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AA范文大全网!

自查整改实施方案{2024年最新5篇}

青春之歌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本文共计3044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122分钟。

自查整改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六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三届县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通过深入剖析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深挖问题根源,研究案发规律,查找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使**街道**系统及社区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反思,全面开展整治行动,严明纪律、转变作风,为各项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警示和整改对象

***。

三、方法步骤

以案促改工作集中开展两个月,重点围绕**政策落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两个方面开展,**在**指导下开展此项工作。

(一)第一阶段警示教育

以**系统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为基础教材,采取召开****系统警示教育大会,***集中学习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第二阶段查摆剖析

针对**系统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认真查摆剖析问题。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一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整治“四风”情况。二是聚焦**工作履职情况。重点关注社会救助政策措施落实。三是以上级比对反馈结果作为对查摆剖析环节的检验。结合典型案件,敢于正视问题,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评批。要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梳理。

(三)第三阶段整改问题

坚持查找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剖析原因与自我整改相结合,有针对性的提出整改内容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要求,逐项进行整改。

(四)第四阶段建章立制

针对**系统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查摆、整改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健全完善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

(二)强化整改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以案促改工作。**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始终跟踪社区落实以案促改工作进展及整改情况。社区对以案促改工作要做到按时推进、定期检查、主动汇报,推动以案促改工作任务高质量落实。

自查整改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提高学校教学质量,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纪律及工作责任心,根据民权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通知书》要求,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县委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状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是以案促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研究确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工作报告等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以案促改工作的日常事务,组织工作实施,起草工作方案、总结报告等相关文稿;督促相关人员或教研组等落实整改措施,汇总相关工作资料;负责上报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材料。组织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分为宣传动员、剖析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可交叉进行,统筹推进,确保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四个到位”。

(一)、宣传动员阶段()

1、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学习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案件通报,传达学习县教体局对此事件以案促改工作要求。

2、组织专题学习。组织校领导、全体党员集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县纪委监委以案促改“1234567工作法”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整改阶段()

1、引导全体教职工认清形势、把握要求,强化责任、端正态度,遵守规矩,自觉用各种规章制度约束自己、警醒自己,不断加强思想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思想意识。

2.深入查摆剖析。对照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特点及、原因等,全体教职工要认真学习县教体局有关要求,深入围绕此案例进行反思和剖析,围绕问题苗头、原因症结、整改目标、措施打算等进行自我剖析,学校领导组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撰写整改报告。

3、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全体党员要认真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实际、揭短亮丑、触及思想。

4.抓好问题整改。按照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对检查剖析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整改措施具体化、可操作。

(三)、建章立制阶段()、围绕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针对问题,结合学校目前状况,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完善,以剖析案件和倒查责任为契机,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确保制度完善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四)总结提高阶段()

以案促改活动结束后,校领导组仍旧不能放松要求,要做好回头看工作,及时查缺补漏,巩固以案促改成果,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每个人都要充分认识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专项以案促改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压实责任。学校领导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自查整改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时间安排

从2009年1月上旬开始,至2月中旬基本结束,时间一个半月左右。具体各环节的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目标任务

整改落实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关键阶段。主要任务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扎实整改,切实取得推进科学发展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通过整改,把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走科学发展之路、推动国税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规划、目标措施,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方法步骤

(一)认真做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准备

1、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国税工作实际,制定出符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把解决问题和完善体制机制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

2、召开整改落实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在全面完成分析检查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经市委第三指导检查组同意后,市局召开整改落实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议,对分析检查阶段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部署安排整改落实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会议将传达市委动员会议精神,并由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转段动员会将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市委第三指导检查组的领导将参加动员会议并给予指导。

(二)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科学发展,发挥国税职能,服务*崛起”为主题,结合分析检查阶段情况,研究制定能够切实解决影响制约国税事业科学发展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

1、依据分析报告,初拟整改方案。在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分析检查报告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明确的整改思路,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研究确定我局在整改落实阶段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形成整改落实方案初稿。明确整改目标要求,落实整改牵头领导,细化整改措施。

整改落实方案要做到“四明确”,即: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事项,明确整改落实的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整改落实的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2、公示整改方案,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落实初步方案形成后,采取召开不同层次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层面对整改措施的意见、建议,使形成的整改措施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广泛的群众基础、深厚的实践基础。

3、梳理意见建议,完善整改方案。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着眼于在实际工作中转化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整改措施,使形成的整改措施能切实有效地解决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能切实地做到保发展、保稳定、保决策部署的落实。

4、实施双重审核,把关整改方案。修改后的整改落实方案,报市委第三指导检查组和市分管领导双重审核把关。经审核的整改落实方案按规定时限上报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市局按照出台的整改落实方案,统筹协调,建立“五项制度”集中进行整改,即:建立整改时间限期制度、整改台账登记与销号制度、整改责任制度、整改承诺制度、整改情况通报制度,要用解决具体问题的实效,让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科学发展带来的新变化,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1、落实整改责任。围绕整改目标,通过采取整改进度表等形式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安排等事项,实行解决突出问题“销号”制度。市局将召开解决突出问题分理交办会议,逐项落实整改任务。每个突出问题的整改做到“四个一”:即对每一个突出问题要有一位领导牵头,有一套人马负责,有一个解决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有一个解决问题的进度表,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公开整改承诺。以灵活多样的形式对要集中解决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要集中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时限和步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向单位职工、服务对象及群众代表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3、分类进行整改。要抓住那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集中精力加以解决,多办几件群众迫切希望办的实事。对具备解决条件的突出问题,要马上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到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矛盾和问题,要成立专项小组,积极探索上下联动、左右互动解决问题的方式。

4、通报整改结果

⑴通报内容。对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应全面地向群众通报。对应解决但一时未能解决的问题,要如实向群众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⑵通报形式。一是动态通报,可通过整改进展情况,以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二是整改结果集中通报,一般应与群众满意度测评相结合,以测评会或书面告知等方式进行。

(四)完善体制机制

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最重要的是要形成解决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制度保障。要充分运用学习调研成果和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勇于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要及时对不合时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的基础上再进行梳理,对于陈旧过时的规范性文件或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予以废止或修改。同时,建立的制度要体现一定的前瞻性,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不断巩固。

1、清理查找。一是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广泛深入地征求上级有关部门、业务关联部门以及一般干部职工、广大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我局完善体制机制的意见和建议。二是严格进行自查。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工作职能,严格查找、清理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制度和政策,需要创新和完善的体制机制。

2、筛选确定。一是进行初步筛选。在征求意见和自查基础上,认真进行梳理和分析,按轻重缓急原则进行初步筛选,进一步明确哪些制度和政策是当前有条件并急需废止、修改、建立的,哪些制度和政策、体制机制是需要一定时间逐步进行创新和完善的,哪些是需要上报上级部门研究解决的。二是进行分析论证。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一般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特别是服务对象等参加的会议,对梳理确定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各项制度和政策,需要创新和完善的体制机制进行专题研究论证,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三是进行研究确定。在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需要废止、修改、建立的各项制度和政策,需要创新和完善的体制机制。对于我局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写明理由或依据,同时附有关背景资料、印证材料等),上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3、组织修订。根据研究确定的情况,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体制机制修订工作方案,实施有关制度、政策的“废、改、立”,以及有关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完善。涉及跨部门的问题,各单位主动加强沟通,搞好相互协作。修订工作方案要根据制度、政策及体制机制修订工作的难易程度、职能权限、涉及范围等,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等,抓紧组织修订,逐步形成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回顾总结

1、进行“回头看”。整改落实阶段基本结束时,要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查找分析。主要看是否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是否制定和完善支撑科学发展的相关措施和体制机制,是否围绕“保发展、保稳定、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办了一批实事、破解了一批难题,取得实际效果。对在“回头看”工作中查找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2、认真进行阶段总结。整改落实阶段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送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化领导责任。整改落实阶段是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阶段,广大党员和群众十分关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抓好关键。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从我做起,着力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着力解决阻碍本部门科学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第三阶段工作,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切实推动整改落实阶段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注意整改工作衔接。注重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连续性,把第三阶段工作开展与第二阶段的工作进行衔接,继续做好问题的查摆、整改工作,做到在整改中继续查摆、在推进落实中继续查摆,在整改中不断发现新问题、以问题的继续深入查摆促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同时,要加大与日常各项工作的结合力度,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国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后,要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认真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根据所提意见进行修订和完善,多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研究制定;定期向提出问题的干部群众和关联部门通报落实情况,让干部群众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集中解决问题阶段基本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情况,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活动结束后,要组织开展对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多数指标不满意的及时组织“补课”。单位整改要实行“三公开、三到位、三满意”:整改内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基层和群众满意、单位职工满意、上级组织满意。

自查整改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委定于2014年6月至9月中旬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委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南京青奥会圆满召开,为全市改革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范围

1、全市船舶、电力及散装水泥行业的所有企业。

2、本委下属企业,包括: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市长城商业总公司、市吕四第二商业有限公司、市金鹰食品有限公司、拜耳制药()公司、东盛科技制药有限公司分公司、永银化纤有限公司,共7家企业。

三、检点

(一)船舶行业。

(1)企业是否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3)企业是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等管理制度,并加强日常防护工作。(4)企业是否与外来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将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企业统一管理,并将劳务工视同本单位的职工进行管理。(5)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评估分级及监控是否得到落实,是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演练。(6)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7)企业是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及时排查隐患,及时应急响应,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电力行业。

(1)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情况。重点检查电力企业组织机构建立、保障机制建设和保障方案、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电网企业电力保障供应措施和有序用电方案制定、落实情况;电力企业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网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重大风险报备情况;电网优化调度、电力设备检修计划安排情况;相关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情况;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情况,设备可靠性管理情况;重要电力设施安全保卫情况,企业执行《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规范标准》,落实技防、物防和人防各项措施情况,预防外力破坏事件管理情况。(2)电力行业防汛防台情况。重点检查电力企业防汛防台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防汛防台物资准备和后勤保障情况;防汛防台应急体系建设、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与相关单位协调联动等情况;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汛管理情况,防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和施工营房驻地防汛情况。(3)电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开展电力行业工程建设领域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检查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以及安装、拆卸、验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起重机械是否按照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脚手架进场材料、搭设情况是否与施工方案和相关标准一致;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改造项目中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工程发包、安全投入、施工机械、人员培训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重要时期、重点领域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情况;施工现场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4)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情况。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和电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工作,推进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测评工作;检查电力企业二次系统“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落实情况,特别是生产控制大区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电力企业工控PLC设备漏洞排查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三)散装水泥行业。

本次检查对象为各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墙材生产企业。检点是各生产企业的安全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对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程度的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员的执行落实情况。确保各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消除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对生产设备的保养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督促企业对生产原材料进行合理堆放,防止滑坡等安全隐患。各单位通过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一批安全隐患,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检查出的问题不可掉以轻心,要专人盯守解决,尽快完成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四)下属企业。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重点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重点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等。

3.查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点查企业安全生产措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等。

4.查安全生产基础台帐。重点查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的记录和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记录等。

四、检查方式、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船舶行业。

此次检查采取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和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从6月下旬至8月底,具体分三个阶段: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15日)。各企业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所在地镇乡(园区)。

2、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7月26日)。7月16日-7月26日,我委会同市安监局、海工船舶园对全市海工船舶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力或整改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3、严防严控阶段(7月27日—8月31日)。我委和海工船舶园继续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同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二)电力行业。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检查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电力企业自查(7月1日~7月31日)。各企业要组织专业人员对运行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排查和统计梳理,按照“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夜”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处理。同时对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隐患检查整治等做好台帐记录。并于7月25日前将本次自查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上报市发改委。

2.检查组督查(8月1号~8月30号)。电力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根据各企业安全生产自查总结情况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督查,对重点企业采用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和生产现场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企业及时整改,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排出整改时间表,并落实临时安全措施和相关应急方案。

(三)散装水泥行业。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与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宣传和自查阶段(6月25日~7月15日)。我办将逐一对各生产企业进行走访,解读和宣传安全生产政策和规范。各生产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各企业要重新梳理安全生产制度,修改和健全相关制度。对生产流程进行细致检查,排除不规范和违反操作规程的步骤,消除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业人员对运行设备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排查和统计梳理,及时组织处理。同时督促企业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隐患检查整治等做好台帐记录。

2、检查督察阶段(7月16号~8月15号)。我办将对各生产企业进行督察。检查企业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的落实程度,对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物质准备、安全防护员到位程度进行督察。督促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并举一反三,查找并整改类似的问题。

3、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这是这次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活动的关键阶段。我办将不定期走访生产企业,检查生产企业落实情况,协助查找安全漏洞和隐患,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9月15日)。对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企业进行总结,向各生产企业进行推广,整体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监控水平。

(四)下属企业。

对下属企业检查采取企业自查、组织检查组督查。

1.企业自查。(7月1日~7月31日)每个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对重点部位、人员、岗位、设备、房屋进行检查,检查中要突出细致、全面,要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汇总,并形成整治方案,尽快整改。

2.组织检查组督查。(8月1号~8月30号)我委将抽调委有关人员、企业负责安全工作的同志组成检查组,对各个企业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检查时,重点是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深入车间劳动现场进行检查等方式。9月10日前各企业将此次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书面上报发改委。

自查整改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2024年7月10日至7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第一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10月18日向我市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截至2024年11月末,46项整改任务已全面启动,34项任务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督察问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反馈问题整改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把督察整改作为“第一任务”。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由书记和市长为双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专题会和全市整改动员部署会、推进会、调度会,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福春书记和灵计市长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对整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同志也积极参与和协助推进生态环保工作。各地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上阵,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同责、齐力整改的良好氛围,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锁定问题清单,把反馈意见作为“第一靶向”。四平市坚持从省级督察反馈的问题出发,瞄准靶向,精准发力,全力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针对督察反馈意见,细化梳理出4个方面、15类、46项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5个县(市)区和38个部门,层层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优化了“三本账、四个清单”管理模式,将督察问题信访案件拉条挂账,强化实地核查和专项督查。对督察整改问题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环保督察期间群众反映问题“回头看”,坚决杜绝“一刀切”,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级督察交办的435件信访案件现已整改完成430件。

三是盯紧两个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第一目标”。市委、市政府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及时对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先后出台了《四平市综合考评实施办法》《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河长制市级会议制度〉等七项河长制配套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多项规范性文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我市还编制印发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和项目清单,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二)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包保制度。为确保市领导包保制度有效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局领导包保方案》,由市生态环境局各局领导牵头,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五个工作组,配合做好工作对接、资料收集、综合协调等工作,确保市领导“双包保”制度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督察整改人员配备。经四平市委研究决定,由市委组织部在全市范围内择优抽调十名后备干部和硕博研究生借调到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两年,组成市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专职从事督察整改工作,大幅提升了对我市各项整改任务的实地检查频次和覆盖范围,对我市督察整改工作的跟踪问效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是开展专项督查。6月上旬,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作风调研指导组组成3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共检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21个,信访案件207件,现场检查点位528处。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分别列出了生态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清单,下发通报,并对90余个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进一步促进全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形成“严实深细”的工作作风,有效推动各地各部门整改工作落实。

四是开展市级督查。为推动各地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属地责任,拓展和延伸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效,我市于8月中旬开展了为期10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此次督查由五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分为五组分别进驻五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并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督查等方式,参照省级督察模式开展工作。共调阅资料748份,个别谈话75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十批次203件信访案件,下达责令改正30家,停产1家,关停取缔2家。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下发督办函51份。对各级督察整改问题及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实。10月下旬,各督查组正式向各地反馈,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同步推进整改,做到了既查点又查面、既查标又查本、既督政又督企,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

(三)强化考核,严肃追责问责

四平市着力加强督察整改工作的制度建设,将各级环保督察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全市督查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为切实推进整改工作,实施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立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定期调度、督导工作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责任落地。2024年已下发提示函、预警函和督办函105份,并对整改推进不力的县区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整改问题加快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全市共追责问责252人次,特别是对省级督察反馈问题,已追责问责38人,树立起了求真务实、履职尽责、主动作为的督察整改工作导向,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和拖延整改。

(四)聚焦重点难点问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标志性战役为载体,聚焦水、气、生态等重点难点问题,狠抓环保督察整改落实。

一是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4年)》和《四平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深入推进61个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现完工51个,在建10个。四平市、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4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扩建工程,城市污水处理能力由15.5万吨/日提升至2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郭家店镇、孤家子镇等5个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污水处理能力达到4.66万吨/日;9个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基本完成,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20.5公里。南、北河截流干管已完成36公里,建成区排水管网长度301公里,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66公里;市区累计改造海绵城市老旧小区117个,40个自备水源小区全部改造完成。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强化畜禽粪污监管,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1%,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完成高效灌溉农田4.4万亩。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深化“走遍四平”工作,完成铁东120万立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铁西112万立存量垃圾完成筛分。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建成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34个,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710个,改造农村厕所1.3万户。全市755个行政村基本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屯全覆盖。2024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纵深推进蓝天保卫战。深入落实我市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制定下发《四平市工业炉窑整治实施方案》和《四平市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47台20蒸吨及以上锅炉完成升级改造,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开展了“两清单、一规划”编制工作;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强化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管控,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达到100%;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对我市重污染天气预案进行了修订,严格落实13家供暖企业错峰起炉、4家水泥企业差异化错峰生产等措施,并对重点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1-11月空气优良天数264天,同比减少1天,重污染天数5天,同比增加5天,PM2.5浓度均值为36μg/m3,同比减少2μg/m3。

三是全面启动黑土地保卫战。加快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建设。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292万亩,新增测土配方施肥面积80万亩。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69个地块的用地信息数据采集和质控工作。持续开展“清废行动”,规范固体废物存贮、处置与管理,市、县、乡、村医疗废物处置率达到100%。铁西区112万立方米存量陈腐垃圾筛分项目已全部完成垃圾筛分全部。我市192家加油站、755个地下油罐,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其余已全部完成改造。

四是深入开展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坚持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同步发力,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完成河边、路边、村边、城市周边“四边”植树7421.6公顷,累计投入4225万元、植树4343.3万株。集中开展矿山整治,拆除118家证照不全的采矿企业生产设备,完成矿山复绿189.1公顷,一举解决了存在近50年的矿山无序开采乱象。强化水源涵养保护,完成5个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专项整治,拆除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水源地保护区违建53处,安装围栏21043米,修复拆除违建后裸露地面4.7万平方米,生态放流鱼苗45万尾。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我市林木绿化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9%。2024年被全国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荣誉称号。

(五)改善能源结构,推动经济绿色转型

推进“多规合一”,加快能源结构调整,积极抓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大力发展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积极推进生物质燃料建设,全市建成及在建秸秆成型燃料加工项目9个,建成后预计年产25.8万吨秸秆成型燃料。保证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使用量逐年提高,2024年天然气用气量预计达到5300万立方米。

(六)强化铁腕执法,实施管家式服务。

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强化司法联动,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监督体系,开展多项专项行动,持续强化环境监管,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强化监管铁腕治污。制定了辖区生态环境监管事权划分意见、行政处罚案件查办制度、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等,出台了有奖举报办法,建立举报平台。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是实行管家式服务。加快优化分级审批管理,有效落实取消环评资质法律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政务大厅“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实现网上材料申报和“不见面”审批;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加大部门间联合检查力度,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共核发9个行业72个排污许可证;提供技术服务,今年以来,聘请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进行现场指导,解决技术问题20余项。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围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的主题,聚焦以蓝天保卫战为重点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环境日宣传,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开辟随手拍、生态环保整治进行时、热点聚焦等专栏宣传报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情况,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距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四平市整改任务进展还需要进一步加快,整改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势还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东辽河、西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水质还未实现稳定长期达标,受极端天气等因素影响,水质易出现反弹。空气质量方面,“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管控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管网还不完善,雨污合流制排水管线占比仍然很高,由于资金困难,污水处理运营难度大。在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生活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农业种植污染普遍存在。在能力建设方面,基层监管能力薄弱,普遍缺少环境监测、监察执法专业人才和设施,综合执法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导致出现监管空白。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和绿色发展,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督察整改任务。高度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案件,算清楚整改任务账、举一反三账、长效机制账,明确整改目标清单、措施清单、时限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标整改、对表落实,推动剩余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案件和问题清仓归零。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实施《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美丽四平建设。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建立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切实提升治理能力。

附件: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一些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环保意识不强,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全面、不系统、不到位。在谈到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时,总是归结为生态缺水、队伍缺人、财政缺钱等客观原因,缺少主动解决问题、主动担当作为的精神。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召开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部署会、调度会、整改推进会议等80余次会议推进各项督察工作整改落实,召开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中20余次涉及督察整改工作。

2.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3.将生态文明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十三五期间第二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员手册》,设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课题的专题培训课程。在市管领导干部进修班课程中,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专题讲授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四平市于2024年3月印发《关于2024年全市干部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四宣联发〔2024〕2号),明确要求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等内容。

4.严格执行《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24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5.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下发了《进一步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任务责任清单》,纵深推进蓝天、碧水、黑土地、青山草原湿地保卫战,开展秋冬季百日攻坚,重点解决辽河流域水污染严重、大气不稳定达标等问题,努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市、县(区)两级党政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明确,部分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的环保职责不够清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生态委更名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调整部分成员单位,制定下发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

2.积极推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率先开展市级执法队伍改革,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四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24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印发了《2024年度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拟于2024年1月至3月对各地进行考核。

4.印发了《2024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5.加大核查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工作。对3次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信访案件组织了督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实施五步工作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24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3个地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三、一些县区和部门在向督察组提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中,讲成绩头头是道,洋洋洒洒几千字,谈问题却避重就轻,只有区区三五行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喜不报忧,导致市委主要领导不能完全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市督改办定期调度全市督察整改问题整改情况,形成通报,报书记、市长和各市级领导,2024年共印发7期督察整改通报,2024年已印发6期生态环保督察通报,实施双周调度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2.四平市人民政府在2024年3月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由副市长王有利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

3.印发《四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开展了伊通满族自治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工作。

4.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四平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重大事项已与全省同步公示公开。

5.对生态环境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8月份开展的市级督查,参照省级督察模式,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受理举报、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创了我市生态环保整改工作的先例。实地检查1026个点位,发现问题231个,已完成155个,受理群众来电来信10批次203件。持续传导压力,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

四、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一些领导干部对整改问题责任、进度、措施研究不够不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没有得到真正落实,有些部门整改任务完成不好。市住建局在对承担的第21项整改任务,辽河流域内生活垃圾污染严重的问题上,缺乏认真研究,只围绕河道问题写整改措施,导致整改措施缩水、偏题,整改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了《四平市农村生活垃圾整县推进工作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标准及规程》,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整治成果通过省住建厅、省文明办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达到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工作目标。

2.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710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14个,乡镇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13个,配备垃圾箱(池)92714个、垃圾收集转运车651辆、配备保洁人员4609人,已有748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了有效治理,覆盖率达到97.65%。梨树县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806处,双辽市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7处,并已在《国家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信息系统》中申请销号。

五、市执法局在承担的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滤液问题整改任务中,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对问题排查到位,未建立问题清单,导致全市积存渗滤液底数不清,整治措施没有针对性,整改效果难以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执法局对全市垃圾渗滤液进行了排查,建立了清单,并按月调度各地垃圾渗滤液处理情况。

2.2024年3月26日经梨树县环保局批复,将渗滤液在厂区初步处置后运送至梨树县污水处理厂。现日处理量为40吨左右。截至11月末已处理积存渗滤液9920吨。

3.双辽垃圾填埋场已完成A、B两区的防渗漏处理,并将原有渗滤液封存在导排管内,同时投资799.8万元建设日处理能力100吨的集装箱式两级DTRO渗滤液处理项目,目前A、B两区建设基本完成,实现封场,新建C区防渗已建设完毕,拟作为应急填埋场。

4.伊通满族自治县将生活垃圾送至辽源天楹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现有垃圾场进行深土覆盖,做封场处理。垃圾渗滤液采用二级RO膜反渗透工艺,日处理能力100吨,做到日产日清。

六、市林业局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应承担的毁林整改任务推进不够,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的2370项、3994项信访案件整改不到位,仍有部分林地未还林。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伊通满族自治县2370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案件处罚,并于2024年底完成了相关林地恢复工作。

2.梨树县3994号案件已完成相关林地还林工作,并对成活率不高的地块进行了补植。

3.市林业局对相关涉及毁林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对各地还林工作进行指导,明确林地属性,并对还林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督促。

七、市农委在承担的第20项整改任务中,尚未建立健全畜禽类污染资源化利用工作长效机制。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制定《四平市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方案》《四平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草原生态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检查指导力度,督导各地因地制宜推进固体粪便堆肥利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有机肥生产加工利用等模式,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截至2024年10月末,全市各地共排查出畜禽规模养殖场655个,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6%。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双辽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分别为96%、100%、95%。

3.加强督导调度,建立和完善信息互通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畜禽养殖污染环境行为,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结合四平市生态环境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全市规模化养殖户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

八、整改方案体系不够完善。市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任务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没有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致使市直部门在政治站位不高、缺少清醒认识、责任意识不强、不狠抓落实等方面,无法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整改。

1.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部门整改方案,将第一项“站位不高、认识不够”的问题加入到本部门的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中,并向市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2.已完成《四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向省督察整改领导小组报备。

3.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对整改方案进行了审核并提出相应修改意见,对整改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地区和部门要求重新细化整改措施。

九、四平市公安局整改方案中的“21字整改措施” 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公安局重新修改完善了整改方案。

2.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结反馈程序。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案件,不予立案的及时书面通知移送单位,立案、起诉的将办理情况定期反馈移送单位。

3.与畜牧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破坏草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

十、四平市发改委整改方案中的“一句话整改措施”,内容空洞,泛泛而谈,操作性不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重新完善了整改方案。深化细化整改方案,重新总结切实有效、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新的整改方案上报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市发改委提高认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十一、整改销号存在薄弱环节。整改方案中任务第1项,现有制度并没有充分体现出“一票否决”制度,且缺乏加大县域考核等生态环境保护权重的具体内容,各县(区)均缺少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核的具体内容,以及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依据的文件及公示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部门已经自主验收销号,并且进行网站公示。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市委组织部已责成各县(市)区补充完善“一票否决”制度,目前各地已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本地区绩效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核制度中。

2.印发了《2024年度督察考评实施方案》,设置了能源节约、辽河流域综合整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的方面指标,指标权重不低于22%,并强化常态化跟踪考评。同时,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季度考核之中,并在干部提拔任职前征求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

3.制定并下发《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

十二、整改方案中任务第2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半年、政府常务会和部门党组每季度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但各部门上交的销号材料中部分部门未提供会议记录,还有部分提供会议记录的部门未按照要求每季度召开会议,而且有的会议记录根本与生态环境问题无关,这种情况下就申请销号,在网站上公示证明整改完成。

整改进展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

1.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内容,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了整改问题和交办案件自查,按照《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补充完善材料,各地各部门对反馈问题开展了自查,对不满足要求的重新组织销号。

3.各地各部门上报整改销号时,严格执行销号工作程序,加大现场核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十三、存在拖延整改问题。四平市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石岭镇哈福村砍伐树木修建院墙和道路案件,四平市林业局于2017年9月2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并限期3个月恢复原状。但直至督察组进驻,该企业仍未缴纳罚款,未拆除违法修建的院墙,未对破坏林地进行恢复,存在拖延整改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相关违建院墙已拆除,并对相关地块进行了植被恢复。

2.该企业已于2024年4月上缴了罚款。

十四、存在拖延整改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交办的第2346号、5682号群众举报案件中反映,梨树县十家堡镇多处林地被违规占用修建山庄、水库等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违规建筑尚未拆除,违法占用林地尚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24年8月26日至9月18日,梨树县十家堡镇对上述地块进行了集中清理及林地平整作业,现已全面完成清理平整任务,达到恢复植被林业用地条件并于2024年底完成了植被恢复工作。

2.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森林资源林地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林地管理。

3.对相关的案件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十五、存在拖延整改问题。铁东区山门镇龙王村非法采石案件公示的整改方案为要求采石场拆除生产设备,恢复林地植被。实际上金鼎矿业采石场现场设备均未拆除,剩余砂石未清理,林地植被并未恢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目前,已经完成设备拆除、砂石清理工作。

2.2024年底前已完成植被恢复工作。

十六、存在敷衍整改问题。第1778号案件反映的垃圾场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四平市公开的办理情况为“梨树县孤家子镇将所占地块复原,并已将垃圾运送至指定的垃圾分选厂”。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垃圾分选厂时发现,该分选厂没有环评手续,不具备处理资质,个别厂房没有地面防渗和顶棚,导致垃圾污染问题不仅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还对土壤造成二次污染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孤家子中央大街桥西150米处前钱家陈旧垃圾和分选厂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共清运7万方)。

2.在完成的垃圾坑周边进行加装围栏并消毒,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十七、举一反三不到位。四平市没有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和交办的举报投诉案件,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出其他类似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2024年10月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百日攻坚,持续推进未完成的整改工作。2024年先后于6月份和9月份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四环督改〔2024〕19号)、《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四环督改〔2024〕25号),对全市各级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和细致梳理,确保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完成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2.为推进问题整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相继开展了夏季攻势、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季百日攻坚等专项行动,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3.建立生态环境投诉举报长效机制。制定下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试行)》(四环字〔2024〕94号),对信访举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形成了信访举报闭环机制。印发了《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四政办发〔2017〕48号),通过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环保、参与环保,并在8月份市级生态环境整改工作督查中设立了有奖热线举报电话,发放举报奖励20余件。

十八、铁西区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缓慢整改任务中,没有对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排污吐口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方案中只有一句“没有铁西区管理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铁西区党委和政府组织开展辖区内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排污口排查行动,将排查情况逐一建立台账,全力配合市直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十九、长效机制不健全。四平市没有按省委、省政府关于立整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在既要治标也要治本方面,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机制、制度建设。整改方案里明确列为整改措施的日统计、周通报制度,通报约谈、督办考核制度,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制度多数没有建立健全和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1.我市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印发四平市黑臭水体治理三年攻坚作战的通知》《四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4年)》《四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平市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河流域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文件,逐步完善相关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2.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市委常委包保各县(市)区,市政府领导包保各行业部门的包保制度,定期对整改工作调研督办,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下发了重点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整改问题清单,深化“四项机制、八项制度”,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推动整改落到实处。

3.严格督查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先后开展专项督查和市级督查,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采取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压紧压实责任,2024年共下发预警、督办函105份,对出现逾期情况的地区进行了约谈,今年以来生态环境方面问责32人(不含第一形态)。

4.先后开展了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VOCs排放重点单位专项整治、重金属污染专项整治、消耗臭氧层物质排查、“工业炉窑”排查整治、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噪声污染集中清理、“2024夏季攻势”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2024秋冬百日会战”专项行动等10余次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2100余家/次,受理信访举报411件,办结400件。立案63起,查封扣押3家,限停产6家,移送拘留9起,罚款761.07万元。

二十、流域水质长期不达标。在近3年来,四平市条子河、招苏台河、西辽河、东辽河、伊通河等主要江河出四平断面水质大多长期超标,条子河林家、招苏台河六家子、西辽河金宝屯断面均呈水质恶化趋势。2016年和2017年四平市均未通过“水十条”省级考核。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2024年1-11月份,东辽河四双大桥、招苏台河六家子断面平均水质均为四类,条子河林家断面为五类,西辽河金宝屯断面扣除上游来水超标影响后达到四类,伊通河星光断面扣除伊通河整治清淤影响后达到三类,达到考核要求;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今年1-3季度,东辽河、招苏台河、条子河、西辽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指数分别下降73.97%、68.17%、55.82%,改善幅度连续3个季度位居全国第一。

1.围绕“两方案一规划”,制定下发《深入推进辽河流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完成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辽河项目61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完成51个。

2.制定下发《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4年)》和《四平市2024年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3.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整治包括蔺家河(南河)和红嘴河(北河)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共8个子项目。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二期)EPC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入商业运行。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南河生态修复工程已完成。生态缓冲带建设完成总面积约14.6万平方米。四平市南河黑臭水体清淤工程已完工,清理淤泥约10万余立方米。南北河截污干管改造工程已完成36公里,2024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24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4.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清洁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5.针对金宝屯断流问题,我市多次与省厅沟通,并向生态环境部汇报有关情况。

二十一、部分重点治污工程进展缓慢。四平市部分辽河流域“十二五”规划项目进展仍较缓慢,除已完成和终止实施的项目外,继续实施的12个未建成项目中,10个长期处于在建阶段,2个长期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按照《四平市重点流域劣五类水体专项治理和水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将7个项目进一步调整优化,压实项目内容,优化项目投资,59个项目,调整至十四五期实施项目1个,完工49个,在建9个。

2.实施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三大类61个项目,总投资约49亿元,其中市级财政投入4.22亿元。截至目前已完工51个,在建10个。采取“五步工作机制法”按时调度项目建设进展,督促进展缓慢的项目加快推进。

二十二、《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中要求2017年10月完成的项目中,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十家堡镇污水处理工程、招苏台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污染河道清淤疏浚工程仍未开工。要求2024年6月完成的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至今未实施。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梨树县喇嘛甸镇、四棵树乡污水处理工程已建设完成,2024年9月通过环保验收。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

3.梨树县辽河流域招苏台河河道治理及湿地项目已完成建设,明年春季进行蓄水和绿植工作。

4.梨树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已建设完成,完成验收。

二十三、伊通县人工湿地工程仍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新建水闸,副坝前坡及两侧支沟引渠护砌长度275米,坝体前坡采用格宾护垫进行砌护,坝顶铺设砂石路面。重建两侧东、西支洞,并且对上游河道230米清淤整形等。工程建成后范家拦河闸形成34万平方米库区,最大蓄水量达180万立方米。

2.目前已封闭蓄水,对伊通河水起到了围水降解作用。

二十四、条子河达标方案的2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3个建成,12个在建项目中有2个完成时限为2024年4月的项目仍处于建设起步阶段,5个未开工项目完成时限均为2024年12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已对《条子河四平市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进行了调整,将涉及的20个治污项目调整为17个项目,并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

2.截至12月,已完成11个项目建设,6个项目在建。项目已投资7.39亿元,市生态环境局定期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并每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整改进展。

二十五、招苏台河达标方案的100个治污项目中,目前仅4个建成,14个在建项目中有7个完成时限为2017年底前,剩余82个均未开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梨树县对上述项目进行优化调整,纳入到《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综合规划(2024-2035》,2024年底前需要建设完成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24个,完工21个、在建3个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

2.加强督导调度,县督察办和县辽河办对进展缓慢的项目进行督办。

3.梨树县总投资约14.96亿元,积极争取资金14.96亿元。

二十六、重点工程已建成设施没有及时发挥治污效果。四平市西湖湿地项目从2016年就开始建设,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用于污水深度处理的2个4万平方米生物廊道虽已建成,但至今没有投入使用。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西湖湿地项目已于2024年底完成竣工验收,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发挥治污效益。

二十七、十家堡镇接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的管网设施还未建设,虽然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开工建设,但现场看处于半停工状态,进展十分缓慢,两个镇每天有2500吨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2024年9月孤家子镇污水处理厂已经通过环保验收,出水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2.完成十家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长10公里,现已通水运行,现十家堡污水排入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

二十八、农业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除上游公主岭来水外,干流和支流仍存在水源涵养与河道生态保护措施薄弱,行洪区内占用河道、农田侵占河滩现象较为普遍。在辽河四双大桥断面明显看到东辽河辽宁一侧已全部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而我省境内东辽河段全部被农田覆盖,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直接对水体造成污染。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制定出台《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和《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2.2024年6月底前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4.市农业部门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推广覆盖率和化肥利用率提高上已达到标准。2024年和2024年全市化肥和农药使用量持续负增长。

二十九、黑臭水体整治滞后。四平市南河和北河是条子河的上游,也是流经市区的重要景观河流,已被确定为黑臭水体,是条子河污染的主要原因。由于市政污水干管沿南北主河道内铺设,并在南、北河道两侧设置了68个雨污溢流口,每到雨季生活污水被雨水挤压从雨污溢流口直排南北河,7个企事业单位向南北河排放工业和生活污水,年排放污水量约41万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2024年4月将南北河汇合口处的污水管溢流口下移至西湖湿地二号钢坝(10+800)下游。

2.完成南北河截污管线改造工程建设,总长度36公里。

3.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四平市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2万余次,全市共清理河道垃圾7.51万立方米,其中辽河流域6.02万立方米。

4.调整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2024年已完成创业路、兴达路、太平沟街等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任务。2024年文博路、文凯路、烟厂路等多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持续推进,目前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12公里。

5.按照排污口整治工作要求,68个溢流口全部完成改造,封堵15个,改造53个。7个企事业单位均已完成排污口整治工作。

三十、污水处理厂污泥大量堆存。四平市污水处理厂每年约产生3万吨污泥,目前采取将污泥在厂内加工有机肥进行处置,由于生产的有机肥没有取得许可无法销售,厂内堆集了大量生活污泥无法处置,直接影响到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将露天堆放的生活污泥和有机营养土运送到生产车间,规范处置。

2.拓展了污泥处置后的有机营养土的销售渠道,污泥销往各地有机肥厂、苗圃花卉基地,实现污泥处置企业良性发展。

3.严格落实污泥全程管理,完善了相关安全生产、接收、销售等制度。市住建局已派人长期驻厂监管并定时检查,确保市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出水达标排放,污泥规范处置。

三十一、部分“水十条”任务至今未完成。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都未按规定时间节点出台。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部门做好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十二、未完成“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在2017年底前退出”的任务。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在完成主要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边沟或围栏设置工作基础上,按照《四平市关于东辽河退耕还河指导意见》《四平市河流水系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要求,开展退耕还河工作。

2.已基本完成完成辽河流域内河流两岸保护带建设。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流转土地1.22万公顷,建成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25公顷。

3.全市退耕还河土地面积9062公顷,开挖边沟约1000公里,安装围栏364公里,建设河流两岸保护带1903公顷,完成条子河、招苏台河水源涵养林417.6公顷。

三十三、还有100家加油站内370个地下油罐未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全市共192家加油站,除2家因拆迁和改造外,所有加油站已基本完成防渗改造。

三十四、大气环境污染不容乐观。四平市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不够理想,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够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整改。

1.落实《四平市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继开展打赢蓝天保卫战“一微克”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启动了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建设,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依法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26家;加强煤烟型污染整治,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57台,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狠抓秸秆管控,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明显减少。修订重污染天气预案,市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机扫洒水率达到100%。

2.《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修订,下发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错峰生产措施。

3.定期调度实施进展情况,对实施不力的实行通报、约谈等措施。

三十五、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屡禁不止。2024年春季巡查共发现四平地区火点53个,占全省总火点总数的16%,禁烧包保和网格化监管责任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

2.深入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及政策,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工作。大力推广以秸秆还田、休耕轮作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突出抓好玉米种植“梨树模式”的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今年我市秸秆总量预计为493万吨,计划综合利用量416万吨。

3.制定了四平市秸秆禁烧区划定及管控方案,实行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烧除政策。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划分5647个秸秆禁烧网格单元,确定8827名各级责任人。

4.每年春秋两季持续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按照“禁烧区全面禁烧,限烧区有计划合理烧除”的原则,扎实做好秸秆离田和限烧区烧除工作。秸秆露天焚烧高发期间,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严格执行《吉林省秸秆禁烧量化责任追究办法》,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秸秆焚烧高发地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保持秸秆禁烧工作高压态势。

三十六、餐饮油烟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共54件,此次省级督察期间餐饮油烟的信访举报案件又达到85件,占转办总数435件的19.5%,出现了严重反弹现象,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对城区内未安装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进行地毯式检查。持续打击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的现象。

2.2024年6月,市执法局牵头对全市涉及油烟噪声扰民信访举报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和出现反弹的案件再次进行整改,确保案件整改到位。同时每年也将针对该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油烟污染问题有效解决。

三十七、个别建筑工地物料堆放未采取遮盖防护措施,土方挖掘未采取降尘措施,道路未实施硬化,运输车辆出入未进行喷淋作业,建筑工地标准化制度落实流于形式,未能做到标本兼治,扬尘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积极开展建筑施工标准化管理建设工作,创建“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以项目带动全市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2024年我市20个项目获得“省级标准化管理示范工地”证书。

2.开展越冬维护专项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成立了冬季安全生产、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对工地越冬维护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越冬维护方案和现场围挡进行专项检查,抽查现场22个,发现安全隐患19处,要求立即改正,现已整改完毕。

3.监督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对无照无证等合法手续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依法查处;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鼓励渣土运输公司和市民对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渣土)的运输车辆及时举报。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查处、教育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向路面飘洒装载物、渣土车辆带泥上路等问题160余起,对332辆带泥上路、不戴苫布车辆进行执法,对16家公司及车辆进行处罚,共罚款12200元人民币,有效的遏制渣土车辆带泥上路违法行为。

4.积极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对扬尘问题严重的建筑施工企业不予评优。

三十八、自然保护区违规开发建设问题仍然存在。四平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六项“双辽市白鹤自然保护区内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的整改清单中,确定在8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督察发现,中粮家佳康(吉林)有限公司长岭第九猪场,2016年底投入使用,养猪场占地50.25公顷,年出栏商品猪55万头,位于白鹤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交界处。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养殖生产经营活动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又在保护区内违规新建了一个2万立方米的粪污储池。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1.双辽市白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监督长岭第九养猪场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整改监管工作,定期到拆迁现场实地查看。

2.强化对白鹤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监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绿盾2024”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开展“绿盾2024”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和强化监督工作。

3.与长岭县保持密切沟通和联系,推动拆迁和植被恢复工作有序进行,截至目前保护区范围内长岭第九养猪场和第十养猪场的化粪池以及保护区范围内的一段2.5公里的水泥路已全部拆除,并恢复植被。

三十九、非法采矿屡禁不止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孟家岭镇马家油坊6户企业毁坏林地私乱开矿,破坏林地14处,面积达到230.44公顷,生态破坏现象严重。梨树县和新开区对山林生态环境监管均存在缺位,矿山整治工作力度不足,三家子、四台子等国有林场也没有尽到保护森林的责任,使山林非法盗采和占用土地违法情况突出。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

1.梨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4年4月印发《中共梨树县委梨树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矿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梨委〔2024〕29号)制定矿山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违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格落实林地矿山监管责任。

2.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对检查发现中存在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2起,目前案件已办结4起,涉及占用林地21.613公顷。

3.目前涉及企业林地内违建及设备已全部拆除,已全部复绿,复绿面积30.08公顷。

4.制定印发了《梨树县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梨林字〔2024〕34号),定期开展“举一反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毁林行为。

5.印发《关于印发梨树县林业生态管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梨政办发〔2024〕45号)的通知,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国有林地由四平新型工业化经济开发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集体林地由各乡镇政府、街道等负责落实森林资源监管责任。

四十、伊通县景石镇和伊丹镇大岭村域内有多家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企业,多年来这些企业在矿山开采和碎石加工过程中,生产工艺粗放,石料堆放无防护措施,道路运输过程中防尘抑尘措施欠佳,道路破损严重,导致周围区域扬尘污染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对石料堆无防护措施等达不到环保条件的石场,责令停产整顿。狠抓矿山治理,2011年起,对非煤矿山实行“到期不再延续、新设不予受理”,累计关闭拆除乙类采矿企业122家,停产1家,对仅剩的1家证照齐全采石场进行了严格监管。

2.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在矿区和重点路段设立卡点,昼夜值勤,严查偷采和超载。

3.推进矿区生态恢复,年度可复绿废弃矿坑100公顷。

4.交通运输部门对景台大榆树破损路段进行修复。

四十一、饮用水水源安全存在隐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围栏建设工程,完成了饮用水水源地建立界碑及警示标志工作。完成了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的排查。进一步规范了保护区标志设置。

2.编制完成《四平市下三台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与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核,政府已批复实施。

3.完成了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筑的拆除,二龙山水库15家,下三台水库6家,山门水库10家。

4.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四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三年攻坚作战实施方案》,开展水源地专项排查,按期公示水质状况,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一级保护区内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县级地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有序推进,目前梨树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已基本完成整改,双辽市正在整改中。

5.加强双辽市自来水厂反冲洗的强度。自来水厂常规24小时反冲洗一次,视水源地来水浑浊程度适当增加反冲洗强度,依据市疾控中心出水水质检测报告,出水水质达标。

6.对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存在的违法建筑和养殖户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拆除井房14间并进行封井回填。

四十二、水源涵养林已经遭到严重破坏。四平市梨树县、伊通县,公主岭市以及辽宁省的西丰县部分乡镇都坐落在二龙山水库周围,在二龙山水库准保护区存在破坏林地的违法问题,二龙山水库周围水源涵养林近几年已遭到严重的破坏,水库周围的林地大部分已被耕地侵占。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阶段性整改,按序时推进。

1.市林业局牵头对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林地属性进一步核查,明确集体林地和国有林地管辖范围。

2.对破坏林地和侵占林地耕种问题进行摸排,完成对二龙湖周边排查,委托测绘公司进行土地勘界,并对照集体土地承包数据进行入户核查。经多方确认,二龙山水库保护区内非法侵占的林地面积共计3.9万平方米,其中,被侵占国有林地面积2.5万平方米,被侵占集体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2024年11月中旬进行造林,恢复面积2.2万平方米,栽植云杉5600株;剩余3千平方米,2024年5月开始进行复绿工作,共恢复林地面积1.4万平方米,栽植樟子松4923株。

3.完成二龙湖水库周边401公顷土地流转,秋季植树。完成水库淹没线内已纳入第二轮700公顷承包田流转。将基本农田上报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调整,调整后进行植树和围栏。

四十三、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旅游、养殖等经营行为,对水源水质造成安全隐患。二龙山水源地人为将一级保护区面积缩小,半径为430米没有达到500米的划定要求。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已完成对旅游项目的全面清理,旅游标识已全部拆除,现大坝两侧焊接铁门,设置警示标语牌,设专人看管,实现了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

2.市水利局已于2024年7月16日完成了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二龙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巡查管理制度,确保整改成效不出现反弹。

3.对二龙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上浮球位置重新进行测定和调整,解决浮球面积缩小、半径未达到500米的一级保护区设定问题。

四十四、农村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及交通穿越等隐患仍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基本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水源地整改5个问题。

二龙山水库:已由二龙山水库管理局完成整改,投放铁皮垃圾箱10个、垃圾桶60个、设置警示标牌21个。教育居民生活污水不再自然倾倒,已建设完成1处公共卫生厕所可满足现有居民使用。小孤家村3户拆除整改已完成。制定并实施了《铁东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铁东区关于化肥、农药“零增长”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禁止使用农药和限制使用农药名录》宣传单,推广绿色控害技术,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莫盘沟村4个屯及水源地周边耕地使用化肥相比减量2.2%,农药使用相比减量3.9%。

山门水库: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莫家屯、虫王庙屯2个屯,已经投资1.1万元投放57个垃圾桶(莫家屯27个、虫王庙屯30个),投放12立方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已经全面启动生活垃圾整治工作,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级保护区内龙王村莫家屯、靠山村虫王庙屯(一社)2个雨排口,正在落实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畜禽粪污收集池现已全部完工。3.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设立限行警示标牌 1个。在二道沟至靠山已建设30m截洪沟1个,3*6*3m规格的应急池1个。

下三台水库:城东乡下三台村上道子屯12户48人搬迁已完成整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山嘴屯、孙家屯、上道子屯、老虎沟屯共建设完成卫生厕所31个,其中,山嘴屯7户、孙家屯16户、老虎沟屯8户、上道子屯(搬迁未建);孙家屯增加改厕1户;新建户外水冲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穿越公路及村级公路截洪沟、应急池和应急预案问题整改完成:已经制定完成《关于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村道路进行限行管理实施方案》,共设立限行警示标牌4个;分别在下三台水库南北两侧建设完成2处应急池及拦水带。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2.石岭镇磨盘沟村整改情况。二级保护区内耕地面源污染整改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已整改完成。投放29个垃圾桶,其中,安家沟屯7个、莫盘沟屯2社7个、3社8个、西莫盘沟7个,区环卫处投放12立米垃圾车1台,定期集中收集转运处理。莫盘沟村安家沟屯、磨盘沟屯4个屯2024年改厕31个,建设户外水冲环保公厕6座。“三防”粪污收集池每屯建设1座,共4座,已经建设完成。

四十五、伊通县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将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建在了四合子河边的岸坡上,粪污积液直排,污染河流。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拆除了小孤山镇红日养鸡场带有外排口的储粪池,并对沿河一侧进行清理,消除排污口。

2.已加强对红日养鸡场日常监管。

四十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突出。四平市铁东区的房身村、老城村两个深水井均未设立饮用水源警示标志,未进行围挡防护。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整改。

1.铁东区对两口水井进行了围挡,并设立了安全饮水标识,在水井中安装紫外线杀毒装置。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