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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设计方案范文第1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一方面让社区居民感受党的关怀,给他们送温暖送服务送便捷;另一方面,让机关党员深入基层、了解民意,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完善机关党员志愿者队伍的长效服务机制,充分发挥机关在职党员对社区建设的服务助推作用,携手居民群众共建和谐社区。
二、活动内容
组织一次扶贫捐款。为充实社区扶贫帮困资金,在机关党员中开展一次捐款活动。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对与本部门本单位结对的社区困难党员群众,进行一次走访慰问活动。举办一次专题服务。以党员志愿者综合服务队为单位,组织志愿者赴各社区设点开展半天交通安全、民政社保、科普健康、法律咨询、家庭防灾防盗等专题的“社区服务周”活动。开展一次主题活动。参加“一联双管”活动的党组织帮助社区党组织策划或共同开展一次庆“七一”的主题活动。
三、活动时间
活动的时间为6月18日--30日。
四、活动地点
松陵城区二村、三村、水乡、西塘、北门、城中、东门等七个社区。
五、参加对象
市级机关全体在职党员。参加社区专题服务活动的对象为,党员志愿者综合服务队成员;参加走访慰问社区困难党员群众的对象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
六、有关准备工作
1、成立机关在职党员志愿者综合服务队。在原市级机关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基础上调整组建党员志愿者综合服务队,开展“社区服务周”专题服务活动,具体涉及的责任单位由市级机关党工委负责协调落实。综合服务队负责人要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制定活动制度,精心设计6月18日—30日的党员志愿者社区服务周现场活动方案。
2、发动在职党员为社区扶贫帮困资金捐款。请各部门各单位提前组织党员捐款,原则上副局职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100元,中层党员不少于50元,其他党员不少于30元。所捐款项的50%由各部门各单位于6月20日前统一解缴至市级机关党工委。帐户名:中共*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开户行:市建行,帐号:**其余款项预留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用于帮助与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结对的社区困难户,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3、组织落实走访慰问工作。请各社区党组织提供本社区困难党员群众名单,于6月13日前进行汇总,由市级机关党工委在“一联双管”联席会议上统一协调、安排走访单位,并开展经常性扶贫帮困活动。
4、开展庆“七一”各类主题活动的策划筹备工作。请各“一联双管”牵头单位及时召集成员单位及所结对社区共同协商,确定主题,积极策划筹备,共庆建党八十六周年。活动形式不限,可以联欢会、图片展、大家唱等多种形式开展。并请各牵头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开展主题活动的日期报市级机关党工委。
七、有关注意事项
1、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党员,切实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有关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工作,提供活动材料、设施和经费,并协助做好有关服务现场的布置、展示和宣传工作。
档案馆设计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地方病;防治;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1引言
地方病防治机构是地方病预防与控制、科研的卫生事业单位,其肩负着重大的社会责任。随着国家对地方病防治机构的投入,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力度加大,大型精密仪器不断进入实验室,这为地方病预防与控制、科研提供了有力保障。地方病防治机构实验室能力的建设不仅取决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和仪器设备的配置水平,而且取决于仪器设备的整体管理水平。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是仪器设备管理的基础,是地方病防治制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使仪器设备得到有效利用,为仪器设备管理提供强有力保障。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地方病防治机构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1],因此,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及利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近年来,地方病防治机构把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作为综合档案管理的重要部分,加强管理,使措施到位,使仪器设备档案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仪器设备档案的重要性
仪器设备档案是指仪器设备在购置、验收、使用、保养、维护、维修、报废等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是仪器设备从购置到报废整个过程的真实记录,是仪器设备正常使用、维护,维修以及技术性能开发中不可或缺的资料。而仪器设备是地方病防治机构开展地方病检测、监测、科研以及预防与控制的重要手段和保障,同时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是仪器设备管理中的重要环节[2]。所以说,(1)仪器设备档案是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管理好和使用好实验室仪器设备,提高仪器设备的有效利用,减少仪器设备突发故障的情况,确保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溯源性,建立仪器设备档案是必要的。(2)仪器设备档案同人事、会计、科技等档案同等重要,是设备维护和维修的必要条件,通过查看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当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根据其档案资料,及时与厂家或经销商取得联系,做好维修前的准备工作以缩短停止使用仪器设备的时间和减少维修费用。(3)仪器设备档案资料能够为地方病防治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对仪器设备的论证和引进提供可靠的依据,为同类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仪器设备的管理信息资料能够准确、及时地反馈到地方病防治机构的领导和专家,就可以使领导和专家充分的掌握仪器设备的发展趋势和目前状况,为更新、购置仪器设备提供强有力的依据,提高仪器设备有效使用率,更好地为地方病防治服务,并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综上,地方病防治机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显得极其重要,地方病防治机构应建立并管理好、利用好仪器设备档案。
3仪器设备档案的归档范围
地方病防治机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仪器设备管理程序》中明确了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由仪器设备购置过程、运行过程、报废审批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资料组成。仪器设备购置过程中应归档的档案资料为:购置计划书和批准书、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论证报告、采购申请书、招投标文件、订货合同、出厂合格证和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保修卡、售后服务保证、结构原理图、线路图、配件、装箱单、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归档的档案资料为:仪器设备的SOP、操作和使用人员的培训记录、使用记录、校准记录、维护(维修)记录、经济效益分析等[3]。仪器设备报废过程中应归档的档案资料为:仪器设备报废鉴定记录、报废申请表及批复资料等相关资料。
4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的具体措施
4.1建立完善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体系
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中地方病防治机构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体系文件,实行地方病防治的机构、科室、操作和使用人员三级管理,要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体系文件的宣传培训,全员参与,明确各级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根据职责参与到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标识、建档、使用、维修、维护、报废等过程中来。通过对全员进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程序》等体系文件的宣传培训,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意义、要求、职责、工作程序、状态标识、记录、档案管理等工作,深知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重要性,从而高度重视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等工作[4]。
4.2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繁琐,连续性、专业性和业务性都极强的工作,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不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还要不断学习,加强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掌握仪器设备的管理知识。完善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业绩纳入目标考核,实行奖罚的激励机制,对在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管理混乱、不负责任、甚至散失档案,以致造成损失的要给予处罚,从而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自觉的学习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知识,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推动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的各项工作[5]。
4.3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各项记录并及时归档
在平时的工作中,应认真详细的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在购置、验收、使用、校准、维护(维修)停用、报废等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并及时归档,这些记录可反映出仪器设备的真实情况,以便在仪器设备出现问题时能及时发现并找出原因,缩短停用时间。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收集应跟踪仪器设备并及时归档,在购置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应在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及时归档,在使用和运行过程中形成档案资料按年度进行,并在下一年年初及时归档[6]。以便于查找借阅,提高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利用率。
4.4认真做好借阅工作以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的完整性
借阅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时,应按照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和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不得抽取、裁剪、污染、涂改(篡改)档案资料。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和线路图原件等重要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得外借,但因工作特需,可按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管理规定和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后及时拿去复印后归还原件。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科室可根据工作需要把原件复印备份后保存复印件,如操作手册、说明书等。借阅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必须认真填写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借阅登记表,在借阅过程中,应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按期归还,不得损坏和丢失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7]。
4.5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为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有效利用率,充分发挥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重要作用,保持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应进行规范化管理,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实现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的网络化查阅和信息资源共享[8]。为方便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各种信息的查询和统计,满足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应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实行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同时应根据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信息变更及时更行和补充数据库,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资料数据库的准确无误和动态化管理[9-10]。
5结语
地方病防治机构配备先进的仪器设备是地方病防治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标志。随着我国地方病防治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换代力度的加大,实验室仪器设备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及有效利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地方病防治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仪器设备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使之在地方病防治实验室检测工作中发挥最大作用,更好地为地方病防治服务,并发挥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杨兴梅,白鹤鸣,田杰.实验室人员技术档案在地方病防治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作用[J].医学动物防制,2017,33(4):472,封4.
[2]王陇德.实验室建设与管理[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298.
[3]赵雪芳.浅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仪器设备档案管理[J].中国医药指南,2012,10(12):725-726.
[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指南[M].北京:中国计量出版社,2007:82-88.
[5]杨兴梅,白鹤鸣.浅谈地方病防治机构档案信息化建设[J].中国卫生信息管理杂志,2017,14(2):170-173.
[6]黄蔷薇,王琳,谢玉莲,等.规范医院科研档案的归档整理[J].中国实用医药,2010,5(12):273-274.
[7]李海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工作探析[J].黑龙江档案,2013(2):73.
[8]余晓燕.谈机关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J].广西档案,2007(1):43.
[9]林涛.现阶段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难点和加强措施分析[J].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7,8(7):15-17.
档案馆设计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重要工作,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和保管将是城建业务档案一项崭新工作内容。
1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法律背景
2024年4月29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2024年6月1日发布实施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职责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承担的行政职能。作为在城市建设管理等活动中一项崭新的工作内容,由此形成的资料文件对社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长治久安和稳定具有重要价值。作为一类城建业务档案,其收集齐全、保存完好、开发利用全面是城建档案工作的一项崭新内容。
2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收集面临的问题
2.1多部门实施的不统一
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虽然是住建部门的重要业务性工作,但由住建多部门共同实施完成。以安徽省芜湖市为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由住建局科技科室实施,消防验收工作由市质监站实施,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据工程体量不同分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分工协作实施。城建档案部门需与多部门协调,从不同业务部门手中收集档案资料。
2.2标准体系的不统一
消防类档案收集,一部分来自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平台(以下简称“市工改平台”),其后期要与消防救援机构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目前,档案信息资源融合面临标准体系不完善的突出问题,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部门的信息管理系统存在不兼容、不匹配现象,档案长期保存格式标准、数据的备份标准、数据采集标准,以及在互联网背景下软硬件的建设标准,都亟待解决[1]。
2.3归档渠道的不统一
消防类档案收集除部分来自市工改平台,绝大部分是来自审批过程和现场检查的记录,这就需要消防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紧密配合,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对资料进行及时收集、整理、上传和补充。
3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建设策略
3.1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作为建设工程的关键组成部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验收工作贯穿始终。大量的调查研究表明,一些建筑在建设的初期就已存在火灾隐患,对建筑的整体质量与使用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2024年6月1日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从消防救援机构划转至住建部门,近两年时间产生了大量的消防资料文件,由于认识不足,缺乏专人负责收集鉴定,没有统一的部门整理保管,长此以往必将导致此类资料文件的散失和利用的困难,一旦发生火灾险情必将有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建设工程消防资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异常重要、迫在眉睫。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前期调研,印发了《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档案管理规定》),作出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中所形成的有保存价值资料作为档案保存的规定,强化过程可追溯性,明确消防业务管理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等各方主体在此项工作中的内容、职责和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此类档案管理。各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和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深刻领会新修订的《消防法》和住建部51号令精神,结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61号)要求,主动作为,认真做好消防类档案归档的流程设计、系统开发、业务指导和共享服务等多项工作。
3.2规范收集,制定工作流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纳入工程审批改革的四个审批环节中,实行“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个机制”统一审批管理体系,各地市依规建立统一工改平台实施管理。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类资料文件收集大多来源于此平台,归档流程设计应将项目申报、行政审批、档案归档、数据共享统一考虑,将档案验收要求关口前移,项目申报的材料内容、电子数据格式等按照归档要求来设计,归档时档案系统只需从审批平台统一抓取申报数据,审批过程资料和审批结果资料将进行后期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策略探析夏文胜(芜湖市城建档案馆,安徽芜湖241000)摘要:建设工程消防类档案作为城建档案一项新的业务档案内容,文章从档案管理角度解读此项工作面临的困难并探讨解决路径,为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提供思路和想法。关键词: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录、完善归档。
3.3归档内容和归档形式
《档案管理规定》在归档内容上充分考虑业务申报中需满足的条件、审查验收过程中记录、审批结果等三个方面,列举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类、消防验收类、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类等归档内容和编目顺序和归档方式。消防各业务管理部门应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同步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市工改平台系统中已经存在的归档资料,在业务办结后将自动提交归档,其余资料将由各业务管理部门在档案系统中,按目录提交补充完善归档资料后,一并提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同时各业务管理部门需线下提交一套和电子资料一致的纸质档案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3.4建立高品质档案管理平台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消防类档案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平台效应,与“互联网+”、智慧政府建设结合起来,建立档案管理系统。一是要建立与各业务管理系统相互兼容的数据存储格式和备份标准,打通各平台之间数据传输,实现数据资源共享;二是从审批源头对将归档的数字化档案进行管控,对色彩模式、分辨率、图像处理、纸张端正、内容完整、清晰度等数据质量进行设定;三是实现高效检索,系统平台便捷的检索功能,在发生火灾危情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相关建筑物消防设施信息,同时针对不同工作需要设定相应的检索方式,采用高级检索和模糊检索相结合,计算机能够根据输入的实际指令选择最合适的方式对档案进行检索查询,以满足住建部门实际工作需要[3]。
3.5加强人才专业培训
消防类档案对于住建业务管理部门和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来说,都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内容,首先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消防类档案专业培训,通过邀请专家进行座谈或现场指导,促进档案管理人员了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知识、工作内容和流程,熟练掌握此类专业档案收集内容、模式和系统操作,同时还要结合相应的激励机制,通过提高福利待遇提升其工作积极性,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4]。其次,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要与业务管理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增强业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归档意识和归档水平并落实到位,确保归档及时、准确、齐全、完整。
4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4.1有利于形成消防类档案数据库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是以防范建筑工程火灾,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目的。实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制度能够有效减少建筑工程火灾隐患,并在火灾来临时将其隔绝在最小范围内,保证建筑物内人员能够及时逃生,减少火灾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坏[5]。《消防法》的修订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从消防救援机构划转至住建部门,其意在从设计、建造方面把好建筑物消防安全关。工作中所形成的验收申报、材料审查、实施验收和审批文书等四个方面的文件资料正是住建部门在城市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并对未来城市维护、应急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城建档案部门应加强消防业务档案的收集,建立本地区域范围内统一的消防类档案数据库,并实现与消防救援机构应急抢险数据共享。
4.2有利于实现科学技术积累
通过档案收集,能够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进行真实记录和反映,消防类档案中不仅包含大量管理部门审批信息,还包含科学含量高、技术性强的建筑物消防图纸、消防设备配备和安全通道等,长期的档案积累将有利于住建主管部门不断积累建筑消防经验,完善建筑消防专业管理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对提升行业治理、建筑科技和科学化运用,具有十分广阔前景。同时现场评定报告、视频、专家意见和整改证明资料等资料的收集,还能有助于消防责任事故的认定,从而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予以维护,对社会和谐稳定起到有效促进作用。
4.3有利于实施共享助力防灾
建筑消防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市住建部门由于地方区划调整、职责划分等多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一个行政区域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由几个层级多个部门共同实施完成,消防类资料散落在各业务管理部门,难以形成全市统一的消防共享数据。城建档案馆消防档案工作有利于实施数据共享助力防灾救灾,首先,城建档案部门作为一个行政区域档案管理部门,能够较完整地反映一个行政区域内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全貌,资料全面、集中、完整,更好地实现与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实现共享,在防火险情发生时,及时、准确、全面提供建筑物图纸,反映现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等情况,为消防救援工作开展赢得宝贵时间;其次城建档案部门统一的消防档案数据库的建立,更有利于使用数字化技术对消防档案进行分析,实现档案预警,提醒相关部门对于接近使用年限消防设备适时进行检修和更换,发挥出档案社会治理功能。
5结论与展望
档案馆设计方案范文第4篇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举措,是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不能一劳永逸,不仅要靠党组织的教育管理,靠党员的内在修养,更要靠尤其是长效机制的保证。现将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一些成功做法、新鲜经验转化为机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在机关建立共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经党员讨论,支部会议决定,制定以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一、党员意识机制。党员意识决定党员的行为和作用的发挥。因此,机关支部要持之以恒地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形势任务、党员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学习教育,并通过经常性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有效做法,不断增强党员的角色意识、身份意识、形象意识和行为意识,使机关党本文转载于网请支持原创网站员牢记光荣使命,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树立政协机关良好形象。
二、党员个人自律机制。保持党员先进性,外因固然重要,但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内因。这就要求党员要严格个人自律,加强党性锻炼,经常保持自律。要将机关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党员在组织和群众帮助下开展党性分析的做法形成制度,定期进行自我剖析,查找问题和不足,认真整改。通过经常自查,净化灵魂,保持先进。
三、党员学习教育机制。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坚持和完善“”、“党员学习培训制度”等党员学习制度,经常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政协章程,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将学习贯穿于各项活动中。灵活运用多种形式抓好学习,防止徒具形式、不求实效的的表面学习,使机关大党员真正从思想上经常受到教育,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率型机关党员队伍。通过学习不断强化党员的党的意识、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努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是运用典型引导。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将那些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富有时代精神的各个方面优秀党员,如郑培民、吴天祥、牛玉儒、马祖光、周国知等,树为党员学习的先进典型。还要树立普通党员的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增强典型的可信度、说服力。三是强化身份教育。通过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组织生活等活动,不断强化党员的身份意识,增强带头作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四、党员组织生活机制。要严格机关党员的组织生活。坚持和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谈心活动,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不能平时疏于管理,等到出了事才来查处。
五、党员民主评议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依据党章的规定和政协机关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组织支部成员和群众每半年一次定期对党员思想作风、履行岗位职责和发挥作用的情况进行评议。通过评议,对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基本合格党员进行谈话,帮助教育,限期改正缺点和错误,对不合格,要按正常程序给予处理,充分发挥党纪政纪的刚性约束和震慑力量,净化机关党的风气、纯洁机关党员队伍、维护机关党员的先进性,从而上保持政协机关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六、党员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实行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主动听取服务对像(领导、委员和乡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建立完善在一定范围内定期与群众相互谈心,报告思想和接受监督的制度,真正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机关支部党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努力扩大监督的覆盖面。
七、党员争先创优和发挥作用机制。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活动主体,党的各项事业离不开广大党员的努力工作和率先垂范。机关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机关工作实际,继续组织机关党员团结机关工作和联系扶贫村工作,开展“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关心民生、服务民众”等主题活动,切实为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载体、搭建平台。一方面党支部要对机关党员中体现党员先进性先进分子进行表彰鼓励,努力营造保持先进性光荣的健康环境。同时,对不能履行党员义务、模范作用不好的,该批评的要批评,对于违纪党员必须严肃查处。进一步完善争先创优奖励制度,激励党员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八、做好服务工作机制
()突出“四前”,让党员的先进性“亮”出来。一是服务工作干在前,深化党员“岗位当先锋、永葆先进性”的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二是业务知识学在前,通过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先”教育,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和纪律教文章来自网育,使党员队伍达到“业务精湛、形象良好、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工作目标。三是群众困难帮在前。通过畅通联系群众渠道,建立党员结对联系贫困户制度,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四是党员责任要超前。通过学习教育和实施目标责任制,增强党员责任意识、荣誉意识,激发党员的内在动力。
档案馆设计方案范文第5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档案馆管理,促进档案馆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档案馆,包括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
综合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多种门类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某一专业领域或者某种特殊载体形态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第四条国家档案馆是公共服务机构,依法履行保存历史记录、提供档案利用、开展社会教育、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
第五条国家档案馆应当全面收集档案,反映历史真实,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方便社会利用,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档案馆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档案事业,对本省国家档案馆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资源建设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国家、省有关档案馆网布局的要求设置国家档案馆。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设置综合档案馆。省、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置专门档案馆,也可以与综合档案馆合设。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设置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设置国家档案馆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国家档案馆的具体条件和申请审核程序,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商省级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职责,拟订档案资料收集的具体范围,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十条综合档案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向本馆移交档案的单位范围。有关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综合档案馆移交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形态的档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接收档案。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接收档案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综合档案馆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现行文件查询等服务。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档案馆移交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规划。
国家档案馆应当加强电子文件的接收工作,加快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网络化。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电子档案目录中心。向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单位以及专门档案馆应当定期向综合档案馆报送电子档案目录。
电子档案目录格式标准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电子政务要求和规范制定。
第十五条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鼓励档案资料所有人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或者寄存;国家档案馆接受捐赠的,应当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可以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六条国家档案馆之间,国家档案馆与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之间,应当加强合作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及其他机构保管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应当向综合档案馆提供相关目录。
第三章档案开放与利用
第十七条国家档案馆的下列馆藏档案,应当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按国家规定不宜开放的除外:
(一)建国以前形成的档案;
(二)建国以后形成的档案,时间已满30年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档案;
(四)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形成的档案;
(五)重大活动档案,进馆满6个月的。
国家档案馆开放个人捐赠的档案,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第十八条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应当组织鉴定小组对拟开放的档案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开放条件,并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一律予以开放。
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应当采取设立阅览室、档案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已开放档案、文件查询服务。
第二十条公民和社会组织可以持身份证、工作证等合法证件,在国家档案馆查阅、复制或者摘录已开放的档案、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第二十一条公民和社会组织确需利用国家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应当向国家档案馆提出书面申请,国家档案馆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提供利用的书面答复;在规定期
限内不能作出答复的,经馆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延长期限的理由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国家档案馆提供档案利用服务不得收费;但为公民和社会组织提供复制档案、邮寄档案复制件及其他发生工本费用服务的,可以按规定收取费用。
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个人利用或者公布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应当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公民和社会组织利用国家档案馆未开放档案,未经国家档案馆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传播。
第二十四条国家档案馆应当根据社会需要,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开展社会宣传教育,提供各种形式的档案信息服务。
第四章保障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家档案馆建设列入城市建设和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总体规划,优先安排国家档案馆建设用地。
国家档案馆的建筑设计和规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国家档案馆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在报规划审批前征求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国家档案馆应当根据其功能要求,配备与其规模和业务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国家档案馆主管业务的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国家档案馆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按规定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加强档案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和损坏国家档案馆建筑及其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国家档案馆的功能和用途。
第二十八条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分等级保护和管理。
国家档案馆应当对馆藏档案进行经常性检查,加强对珍贵和重点档案的保护和管理,对已经破损和字迹褪色的档案及时修复和复制。
第二十九条国家档案馆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三十条利用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应当尽量使用复制件;档案原件不得外借,确需外借的,必须经馆长批准,并严格办理出库和归还入库的相关手续。
第三十一条国家档案馆应当建立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机构、人员、设施情况;
(三)馆藏档案的数量、管理、信息化情况;
(四)馆藏档案的开放、利用、服务情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设置专门档案馆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二)不按本办法规定向综合档案馆报送电子档案目录的;
(三)不按本办法规定向综合档案馆报送政府已公开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资料的;
(四)国家档案馆违反本办法规定收取服务费用的;
(五)国家档案馆的档案利用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六)国家档案馆不按本办法规定开放档案的;
(七)国家档案馆不按本办法规定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报告的。
第三十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档案馆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可以向国家档案馆提出质询,也可以向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级监察、法制等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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