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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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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范文第1篇

[关键词]空间吻合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方法

中图分类号:P208;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03-0315-01

土地利用规划实际上就是利用科学方法,增强土地与使用群体的关联性,从而推动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规划实施评价的服务群体就是土地规划本身,因而其发展及延伸前提需要建立在土地规划基础上,反之它也能够为土地规划提供理论指导,通过对评价结果的科学性研究,就能实现对总规划项目的优化调整,因此,土地规划的实施评价也可以看成是推进土地规划实施项目的前提条件。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空间吻合性评价,能够对规划环节的各项数据进行精准衡量,进而实现对总体规划的管理及掌控。

1 土地利用总规划实施评价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的推进流程是,在土地规划过程中采取相应有效的方法,对规划项目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细化考量,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土地空间的最大化利用,从而形成对全局的数据分析及质量掌控,因此也可以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是对规划流程项目中的数据进行量化分析的理论性工作。在实际评价过程中其应用主体主要是实施结果评价、效益评价及效力评价。土地规划实施结果评价就是对其推进项目中的细化内容进行分析比对,并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实现对目标完成情况的判定。

从当前形势来看,我国对土地规划的研究仍旧处于发展及进步阶段,这就使得研究主体相对较少,并且在领域内的研究重点都大多停留在了发展问题上,而土地规划研究的频率及涉及范围却相对弱化、缩小。在实际研究过程中,我国所开展的土地规划研究中对缺少对制度的研究,通常情况下,技术的研究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并且,我国行之有效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并不多,虽然研究项目不断开展及开发,但是中间环节却没有相对独立的内容限制。在研究主体中大多是方案形成前期与过程中的量化关系为核心,这就使得整体性评价相对缺失,系统评价有待完善。

2 基于空间吻合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方法

对土地利用总规划实施进行评价,通常采用的评价方法有四种,其中包括:德尔菲法法、主成分分析法、模糊综合评判法、层次分析法。在实际评价中,只运用一种评价方法是不能实现权重评定,达不到评价标准。而基于空间吻合性的土地利用总规划实施的评价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当年的评价,评价本身具有一定的空间性和过程性。在对规划执行过程中进行空间吻合性评价是对土地利用空间的变化与前期目标的吻合性进行评价,而规划执行结果的吻合性评价是指对土地目前的利用情况与规划进行对比评价,是一种宏观性的考察方案。

土地利用总规划实施的空间吻合性评价是指对土地变化地类的数量和空间变化进行吻合程度考察,要求在总量和空间位置上都符合规划目标,才能属于空间吻合。该种评价标准对规划实施的速度不进行评价,只考察实施结果的总体用地状况是否满足规划方案。但是,由于评价角度不同,最终的土地总规划实施的空间吻合性的评价结果也不相同。如在规划方案中曾将一块地规划作耕地,但是实际实施时,这块地被用作园地,那么这块用地在评价时就不符合空间吻合性。但是,基于功能性考虑,两种用地模式都属于农业用地,从这个层面考虑又属于空间吻合,因此,在进行实际空间吻合评价时,需要对土地的地类图斑、功能区、区域性三个层面进行全面的分析。

在进行土地规划空间性评价时,需要采用一定的科技手段将土地的空间状况勘测出来,因此,采用的是GIS空间叠加技术。此技术可以将现实土地状况与规划中的土地状况进行叠加对比,实现对比效果,进而直观的了解土地利用总规划的空间吻合性评价。GIS空间叠加技术可以对用地规模和用地范围是实际情况反映出来,分析用地吻合度差的原因,进行整改,从而提升年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吻合情况,实现土地利用总规划的空间吻合度评价。

3 基于空间吻合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应用探究

以某一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为例,进行空间吻合性评价。该地区属于城市发展中阶段,城市启动了很多土地施工项目,防止土地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耕地资源大量被破坏,建筑用地面积扩充过快的现象发生,对土地规划执行过程进行一定的监督是十分必要的。对该地区的土地资源数据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地区的地类图斑数量为45000,包括旱地、水田、村落、道路、河水等多种用地,但土地的分部较分散,利用分散化较严重。将土地根据农用地和建筑用地进行整体的数量统计发现,农用地面积为99654.32hm2,建筑用地面积为41235.14hm2,土地总面积为187502.63hm2。耕地是r用地的主要应用方式,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5.36%,而在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占总建设用地的92.36%。对当前该地区的用地状况与前一年的土地状况通过软件进行对比,比较中发现在地类出现的变化主要是农用地改变成其他用地,从斑块层面上看是将耕地转为村民居住点的面积最多,其次的是城镇建设用地,如道路的修建等。对该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执行过程进行空间吻合性评价。

对空间吻合度小于1的地类图斑进行分析,产生此现象可能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土地利用规划实施中进行的临时用地调整,这种情况在进行整体用地空间吻合性评价时,评价结果与规划方案中的结果是吻合的。第二个原因,可能出现了违法用地的现象,土地利用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没有符合规划方案的要求,如有发现应严肃处理,要求对已用地进行整改调理,实现土地现状与规划目标统一。对执行结果进行空间吻合性评价,评价发现该地区的地类图斑的空间吻合程度差距很大,耕地的空间吻合度最大,为0.95左右,而林地的空间吻合度最小,数值为0。由此可以看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初步阶段,实施效果与规划目标差距很大,特别是林地、农民居住点等,在后期的土地规划实施中应加强规划管理,逐步提高土地规划的空间吻合程度。

参考文献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范文第2篇

同志们:

现在开会。

今天的会议是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完成。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

今天的会议共有3项议程:……

刚才,xxx就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我们进行了培训授课,讲课内容丰富翔实,方式深入浅出,非常精彩,让我们深受启发,受益匪浅。xx市长宣读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内容、时限要求和责任分工,各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抓紧进行安排部署,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xx书记站位全局,从xx方面,阐明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大意义,分析了工作中需要把握的重大问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等具体要求,为我们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抓好贯彻落实。要把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两办”督查室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督查检查工作,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将进展情况报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组织部门要研究建立推进落实考评体系,规范考评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为落实好此次会议精神尤其是书记讲话精神,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肩负起主体责任,立即着手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依据,是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全局发展战略、体现执政水平的一件大事。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像书记讲的,要把规划编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最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肩负起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里已经成立了由书记和我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镇党委、政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规划编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立即进行安排部署,要抓紧成立工作专班,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管,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二要坚持高标准编制规划,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站在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范文第3篇

一、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

我县大多数农村居民点位于丘陵地带,居住比较分散。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宅基地管理薄弱,一些村庄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超标准占用宅基地以及抢占、非法转让宅基地等问题,形成了大量的空心村,既影响了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也不利于农村土地的有序管理。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既可以有效缓解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促进工业与农村工副业发展,又可以改善村容村貌;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使用中的不公平、不公正问题,促进农村宅基地依法管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空心村”治理试点工作,对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打好基础和积累经验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措施,切实抓好。

二、目标任务及标准

1、工作目标:通过“空心村”治理试点,提高试点村的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培育新型农民,构建和谐、文明村镇。在“空心村”治理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

2、治理标准:经过治理的村要达到以下标准,一是村庄规划得到实施,村庄规模不盲目外延,杜绝建新不交旧和私占、乱占宅基地的现象;二是村内空闲地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观,村庄道路、供水、排水、绿化、亮化、环卫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文明程度明显提高;三是建立公开公正的群众监督机制,杜绝乱批乱划宅基地现象;四是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

三、“空心村”治理重点

(一)选取试点村。各乡镇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村庄用地闲置情况进行调查,选取1-3个经济基础较好、村级班子强、群众有要求、已编制村庄规划、村庄全部复垦或集中连片复垦净增耕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村作为“空心村”治理试点。在此基础上,分析村庄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可行性,确定村庄治理模式。

(二)“空心村”治理的形式。各乡镇、村在“空心村”治理中,要结合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可采取以下几种迁并形式:①村庄合并。零散村庄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腾出原村址复垦为耕地。②在原村址上实施村庄规划,严格限定每户宅基地面积,改变住房结构,向空间发展,以达到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③严格执行村庄规划,结合实际,合理利用村内闲置土地,填实“空心村”。通过拆迁闲置无人居住的旧宅以及影响规划实施的房屋、茅厕、猪圈等,打通主干道路,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村内原有土地,使村庄用地趋于合理,以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④村庄整体搬迁,腾出原宅基地复耕,根据村庄规划,建设新村。⑤“空心村”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在经济发展较快,农民较富裕的村庄,围绕新农村建设进行“空心村”整治。

(三)“空心村”治理试点要求。

1、村内空闲地一律收归集体,由村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2、依法收回多余宅基地。下列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一户超过一处以上的宅基地;经批准新划宅基地后原有的宅基地;户口已迁出本村且已不居住的宅基地;集体供养的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其他应当收回的情形。宅基地收回由村委会提出收回申请,经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部门初审后,报县政府批准。

3、违反规划占用街道、学校、广场、市场等公共场所的临时建筑物(如厕所、猪圈、小卖部等)一律拆除,堆放的垃圾、粪便、柴草、建筑材料一律清除。

4、人员长期在外,家有宅基地者,在不影响村庄规划、老宅基上有房产且不影响村容村貌的,可以保留一处宅基地;没有房产或虽有房产但破烂不堪,影响村容村貌的,可采取协议拆迁,承诺回乡定居时再批划宅基地等方式处理。

5、超面积宅基地实行有偿使用或宅田挂钩。对应收回的宅基地、超过法定面积标准的旧宅基地及占用的村内空闲地暂时不能收回又不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也可实行宅田挂钩的办法扣减相应的承包田。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稳步推进。根据试点村的状况,按照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坚持建新房拆旧房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空心村”治理方案。治理措施要符合本村实际,对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或者法律上虽有规定、但有特殊情况难以执行的,应由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解决,治理方案要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最大限度地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空心村”整治复垦出的耕地,可保持原土地使用权人不变,也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调整使用或进行承包。

(二)落实方案,实施拆迁。按照村庄规划和治理方案要求,各村及时召开应拆户动员会,明确自行拆除和时间。村民委员会要细致地做好应拆户的工作,劝其主动自行拆除。对应交回旧宅或超占面积的,要明确交回时间。党员、干部有拆除任务的,要带头自行拆除。对应拆除而没有拆除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予以。对村内空闲地和超占调整出来的土地,优先复垦为耕地;对不能复垦的可规划建房、公共用地或公开承包,承包费标准由村民委员会集体研究制定。

(三)检查验收。“空心村”治理工作完成后,由村委会提出申请,所在乡镇政府和县国土部门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办法和验收标准另行制定)。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进行治理。

五、优惠政策

(一)对“空心村”治理工作中需搬迁的建房户,要优先安排宅基地,减免一切费用;对搬迁建房的经济困难户,要积极协调小额贷款支持;对孤寡老人和无人赡养的五保户,有条件的村可建设周转房无偿提供其居住。

(二)农村居民点的土地进行复垦,要坚持“整治土地以集体为主,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原居民点土地进行复垦所需的资金,坚持以集体自筹为主、农民投资参与为辅的原则。集体投资整理的土地,使用权归集体;集体与农民联合投资整理的土地,双方要签订联合整理土地合同,使用权收益在合同期内按投资比例分配;农民投资整理的土地,投资人可拥有5-10年的土地承包权,并与村委会签订土地整理承包合同。村集体收取的承包费等要全部用于“空心村”整治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三)对“空心村”治理后新增加的耕地,经省国土资源部门抽查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给予每亩地15000元补助,并对治理效果较好的村给予适当奖励。

(四)对“空心村”治理后新增加的耕地,经省国土资源部门抽查验收合格,下达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批准文件后,按照谁复垦谁优先使用的原则由县政府统一调剂使用,确保重点项目的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空心村”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国土资源、农业、建设、规划、财政、公安、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空心村”治理试点工作。“空心村”治理工作主要责任在乡镇,主体在村,各乡镇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拟定试点计划,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任务,采取行政措施,迅速部署落实。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范文第4篇

GPS是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陆海空三军联合研制的新一代空间卫星导航定位系统。该系统由地面控制、空间和用户装置等构成,其主要优点有:全天候、全覆盖、高精度三维定位定速定时和快速省时高效。GPS现已广泛用于航天器定位、全球授时、地形测绘、国界测定、海岛与礁石联测、山体测高、测量板块和地壳运动、交通管制和工程建设等。特别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GPS RTK技术,以实时定位、厘米级定位精度、作业时间短和效率高等特点逐步在资源调查和土地管理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GIS是在计算机硬、软件系统支持下,对整个或部分地球表层空间中的有关地理分布数据进行采集、储存、管理、运算、分析、显示和描述的系统。GIS处理和管理的对象包括空间定位数据、图形数据、遥感图像数据和属性数据等,GIS已在城市规划、交通运输、资源调查、环境评估、灾害预测、邮电通讯和公共设施管理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土地行业,利用GIS可快速建立土地利用数据库,将空间图形数据与属性数据完整地结合,确保图形与数据的一体化,实现对土地利用的数据建库、数据分析、数据管理和成果输出等。

RS是指不直接接触目标物和现象,在远离地物的遥感平台上,使用遥感器接受地面物体的电磁波信号,并记录、传送到地面,经过信息处理、分析判读和野外实地验证,最终服务于用户的全过程。RS具有信息丰富、全天候、多光谱特性、信息获取周期短等优势,特别是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图像清晰,空间分辨率高,现已广泛应用于社会可持续发展、资源综合规划与利用、自然灾害防治、气象观测预报、农作物估产、环境动态监测等工作中。尤其可利用RS进行土地动态监测和分析,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变化及其发展趋势。

二、“3S”技术在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应用

在土地利用规划方面的应用主要是利用规划区的基础资料,采用相应的规划模型,对规划区进行规划,并对规划的效果进行评价,提供最优规划方案,供领导部门决策。遥感信息可为土地资源规划提供现势性数据,其宏观性可为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调整提供重要辅助资料,是土地规划的重要信息源;GPS则是土地资源规划的重要定位手段;利用GIS技术能方便地对土地资源利用状况进行时空分析、找出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分析开发的潜力;能系统地提供土地资源供求的时空预测模型,为土地资源的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为土地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了便利的途径。1987和1997年,我国开展了两轮全国范围的土地规划,后来又自上而下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将获取的土地资源调查成果及所需要的基础信息,利用GIS进行建库,设计建立不同的规划模型,建立土地规划信息系统,从而实现规划结果的查询与检索、规划方案的编制、规划图的修编和规划表格的输出等功能。利用RS和GPS可以监测规划实施过程中土地利用的时空变化,进行规划实施中的效益分析,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对规划的更新和完善,从而大大提高了土地规划工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范文第5篇

二、综合公共停车场项目,土地供应按照协议方式供地;纯公共停车场项目,土地供应按照划拨方式供地。

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由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划、年度计划和建设目标确定投资建设经营主体组织实施。

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项目按照招标方式选择投资建设经营主体。由市发展改革、国土规划部门根据公共停车场规划提出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联合向社会拟建公共停车场地块信息通告,通过招标方式公开选择投资建设经营主体,并报市人民政府审定。社会投资建设经营主体必须在1年内实施项目建设,否则收回该项目予以重新招标。

用地权属单位利用单位院内、废弃厂房等空闲用地自建或采取与社会企业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建设主体明确为原用地权属单位。

四、公共停车场项目免缴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免收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综合公共停车场项目中非公共停车设施部分,按商业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20%缴纳土地出让金。

五、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项目实行审批制,由政府投资公司依据市人民政府的选点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分别到市发展改革部门办理项目审批、市国土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市环保部门办理环评等审批手续。

社会投资的公共停车项目实行核准制,由投资建设经营主体按照中标的规划条件和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核准报告,同时到市国土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市环保部门办理环评等审批手续,再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核准。

用地权属单位利用单位院内、废弃厂房等空闲用地自建或采取与社会企业租赁、合作经营等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实行备案制,由权属单位向市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备案后,编制规划方案报市国土规划部门审批。

各审批部门要实行绿色通道,一站式服务,加快公共停车项目审批进度,积极支持停车场建设。

六、项目业主取得用地许可手续后,涉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的,应向所在区征收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开展土地征收工作。征收主管部门应将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视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支持投资建设经营单位开展土地征收工作。

七、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地面权属不变,地下土地权属为地下公共停车场建设单位所有;地面设施在施工期间被毁坏的,由建设单位按照原状恢复。

八、公共停车项目应按照智能交通的要求,建设交通配套设施,完善停车诱导系统和交通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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