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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专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母婴健康安全行动计划
为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障母婴安全,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自2024年起,在全国组织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为核心,以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抓手,以强化质量安全管理为保障,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温馨的妇幼健康服务,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健康。
二、行动目标
自2024至2024年,通过开展母婴安全行动,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到2024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8/10万,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5‰。在此基础上,树立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
三、行动范围
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助产机构),重点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妇产医院。
四、行动内容
(一)妊娠风险防范行动。
1.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以科学备孕、孕产期保健、安全分娩为重点,制订孕产妇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开发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材料。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大众媒体,制作参与科普节目,积极撰写科普文章,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普及孕育健康知识,提升群众健康素养,使每个孕产妇成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积极参与配合医疗保健活动,提升自我保健和风险防范意识。
2.做好备孕咨询指导。将妊娠风险教育作为孕妇学校开班第一课。设立生育服务咨询室,汇集妇科、产科、生殖、遗传、心理、中医等专业力量开展多学科协作诊疗,规范提供生育力评估和备孕指导。综合评估妇女基础健康状况、生育能力和年龄等因素,客观告知妊娠几率和风险,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龄高危妊娠风险。
3.开展妊娠风险评估。按照《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作出明显标注。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一般风险)”、“橙色(较高风险)”、“红色(高风险)”和“紫色(传染病)”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对患有疾病可能危及生命不宜继续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4.提供生育全程服务。使用全国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整合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避孕、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无缝连接“一条龙”服务链。规范有序开展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服务,严格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产妇分娩后及时采取避孕措施,减少非意愿妊娠,合理控制生育间隔。
(二)危急重症救治行动。
5.加强高危人群管理。筛查妊娠危险因素,识别高危孕产妇,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严格实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密切监测、治疗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根据病情需要及时转诊。
6.查找救治薄弱环节。每半年组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等业务科室和医务科等职能部门召开至少1次联席会议,梳理在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方面存在的管理、技术问题,完善诊疗预案和管理制度,建立孕产妇用血、转运等保障机制。积极探索开展孕产妇危重症评审。
7.针对死因完善预案。结合区域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以及本机构实际,针对产后出血、新生儿窒息等主要死因建立抢救流程与规范,明确相关科室和人员职责任务,确保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建立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医患沟通和媒体沟通机制。
8.建立救治协调机制。设立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院长具体负责,协调建立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建立院内多学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小组。完善产科、儿科协作机制,鼓励产科与儿科共同确定分娩时机,儿科医师按照院内会诊时限要求准时到达。
(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9.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专门部门,负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产科、儿科应成立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组长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医疗质量安全案例警示教育。
10.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强化产科探视管理,新生儿在院期间佩戴身份识别腕带,完善新生儿出入管理制度和交接流程,做到身份有识别、交接有登记。规范处理医疗废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胎盘和死胎(死婴)。加强新生儿病房、临床检验实验室、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医院感染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手卫生和医院感染监测等规定。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以及多部门协同干预机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暴发报告制度,有效防范医院感染。
11.促进质量持续改进。针对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等重点部门,围绕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制定质量评价标准,建立相应的质量安全考核指标。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应当每月开展自我评估与分析,制订并落实质量持续改进措施。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信息。
12.定期报送母婴安全信息。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定期报送住院分娩、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出生缺陷等个案数据以及服务资源数据,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第一时间通报辖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记录和报告相关制度。
(四)专科能力建设行动。
13.加强临床专科建设。以各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为抓手,提升产科、儿科专科诊疗水平。综合性医院着力加强妊娠合并症处置、危重孕产妇多学科联合救治,重点提升疑难重症诊疗能力。分娩量较大的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着力加强产科亚专科和新生儿科建设,逐步建立产科重点专病医疗组。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方法,开展中成药合理使用培训,促进孕产妇和婴幼儿安全应用中药。加强危急重症中西医临床协作,提升诊疗救治能力。
14.促进保健专科发展。开展妇幼保健专科示范单位建设,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内容,加强人才建设,促进预防保健与临床医疗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后保健、儿童眼保健、儿童听力保健等保健专科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推广应用中医防病保健方法,扩大中医药在孕育调养、产后保健等方面的作用。
15.强化专业技能培训。结合辖区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情况,确定技能培训主题。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升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紧急剖宫产自决定手术至胎儿娩出时间(DDI)应当努力控制在30分钟以内并逐步缩短。保障产科医师、助产士、新生儿科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针对性继续医学教育。
16.推进科研攻关和临床转化。以临床应用为导向,在产后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植入等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处理及出生缺陷防治、早产风险提示、早产儿救治等方面组织开展科研攻关。加快推进产后出血防治、新生儿复苏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
(五)便民优质服务行动。
17.优化诊疗资源配置。按照开放床位和配置标准,足额配备医护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服务资源与服务量相匹配。在门诊合理安排B超等设备,增加胎心监护等可穿戴设备,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优化产科诊室布局和服务流程,集中产科门诊、超声检查、胎心监护、采血、尿检、缴费等环节,努力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自助服务设备,提供便民服务设施,在儿科和儿童保健门诊设立母乳喂养室。
18.推进全面预约诊疗。三级综合医院和三级妇幼保健院的产科预约诊疗率≥70%,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的前提下,推广预约住院分娩,对预约孕产妇优先安排住院床位。
19.提供便民利民服务。通过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方式,减少患者排队次数,缩短挂号、缴费、取药排队等候时间。提供自助打印、网络查询、手机信息等多种形式的检查检验结果查询服务。规范落实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惠民利民政策和措施。
20.倡导温馨舒适分娩。营造温馨、舒适的产房环境,提供以产妇为中心的人性化分娩服务。积极开展专业陪伴分娩等非药物镇痛服务,鼓励开展药物分娩镇痛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开展家属陪伴分娩。
五、行动步骤
(一)2024年工作安排。
1.2024年1-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母婴安全行动计划》部署相关工作。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行动计划和当地实际,制订本省(区、市)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做好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性。各省(区、市)的实施方案要对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较高的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重点区域制订针对性的策略措施。
2.2024年6-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二)2024年工作安排。
1.2024年1月,总结2024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24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24年度情况,部署2024年工作。对2024年度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24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三)2024年工作安排。
1.2024年1月,总结2024年度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2.2024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24年度情况,部署2024年工作。对2024年度示范母婴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表扬,在全国会议上进行经验交流。
3.2024年3-12月,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督导检查,推动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发现先进典型,挖掘一批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示范单位进行宣传报道。
4.2024年10-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母婴安全行动计划3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推进母婴安全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六、行动要求
(一)细化落实行动措施。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确定部分重点联系医院,强化督促指导,定期了解工作进展。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要建立重点联系单位制度,督促医疗机构采取措施切实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
(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委管医院要发挥“国家队”表率作用,省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要发挥区域“龙头”作用。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挖掘、树立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引领,带动辖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各地推荐的示范单位,遴选出一批全国示范单位组织系列报道,供各地交流学习。
(三)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妇科专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文章通过对湖南省长沙县妇幼保健院设计方案修改过程的阐述,明确了新形势下我国新型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功能定位:即建立以围产保健中心、妇女保健中心、儿童保健中心为重点的三大中心, 明晰了妇幼保健院与普通医院模糊不清的界线问题。
关键词
新型妇幼保健院 三大中心 功能定位
一、设计背景
2012年9月,在长沙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项目竞赛中,我们中标方案的设计思想是建设一所 “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医疗为主体的小综合、大专科的专科医院。设计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规划病床数500张(其中一期300张)。根据标书要求,参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同时增加了“保健中心”的功能区。设计中考虑到保健功能是为健康人群服务的,所以在总体布局上将“保健中心”独立成区,专设出入口及门厅,注重与就医者的分流。
在方案深化设计的同时,我们得知发改委、原卫生部开始对全国的妇幼保健院进行体系建设。根据方针,在县级开始实施功能定位为围产保健中心、妇女保健中心、儿童保健中心的妇幼保健院。三大中心的提出,明晰了长期以来妇幼保健院与普通医院模糊不清的界线问题。
由于当时正处在国家政策的出台阶段,方案深化没有具体的方向,也没有相关参考资料,我们只有学习、参观在这方面率先贯彻思想的兄弟单位,同时与原卫生部发展研究中心及妇幼保健协会紧密联系,向国家医网中心请教。得到了许多相关行业专家的指导,并在长沙县保健院领导的全程参与支持下,历时半年时间,将设计方案定稿。
二、功能定位
妇幼保健院与普通医院的区别到底在哪 里?最直接的理解就是普通医院针对患者的疾病展开系列诊治活动,而妇幼保健院更多地关注妇幼个体及群体的身心健康、成长问题,从而推动人口素质的不断提高。它的功能定位、结构体系、工作目标及服务模式、服务人群均有别于普通医院,同时又与医院建立起转诊关系。
妇幼保健院的学科体系分为一、二、三级,关键在每个一级科室下面的二级专科建设。
一级科室设三大中心,即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而二级专科则是各一级科室下设专科。
围产保健,包括婚前检查、孕前及孕期检查、产后恢复。
妇女保健,包括青春期、孕期、更年期的全科体检及健康管理。
儿童保健,包括儿童从出生到十八岁期间生长发育过程的全科体检及健康管理。
妇幼保健院的建设需围绕三大中心来打造,同时适当的结合临床。临床医疗以产科为主,带动新生儿科,再带动常见病种的儿科、妇科及大内科、大外科的发展。因长沙县妇幼院还承担了一部分县人民医院的医疗功能,因此在急诊部保留了部分小综合门诊,住院部设置少量内、外科病房。
三、设计理念
(一)整体构思
新方案在设计理念上强调以人为本,即在一定区域内、甚至一个平面内解决人们的就诊流线,从挂号、收费、诊查到治疗、住院等,以最便捷的方式完成所有流程。各层均设挂号收费处。并将妇产科大量使用的超声科集中设置在同层中心位置,以便进行资源共享。
方案还特别突出了保健部分,按三大保健分区,没有将妇科、产科就医者作为具有感染性的人群分离,而是和健康的保健人群按二级学科的专业内容、“就诊”流线分区设计。
保健院的临床部分主要设儿科门诊、急诊、肠道及发热门诊。其他医疗部分为新生儿科、妇科、少量内科、外科。
儿科门急诊是妇保院最大的易感染区,在设计上设置相对隔离的独立区及出入口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点中标方案与修改后的方案一致。儿童门诊置于一层,与急诊部相邻,方便儿科诊治,减小了病患儿童诊区对其他部分的干扰。
感染门诊的位置设在东面住院楼下,紧靠急诊部,方便急诊分诊后传染患者的就诊。这样县妇保院所有带感染源的门诊医疗区域都集中布置在东侧,由规划道路出入,与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分设在两个方向,避免就诊人群与保健人群流线交叉。
另外,婚检部分与体检中心结合,设有单独入口,直接对外。
(二)三大中心
1.儿童保健中心
设置在二层,除临床外,还主要体现在:健康管理,即儿童查体、健康管理、综合保健指导;免疫接种,即疫苗接种;五官保健,即听力筛查、眼保健操、口腔保健;儿童营养,即身体发育监测、饮食营养个体化指导;认知心理,即认知能力与心理行为评估与促进;运动体质,即运动功能体质监测与促进;脑瘫康复,即脑与神经发育及功能障碍评估与康复。
根据这些要求,儿童保健中心设置了情景式训练区、保健门诊及检测区和康复训练区等。
儿童保健中心与原方案相比,增设了许多内容,面积也有所加大。传统的儿童保健,一般仅设置一间体检房,而现在则提供了一整套完整的系统方案。认知专科从智力筛查到认知心理促成,按学科体系充分发挥孩子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适合他们生长发育的环境和条件,而不仅仅是关注脑瘫病儿。营养专科的构成,让孩子从一出生就进行体质测评,指导喂养,减少成年后慢性病的发生。运动体质需经过评估监测,与国际接轨。情景式训练是对运动体制的检测与训练,以达到国民体质标准。同时,检测与训练设施要兼顾正常儿童与脑瘫患者。三大保健中心中,一整套完整的儿童保健中心所需的场地也是最大的。
2.妇女保健中心
设在三层,妇女保健关注的是妇女的健康,从青少期——育龄期——更年期——老年期,提供全面系统的服务。在妇女保健中心,方案设置了妇女病治疗区、妇女病检查区、妇女保健区等。
3.围产保健中心
围产保健与产科共同构成围产医学中心。因此在病房楼的三层布置了产房,与之融合。围产保健包括孕前保健、孕期营养指导、哺乳指导及产后康复。设计上,以产科门诊区、产后保健区、产后康复区来满足围产中心的要求。
由于妇产科均设置在三层,因此将超声科集中布置在同层,以方便孕产妇及妇女保健的需要。
其他如行政办公、保健办公、信息中心、检验中心、病理科等布置在四楼顶层。
四、注重特殊群体需求
妇幼保健院除学科体系不同外,其他方面也有别于普通医院。设计上应着重考虑妇女儿童的心理及生理特点,为其提供更安全、更合理、更人性化的建筑环境与空间。
(一)环境设计
妇幼保健院接待的人群以健康的妇女儿童为主,医院的内外环境可以更活泼、生动而富有朝气。建筑在色彩上不妨以白色为主,依然体现保健院的功能,局部搭配橘红、粉色等。造型可结合色彩,进行几何形体的穿插、虚实体块的对比,为妇儿提供丰富的想象力及建筑美感。
(二)安全性及无障碍设计
妇幼保健院应更注重安全性及无障碍设计,如防火分区的设置,尽量以防火卷帘代替防火门,使走道更通畅,走道宽度宜大于普通医院。还可考虑设置儿童专用的盥洗设施 。
(三)公共空间的设计
妇幼人群的特点决定了公共空间的大小,如儿童的活动空间、妇女的交流和休闲空间等。儿童需要快乐就诊,且他们的求知欲旺盛,在各种细节上需从儿童的角度为其提供学习场所。如在墙面、地面上设计数字或图案,吊顶可结合科室性质布置成知识加趣味性的内容装饰等。
(四)候诊区设计
装修设计上还应考虑陪护人员的需求,可在一些设施上提供方便。如家长抱着幼儿排队等候时,可在候诊区一侧设台面,供孩子玩耍,让家长休息。儿童等候区还可结合活动区,配置游戏器具等。在装修材料的选择上,宜注重安全、实用性,色彩宜选用柔和、温馨的色系。
五、结束语
紧紧围绕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新型妇幼保健院发展方向,尤其要突出儿童保健、围产和妇女保健的功能,是我们设计师应关注的重点。同时,还应以妇幼保健院的定位人群为目标,运用细节设计打造全新的妇幼保健院。
参考文献
妇科专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1.1 有助于加强卫生管理,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
众所周知,妇幼保健工作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科学实践活动,要想确保妇幼保健工作的正确和科学决策,必须依据准确且可靠的信息资料作为前提。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医学的模式也得以转变,因此妇幼保健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也相应的发生了一些转变。这就需要通过建立强有力的情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现有的生命统计以及疾病监测信息,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要想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系统,全面且有效的档案建立工作是前提。通过科学的妇幼档案建立,能够将日常工作中产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合理有序的组合,有利于传递、储存以及查阅的方便,进而全面提升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并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1.2 有助于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
妇幼保健工作是一项技术性高、综合性强、工作量大且社会性强的工作内容。例如一个普通的县级的妇幼保健机构,需要承担对全县几十万妇女以及儿童的保健服务。所以通过妇幼保健档案,对各条线的业务情况建立一本系统而清晰的“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的开展。例如针对儿童ARI监测等,只有通过全面建立辖区内所有儿童健康状况的信息,才能有效贯彻和落实ARI标准管理方案,实现“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
2 基层妇幼保健档案的建立
2.1遵循统一管理的建立原则
基层妇幼保健机构要采用统一管理的原则,对过去和现在各项活动形成不同文件资料进行详细的搜集、鉴定、统计、整理、编目、检索、保管以及编辑归档,进而可以对历史原貌进行真实的记载和呈现,其中各类文件资料主要包括文字、图片、声像资料、实物资料和表格等。同时,要将档案建立水平作为基层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水平的重要考核标准。
2.2基层妇幼保健档案涉及的范围
基层妇幼保健档案主要是指日常工作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参考、保存和利用作用的各类材料和文件,具体是指党组织、行政组织、工会组织、共青团组织、妇女保健组织和儿童保健组织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还有财务部门、统计部门、人事部门和基建设备机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2.3基层妇幼保健档案归档类别
第一类,党群工作类,主要包括省市党委、工会和团委下达的各种文件,妇幼保健机构的工作总结、报告、工作计划、工作记要、机构设置和民主管理等文件资料,还包括工会和党务机关的工作记录、培训记录和检查考核;第二类,行政工作类,主要是指行政部门下达的工作安排、信息简报、信息通知、会议决议和情况反映,同时还有基层妇幼保健机构自身的工作安排、信息简报、信息通知、会议决议;第三类,人事资料类,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个人与技术档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批复信息和干部任免的批复信息;第四类,专业工作类,具体是指基层妇幼保健工作中的各种专业工作制度、日常工作操作规程、技术操作流程和质量标准的资料信息、业务论文和调查报告等;第五类,财会工作类,主要是指会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凭证、账单和报表;第六类,仪器设备类,具体是指各种医疗器械的说明书、合格证、使用图册,以及保健机构的固定资产资料;第七类,声像资料类,主要是指与健康教育相关的幻灯片信息、图片信息和影视资料;第八类,其他资料类,具体是指保卫工作资料、基建项目的设计图、竣工图等等。
3 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的主要措施
3.1提高对基层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的重要性认识
妇幼保健工作关系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着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的使命。档案管理工作是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提高对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是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要从发展妇幼保健事业的高度,准确把握妇幼保健工作的性质,特点,以及妇幼保健档案在服务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从思想上提高对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持把档案管理与妇幼保健日常工作相结合。把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妇幼保健卫生工作任务之中和各级领导的职责范围,常抓不懈,确保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稳步发展,服务功能不断完善。三是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多多给予关注和支持,为妇幼保健档案工作的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创造好的外部工作环境。四是注重规范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流程,有计划、有部署地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3.2提高基层妇幼保健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档案管理工作不仅是一项服务管理性工作,还是一项对业务要求较高的工作,因此对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需要档案管理人员既要具备管理能力,又要具备服务意识。可见,只有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适应当下基层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新形势。第一,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主体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实现自身业务能力的不断提升;第二,对现代档案管理知识的学习与掌握。档案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代化档案管理知识的钻研与学习,提升自身信息化管理的水平和技能,适应现代化信息的建设需求。
3.3完善基层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制度
科学健全的档案管理机制和规章制度,是促进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发展的关
键。为此,有必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第一,实行各级领导岗位责任制,对基层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整体规划。通过对职能、责任的层层规划和监督,保证档案管理共组落到实处;第二,对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对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进行完善,最终实现基层妇幼保健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4加强妇幼保健档案信息化建设
妇科专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一、项目目标
(一)长期目标
到20*年全县孕产妇死亡率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1/3。
(二)20*年目标
1、孕产妇死亡率:以20*年为基数下降1/4;
2、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下;
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5%以上。
(三)年度支持性目标
1、无菌接生率≥98%;
2、产前检查覆盖率≥90%;
3、县、乡医疗保健机构产科人员“三基”(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80%。
二、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县辖区农业人口。
(二)项目内容
1、人员培训
(1)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对象为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各级管理职责、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与协调、转诊急救系统建设与规范等。
(2)技术师资培训。培训对象主要为县项目技术指导组人员、县孕产妇急救中心技术人员。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监督指导的方法和技能,培训计划和方法的制定,孕产妇保健、产儿科急危症的处理及转诊、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及急救设备操作规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等。
(3)县乡产科、妇幼人员培训。培训师资为经过上级培训的县级“降消”项目技术指导组成员。县级医院、保健机构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乡镇卫生院的助产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的基本急救技能措施;乡镇卫生院妇幼人员,重点培训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知识和要求、妇幼保健工作规范、健康教育技巧、妇幼信息收集与管理等。
(4)乡村医生、保健员培训。以乡镇为单位分批开展,内容包括项目意义和目标、动员、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建卡管理、住院分娩的方法技巧、产后访视、母乳喂养、婴幼儿营养指导、健康教育知识、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经费申请及发放程序等。
2、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成立孕产妇急救中心,中心设在县妇幼保健院。成立孕产妇急救专家组,负责高危孕产妇的急诊、急救工作。各乡镇要明确工作职责,村级卫生所要负责筛查、转送高危孕产妇;乡镇卫生院要加强产科建设,做好平产的接生工作,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转诊指征,进一步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
3、特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严格执行《20*年*省“降消”项目孕产妇医疗救助资金补助实施意见》,在摸清孕产妇底数的基础上,按照规定,凡农村户口的困难孕产妇(不含县城居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20元以下),经个人申请、村委会审核公示、乡卫生院复核、乡镇政府备案、卫生局审批、下发救助卡等程序并住院分娩者,每人救助*0-150元(20*年全县共救助特困孕产妇500人)。
4、促进孕妇住院分娩
(1)住院分娩实行最高限价。乡镇卫生院平产住院分娩所有费用不超过300元;县级医疗单位平产住院分娩所有费用不超过400元,剖宫产所有费用不超过1500元。
(2)鼓励保健人员完成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护送孕产妇住院分娩工作,每完成一例,由接生单位对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3)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孕产妇产前检查全部免费,合理进行医技检查,坚持合理用药,严禁乱用抗生素和缩宫素,禁止搭销非治疗用药及物品,严格掌握剖宫产指征,减轻孕产妇家庭经济负担。
5、健康教育
(1)推行“以妇女为核心,家庭为最佳场所”的健康教育模式,充分利用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时机、采用面对面的人际交流技巧,对其进行孕期保健、安全分娩、母乳喂养、科学育儿知识宣传教育。
(2)利用婚检、孕检机会开办婚前学校、孕妇学校,进行健康知识传播。
(3)制做图文并茂的健康板面,编写语言通俗的健教读本、折页,利用集会开展健康咨询,提高群体保健意识和利用保健服务能力。
(4)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传媒及宣传单、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保健知识,形成全社会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一)召开*县“降消”项目动员会。2月26日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并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2月27日-2月28日召开乡镇动员大会,并对乡村医生、保健员进行培训。
(二)开展孕产妇摸底调查。2月29日—3月2日开展孕产妇摸底调查工作,详细填写孕产妇登记表。
(三)发放救助卡。3月3日—3月5日完成贫困孕产妇救助对象申请、确定、复核、审批、下发救助卡等工作。
(四)围产期保健。救助卡下发后,由各村村医、妇女主任督促未进行系统化管理的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册,对所有孕产妇实行系统化管理。在管理中,进行高危妊娠的筛查,严格执行逐级转诊制度并专案管理,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
(五)困难孕产妇救助。制定《*县降消项目贫困孕产妇医疗救助资金补助办法》,从20*年3月8日开始,按办法规定对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实行医疗救助。
(六)专业人员培训。项目实施后,分期分批对技术师资、县乡产科、妇幼人员开展培训。
四、措施要求
(一)健全组织。成立*县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根据部门职责和分工,落实项目任务,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妇科专科建设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2024年度在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区认真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以妇幼保健为中心、以实施妇幼卫生民生工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为契机,我区妇幼卫生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保障有力
区政府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对妇幼卫生工作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区政府相关各部门根据协调工作机制,履行各自部门工作职责。全区继续实施《关于印发〈白碱滩区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该项目给予配套资金补助。区卫计委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妇幼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设立专人分管妇幼保健工作。
(二)妇幼保健网络建设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机构设置及医疗保健设备配备情况
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够按照项目服务要求,完善健全围产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等相关科室,配备专业医务人员、规范各项服务操作流程,按照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专人专职,各项妇幼保健工作任务明确。
2. 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产科建设
市第二人民医院产房急救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好,医护人员操作技术熟练。
(三)妇幼保健管理情况
1.助产服务机构及人员准入制
各医疗保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职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所有助产人员均要求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关职业。
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我区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白碱滩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和《白碱滩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实施细则》,全年共计区疾控中心进行医疗机构外首次签发2张,医疗机构内补发12张。
3.妇幼保健工作考核评估情况
区卫计委制定了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实施方案及考核标准,对辖区内2024年妇幼保健服务提供机构工作情况和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服务进行了2次考核,对于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进行了反馈。
4.建立基层健全三级妇幼卫生网络及业务指导机制
我区建立了由卫计委牵头,市疾控中心及市第二人民医院专家组成的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专家组,承担母婴保健技术指导、孕产妇死亡评审、产前筛查、妇女病普查普治、新生儿死亡评审、新生儿疾病筛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产前诊断等业务指导职责。制定并白碱滩区疾控中心对基层妇幼卫生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制度,2024年区疾控中心结合各类考核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共2次,举办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暨妇幼保健技术管理培训班2期。
区疾控中心对全区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管理进一步规范,完成托幼园所卫生保健知识培训1期。
5.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加快
建立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及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妇幼卫生信息收集、上报、审核、分析、反馈及质量控制机制,区疾控中心对收集的各类报表进行审核,及时反馈数据逻辑错误,保障各类妇幼卫生信息的准确性;建立健全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原始登记、漏报调查。区疾控中心全年收集、审核、汇总、上报各类报表约20种90余次。
7.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健全
组织辖区各医疗机构开展世界母乳喂养周宣传活动,举办“母乳喂养”专题知识讲座、现场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利用围产保健、儿童保健、产后访视等方式向孕期、哺乳期的妈妈们开展了集体宣传和一对一的宣传,共举办专题知识讲座3场,54名孕妇参加,一对一宣传100余人,发放宣传单100余份。
(四)妇幼保健服务提供情况
2024年度白碱滩区疆内户籍活产数310人(其中男143人,女167人),产妇数308人,产妇早检率90%,产检率99.0%,产后访视率99%,系统管理率89%,高危孕产妇占46.8%,无孕产妇死亡。
全区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1%,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8.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47.5%,0-6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91.3%,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发生率0.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0‰,婴儿死亡率0‰。
(五)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管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15版)》规定,独立完成向孕产妇提供艾滋病、梅毒检测后咨询、转介干预、随访管理服务等预防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全年新增梅毒感染孕妇2人(活产1人),HIV感染孕妇2人(终止妊娠2人),开展检测后咨询4人,转介干预治疗4人,随访管理服务70余人次。
二、2024年工作计划
明年我们要切实提高妇幼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推进妇幼保健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要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明确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区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建设,将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纳入区政府考核指标。
二是要加强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以实施国务院《2011-2024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及自治区《“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契机,要将保健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作为工作重心,加强区级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基本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质量。规范产科建设,积极开展产科质量评估和产前筛查工作,加强高危孕产妇的规范管理和科学干预。
三是要切实加强各类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群众受益。组织实施好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专项培训,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技能,做好筛查阳性孕产妇和婴儿的追踪随访管理。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抓好托幼机构管理、督导、评估工作,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保健人员知识水平。
五是组织医疗机构在“母乳喂养周”“预防出生缺陷宣传周”等健康教育主题宣传日,开展公众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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