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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部办公楼改建的实施方案{2024年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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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部办公楼改建的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一、目标任务

1、15个殡改工作后进村年平均火化率不低于90%。

2、每个村至少兴建一处村级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楼(堂)。

二、工作措施

1、区殡改执法大队组织人员首先对年火化率低于60%的15个村“活人墓”进行全面爆破。各个村要认真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做到一个不漏,一个不留。以爆破“活人墓”营造声势,推动殡改工作上水平。

2、对60岁以上老人和病重、危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花名册,并报区民政局一份。

3、实行明查暗访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发现土葬,无论时间长短全部采取强制措施,挖棺起尸,所需一切费用由葬者家属承担。

4、加大宣传力度,每个村近期都要召开一场有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村老协会等参加的座谈会,专题讨论如何抓好殡改工作。在人员流动比较多的地方悬挂横幅标语、粉刷固定标语、设立宣传栏,并通过村广播每天早晚进行广泛宣传。区民政局派出宣传车,对每个村进行巡回宣传。

5、多方筹措资金,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年底每个村要有一处村级公益性公墓或骨灰楼(堂)建设完工并投入使用。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要切实加强领导,每个后进村由一位乡镇包片领导挂钩,共同抓好后进村转化工作(具体名单附后)。

2、强化责任。年底,区组织考评组对后进村殡改工作进行考评,火化率最后五名的行政村包片领导给予效能告诫。实行村干部责任挂钩,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负总责,包组干部负具体责任。出现乱滥建坟墓、土葬现象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人责任,具体由相关乡镇落实。村干部要带头实行殡改政策,对其亲属死亡的要带头实行火化,带头清理“活人墓”,带头不建新墓,对拒不执行殡改政策的村干部、党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村部办公楼改建的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支持指导的原则。以农民为危房改造实施主体,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并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

(二)坚持帮贫扶困、补助对象准确的原则。重点补助、帮扶居住在农村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三)坚持建设标准适宜、保障居住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危房改造户的建筑面积和标准,帮助农村贫困危房户解决最基本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坚持阳光操作、规范管理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严格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五)坚持农村危改工作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紧密结合的原则。按照村庄建设规划,集中成片进行危房改造工作,优先安排场地危险和家庭困难户、住房危险户、五保户和低保户。

二、目标任务及完成时间

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危房改造计划,我县今年完成2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7月底前完成危房鉴定、改造户的审批确定、档案建立、图纸设计、施工队伍选择、购买建筑材料等工作,11月底前全部完成施工,12月2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做好产权登记。各乡镇要按照县政府今年下达的危房改造指标,结合本乡镇实际和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扎实有序开展好危改工作。

三、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改造标准和改造方式

(一)补助对象

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处于危险场地的和C级危房、D级危房条件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C级危房判定

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尚保持稳定,基础出现少量损坏;

墙体:承重的墙体出现多处轻微裂缝或部分非承重墙墙体明显开裂,部分承重墙体明显位移和歪闪;非承重墙体出现普遍明显裂缝;部分山墙转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有明显松动、脱闪现象;

梁、柱:梁、柱出现裂缝,但未达到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个别梁、柱节点破损和开裂明显。

楼、屋盖:楼、屋盖显著开裂;楼、层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明显裂缝,个别屋面板塌落。

D级危房判定

地基基础:地基基本失去稳定,基础出现局部或整体坍塌;

墙体:承重墙有明显歪闪、局部酥碎或倒塌;墙角处和纵、横墙交接处普遍松动和开裂;非承重墙、泥墙局部倒塌或严重开裂;

梁、柱:梁、柱节点破坏严重;梁、柱普遍开裂;梁、柱有明显变形和位移;部分柱基座滑移严重,有歪闪和局部倒塌;

楼、屋盖:楼、屋盖板普遍开裂,且部分严重开裂;楼、屋盖板与墙、梁搭接处有松动和严重裂缝,部分屋面板塌落;屋架歪闪,部分屋盖塌落。

(二)补助标准

根据农村危房等级、农户经济状况和可用财力等因素,区分翻建新建、修缮加固和建筑节能等不同情况,确定不同方式、不同类型的分类补助标准。对于符合政策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自筹资金的分散五保户,可以安排到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或政府帮助翻建。在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危房改造任务和资金总量不突破限额的前提下,根据每个农户的具体情况,酌情增减补助资金,不搞一刀切。

(三)改造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政府补贴资金超过工程总造价50%的,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调整幅度应控制在10%以内。

(四)改造方式

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各乡镇、村庄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要与村镇规划紧密结合。拟改造农村危房处于危险场地的,应异地新建;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分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各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处于危险场地或D级危房超过10户以上的,可统一规划和设计,集中连片建设。

四、危房改造实施步骤和要求

(一)申请审批

1、农户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对户籍、家庭收入、住房危险程度及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居住地一致;

(3)收入证明。五保户、低保户,提供五保户、低保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存档);其他贫困户,提供由村民委员会认定的关于家庭收入的说明;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和户主正面肖像)。

危房照片以及维修过程中和维修竣工后的照片由危房改造办公室负责用数码相机摄录并制作电子文档。

符合条件的农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初审及公示。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危房调查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调查摸底分户登记表》进行比对;对不一致的,组织村民代表3—5人入户走访和现场踏勘,对住房状况再作核实。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将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填写《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申请审批表》,上报乡镇政府。

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村委会复核不符合补助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应及时组成由建设办公室、民政所和专业鉴定单位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核查与鉴定结果应在村庄公示3天以上。符合条件的,由乡镇政府根据农户贫困类型和危房等级提出改造排序意见报县危房改造办公室。并和农户签定危房改造协议,协议要明确规定新房建成后危房要予以拆除。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承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核准。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普查情况、乡镇政府审查意见,对危房改造申请进行复核。民政局、残联负责对危房申报户中的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进行复核并认定;确认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列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将在县电视台或政府网站以及各村予以公布。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危房户由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确定危房户的(拆除重建或局部维修)资金补贴数额。

(二)开工建设

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可开工建设

1、需要异地重建的,由规划、国土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乡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

3、已经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

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

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乡镇政府负责所辖村镇农村危房改造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应委派经培训的技术人员或村委会人员到改造现场进行质量监督。

(三)工程验收

危房改造完成后,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存档备案。验收应具备以下主要条件:

1、符合村庄规划,完成改造工程全部设计与合同约定内容,农户能够直接安全入住;

2、经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建筑工匠)联合评价,确认质量合格;

3、建筑节能示范户达到相应的节能要求。

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档案管理

完善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管理,按照一户一档,确保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公示审批、协议等相关资料。乡镇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录入制度,除纸质档案表外,要安排专人将危房户档案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五)产权登记

改造后农户住房产权归农户所有的,应根据实际做好产权登记。完全由政府出资新建、免费提供给分散供养五保户居住的住房,其产权归乡镇政府所有。

五、补助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县财政局要按建村〔〕459号文件要求制定出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制度并单独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账户,农村危房必需试点资金要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局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必须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改造资金按先建后补的方式拨付且危房改造农户与乡镇政府签订合同或协议,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资金。乡镇政府收到补助资金后,5日内将其转发给各农户。实行统一重建的,可在房屋建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政府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要求,为加强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住建、发改、财政、民政、残联、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部门一把手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协调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及时组织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责任。县、乡镇、村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按照任务要求,逐级分解,责任到人。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把好事办好办实,各乡镇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造成群众不满或造成上访等恶劣影响的要追究当事人以及主要领导责任,对截留、套用国家资金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三)加强工作指导。住建、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要做好危房改造相关工作,协助指导危房户办理有关改造建设审批手续。住建部门要为农村危房鉴定改造提供技术支持,并加强施工管理,组织技术人员每周进行巡视检查;民政、扶贫和残联要加强对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户认定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补助对象准确。

村部办公楼改建的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为鼓励和扶持企业积极参与经开区内的城中村改造工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改造主体在经开区范围内的开发项目,可享受以下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

(一)一年内参与城中村改造已达到两个村的企业,在城[!]中村改造综合用地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期限为1年。

“一年内”是指两个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时间间隔不超过一年。

(二)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的企业在缓缴期限内管委会规划局仅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清后再行发放原件。同时,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的企业应对管委会做出书面承诺,报规划局、财政局、城改办备案。

(三)对逾期未按规定缴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缴,并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加收滞纳金(缓缴期起始时间以规划局核发城建费用征收交费通知单标注时间为准)。

二、改造主体按照城中村改造进度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管委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标准见《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方案》(附件1)。

各阶段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为:

(一)自《城中村改造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旧村整体拆除,没有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或重大伤亡事故,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虽按上述期限完成,但是出现以下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扣减奖励费:

1、出现一次重大上访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5%;

2、出现一次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15%;

3、发生安全事故,出现死亡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死亡2人以上,取消奖励;无死亡前提下,重伤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30%,重伤2-3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重伤3人以上,取消本阶段奖励。

(二)按时完成整村拆除后,自整村拆除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安置楼建设,符合安置楼建设标准要求,村民正常回迁,没有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或重大伤亡事故,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虽按上述期限完成,但是出现以下情况的,根据具体情况扣减奖励费:

1、出现一次重大上访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5%;

2、出现一次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扣减本阶段奖励15%;

3、发生安全事故,出现死亡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死亡2人以上,取消奖励;无死亡前提下,重伤1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30%,重伤2-3人,扣除本阶段奖励费的50%,重伤3人以上,取消本阶段奖励。

(三)自《城中村改造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无形改造工作,实现“农转居”、“清产核资与经济体制改革”、“撤村建社区”、“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未按上述期限完成的,不予奖励。

(四)自《城中村改造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之日起满30个月未完成安置楼建设,造成村(居)民不能正常回迁,由改造主体按照《__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全部逾期过渡补助费。

(五)专业术语

1、“重大上访事件”是指以下情况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1)单次上访人数超过30人的;

(2)单次5人以上到市级以上政府机关单位上访的。

2、“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是指以下情况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1)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及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3)在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接待场所的;

(4)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或者以为名借机敛财的。

三、本奖励办法中所涉及的“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由__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考核, “重大伤亡事故”由__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

四、本奖励办法中所涉及的奖励资金由

__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支出。具体细则见《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附件2)。

五、本奖励办法适用经开区范围内31个城中村(自然村)改造项目。

六、本奖励办法解释权归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七、本奖励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所有城中村(自然村)改造工作全部按要求结束后,自动废止。

附件1

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方案

村庄户数范围

村庄数量及名称

奖励费标准

(万元/村)

奖励金额合计

200户以下

(含200户)

19个

(包括:盐西村、南李村、北康村、全家村、杨家村、三九村、郭家庙村、郑王村、施家庄村、池西村、河东村、高铁寨南村、高铁寨北村、王前村、翁家庄村、郭家村、朱宏堡村、刘家村、青东村)

200万元/村

分项为:

1、旧村整体拆除奖励80万元;

2、完成安置楼建设奖励80万元;

3、完成无形改造奖励40万元。

3800万元

(19个×200万=3800万)

200户以上

400户以下

(含400户)

9个

(包括:盐东村、南党村、北李村、池东村、尤家庄村、贾村、蔡家村、河止西村、十里铺村)

300万/村

分项为:

1、旧村整体拆除奖励120万元;

2、完成安置楼建设奖励120万元;

3、完成无形改造奖励60万元。

2700万

(9个×300万=2700万)

400户以上

3个

(董家村、南康村、刚家寨村)

500万/村

分项为:

1、旧村整体拆除奖励200万元;

2、完成安置楼建设奖励200万元;

3、完成无形改造奖励100万元。

1500万

(3个×500万=1500万)

合 计

31个

8000万

附件2

__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为保证《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改造主体申请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工作流程

(一)申请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改造主体应持以下资料一式四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规划局、经开区财政局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经开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缓缴审批表(见附表1);

2、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书面申请;

3、两个以上村庄《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缓缴期满按时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书面承诺。

(二)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改造主体是否符合一年内实施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三)经开区规划局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缓缴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经开区财政局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是否同意缓缴签署意见。

(五)审核完毕后,改造主体持经批准的资料到经开区规划局办理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手续,并报经开区城改办和经开区财政局备案。

二、申请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一)申请旧村整体拆除阶段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1、申请旧村整体拆除阶段奖励资金的改造主体,应在旧村整体拆除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经验收确认旧村整体拆除结束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开区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

(1)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审批(申请)表(见附表2);

(2)申请整村拆除阶段奖励资金的书面资料;

(3)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旧村整体拆除工作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2、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在验收审批表中就旧村整体拆除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签署意见。

3、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旧村拆除阶段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4、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旧村拆除阶段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5、审批完成后,财政局和城改办按照《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的规定计算该阶段奖励资金的金额,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阶段奖励资金审批支付手续。

(二)申请安置楼建设及村民回迁阶段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1、申请安置楼建设及村民回迁阶段奖励资金的改造主体应在村民回迁工作完成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开区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

(1)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审批(申请)表(见附表2);

(2)申请安置楼建设及村民回迁阶段奖励资金的书面资料;

(3)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村民回迁工作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2、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在验收审批表中就村民是否正常回迁和完成时间签署意见。

3、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安置楼建设和村民回迁阶段重大上访事件、严重妨碍公共秩序事件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4、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就安置楼建设和村民回迁阶段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情况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5、审批完成后,财政局和城改办按照《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的规定计算该阶段奖励资金的金额,并在改造主体提供安置楼建设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阶段奖励资金审批支付手续。

(三)申请无形改造阶段奖励资金工作流程

1、申请无形改造阶段奖励资金的改造主体,应在无形改造工作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经验收确认无形改造工作结束后,持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到经开区城改办、经开区财政局办理报批手续。

(1)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奖励资金审批(申请)表(见附表2);

(2)申请无形改造阶段奖励资金的书面资料;

(3)城中村改造目标责任书;

(4)无形改造工作书面验收合格的相关资料。

2、经开区城改办在受理申报后2个工作日内,在验收审批表中就无形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和完成时间签署意见。

3、审批完成后,财政局和城改办按照《__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扶持奖励办法》的规定计算该阶段奖励资金的金额,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阶段奖励资金审批支付手续。

三、本实施细则适用于经开区范围内31个城中村(自然村)

改造项目。

村部办公楼改建的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邹楼村位于安平镇西4公里,共有3个自然村,6个村名组,党员16名,总户数379户,1516人。全村劳动力共有890人,外出务工人员共有490人,其中长期外出务工人员256人,短期外出人员234人。全村耕地面积1996亩。农业种植作物以蔬菜、三樱椒、小麦和玉米为主,养殖业以养猪、养羊为主。建设高标准农田1996亩,新打机井32眼,机电配套32套,扩宽田间道路1500米。

二.扶贫工作。邹楼村共有贫困户101户,贫困人口348人,已脱贫90户,322人,其中2014年脱贫4户18人,2015年脱贫31户116人,2016年脱贫41户163人。

三、工作态度

打牢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增强在农村发展后劲,促进农民增收,逐步使广大农村农民群众生活富起来,精神乐起来,生态好起来,村容美起来,班子强起来,要做一个合格的、脚踏实地为群众办实事的第一书记,就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农村、农业、农民政策、规章制度和各种会议精神,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水平,充分认识和理解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工作中我要着重学习、认真思考、不耻下问,并结合实际走村串户,体察民情,到贫困户中去,与贫困户谈心、拉家常,结合工作的需要,一直坚持学习相关理论,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增进工作的才能,增强自己的工作自信心,逐渐提高自身的素质和综合能力,以帮助自己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工作落实情况。

1、进村调研,首先通过走访群众、座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组干部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调研,了解民情,熟知村民的要求和愿望,仔细分析与研究,掌握好第一手材料,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是按照“发展生产、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农业特色优质化,道路房屋整洁化、村风民俗文明化、社会次序和谐化的目标,科学合理规划邹楼村的建设项目,起草了《邹楼村发展计划》、《邹楼村工作计划》、《邹楼村帮扶计划》等。再次是按照农村党支部“五个好”的要求,采取举办讲座、集中培训、专家示范、外出参观的形式着力提高村级组织和农村党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的能力、科学发展富民强村的能力、协调利益,促进和谐的能力,起草和完善了《基层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培训党员干部制度》、《村民代表大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及《村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等制度。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和程序,统筹考虑“两不愁、四保障”因素,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六定,严格按照识别流程,应尽则进、应退则退。

2、责任落实进一步做好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邹楼村帮扶队员共有13人,其中财政局帮扶队员11人,安平镇政府2人。一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悬挂扶贫标语横幅、村内设立精准扶贫政策栏等方式进一步积极构建精准扶贫大宣传格局,提高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二是走村入户,宣传政策。组织村责任组成员、帮扶人走村入户,发放《柘城县精准脱贫优惠政策明白卡》、精准扶贫政策宣传挂历,面对面向贫困户进行政策方面的知识解读,同时在宣传过程中,对贫困户的发展需求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根据需求制定措施落实政策。

3、档卡规范化建设。按照全省建档立卡规范化建设工作部署,组织我村帮扶队员走村入户,摸清家底,对贫困户档案材料内容逐一清理登记,确保档案整理工作准确化。对全村扶贫档卡进行清理、规范,进一步整改存在问题,做到规范、精准;并定期和不定期抽查档案,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帮扶人整改提升,为精准识别、因户施策,提供强有力的依据保障。

4、建档立卡动态调整。以“三个零差错”为标尺,严格按照贫困户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对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新增贫困户进行识别进入。 严把贫困人口退出程序关。以农户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且实现“两不愁、四保障”为主要衡量标准,严格按照村民小组民主评议、村两委和包村干部核实,退出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无异议、镇公示、公告等程序,实现动态调整。

5、政策落实、分步组织项目建设,用心为群众解决好实际问题。分步组织建设了“九大工程”:文化广场、标准化村级卫生室、光伏发电、村村通户户通道路、下水道、安全饮水、电网改造、路灯、网络、电视、扶贫车间等项目,总投资560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村部办公楼改建的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规划编制,规划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加快规划编制进度。一是协助县开发区完成了《三峡翻坝物流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移民生态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完成了《花园路片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方案;三是启动了《金缸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工作;四是完成了翻坝高速公路王家湾居民点的规划编制工作。

2、加强规划管理。一是发放选址意见书3份,用地面积6263.19平方米,发放用地规划条件12份,用地面积620033.1平方米;发放用地规划许可证8份,用地面积99516.68平方米;发放工程规划许可证9份,建筑面积92149.59平方米。二是组织召开了第34次规划审批委员会会议,通过初审、局规划技术领导小组中审,规划审批委员会共审查项目26项。三是抓好规划区内个人建房工作。对规划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个人住宅,严格办事程序,坚持抓好现场踏勘、公示、审批、放线验线、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环节,共审批房屋200栋,建筑面积50472.33平方米,验收房屋36栋。四是组织召开了1次个体工匠会议,通过开展阶段性工作小结、从业继续教育、通报批评等工作,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认识,确保了规划建设成果。五是加大规划执法力度。上半年,共查处违章案件52起,其中,强拆6起,自行整改44起,结案率96.15%。两起未结案件分别为:杨勇在商业步行街搭建临时棚子1处,何荣在信用社宿舍楼后拆除围墙,修下水道。

(二)加强建筑业管理,建筑市场进一步规范

1、狠抓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考核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工程结构创优、住宅工程无质量通病防治的创建活动,严把建筑材料及影响房屋使用功能质量的水电构(配)件产品质量关,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有明显成效,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继续保持新建住宅工程无质量通病治理纳入率达100%,治理效果达70%以上,工程质量总体验收合格率100%,工程竣工备案率达90%以上。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督管理,不断夯实检测工作基础和检测工作质量。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各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业素质,重点抓了规范三类人员考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基础工作。上半年与市市场站联合开展了一次建筑特种作业工培训,共培训特种作业人员160人。五大员的继续教育及证件年审工作正在开展。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各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在局办公楼前开展安全生产月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一次。强化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塔吊和物料提升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实施重点督办,集中巡查(检查),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强化施工现场的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检查。在对施工现场日常巡查的基础上,上半年共开展两次专项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100多项,重大隐患50多项,下发停工整改通知7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20份,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办,确保全部隐患整改到位。

3、加强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积极与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综合招投标办公室做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衔接工作,完成15个项目的工程报建、15个项目入场交易、工程招标工作,工程报建率、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均达100%。及时与行政服务中心协调处理招投标投诉案件两起。

4、加强造价工作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结算备案,定期材料价格信息,上半年共材料价格信息两期。为配合县投资公司凤凰山项目工程审计,协助县审计局完成了凤凰山建设项目已完工程的结算工作。

5、强化建设领域清欠工作。起草上报出台了《秭归县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两起,清欠工程款4万元,清欠农民工工资2000元。

6、规范建筑业协会工作。完成了秭归县建筑业协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接受了县纪委监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协会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

7、强化施工许可管理,完成13个公建项目施工许可证的资料审核和证件发放工作,共计建筑面积96648.36平方米,总投资9028.8万元。完成县城规划区内51户农居民个人建房施工许可证的资料审核和证件发放工作,共计建筑面积13499.37平方米,总投资674.75万元。在施工许可证的发放过程中,做到了严格把关各项必备要件,准确率100%。对一起未办理施工许可而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了及时查处,责令其补办了施工许可手续。

(三)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城镇功能进一步完善

1、认真做好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申报。一是围绕年县政府城建专题办公会,拟定了年度县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共申报建设项目16个,概算总投资6000余万元;二是完成私人经济园区路灯及市政设施配套的现场踏勘、初步设计、概算以及申报工作,申报资金20万元;三是完成九里工业区匡通电子防洪沟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及申报工作,申报资金160万元。

2、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上半年,我们主要完成了县城平湖新区排水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决算工作,共完成工程排水管道安装1748米;完成了平湖大道屈原路道路维修工程的方案设计、预决算以及施工任务;共维修破损路面17处,600余平方米。工程于年3月24日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完成了县城西楚路防洪沟维修工程的方案设计、概预算以及施工任务,共完成防洪沟维修700米;完成了鸿翔小区、金缸城居民点、大坪居民点的基础设施配套的设计施工,并完成竣工初步验收和决算工作;完成了茅坪小区道路局部零星维修工作;完成了码头供水管网延伸到曲溪,管线全长约7公里,解决了沿线120余户群众及多个企业的饮用水问题;完成了长江通航管理局、玉米汁厂、华星船坞、长燃加油站等供水单项工程,完成工程投资58万元;完成了高速路、电焊条厂6个移民点150余户的供水配套工程,完成工程投资80余万元;完成了九里工业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工程投资530万元。另外还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二期工程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

3、加强市政设施维护。一是完成了城区排水管网、排洪设施疏浚、加固、修复任务,确保安全渡汛。上半年,共疏浚雨污水管网25公里,截、排洪沟2.5公里,疏通雨篦650座,加固改造截排洪沟1600米,抢修坍塌排放拱涵18米,新建截洪沟25米,浇筑砼井座35座,更换井盖雨篦175座。完成防洪设施修复、加固、改造投资20.8万元。由于开工早、进度快,新建、改造的防洪设施在几次特大暴雨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二是针对城区人行道凹凸不平、破损严重的现状,上半年,我们历时25天,投入人工290个,修复凹陷、活动路面26000平方米,更换破损步砖4800平方米。

4、加强行业管理。一是加强供水、市政设施、液化气经营等安全管理,督促供水企业、市政管理单位、液化气经营企业开展行业安全自查和整改,组织专班对县宏发液化气中心气站的安全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4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经营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了隐患整改。二是加强防洪设施安全检查。为保障县城防洪安全,有效应对洪涝灾情,做到防范于未然,先后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克服工作环境恶劣的困难,分别对县城柳树沟防洪箱涵、西楚路防洪箱涵等进行了全面的实地现场踏勘检查,明确了工程设施上存在的问题,为维修改造设计方案奠定了基础。同时,全年的防洪工作,立足于早准备、早安排,制定了年度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四)加强村镇服务指导,村镇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1、积极申报,争取政策。完成了槐树坪、银杏坨、庙垭共三个旅游名村及创建方案和项目申报,目前,槐树坪村已通过网上公众投票,进入100个旅游名星村行列。完成全省“百镇千村”建设方案及项目的申报。

2、加强村庄整治建设服务指导。一是积极服务指导郑家岭洪火子沟居民点建设,及时纠正郑家岭村综合楼施工隐患;二是服务指导梅坪居民点、建东村文化中心的建设;三是指导槐树坪村、九畹溪村启动“清洁乡村”整治和建设。

3、加强村镇建设项目许可办理。今年上半年共为村镇建设项目办理选址意见书3份;用地规划许可证5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7份。并协助归州镇政府查处一起违章建筑。

4、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农村危房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5、完成农村截污“7+1”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和实地勘察。完成了中坝子、兰陵溪村“7+1”农村截污工程竞争性谈判招标,签订了施工合同,目前工程正在施工,我局派出专人现场指导施工。

6、完成秭归县“清洁乡村”试点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全市“清洁乡村”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风茅路、秭兴路、四溪旅游线路和九畹溪旅游线沿线26个村庄,启动实施“清洁乡村”试点示范工程,

(五)加强房地产管理,房地产市场逐步规范

1、加强住房保障建设。一是福康一期经济适用房建成房屋103套,已于三月底交付使用。因部分居民放弃购买,实际出售56套。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在已建成的经济适用房中安置归州向家坝滑坡体灾民25户。后期的经济适用房暂停开发,其土地用于廉租房建设。二是归州集镇廉租房项目全面竣工验收,建成房屋72套,今年三月,交由归州镇政府分配管理,安排符合条件的居民租住。三是新建廉租房项目正在进行之中。今年,我县廉租房建设任务是新建600套30000平方米的廉租房。目前,三个在建项目:九里廉租房、郑家花园廉租安居楼、归州楚星廉租房于6月22日全部完成招投标工作。四是做好廉租补贴的发放工作。今年1—6月,我县的廉租补贴资金已发放450户,发放875人,发放补贴资金17万元。

2、加强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一是针对老百姓反映的房屋产权办证多头跑、办证繁锁的问题,4月15日,房管局把产权办证、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业务全部搬进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窗口集中办理,真正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窗口发证”的一站式便民服务。同时,还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集中解决办证遗留等问题。目前,正在开展并联审批相关协调工作,将与地税、国土等部门联合办公,严格执行“先税后证”政策,既方便了群众又从源头上杜绝了税源流失。上半年,全县房屋初始登记52幢,面积103089平方米;转移登记378户,面积43546平方米,成交金额5918万元;抵押登记306件,面积165346平方米,抵押金额20118万元。二是及时处理房屋登记历史遗留。今年四月,房管局派专人开展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调研工作。六月初,已将遗留问题的处理方案上报县政府,待批准后妥善解决办证遗留。

3、扎实做好公积金、房屋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今年上半年,共归集公积金1430万元,放贷890万元,完成公积金划转维修资金978万元。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力保证了广大职工住房维修的后顾之忧。同时,完成房改房住宅维修资金的对帐工作,完善了个人维修资金电子档案工作。

4、强化服务,指导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与直管公房的服务管理。一是指导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水平。认真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在“推进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分业经营、完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推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组建”等问题上,研究制定具体办法,提高物管人员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使我县物业管理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今年上半年,新组建业主委员会4个,处理物业纠纷3起。二是及时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为归州中小学、沙镇溪中学、茅坪镇桔颂社区一组谭家坝“6·19”暴雨灾害63户灾民房屋的安全鉴定。三是配合市白蚁防治所开展白蚁防治工作。上半年完成了桔苑小区面粉集团宿舍楼,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农行住宿楼,民政局住宿楼及凤凰山景区大门综合区的防治工作。四是今年上半年共收公房租费17万元。

(六)加强自身建设,干部职工整体素质逐步提升

1、深入开展学习,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今年以来,我们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五比五看”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今年上半年,我们重点学习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邓小平、论科学发展》以及省、市、县委关于科学发展观和党的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特别是中办发[]11号、中办发[]12号、中办发13号等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和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县委书记在“发展环境改造年”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等相关文件,每个党员干部完成了2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2篇。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得到提升。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警钟长鸣。一是局党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职责,明确了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各自应负起的责任,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单位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局党组书记与各党组成员、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重要考核内容。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城乡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认真开展“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了《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教育,5月19日,局党组召开了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动员大会,局党组书记郑家奎给全系统党员上了辅导课,全体党员深受教育。四是认真执行“四书一谈”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廉政谈话,做到防患于未然。五是坚持源头治腐。执行财务公开制度,局机关及各二级单位财务坚持每季度一通报、半年上墙公布一次。

(七)服务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完成学习调研、对照检查阶段所规定的任务,全体党员撰写25000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2篇,完成调研课题8个,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

2、根据《三峡库区后续工作规划研究纲要》要求和全县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组建工作专班,按照后续规划纲要要求和工作任务,完成了《三峡水库秭归县后续工作规划城乡建设前期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县城规划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乡镇集镇规划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及生态文明村建设规划等内容。

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按照全县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作的统一要求,我局自5月中旬开始,确定专人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完成了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方案。审批流程再造后,审批环节减少7个,审批资料减少41份,审批时间共减少39天。

4、服务全县重点工业项目,深入木林森电子冲压车间项目、湖北鹏程焊材生产车间现场,主动上门服务,规划方案审批、规划手续办理、放线验线等工作从简从快办理,就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办理现场办公,听取企业意见,为企业办证出谋划策,为企业排忧解难。

5、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执行每周一领导接待日制度,积极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1-6月,受理来信来访19起,均已办结,所有来信来访没有涉及党员干部个人违规违纪的问题。

6、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我们采取领导挂帅、专班负责的办法,认真办理17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已与代表、委员见面,形成了书面答复意见,6月底全部办结。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抓好规划编制,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完成金缸城、九里、港口三个控规区的规划编制工作;二是抓好居民点建设;三是全力服务于工业项目建设;四是抓好规划执法日常巡查工作,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

2、加强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巡查工作,确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实现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一步规范建筑业协会工作,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桥梁、纽带作用。

3、加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市政设施维护力度。一是完成九里开发区匡通防洪箱涵的设计施工任务;二是完成城区道路沥青灌缝工作;三是完成庙咀经济园区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四是对城区防洪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完善部分防洪设施。

4、抓好风茅路、秭兴路、泗溪风景区专用线和九畹溪专用线沿线村庄的“清洁乡村”工程,抓好农居民建房通用图推广,指导九畹溪集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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