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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整改方案{整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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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措施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施工现场 安全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表明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已明确化、法律化和制度化。在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若某公司承揽的某一项工程出现安全事故,势必对该公司声誉造成极大损害,甚至由此造成公司的生存危机。如何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下面结合河南省化工学校学生实训中心工程实例,浅谈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

一、工程概况

河南省化工学校学生实训中心工程位于化工学校校园内,是集室内篮球场、多功能会议大厅、学生实习车间、实验操作室等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大楼。

因工程位于校园内并紧邻交通道路,这些都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4、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5、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6、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

(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3)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4)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地上障碍物、地下埋藏物、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及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基坑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可行;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施工方案、验收方案及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结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空作业:

临边作业、洞口作业、悬空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现场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及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专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中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人口等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和可靠,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有否防护措施。脚手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是否可靠。

基坑土方施工是否严格按 “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密切观察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六、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3、监理工程师对现场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视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4、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七、如遇到下列情况。总监应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八、良好的监理效果

通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认真严格的管理,施工现场始终处于严密的受控状态,没有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先后荣获了省市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充分说明了该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是成功的。

安全措施整改方案范文第2篇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以下简称“安全监理”),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如下意见: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监理委托合同实施监理,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理单位应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8、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2、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3、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5、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一)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二)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三)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四)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四)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对本企业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全面负责。总监理工程师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并根据工程项目特点,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

(二)完善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完善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针对薄弱环节,*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监理内业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安全措施整改方案范文第3篇

公司各项目监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下发此方案,望各项目监理组认真贯彻执行。

一、 监理编制内容

1、《安全监理规划》

(1)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

(2)规划内容

(3)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4)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

(2)措施和控制要点

(3)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二、监理审核内容

1、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资质及人员的审核。

(1)施工单位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附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要求人证相符)

2、主要机械、设备、材料进场的审核

(1)机械、设备、材料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出厂检测报告

(2)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质

(3)机械、设备安装及拆卸方案

(4)机械、设备专业检测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质

3、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安全专项分类审查

(1)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4、《应急救援预案》审查

(1)审核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2)审核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及定期组织演练情况落实。

(3)审核预案中救援、处理措施。

5、专项方案审核

(1)内容的审查

①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②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③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④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⑤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⑥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⑦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危险源的分类

①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②土方开挖工程

③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④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⑤脚手架工程

⑥拆除、爆破工程

⑦其它

附件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3)专家论证分项审查

①深基坑工程

②模版工程机支撑体系

③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④脚手架工程

⑤拆除、爆破工程

⑥其他

附件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三、建筑起重机械网络安全管理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四、监理安全巡检记录

(1)监理人员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并形成巡检记录。施工单位安全员签后字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2)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

(3)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项目部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分报告。同时上报监理公司。

附件三:《安全巡检记录》

五、如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或不上报监理单位需要的资质、方案等,监理项目部对施工单位下发监理通知单,情节严重与建设单位沟通后下发安全隐患停工令,并上报公司。

安全措施整改方案范文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推进“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强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排查出的6处重大安全隐患(见附件)实行限期整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整治责任

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实行限期整改,是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隐患整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将重大隐患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加强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监控和防范,严防事故发生;要认真履责,做到定责任、定人员、定资金、定措施、定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各隐患整治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隐患治理方案和应急预案,于月1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实行整改“倒计时”,尽快启动和实施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顾全大局,加强配合协作,扎实推进隐患整改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因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完成整改的,由督办单位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和专家检查确认,需报经市安委会批准后方可适当延长整改期限。整改完毕后,市安委会将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销案。

安全措施整改方案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分类整治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新设立、新运营)坚决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包括证照过期)或虽然证照齐全,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并就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证照齐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整理。

二,范围和要求

“回头看“阶段工作范围是我市建设行业、领域内的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设施运营企业。

工作重点:

1、新设立、新运营的无证无照(包括外地新入住介休的企业)的一类企业。

2、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的二类企业。

3、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中提出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

4、进入冬季,各企业是否按冬季的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是否做好了冬季采暖用火、用电的保障措施等。

三、实施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再动员再部署阶段(09年11月5日前)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次“回头看”工作事关我建设系统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要按照我局的统一安排,结合前三阶段工作实际制定企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本企业“回头看”工作进行部署,对企业所属的项目、科室、运营设施、设备再深入进行一次自查自整,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作好迎接省市“回头看”检查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集中行动阶段(09年11月5日——11月30日)

为做好专项整治“回头看”再检查工作,强调以下几方面工作:

1、我局将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对新设立、新运营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入驻介休的外地企业)按规定进行分类并加以整治,同时将分类情况按程序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2、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一类企业(新出现)按照标准予以取缔,并进一步明确跟踪检查的责任人。

3、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二类企业一律停产停业,逐个进行一次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对证照过期或证照不全的,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未取得合法、有效地证照之前,不得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虽然证照齐全,但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隐患经过整改仍难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列入取缔名单,组织实施取缔。

4、对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三类企业逐个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整体符合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督促其依法搞好生产经营活动;对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整改。

5、对在“省、市、县”三级联动检查组的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要重点督办,对查出的隐患要整改到位,对新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治。

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档案资料的健全完善和汇总整理工作,做到专人负责、集中管理,各企业要按照《介休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逐条审查、落实好未完成的工作,补充完善各类档案资料。

集中行动阶段,我局对各单位的“回头看”工作进行检查,对不制定方案,不积极部署“回头看”工作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总结阶段

我局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此项内容作为企业和个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进行动态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我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回头看”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我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成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明确责任,严格追究

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法人代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及每个岗位,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解决或因此发生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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