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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培训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务干部 培训 创新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3(a)-0237-01
21世纪是一个信息高度发达的时代,现代信息管理技术已经普遍应用到当前的税务工作中,传统税务培训无论在培训内容上还是在培训模式上,都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税务工作的要求,因此,现阶段要切实加强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模式创新,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确保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1 当前税务干部培训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1.1 培训对象局限性大,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我国税务工作的培训对象集中在岗位要员身上,包括局长、所长、稽查等岗位,这些人对税务工作已经有一定的认识,而很多没有培训资格的税务工作人员又缺乏必要的知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培训资源的浪费。除此之外,现阶段我国的税务干部年龄结构偏大,文化素质相对较低,而一些年轻的税务干部则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对他们进行相同的税务教育培训也容易造成资源的浪费。
1.2 培训方法单一
目前,我国的税务教育培训大多为短期培训,教育培训方法单一,主要以课堂教学为主,缺乏多模式、多渠道的税务培训方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税务工作的培训内容越来越丰富,仅凭传统的课堂教学方式无法满足培训的要求,情境模拟、多媒体教学、分组讨论、角色扮演等互动型教学方式应该广泛应用到税务教育培训工作中。
1.3 教育培训机制不够健全
缺乏科学、合理的教育需求分析和评价机制是我国税务培训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很多税务培训计划都属于短期培训,依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没有从整体上对税务知识和技能进行分析和安排,导致培训计划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而奖惩机制的缺乏使部分税务干部对税务培训学习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税务培训成为一种形式,成效甚微。
此外,税务培训内容方面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很多税务培训计划的培训对象来自于不同的岗位,他们具有不同的知识需求,对他们进行相同内容的培训,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
2 税务干部教育培训模式的创新途径
当前我国税务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强税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势在必行。针对税务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健全培训体制、创新培训方式、优化培训手段、完善奖惩机制等方面加强改进。
2.1 统一规划,建立健全的教育培训保障机制
创新税务干部的培训模式,首先应该建立科学完善的规章制度,整体把握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机制,首先应该从培训的指导思想入手,加强税务干部对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引起他们对培训学习的重视,从而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其次,要根据组织、岗位以及个人需求的不同,制定合理的长期、短期培训方案,杜绝无系统、无条理的培训现象发生。培训计划的制定要遵循组织及个人的培养规律,从长远角度出发,培养税务干部的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逐步建立起继续教育、终身学习的培养体系。最后,应该从培训计划的设计、考核、档案管理、评价结果等方面着手,制定严格、详细的基本制度,确保税务干部的培训工作有法可依。
2.2 依照不同的培养需求实行分级分类培训
对于知识层面不同而又处于不同岗位的税务干部而言,其所需的培训内容有很大差异,要想获得更理想的教育培训效果,分级分类进行培训是最直接有效的解决方法。一方面,由于税务干部具体岗位、职位的不同导致培训内容有很大的差异,例如,对于企业税源管理人员而言,在培训时应该以讲解会计知识、会计制度、税法差异等为主,而对于稽查岗位的人员而言,应该以稽查技巧、稽查程序、案例分析等为主;另一方面,由于税务干部的知识层次和文化素养不同,导致他们在知识储备量、分析理解能力、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比较大的差别,进而影响到教育培训工作的成果。对于基础薄弱的人而言,应该加强培训基础知识,而对于高层次人员来说,则应该加强培训他们的知识应用能力。
2.3 优化培训手段,拓展培训方式
培训方式单一是目前我国税务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拓展教育培训方式,实现培训形式的多样化,对于提高税务干部培训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应该将短期培训、长期培训与初任教育培训、任职教育培训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每一项培训都成为系统培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次,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应该充分利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设备,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和生动性。同时,应该改变以教师为主体的传统教学模式,在授课时通过情境模拟、角色扮演、分组讨论、案例分析等课堂活动活跃氛围,增加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最后,要紧跟时展的潮流,多吸引讲师、教授等开展专题讲座活动,使领导干部能够及时把握好宏观经济、知识经济、税收政策、税收发展等方面的形势,提高他们的宏观意识和调控能力。
2.4 进一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
合理、完善的奖惩制度可以有效地激发税务干部的培训学习热情,提高他们对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教育培训部门可以在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成果进行量化考核,通过与预期目标以及其他教育培训项目进行对比,评估培训结果,总结培训的经验和教训,为新的培训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参与教育培训的个人的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员工综合能力的一项评价指标,并依此对员工的晋升、奖金等进行判断。对于培训效果不好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惩处,限期要求达到培训效果或者实行下岗、降级使用。而对于事业心强、培训结果优异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提供给他们更好的发展机遇。
此外,创新税务干部的培训模式,应该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的优势,将培训学习随时化、随地化。培训部门可以搭建网络教育平台,以网络资源为依托,建立网上学习课堂,教师将课件、资料等到网上,并通过建立教育论坛及时地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在实际培训中,培训部门也可以设立专门的学习沙龙,给参与培训的人员提供良好的交流讨论场所,促进税务干部的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 李冬梅.管窥高校税务干部培训的问题与对策[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8):54.
税务培训方案范文第2篇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团结、务实、勤奋、廉洁”领导班子的要求,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先导,着力提高各级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其领导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能力。一月份拟组织对各区、市、县局领导班子和全系统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进一步强化从严管理、考核监督和治庸治懒,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主要考核班子的整体感召力和凝聚力,考核了解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和德才表现。
(二)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着眼于税收征管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要求和从各区市县局班子建设的需要,按照干部专业结构合理,门类齐全,能够适应“十二五”地税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适时对各区、市、县局班子成员进行补充和调整,真正把一批年青有为,具有全局意识、战略思维意识,有立志为地税事业服务的复合型人才推举到领导岗位上来。
(三)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改革方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树立注重品行、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突出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着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
(四)加强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严格按照《《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全市地税系统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
二、不断推进教育培训工作,拓展地税人员教育培训思路
全市地税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以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好的专业化地税干部队伍为目标,积极推进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培训,促进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为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为地税干部健康成长服务。
(一)抓好领导干部培训。市局将积极派员参加省局组织的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和综合能力。
(二)抓好专业化骨干培训。市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将举办税收行政执法、财务软件、纳税服务平台等专业化培训,向基层输送专业化骨干人才。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也要切实采取措施抓好专业化骨干人才培训。
(三)抓好基层干部培训。市局将继续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基层岗位需求和干部自身发展需求,指导区、市、县以下地税机关抓好各类岗位培训和各类人员培训,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工作能力。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班次和人员数量,综合运用脱产培训、网络培训、业务研讨、在岗自学等多种形式,切实抓好基层一线干部培训,确保基层干部脱产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
(四)认真完成省局等上级部门安排的人事干部业务骨干培训和各种调训任务。
三、进一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创建全省文明单位为目标,以创先争优、“三创一办”、“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为实现地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省委十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战略部署,解放思想,转变发展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投身和服务我市发展大局,推动地税事业科学发展。
(二)认真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按照“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主题,牵头抓好作风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任务,配合抓好环境建设年和项目建设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切实为基层和群众解决具体问题。认真开展“服务地方、服务企业、服务项目”专项行动。
(三)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以“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为抓手、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目标,紧紧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丰富创建载体,积极配合市局机关党委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四)继续开展“满意在”2013-2015主题活动。按照省文明办的要求,对服务对象进行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组织开展“诚信纳税户”等创建活动,营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
(五)进一步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激励地税青年立足岗位,勤奋工作,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四、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认真做好工资福利、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按照省编办关于做好市局、县二级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着眼于“十二五”地税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认真做好市、县二级机构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地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并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做好人员调整和机构设置、编制调整工作,进一步规范编制管理。
严格按照省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和有关奖励政策,认真做好工资福利等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好老干部工作,切实关心老干部。
税务培训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基固本促规范,改革创新谋发展”工作主题,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始终把握队伍素质全面优化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完善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推进学习型地税机关建设,继续探索构建多层次、分类别、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
(一)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培训
1、指导全系统抓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学习教育和专题培训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全面理解、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有计划地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脱产轮训、专题讲座、集中研讨,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服务建设现代化新上取得新成效。
2、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培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全局机关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着力解决在地税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狠抓管理强基,激发创新动力,依法组织收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征管改革,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安全履职,为率先实现税收管理现代化、为经济社会事业实现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集中业务培训
继续实施季度全员集中业务培训和考试制度。由市局基层处会商各相关业务处室,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地点和考试安排等,并共同组织实施。师资以外聘院校专家和市局业务处室人员为主,适当吸纳全系统高素质专业人才参与,以提高授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项业务培训结束后组织考试,考试人员年龄按省局统一年龄要求执行,即:闭卷考试人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开卷考试人员为50周岁(含)以上。
1、数据和风险管理业务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风险应对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为培训主体,以分类风险应对、数据质量、税收风险管理、信息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1天半;以数据管理处人员为培训主体,进行信息专业技术培训,培训时间7天。
2、依法行政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税收管理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及机关各业务处室从事税政、征管等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为培训主体,以税务行政处罚与行政执法证据采集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1天。
3、分税种业务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税收管理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及机关各业务处室从事税政、征管等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为培训主体,以营业税、财产行为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为学习内容,培训时间2天。
4、征管业务培训
以市局各分局税收管理岗位的税收管理人员及机关各业务处室从事税政、征管等相关管理岗位的人员为培训主体,针对大集中系统征、管、评分别实施操作培训,培训时间1天。
(三)专业技能培训
1、税务稽查业务培训
以全系统分管稽查的领导及稽查业务骨干人员为培训主体,以相关法律知识、稽查取证和检查询问技巧、稽查案头分析以及案件报告写作等为主要内容,培训计划分为1期,时间7天。
2、办税服务培训
以纳税服务厅人员、12366服务热线人员及各辖市、丹徒局相关业务骨干为培训主体,结合省局相关培训安排,以纳税服务规范,税务公共礼仪、沟通技巧,执法风险防范,应急事件处理等为内容,相对集中培训,时间半天。
3、督查内审业务培训
以各辖市(区)局、市区各分局和稽查局分管领导、对口督察内审工作的科室负责人、负责督察内审工作的人员;市局2013年督察内审人才库成员和参加2014执法督察的抽调人员为培训主体,以税收执法督察规则解读、执法督察相关业务、税务系统财务审计重点、省局2014年重点执法督察内容等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3天。
4、兼职教师培训
以全系统纳税人学校师资库人员为培训主体,以授课方法技巧、公众演说技能、课件制作方法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1天。
5、“三师”资格证书考前培训
组织“三师”参考人员进行部分专业考前培训,内容以注册税务师考试科目为主,采取外聘专家讲授、自学等方式,集中封闭学习30天。
6、纪检监察业务培训
以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为培训主体,培训时间2天。
7、重大行政决策系统培训
以市局各处室、辖市区局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税政法规科长为培训主体,培训时间1天。
(四)税务干部更新知识培训
市局将根据省局统一部署,适时组织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
1、举办全系统科级领导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计划时间7天,具体实施时间另定。
2、举办市局科(股)长更新知识培训班,计划时间7天,具体实施时间另定。
(五)其他教育培训
1、干部初任培训
组织当年分配到地税系统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省局组织的初任培训。
2、后备干部培训
以提高后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强化领导水平,履职能力为目标,以在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培训时间2天。
3、依托“在线学习中心”,认真执行每人每年脱产教育培训不少于12天的规定。
4、省局、市局部署的其他培训。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分大类分岗位”培训的总体思路,充分利用和不断优化现有培训方式和手段,大力实施全员培训工程,加快建设培训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坚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地税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切实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全系统各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推行干部教育培训办班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各类培训班的扎口管理,要及时通报干部培训工作中的新情况、新进展,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前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2、强化引导,注重激励。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示范引导作用,积极推荐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教育培训,特别是要鼓励他们报考“三师”资格考试,为各类人才培养提供助力和平台。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教育培训激励机制,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把干部参训情况、学习表现和学习成果纳入干部管理、考评和评价体系,作为干部提升的重要依据。
税务培训方案范文第4篇
2024年7月21日,省税务局组织参加《以案说法——大企业疫情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培训,在培训中,老师结合实例对新冠疫情期间税费政策进行了深入、全面的讲解,使我收获颇丰。
一、形式新颖,方便快捷
此次培训一改往日面对面培训的方式,采用钉钉群直播的方式进行讲解交流,使我们基层财务人员直接面对省局层次的专家,传播范围广、接收方便快捷、效果比较好。
二、通过培训,全面总结了税收优惠政策
以往接收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通过税务专管员或总行人员转发信息,虽然比较及时,但是不够全面、容易遗漏。此次培训中,全面总结了疫情期间国家颁布的各项税收、社保等方面的政策以及各类政策执行的期间,使我们更明确地把握了大方向。
税务培训方案范文第5篇
1.教学方法单一、教学模式僵化
传统税法课程的教学中,采用“灌输式”的教学方法,重理论、轻实践。教师一味的说教讲解税法课程,无法调动学生在学习上的主动性。目前我们的教学方法还受着传统教学方式的影响,教学手段比较陈旧,教师在课堂上讲得多,学生练得少的现象普遍存在,课堂训练量总体偏小,教学效率低下。
2.税法实践性教学严重不足
在目前高职院校提倡“以实践为基础、以能力为中心”的职业教育模式下,暴露出了实践性教学严重缺乏的问题。现有税法教学计划对实践教学的规定比较笼统,实践性教学的内容、时间、组织方式和方法不够明确,没有系统的实施方案,实践性教学的比例偏少,在教学中实践环节的落实不够,实践性教学质量缺乏有效监控。这些问题已经影响了会计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
3.知识更新慢、理论研究不够
由于税法课程是对税收法规知识的介绍,而税收法规在不断更新变化过程中,所以,做好税法课程课堂教学的备课非常重要。当前高职院校的税收法规理论研究处于相对薄弱的状态,无法满足高标准的教学需求。
4.考试方法有待改进
税法在高职院校会计专业一般属于考试课程,其考试基本采用闭卷形式,简答、问答题多。笔者认为,考试形式单一,不利于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培养。
二、税法教学改革的思路与措施
1.加大税法课程实践性教学的力度
(1)税法作为操作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必须以培养学生的能力为中心来设计课程内容。要增加实训课时,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比例力争达到1:1。当前适合于高职会计专业税法课程使用的实践教材很少,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实践教材应立足于“自编为主,购买为辅”,教师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后,组织一线教师编写税法实训教材,建立税法教学案例库。
(2)高职院校应当强化税收模拟实训室和实训基地建设,保证学生拥有良好的实践性教学场所。高职院校应当加大实训经费投入,建立仿真性强,能全方位模拟税务工作流程、工作环境、职能岗位的税收模拟实验室,同时把税收工作有创新、有成果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民营企业作为首选目标建立校外实训基地,走校企合作办学的道路。正如同志所说:“从学校方面来说,校企合作可以及时反馈社会需求,增强专业的适用性,从企业方面来说,校企合作可以借用学校的教学力量,提高教育层次,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变。”
(3)高职院校应当加强培养税收专业教师的实际操作技能。教师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自身一定要有实践能力,这样才能更好地组织、指导学生实践。税收专业教师不仅要具备系统丰富的理论知识,而且要具有扎实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
作为税收专业教师自身不能脱离实践,高职院校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税收教师的实践技能,重点培养“双师型”教师。要定期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培训,或是专业进修,经常到企业从事报税的实践操作工作。应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方式,结合教学进行教师培训,向税务部门、税务师事务所、大型企业聘请税务专家、注册税务师、财务总监担任客座教授,让他们既到学校指导税收教学工作,进行教师培训,又担任税收实践课程教学,弥补在校税收教师实践知识的不足。对未经过实践锻炼,动手操作能力差的教师,可与税务部门联系下派到业务部门、企业等挂职锻炼,提高他们的实践操作能力和应用能力。要积极创造条件让税收教师经常到第一线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积累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税收实务操作,并能够解答税收工作中出现的操作问题。
税收专业教师只有深入实际,接受前沿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才能更好地进行教材的选择、教案的组织和准备以及实践课程的操作和指导。只有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组织税收实践教学,更好地指导学生。
2.勇于创新,大胆进行税法课堂教学改革
1.推行案例教学法
《税法》是一门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课程, 单纯的税法条文十分枯燥,但结合适量的案例会使教学内容不仅丰富而且生动。教学过程中可辅之大量的习题,教师采用与《税法》教材相配套的《习题集》、《CPA 疑难案例》等,每一个税种讲解完后,就给学生布置一些课后作业以巩固学习效果。
2.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以多媒体教室为载体,变黑板教学为课件教学,使课堂教学变得生动形象、易于接受。税法教材中几乎每一税种都有几个案例需要分析,案例文字较多,在黑板上书写会浪费大量时间。此外,税法知识日新月异,课件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保证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增加了课堂的信息量。
3.改变传统的考试方法,完善评价体系
(1)改革常规卷面考试内容,加大对技能的考核。考试内容的变化,可以起到导向教学的作用,促进在一般课堂教学中贯彻实践性教学的思想,重视技能教学,改进教学模式和方法。如设计相关的企业纳税申报资料,要求学生填制纳税申报表;给出企业相应的资料,要求学生设计纳税筹划方案等。以实际案例分析为主,尽量避免考死记硬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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