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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案{甄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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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案范文第1篇

一、农村初中体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论述

(1)学校体育工作的管理体制不到位。体育工作在整个教育工作规划中没有充分体现,组织机构流于形式。对于体育教师、课外体育活动、场地器材建设、体育教学等的要求仍处于目标模糊和“放羊式”的管理方式,缺乏宏观目标和微观管理意识,农村学校体育系列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同时,体育器材管理不善,一些学校常用的体育器材残缺不全,球场跑道坑坑洼洼,长年失修,仅有的器械长期束之高阁,闲置不用,造成散失或破损。

(2)教育教学观念陈旧。现如今,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教育教学已经改变了传统的老旧模式,人们已经逐渐认识到了体育教学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作用,并逐步增加体育课的教学数量和质量。但是,由于农村地区相较于城市比较偏远,观念更新的速度比较慢,还无法真正明确体育对初中生良好发育的重要意义,使得教学观念相对落后。据调查了解到,许多教师认为语、数、外等所谓的专业知识才是教学重点,体育教学没有必要。这样一来,就使得农村初中生的体育课时越来越少,阻碍了学生的健康发展,不利于促进他们的身体发育。

(3)教学内容相对陈旧。目前,大部分农村中学的体育教学改革中往往存在着过分重视运动技术教学,而忽视健身知识以及体育精神培养的问题。在体育教学的内容安排上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竞技运动中的规则对学校的体育教学以及课外活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但是规则过分严密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项目会使学生进行主动锻炼的积极性受到抑制。竞技运动对于学生是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但是要能够进一步符合初中学生的现实情况,改善教学的效果。同时目前体育课程的教学手段也需要进一步进行优化,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往往出现忽略学生学习主体地位的现象,存在着不能够充分重视学生个性差异而进行教学等方面的问题。

(4)学生对体育课热情不够。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农村初中生的体育兴趣没培养出来,多数学生热情低,本来初中生好奇心强,在加上农村孩子见识面窄,是很容易激发起积极性的,但因体育教师多数上课热情不够高,加上放羊式教学负作用,学生多数认为体育课就是玩,部分热情高的学生因长期得不到鼓励和指导,因遇阻而丧失上进心。

二、针对以上问题的解决方式研究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农村初中体育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想要实现教学的有效性,提高课堂活跃度,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并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就一定要找到上述问题的有效解决方式,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1)加强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的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各部门对学校体育经费的投入,争取尽可能多的社会支持,从而解决农村学校体育经费不足的问题。同时,体育教师也应积极思考,土法上马、土洋结合,因陋就简,因地制宜,自制为主,为体育教学和业余训练创造尽可能多的条件。教师也应充分应用现有的体育设施和器材,加强体育教学研究和体育活动的指导,切实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有一定的运动量和运动强度。

(2)更新体育教师教育教学观念。农村初中体育教师一定要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明确体育教学对学生身心发展的重要意义,了解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是保证其他知识顺利学习的基础。教师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保证教学的有效性。对此,学校可以加大培训力度,让教师明确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定期组织宣传,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存的发展战略,即积极引进城市优秀教师到学校进行授课,与他们建立兄弟关系,并派遣有能力的教师到教学条件和教学水平都比较高的学校进行沟通交流,转变教学思想。在此基础上,教师也要不断完善自我,利用业余时间逐步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保证教学的有效性。

(3)更新体育教学内容。体育教学内容的选择是否合理,决定着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参与程度,关系到学生的主体地位是否得到关注。农村初中体育教学要能够部分符合地方特色以及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教学内容,要能够充分吸取传统体育文化中的精华,充分展示民族体育运动项目以及新兴的体育项目。选择既能够促进学生的身体健康,又能够改善农村学生心理健康,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教学内容,实现体育课程本身应该具备的功能。

教育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案范文第2篇

干部教育内容与方法是否适当直接关联教育成效。调查显示,近年来自受训干部的改善教学呼声较高。其中,“在培训中掌握一些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特别是经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方面的一些理论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方法”、“增加案例教学和案例讨论……”是大家比较一致的希望。这样的反馈既希望调整、更新教学内容,又希望改进教学方法。**同志提出的四方面制度建设要求概括与涵盖了来自受训干部的意见、建议。

要把上述四方面制度建设落到实处,笔者认为,围绕案例教学这一涉及教育内容(案例开发及更新)、教育方法(案例讨论并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师资力量的着力点展开工作,有望收到比较明显的成效。

案例教学有助领导干部增强“六项本领”

当前,领导干部应该具有哪些核心能力呢?**年7月,总书记从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的角度,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增强激发社会创造活力的本领、管理社会事务的本领、协调利益关系的本领、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开展群众工作的本领、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学习时报》**年9月26日第一版.)笔者认为,总书记提出的这“六项本领”是对新的时代背景下领导干部核心能力的系统阐述。

领导干部素质是否提高具体体现为“六项本领”是否增强。“六项本领”无一不涉及复杂事物,增强它们需要知识学习,更需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提升。主要体现在帮助领导干部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素养上,案例教学有助受训干部增强“六项本领”。

理论上,有效的案例教学具有以下作用:

一、让受训干部亲历模拟实践情境。培养能力、形成思维方式,最直接的途径是实践锻炼。实施案例教学可以使受训干部在课堂上通过积极参与研究案例——模拟实践情境,达到类似于实践锻炼的效果。有效的案例教学以学习者为中心,让受训干部体验各种案例中的实际情境,去思考、分析、界定疑难情境中的问题,进而确定解决方案及实施步骤。

二、案例的记叙性、非结构性、综合性决定受训干部学习、研究案例的过程是形成开放式系统思维的过程。领导过程本质上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性实践活动。在横向上,它可能跨越政治、文化、行政、经济、社会、心理、伦理、生态等多个领域,纵向则往往涉及价值判断、定向决策、引导实施、激励群众等环节。心理学研究认为,案例教学有助于领导者养成“直升机视野”。所谓“直升机视野”是一种既见“森林”又见“树木”的能力。见“树木”的能力指分析、理解和管理单体复杂性的能力。见“森林”的能力指概念化能力,即在整体上理解与管理相关事物复杂性的能力。

真实性是案例选材的基本标准。它保证了案例所呈现领导困境的现实针对性。案例的核心要素——疑难情境准确反映了现实领导活动的常态。案例编制者写作时所采用的记叙手法得以最大限度地保留现实领导情境中细节的整体性和具体性。案例内容组织的非结构性有助于实现对现实领导情境的逼真模拟。

处理复杂事物需要开放式系统思维。受训干部对案例进行学习、研究的过程就是训练自己开放式系统思维的过程。受训干部研究案例的任务是找到领导困境的症结所在,制定相应解决方案。案例呈现的领导疑难情境相关或不相关细节是受训干部分析的对象、决策的信息来源。在对这些细节进行鉴别的基础上,才可能找到领导困境中隐含的问题。分析具体细节意味着对整体的分解:找出具体细节蕴含的来自领导系统不同层次、不同维度、不同环节的信息,并确认信息相互关系及作用机制。受训干部对信息解码和重组的过程就是运用系统思维的过程。问题确认之后制定应对解决方案、预测实施效果时,同样需要处理领导系统中多个变量,关注它们的相互作用及整个系统发展趋势。

三、互动讨论有利于受训干部开放式系统思维的进一步拓展、深化与完善。受训领导干部可能来自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乃至不同层级领导岗位,每个人背景和经历不同。对于同一个案例,他们往往突出不同的问题。即使发现的问题相似,也有可能提出不同的分析方式和解决方案。围绕案例进行讨论无疑会引起观点碰撞,刺激新思路和新方法的出现。学习案例在准备阶段是个体的学习,而到小组讨论及课堂讨论阶段则扩展为群体的学习。通过这种群体学习和相互激发,一方面受训领导干部能在反思其界定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路径时,发现思维方式的不足与局限,从而逐步完善多维度、多层面、关注整体、互动与发展的系统思维方式。另一方面,他们将认识到界定问题及解决方法的多样性有可能在更高层次上相互关联,形成有机整体。这样训练出来的系统思维将是开放的,是不断拓展和深化的。

突破案例教学制度建设的两个制约因素

围绕课堂构建要素可以看到,当前进行案例教学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是案例与师资短缺,迫切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一、多渠道开发合格案例教材。国内运用案例教学的商学院起步时采用引进案例,以后一些商学院建立案例编写部门,积极开发本土案例。工商管理决策情境或有相似之处,但我国领导决策面临的疑难情景与外国有显著差异,这就决定了我国干部教育的案例教材很大比例必须自行开发。笔者认为,国内编写干部教育案例教材同样需要采用记叙手法,描述蕴含疑难情境的具体细节,而不能囿于经验介绍、抽象总结的写作视角与方式。

在此建议干部教育领导部门加大案例开发力度,或直接主持开发或设立课题研究项目招标开发案例教材。**年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已经提出“干部教育培训市场”概念,鼓励各类教育机构“竞争有序”。顺应干部教育需求增长,近年国内一些大学建立起“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这类机构。干部教育培训市场的竞争应该包含案例开发竞争。干部教育领导部门招标开发案例教材,调动社会智识资源积极参与,有望较快缓解合格案例短缺局面。

教育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案范文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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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教育司法系统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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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教育问题的案件可以在联邦法院审理,也可在州法院审理,这取决于原告。一般来说,联邦法院审理的是涉及联邦法律、法规和宪法条款的教育案件;州法院审理的则是涉及州法律、州宪法条款、校董事会政策或其他非联邦问题的教育案件。美国多数中小学教育案件是在州司法系统提出诉讼的,然而,为了缓解司法系统过度紧张地处理众多案件,联邦和各州法院通常要求在诉诸司法审理之前,应寻求行政解决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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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各州的司法系统不存在全国统一的模式,各州司法系统的具体组织结构由各州宪法规定。一般来说,在最基层,多数州都设立一种具有初审权的法院,常被称为市级法院或上院(municipalorsuperiorcourt),其职能是受理案件、确定案件事实的真伪、收集证据、请证人出庭作证、进行综合考察、并根据适当的法律原则作出判决。诉讼双方对判决结果不服,都可向上—级法院“中级上诉法院”(intermediateappelatecourt)上诉,该法院贝|J复审原判决记录’以及诉讼双方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中级上诉法院的主要功能是保证司法的适当性,实现判决与事实相符,而不剥夺宪法赋予任何人的权利。如果一方仍不服,可再上诉到州最髙法院(statesupremecourt)。如果问题不涉及联邦宪法,州最高法院的判决是最终判决,如果涉及联邦宪法,还可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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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司法系统也由三级组成,其司法权是联邦宪法赋予的,并受到国会的限制。美国联邦级的最低层法院叫地区法院(districtcourt),主要进行审判事宜。案件的复审权在“上诉巡回法院”(circuitcourtofappeals),整个美国分为12个巡回区,每一巡回区都编有序号,并在该区的某大城市设立一个上诉法院,该法院只受理其所辖区域范围内“地区法院”审理的上诉案。联邦最高法院(supremecourt)是美国最髙司法审判机构,它除了具有初审权和上诉管辖权外,还享有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总统的行政命令、州法律、州行政命令的司法复审权。如果诉讼双方对上诉巡回法院的判决不服,都可要求美国最高法院复审案件,只要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有4人同意复审案件,最高法院则可向下一级法院调取案卷;如果最高法院拒绝调取案卷审理,则意味着上诉法院的判决成立。美国最高法院下属法院的判决只在该法院所管辖区域内有效。通常,法官在判决过程中会以判例为参照,而针对同一问题往往会找到各种不同的判例,作为司法辩护的准则。因此,不同巡回法院的判决可能是相互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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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美国教育司法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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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社会中,美国是法律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涉及教育系统的法律条文多如牛毛,它们不仅影响了教育工作者的行为方式,而且是控制和管理教育系统的重要手段。美国的教育司法是根据联邦和州立法机关颁行的宪法、法令以及法院的判例去对教育行为和教育法律的合宪法性进行司法审査和司法控制。美国联邦宪法,作为国家最高成文法律,无疑是美国教育司法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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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中没有具体谈到教育问题,宪法“第十修正案”的“保留条款”也明确指出:“本宪法所未授予合众国或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皆由各州和人民保留之。”因此,美国教育一直被认为是各州的责任,致使美国50个州形成了不同的教育系统,确立了分权的教育模式。然而,就教育政策问题,美国联邦司法系统则依法审理了无数的教育案件,主要是依据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的有关条款而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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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任何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的法律;不得制定任何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法律;不得制定任何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权利的法律。”“第一修正案”对裁定宗教在公立教育中的角色地位问题,以及师生言论自由的保护范围问题有很大影响。在许多教育诉讼案中,“第一修正案”中常被引证的条款有两条:一是禁止制定和确立国家宗教,被称为“固定条款”(establishedclause);二是保护言论自由的权利,被称为“自由行使条款”(freeexerciseclause)。美国最高法院根据“固定条款”在1971年“莱蒙对库尔兹曼”(Lemonv.Kurtzman)—案中确立了三项推断标准:(1)当事人采取的行为或政策必须具有世俗目的;(2)主要的结果必须既不推动、也不禁止宗教;(3)法律或政策一定不能造成政府和宗教的过度牵连。根据“自由行使条款”复审案件的推断标准有两条:(1)原告必须证明其信仰是真诚的,受指控的政府行为确实伤害了其信仰的行使;(2)政府必须证明,为了共同的需要不得不限制其信仰的自由行使,并且无其他限制性途径。美国根据“第一修正案”所进行的教育司法判决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与家长送子女到私立学校接受教育有关;二是与用公共资金支持私立教育有关;三是与在公立学校中教授宗教课程或实行宗教仪式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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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家长具有为其子女提供受教育权利的重要案件是“俄勒冈一案”。1922年,俄勒冈立法机关通过一项法律,要求所有儿童必须就读于公立学校。美国最高法院在1925年“皮尔斯对姐妹社”(Piercev.SocietyofSisters)—案的判决中裁定该法律违宪,理由是该法律剥夺了家长控制其子女受教育的权利。这一判决除了确认私立学校可以存在,学生可以通过就读私立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外,还规定任何一州都可以管理所有学校,并可规定学校所教授的具体学科。“俄勒冈一案”的判决强化了美国私立宗教教育的历史传统,并进一步加强了私立学校的发展动力,促进了美国公立和私立双重教育系统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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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与用公共资金资助私立教育有关的案件举不胜举。其中,科克伦(Cochran)和埃弗森(Everson)两案是很有名的判例。在1930年“科克伦对路易斯安纳州教委”(Cochranv.LouisianaStateBoardofEducation)一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路易斯安纳州的教科书章程所规定的,用税收资金购买教科书并供应私立学校,是适当的、有效的。同样,美国最高法院在1968年“格林布什等镇中心第一学区教育董事会对艾伦”一案中也站在了纽约州法律的一边,支持纽约州法律的规定,判定公立学校书籍可以无偿供给私立学校的学生。其理由是:该法规仅仅是为了保证所有儿童获得一般利益,免费使用学校书籍,书本是按学生的需求供给的,至少从技术上讲,书本的所有权仍属于州所有,经济利益是给家长和学生的,而不是给教会学校的;在1947年“埃弗森对教委”(Eversonv.BoardofEducation)—案中,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新泽西学区的税收可以用于支付校车接送儿童到教会学校的费用,该判决以五比四的赞成票通过。用公立资金接送学生就读私立学校和为私立学校学生提供教科书的判决主要是建立在“儿童受益理论”(ChlidBenefitTheory)之上的,其理论假设是得益于资助的是儿童,而不是学校或宗教。“儿童受益理论”在美国联邦层已经得到普遍认同,而各州并未一致接受。自从“埃弗森判决”以来,许多州的最高法院根据各州宪法推翻了儿童可以免费乘车到教会学校上学的法令;有些州最高法院则坚持用公共资金接送儿童到教会学校上学的法令。把公共资金用于私立教育的问题还远远没有得到解决,这类案件仍在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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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还根据“第一修正案”多次审理了公立学校实施宗教教育的问题。1963年联邦最高法院曾裁定:阅读《圣经》和背诵祈祷辞是宗教仪式,公立学校的这种举动是违反宪法第一和第十四修正案的。这一判决产生于最高法院对两个下级法院判决的复审。一是宾西法尼亚州“谢普对阿宾顿乡学区"(Schemppv.SchoolDistrictofAbingtonTownship)—案;—是马里兰州“默里对柯利特”(Murrayv.Curlett)—案。这两案的判决都认为:阅读《圣经》和背诵祈祷辞并不违法。而最高法院则否决了原判决,认为在学生自愿参与的情况下,把时间用于宗教教学,是利用公立学校财产进行的活动,违反了国家与教会分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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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任何州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得否认该州管辖区内任何人受法律的平等保护。”这一修正案常被称为“平等保护条款”。根据这一条款进行的教育司法不仅涉及学生被迫停学、开除事宜和教师解聘问题,而且涉及学校取消种族隔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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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修正案”于1868年生效,其直接目的是给被解放的黑奴以合法权利。在此之前,美国公民与政府具有双重关系,一是同州政府的关系,一是同联邦政府的关系。虽然多数州宪法都包含了“权利法案”的规定,但各州公民的权利差异很大,而“第十四修正案”则把公民权定为最基本权利,各州不得剥夺美国宪法所保护的个人权利。在根据“第十四修正案”审理涉及公民权的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必须证明其自由或财产利益是解决问题的主要因素。如果被告的行为危及了某人的好名声、声誉或荣誉,则可判定被告伤害了当事人的自由利益。如果当事人试用期已满,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被告擅自解聘当事人,则可判定被告剥夺了当事人的财产利益,因为各州法律都把终生聘用视为财产权。同样,学生则拥有受教育的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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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四修正案”审理的涉及种族隔离问题的著名判例是1954年的“布朗对托皮卡教委”(Brownv.EducationBoardofTopeka)一案。这一里程碑式的判例否决了"分离但平等”的教条,成为美国取消学校种族隔离的总纲领,它可判定学校中的种族隔离是否剥夺了少数民族儿童由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所保证的享受平等法律保护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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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第一、第十、第十四修正案外,美国宪法的“前言”也对美国教育的发展和教育司法产生了巨大影响。美国宪法前言作出了联邦可促进一般福利的规定,它为联邦资助教育,把联邦资金分配给教育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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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国教育司法的历程

教育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案范文第4篇

一、系统研究,区分案例教学与例证教学、例子教学的不同点

案例教学最早起源于1910年哈佛大学的医学院和法学院,当时把病人的诊断过程和对案件的审理判决过程进行如实记录整理,称作“病例”、“判例”,教师用“病例”、“判例”进行讲课,学生根据“病例”、“判例”展开讨论;1918年企业管理类课程案例教学在哈佛大学工商学院首次尝试;1920年哈佛大学用洛克菲勒财团资助的资金进行新的教学方法试验,主要进行案例的调研、编写和试用教学,于是案例教学逐步发展成为一门新兴的教学科学,广泛使用与教学实践中;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军院校广泛运用案例教学与军官职业教育,并以此为突破口成功重建了军事职业教育体系。从此,案例教学享誉军队管理(指挥)类课程的教学。我国地方高校管理类课程近年来也普遍实施案例教学。

案例,就是一个关于实际管理情况的真实描述。军队基层领导类案例,我们认为就是基层训练工作、管理工作、政治工作等情况的真实描述,它一般要涉及到一个决策问题。通常是从一个有关决策人(排长、连长或指导员等)的视角来写,同时允许学员想象性的站在排长、连长、指导员等问题解决者的位置来做决策或解决问题。

案例教学是在教员的指导下,通过学员对案例的思考、分析、研究与争辩,对案例中教员设计的问题作出判断和决策,从而提高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教学需要以系统的理论学习为前提,以保证学员对问题的分析从科学的角度入手,并运用相关的理论和经验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案例教学与我们平常所说的例子教学、例证教学有着根本的不同。例子教学、例证教学是说明或证明理论的正确性,消化理论是目的,例子或例证是说明或帮助理解的手段;案例教学则是在必要的理论提示的基础上,把形成实际领导能力作为目的,理论在这里只是一种重要的分析工具和手段。在组织实施案例教学中,学员不仅可以向教员学,想案例中的当事人学,也可以向学员学,甚至教员也可以从学员中学到东西。案例编写的质量、学员的基本素质和对案例的熟悉程度、学员的参与度与教员的作用一起构成了教学质量的要素,而再也不是单向地向学员“传道、授业、解惑”。

二、把握内涵,明确案例教学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案例教学是对传统“灌输式”、“注入式”教学方法的创新和突破,其教学精髓为“从现实经验培育独立思维”,它把指挥员在教育训练、现实管理和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真实问题带进课堂,在不离开教室的情况下,提供大量的经验知识,大大扩展学员的视野,弥补了课堂讲授的不足,能极大地激发学员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有效提高学员的指挥管理素质和才能。

一是案例教学能有力地促进学员实践能力的生成。知识向能力、素质的转化,必须在一定的实践环境下才可实现。案例教学最大限度地创设了这样一种管理情景,案例将连队搬入课堂,让学员自己通过对案例的阅读与分析,以及群体的讨论,进入到特定的连队管理情境和管理过程,建立真实的管理感受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在知识、能力、素质因果链上,案例教学促进学员实现知识向能力的内化,可以使学员的实际能力包括综合运用所学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沟通说服的能力和系统分析能力等得到明显提高。

二是案例教学能有力地促进学员个性的发展。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倡导个性解放,强调培养具有个性特征的创新思维品质。案例教学可以极大地激发学员的思维,拓展思维空间,促进个性发展。通过对案例的阅读、分析、比较、争辩,可以培养学员为今后对人和行为迅速地作出判断提供思考基础,破除学员对现实中“惟一正确”答案的迷信和企求(多样化的解决方案);还可以告诉学员不同的人对相同的事情有不同的理解,使学员养成讨论的习惯,相互启发和拓宽思路,养成以实践的方式思考的习惯,考虑诸如资源、时机、期限、上级的态度、相关人员的士气等问题,避免解决问题时犯理想主义错误。

三是案例教学能有力地促进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学历教育模式下分队战术、基层管理、基层政工等课程的教学,比较注重程序化和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忽视对实际指挥、管理能力的培养,由教员编写想定、确定思路,学员被动接受,整门课程学下来,学员只掌握了作战指挥和基层管理的一般程序,对课程深层的规律性、本质性的东西探究甚少,作战指挥和开展实际工作的能力偏弱,更难企及有战法、管法上的创新。其教学模式以系统的理论讲授为主,辅以大量的课后作业,考试则以知识的掌握程度为主,忽视知识的运用,严重束缚了学员综合能力和素质的发展。实施案例教学,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应试教学模式,通过建立起“寻找分析路径——思考解决问题的关键要点——自学基本理论并辅以必要的理论提示——阅读分析案例——系统课堂讨论(或写出分析报告)“的基本模式,可挖掘出学员的学习潜能,调动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

三、把握特点,搞好案例教学的总体设计

任职教育院校组织开展案例教学,必须对案例教学的本质内涵、地位作用、基本特点、

教育教学问题及解决方案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 随着我军任职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学方法改革迫在眉睫,它对于提高教学效果,培养满足部队学要的高素质人才,促进任职院校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针对任职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的案例式、启发式和研究式教学法进行了深入探讨。

在任职教育院校,教学任务的完成以及教学目标的达成,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教学对象的制约,任职教育的教学对象,都具有部队各级指挥、训练、演习、管理和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经验。这就要求用于任职教育的教学法,必须与学历教育、研究生教育有所区别,要求任职院校教员有过硬的能力与全面的素质,掌握适合任职教育的各种教学法尤显重要。

教学法,是指研究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课程、原则和组织形式而采用的方法。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在任职教育阶段的课程必须具备解决实际问题,提升任职能力的特点,而任职教育过程中一般小班化教学,注重问题的研究与探讨,注重理论的升华与提高,注重视野的开阔与创新,因而,一般采用研究式、案例式、启发式教学。

一、案例式教学法

案例式教学法是在教员的引导下,通过教员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的双向或多向互动,使学员队案例进行思考、人稀、研究与论证,从而达到提高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式教学,应注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精选案例。从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要求看,案例教学内容的选择,应着重突出信息意识、联合意识和创新意识,充分展现现代战争理论的前瞻性,具备鲜明的时代性和典型性。案例教学的内容,应紧贴军队信息化建设和联合作战样式,选择军内外具有代表意义的成功案例,总结这些案例中的成功经验,对于学员处理同类问题,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教学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代表意义和典型作用,要能够起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作用。对案例的理解、分析和讨论,有助于学员掌握教学内容的基本理论,有利于激发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要依据授课内容和培训对象的实际水平,选择与任职岗位联系密切、深度难易适当、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二是精心施教。选好案例是前提,组织分析讨论、研究解决问题才是案例教学的关键所在。为使枯燥的军事理论学习更紧密的符合学员的认知过程,要在课堂上增加案例讲解、案例分析、案例讨论等教学环节,弥补传统教学模式的缺陷,起到锻炼学员实践能力的作用。精心选择的案例必须是资料齐全、脉络清晰,适合于课堂教学的案例,并且要求教员必须将案例的精髓吃透,深刻剖析,把握好案例的关键点,既要分析有点,也要点评不足,做到有的放矢。

三是正确引导。案例教学过程必须忠实于案例本身的真实性,通过教员和学员的双向互动,挖掘案例潜在性问题,增强教学的感染性和趣味性,引导学员分析案例事件中的行为与原由,着重让学员探究案例中复杂的、深层次的、有争议的问题,让学员学会思考、决策并独立解决问题。

二、启发式教学法

启发式教学是指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通过启发、开导的方法,使学生自发的产生对所学内容的深层次理解。它一般不具备固定的教学模式和教学环节,适合于内容新、时代性强的教学内容的教学。因此,启发式教学特别适合于任职教育。启发式教学要把握好教学过程的互动性、关注教学对象的主体性。

启发式教学通过对基本理论的讲解过程,逐步引导学员进行问题的探究,将研究的重点转向教学对象的自主思维上。建立了教学对象与教员之间的相互作用于反馈,更加关注于学员的思想和行为,增强了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教学双方均参与了思维运动,各自在其中有所收获。

教学效果往往取决于教学对象是否接受所讲的内容,而教学内容又取决于是否满足教学对象的需要,启发式教学将教学对象作为主体,引导他们理解和认同教学内容的本质,从被接受者的角度,建立一种渴求知识、主动接受的学习心理,不仅能使学员学得轻松,更能激发学员学习的热情,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启发式教学的技巧在于准确地找到提出问题的切入点,讲解问题的转折点,总结问题的落脚点。问题的切入点是指以巧妙的点题方式来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问题的转折点是指两个或多个问题衔接交叉时,提出带有疑惑性的新问题,初始学员积极思考,产生好奇心,不知不觉进入论题;问题的落脚点是授课内容的重点,它与切入点前后呼应,使学员感觉脉络清晰,学有所得。

三、研究式教学法

研讨式教学方法是指在教学中,教员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在课堂针对教学内容进行探讨的教学方法。教员通过组织学员对典型问题的讨论,促使学员动脑思考,进行分析对比,进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去追根求源,可较好地启迪学员创造性思维的发展,从而培养锻炼学员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在讨论中,学员围绕中心,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多方位的去认识问题,不断加强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再则,对学习的重点、难点、疑点等,在教员提示、引导基础上,又通过学员热烈地讨论,还可以在思想上留下更深刻地印象。

进行研讨式教学法的实践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研讨内容要精心选择。研讨的内容对教学效果的影响至关重要。教员要重视内容选编,精心审计。研讨内容既要贴近部队应用实际,又要很好地体现授课内容。要设计一些能覆盖整个课程和知识点,综合性较强而且有一定难度和深度的问题。学员经过认真思考,结合自身掌握的知识,能熟练运用所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二是研讨过程要循序渐进。在研讨的开始,由于学员的认识结构、知识水平等因素学员的认识可能不够全面和深刻,可能只看到问题的表面,没法触及实质,那么教员要善于引导,层层递进,使学员认识逐步深入。

三是研讨总结要细致全面。总结是研讨的升华。总结时要将研讨的内容加以系统化、条理化,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使学员认识有一个质的飞跃,这样有利于学员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另外,总结时要围绕讨论的重点和难点进行,针对学员在研讨中的发言,要加以概括提炼,把握问题的实质、规律和药店,让学员对研讨有一个清晰认识,提高总结的教学效果。

正所谓“法无定法”,凡是能引导学员自主参与学习,塑造学员创新思维,提升学员综合素质的一切教学方法皆是可取之法。任职教育的教学方法的活力孕育于教员与学员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互助式学习过程中,演绎于问题分析、研究、争辩和解决的全过程,因而,教学人员要打破固守一统、僵化不变的思维方式,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灵活地、创新性的运用各种教学方法,使其在教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 考 文 献

[1] 董会瑜,军队院校现代化教学理论研究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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