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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消费品零售:依据县统计局初步统计,1-5月份,全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完成零售额6.35亿元,同比增长6.1%,增幅高于全市十个百分点以上,位居全市县区前列。一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下滑10.5%,好于全市平均0.7个百分点。增幅均位居全市县区第一位。
预计1-6月限上商贸企业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5亿元,同比增长7.5%。上半年全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5亿元,同比增长-2%;培育符合限上条件企业8家,完成序时进度。
2、外贸进出口:2024年1-4月份县实现进出口总额3516万美元,同比增长58.53%,位列全市第一,其中进口总额1320万美元,同比增长247.96%,出口总额2196万美元,同比增长19.46%。
预计上半年全县外贸进出口总额4500万美元,增幅可达21.6%。
3、利用外资:1-4月,累计实现利用外资总额2024万美元,同比增长49%。
预计上半年全县利用外资总额4800万美元,与去年同期持平。
4、世界制造业大会签约项目。2024世界制造业大会6个签约项目开工率100%,已完工项目2个。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统筹推进
1、防控措施有效组织有力。成立了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县商务局关于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商场超市保障供应及全面实行“一日一消毒”措施工作实施方案》(舒商〔2024〕3号),明确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领导组下设4个指导组,分片包保,深入各商超企业开展防控督导,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协调处置企业在生活必需品保供应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政策宣传服务落实到位。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出台的应对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的各项政策措施,采取深入现场、电话视频指导等形式与企业加强沟通联系,宣传各级防控精神,及时了解企业防控动态。累计张贴公告、各类宣传单页300余份,非常时期,紧急协调帮助企业采购测温枪20支,赠送口罩2100个、84消毒液40公斤。
3、全县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启动生活必需品监测日报制度,掌握生活必需品供求情况,加大与相关部门协作,及时制发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车辆通行证,确保不脱销、不断供。充分发挥电商保供优势。积极开展“线上下单、同城配送、送菜到家”服务活动,解决城区居民生活难题,助力疫情防控。
4、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快速。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复产复工有关规定,加强对商贸、外贸、外资等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提醒企业做好复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以及复工后的防控措施。协调联系采购口罩、测温仪、酒精等复工必需防护用品,确保企业安全平稳有序快速复工。
(二)迎难而上,开拓创新,全县商贸消费回稳向好
1、挖掘消费潜力,培养消费热点。积极指导、组织限上企业经常性开展促消费活动,开展好“四送一服”活动,协调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拉动销售额、营业额增长。扎实推进“暖心惠民数字消费季活动”,刺激市场消费,树立市场消费信心。组织全县汽车销售企业积极报名参与汽车促消费活动,首批消费者共使用汽车消费券12张,兑现每位消费者补贴1200元。
2、全力做好限上企业培育工作。上半年,我局联合统计部门深入20余家商贸企业开展调研,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宣讲市、县鼓励和加快限上商贸流通业发展实施办法政策文件,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8家企业进行了预审核,为最终上报入库做好准备,完成序时进度。召开统计业务培训会,督促企业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应统尽统。
3、扎实开展成品油市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的规定受理各种行政许可事项。完成全县69座加油站(点)的年检工作。进一步加大加油站环保整治督办督查力度,确保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做好全县加油站点储油罐区水污染防治改造核查工作。快速处置举报,消除加油点安全隐患。
(三)坚定信心,创新服务,外贸外资工作稳中有增
1、创新服务模式,降低企业疫情损失。积极发挥微信、QQ工作群“不见面办业务”优势,宣传各级疫情防控政策,宣传海关、贸促会、商会等部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指导服务事项,开展线上外贸企业备案登记和线上政策咨询等。指导企业线上申办“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业务”。指导外贸企业与客户加强沟通,合理解释,规避风险,抓住在手订单,把握关键客户不外流。同时通过贸促、商会等部门为企业搭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平台,并收集企业境外展会预计损失、企业订单影响情况等。
2、加强服务指导,推进外贸可持续发展。积极支持有出口潜力企业办理出口备案,指导开展通过外贸孵化服务,引导和帮助新获权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鼓励企业多渠道开拓国际市场。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为本地区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指导企业申报网上127届广交会展位。今年受疫情影响,广交会首次采取网上展会形式,截止目前报名企业30家,比往年增长50%,同时及时与省市主管部门沟通,帮助企业做好平台境外直播前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上半年共开展调研走访活动40余次,组织30家企业共100人次参加网上广交会等各类政策业务培训。
3、强化平台建设,增强稳外贸稳外资后劲。指导速搜物流园积极与海关对接保税仓库业务,投入运营。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开发区有序推进,近日省商务厅的2024年省培育期开发区综评结果显示,经济开发区的综合排名较上年大幅度提升,配合县开发区做好2024年综评准备工作。梳理收集整理优质项目参加2024制造业大会“六百”项目对接活动云签约。
(四)顺势而为,化危为机,电子商务工作开创新局面
1、电商助力疫情防控优势明显。邻距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县园林生态养猪专业合作社等电商企业结合疫情实际,充分发挥村级网点及直销平台的优势,搜集掌握农户、贫困户的农产品信息资源,并通过平台实现“线上下单,同城配送”,将农产品从田间直接送到小区,有效地缓解了疫情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购买困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
2、电商扶贫开启新模式。电商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积极推进,“电商企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有效推广,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进一步加强。直播模式顺势开启。为解决因疫情影响农产品滞销问题,县人民政府联合直播平台,开展直播带货活动,各电商经营者纷纷开启直播带货模式,通过直播途径拓宽网销渠道,带动本地农产品销售,提升本地品牌知名度,将特色产品推向全国各地。
3、电商示范创建成效显现。积极开展农村电商示范创建工作,为我县电商发展奠定良好物质基础,推动农村电商提质增效。推荐申报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示范村、示范点各4个,3家年网销额超千万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2个年网销额超百万的农村电商品牌。推荐申报市级示范镇1个,电商示范村4个、示范点6个。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商贸行业消费回升缓慢。餐饮企业受疫情影响大,大中型餐饮企业,营业额刚刚回升到去年同期水平,还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疫情影响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小型餐饮企业营业额快速增长,回暖态势明显。传统百货零售业消费回升缓慢,各种新媒体直播带货销售冲击进一步加大,实体批发零售企业增长乏力,急需转变营销方式。
(二)境外疫情对外贸企业影响较大,目前多个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少部分国家“封国”,导致了外贸订单暂停、撤消及货物外运渠道受阻。
一是境外市场需求锐减,部分订单被取消货或暂缓。如精诚竹木公司土耳其、荷兰客户纷纷退单。
二是国际物流部分停运,货物外销渠道受滞。境外疫情爆发后,更多的国际物流公司航线取消或延期,誉林汽配95%客户是欧美国家,近期市场需求直线下降,且前期订单预计延期发货。
三是贸易展会取消或延期,订单增长后劲乏力。据不完全统计,受境外疫情爆发影响,全球已有60多个展览展会活动取消或延至下半年,企业上半年订单量不容乐观。今年的127届广交会首次采用网上直播形式举办,对企业挑战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把握消费新特征新需求,积极有为推进消费升级
一是尽早实施商业网点规划。加强对大型商贸设施规划建设的管理和合理调控,做到规划先行、发展有序、城乡贯通、特色突出、功能完善,确保商贸业发展上档升级,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网点。二是进一步引进和培育商贸主体。积极引进知名企业、著名品牌商品,大力发展综合超市、仓储式购物中心、品牌商品专业店、专卖店,鼓励国内外知名商贸流通企业在我县设立地区总部、法人企业。鼓励县内商贸流通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和嫁接先进的流通模式、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三是多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拉动内需增长。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安全运营常抓不懈。做好限上商贸企业服务。商务、统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社零数据上报和限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努力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
农贸市场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促进城乡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市场经营管理,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城乡集贸市场管理条例》、《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单位提供固定场所、设施,经营者进场集中和公开交易农产品(包含农副产品,下同)的交易市场。
本办法所称市场开办单位,是指依法设立,通过提供场地、设施和服务,从事农贸市场开发建设或经营管理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市场服务管理机构,是指由市场开办单位依法设立或由其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对农贸市场进行服务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全市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升级改造,以及对改造建设的农贸市场进行验收等。
工商行政管理、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畜牧兽医、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实行属地管辖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市场开办
第六条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科学选址、方便群众的原则编制农贸市场建设规划。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新建居住区或旧城改造中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项目应当与主体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城市规划内的农贸市场应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建设改造标准进行建设或改造,建设或改造完成后经商务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城市规划区外农贸市场改造建设由农贸市场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第八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市场开办单位。
(二)选址符合农贸市场建设规划。
(三)符合市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标准。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应当经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农贸市场使用性质。
第十一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
第三章市场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市场开办单位是农贸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市场开办单位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应加强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配备与市场管理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及设施。
第十三条市场开办单位应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与经营者签订入场经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审查入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
(二)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和法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落实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
(三)在市场明显位置设置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市场管理制度、消费者投诉电话、农产品质量的抽检结果、不合格商品退市情况以及市场经营者违法、违章经营记录等。
(四)按照自愿原则统一配备或督促市场经营者配备和使用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
(五)定期对市场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在市场经营者中开展文明诚信评比活动。
第十四条市场开办单位应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一)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合理分布市场摊位、铺面,设置规格统一、醒目的经营区域标志牌。
(二)无占道经营、乱摆卖、乱搭建行为,保持市场通道畅通。
(三)负责农贸市场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配备专(兼)职保洁人员,及时清除场内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四)活禽经营区封闭或相对封闭,设有隔离的集中宰杀场。
市场经营者应按照与市场开办单位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负责各自店铺、摊点周边区域的清扫保洁。
第十五条市场开办单位应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农产品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一)签订质量安全保证书。与市场经营者签订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书,明确入场经营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其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农产品和食品经营台账,记录进货渠道。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质量查验登记制度。定期不定期派专人检查市场经营者的农产品和食品进货凭证,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查验供应商的经营资质;查验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和其他依法应当经检测合格方可销售的农产品检测证明,对未取得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或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入场销售。
(三)建立健全不合格农产品和食品退出制度。发现不合格农产品和食品的,应立即要求经营者停止销售,报告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四)抽查检测农产品农药残留。在农贸市场内建立农药残留检测室(点),对场内销售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抽查检测。
第十六条市场开办单位应按照下列规定做好农贸市场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制定市场消防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二)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严禁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挪用、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三)不得有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乱拉乱接电线等消防安全隐患的行为。
(四)定期检查市场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物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除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以外,市场开办单位还应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职责。
第十八条除农民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外,市场经营者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并在其营业场所悬挂营业执照;涉及其他须经许可的,还应当悬挂其他许可证件。
第十九条市场经营者应按照入场经营协议书的约定,在指定地点经营,服从管理,遵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市场经营者应按照下列规定履行农产品和食品安全责任:
(一)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向供货商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二)建立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经营散装食品、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档应设置预进间和售卖间,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
(五)从批准设立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购进生猪产品,并在明显位置张挂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第二十一条市场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严禁欺行霸市、哄抬物价、强买强卖。
第二十二条市场经营者不得销售下列商品:
(一)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使用虚假产地、假冒其他企业名称或代号的商品;伪造或冒用名优标志、认证标志、许可证标志的商品。
(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三)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五)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
第四章市场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制定全市农贸市场管理行业规范。
第二十四条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各行政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取缔不符合农贸市场发展规划、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
第二十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审查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规范交易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六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对农贸市场的建设规划、建筑工程质量、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对在城区广场、主次干道、小街巷或其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随意设点经营农产品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对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对农产品进行安全检测。
第二十九条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畜、禽及畜、禽产品的检疫、兽药残留监督管理;指导市场开办单位查验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第三十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对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加强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指导农贸市场开办单位建立安全治安管理制度。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对农贸市场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
第三十二条行政执法人员查处农贸市场违法行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对未出示执法证件的,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
第三十三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农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拒绝、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市场开办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审查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未明确入场销售者的产品安全管理责任,未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或其他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配合检查调查、主动改正违法行为、造成较小危害后果的,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不配合检查、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五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第三十六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责令改正,对影响面积小于二百平方米的,处五千元以上八千元以下罚款;对影响面积大于二百平方米小于五百平方米的,处八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影响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小于一千平方米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影响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八条市场开办单位、市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市场经营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的制品。
(三)经营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产品。
第四十条市场开办单位和市场经营者拒绝和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有其他违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有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农贸市场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农贸市场 业种配置 经营管理 精细化管理 合力治理
中图分类号:F30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6)03-056-02
在我国城市中进行农副产品交易的集市被称为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集市进行农副产品交易是中国最古老的交易形式,同时城市农贸市场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的补充。农贸市场是我国普及城乡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市场,它与城乡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承载力的重要支点。它与农村的集市贸易不一样,不是农产品生产者彼此交换为主的市场,而是以农民自产自销与城市居民、小商贩的批发和零卖的形式进行交易的。城市居民、集体单位和酒店餐饮业作为买方,农村、农场和农民作为卖方在农贸市场进行交易。可以这样认为: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是生产力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发展进度已成为衡量现代经济发展的主要标志。它的发展和存在有助于改善城市的食品供应状况,还可以使城市居民的购买力转移到农村、农场,使农民的经济收入有所增长,所以说,城市农贸市场在城市居民和农民的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目前,我国仍然是一个农业大国。城市农贸市场的发展和创新能推进我国现代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能帮助我国人民早日实现“中国梦”和促进伟大中华民族复兴的前进步伐。发展和创新城市农贸市场管理还能加快城区市场繁荣,保证城乡产品买卖交易持续稳定,保障城乡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更进一步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笔者就职于河南省濮阳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耳闻目睹了城市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和一步步发展壮大。笔者欣喜地看到:目前,城市农贸市场服务已成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和城市经济增长的亮点,特别是在网络营销和知识经济的推动下,城市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业种配置、市场环境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创新,服务形式更加新颖多样,服务内容更加拓展延续。但是,城市农贸市场管理在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城市农贸市场的农产品是自发调整的,市场价格不是长期不变的,它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的。这就要求城区发展服务中心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遵循国家对市场管理的方针、政策,使城市农贸市场朝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但是,一些农贸市场由于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而且设施陈旧落后,市场管理简单粗放、行业监管不得力等问题,使得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发展和创新受到严重制约。
1.农贸市场建设落后,设施利用率较低。目前,由于大部分城区面积迅速扩张,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使得城市人口急剧增长。这就需要城市的农贸市场建筑面积迅速扩大,市场设施快速更新,以保证农产品交易成功率大大提升,这样才能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稳定提高。但是据笔者调查所知,许多城市的农贸市场建设仍旧滞后,设施利用率仍旧低下。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居民15分钟可满足购物”的市场建设要求,很多城市小区仍然达不到这个要求,目前很多离城市较远的小区购买生活用品时需要开车购买,往返需要近一个小时。由于农贸市场建设滞后、场地狭小,使得市场内部颇为拥挤,买卖肉食的区域又脏又乱、污水横流;买卖蔬菜的区域杂乱无章、烂菜叶发出一阵阵令人作呕的气味;市场内经常发生争吵、斗殴现象,同时也给小偷造成了偷窃机会,消费者丢钱包的事件时有发生。
由于市场在初建时期建设规划比较保守,在设施上没有投入较多资金,所以市场地面坑坑洼洼,上下水不通畅,市场大棚锈迹斑斑,公厕内臭气熏天,这样的环境怎能吸引众多的消费者到此消费呢!
2.上级部门监管力度不强,市场管理粗放。业内同行都很清楚,对农贸市场的管理涉及到多个行政部门。其中有工商、农业、城管、公安、消防、林业等,这种形式的管理给农贸市场的监管带来了诸多不便。首先,在检查、收费、监管等方面,各个部门都有一套自己的管理和检查方法,经营者要接受这些部门的各项检查,经常是这一拨的检查人员刚走,下一拨的检查人员又来到。由于一些职能部门没有深入到农贸市场进行驻场管理,缺乏常态监管机制,只是过一段时间走马观花地检查一下,使得好多农贸市场出现无照经营、不配备消防器材、食品加工经营户没有“三证”或“三证”不全,市场内乱搭、乱建的现象。
上级有关部门监管不得力的后果造成市场管理粗放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划行规市不科学、不规范,蔬菜区域也有卖水果的摊位,水果区域内干鲜水果摊位混杂在一起,肉类区域生肉、熟肉一起卖,炒货、小吃点乱摆乱放,农产品检测项目、市场信息、复秤设备更是没有健全,公厕无人清扫、苍蝇满天飞,粗放管理使得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布局乱七八糟。
3.马路菜市和早市问题十分严重。笔者曾在一些农贸市场的周围做过调查研究,发现几乎每一个农贸市场周围都有马路菜市和早市存在。早晨城市居民都要出门,有的上班有的上学,但被熙熙攘攘的马路菜市和早市阻碍了出行道路。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汽车、电动车、自行车、行人拥堵在一起,喇叭声、自行车铃声与小商小贩的叫卖声和消费者的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使得农贸市场周围杂乱无章。市民的抱怨声此起彼伏,因为马路菜市和早市的存在,上班迟到被扣奖金,上学迟到被老师批评。城市居民曾大声呼吁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但马路菜市和早市像春天的韭菜,被取缔一次过一段时间又死灰复燃了。只有从根本上取缔马路菜市和早市,才能保证农贸市场周围的交通通畅。
二、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
目前,许多城市政府为加强城区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都制订了相应的总体设想和目标,比如,河南省濮阳市就针对农贸市场设立了“立足实际、方便群众、科学布局、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设想,并制订了“布局合理、结构协调、功能齐全与市民消费水平相适应”的建设规范化城区农贸市场的目标。笔者长期在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愿意与业内同行一起探究城市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策略,以美化城市、规划经营、方便群众、促进消费为目标,为广大市民创造一批环境整洁、宽敞明亮、消费安全、价格公平、买卖公正的农贸市场。
1.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精细化管理。面对激烈市场竞争形式,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进行精细化创新管理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做起,一是改造农贸市场的设施和环境。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转变观念,遵守国家与市政府规定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方针,统筹考虑农贸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修建改造不合理的设施,科学布局、规范经营,将农贸市场修建的宽敞明亮;消费者的通道要布局合理,防水、防滑、防火、防拥挤;环境卫生要干净整洁;经营者要文明经商,礼貌用语;建立和建设农产品检测台、市场信息网络和复秤设备;这样做可以提高市场买卖交易成功率,实现市场信息、管理经验和市场资源共享。二是城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成立农产品采购配送中心。城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与物流体系、农村、农场和农民形成一条农产品销售链,可以采用农产品配送的形式将农产品配送给城市的酒店、食堂和居民小区,这样做可以促进农产品渠道向新型化发展,缩短农产品流通流程,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和价格,使城市消费者和农场、农村及农民的利益达到双赢。三是重新调整农贸市场布局,拓宽业种配置。笔者认为,应该对农贸市场进行科学、规范、合理的布局,将农贸市场销售的产品分为三大区域,第一区域为肉食、蔬菜、水产和干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放在市场的中心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第二区域为粮油、水果、熟食和杂货类,可以将这一区域的产品放在市场边角地段,因为这一区域销售的产品消费者不需要天天购买;第三区域为绿色产品、本地特产和报亭、彩票销售等,这一区域的产品可以放在市场门口,吸引外地游客前来购买。这样的布局使农产品交易相互搭配、增加市场人气,还可以拓展农产品业种配置,创新农贸市场的精细化管理。
2.创新市场经营管理,营造市场和谐氛围。笔者深深感到,要想创新市场经营管理,首先要营造和谐氛围。市场管理人员要更新服务理念,不能再以上级领导者的身份出现,市场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再是到期收取租金、检查一下经营者的卫生状况、通知经营者一些注意事项就完成工作任务了,而是应该以市场经营者的朋友身份出现,切实帮助经营者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每一名管理人员都应该具备处理急发事件的能力,如: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争吵或斗殴事件,市场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调解,并能做到公平、公正、以理服人;经营者之间发生了矛盾,管理人员应冷静分析矛盾发生的起因和经过,以谈心的方式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他们化解矛盾心情愉快地经商。当经营者家庭遇到困难时,管理人员要伸出友谊之手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尤其是一些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没有亲戚朋友,遇到困难时常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他们迫切希望管理人员帮助解决困难。管理人员就要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热情地帮助他们。如:经营者的孩子入托难、入学难、看病难、租房难等实际问题,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和管理人员都应当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这样做可以使他们积极配合市场管理工作,有利于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和发展,还可以营造市场和谐氛围,使市场很快繁荣起来。
其次,创新市场经营管理。笔者曾学习了国内外同行先进的管理理论和工作经验,认为创新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尝试:一是“批零结合”的经营模式。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利用城区交通便利的特点,积极创造“批零结合”的必备条件,吸引外地批发商到农贸市场经营农产品,使农贸市场的零售和批发经营并驾齐驱,越来越红火。二是“农加超”的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就是利用农贸市场和超市之间的差异化经营,使农贸市场和超市形成良好的优势互补,再加上其他业态的补充和完善,达到农贸市场和超市互利的双赢局面。只有打破陈旧的经营理念,才能将农贸市场的经营管理创新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3.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要想创新对农贸市场的管理,必须完善体系建设,合力治理市场。首先要完善对农贸市场的体系建设,因为对农贸市场的整治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建立一套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相互谅解,一边抓市场的安全、整治,一边抓市场的经营、管理的农贸市场管理创新体系,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解决存在问题,随时随地掌握市场实际情况,使农贸市场管理的创新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一是成立市场经营户管理委员会,完善和推行市场经营户自律管理体系。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应牵头组织每年度的文明诚信经营户评选活动,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还可以在市场内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保持市场的正能量上升,以打击歪风邪气。二是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与经营户签订卫生保洁承诺书,这样做可以保证市场的卫生清洁,还要定期公布市场违规违纪经营户名单,促使经营户自觉遵守市场规定,诚信经商、文明待客,使市场买卖交易次序井然。同时还要教育和要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决不能接受经营户的贿赂,要按照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的要求经常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党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经营者摊位前的“三包”规定,有效防止经营户乱搭、乱建、乱停、乱贴、乱摆等违规行为。其次,各部门应尽其责、合力治理农贸市场。笔者希望涉及到管理农贸市场的每一个部门都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要调动起各部门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打造一个“秩序化、优美化、清洁化、规范化的农贸市场”,使市场成为布局科学合理、买卖井然有序、环境优美整洁、居民安然消费、新型的农贸市场。
城市农贸市场既是城乡居民买卖农产品的集中交易场所,直接关系到民生发展的社会问题,又是一座连接城市、农村农产品贸易的桥梁。它关系着城乡人民的日常生活及生活水准的升降,还关系着社会安全、稳定与和谐。只有不断强化农贸市场服务功能,才能将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城市最鲜活的亮点。笔者希望业内同行不怕吃苦、不怕受累,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自己管理的农贸市场更好地为城乡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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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波.安康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安康市发展研究中心,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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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黄明春.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几点做法.工商行政管理,2009(6)
农贸市场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今日,我们在这里召开2010年市农贸市场晋级革新和治理任务大会,总结成果,兑现奖惩,进一步推进农贸市场建立治理迈上新台阶,确保“三创一办”任务顺畅进行。方才,星恒部长宣读了市当局的奖励决议,云岩、南明、小河三个区的同志作了交流谈话,市商务局局长朱丽霞同志作了全市农贸市场晋级革新的总结报告请示,人人讲得十分好。会前,我们人人还看了两个晋级革新后的农贸市场,成果令人鼓舞,值得一定。
在短短4个月的工夫内,人人在市委、市当局的准确指导下,克制了工夫紧、义务重、任务难度大等坚苦,获得了优越的成果。总共晋级革新了111个农贸市场,撤除长时间占道运营的26条马路市场,按创卫规范整治农贸市场33个,获得了全社会和老庶民的普遍赞誉,获得了上级党政指导的充沛一定。总体来看,我们此次全体推进农贸市场晋级革新十分不轻易,特殊是针对一些因为前史缘由构成的老迈难市场,比方云岩区的三民东路马路农贸市场,还有今日我们去看的旭东路农贸市场,南明区的新路口、瑞花巷、大庆路马路农贸市场,小河区的锦江路、小屯路、西工路马路农贸市场,以及乌当区等其他区的一些马路农贸市场,因构成工夫久,占道规划大,影响面广,取缔搬家难度十分大,寻觅适宜的新建地也十分难。再有像云岩的贵乌四海等一批产权涣散,业主见见纷歧,甚至是摊位卖给了小我的市场,革新难度也不可思议。但我们各级各部分连合拼搏,攻坚克难,立异任务思绪和办法,完成了调和取缔、调和建立、调和搬家,打了一场美丽的攻坚战。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和国度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等指导在观察了市晋级革新后的农贸市场后,都赐与了充沛一定和高度评价。
此次晋级革新任务是前史上最大规划的农贸市场建立和革新,这项工程与千家万户息息相关,可以说,其意义毫不亚于修几条铁路、修几条公路。经过晋级革新,使广阔市民真正享用到了结构合理、通风优越、整洁亮堂、平安舒适的购物情况,极大改善了全市的卫生情况和交通情况,提拔了市的城市形象,是一件积德行善无量的大功德,是一项真正的民生工程、民意工程和实事工程。经过晋级革新,我们的农贸市场不管是在购物情况照样标准治理等方面,和全国良多兴旺城市比拟,都是屈指可数的,真正完成了跨更加展。我们之所以能在十分短的工夫内获得如许的成果,总结一下,我以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市委、市当局的高度注重和刚强指导。为给广阔市民营建一个舒心、舒适的购物情况,强力推进我市的创卫任务,市委、市当局下定决计,提出了要在短期内,对我市的一切农贸市场进行晋级革新。为此,专门成立了指导小组。李军书记和我都很注重这项任务,年头就做了布置摆设,星恒部长、李忠副市长、季泓副市长、宇梁助理领先垂范,亲力亲为,深化现场督查督办,协调停决建立革新中存在的凸起坚苦和问题,有用调动了各级各部分和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为任务的疾速推进奠基了坚实的根底。市当局还专门划拨了1亿元的专项经费,加上各区、市、县和社会资金投入,总共投入了约2.5亿元资金,为农贸市场的晋级革新供应了有力的经费保证。
二是有关任务部分和各区、市、县迎难而上,发明性地展开任务。市商务、物价、城管、交通、交警、建立、公安、农业、工商、质监、食物药品监视、住建、规划、疆土、环保、消防、财务等有关任务部分、各区、市、县党委当局及有关部分、街道做事处,依照市委、市当局的一致摆设,面临农贸市场晋级革新进程中呈现的各类复杂矛盾,不畏缩,不懒惰,立异思绪,连合协作,攻坚克难,精心经营,以丰满的任务热情和优越的任务形态,勤勤恳恳、仔细缜密地做了很多任务,确保了市农贸市场晋级革新攻坚任务顺畅完成。
三是市场创办者、运营户和全市人民积极呼应和普遍参加。在此次的专项整治任务中,“知行合一、合力抢先”的精力在市场创办者、运营户和广阔市民中获得了优越的表现。绝大局部市场创办者、运营户以维护“三创一办”大局为己任,不计较小我得掉,全力支撑晋级革新,广阔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全力共同,普遍参加,给此次农贸市场晋级革新供应了十分大的支撑和协助。
在此,我代表市委、市当局,代表李军书记,对在座列位,并经过你们,向全市为农贸市场晋级革新任务作出奉献的各级干部职工以及市场创办者、运营者和广阔市民透露表现衷心的感激和真挚的问候。
今日的会议,是对前一阶段任务的小结。既是一定成果,振奋精力,更是查找差距和缺乏,在已获得成果的根底上,再鼓劲头,把农贸市场晋级革新和治理任务推上一个新的程度,新的台阶。下面,就若何做好往后一个期间的任务,我讲几点定见。
一、进步看法,进一步加强搞好农贸市场晋级革新和治理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进一步晋级革新农贸市场,增强对农贸市场的治理,是一件十分主要的民生任务,是触及全市千家万户“菜篮子”的严重问题,绝对不容无视。人人要在现有成果的根底上,进一步进步看法,深入体会施行农贸市场晋级革新的主要意义,实在加强进一步搞好农贸市场晋级革新的责任感和任务感。
(一)抓好农贸市场晋级革新和治理任务是扩内需、活流畅、促消费的需求。战书书记、克志省长指出,市效劳业“既要晋级又要做大规划”,我们要把推进农贸市场晋级革新和治理作为拉动内需,提拔流畅财产程度的主要环节来抓。要经过搞活流畅、促进消费来完成扩展内需,坚持经济平稳较快增进的目的。理论曾经证实,市当局搀扶革新农贸市场的决议计划对促进居民消费是很有成效的,农贸市场的情况变好了,菜篮子更平安了,市民就更情愿到市场买菜了。还,农贸市场的晋级革新,也是完美乡村贸易根底设备的一项主要行动,不只促进了投资,也协助农人处理了农产物买卖渠道狭隘的问题,促进了农人增收。
(二)抓好农贸市场晋级革新和治理任务是保证食物平安、惠民利民的根底性任务。抓好农贸市场晋级革新和治理任务,是当局以报酬本,惠民利民在朝理念的主要表现。农贸市场事关市民的“菜篮子”,是一项民生工程,其购物情况的黑白,食物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安康和消费平安。可以说,农贸市场不只是一个经济场合,更是一面折射社会热点、治理难点的透视镜,它所具有的社会意义甚至高于其经济意义。
(三)抓好农贸市场晋级革新和治理任务是建立生态文明城市的根本要求。农贸市场卫生整洁,治理标准是“创文”和“创卫”任务的详细要求。建立现代文明城市,就需求建立进步前辈、标准的社区贸易,农贸市场晋级革新优化了城市结构,进一步强化城市治理,关于有用改善和开展人居情况,进步群众生涯质量,改善城市全体形象,提拔城市档次具有主要的意义,是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立的主要行动。
二、凸起重点,立异伎俩,确保农贸市场建立治理任务再上新台阶
起首,要稳固晋级革新的效果。关于已建成的农贸市场,要抓好效果稳固,不克不及涣散下来,刀枪入库、马放南山,绝对不答应呈现回潮的景象,不然我们晋级革新的效果将会在一夜之间毁于一旦,后退到以前的无序形态。还,要做好反省验收任务,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验收申报等,确保每一笔钱都要用到刀刃上,此次市、区两级投入了巨额资金,毫不能在资金的运用上呈现违法违规和糜烂景象。要进一步增强日常治理,进一步树立和完美治理准则,要让全市曾经晋级革新了的111个农贸市场悉数完成准则上墙,搜集整顿好档案材料。下一步,我们行将在岁尾迎接全国喜欢卫办对创立国度卫生城市的考评,城中村和城乡连系部农贸市场是国度考评的重中之重,有关单元要高度注重,明白责任,仔细自查,不克不及成为影响创卫的真旷地带,谁影响经过考评,市委、市当局就要追查谁的责任。要把市场革新和情况整治连系起来,做到革新一个市场,出一片新情况,要进一步完美农贸市场根底设备,思索建立绿化带、装备泊车位等等,向集社区超市、肉菜市场、餐饮文娱、便民效劳于一体的偏向开展,起劲建成多功用的现代化生涯效劳中间。
其次,要抓好新市场建立。我们今日费了很鼎力气,下了很大功夫,花了大代价来对农贸市场进行晋级革新,就是由于我们市以前的根底设备建立相对滞后,规划的不合理,没有思索到老庶民的需求,老城区根本没有标准的农贸市场,依路而建、占道运营成为了一种常态。所以人人必然要总结经历,关于新建寓居区,要依据实践需求,依照规划和规划要求建立标准的农贸市场。农贸市场配套建立项目应与主体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立、同步交付运用。新建农贸市场要严厉按基建顺序要求,组织论证,依法处理相关手续,其根底设备必需契合本年“创卫”的根本要求。此外,为便利老城区一些生齿比拟密集地域市民的日常生涯,可以恰当思索就近建立一些标准的小型农贸市场,便利庶民买菜购物。
第三,要做大做强农贸市场品牌。城区内的农贸市场比如是供水系统各个自来水管的“水龙头”,是终端,流到千家万户;而五里冲农副产物批发市场就比如是“水库”,是泉源。多年来,五里冲批发市场为全市的“菜篮子”工程作出了不成磨灭的奉献,但跟着城市的不时开展,五里冲农贸市场有很多农用车进出,给我市交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曾经不胜重负,难以顺应全市对农副产物批发日益增进的需求。所以必需对五里冲农副产物批发市场进行搬家重建,积极探究引进优强企业,综合批发商、批发市场业主等各方面的状况,谨慎思索好机制和体系体例,建立愈加契合城市开展要求的高规范的、现代化的、第一流的、西南最大的农副产物买卖中间和批发市场。还,要建立高、中、低一级分歧层次的便民利民的快捷店、小超市、专营店、农副产物发卖网站,不时丰厚农副产物买卖的业态,完美农贸市场系统。
三、增强指导,狠抓落实,确保农贸市场建立治理任务再上新台阶
农贸市场根底设备晋级革新完成今后,下一步的任务重点要转移到日常治理上来,要以此次晋级革新为契机,树立以行政部分行政治理、市场主办单元自管、行业组织自律的三级治理形式。
(一)要抓好市场治理。起首,各相关本能机能部分和各区、市、县要在市当局一致指导下,依照《市农贸市场治理方法(试行)》及《市农贸市场治理方法(试行)施行细则》的有关规则,明白责任,实行职责,指点、标准农贸市场晋级革新与运营治理行为,做到当局统筹布置,部分协分配合,各级齐抓共管,实在到达改善居民购物情况,保证食物消费平安,进步市场治理程度的目标。各区、市、县要实在担负农贸市场的治理的职责,增强对农贸市场的治理,商务、物价等有关部分要增强对农贸市场治理的指点。其次,要进步行业的组织化水平,积极指导市场主体成立农贸市场行业协会,起劲建立市场业主和运营者进修标准、进步治理的交流平台,经过举行进修班、培训班和座谈会等各类方式,按期组织展开市场营销、运营治理、食物卫生和司法律例等专题教育运动,逐渐进步市场业主自我治理才能和运营户遵纪守法认识,增强行业组织自律。第三,要落实好“业主担任制”,明白市场创办方为市场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市场内物业、卫生、治安、消防、商质量量、运营次序、收费等事务负有直接责任。还,强化各项准则建立,有关部分要指点市场创办方树立防火、防盗、卫生、治安治理等内部治理准则,设立市场效劳治理机构,装备治理人员,做好市场的日常治理任务,确保农贸市场运营户正常运营。市场创办方要落实好向市委、市当局作出的在必然刻日内不向马路市场搬入摊贩收取房钱的承诺,防止马路市场回潮。
(二)要增强催促反省。市“三创一办”督查组、市商务局要常常性明查暗访农贸市场,治理得好的,予以传递表彰,治理差达不到创卫要求的,现场督办立刻整改,如不整改,按治理方法予以处分,还可启动问责顺序。今日,旭东路农贸市场摊贩给我们反映了旭东路还有占道运营的行为,对遵纪守法进入农贸市场标准运营的摊贩形成了很大的晦气影响。城管部分要实在实行好职责,在全市局限内加大对违章占道运营行为的清查力度,稳固好我市农贸市场晋级革新的效果,防止呈现马路市场的回潮。
农贸市场消防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镇()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四、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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