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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行动方案{集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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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第1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以“打非治违”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避免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道路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行业相关安全执法行为。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无照或超范围、超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三)使用非法改装车辆载人,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行驶,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

(四)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运输的,使用非危货车运输危化品的。

(五)无资质或者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无证擅自施工建设,不按规定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

(六)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交通运输行为的。

(一)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设置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分清责任,狠抓落实。督促各道路、公路工程建设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

1、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非法经营车辆,重点打击利用面包车、小轿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客车的动态监控,定期对驾乘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严禁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2、公路建设管理部门要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工程抢工期、赶进度埋下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严禁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清理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制定及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督促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根据项目施工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在桥梁等重点部位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对工程机械进行维护检查,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经常性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非治违”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中,要加强对非法营运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

(二)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并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一些情节恶劣、反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查处。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三)坚决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及时发出整改告知书,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

(四)注重舆论导向。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第2篇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以来历次全会以及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安全发展、依法治安为主题,以“平安交通”创建为主线,紧紧围绕“四大三基”行动计划、“三三”重点工作,通过开展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和旅游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健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切实解决影响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工作。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三、重点内容

(一)共性方面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和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5.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6.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管机构和网络不健全、“一岗双责”安全责任、领导带头检查制度未落实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7.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和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9.各类安全生产保险未办理到位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方面

1.道路交通。(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2)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营运车辆的;(3)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4)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5)客运车辆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的;(6)客车晚22时-早6时途经达不到夜间行车安全通行要求的三级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7)道路货运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的;(8)客运站场“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不到位的。

2.水上交通。(1)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2)非客运船舶载客的、老旧报废船舶载客的;(3)超限、超载航行的;(4)船员未持船员适任证书航行的、超龄驾驶的;(5)船舶未按要求配齐安全设施设备的;(6)工程建设在通航水域施工作业保护措施不到位的、违法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违法占用港区岸线的;(7)未按要求配齐船员的;(8)签单发航、学生交接、穿拿救生衣“三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9)视频监控不到位的。

3.交通建设。(1)将工程发包给不具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2)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4)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5)建设单位未提处或扣减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6)建设单位干涉施工正常项目建设管理的。(7)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城市公共交通。(1)公交车辆、出租汽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驾驶员未依法取得客运服务资格证,擅自从事城市公共交通经营的;(2)不按规定放置运营服务的相关许可证件的;(3)涂改、出租、出借或者转让经营许可证、车辆运营证、驾驶员客运服务资格证的;(4)技术性能和设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等标准的以及车内环境不符合相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的;(4)的士出租车不按照规定设置指示标志、价格表、投诉电话的;(5)的士出租车未打表、异地驻点营运、强行拼载、故意绕道行驶、拒载和敲诈、甩客的;(6)公交车不按核定线路、站点停靠运营和拒载的;(7)经营者擅自改装车辆、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的;(8)破坏、侵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和用地的;(9)擅自移动、关闭、拆除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或者挪作他用的;

5.危货运输。(1)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2)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3)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4)从事危货运输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港口现场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

6.农村公路。(1)破坏公路设施的;(2)不按限速限载等标识强行通过桥涵的;(3)公路控制红线内非法施工的和设置公路路障的;(4)公路控制红线内私自安装公路标牌或广告宣传牌的;(5)影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6)破坏公路设施后拒不赔偿公路损失的;(7)路况及桥梁未按规定巡查巡检的。

7.旅游行业。(1)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擅自经营旅行社业务的;(2)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3)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的;(4)景区宾馆、饭店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或超范围使用等级标志的;(5)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6)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7)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未经旅游者同意单方面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或不具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8)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9)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安全的情形下,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10)旅游经营者对可能影响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场所和项目未事先告知或明确警示的,未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11)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船舶和相关游乐设施其驾驶人员或操作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四、方法步骤

本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月下旬-4月)。

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于3月16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报局安监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0月)。

各单位要在市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相互配合,确定联合行动主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抽查督查阶段(7月-10月)。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的台账,加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实效。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至少要组织两次由领导带队的集中检查,并制定检查方案。市局将组织督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单位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

(四)巩固提高、总结评估阶段(10月-12月)。

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认真分析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深入研究探索安全生产规律,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巩固“打非治违”成果,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单位要在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局安监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把“打非治违”作为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交通运输和旅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的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注重宣传教育引导,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监管执法年”“九打九治”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大力营造“安全发展、依法治安”、“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交通运输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严重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各有关单位要在汽车客货运站、施工工地、客渡码头、旅游景区(点)、旅游游乐场、旅行社等场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三)依法依规,确保专项行动措施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省、市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讲方法、讲政策,在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稳定、和谐,妥善处理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强化“打非治违”的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对不落实责任,执行不力的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结合宜宾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为切实规范我街道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活动,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维护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稳定,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集合我街道实际情况,为做到工作无缝衔接,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依法处置、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依法开展打击非法营运行动,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和群众出行安全,促进全街道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依法取缔客运站、医院、学校、商贸场所等人员密集地非法营运车辆的聚集点和两轮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的待客点,依法查处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公开曝光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人员,确保全街道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车辆明显减少,道路运输市场明显改善、井然有序、持续稳定,社会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基本原则

(一)全面整治,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街道办事处负总责,对“打非治违”再动员、再部署,坚决打赢“打非治违”攻坚战。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领域道路运输市场有序、稳定。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推进,牵头单位要担当履责、主动作为,具体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参与、形成合力。

(三)企业参与,上下联动。专项整治坚持企业与行业整体联动,街道与村(社区)联动,村(社区)与村(社区)联动,形成全街道“打非治违”整体一盘棋。坚持公开透明执法,定期通报“打非治违”工作进展。

(四)紧盯目标,常态推进。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疏堵结合方式,逐步实现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有序。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坚持治理机制常态化、队伍常态化,持之以恒,防止非法营运蔓延升级。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人员。一是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欺行霸市、具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团伙;二是长期从事非法营运的经营者以及群众举报、影响恶劣的非法营运人员;三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专门为非法营运车辆、非法售票点“喊客、揽客、组客”的违法违规人员;四是带头闹事、聚众滋事、阻扰执法和暴力抗法的违法人员;五是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其他经营的人员;六是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执法人员。

(二)重点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面包车、小轿车、摩托车、电瓶车等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车辆,站外揽客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驾驶员培训的车辆,违规经营的出租车。

(三)重点区域。街道主要交通枢纽非法营运相对集中的汽车站、高铁站、学校、医院、商贸场所等区域。

(四)重点行业。道路客运、道路货运、机动车维修、驾驶培训、客货场站等。

四、工作步骤

“打非治违”行动从2024年7月15日开始,为期一年。集中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在集中整治后转入常态化执法工作。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25日)

1.召开整治动员会议。周密安排部署全街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XX街道交管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X派出所。

2.开展摸底调查。深入开展调研、调查、摸底,做到“六个摸清”,为“打非治违”工作提供可靠依据。一是摸清街道非法营运现状、参与人员、涉黑团伙以及“吃黑、养黑、护黑”涉嫌违法犯罪等基本情况;二是摸清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情况;三是摸清机动车驾驶培训、违规培训情况;四是摸清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情况;五是摸清非法组客点,站外上客聚集点及违规经营客车数据。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X派出所、XX街道残联、XX街道交管办。

3.完善“打非治违”工作方案。各村(社区)要参照街道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辖区整治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强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广泛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网约车政策,以及非法营运的违法性、危害性,引导群众不参与非法营运经营,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做好正面引导,形成社会共识,营造打击非法营运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XX街道党政办、社事办、交管办、各村(社区)、XX派出所。

5.开展专题教育训诫。一是对有组织非法营运嫌疑的代表或牵头人进行教育训诫;二是对非法组客运输的“票串串”进行教育训诫;三是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的经营者进行教育训诫;四是对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的经营者进行教育训诫。

牵头单位:XX派出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X街道交管办。

6.引导涉残车辆主动退出非法营运。全面审查残疾人的残疾证,严格残疾证件管理,教育残疾人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按照国家政策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尽最大努力帮扶残疾人就业,帮扶救助退出非法营运的特殊困难人员;配合研究残疾人代步车规范管理措施。

牵头单位:XX街道残联,责任单位:各村(社区)、XX街道民政办、交管办、XX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第二阶段:全面集中打击阶段(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24日)

1.从严实施打击。要大力配合联合执法机构,对非法营运突出的重点区域,重要路段、重点时间、采取定点与流动、错时错峰、例行巡查和突击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收集、固定证据,依法查扣处理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和相关人员,对多次从事非法营运的经营者,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客运车辆超范围经营和站外揽客经营等行为进行打击。

2.严肃案件查处。发现违法行为后,要联合执法队伍,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事实认定,将查扣的车辆信息和违法行为当事人信息立即录入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曝光,公安交管和交通运管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3.严格依法处罚。配合执法队伍,对非法营运经营者,按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处理;对机动车非法驾驶培训,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处理;对机动车非法维修经营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XX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处理;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及站外揽客,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的违法行为,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处理;对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处理;对非法营运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以及在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阻碍执法、妨害公务、围堵国家机关、扰乱工作秩序、冲关拒绝接受检查的,由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等部门坚决依法处理。

(三)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2024年7月24日后常态化执法)

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巩固打击成果,总结打击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起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机关各部门联合行动,群众积极参与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营运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履职尽责。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及XX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街道道路运输“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X街道交管办,由交管办副主任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对应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治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分析、会商、研判非法营运现状,实现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常态化。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第4篇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的优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私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促进安全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确保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20xx年2月3日(腊月二十五日)20xx年2月13日(正月初六)。

三、执法方式

成立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小组,通过市场巡查、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等形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强化对重点区域(市区、下蜀镇、天王镇)、重点对象、重点时段的检查执法力度,全面排查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四、工作组织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由市安委办牵头,市公安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各派2名执法人员携执法车辆参加执法行动,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派员配合。联合执法小组由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公安局负责联合执法过程的警力保障。

五、工作内容

(一)对店面存放、私库储存的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二)对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实施查封扣押。

(三)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经营者立案处理。

(四)对安全隐患责令现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班子不散、人员不减、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镇(街道,管委会)应迅速成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队伍,组织公安、安监、市场监管、城管等分局(站、所)开展联合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市公安、安监、市场监管等部门和属地镇(街道,管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烟花爆竹经营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氛围。

联合执法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供和反馈工作信息,以利执法查处工作快捷高效。属地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工作责任,落实重点时段执法检查,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等相关工作措施,加强与市联合执法小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纵向联动。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新闻媒体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的宣传工作,在曝光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的同时,从正面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二】

为切实做好青山湖区烟花爆竹行业201X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按照完善制度、强化监管、打防结合、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从严治标,着力治本,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推动全区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及经营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一是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者转包、分包和出租、转让零售经营许可证的;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二是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一证多点经营的,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经营的;

三是取缔后仍然储存烟花爆竹或者利用其它建筑库房等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

四是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烟花爆竹销售或者经营非法产品的;

五是经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三、实施步骤

从5月下旬到9月底,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15日)

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并于5月底前将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上报区安监局。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5日-7月底)

各单位要精心安排,全面部署,督促辖区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既要全面覆盖,又要突出重点,做到全面排查,确定重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采取三个结合(社会监督与执法行动相结合、日常监管与突击执法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实施集中打击,确保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专项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行政处罚标准取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区安监局将重点对各单位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督查和指导,通过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的重点问题,及时查找工作漏洞,不断改进工作措施,严厉打击涉及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督促总结、巩固阶段(9月)

各单位要组织 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行动成果,对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持续严厉打击,严防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要按照方案要求,及时对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总结。8月28日前,将本单位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安监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认真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形成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合力。

(三)广泛宣传,标本兼治,确保效果,形成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危害性和打击非治违专项整治的必要性。要公开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举报热线,通过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公开曝光烟花爆竹领域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重大安全生产、经营非法违法案件,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

根据自治区、玉林市安委会和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决定从201X年7月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X〕2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X〕5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X〕30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22号)精神,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内容

1、未经许可或无证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和焰火燃放活动。

2、持证企业违法违规分包转包或一证多厂、三超一改、从厂外收购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包装出售、不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和流向登记制度等行为。

3、违规使用氯酸盐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药物生产烟花爆竹和生产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4、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和经营伪劣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5、违规跨省(市、区)运输黑火药、引火线行为。

6、未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生产烟花爆竹行为。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一是制定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是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一是县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对全县烟花爆竹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做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底子清、情况明;二是督促乡镇安委会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组织派出所、社保中心、工商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各乡镇安委会组织有关单位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和查阅执法文书、记录等有关文件资料的方式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一是各乡镇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二是县安委会组织对各乡镇进行督查,由县安监局牵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配合,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进行督查;

请各乡镇安委会于7月31日前和12月25日前,分别将本乡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县安委办(电子邮箱:XXXXX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安委会要设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乡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二)加强配合,标本兼治。县涉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烟花爆竹行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确保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

(三)依法依规,强化惩处。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打非治违行动方案范文第5篇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模板(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我校安全稳定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学校安全隐患,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校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学校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通化师范学院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肖 平

副组长:秦旭鹏 林 松 李乐营

成 员:学校各单位党政领导

打非治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林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整治重点

按照省厅《通知》要求,以开展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为主,覆盖校舍安全、食品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在全校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健全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

四、任务分解

(一)学校办公室

负责公务用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公务用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二)保卫处

1.负责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报告厅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隐患排查。

2.负责对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是消防档案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三)后勤处

1.负责教职工通勤车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通勤车保险情况,车辆维护和保养情况。

2.负责全校所有建筑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舍和老旧建筑的安全隐患。

3.负责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各食堂进货、操作和食堂卫生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4.负责特种设备隐患排查。重点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含钢瓶、液化气瓶等)、压力管道、起重机械、铲叉车等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

(四)学校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域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办公室、教室、实验室、机房等安全隐患。

(五)化学学院、物理学院、制药与食品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负责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本单位实验药品的购买、使用和保管方面存在的隐患。

五、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9月28日至10月15日)。学校各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帐,落实安全责任人,对能整改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立即上报主管校领导,在未整改之前落实责任死看死守。

(二)重点督查(10月16日至10月31日)。学校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打非治违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总结(11月)。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要把专项行动作为近期的一项重点工作来认真部署、全面落实、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方案的要求,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把工作做好。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把本次打非治违工作宣传到单位每一名师生员工,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支持、人人参与,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打非治违工作方案模板(二)为深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全区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解决学校安全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问题,建立规范的学校安全管理秩序;认真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完善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措施;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校抓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通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危及校园安宁、师生安全的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办。

组 长:XXX

副组长: XXX

组 员:XXX XXX XXX XXX

三、重点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食堂、交通、校园安保、消防用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整改内容主要有:

(一)学校安全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情况

1.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学校安全领导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和岗位安全责任制;保安、门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安全责任书的签订落实等。

2.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校园安全文化的建设情况,在校园醒目位置设有固定安全法制宣传橱窗(栏)等。

3.校园技防设施建设:校门口、楼梯口、操场、围墙周界、校内主要道路、网络教室、实验室等部位的监控、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要全覆盖,视频监控能正常使用,图像资料贮存不少于30天等情况。

4.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物资及设备配备情况。

5.安全检查正常开展:开学初、节假日、月初开展安全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且有文字记载;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二)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1. 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建立接送学生车安全管理制度情况,每辆接送车落实交管责任人、每天交管记录、定期召开家长、学生、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安全教育会议情况,以及联合镇政府、交警四中队开展接送车安全检查情况。

2.接送学生车辆违规行为督查。 是否有黑车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现象,学校外出集体活动用车审批备案情况。

3.学生上放学乘车秩序和校门口减速带、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安装情况。

(三)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1.学校食堂卫生工作。食堂的防蝇、防鼠、消毒设施设备、食堂人员的健康证、操作规范和物品采购流程、操作间、食堂视频监控等情况。

2.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管,食品留样是否规范等情况。

(四)学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

1.校舍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园周边、闲置的校舍封闭措施、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2.设备设施安全。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跑道等教育教学设施的安全情况。

3.消防安全。食堂、教学楼、图书馆室、微机房等消防栓、应急照明、指示灯、灭火器配备和完好情况,电线老化的更新情况,每间教室、教学楼、图书室、微机室的逃生疏散指示标志,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

4.实验室安全。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1.《市教育局加强校园安全稳定二十三条措施》落实情况;学校领导、教职工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2.学校组织安全教育主题活动情况。安全教育周(日)、安全教育月等大型安全教育活动,反邪教工作扎实且有详细记录,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到校检查指导情况。

3.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学初、节假日、寒暑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尤其是交通、防溺水、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及消防等安全教育情况;师生矛盾、学生之间矛盾排查及调处情况,学生心理问题干预情况。

(六)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1.学校周边有无 黑网吧和违规经营接纳未成年学生的三室一厅一吧。

2.学校周边各类流动摊点整治情况。

3.检查学校周边存在影响师生安全的治安、危险水域等安全隐患。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消防安全、学校安保、危险化学品、学校食堂食品及饮水卫生、学校建筑、学校周边安全等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打击和整治。

四、方法步骤

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自20xx年6初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月)。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此项行动深入开展。一是成立精干的组织领导机构,校长亲自挂帅,师生全员参与;二是根据教育局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周密详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打治重点及保障措施;三是全面启动自查自纠行动,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四是通过广播、会议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宣传报道行动开展情况,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部门联动、集中治理阶段(6月11日-7月底)。

在学校全面摸排的基础上,要结合暑期、汛期等特点,集中精力全面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消除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集中整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注重源头管理,深挖影响校园安全的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抓到实处。安全办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至少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记录,校长要经常检查,督导落实。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与镇教委密切配合,对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我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成效。

(四)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学校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于9月5日前报教育局安全科。同时,学校将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部署今后的安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设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校长牵头,密切联系当地镇党委、政府及公安、交通、卫生、食药监等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校长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学校自查自纠,针对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抓好协调推进。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每个季节、每次集中行动的特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工作力度;三是与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研究把握学校安全工作规律,推动建立安全工作长效工作机制;四是与学校安全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实效。要结合安全月、安全日等活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开展专题讲座、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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