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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为推进**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工作,营造良好国庆假日旅游环境,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印发<推进旅游市场秩序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旅行〔**〕122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7号)精神,按照《**年**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国庆”节前“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市旅游局抽调辖区内县(市)区旅游局于国庆节前对全市旅游企业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9月19日,**市旅游局组织各县(市)区旅游局召开“双随机”抽查工作部署会,对我市国庆节前旅游市场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并通过现场抽签方式,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的6名执法人员来自**市旅游局及**市旅游局、**县旅游局、**县旅游局、**县旅游局。
本次检查对象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市旅游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11家旅行社。其中,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从37家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中按10%比例抽取4家;采取定向和不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133家不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中,按5%比例抽取7家。随机抽取的11家检查对象有:**省旅游有限公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市旅行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旅行社有限公司、**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省**市**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省**市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9月下旬,通过市、县两级联合检查的形式,执法人员分为两组,实地检查了被抽查旅行社的经营场所及旅游团队档案资料,并对相关旅行社的导游、领队进行检查。
二、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问题:
1.未能按照《**省旅行社组接团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团队档案管理,团队档案不规范不齐全。存在问题的单位有:**区的**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和**省旅游有限公司、台江区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区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存在问题的单位有:**省**市旅行社有限公司和**省**市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3.未与游客签订文明旅游承诺书。存在问题的单位有:**区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区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4.旅行社未采用**年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存在问题的单位有:**区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5.旅行社未亮证经营。存在问题的单位有:**区的**旅行社有限公司。
6.在旅游产品宣传上使用“准三星”、“准四星”等攀附性文字。存在问题的单位有:**省**市旅行社有限公司和**省**市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7.停止营业。存在问题的单位有:**区的**市旅行社有限公司。
三、整改要求
1.在随机抽查过程中被发现问题的单位应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加强对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市旅游局还将定期对以上旅游企业进行复查。
旅游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一、工作目标
立足“诚信经营、诚信建设”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旅游《条例》,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对“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继续加大我市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净化旅游市场秩序,坚持发展与规范双结合,努力构建和谐的旅游产业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我市旅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扎实地进行,*市治理“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组成如下:
*
日常业务工作由市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质监所。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旅游《条例》和推行实施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严格按照省局要求:以此次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为突破口,进一步在全市旅行社行业内,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旅游《条例》精神并推行实施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GF-*-2602)和省工商局、省旅游局联合制定的《湖北省国内旅游合同》(EF-*-0508)两个合同示范文本,加大宣传推广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切实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1、开展旅游《条例》和合同示范文本的宣贯培训。7月上旬,我局将组织*地区国内旅行社负责人进行省、市旅游《条例》和《湖北省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集中学习和培训。同时,要求各旅行社根据本身企业经营范围,认真组织员工学习两个《条例》和《合同》示范文本,掌握旅游法规知识和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要求,树立依法经营、规范服务的观念。
2、开展合同示范文本实施情况的检查。期间,市旅游局将会同市工商管理部门开展全市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施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旅行社按要求使用统一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企业《旅游合同》、《旅游行程表》以及《行程须知》格式条款内容,要求经营方就提供的各项旅游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3、加大对违规合同行为的惩处力度。将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作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旅游投诉案件的一项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并对旅行社使用违规旅游合同和不规范签订合同条款;或以低于市场成本的价格揽客、实际行程中导游强迫(诱导)游客大量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等因此误导游客,坑害游客切身利益;以及违规转拼团,年龄、职业加价等方式损害旅游者合法利益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加强理性旅游教育,引导旅游者抵制“零负团费”。
把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工作作为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广泛、深入地开展旅游者理性旅游消费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培养旅游者品质旅游、理性旅游的观念,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引导旅游者共同抵制“零负团费”,让不诚信经营,搞“零负团费”的旅行社逐步失去市场。
1、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打击“零负团费”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的重大意义,深刻揭露其严重危害,提高旅游者对“零负团费”的鉴别和防范能力。
2、在旅游黄金周和暑期旅游旺季等重要时段,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教育形式,旅游消费提示信息,集中开展理性旅游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旅游者理性消费意识。
3、在*地区的游客中心、火车站、机场等游客集散场所、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门市部免费放置国家旅游局印制的公民出国(境)旅游“消费指引”、“文明礼仪提示”、“安全提示”等宣传折页,强化理性旅游宣传效果。
(三)突出重点,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
1、全面清查旅游产品。重点清查旅行社违规经营非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产品;以及在未得到许可前经营赴境外的“自由行”旅游产品。
2、认真清理旅游业务广告。对旅行社在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介上刊播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超范围经营的广告;境外“自由行”产品广告;以低于正常成本价、零负团费参与市场竞销的广告;在旅游行程表中使用和标注“准X星级”、“相当于X星级”、“同级饭店”等模糊、不确定用语故意误导和欺骗旅游者的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检查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活动。对旅行社设立的门市部不按照国家旅游局“四统一”规定或以总社名义,部门内部单独承包挂靠、门市部有直接“经营”自行违规组团旅游行为,国内社和未获得出境旅游经营许可的国际社超范围经营出境、挂靠、收客等行为。依据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湖北省旅游条例》、《*市旅游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对设立社按相关罚则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4、严格检查导游队伍服务情况。针对我市与“三峡”、庐山等周边旅游市场紧紧相连区位优势和导游队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与重庆、宜昌、九江等地区旅游质量管理部门紧密联手,共同清理。不定期派专人在我市景区(点)、购物场所、机场、火车站、客运港等城市“窗口”地段,依法查处非法从事导游活动和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接团等违法违规行为。
5、进一步清理外地旅游企业在汉设立办事处、联络处等人员机构。严格按照《*市旅游条例》“外地旅游经营者在本市设立的办事机构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关规定,督促外地旅游企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检查其在汉私自设立办事处、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和事实,维护*地区旅游企业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
6、开展旅行社业务档案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组团社与地接社之间低于正常成本价操作旅游团队,旅行社委托境外非指定旅行社、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接待旅游团队,旅行社向导游、领队人员卖团等违规行为。
7、开展旅游合同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组团合同,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故意隐瞒旅游购物、自费项目的行为。
8、开展旅游团队明查暗访,重点查处旅行社及其导游、领队人员强迫旅游者购物,强迫旅游者参加自费景点和项目,旅行社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继续深入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
诚信建设是规范旅游市场的治本之策,是深化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的重要举措,我局将根据省旅游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推动全市诚信旅游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推行《湖北省旅行社业诚信建设管理办法》、《湖北省诚信旅行社标准》、《诚信导游员试行标准》,贯彻省旅游局品质旅游产品标准和省级文明导游员标准,在全市全面开展诚信旅行社、品质旅游产品、诚信导游员、文明导游员等评定活动,评定和表彰一批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的从业人员二是配合“湖北旅游诚信网”,开展诚信记录征集、工作,实施旅游行业电子诚信档案管理与公告制度。
四、工作步骤
根据省局统一部署,统一工作的要求,结合*旅游特点,我市治理“零负团费”专项行动及旅游市场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6月初—7月初)。根据国家旅游局整顿规范旅游市场“零负团费”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局统一工作要求,制定*市治理实施《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全市旅行社行业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市“零负团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提高共识,统一行动。在此期间,*地区国内旅行社要先行自查自纠,整顿企业内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并于6月30前,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报送到市旅游局质监所备案检查。
旅游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我所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认真及时处理好每件旅游投诉案件,上半年,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90多人次,检查旅游团队480多个,检查导游人员486人次,对6名导未年检还在带团的游员进行暂扣导游证处理,并要求进行检讨;检查旅游业务经营单位25多家;检查旅游景区(点)12家,检查3家旅游购物商店,对其存在不规范行业进行纠正,责令其要明码标价,设立警示牌,进一步净化了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经营的行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上半年,我所共接到投诉件数10件,受理10件,结案10件,赔偿及退还金额10900元。办案主要以协调、调解为主,投诉呈现常态,没有恶性投诉和重大安全事故投诉,处理投诉及时、认真、公平、高效,为游客及时排忧解难,赢得广泛游客的赞誉。具体工作如下:
1、做好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工作。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经过反复细化及论证,最终形成一整套的办案制度及办案流程及细化条款。
2、抓好旅游安全工作,积极参与构建旅游防控体系。
首先做好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及市场检查,尤其是春节、五一黄金周的节前检查,认真按照旅游局的周密安排、部署,参加由局领导带队,分赴各县(市、区)对旅游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卫生等进行检查;节日期间,我所质监人员天天转流到主要景区(点)进行市场检查,坚持24小时值班,认真、及时处理旅游投诉案件;并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景点、旅游交通等,要求旅行社在操作旅游团队要进行仔细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要尽到防控和提醒责任,把各个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逐条整理在出团通知书上,让各位游客了解安全情况等。
3、继续抓好导游员计分制检查。
我所根据省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导游计分制检查工作通知》精神,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及检查频率,每周至少2-3次下到主要景区(点)对导游规范上岗进行检查,并及时向省所上报检查情况。从而有效地实现了对导游人员的动态监管,加大了市场整治力度,削弱了“野导”的生存空间,提高导游队伍的整体水平。
4、根据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方案,开展各种专项整治工作。
我所在搞好导游员计分制检查和出境游市场整顿的基础上,开展了各种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如开展了对旅行社的旅游团队档案管理;继续开展对旅行社的超范围的宣传广告活动;联合公安、工商对我市的非法旅游经营点进行整治;
5、组织学习贯彻《旅行社条例》。
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及各旅行社总经理进行学习贯彻《旅行社条例》,并下发对贯彻条例的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通知。
6、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3·15消费者日,我所针对目前存在的投诉热点,拟出十条旅游消费警示,交市消委会并在报刊和电台、电视台广泛宣传报道;在**电台、**晚报开展行风热线电话活动,现场解答广大市民提出的旅游投诉和咨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威慑力量,在全市大力宣传整顿成果,并现场跟踪及追踪报道,刊登典型旅游投诉案件,引导旅游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理性、成熟消费,同时教育广大旅游经营要合法经营。
7、存在不足
上半年的质监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整体上仍存在一些问题。旅游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锻炼、培训、提高。旅游市场还存在诸多问题,旅游市场存在低价销售,低于成本价竞争,超范围经营及宣传广告;在导游队伍中存在不规范上岗;有的旅行社没有与游客签订合同,有的旅行社没有保留完整团队档案,以上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旅游企业竞争力不强,队伍素质偏低我市旅游企业普遍存在“弱、小、散、差”问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低、缺乏敬业精神,随之产生很多不规范行为和旅游纠纷,给执法增加压力和难度。
下半年工作安排
1、做好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的组织实施工作。
2、做好《旅行社条例》的宣贯工作。
3、继续做好旅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4、继续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重点针对导游计分制管理,旅行社超范围宣传广告、经营行为,旅行社门市部。
5、继续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如在重点时段做好抽样调查分析,走访旅游企业,座谈等,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并及时分析反馈。
6、完善投诉处理工作,做好投诉趋向和案例分析工作。
旅游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旅游强县,以文化旅游为龙头带动县城经济转型发展”的战略思路,参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中国旅游强县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大力实施“旅游兴县”发展战略,全力打造“中华笑城·欢乐*”旅游品牌,积极发挥工商监管市场、服务市场的职能作用,促进我县旅游市场全面繁荣发展。
二、工作目标
围绕“旅游兴县”发展战略,对照县委、县政府《旅游强县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市场健康繁荣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顺利进行,成立*县工商局促进创建旅游强县工作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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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间安排及主要工作任务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9月15日——10月31日)
成立工作机构,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具体工作计划,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使创建工作尽人皆知,实现人人参与。
2、全面创建阶段(2009年11月1日——2011年6月30日)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强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
3、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7月1日——12月31日)
工作领导组全体成员严格对照标准和工作分工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达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标准及责任分明;
制定优化政务环境的具体措施;
组织召开全县个体经营户“文明经营、诚信兴商”动员大会
制定八项长效监管制度和措施:
一是严把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加大对旅店、饭店、商店、旅行社等行业的巡查力度和密度,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游客饮食消费安全。
三是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旅游市场经营主体的分类监管,查处强买强卖、围追兜售、缺斤少两、合同欺诈、虚假宣传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四是积极推行文明诚信经营活动。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投诉举报监督牌制、索证索票制、消费者索赔制等制度,加强对经营者的证照悬挂、商品服务标价、计量器具标准的管理,推行优质服务。
五是引导建立地方特色市场和街区。组建风味小吃一条街、特色旅游产品一条街。
六是规范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行为。要求经营户明码标价,亮照经营,合法经营。
七是建立旅游企业信誉档案。建立信誉档案,并在每年的企业年检中,按照信誉状况,对旅游企业的信誉进行重新认定。
八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评价制度。按照认定标准,将企业分为绿牌(守信)企业、蓝牌(警示)企业、黄牌(失信)企业、黑牌(严重失信)企业,对这种四种企业的信用信息资料定期公示披露,强化企业的信用管理。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创建“中国旅游强县”是推动县城经济发展和农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实施“果业富民、工业强县、旅游立县”发展战略、提高*对外知名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体同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中,确保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创建中国旅游强县工作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旅游市场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整顿和规范旅行社市场、导游员队伍为突破口,按照整顿与规范并重,打击与建设并举的工作方针,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解决我区旅游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促进我区旅游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商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区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的组织实施工作。联系电话:。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地方标准《旅行社星级评定与管理》,实行市旅行社等级考核评定制度。
(二)深入开展旅行社管理年活动,完善旅行社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档案保存与制作,加强旅行社的人事、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
(三)根据市旅游局《关于规范和整顿市旅行社门市部、营业部等分支机构的工作方案》(郑旅〔〕29号)要求,清理整顿旅行社分支机构,解决长期存在的承包挂靠问题。
(四)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重点查处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名义经营旅游业务,旅行社委托非旅行社机构和个人接待旅游团队;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国内旅行社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查处旅行社超范围宣传,虚假广告宣传,在行程中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或变更旅游行程行为。
(五)依法打击非法从事导游活动,重点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伪造和冒用他人导游证的行为;查处无正规旅行社接待私自带团的导游行为,导游员讲解低级、庸俗、迷信等行为;严厉打击借导游服务之名从事色情活动的“陪游”、“伴游”等非法行为。
(六)加强对“一日游”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黑车”、“黑导”、“黑社”非法经营“一日游”和欺客宰客行为。
(七)开展旅游车运营的安全整顿,重点查处未经当地主管部门核准发放营运证的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以及危及客运安全的报废车辆运营、带“病”运营、超载运营等行为。
(八)严厉打击旅游购物欺诈行为,重点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等欺诈行为以及购物点与导游员相互串通私授私收回扣的非法行为。
(九)整治旅游景区(点)的游览环境,重点打击强买强卖、尾追兜售,以及骗财骗钱等危害景区(点)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取缔旅游景区(点)的各种非法摊点。
四、具体步骤
我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9月20日)。制定《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全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任务。各有关企业要进行自查自纠,整顿内部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并于9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报送到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督办检查阶段(9月21日-10月底)。制订全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计划,集中力量开展旅游市场大检查。做好阶段性整治行动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全面推进我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顺利展开。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高阶段(11月份)。11月底前,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做出处理,全面总结我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成果、工作经验、下一步整治措施等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区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当前全国旅游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直接关系到旅游业能否又好又快发展和广大游客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旅游业的“民心工程”,是建设和谐旅游、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
(二)部门协作、综合治理。全区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由区商务局会同区公安、工商、交通、质检等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旅行社和导游员违规经营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旅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骗财骗钱、从事色情活动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景区治安环境的管理;工商部门加强对无照经营、虚假广告、乱设摊点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交通部门依法对旅游市场中的“黑车”和旅游车中危及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质检部门加大对制假售假、质量欺诈的旅游商品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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