生成长成才的多种途径,促进普职协调发展,为多样化人才培养创造条件。

坚持公平公正。不断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则程序,探索高中自主招生,形成指标到校生分配、统一招生录取、自主招生录取、推荐录取等多元录取方式,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平等升学机会,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坚持全科开考。将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全部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打好共同基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海南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使学、考、招有机衔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改革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到2024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公平。

四、主要任务

(一)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组织实施,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保障义务教育基本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1.考试科目。《海南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规定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等为考查科目,积极创造条件将生物实验操作技能纳入考查科目。

2.考试范围。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

3.考试方式。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地理7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闭卷笔试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2门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实行现场测试,积极创造条件提供自选项目供学生选择;音乐、美术及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方案,各市县(含洋浦,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4.成绩呈现。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的考试成绩均以A、B、C、D、E、F六个等级呈现,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的成绩等级,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全省当年考生人数按A等级10%、B等级2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15%、F等级5%依次确定。体育与健康学科成绩等级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其中A等级40-50分,B等级35-39分,C等级30-34分,D等级25-29分,E等级20-24分,F等级0-19分。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的考试或考查成绩直接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其结果与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一并记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5.时间安排。全省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7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5-26日)进行,生物和地理2门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八年级课程学习结束后(每年6月27日)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安排在义务教育九年级下学期3月—4月进行。

6.考试组织。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10门科目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9门科目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体育与健康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由各市县负责组织实施。

全省统一考查科目由省教育厅制定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市县按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评定成绩。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参照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1.科学确定评价内容。综合素质评价要记录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内容,重点是学生成长过程中参加各类综合实践活动、党团与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情况的记录及成果,各学科学习成绩和成果,体育和艺术特长以及参加活动的成果等体现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的关键表现。

2.完善评价手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海南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管理平台。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从初中一年级开始做好写实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学校要在每学期结束时及时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整理遴选、审核、公示等工作,为每一位学生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学生毕业时,提取经过审核、公示的相关材料形成《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或参考。

3.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学校和家长对孩子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提供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招生学校应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发布前向社会公布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录取办法,确保使用程序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各计分科目等级和各计分科目原始分总分呈现。各科目分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3个科目各12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科目各100分,体育与健康科目50分。生物、地理2门科目卷面分各100分,2024年(即2017级初中学生,以下递推)各按卷面分30%计入录取总分,2024年各按卷面分40%计入录取总分,2024年起各按卷面分50%计入录取总分。

2.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要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在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其中“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要求,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另行确定;若在录取时,各录取学科总分相同无法区分时,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表》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以及本校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办法,自主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在自主招生中,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3.科学合理确定普职招生规模。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奠定基础。

4.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引导初中学校提升办学水平。到2024年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比例达到50%以上。继续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政策措施。

(四)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

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学校总招生计划的8%以内(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总比例不超过6%)。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不得重复组织学业水平考试。自主招生录取方案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实施。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认真核定招生计划。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核定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

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各市县应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中统一列入招生计划。教育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核民办高中招生方案,按照学校实际办学能力逐校下达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含筹设期间)或年检不合格的“民办高中”不得参与招生。

2.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采取承诺、未经政策允许的签订协议等非正常手段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坚持素质教育导向,规范中考成绩发布,坚决刹住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升学率”等不良风气。严禁任何学校公布、提供学生中考成绩。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以中考成绩、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

3.减少和规范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招录取加分项目,逐步将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2017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从2024年起取消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宋庆龄奖学金、“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保留的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进一步完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查公示制度。

4.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六)推进考试命题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学业水平考试命题思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坚持有利于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兼顾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的不同功能,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生活与社会实际,突出学科核心素养。

科学设计试卷结构,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思维、实践能力,重视对有关学科实验操作技能的考查,积极探索初中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统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积极稳妥推进。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国家和省级必修地方课程的课时。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改革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教学形式与教学方法,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初中学校师资、实验室、体育运动场地及器材等方面的条件保障,保障正常教学需求。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三)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命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命题教师的命题能力,强化对试卷进行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探索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我省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管理机构建设,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

(四)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改革政策举措的宣传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六、其他事项

(一)往届初中毕业生及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进入本省义务教育学校九年级就读的,或本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回本省报考的,可申请参加当年度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总成绩。

初一段考总结范文第3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十九大精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人才,建立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破解招生录取唯分数的弊病,构建更加综合、全面、多样、多元,并使学、考、招有机衔接的招生录取制度;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普高与中职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整体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二)坚持统筹协调,普职并重。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按照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分流初中毕业学生,为学生提供多样选择机会,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

(三)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育考试次数、难度和深度,降低考试压力,使学、考、招有机衔接。

(四)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探索。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教育改革总体要求,加强省级统筹管理、市(州)实施为主的工作机制,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破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不同特色、不同模式的改革样本。

三、总体目标

按照“省级管理,市州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改革思路,2024年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七年级启动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24年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五市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验。2024年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七市(州)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验。全省基本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中考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四、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不再组织其它考试。要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教基一【2016】7号)中规定的基础性课程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对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要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省教育厅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统一要求;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省教育厅制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综合素质评价提出统一要求,各市(州)教育局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制订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要坚持正确方向,突出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特点,着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录取计分科目。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模式。在考试方式上,“6”学科可以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合卷的方式。

2.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尤其是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主要依据。

3.合理分流,促进公平。在义务教育阶段渗透职业技术教育,及早开展有效的职业咨询与指导,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选择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甘肃省发展。落实《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

省教育厅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实施办法,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统一要求,各市(州)教育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有序、协调推进招生工作。

4.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要给普通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省教育厅制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各自主招生学校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各市(州)要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提出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年度招生计划、规模,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严格招生管理。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组织高中招生考试、不得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杜绝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违规开展联合办学,不得违规宣传招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进一步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不得违规跨地区、超计划招生。

3.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控考试加分项目,全面取消各级优秀称号、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各种学科竞赛、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上有关规定确需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4.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规范招生录取程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依据“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设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实现合理分流,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升学需求;要完善学生志愿填报办法,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学业水平理性填报志愿,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五、组织保障1.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把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的政治任务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要将其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举措统筹规划,强力推进,抓好落实。

2.加强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改革试点工作,要明确改革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一要科学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和改革实施办法(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二要对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要召开试点中期总结会,梳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试点经验,修正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三要提交改革试点工作终期总结报告,对改革试点工作做全面总结,为后续进入改革的市州提供借鉴;四要把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作为试点突破口,总结出可供参考的范式。

3.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4.提升保障能力。各市(州)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

初一段考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翻转课堂;初中;历史教学;价值

前言

初中历史教学是初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科学的主要内容,对历史的学习、了解以及思考可以显著提升学生的思想深度,并进而对其他科目学习以及学生的成长产生积极影响,在新课标要求下,历史教学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应用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对于初中历史教学的效果提升显著,探究其具体内容和方式可以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翻转课堂的概述

翻转课堂是指教学活动主体的翻转,是教育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改变了以往教学活动中教师占据主体的情况,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大为提升。翻转课堂模式下,教师将教学的基本内容以课件等电子资源的形式预先发放给学生,使学生对所学知识和重点知识有所了解,课堂上只需针对重难点向教师进行请教,并就思考所得和同学、教师进行交流即可,这种模式使学生的思考能力得到明显的培养和提升。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理论提出、完善于美国,并很快在其他各国得到推广应用,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也被我国引入并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

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

(一)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优势

1.提升学生的思考能力

较之传统教学模式,翻转课堂模式的最突出优势是可以提升学生的思考能力,考虑到初中历史课对思考能力的需求,应用翻转课堂模式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初中历史在历史教学中处于起步和衔接阶段,主要内容是将一些基本历史知识教授给学生,并在此基础上养成一定的思考方式和能力,由于翻转课堂模式下,学生所学的知识是在课堂教学前提前得知的,可以更好的进行了解,并在了解的过程中自主思考,从而使思考能力得到提升。

2.使学生成为教学主体

新课标的要求是改变现有教育中教师占据主体的情况,由于历史知识基本是固定的,这使初中历史教学应用翻转课堂模式、改变教学主体有了更大的实现空间。教师在课堂教学之前将内容告知给学生,当进入课堂环节后,讨论、交流和针对性的请教就成为了课堂的主要内容,传统的知识讲解已经在课下完成,有限的课堂时间里,学生的课堂参与度提到明显提升,从而实现了教学活动主体的转变,针对性的教育也变成了可能。

3.历史教学的重要作用得到突显、应用

读史使人明智,无论何种学习时期,历史学习都可以使学习者的思想更具深度、头脑更明智,初中生处于思想成长的关键时期,在初中历史教学中应用翻转课堂,可以使历史教学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得到突出和应用[1]。翻转课堂模式下,学生接触历史相关知识的时间更长、内容更为丰富,这可以直接影响其对历史的理解,只需教师在课堂上进行正取的引导,保证方向的正确,学生的思想就可以更为完善,这是传统教学模式不具备的优势。

(二)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现状

1.内容不够丰富

内容丰富性是初中历史教学应注意的首要问题,翻转课堂模式下同样如此,由于我国历史悠久,既为教学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也使资源的筛选更加困难,部分应用翻转课堂的初中历史教学活动,过度重视书本内容,使翻转课堂的优势未能得到充分的利用。比如在部分教学资源中的明史部分,由于现代社会有很多不够严谨的明史读物,教师一定要注意将详实的历史内容客观的教授给学生,这不仅体现在史实方面,更体现在严谨的治学态度方面,教师一味重视书本内容,忽略治学态度,这对于历史学习有一定的不利影响。

2.横向纵向排布混乱

横向和纵向分开原则是指翻转课堂模式下,教学活动中应注意知识的横向和纵向排布,即同代比较和纵向发展,由于中学生思考能力和学习能力有限,横向、纵向排布上出现问题可能造成学习的混乱。以军事历史教学为例,目前应用翻转课堂的部分历史教学活动中,往往将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同一地区历史内容相混合,如果学生对史实掌握较差,很可能无法充分掌握知识,引起学习的混乱,比如在唐代兵役制度中加入宋代兵役制度,又在唐代文化中加入西域文化和秦代文化,过于复杂、多样的知识对于初中学生学习来说有一定的不利影响,可能导致其无法掌握,甚至产生厌学情绪。

3.观点取向不够正确

历史学习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丰富的知识,二是客观的态度,翻转课堂模式下,由于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性明显,教师进行课件制作时,观点的选取必须慎重。比如教师所选内容为两晋南北朝时期政治历史,就应注意对民族关系的态度,西晋灭亡后,北方地区出现了五个主要少数民族建立的十六个政权,这一时期少数民族和汉族发生了多次激烈战争,造成了平民大量死亡,甚至出现了著名的“杀胡令”,部分翻转课堂课件中,存在过度强调汉族或者少少民族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而忽略另一方所受灾难的情况,由于初中生价值取向、世界观尚不完善,思想很容易受到影响,养成不客观的态度,这对于长期学习甚至成长均是十分不利的[2]。

(三)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分步应用

1.准备阶段的应用

准备阶段的应用包括两个方面,即总体计划和具体教学,总体计划是指教师对历史教学的长期规划,具体教学的准备阶段是课件的制作。教师对历史教学的长期规划,该项工作与翻转课堂的联系在于教学整体的衔接性、手段的固定性等,通常来看,历史教学是采取按年代进行的办法,即以人类出现为开端的社会史,总体计划的制定也可以遵循这一原则,每次进行课堂教学前,均将所选内容以课件形式发给学生,教师应养成课件制作的习惯,并对相关工作快速适应。课件制作包括内容选取、排布以及制作技术。如前文所说教学内容的选取、排布遵循知识丰富性、横向纵向分开以及观点引导三个原则,在相关原则指导下,教师进行内容选取和排布时,可以更为从容。课件的制作技术是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该工作带有一定的技术性,教师应注意学习和掌握,制作中,使音频、视频和图像高度结合,同时教师所用的语言也需简练明确,避免不必要的赘述。一般来说,课件长度以10-20分钟为宜,学生的注意力则往往在5-15分钟时最为集中,知识重点安排在8-10分钟处较为妥当。课件制作时,教师要将教学重点进行必要突出,并在课件最后将重点、习题等罗列出来,以供学生把握和思考。

2.课堂阶段的应用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课堂阶段的应用主要通过三个途径实现,一是学生的分组讨论,二是师生的互动,三是教师的引导和总结。以师生的互动为例,假定该课时的主要内容为官渡之战,互动需要由教师引导,在学生分组进行讨论前,教师先设定讨论问题“官渡之战对曹操统一北方有多大的影响?”学生讨论后,教师选择每个小组的学生就讨论结果进行发言,并对其中较有价值的部分进行肯定,由于中学生的思考能力和知识储备有限,对于讨论结果乏善可陈的组别,教师也不应单纯的给予否定,可以选择其中的亮点进行鼓励,使学生保持学习的热情。需要注意的是,该环节可以不设标准答案,引导学生自由讨论,从而培养学生形成开放的治学态度。鉴于课堂时长有限,讨论可能无法顾及到所有学生,如果学生的热情不减,教师可以将其作为课外内容,指导学生进一步的学习。

3.结束阶段的应用

结束阶段的应用主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对教学内容的整体总结,二是在教学计划指导下引出下一阶段内容。对教学内容的整体总结非常重要,由于初中学生的学习能力、思考总结能力较弱,教师的总结是使其抓住教学重点的关键。比如文化历史教学,所选时代为商周时期,教学重点为青铜文化,教师应在结束阶段将青铜文化的相关知识进行总结,比如司母戊鼎、四羊方尊等,将其文化内涵、制作过程、价值等进行简短介绍,便于学生抓住重点,更好的掌握知识[3]。下一阶段内容的引出,应遵循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同时课堂内容具有一定的延续性或者连接性,比如当前课堂重点是汉代军事史,下一课时的重点可以是三国军事史,在结束阶段通过基本的年代延续性使学生对下一课时内容有基本了解。连接性是指如果本课时内容为汉代军事史,下一课时可以选择教授汉代文化史,也即同时期不同模块知识的教学。引导方式为平行引导,比如以军服为例引起学生对于汉代织布文化的兴趣。教师也可以将课件提前做好、并在该阶段将资源发放给学生,使翻转课堂教学得以循环进行。结束阶段是翻转课堂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最后一步,是对阶段教学的总结,也是引导下一阶段的重要方式。

总结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是现代教育的重要变革,该模式使教学实现了主体的转变,对学生学习效果、思考能力的培养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可以使教学效果获得提升,目前看来,注重翻转课堂模式下各个教学阶段的具体应用和总体教学计划的安排等可以使翻转课堂得到更好的应用,在下一阶段的初中历史教学中可以加以注意。

参考文献:

[1]龙丽君.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2016.

[2]张瑞.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初中信息技术课程中的应用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5.

初一段考总结范文第5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4〕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7〕15号)》和《南宁市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4年)实施方案》(南发〔2011〕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总结我市近年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普职并重,促进职教普教融通;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基本要求

(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实行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形式、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四市统一。

(二)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对全市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实行命题、审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及命题与审题工作分离制度。采取全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市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三)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取消招收择校生,招生主要面向市区初中生源。

(四)市区普通高中招生采取以通过互联网开放报名录取为主、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部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采取以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网上报名登记、现场确认录取为辅的方式同步进行。

(五)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分区域开展。武鸣区(过渡期内暂按县属管理)、横县、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东盟经开区的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与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同步进行,各县区要按自治区教育厅及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县区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招生录取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 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一)考试科目及初中毕业标准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自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10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6月份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不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与健康考试采用四市同城中考试题,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成绩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不通过或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由学校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之后自行命题组织补考。

初中毕业标准:

1.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

2.参加学校组织补考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南宁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南宁市常住户口。已在南宁市市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如户口在南宁市市区以外地区,自愿在南宁市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作为借考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报名办法另行印发)。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考生报名地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有本市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生,可作为社会考生在4月16日至4月17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市招生考试院、县招生办公室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初中毕业证书或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项目及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

1.笔试

所有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即体育与健康测试。

按照全市统一方案、统一组织,相对集中进行考试。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跑、跳、投、民族体育和兴趣特长等五项中按要求选三项进行考试,每项赋分为20分,满分为60分。考生体育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

3.技能考查

技能考查包括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命题、阅卷与成绩呈现方式

1.命题原则

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突出学科核心素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试题立足于教材,结合广西社会发展和我市实际,在试题中渗透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教育,热爱家乡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诚信教育和环境教育等重要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偏题、怪题。

2.命题要求

(1)由四市各学科教育专家联合命题。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70±0.03,各科试题中,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命题具体范围与要求参见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说明。

(2)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和保密制度。全体命题和审题人员在工作期间至考试结束,实行全封闭管理。

3.阅卷

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组建以市、县区教研部门教研员和学校优秀教师为主体的阅卷人员队伍,全市集中无纸化阅卷。建立严格的阅卷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4.成绩呈现方式

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10%)、B+(约占15%)、B(约占20%)、C+(约占20%)、C(约占15%)、D(约占10%)、E(约占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加上体育成绩)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5%)、A(约占9%)、B+(约占19%)、B(约占21%)、C+(约占19%)、C(约占15%)、D(约占8%)、E(约占4%)。

(五)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南宁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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