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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塑造中心城市文明形象为目标,以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为出发点,按照“山青、水秀、地绿、人和”的要求和“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以点带面、分步实施,规范管理、奖惩并举,实事实干,一抓到底”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城市市容环境,使*成为交通秩序井然、市场管理有序、环境卫生整洁、管理工作规范、市民文明礼貌的现代新型文明城市,为迎接全国第五届农运会在我市举办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目标及时间安排
按照“攻难点、快突破、出成效”的工作方法,重点整治城市环境卫生脏,行为秩序乱、市容市貌差的现象。用二年时间,逐步推进,全面展开,争取两个月初见成效,今年10月1日前达到基本好转,两年内达到根本好转。
四年内实现“三城”(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并创三个目标。即:全省卫生城;20*年前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建设成为“省级园林城市”;20*年前分别建成“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级园林城市”或“国家级文明城市”。
20*年10月1日前,争取建设、规范好袁山大道畅通工程“严管街”、秀江中路优美环境“示范街”和中山中路优良秩序“文明街”。城区“三纵、三横、三桥、四点”(“三纵”为袁山大道、秀江路、中山路,“三横”为环城西路、高士路、环城东路,“三桥”为秀江桥、袁州桥、*大桥,“四点”为火车站、青龙商厦、张家山十字路口、商贸广场)路段,达到交通有序、市容整洁、环境优美。
20*年前,建成一批基础设施完善,市容整洁美观和管理有序、文明卫生路街和单位庭院,实现城区洁、净、畅、亮、美。
三、主要任务
围绕强化城市管理,整治城市环境,重点抓好五大工程。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实施城市畅通工程
1、集中整治规范好袁山大道“严管街”、秀江中路“示范街”和中山中路优良秩序“文明街”,达到路街标志、标牌、标线等设施配置到位,实现人车分道,无堵车、乱停乱放和乱占道行为,交通井然有序。
2、整治“三纵、三横、三桥、四点”路段交通秩序。严格查处乱停乱放、占路为市、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违章行为。
3、整治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对原有停车亭整形美化,提高设施品位;规划和建设一批上档次上品位的港湾式停车亭和规范出租车停车位;规划建设4-6处不同档次类型的停车场,杜绝各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4、整治城市公共客运市场。逐步取缔二轮“摩的”和人力三轮车;农运会前逐步置换那些污染严重、能源消耗大、机械性能差的“面的”;城区主要街道取缔拐的。大力发展大运载量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和新型节能型、环保型绿色轿车。
5、加快城市道路交通设施硬件建设。城区主要道路交叉口逐步实行“电子警察”监控化;城区道路各类交通标线、标志、标牌建设到位,规范醒目,设施完好整洁。
(二)整治环境卫生,实施城市净化工程
1、抓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即:包卫生达标、包绿化美化、包门前无摊点、包门前无乱停乱放、包基础设施无损坏(包括人行道的修整、更新)。区环卫处和街办负责抓好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签订,真正落实以自包为主的“门前五包”责任制。
2、按照“街办牵头、环卫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的原则,搞好居民楼道整治和实施垃圾袋装。20*年楼道整治面达到50%,垃圾袋装率达50%(其中主要街区达80%以上),20*年底以前垃圾袋装率达100%。
3、城区临街门店统一配置垃圾桶,消除垃圾二次污染。主要街道全部撤斗撤箱,实行垃圾袋装定点、定时收集,逐步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4、按地域原则处理,各类卫生死角。基建、装饰产生的余土垃圾,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垃圾,由业主单位负责清理。
5、加快环卫设施建设,调整改善设施布局。规划建设10座水冲公厕和10座垃圾中转站。配置与城区道路相适应的果壳箱,满足城市功能所需。
(三)整治绿化环境,实施城市绿化工程
1、整治管理好城区主要道路、公共场地行道树和绿化带。“严管街”、“示范街”和“文明街”上的行道树定期整形,保证主要街道的行道树、绿化带整齐完好,逐年提高绿化覆盖率,实现道路绿化达标。
2、整治好、绿化好、美化好“一条江”和“三座山”(一条江:即秀江;三座山:即袁山、化成岩山、凤凰山),使秀江实现水清、岸绿,重现江光水色之美景,三山实现绿色成荫,各具特色。
3、整治好四个中、小广场和三个中心花坛(四个广场:即十运广场、火车站站前广场、城标广场、东风大街广场;三个中心花坛:即潭前、邮政、四百),形成绿化、美化新格局。
4、发动社会绿化美化。提倡“人人栽一棵树,植一片草”,开展单位庭院绿化达标,20*年单位庭院绿化达标面达40%,20*年底达到80%,实现庭院绿化达标。沿街封闭式围墙逐步破墙透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要配置2-4个与周边环境相适宜的永久性花盆;背街小巷要发动市民栽花种草,见缝插绿,逐步达到泥土不见天,构筑城市绿色空间。
5、绿化好城市四大门,提升城市道路绿化档次和品位,达到一街一品、一条路一个风格,实现城区三季有花、四季长青,建设成为“省级园林城市”。
(四)整治市容,实施城市美化工程
1、整治规范市场。本着“疏堵结合、严格控制、强化管理”的原则,取缔非指定地点的夜市饮食摊点。对夜市摊点实行统一归位管理,达到“七个一”:即一个场地、一个棚子、一套证照、一根电线、一个水龙头、一个下水设施、一个垃圾容器。对城区主要道路的沿街经营性网点,按照坐店经营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治,取缔店外店。对不具备营业条件和污染环境、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商业网点,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取缔关闭。规划兴建一批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农贸市场。
2、整治户外广告,规范门店标牌。整治沿街面、小街小巷、楼道口和电线杆上的“垃圾”广告和喷涂广告。搞好广告张贴的分布布局,设立10-20处固定广告张贴栏。“严管街”、“示范街”、“文明街”只允许采用固定式灯箱式户外广告,严禁吊幅标语广告。清除不规范店牌招牌,保持临街楼面整洁美观。
3、实施街道临街面整修工程。中山路、东风大街、袁山大道、秀江路、环城路、崔家园路、宜万路等主要街道的临街楼面,应分批进行清洗、整修,一律不准晾晒衣物,阳台一律封闭,确保楼面整洁美观。搞好城区道路建设,做到建设一条,成型一条。力争实现城区主次道硬质化和人行道板彩色品味化,小街小巷道路铺装率达到100%。
(五)整治夜景,实施城市亮化工程
1、提高路灯品位,改善路灯灯源结构,提高路灯亮灯率。晚上零时以前,城市主干道、商业街亮灯率达到100%。
2、实施房屋檐边“亮化”。凡八层以上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安装轮廓灯、反射灯或霓红灯。
3、全面推行广告灯箱化和牌匾灯箱化,美化城市夜景。
4、美化秀江两岸夜景,增设两岸河堤和桥梁灯饰,达到河道亮化景观效果。
5、抓好点上亮化。车站、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要安装射灯、庭院灯、草坪灯。
四、主要措施
(一)成立机构。为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城市市容环境,市政府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有关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由市人大城环委、市政协城环委、区政府、市建设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文明办、市法制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消防支队、市林业局、市文化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建设局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区政府、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同志组成。
(二)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工作,同时,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其它方面的工作。各单位的一把手为城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落实1名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都要把创建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工作纳入本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作为评比先进的条件。市政府每年划拨一定经费,建立城市管理奖励基金,专款专用。对工作不力,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城市管理。在加强*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建设的同时,组建*市市容管理监察大队。同时从下岗或退休工人中聘请若干市容协管员,增强市容监察管理力量,加大对城市管理的监督执法力度。对违反城市管理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
(四)发动全民参与市容环境整治。整治市容环境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区政府要加强对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的领导,一是要建立一支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环卫清扫、保洁队伍,满足市容环境卫生工作所需。二是要加大对城市环卫设施的投入,尽快扭转环卫设施布局不合理、功能不配套的被动局面。三是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市容环境的治理。组织驻宜部队,开展军民、警民共建活动(即:公安交警支队负责袁山大道,消防支队负责宜万路,武警支队负责秀江路,预备役团负责中山路)。同时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学校参与创建容貌优美路街活动,形成全民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五)大力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的作用,采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广泛宣传整治市容环境,创建文明、卫生、园林化城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文明意识,使整治市容环境成为全体市民的自觉行动。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公布综合整治城市市容环境热线电话,对那些经批评教育而“脏、乱、差”状况得不到改善的,公开“曝光”和跟踪报道。为强化全民的“爱城护城”参与意识,决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五为“全民卫生日”,树立全民讲卫生、讲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市容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将城市环境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全面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水平,以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迎接暑期和省运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1日至7月10日,在全区继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把海港区“做大、做强、做优、做美”的要求,以举办2004年省运会为契机,以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统揽,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和实施城建“十大工程”,大力整治市容环境,搞好城区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全民参与,在全区掀起一个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高潮,达到基本根治城乡脏乱差、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的目的,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整治目标 此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以治脏、治乱、治差为主要内容,对城区道路、广场、工地、市场、园林景点、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城市出入口以及各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内、外部的市容环境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整治,基本实现环境整洁、秩序井然、经营规范、夜景明亮、城区文明,提高我区美誉度、满意度、文明度,在市容环境方面走在全市前列。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划分 根据全市城市建设“十大工程”的总体要求,此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任务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一)城市生命工程。 1、加快绿化工程建设。重点完成以京秦绿化带工程为重点的乡村“四线一环一示范”和城区“八路四街五园一林带”绿化工程。同时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和居民小区、单位庭院绿化活动,专群结合,见缝插绿,拆墙透绿,退硬还绿,腾地造绿,绿化家园。 牵头单位:区园林局、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房产局。 (二)城市标志工程。 2、加快标志工程建设。高站位规划,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区行政中心,年内基本完成主体工程。 牵头单位:区行政中心筹建处牵头并负责实施。 3、整治广告牌匾。一是对城区内特别是主次干道两侧的广告牌匾等逐条(块)进行清理,重点拆除、更新、规范、整治违章设置、有碍观瞻和擅自悬挂的各类广告、条幅、招牌、宣传牌、指示标志。在河北大街、建设大街、港城大街、红旗路等主干道两侧建设一批夜景功能好、标准档次高的户外广告,为街景增光添彩。二是加快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城区设置户外广告必须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规范设置、提高档次、定期维护”的原则,主干道门牌字匾要着力实现审批规范化、设置艺术化、路段特色化、效果景观化。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工商分局。 (三)城市美容工程。 4、清除城乡垃圾。一是大力清理市区积存垃圾。要做好无主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整治和清运工作,所有积存的无主垃圾要在4月底前清运完毕。二是要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出入口的环境整治,清除积存垃圾,搞好绿化美化,改善城市形象。三要积极组织开展“容貌环境星级达标竞赛”、“爱国卫生活动日”等群众净化活动,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和文明意识。 牵头单位:区市容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房产局、旅游局、园林局、水务局。 5、强化日常保洁。一是抓好城区主次干道和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白天要坚持巡回保洁,做到垃圾随产随清。二是抓好各类市场和摊点群的保洁。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卫生管理,按规定配齐密闭垃圾容器,配备清扫保洁人员,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横流。尤其是对小吃摊点、夜市,要加大卫生管理力度,坚决制止残羹剩饭、污水、垃圾乱倒乱洒现象。三是要抓好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的卫生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所辖居民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定期清理居民区和居民楼道内的废弃堆积物。同时,要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大扫除,清理单位内部及周围环境,做好单位庭院和沿街门面的卫生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区市容环卫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房产局、园林局、市场局。 6、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鹿头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结合11条道路改造,配套设置果皮箱,增加道路清扫车、封闭式垃圾压缩车,提高城区保洁水平;实施“厕所工程”,建设、改造、开放相结合,新增公厕45座,力促城区公厕增量提档。同时,加强环卫设施维修保养,及时进行消毒消杀,破损的及时更新,不足的及时补建,使环境卫生设施不断完善、布局合理,确保环卫作业正常运转。 牵头单位:区市容环卫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7、治理“白色污染”。按照市政府“禁白”要求,坚决禁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围绕产、销、用、弃四个环节加强治理,下大力解决塑料袋随风飞、四处挂的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工商分局、技监分局、建设局、卫生局、环卫局、旅游局、市场局、交通局、园林局。 8、实施“拆墙透绿”工程。结合市区11条道路改造,按照街景整治方案拆除占压道路红线建筑,按照统一材料、色彩、高度建设通透式围墙6740米,并对空地进行绿化,提升街景质量。 牵头单位:区园林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国土(规划)局。 (四)城市之光工程。 9、抓好重点地段亮化。本着点线面相结合,高中低相呼应,公益亮化有品位,商业亮化有动感的思路,逐步亮化楼、桥、路、树、草、河、园,形成规模宏大、色彩丰富、点线结合、动静相宜的亮美夜景。暑期前重点完成“二街一路”(即建设大街、燕山大街、建国路)亮化工程。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10、加强夜景灯饰整治。拆除形式陈旧、影响观瞻及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的灯光设施,对锈蚀破损、画面陈旧的进行整修。加强夜景亮化的监督、检查,确保亮灯率、完好率达到95%以上。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五)城市装饰工程。 11、重点街景整治。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街景综合整治办公室,按照各负其责、依法治理的原则,对园林绿化及破墙透绿、违章建筑及破墙开店、建构筑物立面及店面容貌、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和景观改造。年内重点建成河北大街、文化路两条街景样板路,并逐步向其它新改建道路辐射。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一批样板路,提高我区市容景观整体观瞻水平。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房产局、园林局、市政局、国土局、市容环卫局。 12、临街建(构)筑物粉刷出新整治。对城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建(构)筑物立面采取清洗、粉刷、维修等措施进行外立面出新整治,力求建筑立面风格与街景整体色泽协调、整齐美观。直管公房由区房产局组织整治;区属单位由区房产局、城管局督促产权单位自行整治;区属住宅由区房产局督促房屋产权单位或物业公司整治。 牵头单位:区房产局。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13、施工工地整治。对城区特别是主干道两侧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整治,达到施工工地围挡作业,挂牌施工,出入口硬化,运输车辆清洁,物料堆放整齐,无扬尘污染,垃圾清运、路面恢复及时。施工工地、拆迁空场一般要用2.5米以上实体墙围挡,对墙体外表进行彩绘美化、轮廓灯亮化,围墙外设绿化带并留足人行道。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环保局。 14、治理乱贴乱画。坚持按照每月取证一批、公布一批、处理一批的工作方式,协调电信部门予以单向停机处理。要参照其它城市的经验做法,及早建立“呼死你”等类似的乱张贴涂写恶意追呼系统。要制定户外小广告清理方案,加大市区主要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各类设施及居民区内张贴涂写的清理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取缔乱张贴乱涂写窝点,力争通过持续的、不间断整治,逐步根除“城市牛皮癣”这一顽疾。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房产局、公安分局、各镇、各街道办事处。 (六)城市畅通工程。 15、加快市政道路建设。暑期前完成“四路一街”(迎宾路、海滨路、友谊路、文化南路、建设大街东段)拓宽改造。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排水处。 16、道路、桥梁维修出新整治。加强道路维修养护,做到路面平整无破损现象,人行道板完好、无缺损现象,窨井、管沟盖板无缺少、凹凸现象。对桥梁、护栏经常清洗、油漆,保持清洁常新。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排水处。 17、整顿沿街秩序。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沿街从事餐饮、制作、加工、维修、清洗等经营的门店进行整治,确保各种设施达标,无占路经营,无油烟和噪声污染。坚决取缔露天烧烤。二是规范棚亭摊点。撤消、拆除、迁移城市主干道和广场、公园等重点部位有碍观瞻或影响交通的棚亭、摊点。经批准设置在次干道或小街小巷的摊点,要定点经营,规范化管理。三是规范停车秩序。对城区主次干道所有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点逐一整治规范,指定停车场点、划定停车边线、设立停车标志、增设停车栏架、统一停车朝向、明确管理责任、完善处罚收费,暑期前城区主次干道停车场要实现管理规范化。规范出租车经营,整治出租车乱停乱放及车容车貌。 牵头单位:沿街门店、停车秩序整治由区城管局牵头,棚亭摊点规范由区建设局牵头。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市政局、交通局、工商分局、卫生防疫站、环保局、房产局、市容环卫局、国土局。 18、落实“门前三包”管理。针对以往管理中的不足环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拓展管理范围,提高管理标准,规范考核方法,坚持每月开展明查或暗访,通报情况,严格考核。通过强化管理,确保做到门前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绿化优美,非机动车停放整齐规范,无乱出摊、乱占道、乱吊挂、乱堆放等违章现象。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市容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公安分局。 (七)城市碧水工程。 19、加快污水收处设施建设。结合市新建东部污水处理厂投产和市区11条道路改造,对城区8#污水泵站和部分雨水泵站,迎宾路、海阳路、文化南路等15条污水管线和城区老旧污水毛细管网进行全面增容改造。启动、实施东部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排水处、污水处理厂。 20、加强污水设施维护管理。狠抓雨、污排水设施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确保安全度汛。对排水泵站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对雨、污排水管道进行全面的清掏疏通。以市新建东部污水处理厂投产为契机,加强污水入网工程建设和污水排放管理,打好污水入网攻坚战,做到“能入尽入”,防止近海水体污染。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排水处、环保局。 21、抓好河道环境治理。按照堤稳、岸绿、水清的建设目标,对城区“四河”实施清淤、护岸和环境工程建设。拆除河道周边临违建筑,定期打捞河面漂浮物,清除岸坡垃圾。 牵头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市容环卫局、排水处。 (八)城市利民工程。 22、加快街巷路改造。实施2004—2006年小街小巷整治一期工程,对红旗路以东、建国路以西20个小区的街巷路进行改造,并完善绿化、排水、照明设施。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市政局、排水处、园林局、国土局。 23、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东盐务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76套、1.8万平方米。启动第三批邹吕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牵头单位:区房产局牵头并负责实施。 24、强化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坚持分类推进、全面提高的原则,对区属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检查指导,规范其物业管理行为。加强东盐务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努力建成全市物业管理样板小区。监督落实新建小区物业管理公用配套设施、“两房”及维护基金。对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环境集中整治,拆除私搭乱建,清理私设门店摊点,完善环卫、绿化等基础设施,协调落实物业管理单位,使之纳入规范的物业管理轨道。协调市房产局做好市属小区的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区房产局。 责任单位:区国土局、城管局、园林局、市容环卫局、各街道办事处。 (九)城市市场工程。 25、清理占道市场。整治“五马闹市”,对《区市场整合意见》中计划取缔的马路市场要坚决取缔并严防反弹;经批准的各早夜市场要严格实行规范化管理,定点、定时经营,设专人管理,确保道路畅通和环境整洁;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早夜市场。市场主办单位对市场内和市场周围20米之内的垃圾管理负总责,并确保市场内摊点不外溢。市场范围外零散摊点由区城管局负责取缔。 牵头单位:区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局。 26、加强建筑房地产市场管理。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和行业培训,依法整顿建筑市场,规范建筑企业经营行为。继续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牵头单位: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综合开发办、房产局。 (十)城镇治理工程。 27、加强道路、河道治理和日常保洁。一是抓好镇驻地主要道路(包括主村道)路面、河道及两侧环境的整治和管理。镇驻地主要街道无垃圾、无乱停放、乱设摊、乱张贴、乱堆放、乱搭建现象;沿路主要河道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二是继续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在“城中村”及城市出入口、国道沿线村要建立专业保洁、管理队伍,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彻底解决“垃圾围城”问题。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镇、区市容环卫局、国土局、水务局。 28、全面推进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各镇、村要建造基本满足村民生活需求的固定垃圾点,合理布局、选择合适的地点建造垃圾转运站,建立对生活垃圾的集中倾倒、收集、清运制度,彻底改变农村垃圾乱倾倒、乱堆放等状况。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镇、区市容环卫局。 29、开展植树造林等绿化活动。充分利用农村房前屋后、宅间、道路间隙搞好绿化,重点抓好进村道路、河岸、村周围的绿化建设。大力开展校园绿化、企业绿化、庭院绿化等活动。 牵头单位:农业局。 责任单位:各镇。 30、重点培植环境卫生示范村。各镇要从实际出发,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选择2—3个经济实力强、基础设施条件好的行政村,加以重点培植,使之成为镇、区农村环境卫生示范村,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 牵头单位: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各镇。 四、实施步骤 此次迎暑期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1日至15日,为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行动方案》的要求,明确责任,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的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要对各项整治任务的现实情况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建立整治台帐。并派员到有整治任务的单位、门店或个人进行上门宣传,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治。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目的、意义,使之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4月16日至6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整治的原则,开展大规模的整治活动,逐项落实整治任务。期间,区指挥部将分几次组织现场检查督导活动。各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也要根据百日行动进度,及时组织调度和检查督导。 为体现率先意识,尽快改变市容环境,将4月16日至28日定为迎“五一”黄金周突击整治时段。要以城乡垃圾清理、占道市场整治、广告牌匾规范三项整治为重点,集中力量打好专项治理歼灭战。其它整治行动也要按《行动方案》要求抓紧抓好,使百日行动在短期内取得明显成效。4月29日、30日,区指挥部将对各责任单位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 第三阶段:7月1日至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各责任单位对百日行动进行自查和总结。在此基础上,区指挥部将对各责任单位的百日行动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成效不大的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五、保证措施 (一)成立协调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决定对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指挥部力量进行调整充实,区委书记邢留逮任政委,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学民任总指挥,区委副书记马辉,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申哲任副政委,副区长张增振任副总指挥,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建设局、城管局、环卫局、园林局、国土局、环保局、市政局、排水处、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建设局副局长刘玉僧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城市容貌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建立区百日行动指挥部例会制度,每周召开1—2次例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层级领导责任制。各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对职责任务落实承担第一责任。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抓亲管,深入一线、率先垂范。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仔细排查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制定措施,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调集精兵强将,自始至终抓好整治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各项整治任务的参加单位要服从牵头单位的调度指挥,做到有分工,有合作,齐抓共管,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全面完成。 (三)加大监督检查考核力度。从4月14日起,各项整治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在每周五将活动开展和任务完成情况以文字形式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区百日行动指挥部办公室要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全区综合整治情况的协调调度和监督检查。要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量化检查内容,扩大检查范围,深化检查层次,加大检查频率。每次检查要找出问题,排出顺序,点明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将检查结果报送指挥部成员,并在百日行动简讯上公布。要建立联合检查通报制度,对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不能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对不服从整治安排的单位,要在有关新闻媒体曝光。 (四)搞好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百日行动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和社会性,必须全区动员,全民参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或专题节目,经常性、不间断地加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要抓住人们普遍关注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社会风尚等方面的问题,抓住当前我区市容环境卫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从正反两方面多角度的进行连续报道和追踪报道,宏扬成绩,批评落后。各级各部门都要采取多种形式,更好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动手的良好整治氛围。 (五)加快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要以新的《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为依据,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界定管理职能、执法权限和运作规范,形成依法管理、市场化运作、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多行业覆盖、全过程监控的城市管理新格局。一是以责、权、利统一为原则,理顺城管部门职责,调动各方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二是积极推进城管、环卫进街驻镇,细化管理区域,落实辖区责任制,实现城市容貌、环卫管理一体化,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加快环卫、园林、市政等事业单位的改革步伐,实现事企分开,管干分离。要加快城市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出台,为加强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市容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加大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净化、美化城市环境,全面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赵双科市市政市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市容局,主要负责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一)指挥协调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总体协调、联络和具体实施工作。
(二)组织动员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活动的宣传组织动员工作,及时向市属各委、局、办,各县级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大中型企业,中央、自治区、兵团、军区、武警驻乌各单位传达秋季市容环境卫生和义务劳动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设施保障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机械、车辆、设备的调配工作。
(四)信息宣传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及时宣传报道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五)安全执法组:
主要负责全市义务劳动日和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安全保障及市容环境的执法监督工作。
三、整治标准
(一)整治重点路段、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做到垃圾进场。
(二)清理整顿单位院落、居民住宅区内的环境卫生,做到不留死角。
(三)加强单位内部、居民楼宇的卫生保洁,做到楼净窗明。
(四)清理整顿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公厕、公交车站、候车棚等城市公用设施的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
(五)沿街建筑物干净、整洁,广告牌匾无脏污、破损、陈旧现象。
四、整治重点
五、职责划分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重点地段、卫生死角的环境卫生整治。天山区工作重点是做好巷道内的垃圾及白色污染物和东山垃圾场周边白色污染清理工作;沙依巴克区工作重点是做好整治城市南出口的环境卫生和西山垃圾场周边白色污染清理工作,同时要做好义务劳动日整治西山至水泥厂铁路11公里沿线环境卫生的任务划分工作;新市区工作重点是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北出口周边的环境卫生;水磨沟区工作重点是整治乡村卫生死角。
(二)市爱卫办:负责组织全市爱国卫生运动的开展,并会同市市政市容局等有关部门抓好市容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义务劳动日的组织发动、督促、落实工作。
(三)市林业(园林)局: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公园、街头游园、人民广场、河滩快速路绿化带的环境卫生整治。
(四)市交警支队:负责交通护栏、交警岗亭等交通设施的清洗。
(五)市水务局:负责河道内垃圾的清理,重点做好和平渠和湟渠周边垃圾的清理。
(六)市城市交通局:负责整治公交车站、候车棚、站牌及中巴车、公交车、出租车的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
(七)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的执法监督。各级市政市容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对破损的、脏污的广告牌匾限期整改;对非法设置、过期的户外广告、无证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现象进行清理整治;对环境卫生治理不重视、不及时的单位依法给予处罚。
(八)市总工会负责市属各级工会的组织、发动、协调和划分整治任务工作。
(九)市直机关工委负责做好市属各委、局、办机关干部职工的组织、发动、协调和划分整治任务工作。
(十)团市委:负责发动学校、部队团员青年清理城市公用设施的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现象,拾拣“白色垃圾”。
(十一)市市政市容局:负责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组织、监督、检查工作及河滩快速路、人行天桥、高架桥、立交桥桥体、地下通道的清理整顿和清扫保洁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9月22日召开全市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大会,开展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宣传活动。
(二)9月23日至9月30日,全市开展整治活动。重点集中治理市区主次道路两侧绿化带、人行道以及公共地带、巷道、城乡结合部的白色污染物、垃圾和公厕卫生。对非法设置、过期的户外广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无证占道经营、随意摆摊设点进行清理整治,对脏污牌匾、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沿街建筑物、交通护栏进行清洗粉刷。整治单位庭院、居民住宅区、办公楼和工厂厂区周边的垃圾和庭院卫生,各街道办事处(乡)要积极组织社区居民,搞好单位庭院、居民住宅区的环境卫生。
9月26日为全市义务劳动日,集中力量整治水泥厂至西山烧碱厂铁路沿线13公里30米范围内的卫生死角、垃圾、渣土、白色污染物等。
(三)10月1日至10月9日,各区(县)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秋季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行自查,对没有达到要求的地段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10月10日至10月15日,市人民政府对各区(县)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由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同时,各区(县)要做好冬季冰雪清除的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并提出具体整治措施,加强协调,及时监督检查,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各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政市容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单位,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形成专群共同治理环境的局面。
(二)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大造声势,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加强对《**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强化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督查工作,积极宣传整治成效,表扬行动快,治理彻底的单位,对不按规定整治或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或曝光。对存在问题和一些长期治理难见成效的片区,要进行跟踪督查,限期治理。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相互支持,协同作战,共同搞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各级市政市容部门要加强对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的检查,做到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结合,明查与暗查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秋季市容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市市政市容检查评比标准》组织专人和检查组对各区市容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检查评比结果记入各区年度考评总分。
市容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城市工作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打造美丽县城工作目标,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强化管理,强力规范,着力解决影响市容市貌“脏、乱、差”等突出问题,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较大提升,营造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提名活动为抓手,按照“突出重点、强化整治、立足长效、全面提高”的工作思路,通过扎实开展乱搭乱建,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乱闯红灯,乱贴乱画小广告及三线三边、城乡结合部的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效果,实现县城面貌和城区环境的明显提升。
三、工作重点
1.整治出店占道经营。及时制止出店占道经营行为,特别是店外烧烤,一律入店经营;同时,加大主次干道流动摊贩的教育管理,积极引导到指定经营场所有序规范经营。
2.整治车辆乱停乱放。重点对老城区梅南路、金寨路、红军广场及新城区福万家、金广源等商业区的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并抓好长效管理。
3.整治不文明行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加强城区临街商(住)户、夜市排档及洗车行业乱堆乱放垃圾杂物(垃圾桶、拖把)、乱泼污水等不文明行为的管理教育引导工作,努力实现城区市容环境秩序基本达到规范有序。
4.整治渣土运输撒漏。严格实施渣土运输准入制及公司化运转,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运输前要进行密闭改装,未经密闭改装的车辆不得进入城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同时必须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运输,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
5.加大广告牌匾的管理力度。对于城区范围内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一律拆除,未按标准设置的广告要严格按规范进行整改,逾期不达标的。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商住小区等乱张贴、乱涂写的小广告,并对屡教不改违规商品小广告进行处罚。
6.开展县城出入口及火车站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执法局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亲力亲为,大队负责人要立即行动,亲自带队上街,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勇于担当,扎实推进。局党组每周召开一次推进例会,采取现场督查和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大队责任人汇报,局领导讲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市容环境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扩大会议精神,以迎接“文化节”盛会和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为核心任务和重要抓手,举市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超强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全面清理环境卫生“脏、乱、差”和整治市容市貌“破、旧、乱”现象,干成一批平时想干不好干、干不好的难事,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的薄弱环节,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让老百姓在短时间内感受到身边市容环境的明显变化,实现城市面貌的显著改观和管理水平的跨越式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紧紧围绕“迎创”任务,以“文化节”为节点,高起点筹划、大力度整治、超常规整合、跨越式提升。突出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整改,显著提升环境卫生质量;突出秩序整顿和强化管理,显著提升长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突出市容市貌的整合出新,显著提升河东的城市形象。通过八个月的环境集中整治和景观突击建设,实现“四优一金”的综合整治工作目标,即环境优美、管理优化、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夺取市容市貌“金牌”。
三、整治内容
重点抓好十大专项整治工作:
(一)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全面整治103公里铁路沿线脏、乱、差,完善铁路沿线各类垃圾收集和清运环节,落实沿线环境改造出新、绿化建设措施,进一步明确铁路部门与区之间的职能和职责,加强对铁路沿线及两侧环境责任区范围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市容法规的行为严格处罚,全面达到“四无一有”标准(即:无暴露垃圾、无残墙破房、无粪坑旱厕、无废品杂物;有绿化隔离带或隔离墙,推广主体绿化),努力打造铁路沿线“环境优美、安全文明、交通顺畅、管理有序”的窗口形象。
(二)道路整治。重点建设6条城市景观道路,整修出新和亮化一批跨外河桥梁,整治城市道路积水淹水片区,实施市区照度不达标道路的路灯建设。开展主城区城市道路交叉口路面、道路窨井盖和道路路名牌专项整治,实施隧道维修工程,整修一批跨河桥梁、立交桥和人行天桥,提升城市道路总体水平。
(三)房屋出新整治。加强对全市重点地区房屋整修出新,围绕16个“文化节”主要场馆和中山东路、中央路等11条主干道以及55个宾馆、饭店,对800幢房屋进行平改坡或立面出新、屋顶整修,重点解决房屋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问题。通过房屋整治,拆除屋顶违法建筑,实施屋面及立面的整修出新,达到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
(四)广告招牌专项整治。清除各类非法设置和低档次户外广告和标志,出新破损陈旧招牌和门头装璜,整治横(条)幅布幔和残损、废弃、停用的各类广告牌,彻底清除“广告楼”。在此基础上,抓紧对主次干道及繁华地段广告、店招的统一规划和设计,力求设置形式新颖独特、美观、艺术和多样化,全面提升我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档次和水平。在开展综合整治的同时,对一些条件成熟的路段有针对性的进行环境包装,为下一步广告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要强化管理,重视道路两侧文化围墙建设,各区都要选择一些路段,因地制宜,高标准地建设出新一批围墙、护栏,确保道路景观明显提升。
(五)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规范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房屋拆迁工地和堆场的管理,施工现场做到定时洒水降尘,无粉尘蔓延,进出口地表要实施硬化,按规定设置冲洗台和冲洗设施,确保净车出场。加强建筑渣土运输全过程的管理,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环卫作业要加大湿式作业的推进力度,实行定时清扫。主城区现有工厂企业等单位烟囱无黑烟,对城市汽车尾气排放实施必要的监控,同时要加强对“文化节”场馆及运
动员住地周围和活动场所附近的24小时噪音控制。
(六)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城市进出口道路做到路面平整,无挖掘占用,
无违章搭建,秩序良好。公路两侧路牙整齐无缺损,排水管道畅通,路牌、广告、店招规范整洁无污损。沿线无垃圾及堆放点,无残破建筑,无占道经营,无“三乱”现象。建筑物(围档)要粉刷一新,路坡整洁,路沟疏浚平整,道路清扫及时,绿化带整齐,消除黄土现象。
(七)环境卫生整治。要以“清洁河东”为主题,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人人动手整治环境,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全民卫生意识。各区县政府要组织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城郊结合部、区际交界处、新老居民区、沿河两岸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加强对各类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部队营区、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内外环境的卫生大清理,清除卫生死角和散存垃圾,做好预防性消杀;加大对拆迁(违)工地的环境整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杜绝生活垃圾随意混堆现象;清理各类建筑物屋顶堆积杂物和散在垃圾,做好临街楼宇等建筑物立面清洗;及时处理居住区下水道堵塞、污水及化粪池漫溢、低洼积水等问题,做好清掏和消毒工作;大力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虫害防制措施;继续抓好主城区及文化节场馆、运动员驻地等重点地段的拆违工作,确保城区新搭违建零目标。
(八)城市“三乱”专项整治。继续加强对全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上的乱贴乱画、乱喷乱涂、乱刻乱写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牛皮癣”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责任单位之间的职责,扩大和深化市场化运作步伐,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行为。
(九)占道经营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排档、自发马路市场、瓜果摊、违规书报摊、修旧摊点等整治活动。取缔各类违章占道经营行为和出摊出场经营活动,对占道影响交通、市容和老百姓出行的要严肃查处。重点打击沿街占道的无证游商浮贩以及污染环境的占道烧烤、大排档等。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巡查制度,不间断地取缔和打击倚门开店、占道经营行为,实现长效管理。
(十)车容车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范围内各类交通客货运营、公交、出租、建筑及市政工程、环境卫生、旅游等行业,以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车辆的车容车貌,在开展集中整治,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建立和完善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行业及本线路、站点车辆车容车貌的管理,强化落实责任和监督机制,确保不清洁车辆不出场、不上路、不进城区。同时,严格市区各车辆清洗站点的规范管理。
四、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区县分别成立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蒋宏任总指挥,徐正、戴宁、吕庆任副总指挥。成员有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委宣传部、市纪委(监察),市法制办、、计委、建委、规划、市容(行政执法)、环保、房产、国土、市政公用、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司法、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财政、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铁指挥部、河东警备区、河东铁路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区区长。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魏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市容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市房产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由若干工作小组组成。
市指挥部主要职能:制定全市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政策,综合协调各区县整治过程中的主要矛盾,审定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分解下达整治项目,检查督促重大项目实施的进度。
五、方法步骤
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的需要,按照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硬件建设、后易于突击工作的顺序,分四个阶段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时序节点,高标准完成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同时,要认真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并注意树立好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迅速推进。
第一阶段:2005年2月1日至2月中旬,为调查摸底阶段。由各责任部门和单位组织普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确立整治重点,制定各项政策和各种预案,建立健全指挥和管理网络,筹措整治经费,做好整治启动前各项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5年2月中旬至2月底,为宣传发动阶段。召开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开展宣传动员,出台相关政策,由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通告》和《致市民一封信》,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各区县、各部门要深入整治现场进行动员,发放宣传品,使广大市民明确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工作目标,支持并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2005年3月1日至8月31日,为集中整治阶段。全面落实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各项任务,按分区、分项,由责任单位、区县组织具体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对整改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强制整治。
第四阶段:2005年9月1日至12月底,为巩固完善和会期保障阶段。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完善、保持城市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文化节”期间各项市容保障工作高标准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是市委、市政府2005年迎接“文化节”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艰巨性和复杂性,把综合整治作为贯穿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要借“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东风,联系实际,真抓实干,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专抓专管。区县政府要担负主战和督战之责,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实施、人大政协加强监督、单位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攻坚战,全面改善市容环境面貌。
2、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保证整治有序展开。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实际,分解目标责任,细化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制,保证综合整治有条不紊地展开。各区县是综合整治的具体组织者,街道办事处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各牵头部门分别负责十大综合整治项目的协调、指导、督促和服务工作。
3、依法行政,强化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区县及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依法做好城市环境各项综合整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成员单位要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从2月下旬起,各区指挥部、市各责任部门要每周上报整治进度表,每旬上报整治工作简报;市指挥部成立督查小组,分派各区定向定点督办。市区组织、纪检、行政监察部门介入专项整治,对整治过程和效能进行跟踪监督。
4、宣传造势,营造氛围。重视抓好舆论导向,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要大力宣传政府进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决心和工作政策,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对改善城市形象和城市居民生活环境的意义,大力宣传综合整治过程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件,大力宣传综合整治是创建文明城市和举办文化节的必然要求,大力宣传综合整治后城市的新面貌新景观;公开曝光一些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任务顺利进行。
5、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要按照“三个确保”的要求,制定完善各项整治保障措施,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办事程序,为困难群众提供托底保障;要坚持依法办事,积极整合各级法院、司法、法制部门和社会律师事务所力量,为整治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和司法支撑;要高度重视工作,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群众的举报投诉,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超前化解各类矛盾,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版权所有
6、积极探索创新,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要把整治工作作为攻克城市管理难点顽症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把整治工作作为探索创新城市管理路子的过程。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门前三包新责任制,落实“三不一扫”;创新完善机制,巩固和提高街巷卫生保洁水平;落实巡查制度,加大巡查督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章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制,对重要地段、窗口地区和文化节周边地区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管理,巩固整治成果,把城市管理纳入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迎接“文化节”盛会,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建设和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机遇。十项整治能否取得圆满成功,进而实现长效管理,是对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要振奋精神,迎接挑战,不折不扣地完成十大整治任务,以一流的城市形象迎接“文化节”盛会的召开。
附件: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
2、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3、道路整治工作方案
4、房屋出新整治工作方案
5、广告招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6、工地环境和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7、进出城道路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8、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9、城市“三乱”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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