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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建设、管理、养护并重的原则,落实分级管理养护责任,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管理养护职能,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力争用两年时间,在全市基本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我市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确保农村公路长期持久地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三)试点工作目标:利用一年的时间,在**市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养护资金来源,完善管理养护制度,保障**市220.8公里县道、218.3公里乡道、1600公里村道完好畅通,为全面推进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创造经验,提供指导性意见,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试点工作实施步骤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按照“政府主导、专业指导、上下联动、运转有效”的原则,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养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县道、乡道、村道养护管理的具体机构,进一步明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养护管理机制(本次试点市级暂不设机构,由市局规划基建科和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共同负责)。
(一)市级机构主要职责: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数据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筹集市级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监管养护资金使用。审核、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下达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投资计划,组织审批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设计文件,监督检查全市养护工程的实施及工程质量;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监管全市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组织技术交流和专业技术培训;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市级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二)**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和县道日常养护管理;负责对县道养护员队伍进行管理;负责协调筹集、管理本行政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编制本行政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和养护工程技术方案,并按批复的养护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镇(办事处、管委)做好乡道、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组织抢修受灾的农村公路;依法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对镇(办事处、管委)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市农村公路管理处下设**营、米山、高村、侯家四个农村公路管理所。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县道日常养护管理,并接受**市农村公路管理处的委托对**市全市14个镇、3个办事处、2个管委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各镇(办事处、管委)设立农村公路管理站,人员从现有镇级事业单位中解决,至少配备3名正式在编专职工作人员,有单独的办公场所,并按每2-3公里至少1人的标准成立养护员队伍。主要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落实日常养护人员;筹措乡道、村道养护资金,保证乡道、村道养护员工资足额到位、按时发放;提出小修保养建议计划,协助做好上级补助的养护工程项目的实施;及时发现、制止、举报损坏公路的案件,协助做好路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
(四)各村配备农村公路养护员,原则上一村一人,村道里程超过3公里的,可设2名养护员。主要职责:具体负责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损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协助做好路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四、资金筹措和管理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遵循“多方筹措、分级管理、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主要来源如下:
(一)国家和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项补助资金。按每年每公里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的标准,全部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
(二)市、县财政拨款。市、县(市、区)两级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按同级财政收入的1-3%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达到3%。试点期间,**市财政除落实养护大中修工程配套资金外,按照县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的标准,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和日常保养。
(三)交通部门征收的拖拉机养路费及行政罚没款。扣除合理的征收成本后,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四)镇(办事处、管委)筹措的养护资金。
(五)其它渠道筹集的养护资金。
市交通局会同市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省、市补助资金和拖拉机养路费,各县(市、区)交通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县道养路员工资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按月发放,乡道、村道养护员工资由镇(办事处、管委)统一筹集后按月发放。小修保养资金按季度拨付至相应单位,大、中修资金均实行计量支付方式,分别由市、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拨付。市、县、乡分别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接受上级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五、养护工程管理
(一)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按照《省公路养护小修保养定额》规定,根据不同道路等级采取定额承包等方式,县道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安排,乡道和村道由镇养护管理机构统一安排。
(二)农村公路改建、大中修工程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资金情况编制建议计划,报市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市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本着“先急后缓、统筹兼顾、点面结合”的原则编制年度计划报省批复后实施。
(三)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应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逐步推行“四项制度”,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管养分离”,除30万以下的中修项目外,其余大中修工程宜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四)大中修项目完工后,及时整理档案资料,具备验收条及时进行验收。中修工程由县交通局组织初验,市交通局进行复验。大修工程由市交通局组织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一年,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六、路政管理
(一)市、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依法查处破坏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二)县级交通主管部门是路政执法的主体。乡镇政府积极协助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做好乡道、村道的路政管理,及时发现,积极制止、举报违反公路法律法规及破坏路产路权的行为。
(三)农村公路用地应依法得到有效保证。农村公路用地为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1米的土地。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为农村公路两侧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
(四)农村公路的行道树砍伐更新,须按有关规定报相关部门批准。
(五)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采取各种方式,严禁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切实保护好路产路权。
七、监督考核
(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行逐级考核制度,市、县、乡、村各级机构逐级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
(二)试点工作考核自5月初开始,每月进行一次,重点考核机构设置、宣传发动、资金到位情况,分项打分,排出名次,考核结果通过简报等形式定期,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
八、试点组织领导
市政道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我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经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其所属的桥梁、隧道、公路渡口。
已升级为省道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在省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未纳入省道养护管理范畴之前,参照县道进行养护。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照“省级指导、州级考核、县为主体”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养护机制。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主要包括日常养护、养护工程和路政管理工作。
日常养护是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汽车渡口维护及其它配套设施维护等。
养护工程是指农村公路大中修、危旧桥梁改造、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水毁修复工程、公路绿化、公路灾害防治等。
路政管理工作是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保障公路畅通所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
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逐步推行有路必养。对纳入财政预算养护管理范畴的农村公路定期给予补助,对未纳入财政预算养护管理范畴的农村公路,可采取村规民约、村民一事一议、义务投工投劳等方式进行养护。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州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全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明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职责,筹集本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督促县市人民政府足额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
第七条县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划和工作计划;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第八条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全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同州财政局审批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计划(国省补助养护资金、农村公路转移支付养护资金、州本级养护资金),并监督计划的落实。
州财政局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国省补助资金拨付,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筹措,并监督资金使用。
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县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引导、推广农村公路养护新技术和新工艺。
第九条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及依法授权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体负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拟定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依法依规组织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日常检查;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做好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设立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定专(兼)职人员,安排专项经费,负责本区域内乡道和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与计划管理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县为主体、国省补助”的投入机制。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日常养护资金每年按县道不低于3000元/公里、乡道不低于2000元/公里、村道不低于1000元/公里标准安排,其中县道、乡道日常养护资金纳入县市财政预算,村道日常养护资金由州、县市财政各按不低于500元/公里标准预算安排,并视地方财力水平逐年递增,主要用于支付养护工人报酬、购买养护工具及材料等。
国省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不足部分由县市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州本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应急抢险以及农村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考核以奖代补。
第十三条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和养护工程计划,由县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州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专款专用。县市财政部门按年初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计划安排养护预算资金,将资金拨入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对公路日常养护的检查、考核情况和养护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支付,财政、审计部门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养护管理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照分级养护的原则,逐步推行公路养护市场化,实现管养分离。县道由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养护和管理,乡道、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护和管理。
第十六条县道、乡道日常养护应采取承包制,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村道日常养护实行“行业指导、村委负责、村民自养、以奖代补”的原则。日常养护管理考核按照县道月检、乡道季检、村道半年检的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由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符合条件的项目采取招投标方式,实行合同管理、社会监理、政府监督。
因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或战备需要安排的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可指定施工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农村公路发生水毁等突发事件后,养护管理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修。公路水毁情况严重,短期内无法恢复通行的,县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公路绕行方案,确保车辆正常通行。
第十九条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做好相关基础管理工作。县道、乡道路政管理由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和路产、路权保护;村道路政管理采取建立路政执法联络员制度和村规民约等方式实施。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桥梁日常养护管理和检查监控实行“三个一”责任人制度,即每座桥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桥梁养护技术人员、一名桥梁养护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对运营桥梁中的四类危桥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五类危桥及时封闭,落实绕行方案。
第二十一条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库每年进行一次更新,各县市应及时做好相关工作,凡纳入省项目库的项目视同立项。危桥改造工程的建设程序应按《省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实施指导意见》执行;凡纳入省项目库的安保工程项目视同立项,建设程序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实施技术指南》执行。
第二十二条县市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建立本区域内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建立信息收集和制度、数据库更新制度,及时准确收集、整理、报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
第二十三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并建立相关台账。
第五章考核与奖励
第二十四条州人民政府对县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实施,奖励和考核工作经费纳入州级财政预算。县市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日常工作检查考核。
第六章附则
市政道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3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视察的通知》(州人大办电[]7号)、《州人大常委会乡村公路视察方案》(州人大办电[]16号)要求,现将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及州城出口路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基本情况
(一)全州农村公路现状
农村公路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到底,全州农村公路总里程为15978.1公里,其中县道1860.6公里、乡道4822.9公里、专用公路32公里、村道9262.6公里。2513个行政村已有1872个通公路,通达率达到74.5%;通沥青或水泥砼路面有1315个,通畅率达52.3%。
按照现行的管理养护体制,农村公路分为列养农村公路(指比照国省道公路管理养护机制,由公路部门列养的部分县道和乡道)和非列养农村公路。公路部门列养的县道里程为1241公里,列养乡道里程为241.2公里。这两部分农村公路,按相关管理规定由公路部门实施管理养护,其他农村公路纳入州委、州政府确定的5000公里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范围。
目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来源主要为省级非列养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和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从初开始到底,累计到位省级列养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4727万元,其中和各1205万元,2137万元。由于受资金多种因素影响,全州农村公路要实现“有路必养”还将有一段较长时间的过渡期。近几年,全州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重点放在现有铺装路面(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上,共铺装路面里程6297.3公里,其中县道619.5公里,乡道2723.2公里,村道2954.6公里。
(二)加强全州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国家实施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其中出台了一系列刺激农村消费的引导政策,对于农民新购置汽车、摩托车和报废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的予以补贴;对新购置1.6升排量以下汽车减征车购税。4月30日,湖北省全部的二级公路收费站一次性取消。这些政策将使我州底33.3万辆汽车保有量迎来新一轮大幅增长,给农村交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做好全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是实现新一轮交通大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围绕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养护责任,稳定资金来源,构建长效机制,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和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体制与运行机制,促进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尽快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在切实做好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的同时,加大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和大型养护工程的实施力度,引导全州农村公路向路面完好、附属设施完善配套、路容整洁、路政管理到位、服务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充分发挥省养护工程费和县市财政投入日常保养资金的投资效益,整体提升全州农村公路的好路率及好路里程,使道路通行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显著提高,逐步实现农村公路“有路必养”的目标。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州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成立了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导小组,并在州公路局设立了工作专班,负责全州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工作。各县市也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周密、细致的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线路,具体到责任人。州政府在各县市政府签订年度交通发展目标责任书中,把规范化管理养护农村公路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能目标予以考核。对各县市管理养护绩效实行奖惩兑现。对在年度考评中排列前四名的县市给予奖励,第一名奖励40万元,第二名30万元,第三名20万元,第四名10万元,奖励资金滚动用于该县市农村公路的小修工程。奖励资金从8个县市可调剂使用的奖励基金中列支。对未按要求推进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的县市,给予一定的处罚。
二是加强检查督办,狠抓落实。建立完善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月调度制和月考评制,加大巡查督办力度。州交通部门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随机抽取4个县市,对列养线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绩效进行考评,检查阶段性养护工程实施情况,年终组织全面检查验收考评。定期在恩施日报、恩施晚报、州政府网站、恩施交通网上公示纳入规范化管理养护的线路,公示内容为县市、乡镇、路线名称、起止点、里程、初始养护等级、县乡村三级责任人及管养责任人等基础信息。并适时公示各县市日常管理养护绩效、阶段性养护工程实施进展情况及排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严格的检查督办制度,将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和责任目标落到实处。
三是出台激励政策,配套完善附属设施。为解决部分农村公路缺乏必要配套设施的突出问题,提升公路通行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州政府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逐年有序引导各县市完善农村公路配套设施。重点 引导各县市配套砌筑边沟和路肩墙。列养线路完成相关配套工程后,对实际新建边沟和路肩墙路段予以奖励补助投资,每新建1000米标准浆砌片石边沟补助1.5万元,每新建1000米标准外侧路肩墙补助8000元。
四是严格资金管理,规范实施养护工程。列养线公路的养护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县级财政安排用于乡道和村道的日常养护资金,另一方面是省级非列养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按照《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县级财政安排用于乡道和村道日常养护资金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省级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费原则上按规范化管理养护项目数据为基数计算总额,切块包干使用,县、乡两级使用的公路管理养护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各县市认真落实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路段管养责任人,签订管养协议,州、县市认真制定和落实县道日常养护资金制度。大型养护工程由县市拟定方案,报州审查、批复后组织实施,大型养护工程必须由专业养护队伍施工,实行合同管理。通过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实施养护工程。
五是制定应急预案,保障道路畅通。州、县市政府和乡镇都结合农村公路的实际,充分考虑各列养线路的地质、水文因素,综合考虑公路功能和交通量构成情况,科学、超前制定本地农村公路抢险保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信息上报制度,与协作单位保持信息互通。确保农村公路因重大自然灾害损毁、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紧急事件时,能够反应快速、组织得力、救援有效、抢修及时。
(三)全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尚处于起步、摸索阶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有待完善。州政府6月下发了《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市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但部分县市重建设轻养护现象普遍存在,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有待进一步探索。
二是农村公路基础条件差、等级低且附属设施不完善、抗灾能力差。由于我州地处山区,经济条件落后、农村人口居住分散等原因,农村公路基础条件差,加之受资金投入和地形等条件的限制,已建成的农村公路普遍存在技术等级偏低、先天不足的缺陷。全州农村公路中二三级公路仅850.9公里,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5.3%,四级公路8300.1公里,占51.9%,其余全为等外公路。与此同时,由于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严重不足,有的农村公路功能不全,排水系统、安保设施、绿化工程、警示标志配备不到位,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不完善,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养护管理资金不足,无法满足正常的养护需求。虽然国家和省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投入,但仍不能满足农村公路的养护需求。一部分先期建成的农村公路路面已严重损坏,养护大中修费用逐年升高,而国家现行政策还没有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费用,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压力大。养护资金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四是养护人员技术水平较低,养护队伍不够稳定。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人员大部分是沿线的村民,没有经过专业技术的学习,不了解公路的性能,不具备判别路面基本病害的能力,对路面病害的预防性养护极为不利。同时,由于报酬太低,工作量较大,养护人员队伍不稳定,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质量。
五是农村公路路政管理难度大。由于农村公路点多、面广、线长,过于分散,加之超限车辆行驶,沿线村民爱路护路意识不强,堆物占道、挤占公路等现象严重,管理的滞后给建设标准本来就不高的农村公路造成了极大破坏。
二、关于5000公里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
今年州政府把完成5000公里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作为“十件实事”之一。为抓好这项工作,按照州政府的安排部署,州交通局形成了《恩施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全州完成5000公里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实施方案》两个文件。对纳入5000公里规范化养护范围的农村公路按3个原则确定,即全部非列养县道必须纳入,已建成的通乡油路、省际出口及经济断头路(非列养)必须全部纳入,已铺装路面的乡道(非列养)和村道纳入规范化管理养护范围。根据各县市底公路统计年报非列养县道、有铺装路面的非列养乡道和村道所占的权重,确定各县市实施规范化管理养护的里程规模分别为:恩施市527公里,利川市506公里,建始县498公里,巴东县955公里,宣恩县724公里,咸丰县641公里,来凤县466公里,鹤峰县683公里。规范化管理养护要求是:路面无大坑槽(指直径超过40厘米,或深度大于5厘米的坑槽);边沟配套完善,路肩培护完全,设置了必要的错车台;桥梁完好,涵洞通畅,无路堑坍方,无路基缺口;水泥路面伸缩缝维护及沥青路面裂缝处治及时、到位;路面桥面清洁,边沟通畅;危险路段安全警示标志、指路牌及公里桩设置齐全;无堆物占道、擅自挖沟埋管等毁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现象,无超载车辆通行。落实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落实路段养管责任人,每个列养路段均设立规范化的管护责任公示牌。
目前,5000公里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正有序展开。一是州政府成立了5000公里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在州公路局组建州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专班,具体负责全州5000公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指导、监管和服务工作。各县市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确定了纳入5000公里规范化管理养护的具体线路,签订了管养协议。二是各县市财政都将配套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部分县市已拨付配套资金。三是创建典型乡镇和示范路段,以点带面,推进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州确定了实施规范化管理养护的典型乡镇和示范线路,共17个典型乡镇、95条137段示范线路,共计911公里。今年上半年全州新安装公示牌1000多块,指路牌900多块,危险路段警示标志1000多块。完成多公里水泥混凝土路面清缝灌缝工作,共清通涵洞300多道,清理边沟4300多公里。新开挖边沟600多公里,新培护路肩1000多公里。
三、关于州城出口路建设情况
州城主要出口路共有10条,其中在役的7条,拟建和在建的3条。近年来,随着州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交通量迅速增长,一些在役出口路的技术标准和服务能力已不能适应通行需求。加之沪蓉西高速公路及其接线工程、宜万铁路、金桂大道、华新水泥厂和忠武天然气管道恩施接口工程等项目建设的影响,重载车辆、超载车辆碾压加剧,使多条出口路路面病害严重,道路通行质量下降,个别出口路的路面已完全损毁,车辆行驶困难。这些问题,既影响了州城的形象,也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影响。州委、州政府正在加大力度改善州城进出口路问题,预计到明年底可以全面改善。
七条在役出口路的现状及建设情况:一是金桂大道接七里坪互通一级公路连接线已于11月建成通车,其中金桂大道至七里坪互通7.5公里一级公路连接线公路,目前全段路况良好。二是恩鹤线州委党校至七里坪方向已按二级公路标准实施改扩建,目前路况良好。三是环城线土司城至虎岔口方向出口路中,麻纺厂至虎岔口段已在完成了水泥路面改善,路况较好;土司城至麻纺厂段目前正在进行改扩建,通行条件较差。四是恩利线书院至白果方向出口路,前1.8公里属城市道路,其余属公路,实施了路面大修,目前路况尚好。五是恩咸线八公溪至头道水方向已完成了路面大、中修,目前路况较好。六是209国道施州大桥至龙凤坝方向出口路中,施州大桥至火车站段(即施州大道北段),其中上官田至红庙段完成改造;施州大桥至上官田段目前正在进行沥青路面施工;红庙至火车站段按新线方案正积极推进;火车站至龙凤坝段是1994年建成的,路况较差。受宜万铁路、火车站片区开发和金桂大道等项目建设的影响,全线断板、坑槽、翻浆等病害多发,通行不畅。因周边建设项目尚处于施工阶段,今年暂无法实施路面大修,将加大养护工作力度,采取及时疏通边沟、用路面建设水稳基层料填补坑槽等措施,保持路面平整,努力保障路段通行服务水平,为实施路面大修工程平稳过渡。七是209国道后山湾至宣恩方向,后山湾至连珠水泥厂段(叶挺路),去年市政部门进行了局部维修,路况较差。连珠水泥厂经谭家坝至腾龙水泥厂段路况很差。今年,在沪蓉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我们已将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面建设与路面大修工程结合起来实施改善工程,预计11月完成8.8公里路面及附属设施建设,彻底解决209国道南门纸厂至腾龙水泥厂段行路难的问题。
市政道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4篇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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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4〕45号)、《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政办发〔2024〕48号)、《苏州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苏政办〔2024〕83号)等法规文件精神,进一步管好、护好农村公路,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以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为原则,以完善管养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4年,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建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行业指导、部门协同、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县道和乡村道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6%和5%,县道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98%,乡村道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90%,农村公路四、五类桥梁动态清零,安全隐患治理率100%。农村公路上的公交站(亭)、公交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管理基本到位。
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持续向好,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形成品质高、网络畅、服务优、路域美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体系和高质量发展格局。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乡村振兴”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镇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按照江苏省、苏州市相关规定明确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分工,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完善农村公路支持政策和资金保障机制,指导监督相关部门、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履职尽责。大力推行市、镇、村三级“路长制”,建立健全路长管理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各级路长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
市委编办牵头指导相关部门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完善各部门、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市交运局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市财政局加强市级资金统筹,筹集市级养护补助资金;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改委、财政局、资源规划局、交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
(二)落实管理养护职责。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是乡村道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各镇(区、街道)结合“三整合”改革,落实乡村道路政管理属地职责,明确乡村道审批管理服务执法等相关职能。各镇(区、街道)应建立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目标,将乡村道管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设,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重点做好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相关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三)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各镇(区、街道)要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积极引导、激发群众爱路护路热情。推行养护信息公开制度,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农村公路考评体系。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低收入户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四、全面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一)保障日常养护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属于市级、各镇(区)财政事权,县道日常养护由市交运局负责,日常养护资金由市级财政负责筹集,具体参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太仓市城区城市管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太政发〔2024〕80号)执行。市财政(含江苏省、苏州市补助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每公里日常养护的资金不低于2024年水平,标准如下:县道每年每公里6.8万元,乡道每年每公里1.5万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万元。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财政预算用于日常养护不得低于乡道每年每公里4.5万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万元。各镇(区)应不断加大管理养护力度,保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时到位。(责任单位: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交运局)
(二)加大养护工程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类型包括预防性养护工程、修复性养护工程和应急养护工程。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返还地方的原“五小”养路费基数、2015年下划地方的农村公路养护补助经费支出基数应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县道养护工程资金由市财政负责筹集,乡村道养护工程资金由镇(区)承担。各镇(区)要对照养护标准和发展目标加大养护工程投入。(责任单位: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交运局)
(三)合理安排奖补经费。市财政根据乡村道路养护不同时期发展目标适当安排奖补经费。(责任单位: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交运局)
(四)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资金补助政策应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市、镇(区)两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补助资金或相关投资挂钩,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市财政、各镇(区)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移交(BT)模式,严禁地方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严格防控债务风险。公共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责任单位: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交运局、审计局)
(五)创新发展投融资机制。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在农村公路品牌创建基础上,实施“金仓丝路”品牌提升计划,大力推行“农村公路+”发展模式,鼓励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促进农村公路与地方经济、社会、生态、文明融合发展。支持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
五、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一)深入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将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要拓展农村公路养护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各种综合养护承包方式,逐步完善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鼓励养护企业购买通用型、小型化养护机械,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交运局)
(二)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市交运局、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要联合市公安局、应急局等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及时完善,根据需要合理设置照明、信号灯、警示标志、限速标志、限载标志、反光镜、减速装置、临水临崖道路护栏等设施。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安防项目的有机结合,提升科技治安水平。推广使用主动发光标志,道路交叉口智能管理系统,提升农村公路本质安全。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信用等级评价及分类监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领域采用履约考核。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并将信用记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并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等工作挂钩。(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发改委、公安局、交运局、应急局)
(三)完善技术指导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标准规范,推动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公路绿色发展。完善农村公路路况、桥梁及养护质量等检测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农村公路养护中的运用。(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交运局)
(四)加快治理能力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完善路政管理体系,优化路政执法管理方式和组织架构。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保障制度,提高管理养护人员工作技能水平。各镇(区、街道)应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可根据需要在农村公路上的重要节点,设置货运车辆超限运输动态检测监控设施。各镇(区、街道)应统筹城乡绿化、特色田园乡村、旅游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自然和谐。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力争实现各镇(区、街道)美丽农村路全覆盖。完善农村公路纪检监察巡查工作机制,贯彻落实《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积极防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廉政风险。(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公安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
(五)提升管养信息化水平。完善智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网一平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率。对农村公路重要点位进行监控加密,依托集成指挥平台,合理共享监控数据。加快推动农村公路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进智能感知、5G通信、高精度定位和卫星遥感等技术在农村公路工程和路网管理中的应用,开展现代化数字农路基础设施建设,释放数字技术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公安局、交运局、联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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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项先行工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同步部署落实。
(二)强化督导考核。市政府每年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高质量目标考核序列,考核分数与镇(区、街道)绩效挂钩。各镇(区、街道)应建立管理养护工作目标,将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乡村道路况水平等达到年度考核指标要求。市交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和评估,采用不定期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乡村道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与考核结果挂钩。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紧紧围绕改革主要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政策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市政道路养护管理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统筹发展”的工作要求,坚持“建、管、养”并重的原则,明确区、镇两级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建立符合我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公路持续、稳定、安全和协调发展。
二、改革范围
本次农村公路改革范围是除区道以外达到交通部规定的公路技术等级标准,并已纳入市市政局公路里程的农村公路(长度500米以上,路面宽度3.5米以上的公路)。农村公路包括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年先将农村公路设施(包括公路、桥梁)纳入区级管理范围,规划红线内绿化、保洁、雨污水管网暂不接受。
三、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
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府办分管副主任、区建管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建管局、区水务局、区农绿局以及各镇、莘庄工业区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建管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建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建管局分管副局长、区公路署署长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区建管局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审批所辖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和预算,并报市市政局核备;
2、负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
3、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监督;
4、组织、协调农村公路设施的保护工作。
(二)区公路管理署是本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实施;
2、负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3、组织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考核和验收;
4、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路产保护,开展相应的行政许可、查处工作;
5、按市、区有关规定,负责委托项目的设计、审计、监理、招投标中介等机构,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
6、组织承发包工程三方合同的签约等管理工作;
7、负责农村公路的数据采集、设施评估检测等基础性的管理工作。
(三)各镇、莘庄工业区负责所辖区农村公路养护的管理工作;镇城市综合管理所负责所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编制所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计划;
2、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
3、参与工程合同文本条款拟定工作和工程合同签约工作;
4、负责做好本辖区中标单位养护监管工作,加强日常的管理、检查和考核;
5、配合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以及行政许可和查处工作;
6、做好相关计划、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
五、资金渠道
(一)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筹集与管理遵循多方筹措、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1、区级财政安排的养路费专项资金;
2、镇级财政安排的道路养护资金;
3、市级返回的养路费补贴资金;
4、征收的轻便摩托车养路费;
5、其他方式筹措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六、资金分担
农村公路设施日常养护和大中修的资金,区级财政(区养路费)承担50%,镇(莘庄工业区)级财政承担50%。由区建管局负责督促镇(莘庄工业区)级养护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以确保农村公路的养护质量。
七、资金管理
(一)预算管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实行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区公路署依据农村公路现状,编制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年度资金预算;区建管局负责预算的审核汇总,并报区财政局审批。
(二)资金拨付:区财政承担的资金,依据区公路署申请资金计划拨付至各镇、莘庄工业区,各镇、莘庄工业区应严格按区、镇分担比例配足资金,并依照工程合同条款项目分期拨付给中标单位。
八、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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