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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培训方案范文第1篇
二、活动目的:
1、随着学生会纳新活动的顺利完成,学生会又注入了一批新鲜血液。从秘书处和发改部对本次纳新活动总结的反馈上来看,干事们对于学生会相关工作并不明确,其笔试中所写的工作文书格式不清、条理混乱。因此希望通过这次培训,可以使他们进一步了解学生会的工作模式和相关制度,严正纪律要求,尽快熟悉相关工作,并投入到学生工作中去。
2、提高学生会干事的综合素质,使其能更有效地开展学生会工作,在每次活动中均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与部署,明确人员分工,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更好地服务学院、服务同学。
3、提高新一届学生干事在学生会工作中的基本业务素质与活动能力等,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和协作型优秀人才,以便学生会健康发展。
4、在活动中增强新老成员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团队凝聚力和集体使命感、荣誉感。
四、活动地点:三教(具体教室待定)
五、主办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会
六、活动安排
(一)第一期培训活动
2、参加人员:学生会10级全体干事,09级干部可自愿参加。
3、主讲人:高岩老师、邹运主席、井源副秘书长等
4、主持人:马朕卓秘书长
5、活动内容:召开学生会全体干事大会
(1)邀请学生会指导老师对10级干事进行思想教育培训,阐述干事进入学生会的目的和意义,并指出学生会的宗旨在于服务学生,要发挥学生会“同学之家,师生之桥”的作用,同时,鼓励干事们能树立学生会意识,部门意识,团队意识和责任心意识。
(2)邀请学生会主席邹运同学为大家讲解学生会工作纪律及规章制度,包括请准假制度、奖惩制度、财务制度及签到签退制度等。
(3)由09级部分干部,为大家做先进事迹报告。介绍自己的先进事迹及心路历程,引起同学共鸣,使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二)第二期培训活动
2、参加人员:秘书处、发改部、宣传部、外联部、文艺部以及体育部干事须全体参加,其他人员可自愿参加。
3、主讲人:贾真(第1、2部分)、刘健章(第3部分)、王殳昊(第4部分)、陈天允(第5部分)
4、活动内容:
(1)讲解学生会工作中的基本礼仪,简单介绍举办活动的会议材料准备及会场布置等知识。
学生会培训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档案 人员 培训
中图分类号:G27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4)03-0016-01
随着时代的进步,档案部门掀起了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制度的工作热潮。社会化服务已不仅仅局限于档案的收集保管、查阅利用基本功能,还有政务信息查询、人文历史和现代文明展示、社会教育、学术交流等社会功能。因此,对过去由传统的公务活动的技术资料转化而来的档案的收、管、存、用,和数字化、信息化的工作模式和方法与不断扩大的社会化服务范围,及为人民服务永远是我们党和政府的工作不相协调。如今的档案工作不再只是一般事务管理,没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专业知识难以胜任。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化程度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熟悉大量相关的法规、标准、规范,仅由国家颁布的现行行业标准已达56项。许多法规、标准、规范只有通过培训解读才能被档案从业人员准确掌握和运用。这就给档案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加大对档案人员培训的必要性
档案人员培训是档案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它通过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档案事业改革发展服务, 为指导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服务。其中,“两个服务” 是岗位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整个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是培训工作的核心内容。档案人员培训的目标是通过培养和提高不同层次各种岗位档案人员对现实工作和未来工作的适应能力,造就一支适应档案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高素质的档案干部队伍。
长期以来人们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相当一部分人员包括部分领导干部对档案工作的认识都存在一些误区。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档案知识培训。再加上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档案管理工作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出现新的特点。首先新型档案载体(光盘、磁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出现,使档案管理走向自动化,档案信息服务走向网络化,因此原有的适合手工管理的传统档案业务环节必将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档案信息网络化建设相适应的、与信息采集、传递与利用有关的环节如鉴定、著录标引、检索、电子文件的保管等都需要从档案实体管理员向档案信息管理员转变。这就更加迫切需要加强档案专业人员的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二、强化档案工作的整体素质
由于,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文化修养、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信息化生存能力不强等因素的影响,一些档案工作人员无法适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再加上由于档案从业人员与外界交流较少也形成了一些消极的、不健康的亚文化,如自我封闭、不讲效率、不思进取的思维方式和工作作风等都直接对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使档案人员的业务行为规范、准确,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 为档案人员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与技能,使其知识、技能与档案事业的发展保持同步,开发档案部门的人力资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档案工作者的素质,决定档案信息工作的质量。而对档案工作者的素质要求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因此在信息时代,通过加强档案工作者自身素质来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的能力,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自律精神,制定档案从业者偷规范,提高档案工作者的职业素养是信息时代做好档案工作的必然要求。
三、完善培训机构
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在职教育培训管理机构,负责抓好档案在职教育培训的规划与部署、组织与管理、检查与监督;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成立非赢利性的档案在职教育培训中心,分层次、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档案在职教育培训工作;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要作为实践性培训基地,为档案在职教育培训提供服务;鼓励和规范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举办档案在职教育培训班。
四、形成科学的培训体系
档案人员岗位培训属于成人非学历教育,在培训方式、方法上有着自身的特点和规律。 培训应从提高受训者的工作能力、改善受训者对工作环境的适应性出发,经过对培训方式、方法的科学运作,最终达到良好的培训效果。
档案培训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必须制订科学、合理的教学环节,以增强培训实用性。搞好需求调研,了解档案人员的培训需求。档案在职教育培训应从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两方面,根据不同层次的教育对象制订教学,科学设置课程体系。精心设计培训专题,专题设计应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认真组织专题讲授。构建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专业教育相互融合的内容体系和以公选课、基础理论课程、活动课程、实践课程和环境类课程相结合的课程形式体系。档案培训师讲授内容要精,要管用;要做到讲授知识正确性、分析问题前瞻性、传递信息新颖性,突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注重档案人员创新能力与实际操作能力的提高。认真组织开展问题研讨。要善于把档案人员在工作实践中遇见的问题带到培训班共同研讨。通过研讨,既使问题得到解决,又能提高学员的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构建科学的档案培训评估机制,确保培训质量
培训评估实质上是对培训信息的处理,培训评估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培训能够为培训的决策管理部门提供系统而客观的培训信息,使其能够对培训政策、培训模式、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组织等所有影响培训效果的工作进行检验,从而总结成功的经验,找出失败的教训。另一方面,培训评估又能为今后更加准确地确定培训需求、更加符合实际地制定培训计划、更加合理地配置培训资源、更加有效地实现培训内容与培训方法的结合提供依据。
首先考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的重视程度。主要是考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对培训工作的支持情况,如档案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档案培训工作调研、解决档案培训实际问题等。再是考评档案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档案培训教师总量、师资结构、教师素质与教师教学能力等四个方面。其次考评档案培训教学管理。包括档案培训教学内容安排、教案质量、授课质量、实践考察质量、实际操作质量、培训档案资料管理等。还有考评档案培训效果。包括档案培训学员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学习态度和学风、理论素养和理论运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内容。最后考评档案培训学员回原单位的素质与能力提升情况,以检验档案培训的实际效果,为改进档案培训提供依据。根据以上几个方面,对照评估指标细化考评办法,制定评估标准,对评估指标进行质与量的规定。
参考文献
[1]黄正鸿. 强化档案人员培训工作 促进档案事业持续发展――对我国“十二五”时期档案人员培训工作的一些认识[J]. 浙江档案,2011,04:35-37.
学生会培训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现状与问题;观念转变;制度建议
17世纪英国普通法院上诉法院首法官爱德华?柯可在抨击教会关于国王可以亲审案件的观点时说过一段惊世名言:"法律是一门艺术,它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在未达到水平之前,任何人都不能从事案件的审理。"在司法制度中,法官之所以能作为法律的守护者,担当起维护社会良知和正义的角色,是在于法官所具备的极高的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其对法律有着超强的感受力和理解力,然而这种感受力和理解力却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只有通过专门的培训才可以获得。为了让法律的正义得以彰显,初入法院系统的预备法官,无疑应该成为重点培训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培训条例》已将预备法官培训作为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加以规定,预备法官培训重点不仅包括提高法律适用能力,还包括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一、预备法官培训的现状与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2006年3月30日下发的《法官培训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拟任法官的人员,应接受预备法官培训。"第十五条规定:"预备法官培训应注重岗位规范、职业道德和审判实务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年。"2006年,国家法官学院结合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全国法院拟任法官人员的实际,先后分专业举办了三期预备法官培训班,一些法官学院分院也经授权和委托开展了预备法官培训工作。经过近一年的教学实践,已积累了一些基本的经验。为认真贯彻落实《法官培训条例》,提出了"2007年--2010年全国预备法官培训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规定了培训期限和培训方式:预备法官培训的期限为一年,包括在校集中授课和校外实习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分配原则要求是:一是在校集中授课时间三个月;二是校外实习时间八个月。 在校集中授课和校外实习原则上分两个阶段分别进行,但开展培训的机构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分段穿行。培训内容包括:在预备法官在校集中培训中,应突出培养学员的法官职业素养和审判技能。在校集中培训的教学内容应包括法官职业素养、审判理念和审理思路、审判技能(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其他实务技能)。 法官职业素养的教学内容应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谐社会的构建、法官职业道德、法律思维等内容。实习方面的规定:在法院的实习主要应在中级法院、基层法院进行,除应集中对法院各审判业务进行全面涉猎外,还可根据学员意愿及其今后拟从事的审判岗位在实习阶段予以重点考虑和保证,但学员实习的部门不得少于2个。条件允许的地方可组织学员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进行实习。使学员通过培训,达到初任法官的任职要求。在实践中,全国法院系统的预备法官培训并没有原原本本按照上述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预备法官培训的价值定位不准确
对预备法官进行培训,最终目的是为了让其成为一名优秀并合格的法官。然而,我国目前对于法官的遴选和提拔晋升,都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还未明确法官的遴选是要追求精英化还是大众化,是从律师中选还是从下级法院中选任法官;也不明确法官的提升是根据资历、年龄还是知识能力进行。这些问题认识不清楚,导致对预备法官培训工作的价值定位一直不明确,使司法实践不易操作。对于预备法官培训工作价值定位的不准确,导致了预备法官培训工作低水平、低层次。
(二)预备法官培训具体配套制度不完善
1、零散的师资,拼凑的教材。目前预备法官的培训基本上以兼职教师为主,而兼职教师队伍又明显不符合预备法官培训讲师的条件。当前,在各省开展的预备法官培训中,师资配备主要倾向于选择来自高等学府的教授或法理理论家,或是来自最高法院、高级法院的学者型法官,极少是-选择来自基层法院的法官。这些授课老师具有丰富的理论功底,能够充分阐释司法哲学,并对某一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然而,关于预备法官所需要的社会阅历、生活经验、地方民俗及乡俗、司法心理、理性以及说服、调解的技巧等知识,上述的学者们不可能深入了解,甚至也没有经历过。这是目前预备法官培训知识过于"专业化"而忽视适用价值的主要原因。另外,预备法官培训工作虽已开展,但符合预备法官培训实际需要的教材至今还很少,即使编写了一些,也落后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要求,没有形成体系,教材内容东拼西凑。
2、培训课程与培训目的存在差距。审判技能是作为法官需要具备一项基本能力。实践中,各省级法官培训学员在开展预备法官培训均把传授审判技能作为一项重要课程。然而,参加培训的预备法官却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的心理问题、做好群众工作、借助社会其他组织力量和乡规民俗等法律之外的条件和因素解决纠纷、应对突发事件等技能这些才是真正需要进行培训学习的。而现在的预备法官培训对审判技能的总结仍停留在了对静态法律适用技能、证据判断及运用技巧等方面,与实践相差甚远,这样的培训无疑不能达到培训的目的。
3、培训方式不适应。各省法院仍将专题讲座作为预备法官培训中一种主要的授课方式,教学方法也使用了案例教学法、专题讨论、实习等等方式,但是概念化、教条化和形式化的模式仍然没有得以改变。预备法官所接收的这种培训模式,在将来的职业生涯中就无法激励其充分发挥处理具体问题的主管能动性以及创造性地运用法律的能力。
4、管理制度制约培训效果。许多参加预备法官培训的法官认为,集中学习阶段并未实现预期的目的,培训效果不甚理想。究其原因,预备法官培训管理制度并不健全,多数法院培训管理的重点放在了学籍管理和学业成绩管理,而对于教学管理和学院日常管理制度就相对薄弱了。这些因素也会制约培训效果。
(三)法学教育面临的问题影响预备法官培训目的
有学者在预备法官的培训中,常常有这么一种感受,即不少高校毕业的法科学生由于欠缺起码的法律思维,以致即使在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任职资格乃至任职多年后,依然无法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该学者指出他不止一次在课堂上拿出一些较为疑难的民事案件让学员们进行分析,不少学院竟然不知从哪里入手,最后不得不仅凭自己的感觉(正义感)对案件发表意见,还有不少学院虽然也找出一些已经学过的理论知识来论证自己的观点,但常常是各抒己见,甚至相互间常常无法进行有效的交流(无怪乎不少人要质疑法学的科学性)仅有极少数学员从请求权基础的角度对案件进行有步骤的分析,但也很不规范,常常是顾此失彼,漏洞百出。①出现以上情形,高校的法学教育难辞其咎。近年来法学院校扩大招生导致入学门槛低,学生资源的急剧增涨导致合格教师资源匮乏等问题,引起社会对法学本身价值的质疑,甚至出现一种"人人可以学法律"、"人人可以教法律"的怪现象。法学教学的课堂上,教授讲授的是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制度,一个学期结束时,学生对这些基础知识也许耳熟能详,有的甚至能够倒背如流,但是,当他们遇到实际的案件时,就可能不知道从何处下手了。在笔者看来其根源就是欠缺成熟的法律思维。王泽鉴教授在《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一书中,开篇就谈到学习法律不仅仅是要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和解决争议的能力。②可见,除了法律知识的传授外,法律思维的培养也应是高校法学教育的主要内容。
二、转变预备法官培训观念
(一)培训方向的转变
根据法官职业化的要求, 预备法官培训至少有以下四个层次的内涵:一是指培训基本法律知识,主要使预备法官掌握法律基本理论,构建法律信仰和树立司法精神,掌握和认识基本的审判程序、诉讼知识和规则等;二是指培训法律条文,主要是帮助预备法官掌握实体法律,加深条文理解,增强法律适用能力;三是指培训审判技能,主要培养法官的理性思维,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如庭审驾驭能力、辨别认证能力、论证说理能力、表达能力等;四层是培训职业精神,主要使法官从政治、经济、社会人文等高度,增进对现代司法价值和理念的认识,提升对职业内涵、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精神的理解。我国目前的预备法官培训主要体现了前两个层次的内涵,即重视法律基本知识和法律条文的培训,而审判技能和职业精神的培训则比较薄弱。符合司法实践的法官培训,必须在培训取向上提升层次,既要重视强化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培训,也要重点突出审判技能和职业精神的培训,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从普及性培训向专业化培训转变。司法审判是一项高度专门化和技术性的工作,不仅是简单地适用法律条文,而是要在审判中融入法官的法律思想、司法理念和审判经验,实现法的终极关怀和内在价值。一方面要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人文情感、文明的司法礼仪、自觉的廉洁意识;另一方面,还要具有深厚法学理论功底、过硬的专业知识、丰厚的文化底蕴、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良好职业思维、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审判经验。
(二)教学模式的转变
我国《法官法》规定:法官的培训,贯彻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预备法官培训作为一种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成人培训,其在培训对象、目标以及培训内容上都应有着鲜明的特点,必须采取符合法官培训规律的教学模式。在教学模式上,可采取以下四种方法,逐步实现填鸭教学向互动式教学、经院式教学向实践式教学转变。1、提问互动式。教师与学生通过相互提问、辩论来推进教学过程,在研究讨论中互相启发、加深理解, 充分发挥学员的主观能动性,使预备法官快捷而全面掌握所教学的内容,深刻理解法律原理。同时,学员通过反馈意见的方式,使教师掌握学员的知识需求,从而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以达到事半功倍的培训效果。2、指导性案例教学。围绕典型案例,追溯法学理论所产生的根源、价值和走向,通过分析实际个案来发掘、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定、立法精神和适用体会,在分析和解决问题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促进知识向能力的转化。3、庭审观摩式。通过观摩庭审、庭审示范、交流切磋,以此来丰富学员审判经验,提高驾驭庭审能力,使法学理论与审判技能融会贯通。4、实践锻炼式。一是对培训学员采取集中培训,并要求学员定期回所在法院办案相结合的办法,使学以致用。另一方面,通过上下级法院之间、同一级别法院之间相互挂职锻炼的办法,实现法官业务水平的提高。
三、预备法官培训制度完善的建议
(一)准确把握预备法官培训的价值定位
我国法院一共分为四级,对于每一级的预备法官培训应当采取不同的培训方法。例如,基层法院的预备法官培训,首先是司法理念的灌输。基层法院所处的广泛的基层社会并非已然是"陌生人社会",而仍是一个费孝通意义上的乡土社会。在这里,生活的传统规则,以及"人情正义",事实上成为乡土社会平时更为常用、更容易接受的法律样式。当传统文化的某些特征还深深烙印在社会的肌理中时,以现代司法理念解决乡土社会纠纷这一理论上成立的命题在实际生活中的推演是极其缓慢的,甚至会带来打破生活和谐、纠纷解决不彻底或低效率的弊端。从这个角度而言,当前我国基层法院的最主要的功能是解决纠纷而非落实规则。因此,处于基层社会的基层法官处理案件的司法理念,应与上级法院有所区别。
(二)完善预备法官培训的具体配套制度
1、建立与预备法官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培训模式。一是课程设计应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进行预备法官培训前应广泛征求预备法官意见,及时了解培训需求。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二是扩大启发式互动式培训方式的比例。减少传统的课堂专题讲座方式的上课时间,启发式互动式培训则进一步予以突破,逐步形成以案例教学为主线,以专题讲座、法官论坛、案例讨论、观摩庭审等为主要形式的集讲授式、案例式、模拟式和体验式为一体的教学模式,并突出教学手段的互动式。三是模拟法庭实战演练,以此培养法官担任者的临场处置能力,促进学员独立思考,锻炼法律思维。
2、建立"以法官教法官为主,教授教法官为辅"的培训师资队伍,实习培训师资动态管理机制。在培训中主要课程的教学任务均聘请审判一线的优秀法官来承担,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办案能手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同时,也要重视高校教授的理论水平的传授,办理案件不仅仅是对法律条文的应用,也应理解其内涵的法学理论,这样处理的案件才能更加让人信服,尤其是在民事案件中,要贯彻自愿、公平、正义等原则。根据兼职教师的工作特点,每一个培训专题均选聘三名兼职教师,以确保培训计划的顺利完成,并对兼职教师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理论密切联系实际的预备法官培训师资队伍。
3、建立完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提高培训质量。一是教师备课检查制度,确保授课内容具有实用性,实效性强;二是随堂听课及教学测评制度,随时掌握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和教学效果,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二是严格考核制度,实行惩罚制度。对集中培训学习考核和实习考核都合格的,颁发国家法官学院验证的合格证书。考核综合成绩不合格或中途退学的学员,不予颁发证书。
4、建立长效经费保障机制。提升预备法官素质、加强审判技能和司法能力、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预备法官培训工作关涉法官职业化建设的基础,要取得培训成绩,就要确保培训的生命力,必须建立一套良好的长效经费保障运行机制。
(三)采用指导性案例教学进行预备法官培训
问题是, 法学教育应如何培养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呢? 有学者认为, 法律思维的培养离不开案例教学, 因为案例教学的实质就是通过实例演习以使学生掌握相应的案例分析方法, 进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长期以来, 我国的法学教育过分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视方法的训练, 这是造成法律思维欠缺的根源, 而案例教学则正是克服这一缺陷的手段和方式。③因此, 就法学教育而言, 案例教学的重点首先是训练学生分析案例的方法, 其次才是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进一步理解并消化相关法律知识。这就不难理解案例教学与课堂举例之间的区别:课堂举例的目的大多是为了对个别知识点进行解释说明, 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相关制度和理论, 但案例教学则重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以帮助学生掌握分析案例的技巧和方法。
高校法学教育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来提高其法律思维,是否预备法官培训也可如此呢?但应该注意的是,法官培训和高校法学教育的目标毕竟是不一样的,因此,预备法官的培训应当区别于法学教育。预备法官在培训之初即使掌握了法律基础知识和统一的法律适用方法,法官适用法律裁决实际案件,仍然会面临不少难点,例如法官在抽象的法律适用于具体的案件时,需要对抽象的法律进行解释(狭义上的解释);甚至,在作为私法的制定法存在漏洞的情况下,还需要法官填补私法上的漏洞(广义上的解释)。为此,法官必须掌握并熟练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和法律漏洞的填补方法,以使用法律并解决个案纠纷。④此外,虽然通过立法发展法律的情况是常态,但也应该看到,无论是法官对法律进行狭义上的解释,还是对作为司法的制定法的漏洞进行补充,也都是在通过对个案的裁判,对法律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尤其是那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的裁决,对相关案件的审理将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审理该案的法院的层级越高,其裁判的指导性就越强,对法律发展的意义也越大。我国虽然没有判例,但是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在实践中也在慢慢的凸显。由于法官解释法律或填补法律漏洞都是通过个案来实现的,因此,对这些具有指导性的案例进行解读也就必然成为法官培训的重要内容。由此可见,通过案例教学,不仅有利于法官掌握法律解释方法和漏洞填补方法,而且也有利于法官熟悉相关法律的发展。
预备法官培训是将以往需要在实际工作中才能完成的从院校毕业生到法官适应过程的转变,使学员在合格完成这项培训后达到初任法官的任职标准。预备法官培训的目的是使学员能掌握审判工作所需要的各项职业要求和职业技能,因此,预备法官培训既不与一般大学法律院校法学教育相同,也有异于在职法官培训,其中心任务是教会学员初任法官应具备的各项职业技能,使之符合法官的基本职业要求。因此,预备法官培训应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教学培训方案体系,包括培训内容、教学方法、师资配备和管理考核制度,应拥有一套不同于其他相关法律培训的方案体系。另外,由于各地司法实践中差异很大,培训计划应当有所变通。
注释:
①吴光荣:《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中的作用》,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七辑)。
②王泽鉴:《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③吴光荣:《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和法官培训中的作用》,载《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七辑)。
学生会培训方案范文第4篇
关键词:教育干部;培训;电子档案;管理
开展教育干部培训是高校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干部培训在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十多年来,接受培训的大批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事实证明,培训是继续教育和提高校长素质的有力手段。但培训面积大、人数多、形式多样、人员调离与转岗、学校合并等原因也给培训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利用现代化的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建立培训电子档案,探索多种形式的管理模式和方法,已成为目前高校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者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教育干部培训电子档案的特点
教育干部培训电子档案既有电子档案的共同特点,也有别于其他电子档案的特性。
1.共性
依赖性。电子档案的形成、存储、转移、输出等均须借助计算机、照相机、录像机等设备才能够完成,一旦离开计算机等设备,电子档案就无从谈起。电子档案依赖性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数字编码、硬件、软件、技术设备更新和安全加密等。
数字性。电子档案是数字化信息技术的产物,其信息形态是数字化的。人们在计算机上看到的由文字、图形等构成的电子文件形态只不过是电子文件的某种输出形式,电子档案均是以数字编码的形式存在,所有的操作处理实质上都是数字信号的相互转化。
共享性。电子档案容易复制,便于传播,发达的网络技术平台能够实现电子档案资源的共享。
2.个性
不稳定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电子档案产生之初,由于培训工作任务的突击性和时间安排的局限性,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培训,同一时期可以有不同类别的培训,基本上不按照学期或者学年规划,具有任意性,电子档案的形成时间出现延迟,从形成时间上来看具有分散性、不连续性和不稳定性;二是由于受载体寿命、保存环境、管理手段和方法等因素的影响,电子档案容易遭到损坏,从而影响到电子档案的安全。
多样性。主要存在于电子档案的归档整理过程中,是由教育干部培训类型的多样性和电子档案载体形式的多样性决定的,具体体现在档案类型和档案形式上。根据培训形式,可分为常规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各种专题培训、异地办班培训、网络培训、远程培训等;根据培训学习方式,可分为学分制、脱产、半脱产等;根据培训目的,可分为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研修培训等;根据档案形式,可分为文件、培训方案、领导讲话、规章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讲义、科研课题、教学质量评估等。培训的内容广泛,种类繁多,目标不一,对象参差有别,直接造成电子培训档案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给立卷归档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系统性。主要体现在电子培训档案归档和检索的过程中。从办班开始到结束,每期培训都有一系列有序的组织实施过程,如确定办班意向、上报领导审批、制定培训方案、组织报名注册、组织课堂教学、资料录入、证书审批、证书发放等。在归档时需要广泛收集各个环节中的相关资料,经过精心的整理、组卷、编目,成为一套完整的培训档案,方便今后检索查询。
二、教育干部培训电子档案的分类
培训档案主要分为学员培训档案、培训班管理档案和培训知识储备档案三个大类。
1.学员培训档案
学员培训档案是培训管理部门为受训者建立的体现受训者在一定时期内参加培训项目的记录性文件。档案的主要内容涉及个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务、职称、单位、参加培训的名称、培训日期、培训学时、培训机构、授课人、培训结果、培训费用等。
2.培训班管理档案
培训班管理档案是培训管理人员在培训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一些过程性文件档案,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项目建议书、培训项目评估报告,培训中心及外聘培训师资档案、培训证书打印发放和继续教育档案、培训业务定点联系机构档案等。
3.培训知识储备档案
培训知识储备档案是由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积累和不断完善的、在培训过程中形成的知识数据档案,主要包括以专业类别划分的自行设计和开发的培训课程、各种介质形态的培训书籍和讲义、培训实况影像记录光盘,另外还包括以发生时间为分段的同一培训课程的版本修订、知识补充与变更情况档案等。
三、建立教育干部培训电子档案的必要性
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保存及开发利用是培训档案管理要面对的新课题。由于电子档案的信息内容是数字化, 文档处理需要一体化;电子档案保存是技术化,开发利用形式又是多样化,造成电子档案的管理与纸质档案的管理有着明显的区别,形成了电子档案管理的特殊性。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档案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保存轻利用的现象。无论是纸质档案还是电子档案,档案保存的目的都是利用,存而不用只会失去档案的价值,造成档案的浪费。时代在发展,教育干部培训工作也必须与时俱进。为适应校长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培训,必须建立培训电子档案。
四、教育干部培训电子档案管理措施
随着计算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培训档案管理的电子化和信息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电子化和信息化管理能够充分提高培训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效率,实现相关信息和数据共享,从而节约人力物力给培训档案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电子档案存储信息量大,便于归档整理和编目,有利于信息整合和开发利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能够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使培训对象足不出户就能够接受培训,方便各类人员的检索查阅,使教育干部培训工作更加人性化、公开化和方便化。
1.收集整理归档
培训档案内容很多,从培训班前期准备时就应着手资料的采集、整理、加工、归档和档案的电子化。自培训班筹办之日起就开始建立培训班档案和学员档案,培训班的档案包含培训班通知,培训班学员报名表,培训班实施方案,培训班教学讲义、提纲,培训班教材、课件、参考资料,培训班音像资料,培训班照片,领导讲话,学员名册,考勤表,研讨交流论文,研讨交流会议记录,考试试卷及成绩,教学效果测评表,培训班教学意见、建议表,教学质量评估资料,培训班总结,宣传报道等内容。
学员档案包含学员培训情况登记卡,个人信息,培训班名称及培训时间,培训科目、课时及考核成绩,考勤情况,班主任鉴定,培训机构意见,人事部门意见,学员考试成绩、参训学员花名册等。以班次为单位建档,凡属培训班档案的基本内容均逐项录入电子档案。
每期培训结束后,都要及时做好培训电子培训系统的电子报送工作,将培训的办班计划、课程表、校长培训审核表、学员成绩等报送河南省教育干部培训中心审批,待审批合格加盖省教育厅公章后及时做好计算机证书的打印及发放留档工作。
2.载体的管理
培训档案的载体主要是只读光盘、一次性可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等。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归档后的培训电子文件需要集中存放,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三份,一份封存保管,一份供查阅使用,另一份异地保存,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存储培训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标明编号、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等;归档的载体应作防写处理,不得擦、划、触摸记录涂层,存放在适宜的温度、湿度环境中,要远离强磁场,与有害气体隔离。
3.制度上如何规范
培训电子档案从形成、归档到开发利用,中间经过许多环节,培训的电子文件类型包括文本文件、图形文件、多媒体文件,还有学员成绩数据库、学籍管理数据库等。将如此复杂、数量众多的电子文件收集归档,必须有规范的制度约束,因此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使归档工作有章可循。可根据《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和《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结合各类培训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培训电子文件归档细则》《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等文件,以加强对电子文件的全程管理。
4.人员的培训管理
《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培训,努力探索干部培训管理的新模式和新途径。
新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现代化的成果在档案管理工作的应用对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业务素质要求。因此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档案信息化的要求,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通过不断学习,提高自己的档案管理和计算机业务水平。
培训中心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人员的培养,加大档案人员业务培训力度,注重加强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心理教育及职业引导,爱岗敬业,勇于探索。加强电子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充分利用高校和社会上广泛的教学资源,结合工作实际以多种形式按需施训,使档案管理人员能不断学习最新的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5.建立与其他高校培训机构的联系
此外,培训部门要注意加强沟通,建立与其他高校培训机构的联系,实现资源共享。高校培训部门要主动走出去,加强沟通,建立与其他高校培训机构的横向联合,打破各个高校培训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实现培训档案一体化管理,通过建立局域网、培训档案数据管理中心、网站等,利用网络开展在线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总之,面对教育干部培训电子档案管理的现状,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干部培训电子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探索干部培训档案管理的新模式和新途径,以适应现代信息社会的需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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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培训方案范文第5篇
根据省《年农村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市卫生局制订了《市农村卫生人员年培训方案》(以下分别简称《培训计划》、《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结合培训任务和职责分工,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合理分工,分级实施
本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分为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药剂人员培训和村卫生室人员培训三项,其中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理论学习由省卫生厅安排(30天),省职工医学院卫生人员培训中心具体实施;进修学习由市卫生局安排(100天),市内23家医院及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乡镇卫生院药剂人员培训由市卫生局安排(10天),市卫生学校承担培训任务。乡村医生理论(30天)和进修学习(60天)由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安排。城市区乡村医生的理论学习统一安排在市第二卫生职业中专进行。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县(市、区)和我市承担本年度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的教学机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卫生人员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培训计划》、《培训方案》要求和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期完成各自承担的培训任务。各县(市、区)要制定具体的《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重点做好方案制定、培训组织、教学评价、学员审定、培训档案建立、乡村医生培训机构确定和总结评价等工作。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学机构、医疗单位,要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并按照培训大纲的要求,认真编写培训教案,科学设定课程、课时,安排好任课教师,切实做好理论及实践教学、学员管理、考核评价、生活安排和培训资料收集等工作,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培训印迹有据可查。
三、严格管理,确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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