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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预算调整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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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预算调整方案范文第1篇

(一)健全预算管理体制

企业设置全面预算管理体制,应遵循合法科学、高效有力、经济适度、全面系统、权责明确等基本原则,一般具备全面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工作机构和执行单位3个层次的基本架构。

1.全面预算管理决策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

企业应当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全面预算管理职责的决策机构。预算管理委员会成员由企业负责人及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协助企业负责人负责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而言,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由企业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任主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分管财会工作的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其成员一般还包括各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财务、战略发展、生产、销售、投资、人力资源等部门)、分(子)公司负责人等。

预算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般是:(1)制定颁布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办法、要求等;(2)根据企业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拟定预算目标,并确定预算目标分解方案、预算编制方法和程序;(3)组织编制、综合平衡预算草案;(4)下达经批准的正式年度预算;(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6)审议预算调整方案,依据授权进行审批;(7)审议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8)对企业全面预算总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9)其他全面预算管理事宜。

2.全面预算管理工作机构

由于预算管理委员会一般为非常设机构,企业应当在该委员会下设立预算管理工作机构,由其履行预算管理委员会的日常管理职责。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一般设在财会部门,其主任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分管财会工作的副总经理)兼任,工作人员除了财务部门人员外,还应有计划、人力资源、生产、销售、研发等业务部门人员参加。

预算管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般是:(1)拟订企业各项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并负责检查落实预算管理制度的执行;(2)拟定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方案及有关预算编制程序、方法的草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3)组织和指导各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工作;(4)预审各预算单位的预算初稿,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5)汇总编制企业全面预算草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6)跟踪、监控企业预算执行情况;(7)定期汇总、分析各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并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预算执行分析报告,为委员会进一步采取行动拟定建议方案;(8)接受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调整申请,根据企业预算管理制度进行审查,集中制定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9)协调解决企业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10)提出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11)组织开展对企业二级预算执行单位(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所属分(子)企业等,下同)预算执行情况的考核,提出考核结果和奖惩建议,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12)预算管理委员会授权其他工作。

3.全面预算执行单位

全面预算执行单位是指根据其在企业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利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包括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所属分(子)企业等。企业内部预算责任单位的划分应当遵循分级分层、权责利相结合、责任可控、目标一致的原则,并与企业的组织机构设置相适应。根据权责范围,企业内部预算责任单位可以分为投资中心、利润中心、成本中心、费用中心和收入中心。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管理部门(指预算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本部门或本企业全面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批准下达的预算。

各预算执行单位的主要职责一般是:(1)提供编制预算的各项基础资料;(2)负责本单位全面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3)将本单位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环节和各岗位;(4)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监督检查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5)及时分析、报告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6)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及企业预算管理制度,提出预算调整申请;(7)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的预算考核和奖惩工作;(8)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执行监控、考核奖惩等工作;(9)执行预算管理部门下达的其他预算管理任务。

各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预算的执行结果负责。

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组织体系的基本架构如图1所示。

(二)明确各环节授权批准程序和工作协调机制

在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企业应当进一步梳理、制定预算管理工作流程,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细化各部门、各岗位在预算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分工与权限,明确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调整、考核各环节的授权批准制度与程序。预算管理工作各环节的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

在全面预算管理各个环节中,预算管理部门主要起决策、组织、领导、协调、平衡的作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组织结构、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责成内部生产、市场、投资、技术、人力资源等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归口管理预算的编制、执行监控、分析等工作,并配合预算管理部门做好企业总预算综合平衡、执行监控、分析、考核等工作。

二、全面预算基本业务流程

企业应当参照图2的基本流程,结合自身情况及管理要求,制定具体的全面预算业务流程。

三、预算流程主要业务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预算编制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第一,预算编制以财务部门为主,业务部门参与度较低,可能导致预算编制不合理,预算管理责、权、利不匹配;预算编制范围和项目不全面,各个预算之间缺乏整合,可能导致全面预算难以形成。第二,预算编制所依据的相关信息不足,可能导致预算目标与战略规划、经营计划、市场环境、企业实际等相脱离;预算编制基础数据不足,可能导致预算编制准确率降低。第三,预算编制程序不规范,横向、纵向信息沟通不畅,可能导致预算目标缺乏准确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第四,预算编制方法选择不当,或强调采用单一的方法,可能导致预算目标缺乏科学性和可行性。第五,预算目标及指标体系设计不完整、不合理、不科学,可能导致预算管理在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促进绩效考评等方面的功能难以有效发挥。第六,编制预算的时间太早或太晚,可能导致预算准确性不高,或影响预算的执行。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全面性控制。一是明确企业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责任,使企业各个部门、单位的业务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将企业经营、投资、财务等各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形成由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财务预算等一系列预算组成的相互衔接的综合预算体系。

第二,编制依据和基础控制。一是制定明确的战略规划,并依据战略规划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作为制定预算目标的首要依据,确保预算编制真正成为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的年度具体行动方案;二是深入开展企业外部环境的调研和预测,包括对企业预算期内客户需求、同行业发展等市场环境的调研,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等社会环境的调研,确保预算编制以市场预测为依据,与市场、社会环境相适应;三是深入分析企业上一期间的预算执行情况,充分预计预算期内企业资源状况、生产能力、技术水平等自身环境的变化,确保预算编制符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实际;四是重视和加强预算编制基础管理工作,包括历史资料记录、定额制定与管理、标准化工作、会计核算等,确保预算编制以可靠、翔实、完整的基础数据为依据。

第三,编制程序控制。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其基本步骤及其控制为:一是建立系统的指标分解体系,并在与各预算责任中心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分解下达初步预算目标;二是各预算责任中心按照下达的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结合自身特点以及预测的执行条件,认真测算并提出本责任中心的预算草案,逐级汇总上报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三是预算管理工作机构进行充分协调、沟通,审查平衡预算草案;四是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对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在综合平衡基础上提交的预算方案进行研究论证,从企业发展全局角度提出进一步调整、修改的建议,形成企业年度全面预算草案,提交董事会;五是董事会审核全面预算草案,确保全面预算与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相协调。

第四,编制方法控制。企业应当本着遵循经济活动规律,充分考虑符合企业自身经济业务特点、基础数据管理水平、生产经营周期和管理需要的原则,选择或综合运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等方法编制预算。

第五,预算目标及指标体系设计控制。一是按照“财务指标为主体、非财务指标为补充”的原则设计预算指标体系;二是将企业的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体现在预算指标体系中;三是将企业产、供、销、投融资等各项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内容都纳入预算指标体系;四是将预算指标体系与绩效评价指标协调一致;五是按照各责任中心在工作性质、权责范围、业务活动特点等方面的不同,设计不同或各有侧重的预算指标体系。

第六,预算编制时间控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规模大小、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复杂性、预算编制工具和熟练程度、全面预算开展的深度和广度等因素,确定合适的全面预算编制时间,并应当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完成全面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

(二)预算审批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全面预算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导致预算权威性不够、执行不力,或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而导致损失。

主要控制措施:企业全面预算应当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章程的规定报经审议批准。

(三)预算下达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全面预算下达不力,可能导致预算执行或考核无据可查。

主要控制措施:企业全面预算经审议批准后应及时以文件形式下达执行。

(四)预算指标分解和责任落实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预算指标分解不够详细、具体,可能导致企业的某些岗位和环节缺乏预算执行和控制依据;预算指标分解与业绩考核体系不匹配,可能导致预算执行不力;预算责任体系缺失或不健全,可能导致预算责任无法落实,预算缺乏强制性与严肃性;预算责任与执行单位或个人的控制能力不匹配,可能导致预算目标难以实现。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企业全面预算一经批准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将预算指标层层分解,横向将预算指标分解为若干相互关联的因素,寻找影响预算目标的关键因素并加以控制;纵向将各项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最终的岗位和个人,明确责任部门和最终责任人;时间上将年度预算指标分解细化为季度、月度预算,通过实施分期预算控制,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第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度,对照已确定的责任指标,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实施考评。可以通过签订预算目标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各预算执行部门的预算责任。

第三,分解预算指标和建立预算执行责任制应当遵循定量化、全局性、可控性原则。即:预算指标的分解要明确、具体,便于执行和考核;预算指标的分解要有利于企业经营总目标的实现;赋予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预算指标应当是通过该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努力可以达到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以其责权范围为限,对预算指标负责。

(五)预算执行控制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缺乏严格的预算执行授权审批制度,可能导致预算执行随意;预算审批权限及程序混乱,可能导致越权审批、重复审批,降低预算执行效率和严肃性;预算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控,可能导致预算执行不力,预算目标难以实现;缺乏健全有效的预算反馈和报告体系,可能导致预算执行情况不能及时反馈和沟通,预算差异得不到及时分析,预算监控难以发挥作用。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加强资金收付业务的预算控制,及时组织资金收入,严格控制资金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防范支付风险。

第二,严格资金支付业务的审批控制,及时制止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确保各项业务和活动都在授权的范围内运行。企业应当就涉及资金支付的预算内事项、超预算事项、预算外事项建立规范的授权批准制度和程序,避免越权审批、违规审批、重复审批现象的发生。对于预算内非常规或金额重大事项,应经过较高的授权批准层(如总经理)审批。对于超预算或预算外事项,应当实行严格、特殊的审批程序,一般须报经总经理办公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审批;金额重大的,还应报经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批。预算执行单位提出超预算或预算外资金支付申请,应当提供有关发生超预算或预算外支付的原因、依据、金额测算等资料。

第三,建立预算执行实时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预算执行中的偏差。确保企业办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工程项目、对外投融资、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人力资源、安全环保、资产购置与维护等各项业务和事项,均符合预算要求;对于涉及生产过程和成本费用的,还应严格执行相关计划、定额、定率标准。

第四,建立重大预算项目特别关注制度。对于工程项目、对外投融资等重大预算项目,企业应当密切跟踪其实施进度和完成情况,实行严格监控。对于重大的关键性预算指标,也要密切跟踪、检查。

第五,建立预算执行情况预警机制,科学选择预警指标,合理确定预警范围,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有条件的企业,应当推进和实施预算管理的信息化,通过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手段控制和监控预算执行,提高预警与应对水平。

第六,建立健全预算执行情况内部反馈和报告制度,确保预算执行信息传输及时、畅通、有效。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各预算执行单位的沟通,运用财务信息和其他相关资料监控预算执行情况,采用恰当方式及时向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各预算执行单位报告、反馈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预算目标的影响,促进企业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

(六)预算分析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预算分析不正确、不科学、不及时,可能削弱预算执行控制的效果,或可能导致预算考评不客观、不公平;对预算差异原因的解决措施不得力,可能导致预算分析形同虚设。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企业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和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当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二,企业应当加强对预算分析流程和方法的控制,确保预算分析结果准确、合理。预算分析流程一般包括确定分析对象、收集资料、确定差异及分析原因、提出措施及反馈报告等环节。企业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充分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信息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从定量与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预算执行单位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存在的潜力。

第三,企业应当采取恰当措施处理预算执行偏差。企业应针对造成预算差异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因内部执行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清责任归属,与预算考评和奖惩挂钩,并将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改进措施的实际执行效果纳入业绩考核;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析该变化是否长期影响企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并作为下期预算编制的影响因素。

(七)预算调整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预算调整依据不充分、方案不合理、审批程序不严格,可能导致预算调整随意、频繁,预算失去严肃性和“硬约束”。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明确预算调整条件。由于市场环境、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发生重大差异确需调整预算的,应当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企业应当在有关预算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预算调整的条件。

第二,强化预算调整原则。一是预算调整应当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和现实状况,重点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二是预算调整方案应当客观、合理、可行,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三是预算调整应当谨慎,调整频率应予以严格控制,年度调整次数应尽量少。

第三,规范预算调整程序,严格审批。调整预算一般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详细说明预算调整理由、调整建议方案、调整前后预算指标的比较、调整后预算指标可能对企业预算总目标的影响等内容。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对预算执行单位提交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对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审议,根据预算调整事项性质或预算调整金额的不同,根据授权进行审批,或提交原预算审批机构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审批预算调整方案时,应当依据预算调整条件,并考虑预算调整原则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坚决予以否决;对于预算调整方案欠妥的,应当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改进方案,并责成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予以修改后再履行审批程序。

(八)预算考核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预算考核不严格、不合理、不到位,可能导致预算目标难以实现、预算管理流于形式。其中,预算考核是否合理受到考核主体和对象的界定是否合理、考核指标是否科学、考核过程是否公开透明、考核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奖惩措施是否公平合理且能够落实等因素的影响。

主要控制措施:

第一,建立健全预算执行考核制度。一是建立严格的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对各预算执行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将预算目标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和奖惩范围,切实做到有奖有惩、奖惩分明。二是制定有关预算执行考核的制度办法,认真、严格地组织实施。三是定期组织实施预算考核,预算考核的周期一般应当与年度预算细分周期相一致,即一般按照月度、季度实施考评,预算年度结束后再进行年度总考核。

第二,合理界定预算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预算考核主体分为两个层次:预算管理委员会和内部各级预算责任单位。预算考核对象为企业内部各级预算责任单位和相关个人。界定预算考核主体和考核对象应当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上级考核下级原则,即由上级预算责任单位对下级预算责任单位实施考核;二是逐级考核原则,即由预算执行单位的直接上级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上级不能隔级考核间接下级;三是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相互分离原则,即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考核应由其直接上级部门来进行,而绝不能自己考核自己。

工会预算调整方案范文第2篇

路桥施工单位是专门承接公路、桥梁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路桥施工企业具有生产流动性强、固定资产大、项目开发周期长、资金占用高、项目开发复杂程度高等经营特点,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常会遇到各种突发问题干扰施工进度,存在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名目多且频繁、工程款回收期长等情况。在这样的项目环境下,路桥施工单位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做好项目预算管理执行和调整的工作,通常来看,路桥施工单位预算管理工作具有以下特点。

1、以项目为单位实施预算管理

路桥施工单位通常是一个庞大的集团性质的企业,旗下有多家分子公司来独立承包各个施工项目。这些公司多以项目制为独立的核算单元,在进行预算管理过程中也常以项目部为基本单位开展。以项目部为单位开展预算管理工作,有利于预算管理责任的认定以及预算执行中各项指标的分解、细化和落实。根据项目制编制预算,更便于实际项目进程中对预算管理的执行和调整。

2、以项目利润目标为主进行考核

对路桥施工单位预算管理实施效果进行考核,需要设定恰当的考核指标来检验预算执行的情况。我国预算管理考核目标多以财务指标来考核企业效益,项目工程多以项目利润目标的完成为核心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指标可以分解为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资本收益率、投资回收期、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等指标,以反映企业盈利能力、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等综合能力。通过财务指标的达成考核企业预算编制方案的合理性和执行效果。

二、企业预算管理执行与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管理人员业务素质较低,执行意识薄弱。预算管理人员普遍对预算管理意识认识不足,缺乏更新财务管理及预算管理的知识和财务法规,学习新政策的积极性不足,忽视财务资金管理,使得预算管理执行效果不佳,预算管理调整缺乏严谨性、科学性。一些管理人员利用职位之便,挪用企业资金,直接影响项目经营效益。

(2)预算管理体系不健全,成本控制难。不少路桥施工企业为了在竞标中获胜,往往不计成本地压低项目价格,而项目经过层层分包后成本必然上升,使得企业预算成本控制困难,预算编制的不详细也容易产生这样的问题,最终导致项目资金周转困难,甚至导致项目亏损。预算管理如果不能得到严格执行和控制,会对于企业经营效益将产生难以控制的损失。

(3)缺乏监督机制,预算执行随意性大。路桥施工企业管理者往往会集中关注项目部、施工部的项目进度和施工情况,疏忽项目财务部的管控,而缺少对财务中心的控制,也难以真正地做好一个项目,尤其是在财务部对现金管理不严的情形下,就会导致现金资源严重浪费的后果。虽然一些施工单位有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但是执行过程中未严格落实,这使得财务管理流程混乱,不规范的操作时有发生,预算管理缺乏监督机制,预算执行随意性大。

2、企业预算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审批流程简单,预算调整的随意性大。部分施工企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会根据项目实际财务资金状况对项目预算进行调整,这就极大地削弱了预算管理的约束职能。企业预算管理调整的审批流程简单,从而预算调整的原因也是多样化,预算调整范围混乱,没有严格界定,导致预算管理调整的随意性大,弱化了预算管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应有的管控作用。

(2)权限设置不清晰,造成预算调整多头管理。部分施工企业预算调整的权限设定不清晰,造成预算调整的多头管理,使得其审批程序混乱,企业预算管理效率下降,且预算管理也缺乏约束力和威信力,使其逐渐流于形式,难以发挥预算管理在企业中应有的职能。

三、路桥施工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执行的举措

1、树立预算管理意识,强化执行观念

路桥施工企业的经营业务成本投入高、资金回收周期长、项目资金风险大,所以预算管理的执行对施工单位实现可持续经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预算管理的编制应结合企业的战略发展意图,根据需求分配各项资源,合理计划各项目资金配置。预算管理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始终,因此,企业应大力宣传和引导全员预算管理的意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层应身体力行地带动员工参与预算管理的热情,积极建设预算执行文化氛围,帮助员工树立牢固的预算执行观念。

2、严格维护预算执行力度

预算管理制度是通过对企业年度业务经营计划的合理测算后制定的财务控制方案,是紧紧围绕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制定的,因而保证企业预算方案的执行、维护预算方案,可以确保企业各项目运营都在预算控制中,防止项目资金的流失。路桥施工企业在制定预算方案时,要充分分析企业上下游供应链,抓住项目的关键环节创造价值,分析影响预算方案执行的因素,建立预算执行的纠偏措施,保证预算方案的执行力度,便于统一标准的预算管理和考核。

3.加强预算监督,实行动态管理

对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控制,其根本就是对项目实施中资金支出、资金流向、成本费用的监督和控制,预算执行的管理和监督能够提高施工各环节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严格控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不仅包括内部控制,即部门管理费用的监督,还包括外部控制,即采购生产资料的成本控制。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力量,建立企业内部监督举报机制,对于预算执行效果差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督促和约束,针对预算超支的部门或项目必要时开展深入调查和分析,从而实现项目成本的控制。

4、增强预算方案的灵活性,建立预警调节机制

路桥施工企业施工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因此,一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政策都可能发生改变,事前制定的预算方案不可能完全符合企业经营发展现状。预算编制人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随时与业务部门沟通工程进度,掌握资金支出情况,了解项目成本费用的变化趋势,尽量准确地把握预算执行方向,并对预算执行中的偏差加以纠正。在确保预算方案执行的基础上,预算管理部门应建立预算预警与调节机制,对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风险、问题及时加以解决,要与业务部门及时沟通,分析项目当前的成本控制情况,保证预算方案的灵活性和执行力度,充分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5、建立考核体系,提高预算执行积极性

路桥施工企业的预算执行是以经营目标为中心的,预算考核体系的建立也应紧密围绕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而设定,企业应建立预算考核机制,对预算执行效果加以考核,从而约束员工的自身行为。建立合理的预算执行考核指标,有利于细化、落实考核指标,量化预算执行进度计划,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加强预算执行人员的预算管理意识,充分调动员工预算管理的积极性,从而提高预算执行力。

四、路桥施工企业应做好预算调整的控制工作

1、结合自身发展目标,控制预算调整范围

路桥施工企业应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目标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控制项目预算调整范围,确保预算管理的约束力和威信力。预算编制制定后,应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执行,以确保企业按照年度经营计划推进各项工作。只有当企业面临重大的财务状况或外部经济环境突变等对企业发展战略产生重大影响的特殊情况,才能进行预算的调整。出现以下情况,企业可以考虑预算调整:一是企业的经营任务目标发生了重大转变,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二是企业面临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继续按照原预算计划执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管理层制定新的发展战略;三是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例如自然灾害等。

2、建立健全的审批制度,控制预算调整的程序

路桥施工企业的预算编制确定后,要严格执行和管理,保持预算的执行效果,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内容,即使面临较为恶劣的市场环境或经营状况,在未经管理层决策前都不能擅自调整预算内容;确定企业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时,也要严格执行预算调整审批流程,形成严格、严谨的预算调整审批制度。企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建立预算执行月度通报会议制度,将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加以通报,并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不能随意调整预算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需要按照调整审批流程一一申请批准后再进行调整。预算管理中心在接到预算调整书面申请获批原件后,方能启动预算调整审核程序,并依据相关情况对预算执行进行分析,适当地做出调整并及时上报。

工会预算调整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新预算法;高等学校;预算管理;影响浅析

酝酿10年,跨3届人大,4易其稿,经历中国立法史上不多见的曲折和漫长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对政治经济生活影响深远。新预算法的实施,对我们高等学校预算管理工作也有着极其深远影响。作为高校的一名预算管理工作者,从2000年起从事预算管理工作,经历了国家财政预算体制的一系列改革。本人认为对高校预算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重大影响。

一、预算管理职权更加明晰

新预算法明确了预算法的立法宗旨,“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从“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到“规范政府收支行为”,这是一个从“政府管钱袋子”到“管好政府的钱袋子”的重大转变。要求各级预算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明晰预算管理职权。

高等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审查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的调整方案。学校综合财务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

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在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及调整提出建议和意见,对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执行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学校学术委员会为学校预算决算,特别是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提供咨询和建议。

学校财务处是负责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指导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的预算编制;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学校预算方案;及时提供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各学院负责编制本学院年度预算以及推进本学院预算和校级项目预算的执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审议学院预算。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年度预算以及管理职能范围内的校级项目预算;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和校级项目预算的执行。

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预算管理工作负责,并对预算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负责。

二、预算编制工作更加公开透明

新预算法不仅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而且将预算公开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首次对“预算公开”做出全面规定,要求“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此外,有关财政的一些专项工作,例如政府采购情况、转移支付政策与执行等情况,也要求必须及时公开。

高等学校预算,是根据学校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事业和各项工作目标的反映。学校预算由校级预算和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组成。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是指经学校批准设立的二级单位,包括学院、党政职能部门、直属单位等。学校预算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编制原则进行。

财务处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计划,确定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方案,布置预算编制任务。

各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提出本单位的部门下一年度财务预算草案,由本单位预算决策机构审定。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教育部及省项目预算。各预算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并将经本单位审定后的预算方案报送财务处。财务处对各预算单位报送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核汇总,结合年度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综合财务预算草案。

财务处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预算草案送交审计处,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核。由主管校领导报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审议,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咨询。学校财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讨论通过后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形式向社会公开。各学院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的学院预算以适当方式向全院教职工公开,并报财务处审核备案。

预算公开有利于预算过程的社会监督。学校所有收支行为完全置于“阳光”之下,有利于预防行败。预算编制的细化、公开,对违反预算超标建设楼堂馆所的法律追责,有助于刹住政府“大手大脚”的风气、改掉年底突击花钱的“习惯”。

三、预算执行更具有权威性

新预算法要求预算支出要按功能分类编制,明确支出方向。同时,还要按照经济分类编制,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即围绕资金用途编制,详细列出钱用来做什么了,比如发工资、买公车或盖学校等。既有功能分类、又有经济分类,纵向、横向一对照,对资金的使用就更加清楚了。加强了公众对政府预算的监督,也能提高政府自身的“用钱意识”。

学校财务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和学校审批的校内预算方案,将校级预算下达到各预算单位具体执行。

各预算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学校预算,及时、足额收取应收的预算收入,不得擅自减收、免收或缓收应收的预算收入,承担上缴任务的单位应及时、足额上缴预算收入,不得截留、占用或挪用。认真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促进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和均衡性,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保障全年预算任务完成。

学校预算一经批准,即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预算审批程序,不得随意增加预算支出或减少预算收入。

学校财务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会计核算,加强预算执行控制,定期对学校的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将分析结果报送主管校领导。

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各项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经费,不同项目之间的预算经费不得随意调剂使用。

四、预算调整将更加规范

新预算法规定,政府的支出必须以已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没有依据的不得支出。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随意更改预算,违规使用预算预备费、预算周转金、超收收入的情况,新预算法作出“追究行政责任”的惩戒规定,并列出近20条具体的违法情形,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高等学校在遇到国家政策调整、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等其他不可预见客观因素,对预算的执行产生重大影响时,可按规定对学校预算进行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应当说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和数额。财务处汇总各预算单位提交的预算调整申请,结合预算执行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追加预算、调减预算而引起的预算变化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经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同意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结余与结转资金的管理更加严格

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上一年预算的结转资金,应当在下一年用于结转项目的支出;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高等学校应建立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项目资金实行“单项核定,单项考核,结余收回”的管理原则,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形成的剩余经费,收回学校统筹安排。

建立基本支出预算执行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对于学院基本支出预算当年末如有结余,统一结转为学院发展基金,由各学院统筹安排。可用于学院学科发展、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及其他发展性支出。对于其他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当年末如有结余,收回到学校统筹安排。

六、预算监督审查力度更大

预算法的执行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预算审查制度是否健全。修改后的预算法首次较系统地勾勒出预算审查的体系框架,对审查体系、审查主体与审查内容做出清晰规定,这无疑将大大强化预决算审查的力度。

人民代表大会负责预算草案及其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重点审查,审计部门负责对各级政府决算进行审计,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有权在审查预算草案前提供相关意见……修改后的预算法根据预算审查的功能定位,形成了人大审查、政府财政部门审查、审计部门审查以及公众审查为一体的全方位预算审查监督体系。这使得预算审查的方向更加明确,有利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有效推进。

学校财务处在预算支出执行过程中定期对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和目标管理落实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到学校决策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改进工作。

审计处负责对学校的预算及执行情况实施审计。学校对项目经费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

总之,新预算法的实施,对学校的预算管理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学校预算将更加公开透明、接受全社会监督,“打造阳光财政”。今后,高等学校预算管理工作将不断深入,积极推进全方位改革,以适应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工会预算调整方案范文第4篇

一、全面预算的作用

预算编制作为预算控制的起点,它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行性、可信性对后续预算执行和预算考核的效率和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全面预算是医院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全面预算有利于医院保持收入与支出、投资与融资、资产与负债等经济与业务活动的综合平衡,促进医院持续、协调、健康、稳定发展。

(2)全面预算是医院实施内部控制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全面预算的编制、执行、考核过程,实际上就是对医院实现战略目标所面临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识别、评估、防范和控制的过程。因此,全面预算是医院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重要举措。

(3)全面预算是医院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经营目标的有效方法和现实工具。全面预算方案是医院将年度经营目标进行层层分解、步步落实,经过充分的沟通、协调、论证和研究而形成的,从而有利于医院稳步实现年度经营目标和计划,最终实现发展战略。

(4)全面预算是医院整合有限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全面预算的编制和实施过程,实际上也是对医院所拥有的资源进行充分考量、优化配置的过程。因此,全面预算有利于医院挖掘内部潜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5)全面预算有助于医院形成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全面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考核工作,明确各科室、各部门的责、权、利关系,规范了员工行为,激发了员工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医院形成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医院实现战略目标。

二、全面预算编制的主要风险

影响预算编制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1)医院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解读能力低下、管理机制僵化。医院管理层不能正确地解读和理解新形式下的国家财政政策、信贷政策、医改政策,以及新的《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仍然沿用粗放的管理模式,不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以药养医,依靠信贷过度投资,盲目扩张,忽视预算编制工作。

(2)医院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医院领导对全面预算的本质、内涵、重要性和复杂程度认识不足,还未把预算控制工作提高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使得现有的预算编制工作流于形式,可操作性差。

(3)医院经济管理基础薄弱。医院经济管理水平较低,基础数据水份较大或缺失较多,使得预算编制工作难于做到将科学性、客观性、可信性形成有机的统一。

(4)财务科预算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沟通、协调能力不强。财务科预算管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专业素质、协调能力不高,严重影响与相关职能、临床、医技科室的沟通和互动,从而影响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5)预算目标及指标体系设计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预算目标不切合医院实际,甚至存在指标缺失的现象,预算指标之间不能相互依托、相互支撑,造成全面预算编制工作存在设计缺现。

(6)预算编制所需基础数据不能兼顾全面性和重要性。预算编制所需基础数据或面面俱到,过于空泛;或只突出重点,而不能兼顾全局,使得预算编制所需基础数据广泛性、精准性、重要性受到影响。

(7)预算编制程序不够规范。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相关信息未在横向、纵向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论证、修正,也会影响预算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

(8)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预算编制方法有很多。但如果预算编制方法使用不当,也会使所编制的全面预算方案失去精准性。

(9)预算编制的时机把握不当。预算编制过早或过晚,都会影响基础数据精确性,从而影响全面预算编制工作的整体效应。

三、全面预算编制的风险控制

针对上述的风险,医院在预算编制时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制,明确授权审批程序。医院应遵循科学、高效、全面、系统、责权明确的原则,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体制。全面预算管理体制一般应具备全面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工作机构和执行单位三个层次的基本架构。全面预算管理决策机构即预算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由其他院领导、总会计师、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和颁布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拟定预算目标,组织编制和综合平衡预算草案,下达正式年度预算,审议、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审议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对全面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全面预算的工作机构一般应设在财务科,主任应由总会计师或分管财务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财务科和相关职能科室人员组成,负责拟定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总目标分解方案,指导各职能科室、业务科室开展预算编制工作,修改和汇总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草案,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接受、审查各科室的预算调整申请,提出预算考核和奖惩方案。全面预算执行单位是指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负责提供全面预算基础数据,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提出本部门预算调整申请,定期分析本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制订本部门的预算考核奖惩制度,完成预算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实行全员参与、全方位和全过程控制。全面预算编制工作是一项复杂而严谨的系统工程,需院领导高度重视、财务科精心组织与指导、各职能和业务科室通力配合才能圆满完成。全面预算编制工作不仅涉及传统的收入、支出预算,还包括医院新业务、新技术的发展规划、资源的合理调配、投资论证、融资计划等医院经济管理的各个方面。从全面预算的机制建设、预算管理制度的拟定、基础数据的收集、预算草案的调整与汇总,一直到年度全面预算方案正式下达,整个预算编制过程也就是对医院年度经营目标的分解、规划和控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依法、合理组织收入,控制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最终实现医院年度预算目标和发展战略。

(3)合理设计预算目标及指标体系。医院在制定年度预算目标时应把握总体可控、科学适度的原则。在设计目标体系时应以财务指标为主、非财务指标为辅;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兼顾社会效益。医院应将所有部门、科室的一切经济活动纳入全面预算范围,构建由经营预算、投资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等一系列预算组成的紧密联系、互为支撑的综合预算体系。

(4)科学制定编制依据,全面、准确地收集基础数据。在该控制环节,首先要根据已制定的战略规划来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并将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作为预算编制的首要依据,力争使预算编制工作成为实现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具体行动方案和实施步骤。二是要对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度的经营活动及成果进行深入地分析,以剔除偶然因素引起的资金流量后的数据作为预算编制基础,同时充分预计下一年度医院重点发展的业务资金需求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而引起的资金需求,确保预算编制工作符合医院的客观实际。

(5)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医院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编制年度全面预算。其基本步骤和控制如下:一是由预算管理工作机构将预算指标体系分解到具体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并在与其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分解下达初步预算目标。二是各职能、临床、医技科室按照下达的预算目标和预算政策,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测算并制定本部门的预算草案,逐级上报汇总至预算管理工作机构。三是预算管理工作机构进行充分地沟通、协调,对汇总上报的预算草案审查、平衡。四是预算管理委员会对预算管理工作机构提交的预算方案进行论证、研究,从医院全局的高度对预算方案进行修改、调整,形成年度全面预算草案,提交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五是医院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修改、通过年度全面预算草案。

(6)选择科学的编制方法。预算编制的方法有很多,如零基预算、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等。医院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管理水平的高低、各预算执行单位的性质等实际情况选择或综合运用上述方法编制年度全面预算。

工会预算调整方案范文第5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宣传,统一思想认识。一是加强新《预算法》学习宣传。县委中心学习组安排了专题学习讨论。组织召开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级部门和一级预算单位负责人、乡(镇)长、县人大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县财政局中层以上干部共350人参加的新《预算法》专题培训会。二是加强对外学习。先后组织参加了全国人大、广东深圳、广西南宁、厦门会计学院等地组织的《预算法》《监督法》等专题培训班,还先后组织人员前往浙江温岭、内江威远、重庆九龙坡区、云南昆明和四川省开江县等地学习考察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通过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培训学习和外地取经学习,在全县上下形成了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预算法》加强财政预算审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三专”建设,健全体制机制。为了适应新《预算法》的需要,宣汉县人大率先在2008年建立预算工委(与财经工委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基础上,按照全国、省、市人大的要求,2016年1月在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建立了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再次明确了预算工委的监督职能,预算工委由原来的2人增加到5人。2014年成立了“宣汉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了在经济和预算方面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9名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专家咨询员,同时,确定了常委会每个工作机构由一名副主任担任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同时,对人大聘请的专家咨询员预算了15万专项经费,切实解决了地方人大常委会在预算审查监督无机构、人员少、不专业的具体问题。

(三)争取党政重视,注重沟通协调。一是切实加强请示汇报。在新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开展之初,县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动就贯彻新《预算法》,搞好预算编制涉及的一些重大事项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请示,与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协商,为全县上下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条件。二是加强事前工作沟通。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往年财政预算审查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当年预算编制政策要求及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就做好当年预算编制工作需要注意的事项向县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制发了《关于及早做好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的函》,将预算重点审查的8项内容拓展为35个具体审查要点,使人大常委会与政府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状态。三是加强事中工作沟通。常委会分管预算工作的副主任,在预算编制中,多次召集财政、国资、社保、国土等部门负责同志就如何贯彻新《预算法》,妥善处理好有关具体事项进行交流探讨,达到了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推进工作开展的目的。

(四)规范基本程序,提高监督质量(即“五步工作法”)。第一步是预算工委初审,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专家组成员分成5个审查小组分别就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提交的四本预算、部门预算、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提出意见建议,财政部门进行了修改完善。第二步是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组织召开了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座谈会,就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征求意见,并梳理成条提请主任会议研究。第三步是县人大常委会审查,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结合主任会议形成的初步查意见一并提请常委会会议进行了审议,并形成了常委会审查意见。第四步是将常委会初审意见提交县政府研究办理,县人民政府认真采纳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初审意见,对预算草案报告和四本预案算以及部门预算编制草案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第五步是正式提请人代会审查批准,在县十七届人大四、五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提交了“四本预算”草案,2015年189个、2016年89个部门预算草案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初审意见和县人民政府采纳初审意见的书面材料,受到全体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

二、初步成效

(一)实现了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宣汉县2016年预算编制,县人民政府及财政、人社、国资办等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编制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草案,并按规定时限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初审和县人代会审查,体现了全口径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要求。同时,在全口径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增加了政府重大项目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分别提请常委会、人代会审查批准。注重部门预算、政府重大项目预算与县级一般预算以及其他三本预算的相互衔接,做到科目清晰、逻辑严密、一目了然。

(二)实现了早编细编预算。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精神,县政府及财政部门2015年10月下旬,就启动了2016年预算编制工作,确保了在县人代会召开前1个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初审。同时,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收入与支出,做到支出按功能分类编制到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为类、款,为普通人大代表都能看得懂预算草案、认真审查预算创造了条件。

(三)实现了全部部门预算提请人代会审查批准。根据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有关精神,2015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首次将全县189个县级部门预算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范围,并于县人代会召开前1个月提交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审,然后提请2015年初召开的县人代会审查批准。全部部门预算提请人代会审查批准,对全县每一个部门一年究竟花了多少钱,这些钱将去做什么,不仅让人大代表知根知底,也为人大代表优化部门预算提供了发言权,还为人大代表会后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打下了基础。

(四)实现了对项目预算的单列审查。依据新修订的《预算法》的有关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编制2015年县本级预算时,在细编预算的基础上,首次将公共预算资金、政府基金以及国债资金用于项目支出在预算草案中进行单列编制,并在预算报告中单独作出说明,提请县人代会审查。不仅使人大代表对县本级财政支出的“大头”究竟有多大,去做了什么有了明晰的了解,也为人大代表优化项目预算提出意见建议,以及今后加强对项目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实现了在线监督。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动接受监督,为了便于县人大掌握情况,依法开展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以县党政网(金财网)为平台,经省财政信息中心授权或同意,实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计算机联网,同时联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将县级412个(合并后89个)一、二级预算单位和县级财政专项资金、上级转移资金和超收收入等纳入“在线监督”的内容。配备了电视(65英寸大电视1台)、电脑4台、一体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桌、椅、档案柜等设施设备,目前已采购到位,正在安装调试中。

(六)实现了债务限额管理或预算多批次调整。加强政府举债和预算调整,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规定,一是落实了2015年政府举债按法定程序由省审批,并纳入本级预算调整。二是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支出,基本杜绝了未预算先支出的现象。三是建立了每年多批次进行预算调整的机制。通过多批次的预算调整,既确保坚持了无预算不得支出的原则,又确保了未纳入预算的重大支出能及时到位,既体现出贯彻《预算法》的严肃性,又体现出人大常委会寓支持予监督中。

(七)实现了人大审查意见和政府采纳意见印发人代会。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在严格按照程序对政府提交的预算草案进行初审的基础上,对2016年预算草案提出了3大类7个方面36条具体的初审意见。县政府认真采纳了常委会的初审意见,对不能采纳的都作了比较合理的解释和说明。特别是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将县人大常委会的初审意见以及县政府采纳人大常委会初审意见的情况,均印发给了人代会全体代表,既接受了人大代表的监督,更得到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八)实现了预算向社会公开。按照新《预算法》规定,2016年1月22日,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批政府预算草案后,县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进行全面公开。各部门预算分别于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的20日内由各部门先后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并对其中的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了说明。把政府预算,特别是各部门预算全面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按照全国、省、市要求,在实践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制度建设滞后、顶层设计滞后、预算编制的精细度不够、实质性审查乏力、预算追责难落实、“三专”(专设、专职、专业)能力滞后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改进预算审查的监督方式和内容,努力构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查监督新常态,不断推进公共财政建设。

三、思考建议

(一)加强预算审查“三专”能力建设,切实解决保障问题。由于预算审查监督特定的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特点,支持地方人大加强预算审查监督机构建设,具体来讲,在市、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设立“单独的预算工作委员会和审计工作委员会,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增加专门编制,增加专业人才”(市级至少配备8名、县市区一级至少配备5名)。

(二)科学设置收支科目,支持地方政府提高年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加以细化。主要是要尽可能在年初编制预算时,省上能够全面告知当年中央、省转移支付数额。把中央、省转移支付编入年初预算草案。为什么《预算法》规定了收入科目设置到类、款、项、目,而支出科目设置却按功能分类编制到类、款、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为类、款,在法律层面设置本身就不细化,而人大监督却要求细化,不科学。每年国务院财政部门出台制定的下一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并没有要求细化,支出无目级科目设置,全部合并在项级科目。如人大事务支出中只有9项,另加事业运行和其他人大事务支出,包罗万象,如换届选举、人大在线、专家咨询员、工作机构运行等项目都未列入,怎么监督?

(三)加强预算多批次调整,切实解决预算变动事后追认问题。由于人们对预算审查监督的认识等种种复杂原因,过去的预算调整是一年调整一次,更多的是政府用了钱后,不调也得调,人们俗称的是“放马后炮”,典型的事后监督。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本届人大常委会换届以来,着力改变了这一现状,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年3至5次。多批次的预算调整,让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预算的变动增减情况有了一个全方位的过程了解,既体现了财政预算的刚性和预算调整的依法性,又充分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审查批试に愕娜ㄍ性。

(四)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制度,切实解决经济监督工作中的核心问题。随着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的标准定额化、规范化,这方面的违规和漏洞将会大大减少。但财政性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如何科学决策,如何有效监督实施?目前在制度层面还存在重大缺陷。个人拍脑袋、少数人决定重大项目,重大项目决策不民主、不科学现象仍很突出。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应加快制定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审查监督的决定或办法,明确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项目的资金额度、来源、项目选址等权限和程序。特别是对一些有争议的重大项目,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权,促进提高项目决策的积极性。

(五)建议强化预算债务管理,切实解决基层人大债务监督不好操作的实际问题。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规模大、举债渠道多元、举债成本高昂、显隐织、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虽然政府对债务实行限额管理,上对下的债务可限额,但贫困和落后地区发展不相适应,对如何确定限额仅有原则性表述,如何将债务规模控制在合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没有提出明确意见和具体的管理细则。

(六)自上而下开展《监督法》《预算法》《决定》《预算法实施办法》的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要加强对《监督法》《预算法》《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以及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新预算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七)加强在线监督,创新预算审查监督方式。“在线联网”监督系统是以党政网(金财网)为平台,经省级财政信息中心授权或同意,实现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计算机联网,工作人员登录查询,实现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线监督”政府及财政部门支出执行情况的全过程,对本级财政预算总体执行情况、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实施在线监督。

(八)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切实解决顶层设计问题。为确保新预算法全面贯彻落实,建议尽快修改《监督法》《审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关于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预算法实施办法》,及时修订省、市《预算审查监督办法》。真正解决以下四个突出问题:一是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党委(书记县长)定盘子、政府(财政)编册子、人大监督不敢监督或者监督做样子”的突出问题;二是人大常委会“机构人员弱,监督工作力不从心”的突出问题;三是“审计的问题年年都是那些,审计监督刚性弱”的突出问题;四是“预算执行中,行政权力过大,随时随意追加预算以外,财政支出甚至少数人签批‘条子’的财政支出,把‘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变成了‘人大常委会事后追认’”等突出问题。 建议增加预算审查的方式和路径、预算多批次调整、债务及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绩效考核、预算审查责任追究、预算公开、预算审查监督保障或自身建设能力(三专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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