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AA范文大全网!

海南自由贸易总体方案{甄选5篇}

笔尖下的温柔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本文共计23849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96分钟。

海南自由贸易总体方案范文第1篇

被告?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1994年4月,原告与七笪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进口俄罗斯产小汽车、出口轮胎的易货贸易合同。同年8月6日,原告在该合同未经海关备案、同意的情况下,即擅自将该合同项目下进口的870辆“拉达”牌小轿车运抵洋浦港。因手续不全且数额较大,洋浦海关经海口关向海关总署请示,总署批准同意该批车辆可按易货贸易办理进出口手续。于是,海关于12月19日正式接受原告的报关开出税单,因原告无法一次性缴纳税款,故海关同意分批缴税分批施行车辆。裁止1996年3月,海关根据原告出口轮胎及纳税情况先后放行上述350辆小汽车。尔后,因国家对易货贸易的许可证及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以及发现原告有伪造出口报关单骗取核销合同的嫌疑,海关开始不予办理剩余520辆车的放行手续并立案调查,后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行文请示总署。总署于10月22日以“调审[1996]361号”文批复:限期原告向海关“提供合法的易货贸易手续?包括提单?,凭合法手续放行车辆;逾期不能提供上述合法手续,按一般贸易办理进口手续,限一个月内补来许可证,否则,按无证到货没收”。造成上述520辆“拉达”小汽车逾期不能提取,海关按无证到货予以没收的结局。海关的处罚决定于法有据,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维持海关的处罚决定。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审明:原告洋浦伟图公司1993年8月28日注册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对外贸易。1994年4月28日,原告依据国务院国发?1992?33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积极发展与原苏联各国经贸关系的通知》的规定,与朝鲜七星公司?以下简称七星公司?在海口签订了一份《易货贸易合同书》,约定由七星公司向原告出售870辆俄罗斯产“拉达”牌汽车,换取原告19000套中国产“海南”牌汽车轮胎,合同总金额为174万美元。合同签订后,同年8月6日,七星公司按合同约定将合同项下的870辆“拉达”牌汽车运抵目的港海南洋浦港。该批汽车共签发了四份提单,即HDMUGYCH0006号提单261辆、HDMUGYCH0007号提单203辆、HDMUGYCH0008号提单203辆、HDMUGYCH0009号提单203辆。同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海关总署?以其与经贸发展司会签发传?376?号传真电报,函复海口海关“经审阅有关合同及单据,均符合易货贸易的要求,准予按易货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请你关加强对此笔易货贸易出货的监管,及时加以核销,做到进出平衡。”12月19日,原告就上述870辆汽车在洋浦海关报关,办理有关手续。洋浦海关开出进口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单。洋浦海关亦出具证明证实。原告在被告的监督下及时组织汽车轮胎共2800套,在海口秀英港出口朝鲜。原告收到七星公司交付的HDMUGYCH0006号和0007号正本提单后,于1995年9月和1996年3月凭两份正本提单?共464辆车?报请被告核销放行提取350辆“拉达”小汽车。1996年3月22日海关总署以税征一[1996]3号文件批复,准许海口海关对原告所欠的345万滞纳金减免按缓税利息征收。1996年3月25日,被告认为原告变相走私进口车辆,决定将剩余的520辆小汽车扣留立案调查,后上报海关总署,1996年10月22日,海关总署调查局以调审[1996]361号文批复:“根据本案具体情况,不宜按走私定性处理……。”事后,因七星公司要求变更货物规格,经双方协商,于1996年11月10日签订《补充协议》,将原合同约定的“海南”牌汽车轮胎变更为“威山”牌或别的质量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轮胎数量可更改。并约定原合同书继续执行。1996年12月6日和1997年1月,原告在山东威海港在威海海关监管下分别向朝方出口了3000套和3400套两批“威山”牌轮胎。1997年2月27日,七星公司致函原告表示收到上述轮胎。同年3月被告派员赴威海海关核查证实。同年5月27日,被告以琼关业[1997]59号文通知原告称:“经核查,我关认为你司的该笔易货贸易进出基本平衡,原易货合同执行完毕。限你司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1997年6月30日前,凭有效单证尽快向我关办结余下的520辆‘拉达’小轿车的海关手续,限期提取车辆,逾期,将按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将上述车辆提取变卖用以充抵税款及有关费用。”因七星公司拒不交付HDMUGYCH0008号和HDMUGYCH0009号正本提单,原告无示提取车辆,遂于1997年5月28日,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1997年11月26日作出?1997?海商初字第0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现存于海南洋浦港仓库的HDMUGYCH0008号和HDMUGYCH0009号正本提单项下的406辆“拉达”车归原告所有;2?HDMUGYCH0008号和HDMUGYCH0009号正本提单已失去法律上的效力,宣告作废;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公告送达朝方,至1998年8月7日生效。原告于1997年6月5日向海口海事法?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该院6月11日作出?1997?海保字第020—1号《民事裁定书》,但未执行。

另查,1996年8月22日海关总署署监[1996]727号《关于易货贸易优惠政策停止后有关核销等问题的通知》,指出国发[1992]33号中的有关证可证和税收优惠政策今年3月31日已经到期,为解决政策衔接之间海关操作及原有易货贸易遗留问题,规范统一海关作业,特就有关问题发出通知:该通知第2条“对易货贸易经营单位逾期不到海关核销的,已收取的保证金额转为税款,不足部分应予催补。”第3条“对进大于出的易货贸易经营单位,应督促尽快向对方出口货物,考虑到货源、季节以及对方国家的一些问题,允许核销期延长至1996年底,逾期还未达到进出平衡的,应当催补税款?按进口时的税率、汇率计算?,经营单位交清税款后予以核销结案。”1998年2月20日,被告以琼关办[1998]54号《海口海关关于洋浦伟图工贸有限公司易货贸易进口车辆征税问题的请示》,向海关总署关税司请示,在请示中陈述:“我关经请示总署批准,于1994年12月19日正式接受该公司报关并开出税单,因该公司无法一次性缴纳税款,故我关同意其分批缴税,分批放行车辆。”“最近,该公司以该批车辆的损坏严重,各种税费成本过高,市场价格下跌,企业亏损过大,无法提车销售为由,请求我关对该批车辆重新核价计税。”该文有处理意见中提出建议:“一、根据商检部门的检验报告和我关的实际查验情况,对剩余的520辆车的完税价格重新估计,?原完税价格的70%和原进口关税税率计征税费。二、对该批车辆的滞纳金按上述重新核定的税额征收缓税利息;缓税天数按原税款缴款书到期次日起至缴税款之日止,除去我关扣车检查及立案调查期间的天数计算,累计有11个月应征收缓税利息。三、由我关核发该批车辆的《货物进口证明》。”1998年9月10日,被告依据海关总署署税[1998]477号批复,作出?1998?琼关违字第40号《处罚决定书》,原告不服于1998年9月19日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海关总署于1998年12月3日作出?98?署复字第10号《复议决定书》决定:驳回申请人请求,维持海口海关?1998?琼关违字第40号处罚决定。被告委托海南京海物资拍卖市场于1998年12月14日公开拍卖被没收的520辆“拉达”小汽车。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洋浦伟图公司具有对外贸易的经营范围,其与七星公司签订的易货贸易合同及补充协议进口“拉达”小汽车,均符合国务院国发[1992]33号《通知》的规定,且经海关总署和国家经贸部确认是符合易货贸易的要求,准予进口,是属于免证的易货贸易的货物。该批进口货物“拉达”小汽车共870辆,原告已经在被告的监管下,依据第0006号和第0007号正本提单提取了该两本正本提单项下的464辆中的350辆,余下的520辆属第0006号、第0007号正本提单项下余数114辆及第0008号、第0009号正本提单项下的406辆之和。因七星公司拒付第0008号和第0009号正本提单,经海口海事法院生效判决确认,第0008号和第0009号正本提单项下的406辆“拉达”车归原告所有。原告依法对520辆“拉达”小汽车享有所有权。被告的处罚决定对原告进口的“拉达”小汽车享有所有权。被?处罚决定对原告进口的“拉达”小汽车认定为无证到货进行没收的事实缺乏事实根据,没有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10条是其处罚的依据,但本条的规定前提是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没有领取许可证擅自进出口货物的。而本案原告是在“八五”期间国家鼓励和支持在特定的国家和地区不需要领取许可证进行易货贸易,原告没有违反国家的规定,不属擅自进口货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处罚没收只能是对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被告将原告依法取得的合法财产予以没收,没有法律依据。故被告的处罚决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被告于1996年3月以原告涉嫌走私为由,对原告进口的520辆“拉达”小汽车扣留立案调查,后经海关总署批复,不按走私处理,仍按易货贸易对待期间长达8个月之久。这个期间,原告不能进行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由于朝鲜七星公司未交付第0008号和第0009号正本提单,原告无法向海关办理提车手续,被迫于1997年5月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提单问题。因七星公司未应诉,海口海事法院所有的法律文书均需公告送达,至该判决生效时?1998?年8月7日?,历时一年零两个多月。故导致原告对该笔易货贸易超过“八五”期间,是其自身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被告不顾上述客观原因,对原告处于没收处罚显失公正。此外,参照海关总署署监[1996]727号《关于易货贸易的优惠政策停止后,有关核销等问题的通知》第2条、第3条的规定和根据被告琼关业[1997]59号《海口海关责令洋浦伟图工贸有限公司限期办理海关手续,尽快提取车辆的通知》精神,原告逾期提取车辆的法律后果,应当是补交税费,而不是没收车辆。综上,被告于1998年9月10日作出的?1998?琼关违字第40号《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缺乏根据,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予撤销,原告诉请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但原告认为被告违法行政,造成其经济损失要求被告赔偿之请求,另案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第1、2目的规定,该院于1999年12月?日作出如下判决:

撤销被告海口海关于1998年9月10日作出的?1998?琼关违字第40号《处罚决定书》。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3066元,由被告海口海关负担。

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海口海关不服。提起上诉,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明如下:

双方当事人对原审法院随案移送的证据的合法性、客观真实性以及与本案的关联性均无异议。经本院审查确认,上述证据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有证明效力,可以作为本案定案的根据。

上诉人提供的署法?2000?83号《批复》,不是上诉人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而是海关总署于事后针对本案被诉行为作出的批复;且对进口商品许可证管理的有关政策问题作出规定,不属于海关总署权限范围。故该“批复”不能作为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

被上诉人提供的《合同书》和《关于请求放行车辆的报告》,与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事实没有关联性,故不予以确认。

被告没收的520辆“拉达”车,与上诉人已放行的350辆“拉达”车属于同一批进口的货物。对此,双方当事人陈述一致,且有海关总署传?376?号传真电报、被上诉人进口报关单、海关开具的税单等证据为证,足以认定。

二审期间上诉人海口海关提供了海关总署法?2000?83号《海关总署关于对“八五”期间易货优惠政策停止后有关进口商品许可证管理问题的批复》;被上诉人洋浦伟图公司提供了1998年5月26日海南省乡镇企业进出口公司与太和县对外贸易公司签订114辆“拉达”车的供货《合同书》,被上诉人致海口海关的《关于请求放行车辆的报告》。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小轿车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实行严格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制度。根据《海关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应当在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时,交验进口许可证和有效单证。“八五”期间对易货贸易进口的原苏联各国原产地商品实行免证和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是国务院“33号文”规定的一项特殊政策。被上诉人以易货贸易的方式进口俄罗斯产的870辆“拉达”小轿车,经海关总署确认,“符合易货贸易的要求,准予按易货贸易有关规定办理海关手续”;被上诉人以进口货物的收货人的身份向洋浦海关申报,交验有关单证;洋浦海关接受了被上诉人的申报,并审验完税价格,开出税单。且其中的350辆已完税放行。帮该批进口车辆应当属于“33号文”规定的免许可证的易货贸易进口货物。

被上诉人不能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和“八五”期间办结余下的520辆“拉达”车的海关手续,其“逾期”行为已违反了海关监管的有关规定。对此,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但是,对于被上诉人“逾期”行为的具体法律后果,双方当事人意见发生分歧。上诉人对被上诉人“逾期”行为实际构成“无证到货”这一事实法律性质的认定,除署法?2000?83号《批复》,没有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据,故上诉人的这一认定没有法律依据。另外,《细则》第十条规定的“没收的进口货物”,应当属于“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没有领取许可证而擅自进出口货物”。但被上诉人进口的520辆“拉达”车是在“八五”期间国家免证等优惠政策鼓励下,以易货贸易的方式进口的货物,并经海关总署和外经贸部确认。因此,被上诉人进口的520辆“拉达”车并没有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更不是“擅自”进口货物。故上诉人根据《细则》第十条规定作出“没收进口货物”的处罚,属于适用法规错误。

原判认为,导致伟图公司逾期完税提货,确有其自身不能克服的客观原因。上诉人不顾这些客观原因,对被上诉人处于没收全部车辆的处罚,显失公正。原判这一认定并无不当。但还应当说明的是,从涉嫌走私被扣留立案调查到一再逾期完税提货,被上诉人在进行该笔易货贸易活动中是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海关总署“727号文”对易货贸易优惠政策停止后,逾期还未达到进出平衡的,明确规定应采取“催补税款?按进口时的税率、汇率计算?,经营单位交清税款后予以核销结案。”该文对逾期还未达到进出平衡的进口货物尚能按“催补税款”方式处理,而对本案中已被确认进出口已基本平衡的520辆车,上诉人却采取没收处罚的方式处理,该处罚决定确与“727号文”的精神不符。本着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当的原则,被上诉人逾期提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远不足处以没收处罚的程序。原审判决以该文为“参照”,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上诉人海口海关?1998?琼关违字第40号《处罚决定书》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予以撤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应予以维持。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3066元,均由上诉人海口海关负担。

[解说]

本案在审理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1?原审原告进口的“拉达”牌小轿车是否应办理进口许可证的问题。1992年6月9日国务?国发?1992?33号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积极发展与原苏联各国经贸关系的通知》规定,在“八五”期间对易贸易进口原苏联各国原产地商品全部放开经营,不再下达进口计划指标和办理进口审批及许可证手续,凡有易货经营权的企业均可自主经营。本案原告洋浦伟图公司是具有对外贸易的经营企业,“八五”期间与七星公司签订的《易货贸易合同》及补充协议进口的“拉达”牌小轿车均符合国务院国发?1992?33号《通知》和海关总署易货贸易的规定,故原告进口的“拉达”牌小轿车是属于免许可证的易货贸易进口货物。

2?原审被告没收的520辆“拉达”牌小轿车是否属于无证到货的问题。本案原告与七星公司签订的《易货贸易合同》后,按合同的约定向七星公司分别出口了中国产的“海南”牌和“威山”牌汽车轮胎,七星公司也按合同约定将870辆“拉达”牌小轿车运抵目的港海南洋浦港,原告就上述870辆汽车在洋浦海关报关,办理有关手续,洋浦海关开具了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专用缴款单,由于七星公司拒不交付0008号和0009号正本提单,原告无法提取车辆,遂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从易货贸易合同、0006号和0007号正本提单、海口海事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以及洋浦海关出具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单据证实,被告没收的520辆“拉达”牌小轿车不属于无证到货。

3?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的问题。

海南自由贸易总体方案范文第2篇

海南自贸港在中国海南。

海南自由贸易港是按照中央部署,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党中央着眼于国际国内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统筹考虑、科学谋划作出的重大决策。

2024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自由贸易总体方案范文第3篇

1994年12月上旬召开的迈阿密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不仅确定了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最后时间表,同时,在这次首脑会议上,在美国的倡导下,与会成员国还一致商定要以NAFTA(北美自由贸易区)为基础,逐步向南扩展,以便最终于2005年1月1日正式组建西半球自由贸易区,即美洲自由贸易区。然而,好事多磨,自从确立NAFTA南扩的目标后,从1995年到2001年,美国因自身原因错过了NAFTA南扩的有力时机,当然,美拉尤其是巴西同美国在某些问题上存在着分歧,也是其进展不大的一个成因。不过,从2001年冬天特别是进入2002年以后,NAFTA南扩的步伐则有所加快。 进 展 众所周知,克林顿虽然在其担任美国总统的两届任期内,美国经济实现了长达10年的持续增长,然而,在推进NAFTA南扩方面,他却是个失败者。与之相比,现任美国总统布什尽管在对付国内经济方面没有多大作为,却在NAFTA南扩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概述起来,进入2002年之后,NAFTA在南扩中取得如下较大进展: 获得贸易促进授权法案 自从1994年1月1日NAFTA获得美国国会通过后,在此后长达8年的时间里,前总统克林顿绞尽脑汁,却始终没有得到贸易促进授权法案,也就是所谓的“快速道”授权。这项“快速道”授权规定,对于美国总统与外国签署的双边贸易协议,国会只能予以批准或者否决,不可修改贸易协定的内容而使审议的过程久拖不决。这项授权最早产生于1974年,直到1994年NAFTA组成后,方予以终止。鉴于1992年NAFTA草案批准后,美国一些国会议员就劳工和环境问题提出质疑,因此,当1994年国会赋予NAFTA法律文件后,此后,美国国会便没有批准延长这项授权。在现任总统布什之前,共有5位美国前总统享有这项外贸谈判权力。 近年来,特别是2001年至2002年期间,由于美国外贸逆差不断加大,为了扩大海外市场,以推动美国贸易出口,布什强烈要求美国国会批准恢复给予总统贸易促进授权法案,即“快速道”授权,为此,布什曾亲自到美国国会进行游说,在布什的多次亲自游说下,美国众议院于2002年7月27日以215票对212票的微弱多数批准了这项授权法案。随后,美国参议院也在2002年8月1日以64票对34票的表决结果通过这项法案。在美国众参两院先后通过贸易促进授权法案后,布什总统最后于2002年8月7日正式批准该项法案。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就任总统期间,虽然不止一次地向拉美国家许愿,美国将与这些国家或以集团名义,或以国家名义签署双边贸易协定,但是,因为没有得到美国国会“快速道”授权,结果每次出访,都是无果而归。布什于2001年初入主白宫后,虽然参加了2001年4月下旬在加拿大魁北克召开的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但因手中没有美国国会赋予的“快速道”授权这柄上方宝剑,结果,布什也不得不扫兴而归。而这次从美国国会手中得到了盼望已久的贸易促进授权法案,它为NAFTA南扩的顺利进行创造了前提条件,并为拉美单个国家或贸易集团同北美三个缔约国分别签署双边贸易协议打下坚实基础。 智利在2002年底加入NAFTA已成定局 在1994年1月1日北美自由贸易区初步组建后,按照原先的设想,智利将成为首批加入NAFTA的候补成员国,并在1995年5月成为NAFTA的正式成员。这是因为,智利在拉美国家中是第一个实行对外开放的国家,况且,该国经济在拉美所有国家中比较稳定,与美国较早实施经贸合作,是美国政府比较看中的国家。同时,智利还是拉美安第斯贸易集团的重要成员国。因此,吸收智利加入NAFTA不仅可以进一步推动两国经贸往来,还可以在整个拉美国家中率先起到加入NAFTA的示范作用。但是,由于美国大公司和大农场主的拼命阻拦以及美国政府态度暧昧,以至于延误了智利加入NAFTA的大好时机。虽然如此,NAFTA的另外两个缔约国——加拿大和墨西哥还是分别于1995年8月和10月先后同智利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但由于美国没有与智利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结果智利成为NAFTA成员国的愿望告吹。智利虽然没有加入NAFTA,然而,南方共同体市场却向它伸出了欢迎的双手。经过多次谈判,智利终于在1996年6月底成为南方共同市场的一个联系成员国家。 2001年“9·11”事件后,美国对外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要在国际上加强反恐合作;另一方面,在全球汹涌澎湃的地区经贸合作面前, 美国不能袖手旁观,更不可把其传统势力范围——拉美地区拱手让与他人。正是在此情况下,美国又重新对智利与拉美经济一体化产生浓厚兴趣。由于NAFTA的两个缔约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已先后同智利签署了双边贸易协议,于是,从2001年底开始,美国将与智利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提到了议事日程。进入2002年以后,美国与智利外贸官员进行了多次接触,还就双方达成自由贸易协定问题进行了具体磋商。但是,由于在2002年上半年,美国正忙于与新加坡签署自由贸易协议,因而与智利的双边自由贸易谈判被搁置起来。但是从2002年下半年开始,美国与智利的双边贸易谈判加快了进程。当2002年夏季,美国贸易谈判代表佐立克访问智利与拉美其它国家时,他又与智利贸易谈判官员就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一些细节问题再次进行磋商。此后,智利贸易谈判代表也多次到华盛顿与佐立克就双边条约问题进行了有成效的谈判。双方按照NAFTA程序,分别就取消进出口关税限制、市场准入、加强私人投资、知识产权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了协议。尽管目前美国与智利的双边贸易协议谈判基本已告一段落,但还要经过法律专家逐条进行仔细推敲,方能最终予以落实,估计到2002年底,美国与智利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便可大功告成。 美国与中美洲国家贸易协议谈判进程加快 凡是组建地区经贸集团,按规定一般都应遵循由近到远的原则。在这方面,将NAFTA向南扩展,当然也要遵循这一原则。更何况,美国与加勒比海和中美洲国家经贸关系一向十分密切,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便是早在1991年秋季,当时的美国总统老布什就首先同加勒比海和中美洲国家签定了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草案。以后,方与南美各个贸易集团分别就草签贸易协定进行了接触。美国现总统不可能超越其父亲的办事原则,因此,在美国与拉美各贸易集团中,首先同中美洲国家签署双边贸易协定也是意料中的事情。 过去,在美国与中美洲的经贸关系上,都是中美洲国家比较主动,而美国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这次美国却一反常态,率先主动提出与中美洲国家进行贸易谈判。2002年1月16日,在美国总统访问中美洲国家时,布什总统提出美国将同中美洲国家谈判自由贸易协议,并倡议美国与中美洲国家加强相互了解,争取早日达成双边贸易协定。在布什总统的倡议下,截止到2002年3月底,同中美洲国家已举行了四次会晤。2002年3月24日,美国总统布什在结束访问墨西哥和秘鲁后抵达萨尔瓦多首都圣萨尔瓦多,与危地马拉、萨尔瓦多、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哥斯达黎加、巴拿马和伯利兹七个国家的领导人进行了会谈,讨论美国与中美洲地区签署自由贸易协定问题。2002年3月25日,即在布什同中美洲国家领导人就自由贸易协定会谈的第二天,洪都拉斯等中美洲七国首脑在圣萨尔瓦多举行特别会议,商讨如何加快本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强与美国的自由贸易,加快地区各国经济发展等问题。这表明,美国与中美洲国家都有增强相互经贸往来的愿望,预计在2002年底美国与智利签署双边贸易协议后,美国同中美洲的自由贸易谈判进程将逐步加快。 帮助阿根廷、巴西和乌拉圭缓和金融危机 美国的NAFTA南扩计划,除了分别同智利与中美洲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外,下一步面临的紧迫任务,便是同南方共同市场国家签署双边贸易条约。但是,目前在南方共同市场四国中(智利除外),只有巴拉圭还尚未爆发货币金融危机,至于其他三国,即阿根廷、巴西和乌拉圭都已陷入经济金融危机动荡之中。特别是巴西、阿根廷,它们都是南方共同市场的顶梁柱,这两个国家若被金融经济危机搞垮,那么,不仅南方共同市场将面临厄运,NAFTA的南扩计划届时也必将落空。正因为如此,帮助上述三国摆脱经济金融困境,也将是NAFTA南扩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帮助巴西、阿根廷和乌拉圭摆脱困境,实际上也是挽救南方共同市场,理所当然地成为NAFTA南扩取得进展的一个主要体现。 现在看来,在阿根廷2001年10月以来爆发的货币金融危机中,美国采取了拖延战术。即在阿根廷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国不予理睬,等到阿根廷筋疲力尽之时,美国才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道着手对阿根廷经济金融予以挽救。2002年上半年,就在阿根廷经济即将陷入崩溃时,在美国的支持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定给阿根廷提供400亿美元的紧急贷款,从而使得本已岌岌可危的阿根廷经济获得了喘息机会。美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此举虽然迟了点,但最终还是为阿根廷经济渡过难关提供了有力支持。 在乌拉圭经济面对危机的紧 急关头,美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之提供了16亿美元贷款,这对这个南方共同市场小国同样是雪中送炭。而美国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巴西的金融支持,则被一些报刊称为“姗姗来迟的务实行动”。拥有人口1.7亿人,排名全球第九大经济体的巴西,在当前面临巨额债务,经济十分困难的关键时刻,若不予以金融支持,那么这个国家将面临灾难性的后果,同时,也将给南方共同市场的发展,乃至日后西半球自由贸易区的组成带来重重困难。在美国总统布什看来,尽管巴西常常与美国在NAFTA南扩和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时间和方式等问题上唱对台戏,但是,一旦失去巴西,那将对整个美洲经济一体化是个重大损失。理由很简单,NAFTA南扩离不开巴西,它对美国和整个美洲实在是太重要了。正因为巴西的地位举足轻重,因而,在2002年8月上旬,在布什总统的支持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方宣布向巴西提供300亿美元贷款。 总之,NAFTA南扩需要巴西和阿根廷为主的南方共同市场,而美国支持下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巴西和阿根廷的金融支持,恰恰是NAFTA在南扩中不得不面对的紧急课题。2002年以来NAFTA的南扩步伐所以加快,有其深刻的经济背景: 其一,从美国自身看,纯粹是出于开拓市场之需要。由于目前美国经济复苏乏力,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加之消除各国对美国贸易保护主义之忧虑,所有这些,都促使布什政府掀起一场大规模的开拓市场运动。正如美国报刊所说,鉴于以上情况,“布什不得不把开拓市场运动,作为美国推动NAFTA南扩,即推动达成战略性自由贸易协议的需要”。美国把推动双边贸易称为“战略性”自由贸易协议,可见绝非是出于单一方面的考虑。鉴于美国在这场全球性的双边协议中已经落后于欧盟和其他国家,为了急起直追,就不可能单纯只为开展贸易而进行双边活动,而必须把开展自由贸易放到全球战略的位置。在这方面,布什政府把这种战略又称为“竞争的自由化”,也就是与美国认为的战略性国家达成双边协议。同时,通过NAFTA的南扩,进一步推动西半球自由贸易区的进展,并且开展新一轮的全球贸易会谈,最终实现上述两个目标。美洲自由贸易区和多边贸易谈判的最后期限为2005年。为了发起开拓市场的运动,以便达到在2005年同时实现美洲自由贸易区和WTO多哈会谈这两个战略性目标,布什在NAFTA南扩中,首先把智利作为首选的战略国家,通过降低智利对美国生产的拖拉机和小麦的贸易壁垒等,力图早日把智利纳入NAFTA中。与此同时,美国还把中美洲作为NAFTA南扩的重要战略性国家,因为,对美国来说,中美洲不仅对美国具有战略意义,而且,同中美洲国家签署了双边贸易协议,就可以对其他拉美国家发挥积极影响。它只能对NAFTA南扩,甚至美洲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起到加速器作用。 其二,拉美国家近年金融动荡和外资的减少,促使它们融入NAFTA过程有所加快。许多拉美国家对1994年底墨西哥发生的货币金融危机,至今依然记忆犹新。当时,若不是墨西哥已成为北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美国也不会及时给予该国大量金融资助。正是墨西哥业已成为NAFTA正式缔约国,方得到了美国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多达500亿美元的金融贷款。 关于南方共同市场三国的经济金融动荡,以阿根廷为例,在这次阿根廷金融经济危机中,倘若该国已成为NAFTA成员国,美国也不会故意采取拖延战术,致使阿根廷发生金融货币危机。当然,其根源在于内部,但是,从这次教训中阿根廷也应重新认识到,为了推动本国经济振兴和发展对外经贸合作,它也有必要在加入NAFTA方面迈出其关键性的一步。 与此同时,流入拉美国家外资数量的大幅度减少,也十分不利于NAFTA的南扩。当前整个拉美,除个别国家外,总的来看,都处于经济萎靡不振,债务增加,外资大幅减少的几重夹击之下。单以外资而言,在1999年全球经济繁荣时期,美国等国家对拉美直接投资曾达到创记录的1050亿美元。然而,好景不长,进入21世纪以来,流入拉美的外资则呈现大幅减少态势:2000年由1999年的1050亿美元减少到了880亿美元,2001年又减少到了800亿美元。纵观拉美近年外资减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则在于,该地区改革进程速度放慢,其中私有化更是遇到了较大的麻烦,这无疑是NAFTA南下的一个较大障碍。有鉴于此,不久前,拉美经委会在谈到本地区外资减少时指出,应加强本地区签署贸易协定,还要积极采取与本地区大国和其他地区国家吸引外资的政策。而加速NAFT A南扩,就是解决美国与拉美国家签署贸易协定,积极引进美国和加拿大外资的一个比较有成效的途径。 此外,欧盟自2000年以来与拉美不少国家纷纷签定双边贸易协议,也成为外部推动NAFTA进程有所加快的一个重要因素。 难 题 有必要指出,与以前相比,尤其是同克林顿政府时期比较,布什政府于2002年推动NAFTA南扩并加快其前进的步伐。然而,这并非表明,在推动NAFTA南下的过程中,就一帆风顺。实际上,近年来NAFTA南扩遇到了不少困难与难题: 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成为推动NAFTA南下的一大障碍。 2001年“9·11”事件以后,美国虽然加快了其签署双边贸易协议的进程。但是,美国在积极与其它国家达成贸易协定的同时,还将其贸易保护主义推向一个新的高潮。2002年3月中旬,美国借口其国内钢铁生产不景气,单方面推行了限制外国钢铁进口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时隔不到两个月,美国又借口欧盟等增加农产品补贴,布什政府于5月上旬制定了在今后10年内对美国农产品补贴增加1900亿美元的措施。美国推行的上述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与措施,不仅招致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的非议,而且在发展中国家,美国采取的贸易保护政策也引起了它们的不满。在拉美国家,一些国家对美国的农产品保护政策进行了批评,认为,美国一边让别人开放本国市场,全力投入到本地区的一体化中去;但自己却把大门紧闭,不准其他国家的谷物和水果等农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这显然是阻碍了本半球的贸易协议进程。所以,美国若不采取措施限制其贸易保护主义政策,那么,NAFTA南扩也将不可能顺利进行。 对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时间表的看法不同。 关于2005年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问题,本来,在1994年12月的迈阿密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与1996年3月的哥伦比亚第二届美洲国家贸易部长会议上,与会的美洲34个成员国(古巴除外)都赞同美国提出的“速战速决”方案,即各国立即就自由贸易协议问题加快谈判步伐,力图把原定于2005年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提前。然而,由于美国在很长时间没有获得“贸易促进授权法案”,而且,人们对美国在大会上的霸道表现也强烈不满,从1998年4月第二届美洲国家首脑会议开始,以巴西为代表的南方共同市场国家提出,由于美洲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差距较大,加之,美洲发展中国家都有一些薄弱的产业,需要一些时间把这些产业尽快发展上去。因而,理应依据各国的实际情况,采取逐步推进的战略,而不是速战速决的方案。看来,美洲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关于时间表的分歧,已是NAFTA南扩的又一难题。 在美洲自由贸易区进程中采取何种方式,美洲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中也出现严重对立。 在美国看来,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理应以NAFTA为基础,通过NAFTA向南扩展,最终于2005年组建美洲自由贸易区。在这个问题上,以巴西为主的南美洲国家则强调,现在美洲经济一体化有多种模式,不只是NAFTA一种方式。因此,现有的美洲次区域集团和小地区组织,包括NAFTA在内,应该保持各自的独立性,采取集团对集团的谈判方式,最后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 当前南方共同市场内部陷入金融经济困境,如不妥善解决,也将影响美洲自由贸易区进程。 在南美洲的经济一体化组织中,以南方共同市场搞得最有起色。该组织自从成立以来,在减少关税,消除非关税壁垒以及对外开放市场方面,都走在拉美其它一体化组织的前面。然而,自从2001年10月阿根廷首先步入货币金融危机开始,紧接着,乌拉圭和巴西纷纷陷入经济金融动荡之中。南方共同市场三国特别是阿根廷和巴西陷入经济金融动荡,对该组织可以说是个灾难。因为,阿根廷和巴西作为拉美新兴工业化国家,不仅在该地区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而且,对NAFTA南扩,进而西半球自由贸易区的产生,所起的作用也是较大的。所以,南方共同市场若不渡过经济金融难关,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将影响美洲自由贸易区的最后组建。 关键的2003年 到2005年底,离美洲自由贸易区的组建还有三年时间,而2003年无疑又是一个很关键的年头。因此,对2003年NAFTA的南扩进行展望,便显得十分必要: 第一,2001年4月魁北克美洲国家首脑会议重新确定了12个谈判工作小组的议题,将在2003年全面展开。由美洲3 4国专家组成的12个委员会,每个委员会设立主席一名,再由他主持的谈判工作小组就以下12个专门问题开展工作:市场准入、海关方式和原产地原则、投资问题、贸易条例和技术障碍、卫生和植物检验措施、补贴、反倾销和赔偿权利、小国经济问题、公共企业的购买、知识产权问题、服务业问题、竞争政策问题、调解贸易争端。上述12个谈判工作小组面对12个专门问题,本来,在1998年4月圣地亚哥会议上已经确定,但因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谈判陷入中断,再加上美国没有通过贸易促进授权法案,结果,在2001年的美洲国家首脑会议上不得不再次提出此问题。既然“快速道”授权已经到手,其他各项程序业已基本就绪,因此,就应该从2003年起,全面落实12个谈判工作小组提出的12个专门问题。 第二,NAFTA南扩到中美洲将于2003年上半年基本完成。美国关于与中美洲国家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的工作虽然已在2002年下半年全面开始,但是,由于中美洲国家几乎都是经济欠发达国家,再加上中美洲国家要求从美国或加拿大得到更多的技术尤其是贸易投资优惠政策,因而,双方将通过讨价还价的多次谈判,方能最后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贸易协议。再者,纵然双方签署了贸易协议草案,还要经过法律专家的最后敲定。因为要使双边贸易协定成为法律,这一关是必不可少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如此,美国与中美洲的自由贸易协议当然也不能例外。 第三,预计从2003年下半年,确切地讲,应该是从2003年7月起,NAFTA向南扩展到安第斯贸易集团和南方共同市场的工作将逐步展开。由于安第斯贸易集团中已有智利先行加入NAFTA,所以,该集团以集团名义参加NAFTA的进程有可能会加快。至于南方共同市场,因为该集团内部的经济金融困难较多,需要时间加以解决,所以,它可能要等到内部整顿完成后,方有时间与NAFTA进行接触,或以国家名义,或以集团名义,加入到NAFTA中去,但以集团对集团的谈判方式,可能是南方共同市场国家所乐意接受的。

海南自由贸易总体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沿海贸易;营口;锦州;牛庄;没沟营

营口是随着东北沿海贸易的发展而兴起的港口城镇,清代中叶已是东北沿海税收额最高的海口,它成为东北第一个通商口岸实属必然。但无论在古代史还是近代史中,营口开埠之前的一直未引起应有的关注。本文首先考察清代前期东北沿海贸易的实况①,然后锦州、牛庄与营口在东北沿海贸易中的地位和变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关于清代前期东北沿海贸易,笔者所见最早的研究是日本学者加藤繁先生1943年发表的《康熙乾隆における满洲と支那本土の通商につぃて》(后收入《史考证》,中译本由商务印书馆1973年出版,全文见中氡镜谌?淼?31—148页《康熙乾隆时代关內外的通商》)。20世纪80年代以后日本学者松浦章、中国学者郭松义、朱诚如、董玉瑛、谢景方、邓亦兵等陆续发表了一批论文。笔者也曾撰写《清代前期的山海关与东北沿海港口》、《清代前期的山海关与东北沿海贸易》二文,主要利用的是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关税档案(以下简称档案)。

一、清代前期沿海贸易的发展

东北地区原为满族(女真)等少数民族居住区,明政府在辽东设辽东都指挥使司,又于黑龙江和乌苏里江流域地区置努尔干都司,并确定辽东行政上归于山东布政司。清王朝建立后,开始对东北进行开发,各地商人也纷纷前来贸易。

南方各省商人赴东北贸易始于康熙中叶海禁开放之后。如康熙四十九年上海县上字73号商船“装载各客布匹、磁器,货值数万金,由海关输税前往辽东贸易”;华亭县华字90号商船领有“县照及江南海关部牌,揽装茶叶、布、碗等货”, “前往关东贸易” (张伯行《正谊堂文集》卷1)。康熙后期已有大量南方海商前来辽东半岛,江苏、浙江、江西三省商人还在盖州修建了三江会馆(民国《盖平县志》卷16)。乾隆以降南方海船到辽东贸易的数量大大增加,位于渤海湾西岸的锦州开始成为闽广商人贸易的重要港口。如乾隆十四年福建闽县蒋长兴商船从上海装载茶叶到锦州发卖,在锦州购买瓜子、黄豆等货返航(《历代宝案》第二集卷31)。乾隆十六年山海关监督的奏报称:“锦州海口税务情形每年全以瓜子为要,系海船载往江浙、福建各省发卖,其税银每年约有一万两或一万数千两,或竟至二万两不等”[1](P399)。

渤海湾内山东、天津与东北的贸易比南方各省更早。明代辽东属山东布政司所辖,辽东的粮食、棉花布匹等军需物品多依靠山东供给。嘉靖年间渤海湾内的民间私贩开始冲破禁令发展起来,有记载称:“山东、辽东旧为一省,近虽隔绝海道,然金州、登莱南北两岸间,渔贩往来动以千计,官吏不能尽诘。”(《明世宗实录》卷460)清代海禁开放以后,渤海湾内各港口间的贸易进一步发展,“奉天南面……宁海、复州、熊岳、盖平等地方与山东登、莱二府对峙,商船不时往来”。(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630)

有相当一部分南方海船也参与了渤海湾内的商品贸易。如江南船户夏一舟于雍正十年正月受雇于徽州商人吴仁则,装载绵花253包从南通州开船,到山东莱阳县卸货;该船于三月转往关东南金州,五月受雇于太仓州商人周豹文,装炭380担运抵天津交卸;其后又受雇于 商人徐梦祥,到山东海丰县装载大枣287石,十月十二日开船返回家乡[2]。该船在渤海湾内山东、关东、天津之间转了一大圈,历时九个月。又如苏州府元和县船户蒋隆顺等,于乾隆四十九年三月受雇于镇江府客商,装载生姜到天津交卸;六月受雇于天津客商,前往关东牛庄运粮到山东黄县交卸,该船就在黄县过年。翌年二月起又多次受雇前往关东运粮,分别载至天津和山东黄县、利津等地交卸;十月受雇于福建莆田县商人,到山东海丰县装载枣子,拟运到宁波交卸(《历代宝案》)第二集卷73)。该船在渤海湾内天津、关东、山东之间往返数次,历时达一年半之久。

大豆和杂粮是东北输出的最主要的商品。江南地区从东北输入的商货以大豆为最大宗。如乾隆十四年苏州府常熟县船户陶寿及客商蔡立三等装载生姜到天津发卖,然后转往关东大庄河口购买黄豆返回(《历代宝案》第二集卷31)。乾隆三十九年太仓州崇明县商人“持钱三千吊自本县发船,十月初一日到关东海州地换买黄豆”,该船装载黄豆200石于十月十四日返航。嘉庆十二年十月苏州府镇洋县商船前往关东金州贸易,装载黄豆360石、秫米10石,以及海参400斤于十一月初七日返航[2]。

闽广商船从东北输入的大豆也为数不少。如乾隆四十二年福建海澄县静字1320号商船从厦门贩糖北上,在锦州装载黄豆262石、瓜子7l袋等货返航(《同文汇考》卷73)。嘉庆十八年七月海澄县静字1749号商船从上海装载茶叶前往锦州贸易,十月廿七日从锦州返航, 该船所装货物计有黄豆1000石、白米12包、瓜子30 包、鹿肉8包、牛筋5包、木耳7包以及大量药材[2]。

山东从东北输入的商品以杂粮为主。山东半岛的登莱二府丘陵山地较多。是山东最主要的缺粮区。清代前期尽管清政府严禁东北粮食输出,却曾多次特准山东从东北运粮。清代中叶山东半岛人口增长,更加仰赖东北的粮食,有记载称“山东登、莱二府向赖奉天高粮、粟 米、苞米三项粮石”(《清宣宗实录》卷280)。山东福山县的烟台、利津县的铁门关都是东北粮食输入的重要港口,昌邑县下营海口也是“通关东,米船岁人关东豆及高梁无数”[3](P248—250)。

天津从东北输入的主要也是杂粮。天津与东北的粮食贸易始于康熙年间,从雍正至乾隆初年清政府曾屡屡下令:“奉天海洋运米赴天津等处之商船听其流通,不必禁止”,甚至减免关税,以鼓励商人贩运。不过,这些多属因灾特许。乾隆中叶随着东北粮食供应能力的提高,清政府对奉天粮食输出的限制逐渐解除。康熙年间天津赴东北贸易的商船“不过十数艘”,乾隆年间已增至数百艘[4]。据统计,乾隆四十三年六月至十月前往锦州贩粮的天津商船就有199只,其中“往回三次者四十四只,二次者九十只”[5]。天津居民靠“搬运粮石生活者”“不下数万人”,天津八大家中也多有以贩运粮食起家者[4]。

棉布是东北从南方输入的主要商品。据《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一书估计,清代中叶苏松地区每年进入长距离运销的4000万匹棉布中,约有1500万匹销往东北和北京[6](P278—279)。明代江南棉布的北销须经由运河,清代则多由海路北上。乾隆末年刘河口淤塞,北行沙船改泊上海,销往东北的棉布在此汇集北运,故有“沙船之集上海,实缘布市”之说[7](P45)。

东北从山东输入的主要也是棉布。乾隆年间山海关监督金简奏报称:金州进口之“山东白布每捆三十五六疋至四五十疋不等,历来每捆仅估三十三疋纳税”[8](P32)。乾嘉年间山东已形成好几个商品布输出区,如济南府齐东县每年从“布市”上汇集棉布数十万匹,“通于关东”;章丘、长山、邹平所产棉布多先汇集到周村,然后转贩东北。山东半岛登州府所属各州县地不宜棉,棉花系从江南输入,但家庭棉纺织业却相当普遍,有商贩收布销往东北[9](P90—92,327—328)。如雍正十年福山县福字9号船,装载布匹、线带、布鞋等往关东贸易[10](P716—717)。乾隆三十九年福山县一艘商船载有青布480匹,白布26疋前往奉天,拟出售布匹换买粮食[2]。

棉布之外,东北从南方输入的商品还有绸缎、茶叶、纸张、糖、瓷器等各种手工业产品,输出商品则除大豆、杂粮外,还有干果、海味、药材等农副产品。《赤嵌笔谈》记载,福建海船赴东北贸易“贩卖乌茶、黄茶、绸锻、布匹、碗、纸、糖、曲、胡椒、苏木;回日则载药材、瓜子、松子、榛子、海参、银鱼、蛏干”等(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卷2)。又据加藤繁先生记述,金州城天后宫正殿内的屏风上镌刻有各种商货名称和捐银比例,末尾题有“乾隆三十六年九月十五日众商公立”字样,加藤繁先生在文中开列了这些商货的名称,现转录如下(见表1)。

表1 乾隆年间金州天后宫屏风上开列的商品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缎子 绸子 丝线 包头 毛串 夏布

估衣 布袜 帽箱 红白糖 苏木 花胡椒

黄白蜡 南北药材 槐子 细杂货 粗杂货 竹筷

经折烟杆 官粉 杂布 烟叶 丝烟 铜器

锡 生熟漆 炮竹 鹿觔 棉花大包 棉花小包

扛连 西纸 红纸 线麻 檾麻 大麻子

南白布 白布 绵货 鹿角 布鞋 草帽子

白矾颜料 锡箔 茶叶 青茶 干菜 曲子

糖果 枝元 乾生姜 槟榔 山果 杂油

草香 脂并 倭元 铁器 瓷器 海味

松子瓜子 芝麻薏米 山茧 琉璃 黄表 花尖

草纸 川连 杂粮 元豆 苏并 豆并

钉油 山妯

——————————————————————————————

表1所列商品当然绝非仅进出金州一口。我们可把它看作是东北沿海与南方各省贸易往来的主要商品。据加藤繁先生考察,打有O印的棉花、线麻、檾麻、大麻子、松子、瓜子、芝麻、薏米、山茧、杂粮、元豆、苏并(饼)、豆并(饼)、山紬等是金州输出之货品,其余没有O印的货物大部分应是输入商品。其中.紬、缎来自江浙;“南白布”应是来自江南的棉布,所谓“白布”大约指山东所产;茶叶来自江苏、浙江、安徽等省,红白糖则产自福建等等[11](P143—145)。

我们还可做进一步的分析。如纸张也是南方北上的重要商品,上表中扛连、川连、黄表都是纸的品种,再加上西纸、红纸、草纸等,在全部70余种商品名称中占了6种。清代纸张产地主要有福建、江西等省。福建的纸张产自闽江上游的延平、邵武二府,顺闽江而下至福州出口。乾隆四十四年福建闽县船户林攀荣就是“装载纸货由福州出口”到锦州发卖(《历代宝案》第二集卷65)。茶叶中乌茶、黄茶来自福建,青茶来自浙江、安徽。乾隆九年锦州海口所到茶叶有“浙绍土茶”和“青茶”,“浙绍土茶每箱七十余觔”;“青茶系徽州土产之极粗者,在地买价每觔不过二分,卖价百觔三四两不等。”(档案:乾隆九年十二月初六日奉天府尹霍备奏折)瓷器以江西景德镇所产为最,前引康熙四十九年由上海北运的瓷器等应是从江西输入的。琉璃是山东颜神镇的特产,销行颇广;颜神镇亦产瓷器,并以结实耐用、价格低廉著称,“运销关外者甚伙”[9](P211—212)。福建、和广东是清代最主要的糖产区,广东《澄海县志》记载:“邑之富商巨贾当糖熟时,持重资往各乡买糖,……侯三四月好南风,租舶艚船装所货糖包由海道上苏州、天津” (嘉庆《澄海县志》卷6)。天津在渤海湾之内,广东糖船既然到天津,当也会到辽东半岛的各海口。再如生姜为江南所产,枝元、槟榔是广东果品,苏木、胡椒则产自东南亚。均由海船贩运北上;瓜子、松子、鹿肉、鹿角等则为东北特产。至于南北药材种类繁多,

随着沿海贸易的发展,东北各海口征收的商税大幅度增长。山海关关税定额康熙年间为25000两,到嘉庆初已增至111129两。而实征税额往往超过定额,达到12—13万两①。

二、锦州、牛庄与营口

第一档案馆所藏关税档案中有一份“清单”,较详细地开列了嘉庆二、三两年山海关所属海、旱诸口出入船只及所征税银,对我们了解东北沿海各海口及其征收税额的多寡颇有价值。现摘录如下:

锦州属天桥厂、小马蹄沟二海口,出入沙、鸟、卫船一千三百六十五只,征税银二万五千六百零六两九钱九分六厘;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计船多二百七十五只,所征税银少一万七千三百七十二两七钱三分一厘。

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出入沙、鸟、卫船七百二十八只,征税银二万一千八百九十九两五钱八分八厘;比较前任监督德新任内计船少三百二十五只,所征税银少一万五千六百二十八两零七分五厘。

……(中略)

以上监督承露一年任内各海口所到有货 船只、无货船只共三千二百八十六只,并各边 口车辆驮驼肩挑,征税银共八万二千六百六十八两二钱九分七厘一毫九丝;比较前任监督 德新任内共计船少一百二十七只,所征税银少 三万八千一百四十九两九钱三分一厘八毫一 丝。②

“清单”所列征税海口计有:(1)锦州属天桥厂、小马蹄沟二海口,(2)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3)盖州属连云岛海口,(4)岫岩属鲍家码头、红旗沟、大孤山、青堆子、尖山子、英纳河、小沙河七海口,(5)复州属娘娘宮、五湖嘴二海口,(6)金州属皮子窝、青山台、金厂、石槽、红土崕、和尚岛六海口,共20处,均为清代前期东北沿海贸易港口③。现依

——————————

① 山海关税收与东北沿海贸易的关系,请参见许檀《清代前期的山海关与东北沿海港口》,载(中国史)2001年第4期。

② “清单”全文详见许檀《清代前期的山海关与东北沿海港口》。

③ 此外,该“清单”还列有松岭子、新台、梨树沟、清河、九关台等陆路税口,海、旱各口合计共25处。许檀《清代前期的山海关与东北沿海港口》一文,对山海关所辖海、旱各口以及这些税口的贸易状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可参见。

据“清单”将嘉庆二、三两年东北沿海各口征收税银以及船只出入状况分别列表如下(见表2、表3):

表2 嘉庆二、三两年东北各海口征收税银统计

嘉庆二年 嘉庆三年

所属口岸 征收税银(两) 占总额% 征收税银(两) 占总额%

“清单”所列税收总额 锦州属天桥厂、马蹄沟二海口 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 盖州属连云岛海口 岫岩属鲍家码头等七海口 复州属娘娘宫、五湖嘴二海口 金州属皮子窝等六海口 120818.229 42979.727 37527.663 11795.218 9581.34 1214.993 11830.204 100.0% 35.57% 31.06% 9.76% 7.93% 1.01% 9.79% 82668.297 25606.996 21899.588 9564.553 7771.315 1249.56 10400.796 100.0% 30.98% 26.49% 11.57% 9.40% 1.51% 12.58%

各海口合计 114929.135 95.12% 76492.808 92.53%

表3 嘉庆二、三两年东北各海口出入船只统计

嘉庆二年 嘉庆三年

所属口岸 船只数 占总额% 船只数 占总额%

锦州属天桥厂、马蹄沟二海口 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 盖州属连云岛海口 岫岩属鲍家码头等七海口 复州属娘娘宫、五湖嘴二海口 金州属皮子窝等六海口 1090 1053 163 620 92 395 31.94% 30.85% 4.78% 18.17% 2.69% 11.57% 1365 728 147 570 114 362 41.54% 22.15% 4.47% 17.35% 3.47% 11.02%

总 计 3413 100.o% 3286 100.0%

上表显示,东北沿海各口中以锦州和牛庄征税最多。嘉庆二年锦州海口征收税银42979两,占“清单”所列税收总额的35.6%;牛庄海口稍次之,征银37527两.占总额的31%,比锦州少5400余两,相差4个百分点。嘉庆三年锦州海口征银25600两,占总额的3]%;牛庄约21900两,占总额的26.5%,比锦州只少3700两,仍相差4个百分点。山海关所属各海口进出船只数量也以锦州和牛庄为最。嘉庆二年锦州进出口船只1090只,占船只总数的31%;嘉庆三年为1365只,占总数的41%。牛庄稍次之,嘉庆二年也达1053只,占30%;三年为728只,占22%。这两处进出船只合计超过2000只,占沿海各口进出船只总数的60%以上。

以上考察可见,锦州和牛庄是东北沿海贸易中最重要的海口。下面,我们来进一步考察锦州、牛庄与营口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它们在清代前期至中期的地位变化。

1.锦州海口

锦州是清代前期东北沿海最重要的港口。其腹地范围主要包括辽西平原和直隶承德府的东北部地区,输出以杂粮、瓜子等农副产品为大宗,输入则以南方的布匹、茶叶等货为主。乾隆十六年山海关监督高诚的奏报称:“锦州海口税务情形每年全以瓜子为要,系海船载往江浙、福建各省发卖。其税银每年约有一万两或一万数千两,或竟至二万两不等,惟视其收成之丰歉以定税银之多寡”。这些瓜子“不产在内地,俱产于清河门、九官台、松岭门等各口外地方,系蒙古所种。伊等于秋收后,用车辆载往锦州、易州地方发卖,而客商或自口外,或自锦、易二州俱买运至天桥厂、蚂蚁屯海口上船,每至丰收之年瓜子车辆竟至有数千辆或盈万辆之多, 自清河门、九官台、松岭门等处络绎进口,沿途接踵而行,不可胜数”[1](P399)。清河门、九官台、松岭门,系锦州府与直隶交界的“柳条边”沿线的“边门”。“边门”之外原为漠南蒙古卓所图盟的喀喇沁左旗、土默特左旗属地,人清以来大量关内移民陆续迁入,乾隆年间分置八沟、三座塔、塔子沟等直隶厅,归热河都统所辖,隶直隶承德府。所谓“口外地方”即指这一地区。清代前期由锦州输出的农副产品,除锦州府属各州县所产之外,多来自“边门”之外的这一地区;而“内地海船载来之黄茶、布匹等项,在锦州纳税后”也有不少输往这一地区。

锦州所属海口有二:即天桥厂和马蹄沟。马蹄沟海口在州城东南35里,又称东海口;天桥厂海口在州城西南70里,又称西海口。马蹄沟海口“进口船只来自天津、山东两处,……人口货为天津、山东两处之麦,出口货以杂粮为大宗。”天桥厂海口“进口船只来自福建、广东、宁波、安徽、上海、直隶、山东等处,……凡滇黔闽粤江浙各省物产、药类暨外洋货品,悉由此输入。”(民国《锦县志略》卷13)清初锦州所属二海口中以马蹄沟海口贸易较盛,乾隆年间大批南方海船前来贸易,天桥厂海口的地位迅速上升.到嘉庆初年其重要性已超过马蹄沟,故在嘉庆“清单”中天桥厂被列于首位。咸丰八年盛京将军庆祺等的奏报称:“锦州天桥口向系闽广江浙等省沙、鸟等船前来贸易之区,铺户较多,是为极要;其马蹄沟海口仅有直隶、天津商船往来贩粮,该处铺户较少,是为次要。”不过,咸丰年间锦州海口因“沙淤水浅”,海船停泊处距岸已有三四十里,“商船进口装卸粮货”,须靠“拨船趁潮挽运”(《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25),故出现税收征不足额的现象(详下)。

2.牛庄与营口

牛庄,明代属辽东都司之海州卫,清代属奉天府海城县。牛庄城位于海城县西40里,建于后金天命八年(1623年),城周2里93步。清顺治元年置牛庄城防守尉,设章京驻防,乾隆十三年增设四品协领。牛庄是东北境内最古老的海运码头之一,明代由海路向辽东运送军需物品多运至此。清代海禁开放之后,牛庄很快成为南方海船贸易的重要码头。“海艘自闽中开洋十余日即抵牛庄”,加之当时牛庄尚未设税。海船出入可不必纳税,更使牛庄“百货云集”,“一切海货有更贱于江浙者。”从康熙中叶到乾隆中叶,是牛庄作为海船贸易码头最盛的时期。清中叶以后由于辽河河道淤浅,海船不能进入,船码头向辽河下游转移,这里成为内河船舶的重要码头,辽河北部的农产品多在此集散,转运营口[12]。

营口原名没沟营,又称西营子。清代前期为盖平、海城两县分辖,清末在此分置营口县。据民国

实际上,营口之成为辽河海口码头并非始于道光初年,而是更早些。据辽宁省博物馆编《辽宁史迹资料》记言:营口市天后宫正殿前有一个铁香炉,其上镌有“奉天海城县没沟营税店丰盛、恒益、宝兴、广信、洪昌,上海信商周锡璜同敬助”、“嘉庆二十五年立”等文字[13]。前述嘉庆“清单”的记载更清楚地证明:没沟营成为辽河海口码头的时间至少不会晚于嘉庆初年。“清单”所载:嘉庆二年“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共进出船只1053只,征收税银37527两;嘉庆三年进出船只728只,共征银21899两。所谓“牛庄属没沟营、耿隆屯二海口”无可争辩地证实,此时的没沟营已是辽河最主要的海口码头之一,与耿隆屯海口同属牛庄驻防城所辖。而上述没沟营的丰盛、恒益、宝兴、广信、洪昌等税店,可能就是为征税而设。至于耿隆屯海口,笔者未查到其他记载,不知其确切地点。

在清末铁路修建之前,辽河是东北地区最重要的南北运输干线。不仅牛庄、营口,还有白华沟、田庄台、兴隆台等都曾是辽河沿岸的重要码头,清代前期都曾作为海船停泊的港口。从清初到中叶的一百余年间,由于辽河的不断淤塞,海船贸易港口逐渐下移,最终移至距离海岸最近的营口,时间大体是在乾隆中叶至嘉庆初年的三四十年之间”[12]。在前面的考察中我们看到,锦州海口的腹地主要包括奉天西部的锦州府和直隶承德府东北部地区;而辽河作为一条纵贯奉天全省的河道,其腹地范围远远超过锦州,不仅包括辽河流域,还可向北延伸到整个东北平原。因而随着东北开发的深化和不断向北推移,没沟营作为辽河海口码头,其后来居上之势可以预料。

有学者认为道光十五年(1835年)左右牛庄、营口的贸易额已开始超过锦州,这一估计大体应是不错的。不过该文未能提供所依据的资料。①笔者所见的资料稍晚些,如道光十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盛京将军耆英奏报东北各海口进出商船的情况称:“自开河以来,没沟营商船已有八百五十九只,其余各海口自数十只至百余只不等,……惟没沟营船只最多”[14](P577)。东北沿海港口除最南端的金州之外,每年十一月至次年正月“均值封河期,并无船只”出入(档案:道光四年七月二十七日管理山海关税务海忠折)。从二月开河至四月二十三日不足三个月时间,没沟营已进出商船859只.超过嘉庆三年全年728只之数;即便与税收额最高的嘉庆二年相比,也已达该年进出船只总数1053只的80%。可以肯定,此时的没沟营与嘉庆初年相比,其贸易量及税收额都有很大的增长。

——————————————————

① 魏福祥《近代东北海运的“豆禁”与“解禁”》,载《东北地方史研究》1984年第1期;陶炎《营口开港与辽河航运》,载《战线》1989年第]期。二文均未注明资料依据。

咸丰年间的资料更加确切。咸丰十年“奉天海口变更收税章程”,拟加增税银8万两,主要就是以没沟营海口为加征对象。山海关监督乌勒洪额对此有一个说明:“查山海关所属税口三十余处,旱口如清河门、梨树沟等二十余处俱属山路,车辆甚少,所有货物多系驮载肩挑”,收税无多且“间有闭塞”;“海口如锦州、熊岳、鲍家码头等口共十余处,因沙淤水浅亦有闭塞,即到船之海口难期畅旺”;“唯牛庄所属之没沟营口为南省船只辐辏,该关课额攸关。闻得前数年关东丰收之时,没沟营口所收包头、油篓税银尚属畅旺,所有海、旱各口办公费用皆由此项酌拨,而闭塞之旱口、淤浅之海口所亏正额亦赖此项抵补。是以原奏由包头、油篓税银项下加增课额。”(档案:咸丰十一年二月初一日乌勒洪额折)这里所谓“前数年”,应是指咸丰初年或者道光末年。在嘉庆初年的税收统计中,牛庄属没沟营等海口税收虽然低于锦州,但只差4个百分点.税收额也只差三五千两;此后的数十年间,没沟营的贸易又有大幅度增长,因而才可能有加增税额8万两之议。另一方面,锦州海口却由于“沙淤水浅”,正额也时有亏损,需要靠没沟营所征税银抵补。可以确定,最迟在道光末年或咸丰初年,没沟营在东北沿海贸易中的地位已超过锦州,成为东北沿海税收额最高的海口。

咸丰九年二月办理海防事务的钦差大臣僧格林沁曾十分明确地说:“没沟营为奉省咽喉重地,各处商船即在彼停泊,不能驶至牛庄。查上年和约内,原有牛庄通商之议,设使夷人必欲前往牛庄.应由该将军委员明白晓谕,各处商贾皆在没沟营聚集,俗谓赴牛庄者即系没沟营地方,牛庄并无商贾行肆。”(《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35)也就是说,咸丰八年的《中英天津条约》定牛庄为通商口岸,但此时的牛庄因辽河淤塞,海船已不能进入,辽河海口真正的海船停泊码头是没沟营。《海城县志》对此也有明确记载:“营口在辽河左岸,距牛庄九十里。海禁未开时。南商浮海由三岔河至萧姬庙(即小姐庙)河口登陆,入牛庄市场。嗣后河流淤浅不能深入,因就此为市。咸丰八年与英人订约通商仍沿牛庄旧称。实则以营口为市场。”(宣统《海城县志》商埠条)换言之.所谓“牛庄”实际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别,狭义的牛庄系指海城县西40里的牛庄城;而广义的牛庄当是指牛庄驻防城所辖之海口,也就是辽河海口码头的总称,其具体地点在乾嘉年间经历了一个从牛庄一田庄台十没沟营的迁移过程。咸丰八年所定通商口岸名曰“牛庄”,其具体地点则是辽河人海口的没沟营,即营口。

清代东北的沿海贸易是随着东北的开发而兴起的。随着开发的进展,东北地区农副产品的输出能力逐步提高,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也随之增长。乾、嘉年间,东北与南方各省沿海贸易已具有相当规模。东北向南方输出的主要是大豆、杂粮、药材、干果等农副产品,从南方各省输入则以棉布绸缎、茶、糖、纸张、磁器等各种手品为主。

营口是随着东北沿海贸易的发展而兴起的港口城镇。在清代前期东北的沿海贸易中,锦州与牛庄是最为繁盛的两大港口。不过。所谓的“牛庄”实际上有狭义与广义之别,狭义的牛庄系指海城县西的牛庄城;广义的牛庄则是指牛庄驻防城所辖之海口,即辽河海口码头的总称,其具体地点在乾、嘉年间经历了一个从牛庄’田庄台一营口的迁移过程,至乾隆末年嘉庆初已移至营口。辽河作为一条纵贯奉天全省的主要河道,其腹地范围远远超过锦州。清代中叶,随着东北地区开发的深化和不断向北推移,东北沿海贸易重心随之发生变化,营口逐渐取代锦州成为东北沿海最重要的海口。嘉庆初年,“牛庄属没沟营”海口的税收额虽然还略低于锦州,但其后来居上之势已显端倪;最迟在道光末或咸丰初年,“没沟营”在东北沿海贸易中的地位已超过锦州,成为东北沿海税收额最高的海口。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营口成为东北的第一个通商口岸,完全是由于它当时在东北沿海贸易中的地位。

[]

[1]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1辑)[Z].台北:故宮博物院,1982.

[2]松浦章:李朝漂着帆船の问情别单につぃて(上、下)[J].日本:关西大学东方学术所纪要,第17辑.1984;第18辑,1985。

[3](清)郭嵩焘:郭嵩焘日记(第一卷)[Z].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

[4]许檀.清代前期的沿海贸易与天津城市的崛起[J].城市史研究,13—14辑.

[5]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45辑)[Z].台北:台湾故宫博物院.1984.

[6]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7]上海博物馆。上海碑刻资料选辑[Z].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

[8]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5辑)[Z].台北:台湾故宫博物院,1984.

[9]许檀.明清时期山东商品的[M].北京:中国出版社,1998.

[10]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23辑)[Z].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

[11]加藤繁.中国经济史考证(中译本,第三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3.

[12]许檀.清代前期的山海关与东北沿海港口[J].中国经济史研究,2001(4).

海南自由贸易总体方案范文第5篇

试点意义

上海自由贸易区属于狭义自由贸易区的概念,1973年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将其定义如下:“指一同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和国内各类保税区不同的是,白南贸易区的最大特色是“境内关外”的特殊海关监管制度,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所谓“一线”,是指自由贸易区与国境外的通道口,“一线放开”是指境外的货物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进入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的货物也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运出境外;所谓“二线”,则是指自由贸易区与海关境内的通道口,“二线管住”,是指货物从自由贸易区进入国内非自由贸易区或货物从国内非自由贸易区进入自由贸易区时,海关必须依据本国海关法的规定,征收相应的税收。相比国内各类保税区,自由贸易区意味着更优惠的政策、更大的开放度。上海自由贸易区是国家拟建设的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理论界将其视为与1979年建立深圳特区、2001年加入WTO同等级别的重大改革举措。上海在贸易、金融、投资、航运、港口、关税、负面清单、离岸市场等领域进行改革,以及加快服务业开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与试验区相适应的监管制度等重点制度性创新,体现了国家要借推动国内自贸区建设为契机,倒逼国内市场化改革,推动中国与新一轮全球规则体系接轨的战略考量。

上海自贸区方案的核心是投资的自由化。而投资自由化的核心和基础,是在自贸区内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以及试图探索建立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外商在中国投资需要经过不同级别的政府机构核准。而自贸区将在投资项目管理环节,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内资和外资项目进行备案管理,并停止实施国务院上述文件规定的相应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在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管理环节,对鼓励类、允许类和先行开放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取消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相应停止实施涉及的相关行政审批。

试点的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选择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等部分领域扩大开放,暂停或取消投资苦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限制等准入限制措施。二是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培育贸易新型业态和功能,鼓励跨国公司建立亚太地区总部,深化国际贸易结算中心试点,支持区内企业开展离岸业务,在区内实行有利于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发展服务外包,发展境内外融资租赁业务,加快培育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功能,等等。三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开展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试点,实现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在人民币跨境使用方面先行先试,改革外债管理方式。深化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允许金融市场在区内建立面向国际的交易平台,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商品期货交易,支持股权托管交易机构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开展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四是完善行政法制领域的制度保障。试行外资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制定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为此将涉及约10件行政法规和2件国务院文件规定的约23项行政审批的停止实施和改变。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获得的金融、贸易、服务业开放政策比珠海横琴和深圳前海更加优越和完整。在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新政策中,上海将推动税收创新,包括离岸贸易、金融采用低税率,对境外投资收益采用分期缴纳所得税等优惠政策支持自由贸易区内企业发展。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立,将会对国内外高端生产要素产生巨大虹吸效应,对周边地区尤其是江苏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机遇与挑战

自由贸易区不仅有助于提升上海的竞争力,对整个长三角地区竞争力的增强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了一个更高水平的开放平台,高端生产要素的集聚,会对周边产生辐射、带动效应,能够服务于更广泛的地区。对我省而言,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助于引进高端投资。由于我国金融、外汇管制以及市场准入限制,过去跨境结算、贸易、物流以及国际金融的许多业务都无法在国内开展,上海自贸区建设将引发国际高端资本流向的改变,吸引国际高端投资向长三角地区集聚。这一趋势契合了江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成为江苏向经济强省跨越的巨大助力。二是有助于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自贸区将为长三角地区尤其是江苏的企业打开窗口,不但利于出口还能把国际新技术引进来。三是有助于江苏特别是邻近上海地区争取更多先行先试政策。上海的突破,为我省苏南地区探索建设自贸园区、深化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试验、扩大深化海峡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成果、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提供了有利机遇。

短期内,特别是在微观层面,上海自贸区建设可能会对江苏带来较大挑战。一是招引外资压力加大。上海自由贸易区试行外资的准入前国民待遇,以备案制代替审批制,这对于外资尤其是技术周期较短、时间价值突出的外商投资而言,无疑具有很大的吸引力,长三角地区的招商引资竞争将更加激烈。而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许多优惠政策,诸如准入前国民待遇及税收优惠,主要是围绕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用服务、文化服务和社会服务六大现代服务业领域试点开展,这将使江苏的现代服务业尤其是金融、物流、总部经济、电子商务、专业服务的发展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对江苏来说,不但难以引进新的总部经济项目,现有的总部经济、保税物流贸易、外贸存量都有可能向上海转移,这种转移一旦形成很难扭转。二是保税物流贸易压力加大。上海自贸区的运营,进一步降低了区内企业贸易的结算、税务、财务、船务运营和关务成本等,这对我省正快速发展的保税物流贸易的影响不容低估。一些企业通过发展离岸贸易的途径以减少贸易成本,从而降低我省的外贸增量。三是外贸增长压力加大。上海自贸区试行的利率市场化、汇率兑换更加自由化以及促进投资和贸易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将大大降低企业的贸易成本,吸引我省相关企业转移,外贸增长将更加困难。

对策建议

建立协同推进的政策申报机制。上海借助自贸区平台,争取到了“一揽子”相关政策。江苏应吸收借鉴上海自贸区的政策精华,适应对外开放新的发展趋势,积极争取逐步接近上海自贸区的政策内容。除借鉴上海自贸区已有政策外,还应根据江苏的现实需要,开展先行先试的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如抓紧争取国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争取设立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集散中心,积极探索和开拓国内首个网上自贸区服务平台。

尽快启动自由贸易园区申报工作。在上海自贸区试点后,其它东部沿海有条件的城市有望列入试点扩大范围。我省应积极准备,创造条件,在苏南邻近上海地区选择重点园区、保税港区,定位于上海自贸区的补充,体现互补性、辅,积极申报建设自由贸易园区。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