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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行动方案{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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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农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升全区人民幸福指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与XXXX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签订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服务项目三方协议,实行市场化公司负责生活垃圾清扫、分类、收集、清运,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的精准治理。各社区发动居民群众全面参与环境整治和村庄清洁行动,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努力争创全市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理工作示范或先进集体。

二、重点工作

(一)发动群众

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发动全区群众参与综合治理,推行垃圾分类,养成垃圾入桶良好习惯;互相监督,共同遵守乡村文明条约,督促市保洁公司切实履职尽责。在全区开展季度或年度文明清洁居民示范户(8-10户)、文明清洁示范生产队(3-5个)、文明清洁农村社区(1个)等评选活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积极性。评选活动由社区先行申报,管理区农业局组织管理区辖区内市“两委员一代表”和部分党员干部、居民群众评选,评选结果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二)加强宣传

环境治理、建设清洁家园是每个居民的责任,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一是宣传报道先进典型,曝光“乱丢乱倒”不文明行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卫生观念;二是在公共场所、社区交通要道悬挂宣传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小标语和开办专栏;三是生产队开动广播宣讲,宣传引导、监督居民和群众将垃圾倒入垃圾桶,引导居民实施垃圾分类治理,引导农户和广大社区居民逐步培养文明洁净的生活方式,倡导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讲究公共卫生。四是各社区开办农村垃圾治理专题集中培训班(每年3-4期),培训人数不低于常住居民20%,要求党员干部和居民代表参加。

(三)加强监管

一是管理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XX市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每周巡查、半月暗检、月度通报、季度考评”的要求,对各社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项检查督办。

二是农业局依据《XX管理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和环境卫生月度考核表》(附件1)组织专班每月对XX公司XX管理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考评和满意度评价;三是各社区根据《XX管理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环境卫生每周抽查评价表》(附件2)每周对XX公司项目部运行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抽查和评价,对抽查情况进行记录和保存。四是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管理区农业局负责向XX公司提出书面意见及限期整改的要求。

(四)强化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

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的必经之路,不仅管理区和社区的工作人员要提高认识,更要加强宣传,让社区的居民群众提高认识。二是加强监管。农业局要加强监管,多协调、多抽查、多评价。三是加快项目推进。要加快推进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确保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四是引导学习先进。适时组织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外出参观市内外文明洁美典型,学习先进经验。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垃圾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方案,把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严抓考核落实,形成层层考核的责任机制。

三、资金保障

以管理区与XX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为准筹措资金。

(一)市专项资金。

市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每季度考评结果将市级保障资金每季度拨付管理区。

(二)农户征交。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按

市统一每户60元/年由社区征收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农村垃圾清运费由各社区征收,上报管理区财政局专户储存,用于支付XX公司服务费。

(三)社区筹资。

社区负责组织对农户因秸秆禁烧放置于渠堤路边的秸秆或林木树枝、辖区建筑垃圾等(市XX垃圾集中处理场拒收的垃圾,XX公司不承担清理运输)等进行妥善处置。

(四)地方配套。

由管理区按市政府办通知精神配套地方资金(每人10元/年)与市场化公司据实决算。

(五)管理区财政支持。

管理区财政负责另行开支迎国

家、省文明城市创建及有关团队过境与重大活动环境治理,购买环卫设施拆除有关乱搭乱建等保洁经费。

四、组织领导

成立以管理区党委副书记、主任XX为组长,管理区党委委员、副主任XX为副组长,管理区农业局、财政局、组宣部、环保科、卫生科、各社区为成员单位的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区农业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日常工作。

各社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以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抓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各社区所属生产队干部为本队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第一责任人。

五、责任分工

农业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全面工作;负责对各社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并开展常态化巡查和量化考评;负责协调组织对XX公司项目部开展垃圾清运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和结账。

组宣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的宣传工作。

财政局:负责研究财政支持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整合资源,按时拨付资金并加强监管。

环保科:负责结合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协助做好环境监测。配合抓好重点区域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监管,不断优化农村环境。

卫生科:负责结合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各社区:承担辖区农村环境卫生及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具体责任,负责按市和管理区规定征收居民户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负责统筹生产队垃圾精准治理工作指导督导、监管考评,负责对XX公司项目部和辖区农村生活垃圾精准治理的监管、协调、督促。

六、考核结账

(一)社区考核。

建立健全社区环境卫生考核机制,由社区负责对辖区保洁员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情况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一周一汇总、一月一通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社区每月每季度对辖区生产队环卫状况组织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书面报管理区农业局汇总。

(二)管理区考核。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科学谋划、强化管理、标本兼治、构建和谐交通的要求,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着力解决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的热点、难点、盲点问题,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行业标准,规范建筑垃圾清运市场秩序,推进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规模运营、科学管理。

二、工作目标

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集中时间开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综合治理,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最大程度降低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违法率。通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进,健全我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综合治理机制,增强建筑垃圾清运行业自律性、提高市民群众满意度。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行业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上半年

五、责任划分

本次治理工作已纳入区政府2011年绩效考核。各相关单位要立即行动,坚持标本兼治、严管严控,抓好建筑垃圾源头和道路运输环节的整治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全面深入落实。

(一)区城区交通管理办公室为本次专项治理协调督导单位

1.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督导检查评比工作;

2.协调各相关单位对违法车辆进行集中治理;

3.组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

(二)区城市管理局

1.对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资质和营运车辆进行审查;为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核发《市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和《市建筑垃圾车辆运输许可证》。负责建筑垃圾营运车辆运输时间、行驶路线、倾倒地点的核定和准运证件的办理;

2.组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办公室,筹备联合办公事宜;

3.确保垃圾清运车辆驶出建筑工地时,车身整洁、不超载、密闭运输;

4.负责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和治理重点;

5.按照市里有关要求,设置1—2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并负责日常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收费标准,避免恶意竞争;

7.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市民的投诉举报和咨询。

(三)区行政执法局

1.建立补偿机制,通过对污染路面的责任方依法处罚,对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有偿清运,逐步畅通补偿渠道;

2.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高尖装载、沿途抛撒、轮胎带泥、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

3.查处辖区内违法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施工工地,取缔私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四)规划分局

协助区政府完成垃圾消纳场设置任务,协调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

(五)区城建局

1.对辖区内开工工地、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和车辆的核实、登记、备案;

2.监督建设、施工方使用有清运资质的车辆清运建筑垃圾;

3.管理辖区内城中村改造拆迁现场及垃圾清运,督促有关单位按要求设置围档、标示,抓好降尘、及时清运;

(六)区数字化指挥中心

加强数字化监控,及时发现无牌照、带泥上路及未密闭的车辆,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查处。

(七)交警二大队

交警二大队为建筑垃圾道路运输环节第一责任单位。主要职责: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速、超载、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收缴“黑车”;负责对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进行生产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1.负责车辆安全检查,对拟改装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安全状况检查,不符合改装标准的不予受理改装申请;

2.负责对已改装合格车辆进行登记入户,并办理特种车辆行车证;

3.建立GPS监控系统,对安装有接收装置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行监控,充分发挥电子监控的优势,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查处通报;

4.负责检查建筑垃圾清运车辆牌、证、照是否齐全合法,车辆驾驶室顶部应安装具有夜间亮示功能的顶灯,表明车牌号、建运号、监督电话等;负责建筑垃圾清运车辆驾驶员的资格审查;

5.负责查处违法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每周向市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违章查处情况;

6.加大执法和巡查力度。对超速、超载的司机及车辆,严格执罚。

(八)各街道办事处

协助上述职能部门做好此次整治工作。

六、治理方法与措施

(一)联合检查严格管理

成立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在垃圾运输车辆的重点违法时间段内,对辖区内所有出土工地和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区城市管理局每周通报报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及驾驶员违法违规信息。实行建筑垃圾清运企业车辆违法情况季度排名评比制度,对排名屡次靠后的企业,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取消其清运资质。

(二)落实责任严格处罚

严格落实建筑垃圾运输有关制度。对建筑垃圾清运、施工期间造成城市道路污染扬尘,依法依规进行制止和处罚。

(三)提高标准规范统一

建筑工地出入口的道路硬化率、冲洗设备设置率达到100%;建筑垃圾运输业资质认证率达到100%;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四统一”达到100%;建筑垃圾清运车辆运输作业规范。随车携带证照齐全,遵守交规;车容整洁,无抛撒遗漏、无扬尘、无装载高尖;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按规定地点装载、倾倒。

(四)严打违法处罚违规

对非法从事建筑垃圾营运的“黑车”,依法查处,并追究车主责任,对违规违法的司机从严处罚。

七、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整体合力,强化依法严管。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方针,着力打击整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期间,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依法应当拘留的一律拘留,应当吊销证照的一律吊销,应当暂扣证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暂扣,应当扣留车辆的一律扣留。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具体工作方案。

(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要及时上报。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8个部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农社发〔2024〕1号)和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十八个省直单位《关于印发****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开展“三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办字〔2024〕1号)及《关于印发****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实现乡村清洁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居字〔2024〕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因地制宜、科学整治的原则,正确处理集中整治与常态长效、改善环境与改变陋习的关系,集中力量、集成资源,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典型示范转向全面推开,全力打胜乡村振兴第一场硬仗,建设“整洁美丽、和谐宜居”幸福家园,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进“四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干净整洁、提档升级、美丽宜居”三档村庄整治目标。2024年,全县所有村庄环境达到干净、整洁、有序,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完成300个“提档升级”村庄;加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农户庭院建设,争创“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组织开展“清洁村庄”申报评估工作,打造一批“清洁村庄”。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四清二改一管护”行动

1.“四清”。以“清得干净”为标准,抓好清理垃圾、清理杂物、清理塘沟、清理废弃物,村庄基本达到“五无、五净”(无卫生死角、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残垣断壁、无污水横流;大街小巷净、房前屋后净、河塘沟渠净、村庄田头净、乡间小道净)。

(1)清理村庄垃圾。对村庄公路(道路)沿线、河塘沟渠沿岸、农户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漂浮垃圾、散落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垃圾死角、无暴露垃圾。禁止城镇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2)清理村内杂物。对村内公共场所和农户房前屋后的残墙断壁、废弃建筑材料、丢弃破旧家居等进行全面清理,对柴火杂草、农户劳作工具等杂物要摆放合理、整齐有序,切实解决好村庄乱堆乱放等影响村庄环境的不良现象。

(3)清理池塘沟渠。对村庄内外的池塘沟渠进行疏浚清淤,全面清理污水沟、臭水塘、化粪池。有条件的村庄要积极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修建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着力改善村庄水环境。

(4)清理农业废弃物。对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影响。对农业生产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工作,禁止随意焚烧、堆放垃圾和随意处理淤泥等,不得随意填埋河沟池塘等水域,防止出现次生问题和二次污染。

2.“二改”。以“改得美好”为目标,重点做到“改美庭院、改好习惯”,达到村庄治差美环境。

(1)改美庭院。按照“卫生美、设施美、绿化美、布局美”的要求,改好新农村建设点和管理提升点的农户庭院;改水、改厕、改沟、改线及入户道整治到位,设施适用美观;在庭院内种花种树种菜,绿化庭院环境;拆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等障碍建筑,对损毁的建筑物和涂料脱落褪色的墙体进行修复或刷新,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和村庄风貌相协调。同时,引导有条件的村庄,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森林公园建设,强化乡村风景林保护,实施农村生态修复,绿化村庄空闲地。

(2)改好习惯。普及卫生健康知识,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引导激励村民主动爱护和维护村庄环境,自觉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行为,养成不乱丢垃圾、不随意倾倒垃圾、垃圾入桶等文明生活习惯。

3.“管护”。以“管得规范”为标准,加强村庄管护,达到村庄治反弹保长效。健全“县城市管理局、乡环卫所、村环卫站、组理事会”为主体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体制,并将保洁员(管护员)纳入环卫所(站)管理范畴,完善管护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绩效考核,落实工资报酬,全面推进农村保洁员(管护员)全职化。积极推广***县“七员合一”(保洁员、养路员、护林员、村庄护绿员、河道巡查员、建房监督员、村庄事务管理员等七项职责为一体)的经验做法,加快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N+1”农村生态管护员模式,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管、有巡查、有维护、有保洁”的村庄管护长效机制,形成“卫生有人保、山林有人管、河道有人查、公路有人养、村庄有人护、建房有人巡、村庄事务有人理”良好局面。

(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1.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积极采用“阳光房堆肥、机械制肥、沼气沤肥”等多种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加快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今年,******等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和机制,稳步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努力建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回收利用及有毒有害垃圾处置体系。积极推广“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等垃圾分类积分激励机制,并在村庄所在地、学校、农村超市等公共场所设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兑换网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兑换积分服务体系建设。优先利用农家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现有设施,加快建立和完善“县级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分拣中心)、乡级再生资源回收站,村级再生资源回收点”网点建设,构建覆盖镇村的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网络体系。进一步加强废弃电池、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收集处理工作,让群众很方便地找到废旧玻璃、灯管、电池、纸张、塑料等各类垃圾回收网点。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领域,完善垃圾分类物流体系,增强垃圾回收处置能力。

2.稳步推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按照****《关于大力推行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坚持以县为单位推行城乡环卫“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实行“两同步,四统一”。积极引入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卫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努力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域托管。有条件的乡镇和村庄要积极采取服务外包方式,将农村生活垃圾保洁工作推向市场,达到“管干分离”。年底,全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覆盖面力争达到50%以上。

3.全面推行农村保洁收费。按照“谁产生垃圾谁付费”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村规民约”等方式,实行农户按每户每年100元的标准收取保洁费或承担一定村庄日常保洁义务,正确引导村民承担必要的生活垃圾日常保洁费用。规范农村保洁缴费范围、标准、使用、管理、公示等各项制度,并写入村规民约,全程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帐目公开、开支公示,让农民群众放心,使农村保洁费真正用到实处,确保全县农户缴纳保洁费覆盖面达到80%以上。

4.补齐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短板。积极鼓励偏远乡镇推行中小型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设施建设,多渠道解决垃圾处理难的问题。及时增补和更换农村清扫、收集、转运的设施设备,确保农村环卫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4年3月中旬前)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行动方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相关责任人。层层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县、乡、村动员部署会,通过发动广大群众,在全社会掀起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高潮。2024年3月 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方案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24年6月底前)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充分利用3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以“四清二改一管护”村庄清洁行动,扎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同时在清明、国庆、中秋等返乡人员较多的重要节点,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组织开展村庄卫生大清扫、村庄环境大整治活动,集中解决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2月底前)

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在开展农村清洁行动基础上,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升工作,有关试点乡镇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有条件的乡镇推进第三方治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补齐治理短板,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持续推进阶段(常态化)

2024年底,县里将对各地推进情况和整治成效进行评估。各地要以乡镇为主体,深入持续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实现村庄保洁的常态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企业集团)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关于“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将村庄清洁行动作为打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场战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好一线指挥部作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乡镇党委、政府要具体抓实村庄清洁行动的组织实施;村支部书记要担任“指挥长”,全面负责辖区的村庄清洁行动。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负责村庄清洁行动,做好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委、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县妇联等18个部门对照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所明确职责和任务,全力配合,形成合力。

(二)落实资金保障。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今年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用于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乡(镇、场、企业集团)要按照辖区内农村服务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落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各级财政资金和项目要对精准扶贫村点整治资金进行倾斜,对贫困村负责兜底。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幸福”的总体目标,按照“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的要求,以打造“最干净城市”为抓手,突出治理城乡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整治标准、推进长效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促进全区城乡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

二、整治提升内容、时限及责任分工

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准备阶段

1.对全区范围内的所有积存垃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镇、村垃圾管理的盲区和重点地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根据排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标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根据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区关于规范建筑渣土处置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

3.制定出台对镇、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4.提高城乡结合部和镇、村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在现有体制基础上对人员配备、机械车辆配置及垃圾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5.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制定绿化等整治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6.对老张南路沿线积存垃圾、乱堆放等情况,制定综合整治方案。(责任单位:南定镇、傅家镇)

7.对辖区村内现有保洁人员、机械车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情况调查摸底,提升保洁标准,加大环境卫生巡查力度,严格奖惩到位。同时,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积存垃圾进行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8.对辖区内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积存垃圾排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集中治理阶段

1.按照垃圾清理清运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全区范围内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对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商家村东侧、102省道杏园街道办事处上湖村东边路北侧、房镇镇小高村滨博高速桥下、中埠镇张皇路张家村和国家村沿线等处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重点治理,并确保不反弹。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2.按照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长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城乡结合部、镇、村配足配齐环卫保洁人员、机械设备、垃圾箱等设施,对现有垃圾箱等环卫设施重新进行合理设置。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3.按照老张南路综合整治方案,对积存垃圾、乱堆放等采取封堵、清理、清运、围挡等方式全面完成老张南路的综合治理。

4.对南定镇崔军村北、南定镇翟家村垃圾中转站东的生活垃圾堆和建筑垃圾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

5.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渣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等管理、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建筑垃圾乱拉乱倒现象。二层以下(含二层)且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含300平方米)或者投资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限额以下的建筑工程所产生的建筑渣土,由各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建设单位按照区建筑渣土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建筑渣土的清理清运工作。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垃圾的清运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避免带泥上路,污染路面。(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住建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6.按照绿化整治实施方案,对漫泗河村南、东四路南段南沣村等处常年积存的建筑垃圾堆采用集中堆放、覆土等方式,全面完成垃圾堆的绿化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园林局,配合单位:南定镇、沣水镇、区环卫局)

7.东四路中段昌城村处建筑垃圾采用深挖填埋、表面覆土或采用集中平整、表面覆土的方式,完成对垃圾堆的整治任务。完成时限月日前。

8.由区环卫局牵头督导各镇对村庄内现有积存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

9.按照常住人口3‰的标准配齐村庄保洁人员,增加相应的环卫设备,加大扫保频次,实行“一日一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的作业规范,达到“六净六无”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边角路牙石净、公交站点地面净、绿地树池净、下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即:无烟头纸屑、无瓜果皮核、无塑料袋、无灰土砖石杂物、动物排泄物、无积水污泥。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各镇、杏园街道办事处,配合单位:区环卫局)

10.提升背街小巷、开放式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无乱搭乱建、无店外经营、路面无坑洼、管网无堵塞、无杂草、无死株等现象。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环卫局、区园林局、区城管局、区市政工程管理处,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1.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现有积存垃圾进行集中治理。督促、指导自管小区、物管小区配足配齐保洁人员和增加相应的环卫设施,增加扫保频次,缩短垃圾存放时间,全面提升小区环境卫生水平。完成时限4月15日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2.提升国道、省道、县道、林带、河道环境卫生保洁标准,达到无垃圾、无白色污染。完成时限月日前。(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

1.加强对全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统管、统运工作,强化对镇、办环境卫生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城区、城乡结合部、镇、联村路等卫生保洁坚持“一日两扫、巡回捡拾、全日保洁”制度,达到路面净、人行道净、设施净;城区主干道保洁率达到100%,路面定期洒水降尘;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卫生整洁、无破损。实现我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达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区环卫局)

2.加强道路、人行道、路沿石维修改造,确保路面平整;排水设施完好,井盖无缺损、管网无堵塞;桥涵设施完好,护栏及时维修刷新;完善河道护栏、警示牌、隔栅、橡皮坝等配套设施,定期清淤疏通河道;背街小巷路灯亮灯率达到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加强绿化分车带、人行道两侧绿地、街头游园的养护管理,确保绿地、游园设施整洁、完整,无杂草、无断档、无苗木枯黄现象;行道树无死株、枯株、缺株、定期修剪补植、喷洒药物,保持整洁、美观。做好垃圾堆绿化后的养护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园林局)

4.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和堆放货物、杂物,确保街巷道路畅通;及时清除建(构)筑物及地面上的乱贴、乱涂、乱画,对外墙漆脱落、空调罩破损、实体围墙损坏等问题,及时进行修复,保持外立面外形完好、美观整洁;清理各类门头牌匾、落地灯箱广告等。依法查处未经批准设置的各类早市、夜市、探头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健康街、美食街、西二路和新世界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5.建筑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围挡,主体工程封闭施工,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出入口实施硬化,对出入建筑工地的车辆实行强制清洗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环保分局)

6.加强林带的养护管理,及时清理死株枯枝,充实、补植、提升绿化质量,提高绿化档次,保持林带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区林业局)

7.加强河道日常管理,河道内的各类垃圾、白色污染及时清理,确保河道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8.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城市停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区城市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做好规范停车管理;今年完成联通路、西五路等9条道路的规范化停车管理,把华光路、柳泉路、世纪路、共青团路打造成示范道路。(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9.突出抓好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指标要求;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类排放标准,实现中水的资源化利用;城镇生活垃圾100%得到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率分别达到100%。(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国道、省道及县道采取定时清运、集运措施,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无污染、无垃圾;公路上无堆放物品、摆摊设点;各类公路设施完好。(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公路分局)

11.加大对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户集、村收、区处理”的运行机制,镇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责任单位:各镇政府)

12.加大对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社区功能,达到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放,做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13.各镇、街道办事处在全面完成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对辖区村庄、自管小区、物管小区的环境容貌进行巩固提升,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活动。年内,各镇、街道办事处达到星级村庄、星级自管小区、星级物管小区的数量不少于辖区村庄、小区总数的70%,剩余村庄、小区年全部达到星级标准。(责任单位: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整治活动的开展。根据环境卫生整治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措施,并抓好落实。

治理垃圾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贯彻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围绕城市管理“一新一亮”工作要求,以“创建办会”为契机,强力开展垃圾广告整治工作,坚持“广泛发动、群策群力、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采取“源头打击端窝点、现场抓堵严执法、清理覆盖见本色”等措施,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打赢围剿垃圾广告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和实施长效管理,采取标本兼治的办法,规范“小广告”张贴。杜绝非法信息,使垃圾广告现象在全区范围内得到有效遏制直至消除,达到净化市容环境,提高城市现代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目标,为迎接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在我市召开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营造整洁、优美、有序的市容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垃圾广告”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户外垃圾广告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职责分工

1、区城管局:

1)负责制定整治方案。

2)负责组织各街办管理处、市容所对主次干道、小街巷、社区楼道“垃圾广告”的清理粉刷工作。

3)区数字城管中心:负责垃圾广告的信息采集分类、任务下派,及时收集各片区“垃圾广告”清理整治的资料信息,并根据整改情况对考核考评提供数字信息。

2、区执法分局:

1)按照办字号、执发号文件要求,对“垃圾广告”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察,并对关于垃圾广告的执法资料数据进行收集汇总,分别报委市容处和督察考核处,作为通报考评的依。

2)依据自身职责,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密切协作;依法打击办假证行为,全力捣毁制假窝点,对乱贴、乱写、乱画、乱挂“垃圾广告”的当事人,及时查处、快速执法、依规处罚。对垃圾广告上的电话号码进行收集报综合执法支队汇总。

3、区创建办:协调各相关单位与部门,指导督促各街办管理处、执法分局按各自职责开展“垃圾广告”整治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垃圾广告”整治中遇到的问题,收集整理整治“垃圾广告”的资料信息

并上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街办管理处:

1)各街办管理处市容所负责将垃圾广告制造者的电话号码汇总报区执法分局,由区执法分局报市城管委市容处。

2)对辖区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小街巷、社区楼道“垃圾广告”的清理粉刷。

五、工作要求:

1、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要形成区创建办牵头,区城管局、区执法分局等相关城市管理部门以及街办、社区积极参与的机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周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落实责任,精心组织,社区、街办、管理处,要建立巡查队伍,区级要建立督查队伍。

2、要确保人、财、物落实到位。根据辖区情况,合理调配并使人、财、物得到切实保障。根据“源头打击、现场抓堵、涂刷覆盖”的整治方法,依责落实工作任务,全区建成区范围内所有主、次干道、小街巷、社区楼道垃圾广告清理,都要确保工作经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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