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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基固本工程,密切干群、党群关系,围绕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综合治理位置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目标,全力打造平安社区(村)、平安,为构建和谐湘阴提供坚实的基层基础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警民携手创平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镇辖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各自单位本工程实施的总责任人,同时,每单位还要安排一名副职分管此工作,行使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目标
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在全镇10个社区、1个农业村做到每一社区(村)建好一个警务室、一个人民调解室,加强完善社区(村)的治保和人调委员会及相关网络的基础工作。通过平安创建工程,达到使辖区内“两抢一盗”案件明显下降,使入室盗窃罪、青少年违法犯罪、吸、贩等刑事犯罪率明显下降,地下等违法赌博活动、组织等得到有效遏制;全镇无重特大安全事故、无重特大群体性械斗事件、无群体越级上访;全镇各重大帮教措施落到实处,使重新犯罪率、因民事纠纷处理不及时转为刑事案发率为零。真正做到一般治安案件处理在社区警务室,一般民事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社区、疑难纠纷不出镇,使群众生产、生活有序,安全感明显增强。
四、工作要求与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1、在县城内的湘长路高岭社区段、天成大酒店、粮源大厦、新老汽车站、太傅花园、湘江大桥等几处设立长久性宣传标牌。
2、在城内公交车、的士车上张贴平安创建的标语,境内候车、停靠点张贴法制宣传资料。
3、各社区在大街小巷制作一定张贴宣传标语。每社区(村)在辖区人口集中地区设立2—3块固定宣传栏。
4、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各中、小学校必须把法制教育列入学校计划,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每学校要设有“平安创建”工程的专业课程,由专人授课,让学生成为“平安创建”工程氛围的积极参加者、宣传员。
(二)加大防控力度
1、加强治、调组织的建设和相关网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村)治、调组织的相关信息联络员的作用,让“平安创建”工程无死角,增强防控工作的力度,让居民生产、生活更有序,更平安。
2、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坚持专业与业务巡逻相结合,在县公安局“110”为主的专业巡逻的基础上,全面加强社区业务巡逻队伍建设,每社区(村)15—20人,主要由党员、骨干、治调小组长、信息联络员、治安积极分子等组成。
3、加强内保工作力度。加强镇辖范围内县直单位、厂矿企业,镇属社区所管单位、厂矿企业的内保工作,每单位、厂矿企业必须聘请专业保安人员全天候值班,进一步落实门卫保安制度,内保单位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新建小区完善物业管理措施,必须有专门保安人员负责小区的治安管理。
4、加强技术防控。在县城交通监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配合县公安局在城内建立全方位的监控系统,使居民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加强社区、农业村的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各社区(村)的“平安创建”工作有专门机构、有牌子、有场所、有专项经费,建好较齐全的警务室、人调室,充分发挥两室的“平安创建”工程工作中的作用。
2、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各社区要建立完善下列工作制度:流动人员管理制度、出售(租)房屋管理制度、重点人口的管理帮教制度、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制度、安全隐患与督促检查制度、巡逻工作制度、工作制度、定期矛盾纠纷的排查、汇报制度等。
3、做好台账工作,为“平安创建”工程提供可靠“情报信息”,各社区、农业村要做到一社区(村)一台账,社区(村)每月将民情及时上报。
4、加强社区(村)与镇属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的联系,健全完善警务室、人调室的建立工作,进一步充实力量,完善工作机制,搞好警民携手创建平安工程。
五、督查、奖惩、验收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积极探索和建立监管模式合理、监管资源统一、监管对象平等、监管标准一致的城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全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员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构建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导,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人口计生、经信、派出所、财政、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等多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镇政府与各村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二)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完善监管网络。建立镇、村、组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在各行政村(社区)挑选并培训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负责在辖区内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协助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收集、汇总和报告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三)构建诚信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严控质量风险。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管理专业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违法药品广告公告警示制度,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和购买使用广告药品和医疗器械。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药品企业信用档案,对全镇食品药品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和划分,实施分类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印发《镇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成立镇食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和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研究制定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政策和措施。
(二)全面推进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镇召开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动员会,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配置工作设备,制定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建立镇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工作台账。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迎接区政府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项目考评验收检查,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镇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日常工作。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城乡一体化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五、工作职责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第3篇
乡镇饮食和洗浴条件差,各种文化、健身、娱乐设施少,乡镇干部业余生活单调枯燥等现象还普遍存在。为切实改善乡镇干部职工的办公住房和生活条件,有效地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使广大乡镇干部能够在乡镇住得下来、安得下心、干得成事,现就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职工办公住房和生活条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改善乡镇干部职工办公生活住房条件。重点解决乡镇干部职工生活住房不足和住房条件差的问题,力争用5年时间,使全市所有乡镇干部职工(章贡区、开发区的乡镇以及其它县市的城关镇除外)基本实现办公和生活住房分开,其中生活住房达到人均有一间30平方米左右(不含公摊面积)、带有卫生间的标准;办公用房基本能够满足集中办公的要求,结合乡镇农民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实现乡镇干部职工集中办公。
(二)提高乡镇干部职工生活质量。加强乡镇机关食堂建设管理,改善乡镇干部用餐条件,提高生活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对于乡镇干部职工在食堂用餐的给予一定补助。改善乡镇干部职工洗浴条件,乡镇机关通过建公共浴室和在住房室内安装热水器等方式,让乡镇机关干部能够洗上热水澡。加强乡镇文化健身娱乐设施建设,用2—3年的时间,达到每个乡镇机关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乡镇干部有电脑、能上网,机关院内有可以开展2项以上的体育健身活动的场所。
二、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以县(市)为单位,区分情况、分类推进,制定乡镇干部职工办公住房和生活设施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并于8月底前报市委农工部审核备案。
(二)分类分期实施。乡镇干部职工生活住房建设按照无住房或2人以上合住的优先、危房的优先、地处偏远的优先、条件艰苦的优先、土木结构的优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拆除重建、维修改造等形式。对于乡镇仍在使用的土木、砖木结构的办公生活住房可实行拆除重建。对于有维修价值的办公生活用房可进行维修,具备条件的住房可统一改建卫生间。建设期分五年完成,具体实施时间由各县(市)按照本县(市)总体方案确定的建设计划,分期分批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乡镇干部职工住房改建工作由市、县(市)委农工部牵头负责,财政和建设部门共同配合。具体组织实施以县(市)为主,市、县、乡三级共同推进。乡镇机关食堂建设、洗浴条件改善、健身娱乐设施建设等以乡镇为主,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二)出台扶持政策。各县(市)和相关乡镇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要以县(市)为主根据建设规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乡镇新建或改建干部职工生活住房。从年起至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符合条件并且按要求新建了干部职工生活住房的乡镇,以编制数为准,按照新建住房不超过人均一间、平均每间使用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的标准,经验收合格后,按人均住房面积(公共面积不计算在内)给予180元/平方米的奖励补助。对于改建卫生间的,给予1000元/间的奖励补助。具体拨付办法是,每年年初,由市委农工部会同市财政局和市规划建设局,对上年度符合新建或改建条件,且按要求进行了新建或改建干部职工住房的乡镇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市财政按奖补标准和实际工程量下达奖补资金,县(市)财政收到资金后,于5日内下达到有关乡镇。县(市)财政对新建住房的补助不低于400元/平方米,对于改建卫生间的补助不低于2500元/间。
(三)规范有序推进。纳入干部职工住房新建或改建计划的乡镇,必须先由乡镇提出建设计划,上报县(市)政府,由县(市)调查审核确定方案并报市委农工部备案。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乡镇新建和改建项目,县(市)不予审批,市财政不予补助。相关县(市)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各种挪用、套用市县奖补资金的行为。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第4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了进一步推动平安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各项综治工作措施的落实,经县综治委研究决定,于7月下旬对各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半年检查考评。这次考评以乡镇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由东片、西片乡镇综治办主任组成两个检查组,进行对查,相互观摩学习。现将检查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从总体情况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综治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综治工作开局良好,上半年争创活动氛围浓厚,呈现出学、比、赶、超先进的发展态势,为下半年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乡镇领导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县综治委召开的会议、组织外出学习等活动,绝大部分乡镇能够按要求规格参加,乡镇主要领导能够主动安排、督导、汇报综治工作,真抓实管,政策上予以倾斜,极大地调动了综治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乡镇综治办建设成效显著。在硬件建设上,真正成为乡镇办公室中的亮点。在规范化建设方面,各乡镇在人、财、物上舍得投入,除个别乡镇房舍正在建设以外,各乡镇都安排了至少2间办公室,粉刷了墙壁,过半乡镇综治办铺了地板砖。特别是固县、程湾、新集、回龙等乡镇行动快、标准高,电脑、电话装备到位。三是乡镇专业治安巡逻队已初步组建起来,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大部分乡镇已按要求配齐了专业治安巡逻队员,组织开展了治安巡逻,其中安棚、程湾、城关、毛集、埠江、回龙等乡镇备勤室建设规范,办公用品齐全,治安队员到岗情况较好,并能够经常组织开展巡逻活动。四是村治安室建设有一定起色。程湾、城关、黄岗、淮源、安棚等乡镇能够按照县里要求,在条件较好的村开展治安室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城关、程湾两乡镇在抓综治办建设过程中,同步安排了村室建设,在原来的基础上上了一个新台阶。五是各乡镇综治办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主力军。在乡镇副科级综治办主任配备及政法支部成立之后,乡镇综治办将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办等维护稳定的力量整合在一起,形成了合力,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是,在检查考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在一定范围内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展不平衡。有的乡镇领导重视不够,安排工作仅停留在口头上,与先进乡镇差距较大。二是个别乡镇综治办建设仍未达到规范化要求,标准不高,未按要求配备电脑、电话。三是乡镇专业治安巡逻队尚未完全到位,有的乡镇还没有真正建起来,治安防范经费没得到真正落实,部分乡镇仅停留在应付检查的层面上。四是大部分乡镇村治安室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个别乡镇几乎没有一个像样的、经得起检查的村室;有的乡镇仅把一两个村当做盆景,况且面貌依旧,标准太低。五是全县治安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有的乡镇、村被盗案件相当突出,个别地方偷盗电力设施等现象十分严重,重大案事件时有发生,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仍大量存在。
鉴于以上情况,下半年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努力。要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把专业治安巡逻队建好、管好、用好,治安防范经费拨付到位,正常运转起来,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二是要加强村治安室规范化建设。每个乡镇挑选3--5个试点村,按照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办、村(街)治安室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的要求先建起来,然后召开现场会,比照试点村全面铺开。三是加强乡镇、村档案资料标准化建设,特别是民调协议书、治安巡逻记录等资料要统一印制,认真填写。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真正夯实综治工作的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基层平安创建的实效和水准,争取年底实现争创全市综治先进县的奋斗目标。
平安乡镇建设方案范文第5篇
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春季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发〔2024〕14号)要求,结合《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定我县下一阶段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农房安全动态核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兑付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动态核查。2024年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但基于宜川地质、气候等特殊因素,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村房屋易产生变形。县住建局每季度要抽调业务人员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开展“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排查、安全认定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四类重点对象”进行房屋排查,安全认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将危房鉴定与农户申请同步展开,上门服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通知》要求,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三是规范工作措施。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统计报告工作进度,实时管理,对账销号。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初步认定核实后,将认定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核实汇总后移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1人户不能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指在住宅外单独的厨房、卫生间或在建筑内有明显隔断隔离开的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原则上独立的、只用于储物的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杜绝超面积建设和因建房发生大额举债现象出现。二是严格面积计算。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建设,除安全原因不宜在原址建设外,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原址加固、就地重建、就近翻建。三是严格控制建设工期。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强化措施,倒排工期,加快危改进度,务必于每年3月份全面开工建设,6月底竣工验收,8月底入住。
(四)明确补助标准。“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以评估报告为依据,进行资金兑付。评估价低于1.5万元的,按实结算(取千位整数结算),评估价高于1.5万元的,补助1.5万元;新建(d级)每户补助不低于2.58万元。“非四类重点对象”修缮加固(c级)按照1万元/户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新建(d级)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五)推广低成本改造。一是全面推广集义镇抱泉村危房危窑加固改造经验,推广低成本改造,切实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三是县住建局要结合危房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情况,制定危房改造资金分类补助方案。
(六)强化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基本质量标准、基本结构设计、基本建筑工匠管理、基本质量检查、基本管理能力”要求,严格执行《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c级维修加固技术导则》,积极推广应用抗震设防和节能技术,全面落实住建部关于危房改造抗震设防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施工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住房安全。
(七)严格安全评定。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屋安全性评定,建设方提交的建房备案书为住房安全性认定的基本依据。对于危房户自愿通过其他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且无改造意愿的,在履行确认程序后可不再将其危房纳入改造范围,须提醒农户主动拆除或不再使用危房。
(八)坚持危改《六条长效机制》。一是严格包乡包户问责制度,建立责任到人长效机制;二是技术服务和质量安全巡查常态化,建立质量安全长效机制;三是推广窑洞维修加固经验,建立低成本改造长效机制;四是适时启动回头看,建立农户房屋动态识别长效机制;五是加大危改挂历发放,建立政策入户长效机制;六是改厕和人畜分离两手抓,建立提升危改整体水平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各级责任。县住建局、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住建局科级以上领导包抓乡镇,乡镇干部包抓危改户工作机制,确保危房改造工作快速推进。县住建局要认真做好危房改造技术指导、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按照“乡镇审核审批、建立档案台账、统一验收认定、组织兑付资金”程序实施农村“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按期完成年度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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