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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运营方案{优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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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运营方案范文第1篇

为加快建立我镇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强集体组织服务功能,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通知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指导,以《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和《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增加集体收入为核心,以清理、整顿、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为主要内容,以市场运作为手段,把集体统一管理、农户承包经营、村民民主决策有机结合起来,盘活村级现有存量资产,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增加集体财富积累的村级集体经济运营机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推进机制工作步骤及总体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

自2010年3月至4月底,主要任务是宣传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培训工作人员,进行组织部署。各乡镇要在全面掌握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情况的基础上,选定管理基础好、集体积累较强的10%的村作为试点,先行开展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建设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

自5月初开始至8月底,在抓好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省两办文件及市两办文件规定的九个步骤开展建立机制工作,实施的村数要达到总村数的80%以上。

3、总结规范阶段

自9月——2010年12月底。各乡镇在全面推进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建设的基础上,进行逐村检查,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工作不到位,不符合工作标准要求的村进行整改,达到村级健全机制、积累财富、增强实力的目的。并在11月中旬报县农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建设领导小组考核验收。

4、巩固提高阶段

自2011年1月——12月。各乡镇在认真总结80%以上村集体积累机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建设成果。并针对未开展农村财富积累机制建设的基础薄弱、管理混乱的落后村,明确专人组成工作组,分村制定清理整顿方案,指导帮助村级落实集体积累机制建设工作,推动其实现由乱到治。

(二)总体目标:

要求2010年要有80%的村建立起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到2011底,全镇49个村全部健全完善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

(三)有关要求:

1、镇政府成立农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由主管农经工作的领导负责,纪检、组织、财政、民政、林业、水利、农经等部门人员参加。各村也要成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

2、选定管理基础好、集体积累较强的10%的村作为试点,4月底前完成试点任务。选定1-2个村作为示范村,宣传推广典型经验。

3、2010年起,镇政府要建立村级集体资产“集中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对村级集体建设工程、价值在300元以上的物资、设备、办公用品、等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4、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将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建设纳入镇党委、镇政府和村级工作考核范围。

村级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立足本村实际,综合考虑区位优势、资产特点、市场需求、群众收入水平等各方面情况,合理确定资产经营管理模式;二是坚持遵循市场规律原则。充分运用现代经营管理方式,规范经济合同,实行村级集体资产有偿使用;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原则。村级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等要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切实做到操作过程全面公开,确保资产使用者能够在同等条件下进行公平竞争;四是坚持民主原则。实行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充分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五是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原则。依法开发集体资源,盘活集体资产,健全管理制度,搞好集体资产的核算,压缩各种不合理开支,防止集体资产被贪污、挪用、浪费和流失;六是严格界定列入财富积累的村级集体资产范围。重点是对集体所有的果园林木、机动地、村内空闲地、闲置校舍、集体建设用地、村集体投资兴建的相关企业、商业房屋及设施等集体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依法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不在其列,禁止以集体财富积累为名向村民摊派、集资、收费,决不能因此增加农民负担。

(二)资产内容

农村集体资产主要包括: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主要指农村机动地、村内空闲地、企业占地、“四荒”资源等;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包括办公、仓储房屋、商业房屋、闲置校舍等;3.集体所有的各类工具、办公设备、通讯广播设施等;4.集体所有的农业机械、农业设施:包括电机、柴油机、抽水机、喷灌机、粉碎机、播种机、农田水利及排灌设施等;5.集体所有的果园、林木:包括各种果园、林场、苗圃以及道路两旁、沟渠两边的树木等;6.村级道路:包括村地域范围内由村集体投资或村民共同出资修建的水泥路、柏油路、沙石路、桥梁等;7.村集体所有的公共设施:包括生活及文化娱乐设施等;8.村集体所有的企业资产:指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资产、投资增值资产及无形资产;9.其他村级集体资产等。

(三)基本步骤:

1、成立机构。各村要成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组长由本村书记任担任,成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构成,村两委负责具体工作。

2、清产建账。按农经站的各村账簿,到各村进行固定资产清查、核对、盘点,做到账物相符,造册入账。核查三荒、果园、林木、机动地、村内闲置地等是否进行合同签订,承包金是否上缴,地界丈量,核实数目,同时建立资产台账,进行详细分类登记。

3、拟定方案。清理少数人低偿或无偿使用集体资产,本着“谁所有、谁受益,谁使用、谁交费”,拟定有偿使用项目、经营方式、缴费标准,张榜公布,征求意见。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内容,制定有偿使用方案。

4、表决方案。依据有关法规,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偿使用方案进行表决。表决大会要有会议纪要,表决结果要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5、实施方案。根据表决通过的有偿使用方案,对确定的竞价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价,与使用者签订经济合同。

6、归档备案。合同签订后20日内,及时将有偿使用方案、经济合同、会议纪要和其他有关资料及时归档保存,将有偿使用方案和经济合同报镇农经站备案。单份经济合同年度使用费在3万元以上的,还要在合同签订后将相关经济合同和有偿使用方案报县农经总站备案。

7、应缴公示。合同签订后,将各类有偿使用资产经营方式、使用人、缴纳标准及应缴费用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8、集中缴费。公示之后,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资产使用筹资时间确定缴费日期,发送缴费通知单,集中时间、集中地点统一收缴所有费用。有偿使用费原则上逐年收取,不宜逐年收取的,收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当届村干部的任期。

9、缴费公示。收费结束后,立即公开各项收费结果,让全体村民明白收缴工作的进展情况,明白当年村集体收入的全部家底。

(四)标准要求:

1、成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各村要成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小组,组长由本村书记任担任,成员由村干部、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构成,有较强的代表性。成员名单张榜公布。

2、在全面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集体资产台帐。台帐对集体资产登记齐全,账实相符。

3、制定村集体资产有偿使用方案。方案经民主决策,有会议纪要,表决结果有参会人员签字,并张榜公布。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按有偿使用方案采取招标投标、公开协商、民主定价等规范方式进行。

5、经济合同规范完善。对有偿使用的集体资产全部与使用者签定了规范的局面合同,及时按规定进行合同备案

6、有偿使用费及时、足额收缴到位,手续齐全,规范入账。

7、实行了有偿使用公示。对资产有偿使用情况和收费结果进行了张榜公布。

8、档案管理规范。建立财富积累机制过程中的组织机制、村级集体资产台账、集体资产有偿使用方案、会议记录、民主表决签字、有偿使用情况公示表、收缴有偿使用公示表、经济合同、财务会计账目、相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能够及时归档,专人专柜管理。

9、由村级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经营合同签订后20日内,将合同和有偿使用方案、会议纪要等有关资料附件报镇农经站存档备案,合同年度使用费在3万元以上的,要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报县农经局备案。

10、建立完善的村级集体资产民主管理制度、村级集体资产使用决策制度、村级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村级集体资产建设集中采购制度、等制度。

11、按《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有健全的监督、审批程序,在县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开展日常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过程中,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清查内容:全面清查资产,摸清村级集体资产底数。一是清查财务资金,消除账外账。重点检查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对所形成的资金收益未按规定及时入账、纳入统一监管的,及时收缴。二是采清查资产资源,做到账物相符。对各村固定资产特别是经营性固定资产逐一进行核实盘点,造册入帐,确保资产数量及实有价值全面、真实。三是清查资源,防止体外循环。采用用现场勘查、实地测量等方法,重点对坑塘水面、土地滩涂、林木草泊等资源进行核实,准确掌握面积和数量。四是清查合同,做到规范完善。摸清资产资源的处置情况,对不合理、不规范的合同进行调整完善。

(六)运作方式:对村级集体所有的农业机械、农业设施、果园林木、闲置校舍、仓储房屋、商业房屋、集体企业,农村机动地、村内空闲地、企业占地、“四荒”资源等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的规定程序,采取招标投标、公开协商、民主定价等方式进行。一是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费、租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应当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合同报镇农经站备案。二是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费、租金由双方议定。三是对关系村民生产生活的有关资产,要按照维持正常运转的原则确定底价,采取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的方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禁止利用职权压价发包、出租集体资产。四是村级集体资产的有偿使用要由村委会与使用者依法签订规范的经济合同。原承包合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及时依法规范原有承包、租赁合同。

对村级集体所有的办公房屋、工具设备,桥梁、道路、公共实施等集体非经营性资产,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和管理目标,做到有效使管理用,及时维护维修,防止损毁丢失。对村级集体公益事业建设工程,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包括:打井、挖渠、清淤、管道安装、闸、桥、涵工程等),乡村道路修建(包括:村庄街道硬化,村路修建等),村部及环境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潢,村内公共环境及卫生设施建设等),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要采取明确建设标准,实行公开招标的办法确定建设承包者,确保集体资金投入合理,工程建设质量合格。

加强村级集体财富积累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制度建设,形成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民主管理制度、村级集体资产使用决策制度、村级集体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村级财务预算和招待情况报告制度、村级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等五项管理制度。同时,建立督查制度、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对集体资产管理的量化考核,奖优惩劣,检查违反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逐步形成集体积累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二)坚持民主监督,保障村民的民主决策权利。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收益分配方案,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开支等村集体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都要严格按照《村级事务流程图》的要求,流程化管理、规范化运作,履行民主程序。各行政村要定期公布资产运营情况,听取本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体成员的监督。村务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事项进行监督。

(三)不断强化监管,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规范财务委托、会计委派、集中上站办公等管理方式,积极推进会计核算电算化,逐步实现集体资产监管网络化。按照民主自愿和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规范会计委托工作,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服务工作流程,防止截留挪用集体资金。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算和决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进行定期审计,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资产问题进行重点审计,对集体资产运营进行专项审计,对审计查出的侵占集体资金和资产问题依法追究责任。

村集体经济运营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及省、市、县的总体安排部署,借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立足农村区域经济发展实际,科学配置市场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2014年6月底前,每个乡镇至少规划建设一个占地200亩的农村集贸市场并投入运营。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乡镇主体,部门联动。乡镇要作为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的主体,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国土、发改、工商、住建等部门要给予积极配合,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乡镇主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将农村集贸市场建设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在市场规划设计方面要做到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立足现实、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农村集贸市场对区域经济发展辐射带动作用。

(三)坚持创新模式,多元投资。要建立“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市场运作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各乡镇除自身出资建设市场、规划物流园区或商贸区外,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市场建设,形成多元投资、齐头并进的市场投入模式。

(四)坚持分类建设,量力而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区域不同的资源条件、财政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类指导、量力而行,不强求一律、不盲目攀比,既要保证市场的实用功能,又要节俭办市场,反对铺张浪费。

四、工作步骤

全县农村集贸市场建设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2014年3月,规划选址,土地流转阶段。完成市场选址、方案设计,土地流转工作。

(二)2014年4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阶段。完成市场内“三通一平”及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

(三)2014年5月,招商引资,配套服务阶段。完成市场分行划市及摊位招商,与市场功能相配套的各项服务设施要同步到位。

(四)2014年6月,试运营阶段。市场投入试运营,通过试运营,进一步完善市场配套功能,扩充市场摊位,推动市场健康发展。

(五)2014年7月,评价验收阶段。市场正式运营后,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市场建设情况进行验收。

五、责任分工

(一)各乡镇

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广泛招商引资,积极组织推进农村集贸市场建设。主动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系,分阶段、按程序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牵头协调配合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对市场规划选址、方案设计、建设标准、摊位招商、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联系协调配合各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的相关工作。

(三)国土资源局

负责办理农村集贸市场土地流转及备案手续,负责对土地流转协议等进行审核把关。

(四)发展改革局

负责办理农村集贸市场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备案等相关手续,出具正式审批备案文件。

(五)工商局

负责办理农村集贸市场的注册登记、经营许可并颁发营业执照。

(六)住建局

负责依照村镇建设规划对农村集贸市场规划选址进行业务指导和审核备案,妥善处理好村镇建设规划与农村集贸市场建设相衔接等问题。

村集体经济运营方案范文第3篇

×年上半年,昌平区在东小口镇白坊、狮子营两个集体经济实力强、又不稳定的村进行了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分别于××年月、××年月、××年月启动,了第二批个村、第三批个村和第四批个村的改革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个村的产权制度改革,其余个村的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一、改革的基本做法

(一)组建工作机构和队伍,筑牢工作基础。建立区、镇、村三级工作体系。区级成立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从区有关职能部门抽调名干部组建了个驻村工作队,深入到改革村指导工作。镇级成立相应的改革领导小组,并成立清产核资、人口清查等工作组。村级“两委”班子在区、镇两级领导小组和驻村工作队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在人员到位的基础上,对所有参与改革的区、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先后组织次培训会,培训达余人次,并适时组织实地考察学习,使其全面、准确掌握改革的有关政策、操作规程等。

(二)清产核资,摸清底数。由驻村工作队、镇(街道)、村经管财务人员和村党员代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成清产核资、人口清查工作组,对村内账目和全部实物等集体资产(包括集体土地、树木、较大固定资产及出租出借物等)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对年成立合作社以来村民的人口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入社原始股金进行核查,并登记造册。将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数、每户原始股金清查及核实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村民张榜公布,征求村民意见;根据村民意见和政策规定进行核实、完善后,再向村民张榜公布;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再进一步核查,核查结果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布给村民作为村集体经济底数。

在完成改革的个村进行的清产核资工作中,累计清查资产万元,清查土地亩,重新确认可量化净资产万元。

(三)制定方案、量化股权。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通过召开村民座谈会广泛听取村民对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了解村里实际情况和演变过程。然后,由镇(街道)改革领导小组对老股金处理、集体净资产量化配股、股东界定、奖励政策提出方案,对历史,遗留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拟定解决办法,起草成《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并将《意见》发给村民,使村民对照《意见》自己测算股份,一般三个月。在村民理解、熟悉《意见》的基础上,再次召开村民座谈会,对《意见》进行讨论、修改,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村民张榜公布,进一步征求意见。对村民提出的具体问题和特殊情况,按政策规定,研究解决办法,政策没有统一规定的交村民代表或村民讨论、表决,确定解决办法,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在对《改革意见》充分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对改革的具体内容、操作方法等做出明确规定,并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做到改革方案、方法公开、公正、可操作性强。

在股权设置上,扣除原始入社股金按原始股倍返还后的集体净资产用于量化股权,设集体股和个人股。其中:集体股不超过,为集体组织成员共同共有,其收益由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处理遗留问题、村级事务管理及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必要的社会公益性支出;个人股主要由户籍股和劳龄股组成,户籍股按人口平均量化配股,劳龄股按劳动力的劳龄配股,同时设独生子女奖励股,使集体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

(四)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公司化管理。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要求,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经济合作社章程》、《经济合作社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长选举办法》、《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章程》等制度,召开股份合作制创立大会,通过《经济合作社章程》、股东按本人持有股份选举产生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以及董事长、监事长,如需要设置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然后,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发放股权证书,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

二、取得的初步效果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性尝试。它破除了不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传统经济体制,建立起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农村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推动了农村城镇化。

(一)变农村集体资产的抽象所有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的按股所有,并受益,使农民得到实惠。

改革后,通过股份合作制方式,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按股份量化给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将村集体资产形成的收益逐年按股份分配下去,使农民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利益。据统计,××年,昌平区完成改革并已经进行分红的个村,分红总额万元。其中分红最多的白坊村共发放红利万元,村内股东个人分得红利最高为万元,户分得红利最高为万元。狮子营村徐士荣由于旧村拆迁前房宅已卖,没得到补偿,生活困难。产权改革后××年全家分红万元,他说:“要不是产权制度改革,我就要饭去了。”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行,破除了过去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抽象所有、共同共有、实际上很难保障应得利益的体制怪圈,形成了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性局面,真正体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

(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得到有效保全,为今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中,通过清产核资,使各村明晰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特别是理清了过去多年来形成的一些陈账,处理了呆坏账和不良资产。同时,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进行了追缴,防止了集体资产流失,为村集体经济组织今后的发展清了家底、除了包袱。如狮子营村通过清产核资就追回欠款万元,处理不良资产万元。

(三)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同步改革,理清了党支部、村委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使党的基层组织在农村的领导方式不断创新,执政能力不断加强。

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建立起机构制衡或机构加职务制衡的机制,使党支部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实现了由支配人、财、物的经营者变成服务、监督的掌舵者,党支部围绕着经济发展和农民致富的需求,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进行引导、监督、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已被改造成股份合作制企业,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是依法独立经营的市场竞争主体。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和法律的规定,村委会严格尊重股份制企业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不再对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干预,而是集中精力搞好全村社会事务的管理、发展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化解村民矛盾及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

(四)进一步完善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的监督制约机制,从体制和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了农村干部的违法违纪问题。

经过改革,建立了既相互配合又有制约监督的民主管理体制,使干部处在企业股东、监事会等的监督之下,把财权、事权合理分解,使权力真正掌握在农民群众的手中。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土地出租、购置较大固定资产、公益性工程等)均需经股东们表决同意,村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只能根据各自的工作需要支配村集体资产的集体股部分,而且按年初计划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预案定向支出,用后公布帐目,使他们在各种有效的监督之下只能将权力用来为股东服务,而无法。在已经完成改革的村,各股份合作制企业新当选的董事会成员及村两委班子都非常注重自身形象,自觉廉洁自律。改革完成的村用于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较改革前都有了大幅度降低。

(五)调动了村民加快发展本村经济的积极性,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有了组织保障,村民主动参与,几套班子各司其职,形成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农民变成股东后,比以往更加关心村里的经济发展状况,积极为村经济发展献言献策,充分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用股份制改造共有的集体所有制,建立起党组织统一领导,党企分开,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村委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民主决策,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相互制衡监督,又密切配合的新型村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增强了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和发展村级经济的能力,从而促进整个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后,以往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尤其是村民和“两委”之间的矛盾明显减少,形成了为加快发展的合力。

(六)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推动了试点村精神文明建设。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明确界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身份,保证了失地农民和农转非人员对原集体资产收益的分配权,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了稳定地生活来源,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农村的稳定;通过设置独生子女奖励股,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老人按照劳动贡献拥有相对多的股份,解决了农民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还发现以下问题:基层干部对改革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推进改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村干部和农民股东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对新型农村管理体制还有一个再认识的过程;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下一步,昌平区将从方面进一步完善改革的各项工作。

(一)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素质。在改革前和改革中,按照分类指导、按需培训的原则,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解等形式,对农村基层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使基层干部、党员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熟悉规律,学会方法,切实增强领导、组织、推动改革的意识。在改革完成后,及时举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村干部培训班。

村集体经济运营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少边穷;村集体经济;有效发展

一、样本及其研究内容的阐释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研究”需要选择不同区域的样本。新疆自治区是本课题组西北地区的样本省份之一。在调查准备阶段,新疆自治区农业厅农经局的领导介绍,北疆地区经济较南疆发达,但地处南疆的和田地区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效突出。鉴于此,课题组将新疆调查的重点放在和田地区。选择和田的第二个理由是,近几年,作者数次进入和田地区洛浦县、和田县及皮山县调查(2009-2011年间,作者受“中国-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商务部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CICETE)委托,主持“中国西部边穷地区绿色扶贫计划”(CPR/06/209)和田红柳大芸项目评估及后续研究,其间多次到洛浦、和田及皮山3县调查),本次调查仍然选择这3县(见表1)。对某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持续观察研究,有利于课题组融入其中,从而加深对当地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及其转型发展的理解。

和田地区位于新疆自治区最南端,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塔克拉玛干沙漠位于新疆的塔里木盆地中央,是我国最大、世界第二大的流动性沙漠。沙漠东西长约1000公里,南北宽约400公里,面积33万平方公里。)边缘,北部深入沙漠腹地与阿克苏地区相邻,南越昆仑山抵藏北高原,东部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毗连,西部连喀什地区的叶城、麦盖提、巴楚县,西南枕喀喇昆仑山与印度、巴基斯坦在克什米尔的实际控制区毗邻,边界线264公里。

但就是这个旱少边穷地区,我们却看到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勃勃生机。这里,从行署到各市县、各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层层签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责任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或五年)规划”;这里,从自治区至乡(镇),仍然保持着完整的农经管理网络和管理队伍,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有效促进了村集体收入增长;这里,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基层组织运转、社区稳定和边境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

样本价值超出了课题组的预期。因此,本报告在描述分析和田地区村级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历程、现状及经营方式的基础上,通过案例研究以下问题:一是村集体经济有效发展对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支撑村域农业生产以及社区公共服务和维护地区稳定方面的作用;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经济究竟是什么关系;三是政府为什么重视或不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其动力或利益机制什么,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政府如何发挥作用;四是样本的经验和问题对旱少边穷地区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启迪和推广价值。

二、和田地区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历程和现状

(一)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过程

新中国的农村集体经济自互助合作时期起步,到时期,农村经济是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分享的单一集体经济,农村其他经济成分都不存在了。农村集体经济被认为是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受到重视和追捧。但是,随着农村改革和家庭承包责任制度的推行,人们在克服和摒弃农村集体经济中长期存在的“吃大锅饭”、“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于单一”等弊病的同时,许多地方也抛弃了农村集体经济。

对此,中央文件在改革之初就强调,“适于个人分散劳动的生产项目,可以包到劳、包到户;需要协作劳动的生产项目,可以包到组。……宜统则统,宜分则分,通过承包把统和分协调起来,有统有包”;强调“……农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由集体统一管理和使用土地……有一定的公共提留,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生活,有的还在统一规划下进行农业基本建设”(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即第一个“中共中央一号文件”)。在农村改革30多年里,中央文件一再重申“坚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但是,“农村集体经济”这一概念,在许多官员和专家的理念中、在多数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中,还是被有意无意的遗忘了。

重新认识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是在21世纪初。当人们的发展观由单纯的经济增长转变到“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保障人民各项权利”时才恍然发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都需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新疆自治区及和田地区较早觉悟了这一点。从1986年开始,皮山县委、县政府就将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当成农村经济工作的重点,从而扭转了村集体经济萎靡不振的局面,使“村两委”的干部工资、村民医疗、村小学教室这些过去号称“老大难”的问题都得到很好地解决(案例1-1)。

案例1-1皮山县村集体经济在改革中稳步发展

皮山县以农牧业为主。2010年末,全县15个乡镇,169个行政村(场),678个村民小组,县域面积41700平方公里,耕地44.776万亩,总人口23.8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85.7%。全县生产总值105162万元,人均GDP4140元,第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51.2∶10.2∶38.7,全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803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076元。

改革之初,皮山县村集体经济迅速瓦解。到1987年末,全县198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几乎都是“空壳”,村集体固定资产总值247.8万元(村均仅有1.25万元),累积资金总额78.9万元(村均不到4000元),村集体的银行储蓄余额17.2万元。为改变这种状况,1986年,皮山县组建了“皮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04年更名为“皮山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同时颁发一系列文件,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管理、农村经济审计等工作,皮山县村集体经济至此开始稳步发展。到2002年末,全县村集体固定资产增加到5585.9万元(村均28.21万元),15年间增长了22.5倍多,其中154个村有存款余额,其中木吉乡巴格拉村存款余额34万元。

2002-2003年,新疆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人数次就皮山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做法和经验作出批示和指示,将皮山农村集体经济推向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到2009年末,全县169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总收入1812.77万元,村均1073万元;村集体固定资产9259.89万元,村均54.79万元;131个村有银行存款,存款余额563.23万元,其中存款余额10万元以上的21个村。

皮山县的经验引起了领导高层重视。2002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批示“各地学习皮山县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2003年4月11-15日,王乐泉一行在和田地区进行“农业结构调整和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调研再次强调:“皮山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经验十分宝贵。集体经济壮大以后,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密切了干群关系,还有利于巩固基层政权。今后,和田地区要及时广泛地推广皮山经验,我相信自然环境这么差的皮山能干的,别人也能干”(《王乐泉在和田调研时强调农业结构调整应走内涵挖潜为主道路》,新疆日报,2003.4.17)。

自治区主要领导人的批示,激发了和田地区党委和行署抓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热情,先后出台《和田地区乡镇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和行发[2000]37号)、《和田地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和行办发[2001]13号)、《关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意见》(和党办[2003]15号)、《关于印发和田地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行办发[2005]66号)、《关于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党办[2006]17号)等一系列文件及法规,将和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推向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二)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现状

2000年以来,和田地区村级集体经济增长趋势明显。2001年,全地区1401个行政村,村集体总资产46867万元,到2008年底,总资产达62586万元,增长了33.53%;村集体在银行的存款也由2001年的2425万元增加到3143万元,增长29.6%。

但是,和田农村经济结构层次低。2010年,全地区农村经济总收入中,第一、二、三产业的结构为84.9∶6.7∶8.4。非农产业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仅15.1%。在农林牧渔业总产值(76.45亿元)中,农业产值(46.18亿元)占60.4%,林业产值(11.01亿元)14.4%,牧业产值(17.77亿元)23.2%,渔业产值(0.24亿元)占0.3%,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1.25亿元)仅占1.6%(和田地区农经局:《农经统计资料(2010)》)。农村非农产业严重滞后,远离经济中心城市,自然环境严酷,工业化、城市化整体水平低,严重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

2010年,和田地区村均集体经济收入14.66万元,村均可分配收益也2.11万元(见表2)。从面上看,各项指标低于全疆平均水平,2010年,全地区无收益的村占51.6%(全疆平均26.8%),有收益的村占48.4%(全疆平均73.2%),村集体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35.4%(全疆平均36.8%),收入10万元-50万元的村占4.3%(全疆平均16.3%),50万元以上较高收入的村0.1%(新疆平均2.4%)(见表3)。

表2中的经营收入包括农林牧业生产收入、资产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拖拉机收入、劳务收入等;发包及上交收入包括发包收入、企业上交利润等;补助收入包括村干部工资、办公经费、空壳村补助、村阵地建设补助、五保户资金、村医务人员工资、十户联防工资等;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奖金收入等。

(三)不同县域村集体经济比较

和田地区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县域差距不大,2010年,全地区7县1市的村集体经济总收入在1600万元-3500万元之间,其中最高收入的是墨玉县(3417.5万元),3个样本县处在中上位次,都在3000万元左右,但利润率却有较大差别,洛浦县利润率高达42.1%,和田市利润率却是-33.8%(见表4)。和田市地处行署首府,并没有向其他城市的周边农村那样出现农村集体经济超常发展的情景,2010年,和田市村集体收入只有1610.4万元,可能是集中建设的原因,当年村集体总支出2154.7万元,是和田地区村集体经济唯一收不抵支的县域。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证明,控制村集体开支就是增加收入。

和田地区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县域之间少有差异,村集体收入结构(见图1)表明,“机动地”和新开垦农地发包是主体(地区平均占47.8%),经营收入为补充(地区平均仅占12.5%),对各级财政及政府部门补助收入形成依赖(地区平均占20.9%),投资行为罕见,只有皮山县投资收益26.3万元。

深入到3个样本县观察,无收益和收入低于5万元的村比例大,中高收入村比例小,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偏低(见表5)。值得一提的是,样本地区重视村集体的银行储蓄。2010年,皮山、洛浦、和田3县村集体银行存款485万元、1092万元、349万元。村集体资金存入银行而非用于投资和资金互助,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农经管理方式有关系。

(四)农户经济经营状况

“双层经营体制”下,农户经济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层次。调查显示,和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的趋势是明显的,但仍处于较低水平。1980-2010年,皮山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46元,增加到2010的3076元,绝对数增长了65.9倍。这期间出现了1980-1998、2002-2010两个增长周期,后一阶段增长较快;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降到675元,比1998年的873元下降了22.7%,2000-2001年出现恢复性增长,2002年再次超过1998年的水平(见图2)。这一趋势基本反映了和田地区农户经济变化的总体趋势。

图2中1987年收入数据经过了修正。皮山县农经统计中1987年人均纯收入是37元,低于1980年的46元,详查其原因,是因为当年人口统计误为935264人。实际是,皮山县农业人口1986年133134人,1988年137243人,1989年141356人,每年新增农业人口2000人左右。据此,因此我们将1987年的农业人口修正为135264人,人均纯收入修正为253元。

样本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很低。2010年,3个样本县汇总,农民人均纯收入3320元。低收入与其结构有关。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第一产业收入比重占62.55%,非农产业收入(第二、三产业收入合计)占14.64%,外出务工收入占21.15%,集体再分配收入占1.66%,基本没有财产性收入(见表6)。

样本地区农民生活质量不高。我们将农户问卷数据中的家庭总支出分为消费性支出、家庭经营支出、财产性支出、缴纳各种税收、社会保障支出、各种负担和摊派以及其他支出。问卷统计分析得出,和田地区农户家庭主要支出为消费性支出,其中食品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59.48%(见图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9.48%,高于新疆(40.3%)和全国(41.1%)水平,反映了和田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普遍偏低的情形。

农户收入低,资本积累远不能为农民创业提供支持,因而影响村域工商业发展;村域非农产业不发展,村集体经济经营方式转型缓慢,收入来源有限;农户经济和集体经济滞后,影响了区域经济的活力;区域经济增长乏力,反过来迟滞村域经济发展。这种不良循环使农户和集体经济长期陷入低收入困境。

三、和田地区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

(一)直接经营

直接经营是指集体经济资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生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和田地区调查发现,村集体直接经营的对象多数是集体的林木和果园。集体林木较少成片种植,多数是田间地头的防风林、村庄周边的绿化林带、行道树及道路两旁林带,以白杨树为主。

直接经营林木的案例,和田县巴格其镇巴格其村最为典型(案例3-1)。到目前为止,巴格其村拥有3年、8年、15年树龄的林木计2.35万棵。该村为这些树分片登记,建立台账档案。2010年,该村集体总收入15.37万元,其中集体林木的直接收入经营1.62万元。村集体直接经营林木的方式在巴格其镇较普遍,目前,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拥有50公里林带,评估价值达600万元,这笔财产以及它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理论上属于全镇农民集体所有。

案例3-1巴格其村集体种植了2.35万棵白杨树

和田县巴格其镇是和田地区最大的乡镇,全镇35个村,232个村民小组,11110农户,农业人口51520人,农地总面积76500亩,其中耕地面积57500亩。

巴格其村是镇政府所在地,7个村民小组,农地面积2444亩,其中耕地2132亩,人均0.72亩,农户377户,1665人。村落周边、道路两旁、田间地头种植白杨树共23518棵,树龄3年、8年、15年不等,全部属于村集体所有,平均估价100元/棵,总值至少230万元。该村将每一颗白杨树都编号(用红色油绿刷写),按地块分类归档、建立台账,有计划地分片砍伐、再补种,交替利用林木的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保证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

2010年,巴格其村集体总收入15.37万元,其中“机动地”发包收入7.13万元,核桃树委托经营6.62万元,园林直接收入经营1.62万元;村农民人均纯收入5038元。

案例3-2恰尔巴格乡加依托格拉克村的集体经济

加依托格拉克村442户,5个小组,1670人,耕地2350亩,人均耕地1.4亩,全村现有低保户110户,265人。2010年,全村人均纯收入3147元。从2010年开始,村集体复垦土地种植核桃,投资4.4万元种植核桃20亩(3元/株,共3.5万株),由村集体直接经营;投资3.2万元建设了8个蔬菜大棚,租赁给农户经营,年租金0.56万元(年租金700元/棚)。

2010年,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2.42万元,其中村集体“机动地”227.8亩,承包收入4.03万元(机动地承包每年平均190元/亩),内部往来收入2.65万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0万元,其他收入3.84万元。

(二)委托经营

委托经营是指村集体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后,再委托给农户和其他人经营管理,其收益按照村集体与受托方按比例分成。在和田地区的农业产业开发中,土地整理和复垦、林木和果树种植、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环节,大多数是集体投资,统一开发建设,而后委托、租赁或承包给村民经营,包产分成(定额上交,超产归己),集体与经营者七三开或开(据介绍,和田地区的核桃种植每亩大约24棵-26棵,第2年嫁接,第3-5年挂果,挂果第1年产量可达100公斤/亩-300公斤/亩,平均25元/公斤,产值在2500元-7500元之间,之后的产值每年增加300元/亩,最高可达1万/亩,成本大概占30%左右)。另外,允许受托经营户在保证林木、果树正常生长的情况下,间作其他农作物,其收益归经营户。洛浦县、皮山县藏桂乡较为典型(案例3-3)。

案例3-3样本县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和委托经营案例

Ⅰ洛浦县有202个村的果园采用直接经营或委托经营

洛浦县8乡1镇,207个行政村,4.6万农户,19.5万农业人口,总耕地28.35万亩,人均1.45亩。201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118.25元。为摸清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潜力,2010年,洛浦县农经局组织本系统逐村调查,结果显示:截止到当年7月底,全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中,202个村种植了果木及其他农作物,种植面积达2796.98亩,其中:169个村(占总村数的81.6%)种植核桃树1678.36亩;40个村种植红枣410.65亩;12个村种植苗木47.87亩;6个村种植沙枣23.6亩。另外,杭桂乡23个村种植皮牙子518.7亩,多鲁乡6个村种植红柳大芸22.1亩,阿其克乡3个村种植枸杞子14.4亩。村集体林木果园已有效益,2010年收入53.82万元。预计到2012年,总收入865.91万元,总支出363.23万元,盈利可达502.68万元。

Ⅱ皮山县藏桂乡10个村的集体果园果树采用委托经营

2010年末,皮山县藏桂乡10个村,40个村民小组,3249个农户,农业人口12308人,农地总面积41073亩,其中耕地29727亩,农民人均纯收入3414元。果园果树总面积635亩另11114棵,其中核桃园6亩另1043棵,杏子园502亩另55棵,苹果、梨子、葡萄等成片果园127亩另10016棵。果园果树多数采用委托经营方式。经营收入上交村集体的标准是:核桃每亩1167元,每棵64元;杏子每亩168元,每棵36元;苹果每亩55元;葡萄每亩1133元。2010年,全乡村集体经济总收入193.99万元,其中果园果树委托经营收入26.67万元,租地收入167.32万元。

典型案例显示,集体所有的土地,经村集体投资开发或建设后再委托他人经营的方式,一方面保证了村集体对资源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实际控制权,同时克服了村集体直接经营监督成本过高的弊端;另一方面又汲取了承包经营的优势,“交够集体的,剩余全是自己的”分配机制,极大调动并保障受托经营户利益,有利于形成了村集体与受托经营户“双赢”局面。

(三)承包经营

和田地区村集体经济中的承包经营,主要表现为“机动地”和新开垦农地的发包与管理。“机动地”在未长期承包给农户之前,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属于村集体,村集体通过公开竞标方式,短期限发包“机动地”,从而获取收入。问题在于村集体是否拥有数量可观的“机动地”。

按照我国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的有关政策规定,预留“机动地”面积不能超过总承包面积的5%,目的是化解新增人口的土地矛盾。从1997年前后的第二轮承包至今的15年左右的时间里,随着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成员的不断增加,“机动地”所剩无几。和田地区土地开垦潜力巨大,只要有水源、有资金就可大量开垦。基于新农村建设及边穷地区扶贫开发的机遇,乡、村集体都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和开荒,新增了数量可观的农业用地,并将这些土地纳入“机动地”的管理范畴,以扩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如皮山县藏桂乡10个村,现有“机动地”扩大到11852亩,其中原有668.4亩,占全乡耕地总面积的(29727亩)2.2%,未超过5%约束上限,新开垦耕地11183.6亩,村均“机动地”1184亩;2010年,洛浦县在册“机动地”37139亩,村均179.4亩;和田县集体“机动地”15460亩(2008年),村均72亩。

和田地区70%左右的乡(镇)也以集体的名义开垦“机动地”,通过招标发包获取承包金,由乡(镇)财政所管理使用,如果能够通过加强监督,保证其收入用于本乡(镇)农民的生产与生活,亦无可非议。“机动地”招标发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白地”(和田地区的农民把土地上未种植果树、林木或农作物的土地称“白地”。)承包,皮山县藏桂乡“白地”承包,年承包金300元/亩-350元/亩;另一种是种植果树、林木和农作物后,采取“土地承包+附属物承包”方式,藏桂乡亚博依村种植红枣的土地承包给本村农户经营,年承包金1200元/亩。2010年,亚博依村“机动地”发包收入25万多元,占村集体总收入的74.5%(案例3-4)。其他县的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机动地”发包收入也有较高的比例,如加依托格拉克村“机动地”承包收入4.032万元,占集体总收入的32.47%;巴格其镇恰卡村“机动地”承包收入达7.1697万元,占比39.33%。

案例3-4皮山县藏桂乡亚博依村的集体经济

作者2008年6月调查亚博依村时,全村488户、1781人、劳动力630人,其中外出打工220人(占34%),耕地6200亩,由于风沙掩埋,实际耕作4500亩,其中承包给农户3400亩,1100亩为村集体“机动地”。2011年7月,作者再来该村时,农户减少为454户,人口增加到1796人(增加15人),劳动力增加到718人,外出打工减少到130人(减少90人)。可耕作面积增加到5600亩,增加的1100亩为新开垦耕地,均作为集体“机动地”管理,目前村集体“机动地”2062亩,是藏桂乡“机动地”最多的村。

该村是UNDP项目点之一,2008年种植红柳3000亩,其中接种大芸1200亩。项目实施改善了区域环境,村域内风沙明显减少,保护了耕地,提高了产出。2008年,村集体可分配收入24万元,村民人均收入3100元。2010年,村集体收入38.06万元,其中34.06万元来源于村集体的“机动地”(包含红枣园、杏子、葡萄)承包收,占89.5%;其余4万元是补助收入。

承包经营并不局限于“机动地”,同时还包括集体所有的“四荒地”、林地、果园、草地、水面、牲畜承包经营等,2010年和田县承包经营收入分类表,反映了这一面貌(见表7)。

(四)租赁经营

租赁经营是所有者或出租人将生产资料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经营方式。租赁经营和承包经营都是在两权分离基础上进行的,但租赁与承包还是存在差别:一是对象不同,租赁对象是集体不动产和设备(如房地产、农机具等),而承包对象是与土地经营相关联成果(农产品);二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租赁经营是承包经营的深化和发展,是比承包经营的“两权分离”更为彻底,承租者自主经营权更大,承包经营权是在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控制下行使的;三是对外开展业务的名义不同,租赁者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承包者以发包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和田地区村集体租赁经营公开招标,同等条件下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承租。租赁经营对象为房地产、商店、拖拉机、水磨、大棚等,但其比例不大。据介绍,和田地区村集体有房地产和商店出租的村不超过10%;有农业设备租赁收入的村也不多,其收入比例相对于承包经营要低许多。2010年,藏桂乡只有3个村有租赁收入(见表8),总额不到5万元;恰尔巴格乡37个村,村集体租赁收入只有1.35万元,占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额(651.9万元)0.21%,村均365元;和田全县村集体租赁收入合计67万元,占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额(3150.8万元)的2.13%,村均3131元。

(五)投资(资本)经营

投资行为在和田地区的村集体中极少见,2010年,全地区只皮山县投资收入(26万元)。地区经济欠发达、民间融资习惯未养成、投资渠道狭窄、投资风险大等原因,是制约和田地区村集体投资行为的主要因素。正因为如此。和田地区才一直强调村集体的银行储蓄增长,将此项指标作为农经局(站)和“村两委”干部年终考核指标,从而使村集体的银行储蓄不断增长。

村集体的银行储蓄所产生的利息收入有限。2010年,皮山、洛浦、和田3县村集体银行存款分别为485万元、1092万元、349万元,其中和田县会计账反映的当年村集体利息收入5.68万元,照此计算,皮山县利息收入为7.89万元,洛浦县的利息收入17.72万元。

(六)补助收入

补助收入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村级组织的基层治理职能和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是县乡(镇)政府职能在农村的延伸,村级组织履行政府延伸职能的报酬理应由公共财政支出。站在这个角度,补助收入是政府必须支付给村级组织的劳动或“经营”报酬,因此也是村集体的经营方式之一。

在和田地区,补助收入来源于县乡党委部门、政府部门(如财政局所、农经局站)。2010年,和田地区村集体获取补助收入4268.4万元,占当年全地区村集经济总收入的20.86%,村均3.06万元。

个案显示,补助收入中“村两委”干部工资补助占50.6%,生产补助(如核桃种子补助)占21.8%,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补助占20.5%,远程教育经费占4.2%,经济薄弱村补助占2.5%,基层组织建设资金占0.5%(见表9)。

(七)专业合作――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方式

专业合作社并不是村级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也较少承担社区公共服务职能,据此,作者一直将其称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

四、需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

(一)重新认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

盘点和田地区及样本县2010年村集体经济支出明细表,可以清楚看到,村集体经济有效发展在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支撑村域农业生产、公共服务和维护社区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见表10)。

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离不开村集体经济。表10显示,2010年,和田地区村集体总支出中,真正的生产经营成本(经营支出)仅占9.88%,管理费用占58.01%,主要是干部报酬,报刊费用及办公费用等属于村级组织的运转经费。2010年,全地区村集体补助收入4268.44万元,占当年村集体管理费用的53.44%,其余46.56%由村集体经济支付的,村均26641.26元。

支撑基层治理和社区服务离不开村集体经济。表10中的“其他支出”包含了治安宣传与管理、宗教管理、贫困户救济、防洪抗旱、各种福利等,很明显,这些支出也是村集体承担基层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的支出。2010年,和田地区的“其他支出”7921.76万元,村均5.67万元,如果加上前述的管理费用,合计15909.32万元,村均8.34万元。典型案例也显示,2010年,和田县村集体管理费和其他支出相加是2729.1万元,村均12.75万元;洛浦县恰尔巴格乡此两项支出相对较少,总计86.37万元,村均2.3万元,其中办公经费21.45万元,水电取暖费8.84万元,治安宣传和宗教管理支出24.57万元,防洪、贫困户救济和农业基地建设支出31.51万元。

村域农业生产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也离不开集体经济。表10还显示,2010年,和田县村集体经济支出中,设施农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两项支出合计198.51万元,村均9276元。实地调查村的支出结构更加清晰地反映了这一点(见表11),2010年,4个村中,用于沟渠路维护农业基地建设的经费,最高的亚博依村22.69万元,最低的巴格其村3.55万元。

(二)重新认识村集体经济与农户经济的关系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仅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也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基本实现形式。和田地区农村没有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代行其职能,村集体经济与村民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村民委员会与村民的关系。调查显示,和田地区村集体与农户之间具有三重关系。

第一,“双层经营体制”中的发包管理者与被管理的承包者。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实施,到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税,再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8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2008.10.12)),农户获得了更加完整、长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至今,农户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所取得的土地权利基本上归于承包农户,按照法律规定,发包方(村集体)享有的权利是:“(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禁止承包土地行政调整,意味着村集体发包耕地的权利是一次性的,目前,发包方的权利主要集中在土地用途管制方面,加上取消农业税及其附加的因素,村委会不再具备以集体名义获取土地发包收入的权利。

第二,“双层经营体制”中的所有者代表与承包经营者。承包法规定,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和田地区村集体预留“机动地”、新开垦土地、宅基地复垦的耕地、“四荒地”等土地资源,都通过非“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竞价和协商确定土地承包费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民享有所有者权能,承包或租赁农户享有经营者权能,“发包和上交”收入归村集体。

第三,“双层经营体制”中的利益代表和利益分享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兼具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双重功能,不仅为成员提供生产服务,对本组织的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行使管理和经营权;而且为本组织成员提供生活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这是村集体与成员农户之间的另一层关系。在这一关系下,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全体村民,经营管理集体成员共有的“三资”财产,接受公共财政和政府部门的补助及社会援助,合理分配集体收入;成员农户则公平、公正地分享村集体经济的收益和服务。

(三)政府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效率

和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作用和效率是明显的。这是实地调查留给课题组的最强力感受。和田乃至新疆自治区,农经管理队伍在全国都是最完整的。样本县中,皮山县农经干部92人,其中县农经局12人,15个乡(镇)农经站80人,平均每乡(镇)农经站5.5人;洛浦县农经干部编制共75人,其中县农经局12人,9个乡(镇)63人,平均每个乡(镇)农经站7人。这里的农经管理效率在全国也处在前列,农经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体现了“管理出效益”的法则(案例4-1)。这一切源于政府的重视,那么政府的动力或利益机制又是什么?

案例4-1和田地区“村两委”干部考核及村级组织星级评定

和田地区各村都进行星级评定,分为领导核心、素质提高、民主管理、实力增强、为民服务、生活富裕、村容整洁、精神文明、平安和谐、清正廉洁等十个方面(十颗星),村“两委”成员的工资与村集体星级标准挂钩(见表12)。

调研表明:地方政府重视或不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农业农村经济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区域经济增长的压力下,地方政府总是把目光盯住那些在区域经济增长中占主体地位的产业。在大都市区和东部沿海发达的沿海省域,第一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快速下降,2010年,第一产业比重北京为0.6%,天津1.6%,上海0.7%,江苏6.2%,浙江5%,广东5%。这些地区,农业产值对于地区生产总值的影响微乎其微,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事实上很难成为地方党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新疆及和田地区则不同,2010年,全疆第一产业产值占地区生产总值19.9%,和田地区则为33.6%。而且和田地区的工业产值还不足20%,这种状况下,重视农村和农民,就是重视区域经济发展。

其次,边疆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压力,促使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田地区的特殊性集中表现在荒漠、干旱、少数民族聚居、边疆等关键词上,这意味着和田地区的社会稳定更加重要也更加困难,在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地区(2010年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3.42%),地区稳定的要求,凸显出保障村级基层组织正常运转的重要性。

再次,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强力而有效率的推进,可以促进地方政府更加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疆自治区主要领导人的批示推进了和田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案例就是证明。

(四)和田地区村集体经济发展经验的启迪和推广

和田地区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经验和问题,对推进荒漠性干旱区域、少数民族聚居区域、边疆和贫困地区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加快农户经济转型和收入增长,具有重要启迪作用。

1、必须重新认识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性。和田地区实践证实: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的经营和管理、农民收入增长、以及扶持贫困农民及弱势群体发展离不开集体经济;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者办起来不经济的项目和农村基本建设需要集体经济;村域经济活动过程中的服务少不了集体经济;关注民生和弱势群体发展,必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巩固基层政权以及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依赖集体经济。因此,绝不能把农村集体经济当成“计划经济的产物”或“空想社会主义”加以批判,也不能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立起来。

2、区域经济总体水平、经济结构等状况,决定着农村集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和经营方式。以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发包收入为主体的单一集体经济结构,根源于区域工业化、城市化不足。因此,加快农村集体经济转型,拓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方式,要从加快地区工业化、城市化抓起,从而带动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才能为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拓展空间。

3、坚持“双层经营体制”和保障农户的家庭承包经营权利前提下,应当允许村集体依法拓展资源控制权。和田地区通过整理复垦和新开垦土地,并将其作为集体“机动地”管理,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创造和储备了资源。同时,认真管理“四荒地”、林地、果园、草地、水面、牲畜等集体资源,通过承包经营获取收入。这些做法,使非农产业及不发展的农村地区,保障了村集体经济持续收入能力,进而保障了村级组织运转和村域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运行,其经验值得总结,在旱少边穷的偏远农村地区尤具推广价值。

4、用好村集体的银行储蓄,使其为村域经济转型发展服务。比如将其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用于支持创业农民创办农村非农产业,用于组建农民资金互助社扶持农户经济转型等。

5、村财乡管或乡监督的制度在我国农村已经普遍建立起来。不可否认,这一制度对于农村“三资”保值增值,遏制无节制的乱开支和村官腐败、密切干群关系等,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也存在着剥夺村民自治权利的嫌疑,需要改进和完善。比如,超过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权利范围的大额开支,分别由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和审批,而不应由乡农经站或乡(镇)党委政府甚至县委、县政府审批。

村集体经济运营方案范文第5篇

日前,中央审议通过了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标志着我国布局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试点的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这是农村改革一项重要顶层设计,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重大制度创新。

据悉,广东已经制定出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试点方案,目前正征求意见。广东省农业厅方面表示,珠三角地区早已开始摸索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路子,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2010年-2013年,广东省农村集体总资产年均增长6%,实现了保值增值。

“国家选择在这个时机加快推进这项政策就是充分考虑到了当前的大背景。要想推进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必然离不开农村集体资产的盘活,而如何充分保护好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就是一个必须想在前头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此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背后有着十分深远的时代意义。

业内人士也认为,未来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既要符合“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又要力争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不仅关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更决定了国家整体经济改革将获得多大程度的助力。

接下来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基于当前城市内中小型公司中普遍存在的股权结构混乱的现状,在股份合作中,关键要注意按照现代产权制度要求,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和现代企业体系要求的股份制公司,完善各方面主体的股权分配、流转与行使制度。对于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明晰集体产权归属,将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运作科学的股权结构体系。

在改革试点中,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机构除了要在试点中从实际出发,探索发展股份合作的不同形式和途径,也有必要以国家基本法律为基础,以股份合作经济相关法律规范为基本原则,推进农村法治体制和服务创新,建立符合农村长远利益和现实需要的集体产权股份的法律法规体系。这既有助于守住防止集体资产被侵蚀和农民利益受损害的底线,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又有助于在宏观上确保改革在科学合理的道路上进行,使农民群众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全国人大农委委员、社科院农发所原所长张晓山认为,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界定清楚农村集体的相关概念,进一步厘清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与村组社区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之间的关系。

与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改革同步进行的,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权益的确权、颁证、登记工作。说到集体经济产权改革的方向,张晓山认为,这是一个从模糊到清晰、从封闭到开放、从固化到流动的过程。

张晓山称,集体资产明晰产权,使股权固化、地权固化、房权固化,其实质是确定某个时点具有资格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集体资产或资源各自的份额,是确定某个时点的公平,即起点的公平。但未来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应是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固化走向流动,固化是为了更好地流动。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促进股权、地权和房权的流动,有进有出,增资扩股。

另外,就目前的情形而言,中东部沿海地区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对可能改革措施的基础相对较好;农民的、集体的产权相对明晰,收益相对清楚。而西部地区,尤其是沿袭以一家一户传统耕作方式的偏远落后山区,要么是集体资产近乎为零,要么是农民个人与集体资产之间关系模糊不清。对此,方案中提到,改革试点将兼顾东中西不同区域,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县(市)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

陈晓华对此次农村改革试点的三方面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一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这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基础;二是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这是改革试点的重要目的;三是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这是改革试点的核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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