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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754371667”为你整理了这篇卫生健康局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围绕蒙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考评办法进行自检自查,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涉及第5项“村容村貌提升”中“省级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蒙自市卫生健康局就三年来组织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积极倡导争创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强化农户卫生意识
三年来,为提升村容村貌,着力改变农村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房屋乱搭乱建、污水乱泼乱倒、畜离乱放乱跑等脏乱差突出问题,改变农户不良习惯,提升农户卫生意识,蒙自市大力倡导云南省卫生乡镇、卫生村和红河州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强化村庄保洁员制度,村民卫生自治制度,各村日常创建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旨在通过创建评比活动,倡导农户讲卫生,讲文明,逐步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强化卫生意识。
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2024年:我市西北勒乡创建为云南省卫生乡镇;文澜镇红寨村委会大树寨村、草坝镇前进村委会庄户村、冷泉村委会城子上村、水田村委会俄马孔村4个村创建为云南省卫生村。
2024年:文澜镇多法勒村委会杨家庄村、格早寨村;草坝镇前进村委会旧马街村、茶叶树村、大山脚村;新安所镇新安所村委会教场村、小新寨村;雨过铺镇雨过铺村委会安南邑村、田心村委会厂房村、观音村委会江水地村;鸣鹫镇大石板村委会者夫村;冷泉镇楚冲村委会龙古塘村;期路白乡松树坡村委会邑马乌大寨;芷村镇芷村村委会新村;西北勒乡香塘村委会香塘村;水田乡水田村委会水田村;老寨乡老寨村委会中坝村17个村创建为云南省卫生村。
2024年:我市申报云南省卫生村31个。已对卫生村进行市级初审考评,已向州级推荐。
截止2024年12月,我市全部乡镇(街道)成功创建为“云南省卫生乡镇”“红河州卫生乡镇”;辖区内共有“云南省卫生村52个”、“红河州卫生村”48个。
目前,蒙自市省级卫生乡镇100%全覆盖,云南省级卫生村达40.69%,蒙自市完成省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
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总体安排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关于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镇机关电子屏、各村悬挂横幅、刷写墙体标语、环境卫生红黑板、大美微信公众平台、微信群、大小会议、乡村舞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全域无垃圾行动,着力改善镇容村貌,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全力打造生态美、百姓富的和谐,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曝光一批破坏农村环境的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各方面参与的良好氛围。坚持大力宣传与文明创建相结合,做到全面动员、人人参与、户户行动、家喻户晓,着力在全镇形成人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个个树立文明卫生意识的良好局面。
二、宣传重点
1.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现实需要,是改善农村面貌、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建设村庄秀美、环境优美、生活甜美、社会和美的美丽宜居乡村的重大举措,宣传全镇全域无垃圾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内容。深入宣传镇党委、政府全镇全域无垃圾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使农民群众深刻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明确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广泛调动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来。
3.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科学知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引领,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村庄、进企业、进校园、进单位,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深入宣传农村田间道路、房前屋后清洁卫生、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和保洁方法,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维护卫生环境并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4.深入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典型经验。利用大美微信公众平台、大力宣传我镇开展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及时曝光破坏农村环境的典型案例,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三、宣传方式
1.按照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会议精神,沿辖区主干道设立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栏、书写宣传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每周到各村巡回宣传镇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做到全镇农民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引导广大农户踊跃主动参与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各村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微信群等方式宣传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引导广大村民踊跃参与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各村要选出一名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员,各组选出一名宣传员,加大对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的宣传工作,向每家每户发放《致广大父老乡亲的一封信》、《镇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
3.各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会议,宣传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措施等。组织机关党员、各村党员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
4.各驻镇单位要做好思想教育、宣传引导、工作指导,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学校要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户户讲清洁”活动,“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主题班会,每周二组织学生清理校园周边的垃圾等方式,提升中小学生文明卫生意识,传播健康生活理念、传递正能量,带动学生家长、左邻右舍,做“美化家园,从我做起”的践行者。工商所、食药所要负责辖区个体户的卫生整治及门前“三包”的落实,做到逐户通知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提高环境卫生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派出所负责“五禁”决定落实及不履行责任农户的教育工作。水管站负责河道及渠道垃圾及环境卫生的整治宣传。同时,各驻镇单位在日常工作过程中也要积极做好群众的环境卫生整治思想宣传引导工作。
5.相关站办所要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开展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工作指导,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加大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宣传力度。
6.结合农村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建等工作,推出一批农村全镇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整治的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突出宣传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身边人说身边事,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卫生、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积极完善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等机构,提倡勤劳节俭美德,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利用大美设置开通投票评选开展镇全镇全域无垃圾最美乡村活动,让老百姓积极参与评选最美乡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开展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意义重大,各党总支部、各单位务必要深刻认识开展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精心准备、宣传上积极策划、配合上协调到位,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镇全域无垃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中,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群众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按照县乡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精神文明建设部分关于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的相关要求,现就我乡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村容整洁”的要求,以实施农村卫生整治为抓手,以解决柴草乱堆乱放、垃圾围村围路问题为重点,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长效管理”的原则,组织和发动各村党员群众,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大打一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攻坚战,确保在较短时间内使全乡农村容村貌有一个明显变化。同时,区别情况,因地制宜,探索和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护长效机制,实现由突击性整治向长期经常化管理的转变,营造清新、整洁、舒适的环境,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
二、整治内容
(一)村庄卫生整治
1、全面清理村社大街小巷、房前屋后和公共场所垃圾,彻底消灭村庄内以及沿街、沿路、沿渠柴草和垃圾乱倾、乱堆、乱放现象。尤其要重视小巷等卫生死角的垃圾治理,做到无柴堆、无煤堆、无粪堆、无杂草。因地制宜设立垃圾处理场。
2、要搞好村内排水沟治理,完善村庄排水设施、从源头解决村内积水问题,杜绝污水乱泼横流现象。
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重家庭卫生,及时清理人畜粪便,冲刷畜禽圈舍,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搞好除“四害”工作。
(二)村容村貌整治
1、对残垣断壁、破旧房屋进行拆除、修复,对影响村容村貌的临街建筑进行清理、粉刷、装修。大力推广“文化墙”和村规民约上墙等等好的做法和形式,把村容村貌治理与弘扬先进文化有机结合起来。
2、公路沿线商铺要规范门店招牌设置,对乱贴乱画的垃圾广告要坚决予以铲除。临街墙及经营门店要进行粉刷装修,保持墙面整洁。
3、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和马路市场、马路修理,对外来流动商贩摆摊设点的要指定地方,并要求其维护好摊点周围环境卫生,撤走时不留垃圾。
4、严禁违法建筑,加强对农村建筑管理,建筑材料堆放不得影响交通,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或农户负责拉运到指定地点倾倒,做到日产日清。
(三)交通沿线整治
1、公路两侧的村庄和进村路,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认真抓好道路和沿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公路路面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公路两侧不得有的煤堆、柴草堆和垃圾堆,尤其是村与村之间道路和田间道路两侧不得有秸杆、粪堆和建筑垃圾等。
3、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私自摆摊设点、集市贸易、挖土取土、乱停乱放。公路沿线的树木要刷白,花草要修剪,做到无枯树、无残缺。
(四)农业污染防治
1、大力推进健康养殖,强化养殖污染防治,科学划定畜禽饲养区域,改变人畜混居现象,改善农民生活环境。通过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
2、指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鼓励使用农家肥、新型有机肥、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技术。鼓励农膜回收再利用。
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生物质能源,推行秸秆生发沼气工程,禁止焚烧秸秆。
三、实施步骤
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要常抓不懈,今年的整治从5月份开始起到9月底结束,通过集中整治,使全乡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并逐步建立起长效机制。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10日—年5月15日)。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发动,通过刷新标语,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营造舆论氛围,大力宣传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形成全民踊跃参与的整治热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年5月15日—年7月31日)。这次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要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同时,按照方案要求,首先在解决重点区域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柴草、垃圾乱堆乱放、围村围路等突出问题上取得突破。各村要认真组织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年8月1日—年9月10日)。本阶段工作重点是认真总结第二阶段工作,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扩大整治成果,通过辐射带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把农村环境治理逐步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根治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顽疾。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年9月11日—年9月30日)。主要任务就是对整个环境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和考核。领导组制定考核办法,派出考核组逐村进行考核、评分、排队,召开总结表彰会进行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乡党委、政府已成立了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领导组,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清洁整治的各项事宜。各村“两委”主干是第一责任人,又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2、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要充分利用乡村板报、村村通广播电视和标语等一切宣传工具,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制。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农村卫生工作,加强组织指导和管理。要科学编制本村发展规划,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建设管理。各村要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小组,因地制宜地划分卫生区域,落实区域负责人。采取“门前三包”把卫生管护的具体责任分解到商铺、农户、企业、学校。同时,根据需要设置垃圾坑,配套有关工具和设施。二是各村要深入调研,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和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稳定农村卫生管护队伍,形成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和监督机制,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轨道,整体提升我乡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水平。
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以统筹城乡发展为抓手,强势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一是要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农村环境“三脏六乱”(“三脏”:房前屋后脏,村道河道两侧脏,河塘沟渠水面脏;“六乱”: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披乱挂、乱停乱放、乱倒乱排、乱涂乱贴)。二是要进一步健全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健全村庄环境卫生保洁、道路清扫、河塘清理、绿化管护、垃圾清运和工业、农业污染源防治等方面的长效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确保组织管理有力、硬件设施到位、保洁队伍齐全、资金筹措多元、考核机制有效,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和质量,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一体化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挂帅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办公室,负责对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领导、指导、督查和考评工作;城管中队每村安排一名队员,负责日常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委通报;各村要成立工作班子,要有专门管理人员(由村干部兼任),具体负责本村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2、加强保洁人员配备。各村要根据人口、规模和地域环境等不同情况,配备相应的保洁员队伍(一般根据服务范围和农村人口数量500:1的比例配备专职保洁员,如自然村较分散则按同等劳动强度配备)。保洁人员应选择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的村民担任,划分作业范围,包括农村道路。
3、加强对保洁人员的管理。保洁员由各村委负责招聘、管理和考评,根据保洁量安排保洁员一定的工资收入,并应拿出部分作为考核工资,考核工资年终根据全年考核成绩一次性发放(年终与村干部报酬同时兑现)。各村必须与每位保洁员签订保洁合同,必须为每位聘用保洁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对管理人员和保洁人员组织应有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
(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是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必要条件。各村要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加强管理。一是要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自然村按每20户建1座垃圾房(桶)的要求或根据村民“一事一议”的原则,设置垃圾房(桶)。垃圾房(桶)的设计要规范,要有门窗(顶盖)。二是加强对卫生设施的管理。各村应对垃圾房(桶)、垃圾收集点的所在位置、数量等登记造册,备案留查。垃圾房(桶)由保洁员管理,加强维护保养。三是配齐配全环卫工作必需的作业工具,落实环卫工具维护责任制。
(三)落实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制度。
1、落实垃圾清扫和收集责任制度。要合理界定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人。要与保洁人员签订保洁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区域和工作报酬,并公示上墙。要督促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实行房前屋后自我清扫、保洁,要按规定地点、方式投放垃圾。垃圾清运人员要做到日产日清。
2、落实垃圾集中处理制度。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统筹处理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制度。要不断提高利用农村垃圾资源化水平,积极引导农村居民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垃圾总量。
3、落实考核奖惩制度。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将实施动态督查和考评验收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及时组织对各村和城管队员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具体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和跟踪督查。(1)对各行政村的考核: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考核或暗访一次,镇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公室每月考核一次,具体详见《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2)对城管中队定村人员的考评:根据各定村人员工作表现,年终由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领导小组评选3名先进,给予适当奖励。(3)对优秀保洁员的奖励:在各行政村对保洁人员考核的基础上,年终各行政村各推荐一名优秀保洁员,由政府对其嘉奖。
4、落实情况通报制度。村将每次检查情况通报城管定村人员和长效管理办公室。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办公室将每次考核结果和年终考核总评结果采用不同形式进行公示和通报,通报对象:领导小组人员、村书记、城管队员、定村领导。对考核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突出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镇村两级要设立反映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举报电话(镇举报电话:环卫所87967870),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优化农村人居及发展环境,打造全国一流的生态、宜居新农村,提升县域环境软实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行政村是指县城区范围以外的行政村、自然村。
本办法所指的主干道路是指县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道路。
第四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坚持“政府倡导、乡镇负责、村组实施、部门配合、单位帮扶、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的原则。
第六条积极创造条件,因地制宜,逐步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分拣、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的运行模式。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县爱卫办),负责全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推进;2.负责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各项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3.负责对全县农村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第八条各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5人。其主要职责:1.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推进;2.负责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项制度、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3.负责对辖区内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督促村组、单位和个人履行维护农村环境卫生义务;4.对农村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及其他环卫工程设施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5.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考核;6.负责辖区内主干道路过境镇、村段两端外延各30米范围内及主干道路两侧路肩10米以外范围的环境整治工作。
第九条各行政村设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小组,有专职(兼)环境卫生监督员。其主要职责:1.宣传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普及环境卫生知识,制定农村环境卫生公约,增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的环境;2.负责本村卫生规划和卫生责任区的划分,落实好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制;3.按照定时倾倒、定点堆放、定时清扫、定时清运的要求,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对环卫保洁作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考核;5.对本村环境卫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向乡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报告工作。6.协助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第十条县城区范围以外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社区、小区均应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卫生监督员,负责对本单位、社区、小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三章部门职责任务
第十一条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指导乡镇、村组做好人文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文化推介工作。
第十二条县林业局负责按照“宜林则林、宜花则花”的原则,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加快推进生态村庄建设。
第十三条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各行政村结合各自人文特点、历史渊源,做好村名碑、村名牌的设置工作。
第十四条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域内县、乡主干道路路面、路肩及过境镇村段两端外延30米路肩外10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并负责道路安保设施的配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县水务局负责指导检查乡镇做好县域内河道、河流的环境整治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县市容园林局负责根据环境卫生规划及设施设置标准编制垃圾转运站、垃圾压缩站、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立项和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保洁队伍建设
第十七条积极推进环卫保洁专业化、集约化、精细化、标准化,鼓励和提倡农村环卫保洁作业实行市场化运营。
第十八条乡镇(旅游区管委会)所在地、所属集镇、中小市场按5000平方米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配足配齐保洁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经营团体等根据清扫面积配足保洁人员。
第十九条行政村按村民小组数量1:1的比例或按农村人口200—300人:1的比例配备保洁员。
第二十条保洁人员的工资待遇由乡镇或村组根据各自实际自行确定,并应逐步提高。
第二十一条保洁人员装备由乡镇、村组负责配备。基本配备标准:保洁三轮车、保洁服装、保洁用具(锨、扫帚等)。
第五章管理标准
第二十二条乡镇所在地、集镇、中小市场、旅游景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街道、公共场所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水渠、绿化带、路沿石、果皮箱干净整洁,路面便道无积尘、无痰迹、无积水、无果皮纸屑、无垃圾散点、无乱堆乱放、无乱摆乱占、无乱搭乱建、无乱停乱靠,冬季无积雪冰块;(二)主要街道两侧和景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无乱粘贴涂写、乱设摊点;(三)镇区道路、街道实行每日两扫制度,每日清早、下午分两个时段分别完成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侯进行保洁;(四)垃圾池、果皮箱的垃圾应在每日8点前清运完毕,垃圾池有专人管理,做到垃圾池干净整洁,定期消杀,垃圾日产日清;(五)垃圾清运车辆保持车体整洁,车况良好。(六)公厕设施齐备完善,标志明显,建立管理制度;公厕室内干净整洁、无绳蛆、无尿碱、无臭味;定期消杀消毒。
第二十三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街巷达到“八净”“八无”,即主街干道净、背街小巷净、人行便道净、农户庭院净、主体墙面净、绿化带净、下水口净、垃圾池(箱)净;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无乱泼乱倒、无瓜果皮核(纸屑、塑料袋)、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无乱写乱画、无乱搭乱建;(二)空闲地无生活垃圾、无杂草杂物,闲置物品和可用建筑材料堆放有序;(三)垃圾池周边环境达到“三无”,即池外无垃圾、无杂草杂物、围墙无乱写乱画;(四)街巷每日清扫一次,巡回保洁;(五)每日定点、定时收集垃圾,并每日将垃圾运至垃圾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使用垃圾池收集的做到日产日清,每日将垃圾运至垃圾场进行填埋,黄土覆盖;(六)村内无害化卫生厕所达到75%以上,自来水或其他安全卫生饮用水入户率达到90%以上。(七)冬季街巷道路无积雪冰块。
第二十四条主干道路环境卫生管理标准:(一)路面、路旁干净整洁,道路每日一扫,巡回保洁;(二)道路两侧排水沟无垃圾暴露;(三)道路沿线两侧行道树、绿化带养护良好,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四)道路两旁建筑物、构筑物美观、整洁;道路沿线门店牌匾整齐规范,门外干净整洁;(五)道路两侧视线范围内卫生整洁,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设摊点、乱建屋棚等现象;(六)冬季无积雪冰块。
第二十五条河流、河道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河堤内外无垃圾明曝,水面无垃圾、无漂浮物。
第六章环卫设施设备
第二十六条乡镇政府、旅游区管委会应当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和配置内容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及建设规划具体方案中,与当地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卫生管理技术更新相协调,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生活、美化环境、节约资源的原则进行相应建设、配置。
第二十七条乡镇所在地、集镇、中小市场、旅游景区改造、新农村建设等建设规划方案,应当包含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内容,并征求县乡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县市容园林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环卫设施、设备指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和维护农村卫生作业所需的专用设施、设备、工具。设施包括:公共环境卫生张贴栏、环境卫生专用标志、公共卫生间、垃圾处理场、垃圾压缩站等;设备包括:垃圾转运池、垃圾箱、果皮箱等;工具包括:垃圾收集车、清扫工具等。
第二十九条乡镇所在地和集镇环卫设施建设、配置按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设置;农村环境卫生设施:各村结合实际,可按每200—300人建一个垃圾池的标准建垃圾池;主要街道应设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箱,有公共环境卫生张贴栏,每村建有垃圾填埋场;车站、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娱乐广场等各类公共场所,应按照公共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数量合理的公共卫生间和垃圾箱。
第三十条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和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设施的管理,经常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设施的整洁、完好和有效使用。公共厕所应当对外开放,设有明显标志,并由专人负责保洁。使用公共厕所应当自觉维护公共厕所的清洁卫生,爱护公共厕所的设备。
第三十一条乡镇、村组的垃圾池、垃圾填埋场选址应远离主干道路和水源地。
第三十二条凡经规划批准设置的环境卫生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阻挠卫生设施的设立和建设。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确需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的,应征得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规定重建或者补建。
第七章责任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行政村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各自区域内环境卫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十五条实行农村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环境卫生管理的要求,做好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乡镇政府所在地、乡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村委会负责;
(二)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等单位的内部区域以及其周边区域由该单位负责;
(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商店、饭店、车站等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
(四)施工工地由施工单位负责,待建地块由业主负责;
第三十七条县农村环境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乡镇(旅游区管委会)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第三十八条考核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终总评的模式。
月查:每月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抽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季评比:每季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考核,根据得分及评定档次,按档次以乡镇(旅游区管委会)为单位兑付相关村组的奖补资金。
年终总评:年底对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进行考核考评,根据考评结果进行表彰奖励、责任追究,并作为单位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章经费筹措与管理
第三十九条农村环境卫生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补助。
第四十条按照“一事一议”的方法,鼓励和提倡群众按每户每月1至5元的标准义务缴纳卫生费。
第四十一条县财政根据财力状况逐年增加环境卫生经费,用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运行费用。
第四十二条环卫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县财政、审计部门应定期对环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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