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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Z评分模型;信用风险;跨行业比较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基于Z评分模型的我国农业与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信用风险比较研究
收录日期:2016年11月24日
一、研究目的
随着现代社会信用交易的扩大,信用风险越来越成为各国政府、金融机构乃至整个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尤其是上市公司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手段和间接融资的有效保障,其面临的信用风险不仅影响着市场投资者的判断,更影响着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政策。因此,利用各种定性、定量手段考察企业信用风险,并以此为依据对银行结构性贷款风险进行防范和预警是非常必要的。
二、研究背景
2002年,向德伟用Z模型把沪深两地证券市场共80家企业作为样本,对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进行了实证研究;2004~2009年,先后有学者分区域对我国中部和新疆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进行分析;2005~2015年,不少学者分行业对我国畜牧业、林业、房地产业、机械制造业等上市公司进行研究;还有一些学者按照二级市场的分类,分别对我国A股市场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高新技术类上市公司进行分析研究。但至今为止,尚没有对农牧饲渔和化工制造业的定量研究,也没有跨行业的信用风险比较分析。事实上,由于农业、尤其是现代农业与工业制造业的融合程度日益加大,且都是利用现有资源生产出满足人们需求的产品,两者都具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特点,因此对农业和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研究是可行的。
三、模型介绍
Z评分模型由美国经济金融学家Edward Altman在1968年提出,随后广泛应用于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爱尔兰、日本和荷兰的财务预警系统。该模型以多变量的统计方法为基础,在经过大量的实证考察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计算出一组反映公司财务危机程度的财务比率,然后根据这些比率对财务危机警示作用的大小给予不同的权重,最后进行加权计算得到一个公司的综合风险分,即z值,将其与临界值对比就可知公司财务健康状况和面临信用风险的严重程度。
其中:X1=流动资本/总资产,该指标反映了公司的流动性和资产规模;X2=留存收益/总资产,该指标反映了公司的累积获利能力;X3=息税前利润/总资产,该指标是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和所有者权益总额取得盈利的指标,它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资产利用率;X4=总市值/总负债,这一指标反映了股东提供的资本与债权人提供的资本的相对比例关系,也反映了债权人投入的资本受股东资本的保障程度,它衡量的是企业基本财务结构是否稳定;X5=销售收入/总资产,该指标衡量企业利用全部资产进行经营活动、增加营业收入的能力,反映了企业资产周转率。
Z评分模型从企业的流动性、资产规模、获利能力、债务结构、资产利用率等方面综合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Altman通过对Z评分模型的研究分析得出Z值与公司财务恶化、进而产生信用风险的可能性成反比。即Z值越小,公司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行就越大;Z值越大,公司发生财务危机的可能性就越小。
根据Altman的研究结论,当Z
四、样本选取和数据分析
本文首先选取沪深两市A股农业上市公司共61家、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共152家,分别考察截至2016年上半年末农业和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信用风险情况;其次,从61家农业类上市公司、152家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中选取总资产规模大致相当的各20家公司共计40个样本进行跨行业比较。
考虑到我国部分上市公司存在非流通股的情况,因此在计算X4时还加入了非流通股的净资产情况。上市公司销售收入数据一般没有披露,因此在计算X5时用主营业务收入代替销售收入。具体调整如下:
X1=(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总资产
X2=(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总资产
X3=(利润总额+财务费用)/总资产
X4=(每股市值×流通股股数+每股净资产×非流通股股数)/总负债
X5=主营业务收入/总资产
以上数据来源于沪深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和东方财富终端。根据Z评分模型公式,计算结果如下:
(一)农业、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Z值分布。从表1、表2可以看出,农业上市公司共61家,其中ST类公司1家,面临破产风险的5家,处于灰色区域的11家,财务状况良好的45家。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共152家,其中ST类公司7家,面临破产风险的26家,处于灰色区域的14家,财务状况较好的有112家。(表1、表2、图1、图2)
(二)农业、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样本Z值比较。在农业类中,总资产分布在20亿~40亿元之间的上市公司比较密集,在化工制造类中,总资产分布在20亿~30亿元之间的上市公司比较密集,因而按照升序方式选取总资产在19.4亿~39亿元的农业上市公司和总资产在20.1亿~32亿元的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各20家作为样本。(表3)
从表3可以看出,在两行业总资产相近的各20家上市公司中,处于破产区的数量都是2家,但明显两家化工制造业企业的Z值较小,说明其财务状况恶化程度较高。处于灰色区的化工制造业上市公司只有1家,而灰色区域的农业上市公司有3家,说明这些农业类上市公司虽不至于马上面临破产风险,但抵御风险能力差,在受到不确定因素影响时财务状况仍然堪忧。
五、研究结论
近年来,尽管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响应国家“三农”政策,对涉农贷款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农业企业缺少有效担保抵押物,加上受自然灾害因素影响较大,要获得贷款仍然比较困难。2016年,根据银行中期报告的数据,四大国有银行对化工制造业的贷款占比远高于对农业的贷款占比。事实上,通过本文的比较研究可以看出,从财务危机引发信用风险的角度,农业处于破产区的上市公司比例远低于化工制造业,这一点与农业ST类公司较少而化工制造业ST类公司数量较多的事实是一致的,说明总体来说,农业类上市公司财务恶化的风险远小于化工制造业企业。但处于灰色地带的农业企业比例是化工制造业企业的近两倍,说明相当一部分农业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无法应对因为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内部经营不善可能带来的失信风险。与化工企业相比,这些处在灰色区域的农业企业更需要产业补贴和政策扶持。
主要参考文献:
[1]Altman,Edward I,Robert G.Haldeman,and Paul Narayanan,“ZETA Analysis:A new model to identify bankruptcy risk of corporations”.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1977.
[2]叶蜀君.信用风险度量与管理信用管理.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8.
[3]陈宁.基于Z模型的财务困境预测应用――以亚太周边市场及中国A股市场为例.金融经济(理论版),2009.9.
农资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供电公司;农电财务;集约高效
作者简介:陈锴(1979-),男,湖北武汉人,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焦作供电公司财务资产部,会计师。(河南 焦作 454150)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4)06-0215-02
近年来,随着农电体制改革的深入,农电财务管理作为农电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基础薄弱、资金管理不够规范、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且缺乏统筹平衡机制和统一的预算管理等矛盾日益凸显。加强农电财务管理,既符合国家电网公司“三新”发展战略需要,又能引导企业走上规范化道路,稳步推动公司经济发展。
一、农电财务管理现状
1.会计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不能完全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两个转变”指导思想
目前,县级供电公司有会计人员53人,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8人,占比15.09%;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人员12人,占比22.64%;平均年龄34岁。从学历层次、年龄结构来看,多数会计人员不具备较强的会计理论知识,也不具有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2.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一是公司领导对农电财务规范化管理重视程度不高,宁愿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安全生产、扩大销售上,也不愿去加强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提升企业管理的软实力。二是农电企业会计核算、会计政策不统一,操作规程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会计科目使用较随意,政策执行前后不一致,出具的会计报表不能完全、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很难通过职业判断发现、分析制约企业发展的因素,更别说为企业领导提供正确的决策支持。
3.资金管理不严格,跑冒滴漏现象严重
从认识上,农电企业没有建立“公司上下一盘棋”的指导思想,多数企业只看重本单位利益,各自为战,不能合理利用已有资源为整个地区电力服务。主要表现为部分企业资金闲置时间长,利用率低下,部分企业缺乏资金,经营运转困难,增加贷款,加重企业还款负担。从执行上,个别企业预算管理执行不到位,可控成本预测与实际执行差异较大,加上年末预算考核不严格,致使有的单位或者个人趁机而入,该花的钱多花,不该花的钱也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农电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对电力的需求一直有增无减,持续增长的销售收入使农电企业出现了现金净流量持续增长,由此也给农电财务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比如,一些农电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效益不断下降,电费坏账居高不下等等,给企业的发展和推进农电管理水平的提高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从目前的农电财务管理实践来看,这些经济安全因素潜伏期长,治理难度大,如果不予以妥善、及时的解决,其负面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最终将给企业的发展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可见,强化农电财务管理,确立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既是提高农电企业经济效益的内在需求,也是实现农电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三、农电财务管理措施
1.制定管理办法,明确机构职责
制定《农电财务集约管理中心资金管理及业务流程》,明确“以全面预算管理为基础、以资金管控为手段”,按照“管投资、管耗费、防风险”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预算及资金方面的管控力度。重点明确从以前的年度预算细化到月度预算、从资金集中管理到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思路。完善了组织机构设置:农电财务集约化管理中心,县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县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
农电财务集约化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是县公司“预算执行监管、资金集中支付”的管理机构。机构设置在焦作供电公司财务资产部下。具体负责根据审批后的预算进行资金集中及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对县公司资金的统一调度、内部缴拔、集中监管和信息反馈等,促进县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县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县供电企业的预算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公司滚动预算、年度预算方案;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与问题等。[1]
县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是县公司预算执行机构,负责组织预算编制、审查、汇总、平衡、上报、下达、修订、分析、控制、报告等具体工作,并向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报告草案;负责提出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解决有关问题的建议等。
2.整合会计机构,落实“六统一”政策
整合会计主体架构,原则上每个县级供电企业只保留一个会计机构,撤销下属乡镇供电所的会计机构,其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统一由县级供电企业财务部门集中办理。非独立运营管理机构、内部职能管理部门不单独设立会计主体。
统一制订《县级供电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办法和财务报告编制办法,统一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对县公司年度决算进行审计,规范县公司财务管理行为,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具体的举措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
(1)统一会计政策:在省公司统一要求下制定和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增强公司系统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合规性。
(2)统一会计科目:在省公司统一要求下建立县级供电企业的统一会计科目体系,与预算科目体系相衔接,提升会计科目对经济业务的反映和管控能力。
(3)统一信息标准:结合农电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和执行统一的信息标准,促进公司各类信息的互相融合。
(4)统一成本标准:结合县供电企业财务现状,按照“尊重历史、持续改进”的原则,逐步统一各县供电企业的成本标准。
(5)统一业务流程:根据财务集约化管理的重点工作措施,在省公司领导下统一县供电企业财务管理流程,并在财务信息系统中进行有效固化,形成纵横有序、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流程体系。
(6)统一组织体系:按照“纵向压缩管理层级,横向归并会计主体”的原则,在省公司统一要求下调整县供电企业财务机构和会计主体架构,构建统一、高效的财务组织体系。
3.清理银行帐户,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县公司按照省、市公司推行“一行一户”,总数量不得超过7个的原则,加大了银行账户清理整合力度,严格控制开户数量,清理多余账户,优化账户结构,提高账户使用效率,银行账户总数量由原来的43个降低到36个。市公司开设集团帐户进行资金归集和服务工作,构建公司全面集中、统一管控的集团账户管控体系。市公司分别与工、农、中、建及邮政储蓄银行5家银行签订银行结算服务协议,在相应银行开设集团帐户。市公司对县公司的备用金帐户、电费收入帐户进行集团帐户挂接。通过集团帐户挂接,公司实现了对各县公司备用金帐户、电费收入专户资金情况的在线监控,县公司各账户余额、历史明细实现了实时查询,真正实现了“异地业务本地化、结算业务网络化”的要求。
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搭建资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集中结算与归集;县公司电费等各类收入资金均以自动划转等方式及时、足额归集至市公司集团账户;所有货币性支出必须从基本账户支付,严禁现金坐支。
4.预算集约调控,实现财务与业务有效融合衔接
县公司依据省、市公司批复的年度预算,按月编制上报月度现金流量预算,市公司审核后下达执行。推行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管理,实现现金控制与预算执行的紧密结合。未纳入年度预算的项目,要履行预算调整程序;纳入年度预算、未纳入月度现金流量预算的项目,要经县公司主要领导审核、市公司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支付。强化预算的分析与考核,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执行力。县公司按月上报市公司现金流量预算执行情况,市公司分析考核各县公司月度现金流量预算执行差异情况,并纳入县公司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
建立健全标准成本管理体系,运用标准成本编制预算和强化生产成本过程控制。自2012年开始,根据省公司的统一部署,在两年的时间内逐步运用标准成本进行生产过程的监控。从2013年开始建立业务参数库,依据参数信息和标准成本编制成本预算;市公司按照标准成本测算、分解、下达县供电企业的运营管理成本指标,并按照动因分析法,核定成本标准,对于地区差异等客观因素将采用合理方法予以修正。县公司要在生产一线推行作业成本管理,严格按照检修项目预算开展电网检修运维工作,优化作业设计,降低作业消耗,将成本管理责任向一线班组、员工和作业层面延伸。动态维护标准成本管理体系,通过成本管理分析、绩效评价与监督,落实成本管理责任。
5.强化资产精益化管理,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推行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统一政策标准、实施动态管理、科研购置资产等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各环节和各责任主体间的协同机制。持续推进资产清查,不仅做到资产卡片与资产实物的对应一致;还要加强动态管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与生产、营销等其他业务系统集成对接。
完善县供电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明细职责界面的管理关系。在省公司相关要求及原则的指导下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县供电企业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明细职责界面的管理关系。特别是要结合2013年开展的对于房屋建筑物、变电站等有关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清理的两证办理工作,积极做好权属登记手续的完善工作。从而规范无形资产注册登记、转让许可、后续维护、权益保护等权属管理,加强无形资产核算确认、转让定价、入股投资等价值管理。
6.工效挂钩,实行资产经营考核
一是明确对县公司的考核指标:目标利润、可控费用、资产负债率。二是明确考核程序:省公司将对县公司的考核指标下达到市公司,市公司再将该指标分解下达到县公司,由市公司对其进行考核。三是明确工效挂钩原则:对县公司实行工效挂钩,县公司经理层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工资总额和效益挂钩。县公司工效挂钩指标为售电量和利润总额。挂钩比例各为50%。如果售电量完成了上年电量基数,县公司可得到基数工资的50%;利润总额完成上年基数,可另外得到50%的工资基数。电量和利润总额超过上年基数的部分,根据全省平均的考核增长比例,可以相应提取效益工资,对盈利较多的县公司还可以增提不超过10%的增长工资。
总之,提升农电财务管理是一个系统的、长期的过程,从逐步摸索到形成规模效应,再到实践改进与提升。每一次调整,都要严格执行省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要求,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新”战略,加快农电财务管理与公司管理水平的对接。
参考文献:
农资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自1995年7月日本五十铃自动车株式会社和伊藤忠商事株式会社入股北旅股份,开创外资并购中国上市公司先河以来,上市公司中的外资并购已悄然走过了10年光景。1995~2000年的6年,我国累计发生外资并购上市公司事件27起,而农业领域的外资并购活动处于“冰点”状态。2000年12月6日,法国达能亚洲有限公司出资约1.8亿人民币,正式收购上海梅林饮用水50%股份和正广和网络购物有限公司10%股份,农业领域的外资并购自此拉开序幕。截止2004年底,发生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外资并购事件有89起,累计交易金额614295.59万美元,其中发生在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外资并购事件有11起,交易金额为39369.03万美元,占外资并购我国上市公司总交易金额的6.41%。
外资并购农业类上市公司特征分析
目标公司多为行业领先者
外资并购的目标企业锁定在行业地位突出、具有良好经济效益、治理结构优良的上市公司。如海通集团主营果蔬速冻,脱水,保鲜,冷藏,加工,食品饮料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是我国最早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之一,也是一家拥有多家控股子公司的国家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公司主要生产七大类二百多个品种的“卡依之”系列食品,产品主要销往日本、美国、西欧等国家和地区。2002年被国家科技部命名为“第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型星火龙头企业”。海通集团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主营收入利润率、净利润率在同行中最高,其成为外资并购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的“香饽饽”理所当然。青岛啤酒国内市场份额高达13%,公司在规模、产销量、销售收入、出口创汇、实现利润等方面均居于国内啤酒行业之首,且是国内啤酒行业唯一通过质量、环保、安卫和食品安全四套体系国际认证并拥有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的啤酒企业。
外资钟情于民营农业企业
民营资本、民营企业既是中国市场化改革最早受益群体,又是市场化水平最高的组织载体之一。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农业其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高于其他任何行业。这使得外资在选择农业领域的并购对象时,更注重目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驾御市场的能力。我国民营农业企业无疑是外资并购农业类上市公司的理想目标。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投向民营农业企业的跨国并购资金占据外资并购农林牧渔类上市公司交易金额的半壁江山,外资并购事件的57.14%也发生在民营农业企业。
食品行业成为跨国资本角逐的热门行业
当一个国家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后恩格尔系数会降到35%左右,消费结构变化加快,由追求数量向营养、多样、便捷、安全转变,行业发展加快,增速将保持在10%以上,并持续20-30年。目前我国正处于该时期,消费增长迅猛。“三农”问题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相关部门制订了大力开展农产品深加工、加快农产品转化等一系列农业产业化政策,在资金、税收、减负等方面给予了多项扶持。2004年1月1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对包括肉制品、奶制品、饮料等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随着食品安全措施的不断加强,食品行业众多质次量小的企业面临淘汰的命运,为优势食品企业规模扩张与行业整合提供了良机。2004年,中国上市公司并购总数为160家,年增长率为-6.98%,首次出现了负增长。但是2004年中国十大并购事件中有2起(美国AB集团、南非SAB集团争购哈尔滨啤酒和日本朝日啤酒及伊藤忠商社入股康师傅)发生在食品行业,成为除零售、金融外2004年中国并购业的关注焦点。另据笔者统计,截止2004年底,外资并购我国酿酒食品行业上市公司的交易金额为28344.92万美元,在23个外资并购行业中,排名第6位。
税收最小化是并购的主要动机
以斯莫劳克、贝蒂和梅耶德为代表的并购经济学家认为,并购活动发生的动机在于税收最小化诱惑。不过这种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是否会引起并购活动,取决于是否存在可获得相同税收好处的可替代的方法。税收除影响并购动机外,也影响并购进程。通过并购,目标公司的税收属性可能会转移到并购方,而目标公司股东也有可能延迟支付资本所得税。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净营业亏损和税收抵免的递延;二是逐渐增加资产税基;三是用资本利得来代替一般收入。当然,如果目标公司股东必须支付资本利得税,那么支付给他们的并购价格也必然更昂贵。
目前鼓励外商投资农业的优惠政策主要有:外商投资农业企业所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外商投资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牧畜、水生动物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在减免期之后10年内可减征15%~30%。为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提高农业的国际竞争力,我国构建了九大优势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在九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上选择了一批加工企业并在税收、信贷和融资方面给予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对从事种植、养殖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重点企业,国家暂时免征企业所得税、减轻企业的增值税,将过去增值税进项抵扣率由原来的10%提高到13%。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共计82家,其中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9家。外资通过并购农业类上市公司特别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享受农业产业多重税收优惠政策,在参与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获取投资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超额利润。
地区分布不平衡
与外商在华投资的总体布局一样,我国农业利用外资也主要分布在以长江三角洲为代表的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外资投资农业数量较少,据统计,农业利用外资的地区分布为:东部地区占91%,中部地区占5%,西部地区占4%。跨国并购作为我国农业利用外资的一种新型方式,在区域间分布也呈现出明显的空间聚集特征。截止2004年底,我国累计发生外资农业类上市公司事件11起,其中7起发生在东部,其余4起发生在西部。
外资并购农业类上市公司的发展趋势预测
外资并购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将由试探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无论是行业并购活跃度,还是并购交易规模都将急剧膨胀。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UNCTAD,2004) 下属的“全球投资前景评估机构”预测,全球外国直接投资 (FDI) 流量的前景无论在短期(2004~2005年)还是中期(2006~2007年)都十分乐观,但投资复苏的程度和速度在行业间存在明显差异。第一产业方面,预计农业吸收FDI的前景比采矿和石油开采业乐观一些。作为农业大国和全球FDI流入最大国,中国农业吸引FDI 的潜力巨大。作为我国农业利用FDI的新型方式,外资并购农业类上市公司已由最初“蜻蜓点水”式的试探型投资活动演变为新时期“义无返顾”的实质性战略并购行为。从并购交易数量看,由2003年的2起增长为2004年7起,成为2004年度外资并购最活跃的行业之一,年增长率达到250%,且在所有行业并购总额中的比重也由仅占8.70%劲升为33.33%;从并购交易金额看,2003年仅为2117.54万美元,2004年则猛增至16877.58万美元,年增长率为697.04%,在所有行业并购交易总金额中所占比重也由2003年的2.99%,上升为17.06%。
外资并购的区域将由长江三角洲,拓展至中西部地区。从目前发生在农业领域的外资并购情况看,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倍受跨国公司青睐。据统计,截止2004年底,我国共有190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中长江三角洲经济带有17家、珠江三角洲经济带有24家、环渤海经济带有26家、东北经济带有28家、中部经济带有41家、西部经济带有54家,其中中西部地区占据整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的50%。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中西部地区的空间聚集和该区域相关优惠政策的逐步落实,必将令跨国公司趋之若骛。
并购方式不断创新,以QFII方式收购流通股初见端倪。从外资并购发生看,目前主要有直接收购、定向增发、间接收购和资产收购四种模式。但随着我国并购市场的发展,新的并购模式应运而生。2002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于2002年12月1日实施。QFII机制的启动,让外资通过合格的外国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的资本市场,参与中国A股公司的重组成为可能。截止2004年11月4日,随着巴黎银行获得7500万美元投资额度,27家QFII机构共有30亿美元的投资额度,其参与A股市场的力量得以进一步加强, 根据2004上市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有香港上海汇丰、瑞银、摩根士丹利国际、德意志银行、荷兰银行和花旗环球等7家QFII现身31家公司前10大流通股中, 第三季度QFII所投资的38只股票分属19个行业,其中医药、航运业、钢铁等3行业有4家,其次是汽车及配件、纺织服装、电力等3行业的3家,其余行业为1~2家。总体上看,与第二季度相比,QFII增加了对钢铁、食品、农业等15个行业的投资,其中新增加对造纸包装、农业、计算机硬件、机械、化工、供水供气等行业的投资。花旗环球分别新增持农业类上市公司丰原生化169.99万股的流通股、燕京啤酒2178.39万股的流通股以及通威股份260.9万股的流通股。
农资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关键词:供电公司 创新提升 农电企业 财务一体化
按照国务院国发[1999]2号文《国务院批转改委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农村电力管理意见的通知》精神,县级供电企业要实行“政企分开”,即趸售县供电企业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对趸售县供电企业,原则上应上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直接管理;暂时不能上划的,可以在产权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代管。在产权关系上看,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受地方政府委托,对趸售县供电企业(以下称“农电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履行出资人义务,实行“代管”,其所属的绥化供电公司按照要求,认真履行的代管职能,并针对农电企业财务管理状况,确立了“夯实基础,狠抓落实,讲求实效,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从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使农电财务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规范。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集约化、扁平化、规范化”管理理念,为深入落实“加强县供电企业管理,按照‘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和实施县供电企业及供电所管理提升工程”的目标要求,绥化公司以坚持深化应用“六统一、五集中”为主线,打破“代管”壁垒,紧扣专业延伸管理主旋律,把握统一、规范关键点,制定财务集约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实施步骤,将省公司规定动作落实与管理创新有机结合,与国网专业工作同检查、同部署、同总结,创新财务管理,创造性地提出了“1+2+3”的财务管理目标,一个中心:财务管理集约化;两个目标:风险防控、价值引领;三个落脚点:夯基础、改状况、稳增长;辅以实施“四维”财务管模理式,即:一维信息系统建设、二维基础工作创优、三维要素集约管控、四维同步评价提升(同业对标),农电企业一体化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深化农电企业体制改革和实现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实施背景
(一)农电企业面临的形势分析
1.外部环境因素
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农电体制改革将在“十二五”末完成,这意味着农电企业的管理体制实施上划管理改革势在必行。如何在代管的过渡阶段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稳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将是摆在代管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由于电力生产经营关系到国计民生,属于基础性行业,具有公益事业特点,受国家政策制约影响较大,在履行企业盈利职能的同时,还要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电力行业的经济特征使得社会各界对电网企业的监督逐步强化,规范有序的经营理念的植入和有效实施成为必然。
2.内部环境因素
绥化公司农电企业的生产经营在多年的“代管”中逐步走向规范,但其财务状况也存在“二高三低”(资产负债率高、财务风险高、盈利能力低、资产运营水平低、融资能力低)的问题。资产规模庞大管理效率低下、内部控制虚而不实、经营风险加大、盈利能力走弱、权益被亏蚀,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使得电网持续稳定发展困难重重。依笔者之见,农电企业在谋划企业生存与发展问题上要从着力抓好财务管理入手,要更加注重财务基础管理,更加注重成本费用控制,更加注重财务风险防范,更加注重财务资源运作。
(二)创新农电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意义
多年来,通过各级财务部门的共同努力,绥化公司代管县供电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然而由于基础差、底子薄、体制机制复杂等多种原因,代管县供电企业在依法治企、规范经营、财务管控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面临诸多风险和挑战。农电企业财务管理要实现取得根本性的变化,必须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是政策原因的争取政策支持,是内部体制原因的深入推进体制改革,是管理因素的规范精益管理,关键是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能够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推进财务管理机制创新。
对农电企业实施财务管理创新,是贯彻国家和网省公司战略部署的重要实践,是夯实代管县供电企业财务管理基础、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代管县供电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二、成果的内涵和做法
绥化公司本着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评价总结闭环管理思维实施农电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创新,结合农电企业的实际和网省公司加强农电企业财务管理的要求,在抓深、抓实、抓细、抓严上下功夫,打破“代管”壁垒,创新农电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引入了“四维”管理模式(图1),提出了“1+2+3”的财务管理目标(图2)。
经过一年多实践运行,绥化公司对农电企业财务集约化管理取得了实效,拓展了现阶段财务专业延伸管理的维度,加快了实现农电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与国网接轨的步伐,实现了预定的管控目标。具体做法如下:
(一)信息系统建设
1.农电企业财务管理软件现状
2013年以前,绥化公司农电企业财务核算软件是远光核算系统2.1(单机版),地市公司不能及时地掌握各代管农电企业的财务核算信息和经营状况,对农电企业月度财务快报、年终财务决算的审核也只是达到“以表审表、层层汇总”的状态,无法行之有效地行使对农电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能。
2.农电企业应用财务管控系统的必要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代管县供电企业实施财务管控项目,就是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先进的财务核算系统,实现对代管县供电企业财务数据的动态实时穿透查询,促进地市公司有效提升对代管企业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等全要素的财务管理水平。既是推动农电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法规范经营的现实需要,也是做实地市公司、切实履行对农电企业财务管理职能的重要举措,更是农电企业管理提升要求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全省范围内农电企业应用财务管控系统十分必要。
3.农电企业财务管控系统应用实践
(1)项目启动
自2013年下半年开始,从项目筹划、制定实施方案到制定全省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绥化公司全程参与了财务管控系统建设的各阶段工作。由于农电企业会计核算区别于国网系统的核算内容,在创建科目体系的业务中没有成型的体系可以借鉴。绥化公司充分发挥对农电企业会计核算内容全面掌握的优势,将业务经验与会计核算规则有机结合,构建有农电企业特点的统一的会计科目体系,为在全省开展会计集中核算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绥化公司将财务管控系统核算理念与远光2.1版会计核算软件的差异和“管理对象”以及业务分类”等财务管控系统术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归结出来,为系统应用的关键工作――静态数据的收集和动态数据的对应工作的开展做好铺垫和理论支持。并在2013年6月至7月,绥化公司组织所属农电企业开展了72人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明确了工作要点。
(2)项目运行
绥化公司集中辖属的农电企业开展项目应用试运行工作,有序开展了系统应用环境的搭建、关键用户权限的收集、报送、导入、使用、统一会计科目下静态数据的收集、整理、植入(共收集了单体工程451个、往来单位3125个、组织机构487个、银行账户57个,共计4120条静态数据)、2013年动态期初数据的对照、录入、核对、2013年已发生业务的凭证补录、数据核对、报表关键数据来源的设置,顺利实现了农电企业财务管控系统的成功上线运行。
(3)项目总结
绥化公司通过对2013年会计业务在财务管控系统(图3)试运行工作的实践,有效开展了运行过程阶段性分析评估,一方面查补财务管控系统功能需补充、调整、完善的内容,另一方收集农电企业在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成了项目试点应用总结,共提出包括静态数据收集、动态数据对应、会计科目正确使用等10余项注意事项,有效避免“进去一串垃圾数据,出来一张垃圾报表”的状况,为下一步的推广应用打好了基础。
(二)基础工作创优
会计基础工作贯穿于财务管理工作的始终,随着管理提升、依法治企等工作的开展,绥化公司实施了“四步工作法”,实现了农电企业的会计基础与国网同步推进。
1.深入调研摸清状况
不打无准备之仗。绥化公司按照省公司财务集约化管理要求,开展了以会计政策的执行、会计科目的使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等主要内容的农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调研工作。在调研中发现,农电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方面不统一,有的农电企业是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有的农电企业采用“直接核销法”核算坏账,即平时不计提坏账准备,发生坏账损失直接核销。通过调研摸清了农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现状,结合“六统一、五集中”财务集约化管理进行了差异分析,为执行统一政策、规范管控夯实了基础。
2.整章建制贯通应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财务集约化管理的精髓是“集约”,严格执行通用制度和标准是实施集约管理的有效途径。绥化公司在贯彻执行国网公司通用制度的同时,集中组织培训了《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代管农电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创造性地针对农电企业的管理需求,制定并执行有特色的适合管理实施的绥化供电区财务通用制度,对指导、规范农电企业经营行为管控和经济业务处理,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
3.费用核销典型设计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根据会计核算规范性和报销管理的有关要求,针对近年来内外部检查提出的费用报销手续不完备问题,绥化公司对成本费用报销和工程其他费用报销业务进行规范,实行典型设计,即结合信息化环境下的会计核算管控,研讨形成了农电企业“成本费用业务核销规范”和“工程其他费用核销规范”,并将上述两项规范作为“操作指南”深度融合了原始凭证规范化、费用审批、流程管控的要求,形成了以规范促提升的良性机制。
4.严格审核防控风险
居安思危,才能防患未然。在农电企业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实践中,绥化公司在统一规范了29种原始凭证单据样式的同时,提出了相应的财务审核规范,做到“四不通过”:没有业务预算的不通过;审批手续不全的不通过;原始凭证不齐全、不合规的不通过;业务流程不规范的不通过;通过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经营秩序,建立和完善以日常稽核和定期稽核为重点的财务稽核常态运行机制,对公司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跟踪稽核监督,确保公司在资金运营、核算管理、资产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依法合规,从而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
(三)要素集约管控
国网公司提出的农电企业“双提升”工程,从财务专业角度看,贯穿了财务集约化实施的过程。绥化公司在现有的体制下,以“五集中”的内容为要点,创新财务管理工作,实现了资产、负债、成本、收入及利润的全要素管控,推动了农电企业财务管理集约深化。
1.率先生成“一键式”报表
按照国网公司要求,2013年度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20%的代管县供电企业要应用财务管控系统生成“一键式”报表。绥化供电公司辖属10家代管县供电企业作为试点单位首批开展此项工作,并于2013年8月24日正式生成“一键式”报表,对农电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改革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绥化公司结合农电企业的会计核算业务的实施,充分研讨,统一了科目体系,并在此前提下静态数据的收集和动态数据的对应以及财务管控系统的应用进行的“一对一”的集中培训,应用“数据收集与业务核算相结合”、“会计核算与集约管控要求相结合”机制,确保了系统如期上线。“一键式”报表生成后,省、地公司可以通过财务管控系统这个平台,进行实时数据查询,实时生成该试点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会计报表,简化了数据生成、归集、传递流程,在“统一”的前提下,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一键式”的生成,跨越体制限制,实现了农电企业会计集中核算的“准集约”(图4)。
2.严控预算执行
一是严控可控费用。绥化公司针对可控费用的经济特点,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企”的原则,细化了预算集约调控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国网绥化供电公司农电企业可控费用预算考核管理办法》,加强了可控费用预算的执行管控工作,实行了月分析、季通报、年考核制度。二是动态监控预算执行。通过实时生成的“一键式”财务报告信息为反映基础,动态监控农电企业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管控落到实处;通过财务建立健全预算指标管理的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价制度,杜绝了预算外支出,提高了可控费用管理的实效性,提升了成本管理水平,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刚性原则,实现了农电企业预算集约调控的“准集约”。
3.资金集约管控
绥化公司严格落实省公司资金管理工作要求,着力推进资金管理理念、管理手段、管理方式的创新。一是严格控制银行账户数量,加强账户开立审批和撤销备案制度执行,持续压降农电企业银行账户数量,农电企业银行账户数量由最初的145个压降到目前的65个。二是依托中电财结算平台和服务力量,研究搭建农电企业资金池,提高了农电企业资金集团化管理水平,实现资金归集率95%以上。三是加强农电企业资金运作,提高资金效益。2013年以来,鼓励供电区内的农电企业积极参与省公司的资金运作,使得闲置资金的收益在无风险条件下实现最大化。四是持续应用农行“三级账户”管控,加强资金在线监控,在财务管控系统全面应用的基础上,优化资金月报,提升了农电企业月度资金分析功能,加强日常在线稽核和监控,强化预算管控,防范了资金风险,实现了农电企业资金集中管理的“准集约”(图5、图6、图7)。
4.资产精益管理
绥化公司从农电企业实际情况出发,在实现财务管控系统成功上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电企业的财务状况,创新资产管理业务,全面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清查、规范、发展”的原则,遵循“尊重历史、依法确认、实事求是”的总体工作思路,经过制定方案、前期准备、组织实施、现场鉴证、报告出具、账务处理6个阶段,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底,历时7个月全面完成,共计清查所属农电企业资产盘亏、资产盘盈及资金挂账的净损益共计280.31万元。通过清产核资,在改善财务状况的同时,实现了账实、账账、账证的“三对照”,为下一步实施资产全寿命周期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绥化公司在不断改善优化农电企业财务状况的基础上,引入并适应性调整“电网投资能力测算模型”,测算电网投资能力趋势,为投资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实现了农电企业资本集中运作的“准集约”。
5.风险集约管控
农电企业由于现有的治理结构影响,经营风险在一定程度普遍存在。绥化公司在客观分析农电企业风险管理状况的基础上,突破体制限制,利用现有资源,借助内控系统平台,实施资金支付管控和在线稽核,积极构建适合农电企业特色的风险防控机制。创新应用“三级账户”管控系统管控重大事项业务的资金支出,通过制度固化农电企业没发生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农电企业资金支付在履行内部集体决策后,上报地市公司审批执行,并要求农电企业在重大资金支付业务发生时,须提供经过审批的单据,地市公司财务部门复核人员方可办理业务复核,款项才得以形成支付。这是一种将业务发生与系统应用相结合的管控方式,创新性的业务实施和风险防控的常态融合机制,实现了农电企业风险在线监控的“准集约”。
(四)同步评价提升
绥化公司深入实施财务集约化管理工作的同时,以专业延伸管理为契机,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创新开展了农电企业财务评价。以同业对标为手段,有效促进各项集约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实践中的融合和转换,切实促进“双提升”、切实服务于“三集五大”体系建设,切实为农电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第一,坚持科学有序开展。前期工作突出了“两个到位”即认识到位、宣传到位。首先按照网省公司的专业延伸管理要求,确定适合的管理对标体系架构,实现管理对标的目的;其次,就管理对标体系的应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对指标定义、计算方法、统计口径、数据来源和具体提升措施等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讲解,做好了管理对标工作的深入到位宣传;最后建立了定期联络、信息报告、督导检查、管理提升、工作评价考核机制等五个工作机制,确保农电企业同业对标工作有序展开(图8)。
第二,坚持促进管理提升。绥化公司以县供电企业及供电所管理提升工程为有效载体,克服基础差、底子薄、体制机制复杂等困难阻碍,全面强化财务专业延伸管理,促进农电财务管理水平提升。一是强化财务管控系统应用水平,集中组织了农电企业财务人员20余人进行了程序的培训、测试,为对标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大的技术保障;二是持续动态监控日常考核的关键指标的完成情况,积极提出完善提升建议,找短板、强管控,同步提升对标水平。
第三,坚持积累典型经验。在农电企业财务管理对标体系建设过程中,绥化公司充分发挥农电企业管理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抓重点、找难点,深入剖析,全面总结,努力在同业对标深入实施过程中认真总结工作亮点,树标杆、抓典型,实现以对标促管理提升,以管理提升促对标水平提升的双保双促机制。
三、成效
绥化公司通过创新财务管理模式,实现了预期的财务管理目标,农电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尤其是在财务管控系统成功上线后,提升了财务集约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了管理手段的导向、约束、凝聚、融合和辐射作用。
第一,会计基础进一步夯实。统一了科目体系和会计政策,进一步夯实财务管控基础;以财务管控系统成功应用为依托,逐步实现财务核算规范化;对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等重点业务规范会计核算进行了逐一分析,有效地保证了省公司“一本账”会计信息质量。
第二,财务状况进一步改善。经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清理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提高了农电企业资产质量和资产运营效率。深入开展资产清理处置,加强资产效用分析,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加强不良资产管理,重视账销案存资产清理追索,建立健全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通过“提质量、调结构、保安全”的资产集约管理手段的实施,农电企业的财务状况得到根本性的改善,全区综合的资产负债率由2012年的75%优化到2014年6月30日的37%(不含农网改造因素)。
第三,预算行为进一步规范。绥化公司在农电企业树立全面预算“一盘棋”的理念,逐步强化损益性预算管控,全面完成省公司下达的损益性预算指标,并同步严把资本性预算的“立项关”。对农网工程项目预算的管控引入并适应性调整“电网投资能力测算模型”,从测算结果出发,综合平衡规划需求、利润目标、后续效益因素,优化投资结构和时序安排,2013年投资计划比2012年下降1.69亿元,2014年投资计划比2013年下降0.53亿元,以量化数据引导预算行为,使农网工程投资决策更科学、更合理。
第四,风控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度完善为保障、系统实施为手段,形成了资金管控与业务管控常态风险管控机制,强化了风险管控意识,2013年绥化公司共受理重大事项报告涉及的资金支付申请188份,进一步明确了经济业务处理的管理责任,有效提高了风险管理水平。
农资公司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电力管理体制改革
1引言
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发展。农村电力改革必须结合本国国情,结合农村电力的发展状况进行。由于我国的国情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农民将继续占人口的大多数,东西部差距和城乡经济差距很大。减少农村人口,实现全国范围的工业化、城市化要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将是长期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因此,关系农村经济先行工业的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制定与实施必须深思熟虑、统筹兼顾。改革路径和有关问题处理一定要积极稳妥。
2改革建议方案
根据国际上农电体制改革经验和我国农电体制改革实践,不同发展阶段的农村电力市场,改革的着眼点和目标不同。对于成熟的农村电力市场,改革的焦点是降低电价;改革的首要目标是:降低电价,提高效率,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农村电网的扩建和升级,吸引投资成为改革的次要目标。对于发展中的电力市场,改革的焦点是建设改造坚强的农村电网;改革的首要目标是:吸引电力投资,建设充足的发电容量,基础设施扩建和升级,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而降低电价,提高效率和为客户提供更多的选择则成为改革的次要目标。因此,我国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应根据发展中农村电力市场制定。
我国农村电力管理体改革方案的总体目标:按一县一公司原则,根据地方经济和电力发展水平分别不同性质的农电企业[1]。对经济和电力比较发达地区的农电企业,改制成由省电力公司控股的有限责任红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经济和电力发展一般地区的农电企业改制成由省电力公司或电力行业协会进行行业指导的农电合作社:对少数经济比较的落后地区和目前无电区域的农电事业,将原有农电企业改制或新组建由省电力公司代管的国有全资农电企业。发挥农电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优势,广泛吸引农电投资,促进农村电气化;对农电合作社,主要依靠营业区内农村用电户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国家辅助给予贷款、税收等方面的优惠;对国有全资农电企业,由国家从农电基金或国债中拨出专项资金进行投资,并大力开发小水电,消灭无电人口,实施电力普遍服务,给经济欠发达地区产生造血机制,逐步走上农村电力的自我发展轨道。
改革方案建议主要包括:
(1)实行政企分开,将原由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水利水电厅承担的管电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给各省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各省经济综合管理部门作为各省电力工业的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履行政府管电职能,对全省发电和供电实行宏观调控,并对电力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国家电监会依法对农村电力实行投资、电价等的监管。
(2)组建省电力公司,负责对各省电网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省电力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范要求进行公司制改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企业化运营和管理[2]。省电力公司接受省政府的指导与监督,接受电监会的监管并执行省经贸委的生产计划和电力分配计划。
(3)各县(市)经济综合管理部门行使政府管电职能,按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电力发展水平分别组建县(市)农电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农电合作社和国有全资农电企业,原则上一县一公司(企业实体)。对边远山村以及少数因当地小水电丰富,开发建设小水电自供区,由省电力公司代管。并积极鼓励农电公司或农电合作社对小水电自供区进行投资参、控股,条件成熟进行合并,实现一县一公司。各农电企业独立核算的企业,行使企业经营电网职能。
(4)实行主辅分离,将原来农电企业的所有多经产业从农电公司中剥离。学校、医院等成建制地移交社会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其他产业的企业,明晰产权,按现代企业制度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由地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经营收益。
3改革路径建议
体制改革分渐进式的改革与激进式改革两种模式。渐进式的改革与激进式改革的区别不仅仅是一个速度的问题,即不是一个分步走、逐步展开还是一步走、总体推进的问题。两者更为本质的区别在于,渐进式改革是增量改革,即通过增量改革来发展新体制,逐步改革整个体制结构:激进式改革是直接进行存量改革,并以此来促进新体制增量的成长。由于我国农村电力的市场总量、技术水平和网架结构等综合素质薄弱,所以我国农村电力管理要求体制改革应当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模式。按照政企分开,最终成为具有“四自”功能的独立供电公司的要求,积极推进农电体制改革[3]。在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内部经营机制的同时,要根据区域电力市场的条件、获取外部资源的能力和内部资源等因素,按市场要求确立并不断调整企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全力避免城乡用电同价后电力行业出现全行业亏损局面。
当前农电体制改革重点在乡镇农电管理体制的改革。在乡电管站归并供电所过程中,要按事、权、责统一的原则和降低管理成本的要求设置机构;按销售收入与可变成本比例,控制用人总量:调整人力资源结构和用人方式,有效地控制人工成本:在资产和财务清理、转移中,杜绝资产流失。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既是此次重大变革的出发点,又是落脚点。城乡同价不是简单拿现有农村电价和城市电价综合完事,而是在通过“两改”有效地降低成本的基础上的同价。因此,要认真抓好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调整资产结构和用人结构,在供电增长率逐步提高的基础上,有效地降低不变成本和可变成本,准确测算销售收入、成本、利润等各项经营指标,积极试点,审慎实施。要改革农村电力管理体制,首先要改变现在的农村电力管理组织结构。要彻底改变现在的由农村供电企业、乡镇电管站、村委会管电或村电工管电层层夏售、层层加价的体制,明确建立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农村供电商,负责农村的规划、建设和经营;其次,要加大农村电网与改造力度,改善电网布局,提高科技含量,降低线损,为用户提供低廉电价、高质量的电能;第三,要改变现行的电价形成机制,改善电价结构;四是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电力市场营销体系,在农村电力营销管理上,全面推行“五统一”“三公开”和“四到户”,按市场规律办事,杜绝“人情电、权利电、关系电”。
4结束语
农电体制模式的研究尚无定论,要建立一个比较适合我国农村电力实际的管理体制,是一项难度很高的创新工作。我们只有在不断的探索与实践中摸索、总结,才能形成一套适合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的农电管理体制模式,为我国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而努力。
参考文献
李由.西澳的电力体制改革及启示,中国电业2002(4)52一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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