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AA范文大全网!

教育工作宣传方案{集合5篇}

时光如水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本文共计13264个文字,预计阅读时间需要54分钟。

教育工作宣传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以创造良好、和谐、融洽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法治环境为目标,以“属地管理”原则,大力开展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维护重点工程建设正常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利用四个月时间,对全乡重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中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和重点工程所在地的村社干部和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各项重点工程周边法治秩序良好,不发生强买强卖、强装强卸、聚众闹事、敲诈勒索、暴力阻碍施工和盗窃施工设备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法制意识进一步树立,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和谐施工;三是涉及重点工程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预防和及时妥善化解,不发生因化解不及时、不彻底引发的;四是法律服务和法制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各项服务措施及时跟进。

三、实施步骤

从2015年8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全乡开展重点工程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走访座谈阶段(8月25日至9月15日):对重点工程建设单位涉及干部群众进行走访座谈,召开村民小组会、群众代表会,了解其对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认识程度及现有的问题建议,搜集并整理制作发放简易读本、法制宣传单,进行面对面法制教育和感恩教育。

(二)集中宣传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所在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基础设施毁损、材料供应运输、劳动用工、施工管理等问题,送法进工地、进村组,使重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工程所在区域干部群众全面接受一次法制宣传教育。

(三)影音宣传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在重点工程建设区域利用当地高音广播覆盖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及等方面有关法律条文和典型案例,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强化干部、群众法制观念,促进企业文明施工,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

(四)专题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法制讲师团、律师、法律工作者,对全乡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及其所在村社干部群众开展法制讲座,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法理剖析、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加强重点工程、工业发展集中区建设有关热点问题进行宣传教育,促进重点工程建设依法顺利进行,维护重点工程建设和谐稳定。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落实,实施方案要报乡综治办备案。

(二)加强工作督导。乡政法委,综治办和重点工程协调办等单位要认真搞好普法宣传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掌握和了解普法进展情况,确保普法宣传任务的完成。

教育工作宣传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2024年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全过程,大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创新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形式,高标准的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全面提升我县森林草原防控能力,确保我县森林草原资源和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宣传内容

1、等中央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高效扑救、安全第一”的方针,注重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作为第一道工序来抓,贯穿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

2、大力宣传《森林法》、《省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等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基本知识的安全避险常识。

4、强化对野外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的宣传,确保做到未经批准不用火,防范措施不到位不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中老年人和疯、傻、呆等特殊人员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倡导全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

三、工作部署

各乡镇、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全面部署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一)分时段进行宣传,提高森林防火意识。按照《2024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的安排,4月20日至5月20日为全县森林防灭火宣传月和高森林火险时段。入山入林、生产用火高发期警示阶段。民间习俗日、节假日重点时期防范阶段。各乡镇、部门要联合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突出重点任务,攻坚克难,逐一完成。

(二)开展森林防火可视性宣传。各乡镇、部门要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设施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加大固定宣传碑、宣传牌、防火虎威威、彩旗阵的布设密度。在进入林区主要公路布设醒目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牌。在林区重要路ロ、防火检查站、旅游景区和林场、村屯布设森林火警电话“12119”标识、森林防火预警信号旗。强化森林草原防火预警预案和预警信号功能的宣传,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手机有微信、村屯有条幅、街面有标语、山口有旗阵、路口有碑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警示氛围。

(三)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宣传周及公益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高火险期要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以大秧歌、广场舞、露天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开展防火宣传活动。以“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景区”等活动,形成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氛围,消除宣传死角,实现防火宣传范围全覆盖,结合“4.4”防火虎威威诞生日、清明节、“5.6”森林大火反思日、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高火险时段,开展主题鲜明的森林防火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刊播森林防火公益提示,森林火险预警预报及微信公众号宣传等,不断强化全民防火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主阵地作用,掀起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新高潮。

(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在清明节、老把头节、庙会、农历七月十五等特定民俗节日,积极倡导和推广文明祭祀、文明祭祖等方式,逐步改变烧纸、焚香、燃烛、放炮、放孔明灯等传统习俗,把“有烟变成无烟”,通过舆论导向的大力宣传引导,逐渐改变祭祀风俗习惯。

(五)开展流动性全覆盖宣传。通过宣传单、宣传手册、流动宣传车、宣传一条街、宣传栏、门票、悬挂标语、条幅等形式开展灵活性宣传。充分利用宣传车、大喇叭延伸到偏远乡镇、分散村屯、零散住户、旅游景区、林区承包业户、街道、社区、企业、集市、学校等重点部位,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死角。林区乡镇、村组要开展对小孩、老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群体及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工作。

(六)开展严禁野外禁烧宣传。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通过现地发放宣传单、禁火令、通告以及在农田集中的森林防火区边缘插“禁火旗”的做法,有针对性大力宣传焚烧秸秆的规定,营造禁火声势、宣传禁火新规。有针对性地大力宣传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规定,做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七)开展联防联控宣传。在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期时段及行政交界区域及林区、乡镇、村屯,通过“区域联防”、“十户联防”、“警地联防”等多钟形式,开展野外火源管控及防火知识宣传,面向林区群众宣传森林火灾预警、预防知识,特别要明确“十户联防”带头人的责任,充分发挥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和震慑力,不断提高广大林区人民群众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相互监督作用和自我约束能力。通过旅游公司、导游人员,以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宣传卡等形式,提高游客森林防火意识。对入山人员讲解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知识和森林草原防火的重要性,开展禁止野外用火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把宣传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来抓,精心组织,认真安排,抓好落实;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责任,认真做好火灾防控工作。

(二)制定方案,明确重点。各乡镇、各单位要依据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可操作性强的本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方案,并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既要做到突出高火险时段,又要保证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的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监督,抓好落实。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区位、重点人群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要积极宣传倡导文明祭祀,破除迷信,教育引导群众不带火源入山。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新闻媒体刊播生动、鲜明、警示性强的秸秆禁烧等森林草原防火公益提示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教育群众依法依规用火。乡镇、村组要开展对儿童、老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有监督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防止被监护人进入森林草原用火、玩火。

教育工作宣传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国检”是国家对我省“两基”攻坚水平和质量的检验,迎“国检”宣传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及《义务教育法》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我市迎“国检”宣传工作,以确保迎检工作深入人心,取得成功。

二、目标任务

通过立体、持续、全方位的“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宣传“两基”“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我省、我市“两基”攻坚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增强信心,鼓舞斗志,积极营造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和迎接“国检”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尊师重教和依法治教的意识,形成合力支持“两基”巩固提高和迎接“国检”工作。

三、组织实施

成立*市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在*市“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勾建鸣,副主任:姜芬、范亚萍,工作人员:余菲、裘磊、杨大勇、万乐、陈久琪、徐仁苗。负责我市“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区(县、市)的迎检宣传工作,并向市宣传领导小组负责。

各区(市、县)在2009年1月20日前,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由有关部门组成的“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当地迎国检宣传方案,组织召开迎“国检”宣传工作会议,提供和管理“迎检”宣传工作信息,督促、指导辖区内迎检宣传工作。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素质高、专兼职相结合的宣传队伍,并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宣传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指定1-2名同志担任宣传联络员,具体负责:与市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沟通及信息反馈,收集本地区“两基”迎检宣传工作信息、资料、图片,报送市宣传领导小组需要的相关材料等。各区(市、县)还应充分发动媒体和相关机构、部门的力量,形成“两基”迎“国检”宣传网络,共同搞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

四、重点内容

宣传工作要贯彻省、市关于部署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会议精神,市级及各区(市、县)要大张旗鼓、全方位、立体、持续地开展宣传工作,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分别是:

1.2009年1月,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两基”迎“国检”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省、市“两基”迎“国检”工作会议精神。宣传开展“两基”迎“国检”的目标、任务和意义,“国检”的范围对象、内容方法,指标规范及步骤程序等。设置与“两基”迎“国检”相关的户外标语牌,在媒体开设形式多样的“两基”迎检宣传栏目,及时报道当地迎检工作动态。

2.2009年2月至2009年3月,进一步加大与“两基”达标、巩固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全方位体现迎检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市、区、乡、校“两基”工作先进人物、先进事迹,促进人民群众对迎检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等。

3.2009年4月至“国检”结束,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迎“国检”氛围,实时追踪迎检进展情况,集中宣传我市基础教育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方面起到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方式

将阶段性的集中宣传和长期宣传活动相结合。充分运用户外宣传牌、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两基”迎“国检”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绩,介绍先进人物、先进集体事迹,宣传我市基础教育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使宣传活动不断深入人心,造成声势,形成高潮。

(一)户外宣传

各级政府部门要建立相对长久、大型的迎“国检”户外广告牌,制作“两基”工作及迎“国检”的相关标语及口号等,积极营造迎检氛围,扩大宣传面。对大型户外广告牌数量有如下要求:各乡政府所在地要求制作不少于2块,各区(市、县)政府所在地不得少于4块,市级在中心城区内制作2-3块。

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在校内制作迎“国检”标志牌,较为长久宣传栏、标语栏等,并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报刊、广播、校园网络等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师生熟知“两基”基本内容并积极参与迎检工作。

(二)电视、广播媒体宣传

1.精心策划、制作和播放宣传我市“两基”工作成果的电视宣传片,2009年3月30日前完成宣传片样片制作,5月1日前修改完善并送市领导审阅,5月底定稿,并在市、区主要电视媒体播放。

2.在电视节目中开设专栏,通过新鲜的视角,宣传“两基”工作、介绍工作进展。

3.电视、广播媒体围绕“两基”迎“国检”,采访各级领导、专家学者、群众和教育工作者,制作播出访谈、对话、直播等专题节目、系列节目。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插播“两基”迎“国检”标语、口号。

4.对国家督导检查过程进行深入报道。

5.重要事件随时以新闻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三)平面媒体宣传

将日常的新闻报道和专题、专栏结合,开展较大规模的、持续的宣传活动。如市级主要报纸安排版面刊登“两基”迎“国检”标语、口号;开设“两基”工作专版、专栏,组织对有关专家和教育工作者的专访,从多角度开展对“两基”工作的深度报道等。

(四)网络宣传

在“林城*”、“金阳时讯”、“*教育信息”等网站建立“*市‘两基’工作专题”板块。设立迎检工作计划、会议纪要、工作简报、动态报道、成果展示、局长访谈、专家视点、互动留言板等栏目,使浏览者了解我市“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并反映意见、建议;同时也将网站作为迎检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平台,将各区(市、县)及各部门迎检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市“两基”办公室及时处理网站收集的意见、建议,并将办理情况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建立新闻制度

适时召开新闻会和通气会,集中宣传“两基”工作成果和迎检工作进程。市“两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区(市、县)“两基”办及时汇总“两基”迎检工作信息,及时编发工作简报。

(六)编辑印制反映我市“两基”工作过程及成果的《*市“两基”工作画册》、《*市两基工作先进事迹汇编》(暂定名)。

(七)将“两基”迎“国检”与《义务教育法》修订实施三周年宣传工作相结合,印制与“两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传单,到区、县及乡镇免费发放,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宣传活动。

(八)组织“两基”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九)制作与发放宣传品和纪念品。

(十)开展其他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六、建立我市“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考核及表彰制

1.拟定各区(市、县)、学校报送“两基”迎“国检”宣传信息的基本要求,并定期统计公布任务完成情况。

教育工作宣传方案范文第4篇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2024

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1.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组织召开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专题讨论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2.研究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各单位要按照局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主体。

完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局属各执法单位应于20xx年x月x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送区局。区局将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二、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

4.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推进依法治交。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交。

5.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市局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扎实开展对交通运输系统政务窗口工作的业务培训和调研指导,强化监督指导,全面提升交通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5.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坚持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实行权力事项增减调整动态管理,分解落实权力主体责任,依法履行部门职责。

6.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将规范重大事项决策作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听取公众意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7.完善法制顾问制度。加强与法制顾问的沟通、交流,积极听取法制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备案管理机制

8.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机制,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对文件合法性审查定期清理。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执法体制改革

9.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贯彻落实省厅适时修订的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10.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三年培训方案,督促各单位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系统轮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按照省厅《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

11.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积极督促予以整改。

12.加强执法监督检查。结合20xx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在全行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加大督查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限期予以整改,及时查处和纠正执法违法行为。

13.严格权力监督制约。加强审计和监察等专门监督,高度重视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规范举报投诉案件办理程序,对于群众举报投诉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14.组织开展“三基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的工作部署,推进“三基三化”试点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总结和积累经验教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原因,逐步健全“三基三化”建设制度体系。

五、强化行政监督,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5.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败诉案件评析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年度通报制度。完善诉与非诉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

16.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稳步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增强行政调解意识,主动排查、化解行政争议,探索研究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配合。

17.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认真开展信访工作,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事项。实行信访和诉讼分离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结果等。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网站建设,发挥交通行业微博积极作用,增强政务公开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

六、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19.强化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组织调学、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依法行政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20.强化依法行政宣传培训。整合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方案2024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社区居民自治,提升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根据街道“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的精神和要求,xx区xx社区将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工作,为此特制定20xx年我社区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社区自治组织健全。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社区”领导机构,有社区主任具体负责,社区各包块干部具体落实。

(二)自治制度完善。《社区居民自治章程》或《社区居民公约》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民主选举规范有序。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依法按期换届选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无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破坏和干扰选举的行为。

(四)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凡涉及社区居民自治范围的重大问题,均由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按程序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务。

(五)民主管理制度落实。社区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用人用工等管理制度明确、执行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居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无压制、破坏民主,侵犯民主权利的行为发生。

(六)民主监督机制运作良好。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实行社区居委会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实行居务、财务公开,公开时间和场所确定,内容真是全面,包括社区重大事务、居民普遍关心事项等。居民会议设立社区事务监督小组,检查、督促社区居民会议决定情况;检查、监督社区事务公开及财务收支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居财审计工作;反映居民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广大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没有发生因社区事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深入。经常探究社区法制教育的新方法,不断探索社区法制教育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社区普法网络,社区居民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

二、工作方法

1、充分利用板报专刊、法制橱窗、法制图片、固定标语、法制灯谜等形式,交叉开展法制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律咨询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和广大青少年等普法对象,在浓厚的法制氛围中受到更加有效、更加深入的法制教育。

2、充分利用宣传栏、活动室、电教室、市民学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结合中心工作,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新闻、科学技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社区建设,宣传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

3、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党纪念日、建军节、国庆、重阳节等重大节日采取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

4、组织法律、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开展“四进社区”和“四进村居”活动,宣传相关法律,并为社区的依法治理提供服务,解决群众涉法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区、村居稳定。

5、有针对性地运用法制专刊、法制展板、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对群众和广大妇女、青少年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预防吸毒、贩毒,预防家庭暴力和青少年犯罪,防止群体性冲突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

6、积极开展《宪法》、《选举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宣传,依法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符合村情民意的《居民自治章程》。

7、依法民主选举,充分尊重民意。尤其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设立秘密写票处、当众计票,当场公布结果等具体程序和环节上,严格把关,保证民主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无干扰。

8、重点抓好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完善了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以保障居民代表会议所讨论决策事项真正代表多数居民意愿。

三、组织保障

教育工作宣传方案范文第5篇

一、 指导思想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新会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大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开拓创新,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和内容。全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人员的科学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二、 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到2010年,全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全社会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形成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三、 食品安全宣传基本内容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突出教育重点,服务改革发展。

(一)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加强食品安全的政策部署。重点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门市新会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新制订的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展示食品安全整治取得的成绩。

(二)广泛宣传我区“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等活动取得的成效,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抵制制售假冒伪劣本文来自食品和有害食品等不法行为的积极性。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常识的普及宣传。倡导科学、合理、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积极宣传重视食品质量卫生,讲究信誉的典型,重视企业信用,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者的责任安全意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五)宣传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的成果,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食品放心企业,提高我区食品信誉,增强群众食品消费信心。

四、 主要措施

(一)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各成员单位及镇政府要充分发挥电视、报刊和广播等新闻媒体的主要渠道作用,加大食品安全舆论宣传力度。

1、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争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以及社会团体的支持和参与,协调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工作计划,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每年初制定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根据食品安全形势,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报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会城街道办、居委会、各镇政府、村(乡)委会要设置食品安全常识宣传专栏,支持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倡导科学、健康的食品安全消费观念,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4、新闻媒体要把新闻报道与知识传播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公开揭露曝光忽视食品安全,违法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行为,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大力推广食品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要体现真实性和客观公正性,防止以偏概全和主观臆断,避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引起社会恐慌。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社会化。

1、充分发挥街道和居委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定期开展群众性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橱窗,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分析透视和报道食品安全热点问题。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和谐社区、安全社区的建设。

2、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进村入户”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建立食品安全橱窗,采用张贴海报、漫画和举办公益讲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食品安全常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力量,开展青年志愿者“食品安全知识下乡”活动。食品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学术团体、专业性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要根据自己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色,利用各自的优势和特长,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科普节”、“美食节”等时机,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和专业讲座,传授科普知识,帮助人民群众掌握识伪劣,防欺诈的常识,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4、逐步完善食品安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以群众举报投诉、信访制度、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公民监督参与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众参与制度;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公益活动,自觉抵制不安全食品。

5、建立食品安全网站,通过互联网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常识和食品安全质量状况以及政府部门重大食品安全举措、成效,加强监管部门与公众间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推进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统一发布重要食品安全信息。

6、通过食品安全简报、内部参考资料等,向各级领导通报全区食品安全的状况及变化趋势,定期邀请各级领导参加有关食品安全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面向公众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及时向各级领导传递各类食品安全信息。

7、通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树立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氛围。探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三)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1、对食品从业人员坚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行业组织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

2、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要把在职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对从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学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能力和服务水平。

3、重视对广大农民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大力宣传“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养殖的安全知识,使农民自觉抵制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

五、 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全民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部门配合,公众参与,分期实施的工作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各自职责范围内宣传教育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三)落实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

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全区食品安全宣传计划和重大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各镇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落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和具体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订和实施本部门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计划,保证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